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犍度論》(CBETA 2022.Q4)部分勘誤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1-13部分勘誤
一、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頗有欲界繫無明使[8]非彼不善乎?答曰:有,欲界身見、邊見相應無明使。」(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780a20-22)[8] 非彼【大】,彼非【宋】【元】【明】【宮】。
應作「彼非」。
二、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諸盡諦道諦所斷無明使,[10]非一切彼非一切遍[11]耶?」(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780b2-3)[10] 非一切彼【大】,〔-〕【宋】【元】【明】,彼【宮】。 [11] 耶【大】,也【宋】【元】【明】【宮】【聖】【聖乙】。
兩處應依【宋】本。
三、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3:「此增上慢何緣?答曰:即彼苦緣,[30]智亦如是。」(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782c26-27)[30] 智【大】,習【宋】【元】【明】【宮】,從【聖】【聖乙】。
當作「習」。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2:「由此起慢、已慢、當慢,心舉恃,心自取,名增上慢。此即緣苦,或即緣集。」(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27c28-29)
四、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4:「此三結,幾見諦斷、幾思惟斷?答曰:身見,見諦。初二種,或見諦斷、或見諦思惟斷。云何見諦斷?答曰:若身見,尼維先、若那阿先、若繫,堅信堅法行苦忍斷,是謂見諦斷。餘殘,若凡夫斷思惟斷(進學分別[27]意根似也);世尊弟子斷[28]見諦斷。戒盜、疑,見諦。初二種,或見諦斷、或見諦思惟斷。云何見諦斷?答曰:若戒盜、疑,尼維先、若那阿先、若繫,堅信堅法行忍斷,是謂見諦斷。餘殘,若凡夫斷思惟斷;世尊弟子斷見諦斷。貪、瞋恚、愚癡及欲漏,思惟。初二種,或思惟斷、或見諦思惟斷。云何思惟斷?答曰:若學見迹思惟斷,是謂思惟斷。餘殘,若凡夫斷思惟斷;世尊弟子斷見諦斷。有漏、無明漏,見諦。初三種,或見諦斷、或思惟斷、或見諦思惟斷。云何見諦斷?答曰:若有漏、無明漏,尼維先、若那阿先、若繫,堅信堅法行忍斷,是謂見諦斷。云何思惟斷?答曰:若學見迹思惟斷,是謂思惟斷。餘殘,若凡夫斷思惟斷;世尊弟子斷見諦斷。流中欲流,思惟。初二種有流、無明流,見諦。初三種見流,見諦。初二種[*]軛亦如是。受中欲受,思惟。初二種戒受、見受,見諦。初二種我受,見諦。初三種縛中,欲[1]愛身縛、瞋恚身縛,思惟。初二種戒盜身縛、我見身縛,見諦。初二種蓋[2]中,貪欲、瞋恚、睡眠、掉,思惟。初二種悔,定思惟斷。疑蓋,若凡夫斷思惟斷;世尊弟子斷見諦斷。結中瞋恚結,思惟。初二種愛結、憍慢結,見諦。初三種嫉結、慳結,定思惟斷。五下分結中貪欲、瞋恚,思惟。初[3]二種身見、戒盜、疑及五見,見諦。初二種六身愛中,五身愛,定思惟斷。意更愛,見諦。初三種七使中,貪[4]欲使、瞋恚使,思惟。初二種有愛使、憍慢使、無明使,見諦。初三種見使,疑使,見諦。初二種九結中瞋恚結,思惟。初二種愛結、憍慢結、無明結,見諦。初三種見結、失願結、疑結,見諦。初二種嫉結、慳結,定思惟斷。九十八使中,二十八使見諦斷,十思惟斷。餘殘,若凡夫斷思惟斷;世尊弟子斷見諦斷(三門見諦竟[5]也)。」(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p. 785c22-786a29)[27] 意【大】,者【宮】。 [28] 見【大】,見見【聖】【聖乙】。 [*14-1] 軛【大】*,枙【宋】【元】【明】【宮】*,扼【聖乙】。 [1] 愛【大】,受【聖乙】。 [2] 中【大】,〔-〕【宋】【元】【明】【宮】。 [3] 二【大】,三【宋】【元】【明】【宮】。 [4] 欲【大】,[泳-永+(瑤-王)]【聖乙】。 [5] 也【大】,〔-〕【明】。
宜標點為:「此三結,幾見諦斷、幾思惟斷?答曰:身見,見諦初,二種:或見諦斷、或見諦思惟斷。云何見諦斷?答曰:若身見,尼維先若那阿先若繫,堅信堅法行苦忍斷,是謂見諦斷。餘殘,若凡夫斷思惟斷(進學分別[27]意根似也);世尊弟子斷[28]見諦斷。戒盜、疑,見諦初,二種:或見諦斷、或見諦思惟斷。云何見諦斷?答曰:若戒盜、疑,尼維先若那阿先若繫,堅信堅法行忍斷,是謂見諦斷。餘殘,若凡夫斷思惟斷;世尊弟子斷見諦斷。貪、瞋恚、愚癡及欲漏,思惟初,二種:或思惟斷、或見諦思惟斷。云何思惟斷?答曰:若學見迹思惟斷,是謂思惟斷。餘殘,若凡夫斷思惟斷;世尊弟子斷見諦斷。有漏、無明漏,見諦初,三種:或見諦斷、或思惟斷、或見諦思惟斷。云何見諦斷?答曰:若有漏、無明漏,尼維先若那阿先若繫,堅信堅法行忍斷,是謂見諦斷。云何思惟斷?答曰:若學見迹思惟斷,是謂思惟斷。餘殘,若凡夫斷思惟斷;世尊弟子斷見諦斷。流中:欲流,思惟初,二種;有流、無明流,見諦初,三種;見流,見諦初,二種。[*]軛亦如是。受中:欲受,思惟初,二種;戒受、見受,見諦初,二種;我受,見諦初,三種。縛中:欲[1]愛身縛、瞋恚身縛,思惟初,二種;戒盜身縛、我見身縛,見諦初,二種。蓋[2]中:貪欲、瞋恚、睡眠、掉,思惟初,二種;悔,定思惟斷;疑蓋,若凡夫斷思惟斷;世尊弟子斷見諦斷。結中:瞋恚結,思惟初,二種;愛結、憍慢結,見諦初,三種;嫉結、慳結,定思惟斷。五下分結中:貪欲、瞋恚,思惟初,[3]二種;身見、戒盜、疑及五見,見諦初,二種。六身愛中:五身愛,定思惟斷;意更愛,見諦初,三種。七使中:貪[4]欲使、瞋恚使,思惟初,二種;有愛使、憍慢使、無明使,見諦初,三種;見使、疑使,見諦初,二種。九結中:瞋恚結,思惟初,二種;愛結、憍慢結、無明結,見諦初,三種;見結、失願結、疑結,見諦初,二種;嫉結、慳結,定思惟斷。九十八使中:二十八使見諦斷,十思惟斷。餘殘,若凡夫斷思惟斷;世尊弟子斷見諦斷(三門見諦竟[5]也)。」
五、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6:「[4]五有漏中,欲[5]有漏三十一,有漏五十二,無明漏十五。」(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796a9-10)[4] 五有【大】,〔-〕【聖】【聖乙】。 [5] 有【大】,〔-〕【宋】【元】【明】【宮】【聖】【聖乙】。
兩處當依【聖】本。
六、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6:「慳結、嫉結不與諸[12]結而相受入」(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796a16-17)[12] 結【大】,使【聖乙】。
當作「使」。
七、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6:「一蓋[16]少有受[17]入一結少分」(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796b12-13)[16] 少有【大】,〔-〕【宋】【元】【明】【宮】【聖】【聖乙】。 [17] 入【大】,人【聖】【聖乙】。
[16]當依【宋】本。
八、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6:「貪、瞋恚、愚癡及欲漏,受欲[23]有有漏所入、色有所入、無色有所入」(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796c5-6)[23] 有【大】,有所入【宋】【元】【明】【宮】。
應依【宋】本。宜標點為:「貪、瞋恚、愚癡及欲漏,受欲[23]有所入;有漏所入,色有所入、無色有所入;」
