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字都有讲究
《俱舍》英译本在解释未至定第九解脱道入根本地的时候,加了两个词:初禅和二禅。这个“二禅”就加错了。——这当然是好意,是为了让读者理解,遗憾的是译者自己没有正确理解。所以我就说,二禅错了。有位教授,Achim Bayer,看到帖子留言说:你是想逐字翻译吗?那样的话,应该把“初禅”也去掉。我说,我考虑的不是逐字翻译,我最优先考虑的是,译文是否符合阿毗达磨。
我之所以说玄奘的译本出彩,不是说它符合梵本——如果以符合梵本为标准,它再出彩也不会比梵本更出彩。由于它已经比现存于世的梵本出彩(在某些已经能确定的阿毗达磨知识上),有些学者倾向假定玄奘当时有个更好的梵本。如果《俱舍论》有所谓“最完美的梵本”,那个梵本应该是世亲菩萨自己的想法,无论历史上是否曾经存在过某个梵本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可以说,玄奘法师的译本是做到了这一点的。这一点不是能通过对语言和语法的研究而理解过半的——那只能去评价是否“忠实于梵本”,而无法评价是否“忠实于阿毗达磨”。
有些地方,看起来很相似,研究语言的人不一定会认为它们有区别,但在阿毗达磨上,是有重大区别的;另一些地方相反,从语言表达上看,似乎有重大区别,在阿毗达磨上反而没有区别。
我拿玄奘本、真谛本,和两个英译本再举几个例子。以下几处暂时还没核对梵本(这需要朋友的帮助)。不过,无需核对,也能知道,梵本如下大部分地方应该和玄奘一致。万一有不一致的呢?——那就是梵本错了,或者不够完美。因为阿毗达磨的知识,在如下地方是共许的。
先举“一个字都不能乱加”的例子:
玄奘:“謂有為法分為八種,三界所繫無漏有為各有相應不相應故。”
真谛:“有為法分為八,欲界、色界、無色界、無流界,與心相應、與心不相應差別故。”
真谛比玄奘多了一个“心”字 (别的差别都不重要)。 这多出的一个“心”字就让真谛本错了。
两个英译本也都有心,一个叫mind,一个叫thought。都错了。
因为,“有相应”和“心相应”是两码事。心自身,是“有相应”的;同时,也是“心不相应的”。因为自己不能和自己相应——这是阿毗达磨的一个基本知识: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29:「為止如是說者意,亦明心與數法相應、數法亦與數法相應、數法與心相應、心不與心相應故,而作此論。」(CBETA 2023.Q1, T28, no. 1546, p. 210a19-22)
为了判断这个地方谁对,我们需要看“他心智”的所缘,是十法中的几法。答案是:“他心智缘三。”——那么,就知道,“心”和“心所”,必然是划在一类里的。因此,只能叫“有相应”,绝不能叫“心相应”。
再举玄奘比真谛本和英文本多一个字的例子。
玄奘:“善心隨轉多,通四蘊故。”
真谛:“若善心則多隨從,四陰所隨從故。”
玄奘比真谛多了一个“通”字。真谛本是不准确的,但我们可以勉强不追究。
两个英译本,一个叫,“for it always includes rupa”,另一个叫,“for material form (rupa) (i.e., pure restraint of meditation [dhyānānāsravasaṁvara], iv. 4a, 26) must be added”——既然把always和must都喊出来,就没有办法不说它们错了。
很简单:善心的随转,不一定是四蕴。——在座每一个人,包括我自己,善心的随转,都是三蕴。但善心的随转确实有是四蕴的时候。所以玄奘说“通四蕴”。“通”这个字,是不能少的。真谛少了,我们可以说他不小心,因为善心随转有时候是四蕴,我们不说他错也行。但英译本,直接说出了与“通”相反的意思。另外,两种随转色,LS只解释了一种无漏的,还有impure的,他遗漏了(这一点,他引的梵文已经体现了)。
再举个看起来不一样其实没差别的例子:
玄奘:“此智唯是欲色界攝,聞思所成非修所成。”
真谛:“此智若是欲界智,是聞思二慧。若是色界智,但是聞慧。非修慧。”
这是说“总缘俗智”。如果不熟悉阿毗达磨,可能觉得玄奘和真谛有差别,实际上没有差别,因为色界没有思所成慧。看起来,似乎真谛比玄奘解释得更细,其实完全是一样的。而两个英译本,这里都错了,都没有提色界摄。
再举个类似的例子:
玄奘:“無有學果無色地攝。”
真谛:“無阿那含果是無色界攝。”
看起来似乎不同,但有了阿毗达磨知识,就知道这两种表达完全等价。因为初果、二果显然不是无色地摄。两个英译本,这里都理解错了。
除了我之前文章中提到的,灭尽定是背舍一切“有为法”还是“有缘法”,玄奘本比现存梵本好之外;还有一个例子是谈到“有漏择灭得”,玄奘本明确译作“非圣道所引”。而真谛本是“非圣人所得”,这就错了。法译本和英译本也都错了。丁一老师核查梵本后告诉我,梵本的 anāryaprāpta,是有歧义的,字面意思是“非圣得”。难怪真谛和LVP都把它理解为“非圣人所得”。实际上,这里的“圣”不能解释为“圣人”,只能解释为“圣道”。现存诸本中,只有玄奘本完全消除了这种误解的可能。而且,玄奘“非圣道所引”的“引”字,也是一个非常大的亮点(这一点我一开始完全没有注意),为什么玄奘用的是“引”,而不是字面上的“得”,这真是太讲究了——因为用“得”是不准确的。
