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圳深中事件:捍卫的是什么?
光明长圳深中学位事件的影响是相当大的,尤其是在商品房群体以及开发商群体中,引发了震动。
影响有三重。
第一重,它影响了周边所有买商品房的业主,尤其是深铁瑞城的业主,认为这样不公平,这是一个立即产生的影响。
第二重,它对深圳所有买了商品房的业主都产生了 “共振”, 今天发生在深铁瑞城头上的事儿,明天会不会落在我头上 ? 当人们意识到时代的一粒灰落到自己头上会是一座山的时候,他也会行动。
第三重,它影响了深圳一部分开发商,对开发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在销售楼盘的时候,需要更进一步面对这样的不确定。 但深圳类似学区风波的事儿不少了,谈这样的事情最终也大都陷入一个“利益互怼”的循环里。不外乎就是各说各话,屁股决定脑袋。
我觉得,真正值得探讨的,是这些事情缘何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你把深圳这些年来的各类学区事件整理出来就会知道,根本的问题不在上面,而在于: 深圳的学位规则越来越不确定,学区政策的可预期性越来越低。
这是非常大的风险,这个背后不单是涉及到一个个不同阶层群体的利益损益, 更是涉及到我们对于规则的认知和理解 。在每个人为自身利益而战的同时,需要搞清楚,大家到底捍卫的是什么?反对的又是什么?在互相攻讦的过程里,有没有一些共同坚守的共识被破坏了?
0 1
首先,长圳这件事和开发商(深铁)有什么关系?
有部分观点把矛头指向开发商深铁置业,认为是当初瑞城业主受了深铁的“蒙骗”。
这是胡说八道,我再说三遍:现在没有任何一家开发商会蠢到在销售说辞里给你承诺学位。这不是现在,已经很多年了。深圳所有事关学位的事情,都要以教育部门最终的年度政策为准。就是说,这个事儿的决定权在教育部门,除此之外,谁也没有权利承诺。这件事里面,开发商也是个莫名其妙的受害者。
有很多时候,观众自己不做功课,出了事就下意识的道德矮化企业,是很可悲的事。
这个问题归责非常明白,在政策。
其次,征求意见稿是什么玩意儿?
我看有回答说征求意见稿就是来征求意见的,这个也对,也不对。
征求意见稿的确是征求意见的,但是不是某些童鞋理解的那种开听证会一样的意见征询,它其实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了,征求意见稿发出之后一段时间,就是修改-上会审议通过/或者被否决。你可以提交意见,但我可以不采纳,这个和“听证”的概念是两回事。
当事人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为什么那么大?也是因为这个,因为征求意见稿的背后是政府信用,如果你的征求意见稿一塌糊涂,会给公众觉得你这个部门有猫腻或者很无能,就是为了赶紧完成一个法律程序。
0 2
在这个事情里,买了深铁瑞城(或者其它楼盘)的人有没有错? 没有错,你总不能说“谁叫你买房之前不问清楚”吧,这个对买房人的要求太多了。 都是普通散户,大家对买房子入学的认识就是“就近入学”,你学校在我家对面,不让我读,那需要有一个站得住的解释。
长圳保障房的住户当然也没有错,租购同权,在家附近的学校,当然要有权读。
问题在于, 长圳保障房的住户有没有优先权? 赋予他们就读优先权的依据站不站得住? 不管那个学校是不是深中。 我想一般人的理解里面,当然是大家都没有优先权,就读附近学校的权利是平等的。“就近入学”,这个是上位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如果要严格依照“就近入学”的原则,那么最为苛刻的情况下就去物理丈量距离,谁家离哪个学校近小孩就去读哪个学校。但这么做的成本太昂贵,所以简单的办法,大家都在学区覆盖的范围内,全部 积分入学 ,这是规则公平。
但是在这件事里,给了两个保障房项目住户的就读优先权,权利高于周边的商品房住户。这个不但是违反了“租购同权”——租权已经高过了购权,而且违反了上述的“义务教育法”精神。
也即是说,无论是义务教育的法律条款,还是租购同权的政策精神,都不支持光明区的这个玩法。
这也是为何这次引发那么强烈的反对的原因,“显失公平”,是人们内心深处的OS。
