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在隐身

定的定义的变迁


这篇其实是聊学习方法的。聊的是《俱舍论》的学习方法,但是你也可以类比迁移到其他领域的学习上去。我们今天的人,正儿八经搞学术的,有一种科学精神,就是,如果古人说错了,我们指出古人的错误,这个不算是贬低古人。不仅不算贬低,甚至有时候还算是对古人的肯定和尊敬——因为今天的人既然有必要指出古人的某个错误,那就表示古人在这方面的研究是重要的,我们不能无视。如果你不重要,直接就无视你了。
古人的错误也不是说他整个都错了,往往是他大部分是对的,90%是对的,甚至99%都是对的,就在1%的地方,错了。那么,我们指出这1%,纠正它,学术就向前发展了。这就是科学的精神。但是,古人里面,很多人是不具备这种精神的。尤其是中国人。恰恰相反,他们会把古人标榜得很高,这里说的古人,是他们眼里的古人,比他们的年代还早很多人的。他们会觉得,古人说的就是对的,哪怕他们已经找到证据,或者发现了古人的逻辑有不通的地方,有时候,他不敢明确地指出来,甚至要故意地去曲解,说:古人其实说的不是这个意思,说的是什么什么意思,然后他把更合理的意思说出来,说古人就是这么认为的。这就不是一个科学的态度。这种态度,既有来自对古人的崇拜,还有受当时的文化习俗影响的原因。

我们这里就举一个例子:什么叫定。我们考察“定”这个含义,在说一切有部认识里面的变迁,以此来表明什么呢?表明我以前经常提的一个观点,就是,学习《俱舍论》啊,不要从《俱舍论记》,也就是我们简称的《光记》下手。那样的话,你会很容易受误导。虽然《光记》是截至目前对《俱舍论》最好的注释书,但是,在你大体掌握《俱舍论》之前,不要花过多的时间去看它。而很多人学习《俱舍论》,其实是根据《光记》学的,这样的话,你很容易掉到坑里。我就举“定的定义”这个例子,来简单说明这一点。而类似的例子,在《光记》里边其实是层出不穷的。


“戒定慧”,这是三学。定,当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那么,什么叫做定?我们可以简单地答“心一境性”之类的。今天,如果你去问,对“定”的定义有了解的人,他们90%的,都要告诉你,“定谓心一境性”。这是一个古老而又正统的答法。如果我们让他解释什么叫“心一境性”的话,又该怎么回答呢?按照《大毗婆沙论》的说法,就是四个字:令心平等。


心平等,这就叫定;心不平等,就不是定。三界有九地,欲界的心不平等,所以欲界不是定。上面八地,都叫定地,叫定地也不是说上面八地的心都是定,只是说大部分是定,也有不是定的,比方说,刚出生的时候,以及正在死亡的时候,都不是定,中间如果起了染污心,或者生得善心,闻所成善心——这些大家没必要记,总之,就是定地起的心也不一定是定。有人说,定,就是离开了昏沉掉举,这个定义也不够精确,因为欲界起善心,也没有昏沉掉举生起,但也不是定;如果说“离开昏沉掉举”是把昏沉掉举断除掉,也是不对的,因为除了阿罗汉,谁的昏沉掉举也没有彻底断除,但还是有人能入定。所以说,你真的想给“定”一个明确的定义的话,你会发现不是那么好定义的。然后,就出来了一个大体的定义,叫“令心平等”。这是《大毗婆沙论》第152卷记载的。


但是,“令心平等”这个说法一出来,就有人质疑。怎么质疑的呢?就是“无心定”这个概念。“无心定”的概念,大家都承认,“无心定”,顾名思义,它也是定,但是它符合“令心平等”的说法吗?或者符合“心一境性”的说法吗?心都没了,不生起了,怎么还“平等”呢,怎么还“一境性”呢?既然无心定不能“令心平等”,它凭什么也叫定?


很自然地,针对这种1%的例外情况,就有了一个最容易想到的解释:除了心,还有身,身体是什么?是色。色是什么做的?是大种。——好,无心定虽然不能令心平等,但是,它可以令大种平等啊。因此,《大毗婆沙论》里面,卷152,就给“定”下了两种定义。准确地说,是给“等至”下了两种定义。“定”其实是有区别的,一个叫“三摩地”(或者叫“等持”),一个叫“三摩钵地”(或者叫“等至”)。等持和等至,都可以叫定。我们说“定”和“散”,说“入定”和“不入定”,实际上说的都是等至,而不是等持。因为不入定也有等持,你现在就有等持,但肯定不是等至,等至的话,你没有办法看我这个视频。这些解释起来很复杂,就不解释了。总之,我们这里说定,说的是等至,三摩钵地。


《大毗婆沙论》里边,说定有两种:令心平等,令大种平等。好像是解决无心定的问题了。但是,很快又有聪明的人,发现漏洞了,发现bug了。这种bug的发现,实际上是源于对“无心定”概念的厘清。无心定,顾名思义,是没有心的定。佛陀也说过无心定,大家肯定都认这么一种定。但是慢慢地,大家把无心定给清晰地分成了两种: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定是凡夫入的,灭尽定是圣者入的;无想定在第四禅,灭尽定在有顶,也就是非想非非想处;第四禅是色界,有顶是无色界。在早期的一段时间,叫法还比较混乱,甚至会把灭尽定也叫无想定。到了后来,慢慢就厘清了概念,无想定和灭尽定,完全给区分清楚了。这一区分清楚,就出现问题了。就是前面说的关于定的定义的问题。