我之所以说玄奘的译本出彩,不是说它符合梵本——如果以符合梵本为标准,它再出彩也不会比梵本更出彩。由于它已经比现存于世的梵本出彩(在某些已经能确定的阿毗达磨知识上),有些学者倾向假定玄奘当时有个更好的梵本。如果《俱舍论》有所谓“最完美的梵本”,那个梵本应该是世亲菩萨自己的想法,无论历史上是否曾经存在过某个梵本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可以说,玄奘法师的译本是做到了这一点的。这一点不是能通过对语言和语法的研究而理解过半的——那只能去评价是否“忠实于梵本”,而无法评价是否“忠实于阿毗达磨”。
有些地方,看起来很相似,研究语言的人不一定会认为它们有区别,但在阿毗达磨上,是有重大区别的;另一些地方相反,从语言表达上看,似乎有重大区别,在阿毗达磨上反而没有区别。
我拿玄奘本、真谛本,和两个英译本再举几个例子。以下几处暂时还没核对梵本(这需要朋友的帮助)。不过,无需核对,也能知道,梵本如下大部分地方应该和玄奘一致。万一有不一致的呢?——那就是梵本错了,或者不够完美。因为阿毗达磨的知识,在如下地方是共许的。
先举“一个字都不能乱加”的例子:
玄奘:“謂有為法分為八種,三界所繫無漏有為各有相應不相應故。”
真谛:“有為法分為八,欲界、色界、無色界、無流界,與心相應、與心不相應差別故。”
真谛比玄奘多了一个“心”字 (别的差别都不重要)。 这多出的一个“心”字就让真谛本错了。
两个英译本也都有心,一个叫mind,一个叫thought。都错了。
因为,“有相应”和“心相应”是两码事。心自身,是“有相应”的;同时,也是“心不相应的”。因为自己不能和自己相应——这是阿毗达磨的一个基本知识: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29:「為止如是說者意,亦明心與數法相應、數法亦與數法相應、數法與心相應、心不與心相應故,而作此論。」(CBETA 2023.Q1, T28, no. 1546, p. 210a19-22)
为了判断这个地方谁对,我们需要看“他心智”的所缘,是十法中的几法。答案是:“他心智缘三。”——那么,就知道,“心”和“心所”,必然是划在一类里的。因此,只能叫“有相应”,绝不能叫“心相应”。
再举玄奘比真谛本和英文本多一个字的例子。
玄奘:“善心隨轉多,通四蘊故。”
真谛:“若善心則多隨從,四陰所隨從故。”
玄奘比真谛多了一个“通”字。真谛本是不准确的,但我们可以勉强不追究。
两个英译本,一个叫,“for it always includes rupa”,另一个叫,“for material form (rupa) (i.e., pure restraint of meditation [dhyānānāsravasaṁvara], iv. 4a, 26) must be added”——既然把always和must都喊出来,就没有办法不说它们错了。
很简单:善心的随转,不一定是四蕴。——在座每一个人,包括我自己,善心的随转,都是三蕴。但善心的随转确实有是四蕴的时候。所以玄奘说“通四蕴”。“通”这个字,是不能少的。真谛少了,我们可以说他不小心,因为善心随转有时候是四蕴,我们不说他错也行。但英译本,直接说出了与“通”相反的意思。另外,两种随转色,LS只解释了一种无漏的,还有impure的,他遗漏了(这一点,他引的梵文已经体现了)。
再举个看起来不一样其实没差别的例子:
玄奘:“此智唯是欲色界攝,聞思所成非修所成。”
真谛:“此智若是欲界智,是聞思二慧。若是色界智,但是聞慧。非修慧。”
这是说“总缘俗智”。如果不熟悉阿毗达磨,可能觉得玄奘和真谛有差别,实际上没有差别,因为色界没有思所成慧。看起来,似乎真谛比玄奘解释得更细,其实完全是一样的。而两个英译本,这里都错了,都没有提色界摄。
再举个类似的例子:
玄奘:“無有學果無色地攝。”
真谛:“無阿那含果是無色界攝。”
看起来似乎不同,但有了阿毗达磨知识,就知道这两种表达完全等价。因为初果、二果显然不是无色地摄。两个英译本,这里都理解错了。
除了我之前文章中提到的,灭尽定是背舍一切“有为法”还是“有缘法”,玄奘本比现存梵本好之外;还有一个例子是谈到“有漏择灭得”,玄奘本明确译作“非圣道所引”。而真谛本是“非圣人所得”,这就错了。法译本和英译本也都错了。丁一老师核查梵本后告诉我,梵本的 anāryaprāpta,是有歧义的,字面意思是“非圣得”。难怪真谛和LVP都把它理解为“非圣人所得”。实际上,这里的“圣”不能解释为“圣人”,只能解释为“圣道”。现存诸本中,只有玄奘本完全消除了这种误解的可能。而且,玄奘“非圣道所引”的“引”字,也是一个非常大的亮点(这一点我一开始完全没有注意),为什么玄奘用的是“引”,而不是字面上的“得”,这真是太讲究了——因为用“得”是不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