九、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5:「向須[7]陀洹[8]證於九斷智,成就[9]幾智、不成就[*]幾智?」(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790a27-28)[7] 陀【CB】【宋】【元】【明】【宮】【聖】【聖乙】,阿【大】。 [8] 證【大】,證須陀洹【宋】【元】【明】【宮】。 [9] 幾【大】*,幾斷【宋】【元】【明】【宮】*。 [*9-1] 幾【大】*,幾斷【宋】【元】【明】【宮】*。
[8] [9] [*9-1],當依【宋】本。
十、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8:「法智,緣識,欲界二種,[9]欲界通一切,色界通一切及思惟所斷;」(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04c9-11)[9] 欲界【大】,及【聖】【聖乙】。
當作「及」。
十一、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8:「蓋中貪欲、瞋恚、睡、眠、[2]調、戲,緣識,欲界有漏緣,色界通一切及思惟所斷;緣緣識,欲界有為緣,色界三種,無色界通一切及思惟所斷。[3]緣緣識,欲界三種,色界通一切及思惟所斷。」(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05a14-18)[2] 調戲【大】,調疑【宋】【元】【明】【宮】,掉疑【聖乙】。 [3] 緣【大】,戲【宋】【元】【明】【宮】。
兩處當依【宋】本。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5:「三不善根及欲漏緣識。欲界有漏緣。色界遍行及修所斷。緣緣識。欲界有為緣。色界三部。無色界遍行。及修所斷。欲瀑流、軛、取,前二身繫,除惡作餘蓋,瞋結,前二順下分結,欲貪、瞋恚隨眠,恚結。亦爾。有漏緣識。欲界三部。色、無色界有漏緣。緣緣識。欲界三部。色、無色界有為緣。有瀑流、軛,我語取,有貪隨眠。亦爾。惡作蓋緣識——欲界三部。色界遍行及修所斷。緣緣識——欲界四部。色界三部。無色界遍行及修所斷。嫉、慳結,鼻、舌、觸所生愛身,嫉、慳結。亦爾。」(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45a20-b1)
十二、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8:「次第生十一心([11]三界五無色界一[12]也)。」(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05c19)[11] 三【大】,二【宋】【元】【明】【宮】【聖乙】。 [12] 也【大】,〔-〕【聖】【聖乙】。
[11]應依【宋】本。
十三、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8:「眼識耳識身識持,次第生十心(欲界五一禪五[14]習諦思惟)。」(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05c23-24)[14] 習【大】,四【宋】【元】【明】【宮】。
應依【宋】本。
十四、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8:「未知根、已知根、無知根,無[13]覺無觀」(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06a29)[13] 覺無觀【大】,〔-〕【宮】【聖】【聖乙】。
應依【宮】本。
十五、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8:「誰成就香持味持鼻識舌識持?答曰:欲界[8]愛未盡。」(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07a21-22)[8] 愛未盡【大】,〔-〕【宮】【聖乙】。
應依【宮】本。
十六、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9:「若依無覺無觀三昧無學初[11]見現在前,彼過去無、未來十、現在八,彼滅已不失。復依無覺無觀三昧無學[*]見現在前,彼過去八、未來十、現在八,彼滅已不失。復依無色定無學[*]見現在前,彼過去八、未來十、現在五,彼滅已不失。復入滅盡定世俗心現在前,彼過去八、未來十、現在無,彼滅已不失。」(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13a24-b2)[11] 見【大】*,智【宋】【元】【明】【宮】*。 [*11-1] 見【大】*,智【宋】【元】【明】【宮】*。 [*11-2] 見【大】*,智【宋】【元】【明】【宮】*。
三處當作「智」。
十七、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9:「若依無色定無學初[*]見現在前,彼無過去、未來十、現在五,彼滅已不失。復依無色定無學[*]見現在前,彼過去五、未來十、現在五,彼滅已不失。若入滅盡定世俗心現在前,彼過去五、未來十、現在無,彼滅已不失。復依有覺有觀三昧無學[*]見現在前,彼過去五、未來十、現在九,彼滅已不失。復依無覺無觀三昧無學[*]見現在前,彼過去五、未來十、現在八([*]見竟),彼滅已不失。」(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13b12-20)[*11-5] 見【大】*,智【宋】【元】【明】【宮】*。 [*11-6] 見【大】*,智【宋】【元】【明】【宮】*。 [*11-7] 見【大】*,智【宋】【元】【明】【宮】*。 [*11-8] 見【大】*,智【宋】【元】【明】【宮】*。 [*11-9] 見【大】*,智【宋】【元】【明】【宮】*。
五處當作「智」。
十八、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9:「頗擇法覺意無等見耶?答曰:有等見不攝擇法覺[1]意。」(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15a15-16)[1] 意【大】,意相應法【宋】【元】【明】【宮】。
當依【宋】本。
十九、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9:「設結苦智斷,彼結見苦所斷耶?答:諸結苦智斷,彼繫非見苦所斷——[1]見修所斷。」(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63b11-12)[1] 見【大】,是【宋】【元】【明】【宮】【聖】。
應作「是」。可參考:《阿毘曇八犍度論》卷12:「設諸結苦智滅,彼結見苦斷耶?答曰:彼結非見苦斷,彼結思惟斷。」(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29b9-11)
二十、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12:「又世尊言:比丘七處善三種觀義[6]達,於此法得盡有漏」(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30b27-28)[6] 達【大】,速【宋】【元】【明】【宮】【聖】【聖乙】。
當作「速」,逗號移至其前。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9:「如說:七處善三義觀,能於此法毘奈耶中速盡諸漏。」(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64b4-5)
二一、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9:「集法智乃至集類智時,——過去、未來[4]一,現在一。」(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65c13-14)[4] 一【大】,二【宋】【元】【明】【宮】【聖】。
