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厅检票员工

为某部烂片平个反


写在前面 今天写的还是 #被低估的影视作品# 系列专题。

在我们那篇收集片单的推文下面,点赞靠前的 《我不是潘金莲》 。

当时,我们这样回复:

《我不是潘金莲》恰巧是六年前的今天(2016.11.18)上映的。

六年前 , 这部片激起的水花很大 , 大家论争剧本的结构 、 圆形画幅是否存在必要性 , 对范冰冰是否真演好了一个乡野农妇而各执己见 。 最后以豆瓣 6 . 7 的评分落场 。

当时,几乎没有人讨论这个片子的剧情是否大胆,是否触到了审查的红线,因为那时观众觉得,以讽刺、批判的角度去拍一个社会议题且成功上映,是正常的。 但现在,我们再谈到这个片子,第一反应是,这竟然能拍?这竟然能上? 这一关注点的转变,是整个电影市场的变化,也是电影市场之外整个环境的变化——锅炉不断加热,已经容不下冷水了。

电影讲的是个“告状”伸冤的故事。 农村妇女李雪莲(范冰冰饰)和丈夫秦玉河(李宗翰饰)假离婚,为了秦玉河在单位分房时可以多分得一份房产,没想到秦玉河却和另一名女子结了婚,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

李雪莲心有不甘,一状告上了县法院,但离婚证这个物证在前,县法院当然认定这个假离婚是真的,李雪莲败诉,于是李雪莲找上了县长、市长伸冤,但遭到警察拘捕。

李雪莲被释放之后,找秦玉河理论,不但没吵出个结果,还因为当年嫁给秦玉河的时候就不是处女之身,被秦玉河骂了是潘金莲,李雪莲为此一状告上北京。接着,她一告就告了十年。

这是一个芝麻滚成西瓜的荒诞故事,一个农妇离婚之事,从县城闹到首都,从县法院院长闹到中央“首长”。 在这个芝麻滚成西瓜的荒诞故事里,冯小刚笑里藏“刀”,把乡村人情到官场文化,再到政治格局,都剖开了。 一 要去解码这个片子,我们还是没法绕开那时争议最大的非常规「画幅」。 冯小刚借用画幅的破格,以服务于整个片子批判性的表达。 片子里用了三种画幅——圆形画幅、方形画幅、1.85:1的全画幅。 我们这边来分析一下圆形和方形。 在县城时的剧情用的是圆形画幅。 在意韵上,圆形有中式风情画的古典气息,与取景地婺源的古村气质相适配。

在叙事上,比起常规画幅,圆形画幅有一个“缺点”就是——画面信息量小。 这一“缺点”导致画面起到了放大镜的作用,留下的信息在心理上被放大了——背景占比变少了,画面聚焦于里面的主体,也就是「人」。

画面对「人」的突出,指涉这是一个「人情社会」的环境。

电影里,李雪莲周转于县城里各个社会关系之间,为了上诉,不断送礼、攀亲戚。比如她为了给离婚翻案,先私下去找了县法院院长王公道(大鹏饰),他们之间的亲戚关系:

马家庄马大脸是王公道的表舅,马大脸的老婆是崔家店的。马大脸他老婆的妹妹嫁到了胡家湾,李雪莲她姨家的表妹嫁给了马大脸他老婆的妹妹家的叔伯之子。 再远的关系,拉来拉去也成了亲戚。可见,人想在这个社会立足,依存于「关系」。人想要如鱼得水,就得像一个「圆」一样,圆融通变。

一个个像「圆」一样处世的人,在这个「圆」形画幅里发生的事情,也像一个「圆」。

从县城的法院院长到县长 , 再到市长 , 把李雪莲假离婚的这事儿层层推诿 , 绕圈圈绕成一个圆 , 也没有人给她解决 。

像我们这些看着这个「圆」的观众,则像是个拿着探镜的看客,窥视着这个闹剧。

方形画幅是在李雪莲到“最终的目的地”告状后出现的。 方形,更突出结构。 比起圆形画幅聚焦于人,方形画幅更聚焦于环境,在方正的线条里,人物被框住了,也就是被环境给制约了。

不同于县城的人情社会,此地是现代化发展所形成的法治社会,做事得按规则来,且等级森严(不是说此地不是人情社会,而是对于李雪莲来说不是,因为外乡人在此地无法接触到本地的关系网)。 比如,在她要入住旅店时,被前台告知,这个旅店无法入住,因为现在里头住着要开会的代表。

