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桥补路无尸骸
01
就因为搭建了一座浮桥,这个家族一共18人被判刑。
够狠。
事发吉林洮南市,从90年底开始,老黄焊了三条铁皮船,在河上摆渡。
2014年,老黄将铁皮船增加到13条,建成了固定浮桥。
18年,老黄被罚款,并责令拆除浮桥。
罚款交了,桥拆了,老黄以为事情过去了,可没想到,19年,老黄及家中多人被警方以寻衅滋事刑拘。
当年底,老黄及亲朋总共18人,被法院判定寻衅滋事罪。
其中老黄获刑2年,缓刑2年。其他17人均被判刑。
为什么呢?
因为法院认定,老黄私自搭建浮桥收费,总共获利5.3万元。
02
这事从程序上看,官方貌似并没有过错。
但是,法理之外还有情理。
首先,老黄搭建浮桥,方便的是附近村民。
其次,老黄收费全靠村民自愿,多少随意。
所以,与其说老黄搭建浮桥是为了赚钱,不如说是为了方便群众。
这一点,从一件事可以看出。
浮桥被责令拆除后,还责令老黄退回收取的过桥费,但最后,不少村民又将钱送给了老黄。
有村民说了,有桥时,到河对岸地里干活,只要十几分钟,没了桥,要绕行70公里,花费3小时。
两相比较,村民宁愿交个二块五块的过桥费,绕路的油钱都比这多多了。
村民有需要,并且方便,这是搭桥的民意。
03
极具讽刺的是,当地相关部门只管拆桥,不管其它。
建国74年了,这里的村民却依然被一条河隔开,而没人管。
可笑不?
为了种地,绕道3个小时,费多少油钱和精力,没人管。
结果河上有桥了,村民方便了,他们却急忙忙地跑来,先罚款,再拆桥。
至于村民的出行难题,就是没人管。
这是典型的只管罚,不管帮。
自古以来,搭桥修路都是大善行,老黄虽然收了一些费用,但是他搭桥掏腰包13万多,总要收回成本吧。
现在,老黄又被寻衅滋事了。
万能罪名安到了给他人带来方便的人身上,真是荒唐。
如果当地真把村民的事放心上,绝不会70多年了,他们还在为过河发愁。
看似装模作样地管理,实则一本正经的添麻烦。
04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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