當作「二」。可參考:《阿毘曇八犍度論》卷13:「習法智,過去未來二、現在一。習未知忍習未知智。過去未來二現在一(同上)。」(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33a18-19)
二三、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13:「盡法忍,過去[4]二([5]空無願)、未來三、現在一(無[6]相)。」(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33a27)[4] 二【大】,一【宋】【元】【明】【宮】【聖乙】。 [5] 空【大】,〔-〕【宮】【聖】【聖乙】。 [6] 相【大】,願【宋】【元】【明】【宮】【聖】【聖乙】。
[4][5]當依【宮】本。
二四、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13:「盡未知忍、盡未知智、道法忍、道法智、道未知忍,過去[8]三(無願無相)」(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33a28-b1)[8] 三【大】,二【宋】【元】【明】【宮】【聖乙】。
當作「二」。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14-22部分勘誤
一、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15:「頗行受報,心痛受報非身耶?答曰:受報善無[5]學行。頗行受報,身心痛受報耶?答曰:受報善有[6]學行。頗行受報,身心痛不受報而受報耶?答曰:受報善不善行,受報色、心[7]心所念法、心不相應行也。」(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43a15-20)[5] 學【大】,覺【宋】【元】【明】【宮】【聖乙】。 [6] 學【大】,覺【宋】【元】【明】【宮】【聖】。 [7] 心所念法心【大】,〔-〕【聖】【聖乙】。
前兩處當作「覺」,後一處無「心所念法心」。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1:「頗有業,感心受非身耶?答:有。謂:善無[4]尋業。[5]頗有業,感身心受耶?答:有。謂:善有[*]尋業。頗有業,不感身心受,而感異熟耶?答:有。謂:諸業感色、心不相應行異熟。」(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73a20-24)[4] 尋【大】*,等【明】*。 [5] 頗【大】,補【明】。 [*4-1] 尋【大】*,等【明】*。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15:「頗有業感心受非身耶。答有。謂善無尋業。……頗有業感身心受耶。答有。謂善有尋業。……頗有業不感身心受而感異熟耶。答有。謂諸業感色心不相應行異熟。色異熟者。謂九處除聲處。心不相應行異熟者。謂命根眾同分得生住老無常。有說。及無想事。」(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p. 598c10-599a14)[*1-17] 唯【大】*,惟【宋】【元】【明】【宮】*。
二、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16:「若成就欲界行,彼成就[18]色界行無漏行耶?設成就[*]色界行無漏行,彼成就欲界行耶?若成就[19]欲界行,彼成就無色界行[20]無漏行耶?設成就無色界[21]無漏行,彼成就[*]欲界行耶?若成就色界行,彼成就[22]無色界行無漏行耶?設成就[*]無色界行無漏行,彼成就色界行耶?」(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45c18-24)[18] 色界行【大】*,〔-〕【宋】【元】【明】【宮】*。 [*18-1] 色界行【大】*,〔-〕【宋】【元】【明】【宮】*。 [19] 欲【大】*,色【宋】【元】【明】【宮】*。 [20] 無漏行【大】,〔-〕【宋】【元】【明】【宮】。 [21] 無漏【大】,〔-〕【宋】【元】【明】【宮】。 [*19-1] 欲【大】*,色【宋】【元】【明】【宮】*。 [22] 無色界行【大】*,〔-〕【宋】【元】【明】【宮】*。 [*22-1] 無色界行【大】*,〔-〕【宋】【元】【明】【宮】*。
皆當依【宋】本。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1:「若成就欲界繫業,彼成就不繫業耶?……答:諸成就不繫業,彼定成就無色界繫業。」(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77a2-18)[*4-1]
三、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1:「身及業成就 [1]雜染果異熟」(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75a5)[1] 雜【大】,離【宋】【元】【明】【宮】。
當作「離」。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1:「若業未離染,彼[4]異熟未離染耶?答:諸業未離染,彼異[5]熟未離染。或有異熟未離染,彼業已離染。謂:預流者見所斷,業已離染,彼異熟未離染。」(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76a25-28)[4] 異【大】*,業異【宋】【元】【明】【宮】*。 [5] 熟【大】,熟定【宋】【元】【明】【宮】。——「預流者見所斷,業已離染」,逗號宜刪。
四、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19:「云何不成就欲界繫四大[1]非色界繫四大?答曰:生無色界,是謂不成就欲界繫四大[2]非色界繫四大。」(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61a11-13)[1] 非【大】,〔-〕【聖乙】。 [2] 非【大】*,〔-〕【聖】【聖乙】*。
兩處應依【聖乙】本。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3:「有非成就欲界繫大種,[1]及色界繫大種。謂:生無色界。」(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86a1-2)[1] 及【大】*,亦非【宋】【元】【明】【宮】【聖】*。
五、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19:「云何成就色界繫造色非欲界繫四大?答曰:生色界,欲界化[3]化不作欲界語,是謂成就色界繫造色非欲界繫四大。」(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61a17-20)[3] 化不【大】,不化【宋】【元】【宮】,不化不【明】【聖】【聖乙】。
應依【明】本,宜標點為:「生色界,欲界化不化,不作欲界語」。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3:「有成就色界繫[*]造色,非欲界繫大種。謂:生色界,不作欲界化,不發欲界語。」(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86a5-6)[*3-92] 造【大】*,所造【宋】【元】【明】【宮】【聖】*。
六、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19:「云何不成就欲界繫造色[4]色界繫四大?[5]云何不成就欲界繫造色非非色界繫四大?答曰:生無色界,是謂不成就欲界繫造色[*]非色界繫四大。」(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61b6-9)[4] (色界…大)五字【大】,〔-〕【宋】【元】【明】【宮】。 [5] 云何不成就欲界繫造色非非色界繫四大【大】,〔-〕【聖】【聖乙】,非色界繫四大【宋】【元】【明】【宮】。 [*2-2] 非【大】*,〔-〕【聖】【聖乙】*。
