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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莫言:又逢中秋,怀念故乡
莫
莫言//约 4 分钟
我出生的房子又矮又破,四处漏风,上边漏雨,墙壁和房笆被多年的炊烟熏得漆黑。所以,孩子一出母体就落在从大街上扫来的肥沃尘土中,指望他像种子落在沃土中一样前途美好。但这也很可能是我一直土气的原因,也很可能是我成为一个“乡土作家”而没成为一个城市作家的原因。我小时候能在一窝蚂蚁旁边蹲整整一天,看那些小东西出出进进。干不了重活,天天放牛羊,割青草,有时也跟我爷爷去捉鱼捉蚂蚱。我感到这生活也很有趣。但当我从学校窗外路过,听到里边的读书声,心里很不是滋味。1976年,我应征入伍当兵,当我坐上运兵的卡车,当那些与我一起入伍的小伙子们流着眼泪与送行者告别时,我连头也没回。我曾希望汽车开得越快、开得越远越好,最好开到海角天涯。但是三年后,当我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时,我的心中却是那样激动;当我看到满身尘土的母亲艰难地从打麦场上迎着我走过来时,一股滚热的液体哽住了我的喉咙,我的脸上挂满了泪珠。那时候,我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故乡对一个人的制约。对于生你养你、埋葬着你祖先灵骨的那块土地,你可以爱它,也可以恨它,但你无法摆脱它。我拿起笔,本来想写一篇以海岛为背景的小说,但涌到我脑海中的情景,却都是故乡的情景。故乡的土、故乡的河流、故乡的植物,包括大豆,包括高粱。缭绕在我耳边的是故乡的方言土语,活动在我眼前的是故乡形形色色的人物。当时我没有明确地意识到,我的小说必须从对故乡的记忆里不断地汲取营养。我写海浪、写山峦,但实际上,我在一步步地、不自觉地走回故乡。
我第一次在小说中写出了“高密东北乡”这五个字,第一次有意识地对故乡认同。在以后的一系列创作活动中,我感觉到那种可以称为“灵感”的激情在我胸中涌动。经常是在创作一篇小说的过程中,又构思出了新的小说。这时我强烈地感觉到,二十年农村生活,从文学的意义上说,都是一笔财富。我的肉体生活在其他城市,我的灵魂生活在对于故乡的记忆里。故乡与我的小说的关系,我感到是个千言万语的题目,篇幅所限,简而言之吧:那个桥洞还在,只不过当时感到这个桥洞很高很大,现在回去则感到它很矮很小,不知当初那种高大宏伟的感觉跑到哪里去了。我在《红高粱家族》中写了大片的高粱,那些高粱没有了,小片的高粱还有,但种子不对了。我十三岁时曾在一个桥梁工地上当过小工,给一个打铁的师傅拉风箱生火。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的产生与我这段经历有密切的关系。其实,我想,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听着故事长大的,并且都会变成讲述故事的人。作家与别人的区别是用文字把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故事,写成小说。
故乡的奇人奇事有很多进入了我的小说,当然都是改造过的。上边的分析,其实是把故乡与我的创作的关系简单化了。因为,故乡对我来说是一个久远的梦境,是一种伤感的情绪,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也是一个逃避现实生活的巢穴。那个地方会永远存在下去,但我的精神却注定了会飘来荡去。我最后的希望是死后埋葬在那里,埋葬在我祖父母的坟墓旁边。*摘自我的散文集《月光如水,马身如漆》,写于一九九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