有人拿出来两个证据,以此来佐证政策是合理的。
一是2022年深圳教育局的一份文件《深圳市公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其中 第15条 规范集团选址命名 规定:
"各市直属学校集团化办学选址,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 优先考虑保障房和街道大学区,不能与任何小区捆绑 ,不能与任何房地产挂钩 。禁止以房地产开发商命名学校,杜绝与商业利益挂钩。集团化办学成员学校命名要坚持名实相符、准确规范,体现办学理念,突出内涵特色,避免单一贴标签。各区义务教育集团应当使用带区域名称。"
二是,这个学校在引入深中之前一直的暂定名(今天仍是)是“ 长圳保障房配套学校 ”。意思是,事前已经说的很清楚,这是专为长圳保障房配套的学校。在商品房业主买房之前,这个名称就是这么定了,所以深铁瑞城的抗议是错的。
我认为第一个很好讲, 仔细读15号 条款,外界的解读大多是错的。
这个条款 的意思是: 公办学校分校在 选址 的时候可以贴近保障房项目,以展示深圳推进 租购同权、 住有宜 居的城市战略, 而且里面讲了“优先考虑保障房”,但也讲了“ 优先考虑……街道大学区 ”,并且突出“ 不能与任何小区捆绑,不能与任何房地产挂钩 ”,这个 目的是为了让保障房住户也能享受到良好的教育配套。 依 照就近原则,选址在哪读书就在哪,本身已是照拂,但这绝不意味着排它 。
学校和商品房小区捆绑是违规的,难道和那两个保障房小区捆绑就是合规的吗?“任何小区”显然不是特指商品房小区或者保障房小区。 上位政策依据错了,下面一点已经不用讲了,规则是站不住的,商品房业主的抗议是站得住的。
0 3 看明白这些,不需要撩拨情绪,制造对立。 我们不要去把话题引向谁的贡献多,谁的贡献少的方向。 但是公平和规则是需要捍卫的,捍卫之前需要扯明白。
如果继续按照光明的玩法,这显然是特权,不是公平。 因为它不符合上位法的精神,也违法了光明区以及各区一直在推行的大学区积分入学政策。
如果这么推行,坏处有三个: 1)实质上违反义务教育精神,也违反租购同权政策。 2)助长社会“谁穷谁有理,谁强谁活该”的坏风气,挫伤个人奋斗理念。 3)变成类似“特供房”(人才房已经是了),伤害市场公平。 这里要重点谈到规则,这是被破坏的根本,也是捍卫的根本。
我上面说,这件事和过往深圳的学区风波是有一贯脉络的。过往数年,深圳出现的学区风波事件大致有:罗湖螺岭小学入学、深实验坂田学校入学、福田深高北八小区入学、万科云城公寓入学、深圳湾软件园入学……
加上这件事,这些事情里面,你可以看出一点: 大部分情况下,开发商和家长都没有错,是规则善变擅改造成的 。个别部门的有形大手像扒拉算盘珠子一样,今天向左划拉一下子,明天又向右划拉一下子。最终引发一起又一起的风波,导致各类人群对立,互相攻讦,喋喋不休。
规则的波动性太高,现在已经不是房地产一个行业的问题了。但是我们都清楚,如果要维护一个社会和经济的健康前行,必然需要明确的可预期的规则, 规则面前人人平等 。
就是这么一个简单有力的常识,它就足以能够确保一点: 每个人都信赖规则 。
但如果你破坏了这一点,不断的人们意识到,这个大家赖以展开交易的规则不确定了。那只有形的大手,今天可以很随意的把一个小区调出去,明天又可以很随意的把另一个小区调进来。结果就会搞得人人自危,谁都不安生,大家不明所以,第一反应就是你搞我,我搞你,搞来搞去都是受害者,只不过是时间的早晚而已。今天你用这个理由可以斗我,明天我用同样的理由也可以斗你,是谓“缠斗”,无休无止。
又有人问,如果配的不是深中,他们还会这么闹吗?
我承认,如果配的不是深中反应没这么激烈,但一样还是会质疑,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触及到了人们内心最朴素的公平意识。这个背后的原因,也是今天说的重点。你往“捍卫规则公平”的角度去理解,和 “往多为自己抢点儿利益”的角度去理解,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看法。
对这件事的收尾,我持乐观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