[5] [*2-2]應依【聖】本。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3:「有非成就欲界[*]造色,[*]及色界大種。謂:生無色界。」(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86a17-18)[*3-98] 造【大】*,所造【宋】【元】【明】【宮】【聖】*。 [*1-2] 及【大】*,亦非【宋】【元】【明】【宮】【聖】*。
七、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4:「云何修所斷?謂:喜根,學見迹,[1]隨所斷。」(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92a23-24)[1] 隨【大】,修【宋】【元】【明】【宮】。
應作「修」。可參考:《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1:「云何思惟斷?答曰:諸學見迹思惟斷。」(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68c12)
八、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4:「[*]唯無覆無記根,有幾界、幾處、幾蘊[*]攝?答:五界,五處。非蘊[5]根法,幾界、幾處、幾蘊攝?」(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93c7-8)[*1-2] 唯【大】*,唯攝【宋】【元】【明】【宮】【聖】*。 [*4-1] 攝【大】*,〔-〕【宋】【元】【明】【宮】【聖】*。 [5] 根【大】,〔-〕【宋】【元】【明】【宮】。
宜標點為:「[*]唯無覆無記根,有幾界、幾處、幾蘊[*]攝?答:五界,五處,非蘊。[5]根法,幾界、幾處、幾蘊攝?」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46:「唯攝無覆無記根。有幾界幾處幾蘊。答五界五處。非蘊。五界者。謂眼等五色根界。五處者。謂眼等五色根處。非蘊者。謂[2]無蘊。唯無覆無記故根法幾界幾處幾蘊攝。」(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748c1-5)[2] 無【大】,無一【宋】【元】【明】【宮】。
應依【宋】本,宜標點為:「唯攝無覆無記根,有幾界幾處幾蘊?答:五界、五處、非蘊。五界者,謂眼等五色根界;五處者,謂眼等五色根處;非蘊者,謂[2]無一蘊唯無覆無記故。根法幾界幾處幾蘊攝?」
九、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1:「頗緣根不根生[10]根?答曰:生也。頗緣根不根生[11]不根?答曰:生也。頗緣根不根生[12]根不根[*]乎?答曰:生也。」(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69c2-5)[10] 根【大】,根不根【宋】【元】【明】【宮】【聖】【聖乙】。 [11] 不【大】,〔-〕【宋】【元】【明】【宮】【聖】【聖乙】。 [12] 根【大】,〔-〕【宋】【元】【明】【宮】【聖乙】。 [*23-36] 乎【大】*,于【聖】【聖乙】*。
前三處當依【宋】本。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4:「頗根非根為緣生根非根耶?答:生。生根耶?答:生。生非根耶?答:生。」(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93c18-2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46:「頗根非根為緣。生根非根耶。答生。云何生。答如眼為所依。色為所緣。生意三受信等五根想思觸作意等。頗根非根為緣生根耶。答生。云何生。答如眼為所依。色為所緣。生意三受信等五根。頗根非根為緣。生非根耶。答生。」(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749a19-24)
十、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1:「苦根,彼苦根因、增上,無緣、無次第;命根八,因、增上,無漏,緣、增上;[17]樂根,因、緣、增上,無次第;餘,因、次第、緣、增上。」(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69c19-21)[17] (樂根…第)九字【大】,〔-〕【宋】【元】【明】【宮】。
應依【宋】本。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4:「苦根與苦根,為因、等無間、增上,非所緣。與七色根、命根,為因、增上。與三無漏根,為所緣、增上。與餘根,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94a9-12)
十一、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2:「色界生無色界[15]繫幾根盡?答曰:或八或十三,無記心命終八、善心十[16]二。」(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75c11-12)[15] 繫【大】,〔-〕【宋】【元】【明】【宮】。 [16] 二【大】,三【宋】【元】【明】【宮】【聖乙】。
應作「三」。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5:「色界沒,生無色界時,幾根滅?答:或八,或十三。如前說。」(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98b21-22)
十二、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2:「若無漏根棄得無漏根,彼一切果果[3]由耶?設果果[*]由,彼一切棄無漏根得無漏根耶?」(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76a14-16)[3] 由【大】,遊【宋】【元】【明】【宮】【聖】【聖乙】。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2:「若棄無漏根得無漏根,彼一切果果遊耶?答曰:如是,諸果果[10]由,彼一切棄無漏根得無漏根。頗棄無漏根得無漏根,彼非果果[*]由耶?」(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76c12-14)[10] 由【大】,遊【宋】【元】【明】【宮】【聖乙】。
當作「遊」。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5:「諸捨無漏根得無漏根,彼一切從果至果耶?答:若從果至果,彼一切捨無漏根得無漏根。」(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99a17-18)
十三、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2:「若成就已知根,彼必不成就二根(未知無[14]智),必成就十一根(除上[15]憂[16]苦二),餘或成就或不成就。」(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78b23-24)[14] 智【大】,知【宋】【元】【明】【宮】。 [15] 憂【大】,〔-〕【聖】【聖乙】。 [16] 苦【大】,若【宮】。
[14]當作「知」。[15]當作「身」。可參考:《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56:「若成就已知根彼定成就十一。定不成就二。餘不定。成就十一者。謂命意樂喜捨。信等五。已知根。不成就二者。謂未知當知具知根。」(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793b10-13)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0部分標點及勘誤