你不是说,定有两种:一种是令心平等,这是指一般的定,有心定;另一种是令大种平等,这是指特殊的定,无心定吗?现在我来问你,无心定分为两种,无想定和灭尽定。其中的无想定,令大种平等,完全没有问题;而灭尽定,我倒要问问你,它是令什么大种平等?大种都是有漏的,不是欲界摄,就是色界摄,我就要问你,灭尽定是令那个地方的大种平等?是欲界呢?还是色界呢?这个问题就不好回答了。因为灭尽定是在无色界。而按照有部的说法,无色界它没有大种。无色界既然没有大种,那你还令什么大种平等呢?如果说你令别的地方的大种平等,这就有点别扭了,就给人一种理屈词穷的感觉了。这就是《大毗婆沙论》解释“定”的时候,存在的一个小小的bug。不太完美的地方。


那么,到了世亲菩萨造《俱舍论》,他主要是根据《大毗婆沙论》,但他在这个地方显然也感觉到了一点问题。所以,他在解释无心定为什么也叫定的时候,先摆出《大毗婆沙论》的解释,令“大种平等行”,他偷偷加了一个“行”字,加了“行”字,意思就是生住异灭,它就好往欲界、色界的大种那边靠,这等于在为《大毗婆沙论》的说法辩护,也就是在暗示,令“大种平等”,不见得就是令定所在地的大种平等。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呢,《俱舍论》紧跟在后面,给了另一种解释,七个字,“由心力平等至此”。你表面上看,它好像跟《大毗婆沙论》说的“令心平等”差不多,实际上差得大了去了。


《大毗婆沙论》说的“令心平等”,指的是有心定,而无心定不能符合这一点。而《俱舍论》说的,“由心力平等至此”,就是专门为了解释无心定,因为你如果为了解释有心定,根本不用这么绕,但是,这种对“无心定为什么叫定”的解释,是非常符合逻辑的。因为无心定是从定进去的,出来的时候也是出到定力。虽然说并不是所有的从定进去的都叫定,比方说通果心,也是从定进去,但它就不叫定;但是无心定确实是因为这么个原因叫定。


打个比方来讲,一个局长,退休了,我们还是叫他局长,实际上它已经不是局长了,局长的那些权力,他没有了,但他因为是从局长的位置退下来,所以我们沿用过去的叫法,叫他局长。无心定其实就是这么个情况,所以说“由心力平等至此”。虽然《俱舍论》把这个解释放在第二位,但这个解释是《大毗婆沙论》里面没有的。《俱舍论》等于修正了《大毗婆沙论》的一个瑕疵,给了一个更靠谱的、更合理的解释。但它也没有推翻《大毗婆沙论》本来的解释。这是在《俱舍论》的第5卷。


而我们再看《光记》,普光法师的《俱舍论记》第5卷。他是怎么讲的呢?他沿用了《俱舍论》的讲法,但是,他加了一点解释,他说,第一,令大种平等而住。我们注意,《大毗婆沙论》说的是“令大种平等”,《俱舍论》说的是“令大种平等行”,多了一个“行”,而《光记》是,“令诸大种湛然平等而住”,他把“行”改成了“住”。那你改成“住”有什么依据呢?没有依据,这就是普光法师个人的理解。而且他补充说到,这个叫“从果立名”。


然后第二种解释,“或由定前心离于沉掉,平等至此”,他补充了“离于沉掉”,这也是他个人的理解,这种理解也属于“增字解经”,我们想一想,出定之后,生起散位的善心,这也是离于沉掉,平等至此,但它不叫定;所以,补充“离于沉掉”四个字,在解释无心定的问题上是毫无必要的。而且,他把这个叫做“从因立名”。你一看,觉得很搭配,一个从果立名,一个从因立名,好像一开始下定义的时候,就提出了这两种说法,然后他举《大毗婆沙论》的原文,“一令心平等,二令大种平等”。


大家发现问题了吗?就是,普光法师的解释,压根儿不是《大毗婆沙论》的意思,但是他引用《大毗婆沙论》,说《婆沙》就是这么说的。看起来,“令心平等”和“由心力平等至此”,一句话里都有“心”,有“平等”,好像很接近,实际上完全不是一码事。就像德州扒鸡和德州扑克,虽然都是德州,但是完全不是一码事。


所以,在基本掌握《俱舍》之前,不要去看《光记》,因为它会模糊掉这个问题是怎么来的,怎么演变的,他掺杂了很多他的理解在里面,而他的那些理解,《婆沙》和《俱舍》本来没有,而《婆沙》和《俱舍》里面 能看出来的变迁,到他这里又被抹掉了。所以我们说严重一点,你看《光记》的话,学的可能不是《俱舍》,而是《光记》。当然,等到你《俱舍》已经掌握了,很熟悉了,你再看他,就没有问题了。普光法师还是非常厉害的。产生这种现象,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古人有“为尊者讳”的习惯,前人一句话说得不太好,我不说他说得不太好,我说他不是这个意思,是那个意思;实际上他就是这个意思,只是这个意思不好,你改了,改了你又不大大方方地承认,你偏要说他本来就是这个意思。这就会给别人制造误解,增加麻烦。


怎样日进斗金地学习《俱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