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件小事
我在北京喂流浪猫,用的是伟嘉,比较便宜。一开始在小区的超市买,也不便宜,搬家后在网上买,便宜多了。自家猫吃的进口的。现在因为没有准备,也就用进口猫粮喂流浪猫,量不多,一勺而已。勺是买小天平送的。我还找了个盖子,猫粮放里面,比直接扔地上卫生一点。刚喂了两天,盖子就不见了。不知道被谁拿走了。
昨天放了猫粮回来,路上看到一个硬币。我想了想,没捡。我记得张颂文有个采访,他让学生表演大街上捡钱包,学生都是看到钱包,四处张望,发现没人注意,就捡起来揣兜里。张颂文买了一些钱包,扔路上,他和学生躲起来观察。发现真实世界里捡钱包的,没那些小动作,就是非常正常走路的样子,经过钱包掉的地方,捏起来就走,目不斜视,好像啥事没有。我盯着硬币,低头确认它到底是不是一个硬币,一毛还是一块。心想要是一毛就不捡了。没想到是一块。又思考了一下,觉得一块钱也不捡了吧,手就没从裤兜里掏出来。不远处有一男一女经过,他们不朝这边走。——这不是正路。所以我才在这边喂猫。也就是院儿里跑着玩的小孩会经过。我就想,留给别人捡,让别人高兴高兴吧。捡一块钱,我也高兴不起来。但世界上总会有捡一块钱能高兴起来的人。——要不我爸妈怎么还把用过的纸箱子都堆到楼道里攒着卖,一两个月也能卖一两块钱呢。
离开后我又想,要是地上一百块钱,我捡不捡呢?我住在珠江绿洲的时候捡过一百块,也是我这辈子到目前捡钱的最大面值。当然,人民币的最大面值只有一百块——目前来说哈。我想说的是,一次性捡钱的最大金额。我就拿它买猫粮,喂流浪猫了,算是帮别人喂的——这肯定不是别人的本意,而且别人不喂我也得花自己的钱买。所以说到底,面值一百的钱我还是捡了。
我于是想,幸好这次是一块,要是一百块,还真给我出难题了。如果有可能,倒不如把一百块拆成一百个一块的硬币,丢在不同的地方,让不同的人捡到它。多几个人高兴高兴。谁配捡这钱呢?我是说如果找不到失主的话。也可能是谁捡了高兴,谁就相比来说更配一点。但是不要贪婪。所以我不觉得一个人捡到一百块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因为曾经听说,有人捡了别人的钱,明知道是谁的,人家也来要了,硬是不给,说“我捡的就是我的”。那么这样的人,如果真有钱可捡,还是让他只捡一块好一点。捡一块钱,他会高兴,捡一百块,就贪婪了。对于一百块还不贪婪的人,一万块呢,一个亿呢?
就这么瞎琢磨着,出了小区,走到城北的学苑大道去了。并没有走多远,因为我家就在城北,往北两百米就是学苑大道。学苑大道东西向,除了上下学时间,没什么人。一个老太太打西边过来,问我卖气的在哪儿。我确认了三遍,知道她是要换煤气,液化石油气,罐装的那种。我还真不知道。我叫她再问问别人。但是一圈根本没有别人。
我就掏出手机搜。搜到一个地方,也不知道是不是,看方向,在西南。而老太太就是打西边来的。我说,你可能走反了。又问她有没有单子,她从兜里掏给我看,上面写着林栖园。我说,在那边,你走错了,先往西,到路口再往南。她很迷茫的样子,我指指老远的招牌:看见那个超市没?走到那儿再问问。老太太又颤巍巍地回去。我本来是朝西走的,但不想跟人同路,更不想超过老太太,就在路边站了会儿。
我觉得能给人指指路挺好。我挺喜欢。这就是好为人师吧。指点迷津做不到,人生的大路我也指不好,但现实里该朝东还是朝西,能给别人一点微小的帮助也不错。这种事情能给我无聊的生活里带来一点愉快。
站了半天,远远看见又打西边来了三个人,我预感老太太要再问。果然,老太太问了其中一个,又掉头朝东来了。我赶紧掏出手机给我妈打电话,问她换煤气的地方在哪儿。最后确认了,先往东,再往北。挂掉电话,我又看地图——上北下南,我把方向搞反了。这时候,老太太又过来了,我不好意思说自己刚刚知道了,就装模作样问:不是在林栖园吗?我看你单子上写的是林栖园啊?老太太没停步,丢给我一句:林栖园是我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