一、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0:「頗法四緣生[4]耶?答曰:生。一切心、心法三緣生[*]耶?答曰:生。無想定、滅盡定二緣生[*]耶?答曰:生。除無想定、滅盡定,諸心不相應行色一緣生耶?答曰?不生。」(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63a20-24)[4] 耶【大】*,〔-〕【聖】【聖乙】*。 [*4-1] 耶【大】*,〔-〕【聖】【聖乙】*。 [*4-2] 耶【大】*,〔-〕【聖】【聖乙】*。
應標點為:「頗法四緣生[4]耶?答曰:生一切心、心法。三緣生[*]耶?答曰:生無想定、滅盡定。二緣生[*]耶?答曰:生除無想定、滅盡定諸心不相應行、色。一緣生耶?答曰:不生。」
二、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0:「云何法[5]不共緣緣?答曰:諸五識身共[6]相應色、無為、心不相應行緣。云何法共緣緣不共緣緣?答曰:[7]諸五識身共相應意識身,共相應心、心法緣,色、無為、心不相應行緣。」(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63b1-5)[5] 不共【大】,無【聖乙】。 [6] 相應【大】,相應意識身共相應【宋】【元】【明】【宮】。 [7] 諸五識身共相應【大】,〔-〕【聖】【聖乙】,五識身共相應【宋】【元】【明】【宮】。
依文義,[5]取【大】本,[6]取【宋】等本,[7]取【聖】等本為善。應標點為:「云何法[5]不共緣緣?答曰:諸五識身共相應;意識身共相應色、無為、心不相應行緣。云何法共緣緣不共緣緣?答曰:[7]意識身共相應心、心法緣,色、無為、心不相應行緣。」
可參考: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3:「云何緣有緣法?答:若意識并相應法,緣心心所法。云何緣無緣法?答:五識身并相應法。若意識并相應法,緣色、無為、心不相應行。云何緣有緣緣無緣法?答:若意識并相應法,緣心心所法,及色、無為、心不相應行。云何非緣有緣非緣無緣法?答:色、無為、心不相應行。」(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987b20-26)
三、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0:「若依[12]初禪中間取阿那含果」(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65b29-c1)[12] 初【大】,〔-〕【聖】【聖乙】。
應無「初」字。
四、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0:「無等未來無,一無色定未來三,[2]無解脫未來三」(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67a3-4)[2] 無【大】,一【聖乙】。
應為「一」。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3-26部分勘誤
一、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3:「設諸根緣欲界繫,彼根因欲界繫耶?答曰:或根緣欲界繫,因欲界繫、因色界繫、[1]因無色界繫、因不繫。云何根緣欲界繫因欲界繫?答曰:諸根欲界繫緣欲界繫。云何根緣欲界繫因色界繫?答曰:諸根色界繫緣欲界繫。云何根緣欲界繫因[2]無色界繫?答曰:諸根無色界繫緣欲界繫。云何根緣欲界繫因不繫?答曰:諸根不繫緣欲界繫(欲界竟)。」(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81b4-12)[1] 因無色界繫【大】,〔-〕【宋】【元】【明】【宮】。 [2] (無色…因)二十四字【大】,〔-〕【宋】【元】【明】【宮】【聖】【聖乙】。
兩處當依【宋】本。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6:「設根緣欲界,彼根因欲界耶?答:諸根緣欲界,彼根或因欲界。或因色界。或因不繫。諸根緣欲界,因欲界者。謂:根欲界,緣欲界。緣欲界,因色界者。謂:根色界,緣欲界。緣欲界,因不繫者。謂:根不繫,緣欲界。」(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02c2-7)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56:「無色界繫根唯緣色無色界繫及不繫。」(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796a11-12)
二、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3:「諸根因無色界繫,彼根緣無色界繫耶?答曰:或根因無色界繫,緣無色界繫、[3]緣[4]欲界繫、緣色界繫、緣不繫、無緣。」(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81b28-c2)[3] 緣【大】,〔-〕【宋】【元】【明】【宮】。 [4] 欲界繫緣【大】,〔-〕【聖】【聖乙】,緣【宋】【元】【明】【宮】。
當依他本,理由同上條。
三、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3:「云何根因無色界繫緣[5]欲界繫?答曰:諸根無色界繫緣欲界繫。云何根因無色界繫[6]緣色界繫?答曰:諸根無色界繫緣[7]色界繫。云何根因無色界繫[8]緣不繫?[9]答曰:諸根無色界繫緣不繫。云何根因無色界繫無緣?」(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81c4-8)[5] 欲界繫答曰諸根無色界繫緣欲界繫云何根因無色界繫【大】*,〔-〕【宋】【元】【明】【宮】,色界繫答曰諸根無色界繫緣欲界繫云何根因無色界繫【聖】【聖乙】*。 [6] 緣色界【大】,不【聖乙】,色界【宋】【元】【明】【宮】。 [7] 色界繫【大】,繫緣【聖】,不繫【聖乙】。 [8] 緣不繫【大】,無緣【聖】【聖乙】。 [9] (答曰…緣)二十一字【大】,〔-〕【聖】【聖乙】。
當依【宋】本。理由同第一條。
四、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3:「云何根因見苦斷緣道未知智斷?答曰:諸根見苦斷緣道未知智斷,復次諸根見習斷因見苦斷緣道未知智斷,復次諸根見[3]習斷因見苦斷緣道未知智斷。」(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83b21-25)[3] 習【大】,道【宋】【元】【明】【宮】。
當依【宋】本。可参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6:「因見苦斷,緣道類智斷者。謂:根見苦斷,緣道類智斷。及根見集、見道斷,因見苦斷,緣道類智斷。」(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04b13-15)
五、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4:「云何根緣盡法智斷因見苦斷?答曰:諸根見苦斷緣盡法智斷,復次諸根見習斷因見苦斷緣盡法智斷,復次諸[4]根[5]見苦斷緣盡法智斷。」(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86c15-18)[4] 根【大】,根見盡斷因【聖乙】。 [5] 見【大】,見盡斷因見【宋】【元】【明】【宮】。
當依【宋】本。可参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6:「緣滅法智斷,因見苦斷者。謂:根見苦斷,緣滅法智斷。及根見集、見滅斷,因見苦斷,緣滅法智斷。」(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05a17-19)
