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

什么是高层次的理想婚姻

本文图片来源于影片《 婚姻生活 》

高层次的理想婚姻可以概括为三个要素。
第一,男女双方应该各自有独立的事业。比如钱锺书和杨绛, 一个人研究学问,一个人研究翻译,两个人都有自己所钟爱的 独立的事业,每个人的人格都是独立而完整的,然后他们又结 合在一起,这要比传统上“男主外女主内”的夫妻关系好得多。 我们应当彻底抛弃“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安排。为什 么男人就应该在外面挣钱搞事业,女人就应该做家庭主妇呢?女 权主义有一个观点,就是说做家庭主妇是一种折磨,是一种西西 弗斯式的折磨。虽然不排除有些女性非常擅长并且享受做家庭主 妇,但如果是被迫留在家中,做家务就是一种折磨了。家里的 东西脏了,你就得把它弄干净,弄干净以后它又脏了,脏了又 得弄干净,就像古希腊神话里被惩罚的西西弗斯,终生都要推 着那块巨石往山上走,费尽全身的力气推到山顶,然后石头又 “哗”的一下滚到山下去了。无论是对于男性还是女性,如果这 个人是比较有独立人格、想要做独立事业的人,让他完全牺牲 自己去过这样的生活,那真是特别难以忍受的折磨。
第二,夫妻俩都应该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尤其是女性,你 不能够把你的身家性命全都寄托在男人身上。如果你们俩感情 挺好那还没问题,万一这个男人移情别恋了,或者有一天你不 喜欢他了,你怎么办?没有任何独立的经济收入,你就不能做 出自由的选择。
第三个要素就是,在理想的婚姻中,夫妻的人格应当是平 等的,不能无论大事小情都以男人为主女人为辅,或者女人决 定男人服从,无论男尊女卑还是女尊男卑都不是人格平等,不 是理想的夫妻关系。 从目前中国家庭调查的数据来看,城市家庭基本上能够做 到男女权力、地位和人格平等了,基本上都能够做到家事决定 权共享,大事一起商量。作为对比,在传统家庭中,尤其在农 村家庭中,女性地位还不如男性。在很多地方,女性的名字不 能写入族谱,不能进宗庙。有一个例子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在河 北农村有户人家,父亲去世了,要决定送葬的时候由谁来打幡。 按规矩,只有儿子可以打幡,女儿不能打幡。老人家没有儿子, 只有女儿,那这女儿能不能打幡呢?结果就起了争执,家人觉得 哪怕让侄子打幡也不能让女儿打,也就是让老人兄弟的儿子来 打幡也不能让他的亲女儿来打这个幡。好在这个女儿那时已经 到城里工作了,她态度激烈,坚决地争取到了为父亲打幡的权 利。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传统家庭里男女人格不平等的状况 十分严重。回过头看,城市里虽然已经很少有这种情况,但是 仍然有很多男权思想遗留在婚姻关系当中。比如说,很多男人 下班回家之后就像大爷一样往床上一躺,家务、育儿什么都不管, 全靠妻子伺候,这就是男女双方人格不平等的典型表现。 总之,理想婚姻模式应当是夫妻双方有独立的事业,有独 立的经济来源,人格完全平等,这样的家庭才更容易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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