比如,她没有正常渠道见到领导,只有通过酒店后厨才能得知领导到达的时间,然后干出拦车的行为。

通过画幅的转变,冯小刚试图将形式与内容(也就是剧情)达成互构,不论是否真有必要去打破常规画幅,但不可否认,这是影像上的一次可贵尝试。 二

透过画幅的改变,在无形间强化了片子里矛盾的张力。

那么,这个戏剧矛盾是什么? 也就是李雪莲伸冤却得不到解决的两重诉求。 第一重诉求——「当时离婚是假的」。

第二重诉求——「我不是潘金莲」。

她这是在为自己伸张正义,两种不同面向的正义。片子透过李雪莲在伸张正义时遇到的社会上的重重阻碍来揭露社会现实。

「我不是潘金莲」这一诉求,追求的是「实质正义」。 实质正义偏重“承认”,往往看不见,而是存在在自然法和社会道德观念当中。

人情社会注重道德评判,李雪莲想要的是乡亲们在道德上承认她的清白。 在她对实质正义的追求中,可以窥见整个社会对女性的偏见、压迫。全片只有李雪莲一个女性,于是她处在被男性所包围的社会关系里,且自己无法定义其自身。

片子里有一男性官员对她下了定义——“前夫觉得她是潘金莲,官员觉得她是小白菜,她觉得自己是窦娥,经过多年的告状,又已经修炼成了白素贞。”

潘金莲,是“荡妇”的表征。小白菜,任人拿捏揉碎。白素贞,是与官僚系统对抗的形象。她在为“潘金莲”这一帽子平反之时,又被扣上了种种帽子。

「当时离婚是假的」这一诉求,追求的是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要求在司法上得到合理正确的结果。 李雪莲在司法上追究法院,再往上一层层追究到市长,一层层上诉。

这「一层层」的繁杂过程,呈现出「科层制」的治理结构。 科层制,一种理性化的管理组织结构,权责自上而下传递。 但因为层级过多,指令一层层传下来就会变了味。市长向下发令,“把这妇女弄走”。可传到下面执行起来,派出所就直接把李雪莲给关了起来。 在层层下达之后,完成任务的压力不断传导,形成了“层层加码”的工作方式。

科层制还有一个特点,是权力的金字塔结构。金字塔越往上的人,拥有更大权力,也就拥有越大的权力分配权。

所以,她把离婚的事情一直往高处告,以期有更权威的人来做主。

在告状路上,执行人员因李雪莲不配合查验身份证而要赶她下车。

李雪莲那时正发烧感冒着,边上的人替她向执行公务的人员说,“她现在身份是病人。她要是你亲姐,你也这么不管她的死活吗?” 这句话,是在发问,是要站在活的人那边,还是站在死的规则那边? 你会发现,人和规则仿佛形成了一种对抗关系,这是为什么?

因为,系统过于精细之后「去人性化」了。

每个人变成了庞杂系统里的一个小零件,且每个零件功效特定、权责明确,这就要求每个零件为了效率要排除感性。

在一个突发事件里,如果执行的人动了恻隐之心,为了活人去变通规则,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在违反自己的权责,所以他会因此担责,如果想自己不受影响,那么他得向上面报备,以寻求批准。 但这个系统的层级太多了,上面的人恐自己担责,还会向再上面一层的人报备,不断往上,一层层的请示如同无底洞。 但最上面,也许只是一层抽象指令,或是一个宏大的目标。 因一次破例牵涉层级之广,和担责后果之不可测,所以没有人变通规则,也就没有人性的网开一面。

但要说执行人员这样是做错了吗? 这为了自保也情有可原。

但如果去思考整个系统的初衷,就会发现,在执行中「去人性化」的问题在于「目标的错置」。

这些规则的设定是为了达成目标,比如高效率管理,更好服务于公众,对下负责。而对规则的过度重视,使人产生错觉,反倒认为规则的遵守就是目的。 规则成了不可推翻、不能动摇之物,有时甚至站在了人的反面。 写在最后 我们似乎没谈影片最初的一个问题,李雪莲到底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 也就是说,他们说好的“假离婚”是真?还是法院判的离婚是真? 这其实是在问,什么是真正的真实? 被官方记录在案的叙事是真实? 还是具体的个人记忆是真实? 就说到这里吧。 音乐/ 配图/《我不是潘金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