六、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6:「云何世俗非無漏?答曰:本得世俗第四禪現在前;若本不得世俗第四禪現在前,不得是時修無漏第四禪;[1]若本不得世俗智[2]現在前彼非世俗第四禪,得是時修世俗第四禪非無漏第四禪,是謂世俗非無漏。」(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93a11-15)[1] (若本…漏)二十九字【大】,〔-〕【聖】。 [2] 現在前【大】,〔-〕【宋】【元】【明】【宮】。
當依【聖】本並刪去重複的「第四禪」三字。這種差別是因為「近分離下染,初三後解脫,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第四禪以後不會像前三禪那樣出現這種類型。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7:「有修淨第四靜慮非無漏。謂:已得淨第四靜慮現在前。若未得淨第四靜慮現在前,而不修無漏。」(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2a7-9)
七、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6:「若本不得無漏智現在前彼非第四禪,得是時修世俗無漏第四禪;[3]若本不得無漏智現在前彼非第四禪,得是時修世俗無漏第四禪,是謂世俗無漏。」(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93a24-28)[3] (若本…禪)二十六字【大】,〔-〕【宋】【元】【明】【宮】【聖】。
當依【宋】本。兩句重複了。
八、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6:「味相[8]應,[9]次第、增上。淨不用處,次第、緣、增上。餘淨無漏下,緣、增上(味相應竟)。」(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93c12-13)[8] 應【大】,應下一【宋】【元】【明】【宮】。 [9] (次第…餘)十四字【大】,〔-〕【宮】。
[8]應依【宋】本,[9]「次第」二字當刪,餘當保留;否則其理有誤。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7:「味相應非想非非想處,與味相應非想非非想處等,為幾緣?答:與自地味相應,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與淨上二無色,為等無間、所緣、增上。與一切地無漏,及下六地淨,為所緣、增上。與餘,為一增上。」(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3c1-6)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7等部分勘誤
一、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滅智,攝滅智,[1]三智少分。」(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4a29-b1)[1] 三【大】,二【宋】【元】【明】【宮】【聖】。
當作「二」。可參考:《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67:「滅智攝滅智二智少分者。皆如苦智說。」(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844a29-b1)
二、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7:「若生空處識處不用處愛盡、[5]不得滅盡三昧,若生不用處於彼愛盡、[*]不得滅盡三昧,」(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95c2-3)[5] 不得滅盡三昧【大】*,〔-〕【聖】*。 [*5-1] 不得滅盡三昧【大】*,〔-〕【聖】*。
兩處當依【聖】本。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四者謂:生欲界、梵世、極光淨,廣果愛盡,上愛未盡。若生遍淨、廣果,識無邊處愛盡,上愛未盡。若生空、識無邊處、無所有處,無所有處愛盡。若生非想非非想處,不得滅盡定。」(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5a4-8)
三、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7:「若生果實[8]於彼愛未盡,是謂四」(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95c22)[8] 於彼愛未盡【大】,〔-〕【聖】。
當依【聖】本。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四者謂:生欲界、梵世、極光淨、遍淨愛未盡。若生遍淨,即彼愛盡。若生廣果。」(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5a17-18)
四、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九者謂:生欲、色界,[1]欲、色愛盡,上愛未盡。」(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5a25-26)[1] 欲【大】,〔-〕【宋】【元】【明】【宮】,口【聖】。
當依【宋】本。可參考:《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7:「云何九?答曰:生欲界若色界色愛盡、空處愛未盡,是謂九。」(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96a6-7)
五、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隨信行:於味相應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4a]色愛盡。[4b]一者謂:遍淨愛盡,上愛未盡。◎[5]乃至四者謂:梵世愛未盡。」(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5b8-11)[4a] 色愛盡【大】,〔-〕【聖】。 [4b] (一者…欲愛)一百六十九字【大】,〔-〕【聖】。 [5] 乃至四者以下至廣果乃至九百五十字宋元明宮四本大異今以宋本元本宮本對校明本別附載卷末(cf. P. 1018)。
當依明本。這些內容可以從《婆沙》中輯出,從《婆沙》中輯出者,與明本一致。可參考:《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68(標點未改正):「答隨信行於味相應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色愛盡彼離染時皆已斷故。一者謂遍淨愛盡上愛未盡。彼唯成就上一靜慮地味。二者謂極光淨愛盡上愛未盡。彼唯成就上二靜慮地味。三者謂梵世愛盡上愛未盡。彼唯成就上三靜慮地味。四者謂梵世愛未盡。彼[4]俱成就四靜慮地味。下染未盡必成就上味。[5]下染已盡必不成就下味故。
於淨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欲愛未盡於淨靜慮皆未得故。一者謂欲愛盡上愛未盡。彼成就下一地淨。二者謂梵世愛盡上愛未盡。彼唯成就下二地淨。三者謂極光淨愛盡上愛未盡。彼唯成就下[6]二地淨。四者謂遍淨愛盡。彼具成就四地淨。下染未盡必不成就上淨。上染已盡身在下者。必成就下淨故。以隨信行必在欲界故作是說。
於無漏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依未至定入正性離生。此中或未離欲染故。或雖離欲染不能修故皆不成就。一者謂依初靜慮或靜慮中間入正性離生。彼成就下一地無漏非餘。或未得或不能修故。二者謂依第二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成就下二地無漏非餘如前說。三者謂依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彼成就下三地無漏。非餘如前說。四者謂依第四靜慮入正性離生。彼具成就四地無漏皆已得能修故。見道依下必不修上。以是初得道故。無漏依上必修下地以自在不繫故。
