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在隐身

《俱舍》的地基问题

上周我写了三篇《俱舍》学习的文章:《俱舍术语要点一览》《俱舍十大问题一览》《俱舍性价比超高问题大曝光》。其中,第三篇是讲“十大问题”中的第六道,是我认为性价比非常高的一道。我现在想,也许可以把其余九道解答思路都写写——在兴趣还没有消退的情况下。
这些题目大都不算太难,书上能找到答案,写下来的主要目的,在于演示方法。我经常说,阿毗达磨不算很难,大概相当于大学本科的数学物理的难度——这是从总体上说的,不包括刁钻的细节。但今天很多人学阿毗达磨,是远远达不到了解总体的程度的。原因在哪里?是学习方法问题。
日本过去有“八年俱舍,三年唯识”的说法。现在我估计他们不太会那样,因为学术研究范式变了。不过,他们的学习方法其实变化不大。说好听一点,叫“肯下笨功夫”,说难听一点,叫“方法原始”。利用那种方法学习《俱舍》八年,能够掌握“十大问题”中七八道的人,寥寥无几。但如果直接从“十大问题”下手,以掌握其中七八道为目标的话,只要肯下功夫,脑子又不太笨,两个月也就差不多了(全日制的话)。——这么说不失为引诱大家学习《俱舍》的一种手段,就像逛街,本来没打算买什么,看到东西很便宜,也就买了。
不多废话了。今天来聊聊“十大问题”中的第一题,我把它比喻成阿毗达磨的“地基”。
1、蕴处界摄法问题。
例:业在蕴处界中是何所摄?
首先要把题目看明白。“业在蕴处界中是何所摄”——看到“业”,既然是问“蕴处界”,就需要把“业”分解成小的单元。所谓“慧析余亦尔”。——大家看到颂不懂的话,去搜就好了,或者跳过去。
“业”是分不同种类的,不同的业是不同的蕴、不同的处、不同的界。那么你要看每一个蕴处界中是否包含“业”,如果包含,是什么业,就这个意思。
业的分类有很多,比如分为:定业、不定业——“此有定不定,定三顺现等”;或分为:黑黑、白白、黑白黑白、非黑非白——“依黑黑等殊,所说四种业”;或分为:顺乐受、顺苦受、顺非二受——“顺乐苦非二”……
但要回答这道问题,显然不是按照上述方式来分,而必须按照三科把业分成不同的单位,也就是“慧析余亦尔”,是业最基本的分类:“思及思所作,思即是意业,所作谓身语。”
业分为:身业、语业、意业。——只是这样,还不够,意业可以直接在蕴处界中找到所摄之处,但身、语业还不行,还要继续分——“此身语二业,俱表无表性”。
这样,业就分为:身表、身无表、语表、语无表、意业。
首先考察:意业在蕴处界中是何所摄?
意业的本质(也就是“体”)是什么呢?——思。“思即是意业。”
这里,有一个需要辨明的点:到底是只有意识相应思才是意业,还是前五识相应思也是意业?
有论文搞错过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不仔细思考的人反而不会搞错,一思考,倒容易搞错。《俱舍》说:“然心所思即是意业,思所作业分为身语,二业是思所等起故。”——并没有把思分为“意识相应”和“五识相应”,可见,不管意识相应还是五识相应,思都是意业。但如果你去看《正理》,恐怕就会产生疑惑:“谓业依身故名身业,业性即语故名语业,此业依意复与意俱,等起身语故名意业。”
重点在“此业依意复与意俱”。熟悉阿毗达磨的人都知道“俱”的意思,它指的是“俱有”,如果用在心心所的关系上,就是“相应”。可见,意业是“依意”又“与意相应”的。那么,自然有人会觉得,只有与意识相应的思,才是意业。
但是,不要忘了,“意”可不一定是“意识”呀。在蕴处界中,“意处”和“意界”,范围是不同的。“意处”是七心界,颂曰:
“识谓各了别,此即名意处,及七界应知,六识转为意。由即六识身,无间灭为意,成第六依故,十八界应知。”
——这两个颂是十八界里最容易出问题的颂,这两个颂搞定了,十八界也就没问题了。这里说,“六识转为意”。《正理》的《业品》,“此业依意复与意俱”的“意”,就是“六识转为意”的“意”,是“意处”,不能狭隘地理解为“意界”。因此,“复与意俱”不能理解为“复与意识俱”,而应理解为“复与识蕴俱”。同样,“此业依意”的“意”,也是理解为“意处”。
还会有人有疑问,而且是很多人会搞错的点:六识没有灭入过去就是“意处”吗?
很多人以为,六识只有无间已灭才叫意处,这是错的。现在的六识就是意处,未来的六识也是意处。《婆沙》专门说明了这个问题:
“问:过去可有此十八界,以六识身无间已灭名意界故,未来现在如何亦有十八界耶?答:此十八界依相而立,三世各有十八界相,若未来现在识无意界相者,过去识亦应无,以相无转故。”
其实,还可以从《品类足论》中找到“意业”不仅包括意识相应思,也包括五识相应思的证据:
“意业云何?谓思。善业云何?谓善身语业及善思。……非学非无学业云何?谓有漏身语业及有漏思。”
既然明白了意业就是思,在蕴处界中是何所摄,就很容易确定了:
行蕴、法处、法界。
颂曰:“四余名行蕴,如是受等三,及无表无为,名法处法界。”
现在,再来看“身表业”,身表业的体是什么呢?
