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爱日历」我喜欢易装,我就是“弯”的吗?
想在今天的日历里多说一两句,关于 #网曝郑州大学男子扮女装进女浴室偷拍# 这件事。
当出现男人“男扮女装”从事不法之事时,网上会有一种声音提到大洋彼岸的美国,说:“如果这个人说自己是跨性别/性少数,在美国(进异性的浴室或卫生间)就会没事。”
这样的案件发生在美国,作案的人是否会被阻止进入ta声称性别的浴室或许会讨论一下,但偷拍的行为是绝对犯法的:无论是从联邦防止录像偷窥法的角度还是从各州制定的法律,在特定场所进行偷拍都是不可被容忍的行为。
而一个人不经查证就发表这种言论,明显就是在试图把脏水泼给性少数群体。目的可以是多样的:例如为自己的群体开脱、阻碍社会对于性少数的理解与接纳、或者是单纯的又蠢又坏。
既然说到了性别认同,那需要明确的是一个人选择穿女装,同样可以多样的原因:
1.可以是因为对于自己的性别认同为女(无论出生时被指派的生理性别是什么)而选择了符合社会性别印象中的女性装束;
2.可以是因为就是喜欢女装的款式、颜色和剪裁,而穿上女装;
3.也可以是因为这只是一种方便他混入女厕所施行偷拍的手段。(如新闻所述)
如果一个人无法思考和考虑到这些可能性,而是一味盲目跟从所谓的“政治正确“视角来贬低少数群体,我们的社会恐怕会很难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