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称复数》里的“性事”(1)
每一个女性都遭受过性骚扰
不平等的权力关系
职场上:利用职权作要胁,例如上司要求下属与自己交往,否则会影响其升职加薪; 学校里:利用学业要胁,比如老师要求与学生独处或强迫约会、陪聊等,否则会影响成绩评分等; 长辈或上级:以“关心”为名的身体接触,比如在公司聚会时,老板频繁拥抱某位同事表示“鼓励”,遭致反感; 明星与偶像:利用粉丝或仰慕者对其才艺或声望的钦佩之情进行骚扰。
以通常性事务掩盖
开玩笑:同辈、同事或同学,以开玩笑为掩饰,表面看是无心之举,但话语或行为涉及性话题或针对对方的身材容貌进行调侃,明显让对方不适; 不小心:故意犯借,机身体接触,在集体活动例如举办运动会时、聚餐时或团建活动时,总是多次以犯规或意外为契机,“不小心”触碰他人的身体,不对此表示歉意还以此为乐,引起不适; 送礼物:赠送性暗示礼物,比如与自己没有亲密关系的人,刻意选择在生日或节日赠送情趣内衣或安全套等产品,或者持续寄送写满自我意淫话语的明信片与求爱信而遭致反感。
直接但不接触的骚扰
监视与跟踪:比方说,在被骚扰人的工作与生活场景周边闲逛盯梢,跟踪尾随,甚至偷拍照片。 性的揶揄与幻想:如,刻意描述与评价对方的性生活遭致反感,或在谈论自己的性经历或性幻想时,将具体的无关第三方纳入“故事情节”当中炫耀或评价,引起不适。
调情和性骚扰的不同之处在哪里?
性骚扰与性侵一样吗?
中国关于“性骚扰”受害者的法律保障
惩治“性骚扰”案件的司法实践
报案难:公安系统长期没有设置性骚扰单独案由(案由是指案件性质、内容的简要概括,是案件的由来或诉讼案件的原由。); 立案难:公安要求的证据标准过高; 取证难:现场很难取得直接证据; 胜诉难:法院在判决标准和赔偿数额上缺乏明确规范; 赔偿难:现有的赔偿数额与实际损害严重不匹配。
如何应对“性骚扰”与自救
书面证据
个人记录:通过日记明确记载性骚扰经过,字迹清晰,注意标明时间和地点; 通信证据:保存短信或邮件等保存完整的通信记录,如果是聊天记录需要保证截图上下的完整性或原始聊天记录文件可通过技术提取求证; 书面证词:找直接见证者,或后续知情对象写下证言; 内部投诉:通过书面或邮件向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交正式的投诉记录; 工作记录:共同出差或共同参与项目的工作记录,或者证明双方关系的任职证明等书面材料; 培训记录:确认施害者是否接受过反性骚扰培训,并知晓哪些行为属于性骚扰; 单位制度:了解所在企业或单位指定颁发的内部防范性骚扰制度文件; 医疗证明:保存诊断书原件,存留身体或精神伤害的医疗证明; 现场笔录:公安机关出警记录或现场笔录。
其他物证
私人物品:被骚扰人的衣物或私人物品,如果由于遭受身体接触而损坏或留下印迹,需要留存相关物品; 监控画面:查看事发所在地点有无监控摄像头,申请调阅室内、室外与街道和相邻店铺的监控录像; 录音录像:在自行录音录像时,要注意隐秘避免被当场发现激化矛盾给自己造成危险; 网络账号:社交软件或网站的登录记录、聊天记录,能够显示双方的互动的图文视频等技术信息; 寄送物品:收到的性冒犯的礼物,或跟踪狂寄送的明信片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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