於味相應四無色。或一二三四。一者謂無所有處愛盡上愛未盡。彼成就上一地味。彼必未離有頂染故。二者謂識無邊處愛盡上愛未盡。彼成就上二地味。三者謂空無邊處愛盡上愛未盡。彼成就上三地味。四者謂空無邊處愛未盡。彼具成就四地味。所以如前說。
於淨四無色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色愛未盡於淨無色皆未得故。一者謂色愛盡上愛未盡。彼成就下一地淨。二者謂空無邊處愛盡上愛未盡。彼成就下二地淨。三者謂識無邊處愛盡[7]上愛未盡。彼成就下三地淨。四者謂無所有處愛盡彼具成就四地淨。所以如前說。
於無漏三無色皆不成就彼無見道故如隨信行隨法行亦爾。以此二補特伽羅。若道若地若定若離染若所依。皆不異唯根異故。
信勝解於味相應四靜[8]慮。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色愛盡。一者謂遍淨愛盡上愛未盡。二者謂極光淨愛盡上愛未盡。三者謂梵世愛盡上愛未盡。四者謂梵世愛未盡彼成就。及所以皆如前說。
於淨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欲愛未盡。若生無色界欲愛未盡者皆未得故。生無色界者皆已捨故。一者謂生欲界欲愛盡上愛未盡。若生梵世即彼愛未盡。若生極光淨即彼愛未盡。若生遍淨即彼愛未盡。若生廣果。二者謂生欲界梵世。梵世愛盡上愛未盡。若生極光淨。即彼愛盡上愛未盡。若生遍淨即彼愛盡。三者謂生欲界梵世。極光淨愛盡上愛未盡。若生極光淨遍淨愛盡。四者謂生欲界梵世遍淨愛盡。此中信勝解容有生一切地義。有漏善法生上必捨下。是故得作如前所說。
於無漏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欲愛未盡。一者謂欲愛盡上愛未盡。二者謂梵世愛盡上愛未盡。三者謂極光淨愛盡上愛未盡。四者謂遍淨愛盡。此中依漸次得果離染者說。或依隨所得勝靜慮。即依彼入正性離生者說。若不爾者。此文不應作如是說。以有梵世愛盡而不成就二。極光淨愛盡而不成就三。遍淨愛盡而不成就四故。何者是耶。謂有離梵世乃至遍淨染。依初靜慮乃至第三靜慮入正性離生。至道類智時不成就無漏[1]二乃至四靜慮故。或此所說道類智時。雖不成就二乃至四。而從此後不久定成故。於爾時亦說成就。謂道類智後不久必起勝果道時即修彼故。
於味相應四無色或一二三四。乃至廣說。
於淨四無色或無或一二三四。乃至廣說。此中廣釋如靜慮中應知。
於無漏三無色。或無或一二三。[2]無者謂色愛未盡。一者謂色愛盡上愛未盡。二者謂空無邊處愛盡上愛未盡。三者謂識無邊處愛盡。此中亦依漸次得果離染者說。若不爾者。此文不應作如是說。以有色愛盡而不成就一。空無邊處愛盡而不成就二。識無邊處愛盡而不成就三故。何者是耶。謂有離色界乃至識無邊處染入正性離生。至道類智時不成就無漏無色故。或彼不久必起勝果道即成就彼故於爾時亦說成就。
如信勝解見至亦爾。以此二補特伽羅。若道若地若定若離染若所依。皆不異唯根異故。身證於味相應四靜慮。皆不成就。
於淨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乃至廣說。
於無漏四靜慮皆成就。
於味相應四無色。成就一不成就三。
於淨四無色或一或四。一者謂生非想非非想處。四者謂生欲色界。
於無漏三無色皆成就。
慧解脫於味相應四靜慮皆不成就。
於淨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乃至廣說。
於無漏四靜慮皆成就。
於味相應四無色皆不成就。
於淨四無色或一二三四。乃至廣說。
於無漏三無色皆成就。
俱解脫於味相應四靜慮皆不成就。
於淨四靜慮或無或一二三四。乃至廣說。
於無漏四靜慮皆成就。
於味相應四無色皆不成就。
於淨四無色或一或四。一者謂生非想非非想處。四者謂生欲色界。
於無漏三無色皆成就。此中廣釋如前應知。」(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p. 849b01-850b18)[4] 俱【大】,具【宋】【元】【明】【宮】。 [5] 下【大】,上【宋】【元】【明】【宮】。 [6] 二地【大】,三地【宋】【元】【明】【宮】。 [7] 上【大】,下【宋】【元】。 [8] 慮【大】,慮四無色幾成就幾不成就答信勝解於味相應四靜慮【宋】【元】【明】【宮】。 [1] 二【大】,三【宮】。 [2] 無者【大】,者無【宋】【元】【明】【宮】。
六、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7:「淨成就幾不成就幾?答曰:或無或一二三四。云何無?答曰:生欲界若色界色愛未盡,是謂無。云何一?答曰:生欲界若色界[A1]愛盡、空處愛未盡,若生空處於彼愛未盡,若生識處於彼愛未盡,若生不用處於彼愛未盡,若生有想無想處,是謂一。」(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897a3-8)[A1] [-]【CB】【麗-CB】,色【大】(cf. K24n0943_p0887a01)。
當依【大】本,不應據麗本刪去「色」。意思是:「若生欲界、若生色界,色界愛盡」。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於淨四無色。或無或一二三四。無者謂生欲色界色愛未盡。一者謂生欲色界色愛盡上愛未盡。若生空無邊處即彼愛未盡。若生識無邊處即彼愛未盡。若生無所有處即彼愛未盡。若生非想非非想處。」(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9a28-b4)
七、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有無學,亦不為得未得[3]不學。謂:阿羅漢住本性。」(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7c24-25)[3] 不【大】,而【宋】【元】【明】【宮】。
當作「而」。
八、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我弟子中,大迦葉波少欲[6]知足,具杜多行;」(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18b10)[6] 知【大】,喜【宋】【元】【宮】【聖】,善【明】。
當作「喜」。可參考:《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81:「如說我弟子中大迦葉波少欲喜足具杜多行。」(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906c8-9)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81:「如契經說有四聖種。一依隨所得食喜足聖種。二依隨所得衣喜足聖種。三依隨所得臥具喜足聖種。四依有無有樂斷樂修聖種。」(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907a22-25)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8-30等部分勘誤