“身表许别形,非行动为体。”
是别别的“形色”,“形色”是色处或色界的一种。注意,“色界”这个表达,要根据上下文判断“界”是“十八界”的“界”,还是“三界”的界。有时候,我们说色界,指的是:欲界、色界、无色界中的色界;有时候,指的是:眼界、耳界、……色界、声界、……意识界中的色界。十八界中的色界,就等于十二处中的色处。
“色二或二十”,这里的“色”是“色界”或“色处”,“二”指“显色”和“形色”。而“色界”属于“色蕴”——“色者唯五根,五境及无表”,这个颂里“色者”的“色”,指“色蕴”,“五境”之一,是“色界”,所以色界是色蕴所摄。因此知道,身表业属于:色蕴、色处、色界。
身无表业呢?根据“色者唯五根,五境及无表”,我们知道,身无表业也是色蕴。处和界呢?其实前面也提过了:
“四余名行蕴,如是受等三,及无表无为,名法处法界。”
无表是:色蕴、法处、法界。
身无表是这样,语无表也是这样。
最后,看语表。“语表许言声。”——“言声”,是“声”的一种,也就是属于语言的声。打嗝放屁不是语表,虽然它也是声,但不是“言声”。有个词叫“屁话”,“屁”一般来讲不是“话”,被蔑称为“屁话”的“话”,是“言声”,不是“屁”——屁是为了表示它无足轻重。之所以说这一点,不是逗乐子,是要引导大家思考:敲锣打鼓这些,不是“言声”,但有时候可以表示语义。语义不是必须通过言声来表示的。比如火警铃声,不是言声,但可以清晰地传达语义——虽然传达语义,但不是语表。
有部是有这么一个看法的:欲界的无表业必须由表业引起,色界则可以由思引起,所谓“因表因思而得生故”。那么,《俱舍》就引用了《婆沙》的三个问题,在三个问题之前,还有一个问题:“颇有由身表异想义,不由发语成虚诳语耶?”
“异想”这个词,是定义“虚诳语”用的。叫“染异想发言,解义虚诳语”——虚诳语,也就是妄语,成立要两个条件:说话的人是染心,说的和想的不一样;听话的人能听懂。如果说话的人不是染心,或者说的和想的一样,第一个条件就不成立;如果第一个条件成立,听话的人不能听懂,第二个条件就不成立,这时候只能叫杂秽语。这里面还有一个细节:“能听懂”不是“听懂了”,“能听懂”是指听话人在听见的时候,那时候声音还没有消失,听话的人起的是耳识,不是意识。“听懂了”是指声音已经消失,听话的人生起了意识,明白过来刚才听到的话的意思,那时候“言声”已经灭入过去了,就没有现在的表业只有现在的无表业了。
《俱舍》问:“颇有由身表异想义,不由发语成虚诳语耶?”——有没有通过身体来表示与内心不一致的想法,不通过说话而成就虚诳语呢?
有。由此引出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出自《婆沙》卷118:1、有不动身而犯杀生罪的吗?答:有,通过发语。——这就是教唆别人杀人。2、有不发语而犯虚诳语罪的吗?答:有,通过动身。——通过动作来骗人,由身表引起语无表。3、有没有既不动身也不发语,而犯杀生或虚诳语罪的呢?答:有,仙人意愤,或者说戒时默然表示清净。
仙人意愤是什么呢?这是瞋心所相应的思。这种瞋相应思,如果发生在内道身上,也就是佛弟子圣者身上,叫“谋害”,如果发生在外道身上,叫“意愤”。外道仙人意愤的时候,不用亲自动身,对一个村生气就能灭掉一个村,对一座城生气就能灭掉一座城,对一个国生气就能灭掉一个国,仙人也因此犯了杀生罪。圣者(初果或二果)的谋害也类似,但圣者的谋害不一定成功。《婆沙》卷125举了两个例子,有人毁灭佛法,穷凶极恶,当地很多圣者就想通过对他生气的办法来干掉他,也就是“谋害”,但是,都不成功。
“仙人意愤”,仙人不动身不发语,就犯了杀生罪,起了杀生无表——世亲菩萨就质疑了:不是说欲界无表都必须由表业引起吗?仙人的表业在哪儿呢?他怎么就起杀生无表了呢?这是第一种情况。
第二种情况,“布洒他”,也就是说戒。这是僧团的一种仪式,说到哪一条戒的时候,按照规定,问:有没有谁犯这条戒的?如果有人犯了,他需要站出来,当众忏悔。但有人犯了戒,人家问:有没有人犯这条戒的?他不动。这就又犯了虚诳语罪。——他既没说话也没动,却起了虚诳语的无表业。既然欲界的无表业都是由表业引起的,他的表业在哪儿?这是第二个问题。
《正理》解释说,仙人意愤,和教唆他人杀人类似,因为仙人会得到非人的尊敬(非人是一种不是人的生物),了解到仙人心里恨谁,就动手替仙人杀了——就像城府深的领导和有眼力见儿的下属。那么,仙人怎么让鬼(非人)知道自己的想法呢?《正理》说,仙人生气时,身体和语言会起变化,或者诅咒时,身体和语言也会变化,所以,实际上还是有表业的。至于说戒,《正理》说,当时身体动可以表示语义,身体不动自然也可以表示语义,因此,那种情况下,身体不动,也是身表。这符合有部的逻辑。有部认为“身表许别形,非行动为体”,身表并不是以连续刹那的行动为体,而是以一一刹那的形色为体。因此,布萨时默然表净,虽然不动,也是由身表引起语无表。
上面说一大堆,是要强调,不要看到“杀生”,就觉得是“身表业”——杀生的确是身业,但不一定是身表,也可以是身无表;虚诳语,不一定是“言声”,也可以是语无表。
我之前出过一道入群的题目:诸善业道、不善业道,分别是何所断?