一、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8:「若成就過去空,彼成就過去未來[1]現在無相耶?答曰:或成就過去空非過去未來[*]現在無相,及未來非過去[2]現在,及過去未來[3]非現在,及未來現在非過去,及過去未來現在無相。云何成就過去空非過去未來[*]現在無相?答曰:若空三昧盡不失,又彼不得無相三昧,是謂成就過去空非過去未來[*]現在無相。云何成就過去空及未來無相非過去[*]現在?答曰:若空三昧盡不失,又彼得無相三昧,不盡、設盡便失[4]亦不現在前,是謂成就過去空及未來無相非過去[5]現在。云何成就過去空及過去未來無相[6]非現在。答曰:若空無相三昧盡不失,[7]又彼無相三昧不現在前,是謂成就過去空及過去未來無相[*]非現在。」(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p. 902c29-903a14)[1] 現在【大】*,〔-〕【宋】【元】【明】【宮】*,【聖乙】。 [*1-1] 現在【大】*,〔-〕【宋】【元】【明】【宮】*,【聖乙】。 [2] 現在【大】*,〔-〕【宋】【元】【明】【宮】【聖】【聖乙】*。 [3] (非現…在)十八字【大】,〔-〕【宋】【元】【明】【宮】【聖】【聖乙】。 [*2-1] 現在【大】*,〔-〕【宋】【元】【明】【宮】【聖】【聖乙】*。 [*2-2] 現在【大】*,〔-〕【宋】【元】【明】【宮】【聖】【聖乙】*。 [*2-3] 現在【大】*,〔-〕【宋】【元】【明】【宮】【聖】【聖乙】*。 [4] 亦不現在前【大】,〔-〕【宋】【元】【明】【宮】【聖】【聖乙】。 [5] 現在【大】,〔-〕【宋】【元】【明】【宮】【聖乙】。 [6] 非現在【大】*,〔-〕【宋】【元】【明】【宮】【聖】【聖乙】*。 [7] (又彼…前)十字【大】,〔-〕【宋】【元】【明】【宮】【聖】【聖乙】。 [*6-1] 非現在【大】*,〔-〕【宋】【元】【明】【宮】【聖】【聖乙】*。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9:「若成就過去空,彼過去、未來無相耶?答:有成就過去空,非過去、未來無相。有及未來,非過去。有及過去、未來。成就過去空,非過去、未來無相者。謂:空已[*]滅,未得無相。及未來,非過去者。謂:空已滅不失。已得無相,未已滅,設已滅而失。及過去、未來者。謂:空、無相已滅不失。」(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p. 1020c28-1021a5)[*1-1] 滅【大】*,滅不失【宋】【元】【明】【宮】*。
以上兩段各處皆當依【宋】本。可互相參考。
二、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9:「有二行,非色有無想天。謂:欲界有[2]情,[3]色界有想天,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24a26-28)[2] 情【大】,情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若【宋】【元】【明】【宮】。 [3] 色界有想天【大】,〔-〕【聖】。
[2]當依【宋】本。可參考:《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92:「有二行非色有無想天。謂欲界有情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若色界有想天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爾時雖皆二行而彼行非色有無想天故。」(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p. 959c27-960a2)
三、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9:「答:[14]如前說。無色界不遍行隨眠,[15]說亦爾。」(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25a8-9)[14] 如前說無色界不遍行隨眠【大】,界應雜亂及彼非此所緣故何故欲界不遍行隨眠不遍於欲界法隨增耶答此應成遍行及彼非此所緣故何故色界不遍行隨眠不遍於色界法隨增耶答此應成遍行及彼非此所緣故何故無色界不遍行隨眠【聖】,如前說=此應成遍行及彼非此所緣故何故【宋】【元】【明】【宮】。 [15] 說亦爾【大】,不遍於無色界法隨增耶答此應成遍行及彼非此所緣故【宋】【元】【明】【宮】【聖】。
兩處當依【宋】本。可參考:《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93:「何故色界不遍行隨眠。不遍於色界法隨增耶。答此應成遍行。及彼非此所緣故。何故無色界不遍行隨眠不遍於無色界法隨增耶。答此應成遍行。及彼非此所緣故。」(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967a22-26)
四、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20:「無此世、無他世、無化生有情。——此[4a]或見集所斷,[5]或見苦所斷。[4b]無父、無母。——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6]諸有此見:」(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27b19-21)[4a] 或見集所斷或見苦所斷【大】,〔-〕【聖】,謗因邪見見集所斷或見苦所斷【宋】【元】【明】【宮】。 [5] 或【大】,或謗果邪見【宋】【元】【明】【宮】。 [4b] 無父無母此【大】,〔-〕【聖】。 [6] 諸【大】,或謗果邪見見苦所斷無父無母此謗因邪見見集所斷諸【聖】。
當依【聖】本。可參考:《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98:「無此世無他世無化生有情。此謗因邪見或見集所斷。或謗果邪見見苦所斷。」(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988a14-15)
五、《阿毘達磨發智論》卷20:「有十四億六萬六百生門,五業、三業、二業、[2]一業、半業,」(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28a6-7)[2] 一【大】,〔-〕【聖】。
當依【聖】本。可參考:《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98:「二業者如正法中思思已業。彼說所謂黑業白業。業半業者如正法中牽引業名業。圓滿業名半業。或具二種名業。隨但有一名半業。如是外道說有二業。一者雙業二者隻業。牽引業名雙業。圓滿業名隻業。或具二種名雙業。隨但有一名隻業。諸雙名業隻名半業。又彼外道說有二業。謂墮業近墮業。若害婆羅門[2]若行父母師[3]友女人。盜金飲酒名為墮業。其餘惡業名近墮業。初名為業後名半業。又說語身業名業損益自他故。意業名半業唯自損益故。又說感生有業名業。感中有業名半業。又說於未生感眾同分業名業。於生已受異熟業名半業。又說於業具足造名業。少分造名半業。」(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991c13-27)[2] 若【大】,苦【宋】【元】【明】,吾【宮】。 [3] 友【大】,及【宋】【元】【明】【宮】。
六、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20:「日月不出不沒、[9]染淨自性[10]住不增不減」(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28c5-6)[9] 染【大】,離染清【宋】【元】【明】【宮】。 [10] 住【大】,安住【宋】【元】【明】【宮】。
兩處當依【宋】本。可參考:《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99:「日月不出不沒。雜染清淨自性安住不增不減。」(CBETA 2022.Q4, T27, no. 1545, p. 995c21-22)
七、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30:「疑不相應痛幾使所使?答曰:除疑無漏緣若彼相應無明,諸餘一切[8]見諦斷也。」(CBETA 2022.Q4, T26, no. 1543, p. 911b2-4)[8] 見諦斷也【大】,〔-〕【聖】【聖乙】。
當依【聖】本。可參考:《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9:「疑不相應受,幾隨眠隨增?答:除無漏緣疑,彼相應無明,餘隨眠隨增。」(CBETA 2022.Q4, T26, no. 1544, p. 1026a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