答这道题目,首先要把十善业道、十不善业道列出来。如果不知道“诸善业道”的“诸”包括哪些,就等于没看明白题目。
在十不善业道中,需要知道前面七个是业,后面三个不是业。这就是《婆沙》说的:“有业道非业,谓后三业道。”我看今天的日本阿毗达磨学者,七八个人合写一篇论文,研究《俱舍论》的《业品》,半个颂写了50多页,真可谓下足了笨功夫,可惜不知道“业道”和“业”的区别。
既然十不善业道的前七是业,就需要知道,它们分为表无表——前七不善业道的表无表,可以合在一起论,因为都是色,都是有漏,有漏意味着不是“非所断”,色意味着不是“见所断”——“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见断”;所以,前七不善业道,都是修所断。
而后三不善业道——贪、瞋、邪见——注意,千万不要把最后的不善业道当成“痴”,这一点也是太多人搞错了;后三不善业道是什么所断,答案不难,但思考还是要周密。
虽然十不善业道的后三是贪、瞋、邪见,但不要以为贪、瞋、邪见就是不善业道。因为,不是所有贪和邪见都是业道。就好比不是所有“念、定、慧”都是根——只有善的“念、定、慧”是根。同理,只有不善的“贪、瞋、邪见”是不善业道。
不妨从《婆沙》中找个线索佐证。在“三业十业道”相摄的四句里,《婆沙》列出了不是业也不是业道的行蕴:“行蕴中除不善贪瞋邪见及无贪无瞋正见并一切思,取余相应不相应行蕴。”
其实,从这里,我们首先可以回答开头的问题:五识相应思是不是意业?当然是。因为这里除掉的是“一切思”,而思不是业道,可见“一切思”都是业。
在贪、瞋、邪见中,只有不善的才是业道。由于一切瞋都是不善的,那一切瞋都是业道;但贪和邪见,还有无记的,也就是色界无色界的贪和邪见。因此,只有欲界的贪瞋邪见,才是后三不善业道。邪见不用说,一切邪见都是见所断。而欲界贪和瞋,是分五部的,都是不善,因此,是见、修所断。
十善业道中,前七支也是分为表无表的:“唯初表无表,名别解业道。” 对于表业,不用说,都是修所断,因为都是有漏的。——“十五唯修断,后三界通三。” 但对于无表,就未必了——“无表三律仪,不律仪非二,律仪别解脱,静虑及道生”:无表是包括“道生律仪”的。如果是道生律仪,那就是非所断。
因此,十善业道的前七,是:修所断、非所断。
十善业道的后三,是:无贪、无瞋、正见。——千万不要搞成“无痴”,虽然正见是无痴,但无痴不一定是正见。我见过的二手文献中,几乎都是混用的。所以,在自己搞清楚之前,尽量少看二手文献为佳。
怎么区别无痴和正见呢?主要看两个颂:1,“五识俱生慧,非见不度故。”——五识相应的无痴,不是正见,因为压根儿就不是“见”。2,“圣慧忍非智,尽无生非见。”——尽智、无生智,是无痴,但不是正见,也因为压根儿不是“见”。其余意识相应善慧,按照《正理》的倾向,是无痴,也是正见,“故说所有意地善慧皆见性摄,于理为善”(这是在谈“有漏慧”)——这个倾向,意在批评“有余师说:能发身语五识所引及命终时意识相应善有漏慧亦非见性,外门转故、如能引故、势力劣故”。
由于无贪、无痴、正见皆不染,皆通有漏、无漏,所以是:或修所断,或非所断。
因此,
十善业道:或修所断,或非所断;
前七不善业道:修所断;
第八第九不善业道:或见所断,或修所断;
第十不善业道:见所断。
回到“语表”,在蕴处界中是何所摄?色蕴、声处、声界。
因此:业在蕴处界中是何所摄?
身表业:色蕴、色处、色界;
身无表业:色蕴、法处、法界;
语表业:色蕴、声处、声界;
语无表业:色蕴、法处、法界;
意业:行蕴、法处、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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