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不共戒——印顺对玄奘的一处批评
玄奘大师译无著菩萨《摄大乘论》,增上戒学部分,有这么一段话:
《攝大乘論本》卷3:「共不共學處殊勝者,謂諸菩薩一切性罪不現行故,與聲聞共;相似遮罪有現行故,與彼不共。」(CBETA 2023.Q4, T31, no. 1594, p. 146b16-18)
印顺法师认为玄奘译错了:
《攝大乘論講記》:「「菩薩」對於殺盜淫妄「一切性罪」,這不論如來制與未制,犯了就是有罪的,菩薩一定「不現行」,這「與聲聞」人的不犯性罪,是完全「共」同的。但關於「遮罪」的「不現行」(奘譯相似遮罪的相似二字,其餘的譯本都沒有。『相似遮罪有現行』故一句,應作『遮罪不現行故』,奘譯誤),菩薩「與彼不共」。」(CBETA 2023.Q4, Y06, no. 6, p. 407a7-11)
印顺法师主要提出两点。一是,玄奘译本多了“相似”;二是,应该译作“不现行”,奘译是“有现行”。
实际上,玄奘大师这里不错。不仅不错,还更加精确。
1、印顺法师是如何判断的?
印顺法师是根据真谛本、达磨笈多本。
真谛译本:
《攝大乘論》卷3〈6 依戒學勝相品〉:「共學處戒者,是菩薩遠離性罪戒。不共學處戒者,是菩薩遠離制罪所立戒。」(CBETA 2023.Q4, T31, no. 1593, p. 126c27-29)
笈多本:
《攝大乘論釋論》卷8:「共學者,聲聞及菩薩等,性罪不行故。不共學者,謂遮罪不行故。」(CBETA 2023.Q4, T31, no. 1596, p. 304c22-24)
“远离制罪”,“遮罪不行”,显然和奘译“遮罪有现行”是相反的。
2、《摄大乘论》只有一种梵本吗?
实际上,这种差别,不是玄奘翻译的问题,而是《摄大乘论论本》本身就不止一种。
这种事情太常见了。《大毗婆沙论》《俱舍论》《解深密经》,以及其他不少经典都有这种情况:在流传中,觉得哪个地方说得不好,就改了。要断定这里是玄奘的误译,必要条件之一,是其他本子都和玄奘译本相反。这一点就不成立。佛陀扇多本就和奘译一致:
《攝大乘論》卷2:「聲聞同戒,諸菩薩性重不同行。不同戒者,制重同行」(CBETA 2023.Q4, T31, no. 1592, p. 107b27-28)
佛陀扇多本译出在玄奘之前。佛陀扇多、玄奘,两本是同一种表述;真谛、达磨笈多,两本是另一种表述。——这很适合看成《摄大乘论》梵本就有截然相反的两种表述,而不是佛陀扇多和玄奘不约而同译错了。
那,为什么会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表述?——这和“中国队大胜日本队”“中国队大败日本队”,是类似的。意思都是同样的意思,问题出在表述上。
3、菩萨到底是怎样不共声闻学处的?
论本是要表示,菩萨学处,有和声闻一致的,有和声闻不一致的。一致的不用多说,就是性罪,声闻不现行,菩萨也不现行,这叫“与声闻共”。那么,不一致的,遮罪,应当怎么表述呢?
声闻的遮罪和菩萨不一样,声闻的遮罪对菩萨来说,有些不是遮罪;菩萨的遮罪对声闻来说,有些不是遮罪。对各自的遮罪来说,都不现行;至于对方与自己不共的遮罪,自己都容现行。这就是论本后面立刻解释的。
我们再来看真谛本和笈多本:
真谛译本:
《攝大乘論》卷3〈6 依戒學勝相品〉:「共學處戒者,是菩薩遠離性罪戒。不共學處戒者,是菩薩遠離制罪所立戒。」(CBETA 2023.Q4, T31, no. 1593, p. 126c27-29)
“菩萨远离制罪”,那声闻远离不远离制罪?声闻当然也远离制罪。既然声闻和菩萨都远离制罪,和二者都远离性罪一样,为什么说这叫“不共学处戒”呢?
笈多本:
《攝大乘論釋論》卷8:「共學者,聲聞及菩薩等,性罪不行故。不共學者,謂遮罪不行故。」(CBETA 2023.Q4, T31, no. 1596, p. 304c22-24)
笈多本也一样,“性罪不行”“遮罪不行”,对声闻和菩萨都是成立的,性罪不行是共,遮罪不行怎么就成了不共?
所以,真谛本和笈多本,我们虽然能知道想表达的意思,但这个表述实在是不好。这种表述并不是真谛和笈多翻译的问题,而是论本就有这么一种表述。其实,所谓“不共”,就是彼此的戒不一样,声闻的某些戒(遮戒),菩萨可以不遵守,这叫“不共”。
这个意思,真谛本、笈多本以及其他本,具体的解释都是一样的。我们看真谛译世亲菩萨释论:
《攝大乘論釋》卷11〈6 釋依戒學勝相品〉:「如聲聞若安居中行則犯戒、不行則不犯,菩薩見遊行於眾生有利益,不行則犯戒、行則不犯。」(CBETA 2023.Q4, T31, no. 1595, p. 233a5-7)
笈多本世亲释:
《攝大乘論釋論》卷8:「共不共學處戒者,於中性罪,謂殺生等是為共。掘地斷草等制罪,是不共。此後學處,於聲聞有罪、菩薩無罪,如聲聞於夏中行是犯,菩薩見有眾生利益事不去是犯。」(CBETA 2023.Q4, T31, no. 1596, p. 305a3-6)
世亲菩萨解释得非常清楚:掘地、断草这些,对声闻来说是戒,对菩萨来说不是。但因为很难解释掘地、断草对众生有什么好处,所以又举了夏安居的例子。对声闻来说,夏安居中不能游行,但菩萨就可以游行,甚至不能不游行(如果游行“于众生有利益”的话)。——这就是遮戒的不共。
佛陀扇多的译本,其实就是表示这个意思:
《攝大乘論》卷2:「聲聞同戒,諸菩薩性重不同行。不同戒者,制重同行」(CBETA 2023.Q4, T31, no. 1592, p. 107b27-28)
菩萨哪些戒和声闻相同呢?性罪。菩萨也不现行,这和声闻不现行相同。哪些戒和声闻不同呢?遮罪。菩萨现行,声闻不现行,这和声闻不同。
4、玄奘本好在哪里?
佛陀扇多这个译本,确切地说,是佛陀扇多所依的原本,这样表述也存在一个问题:菩萨的遮罪和声闻的遮罪不同,说菩萨遮罪现行,读者就可能误以为,菩萨会现行菩萨的遮罪。其实想表达的是,菩萨会现行声闻的遮罪——这对菩萨来说不是遮罪。所以叫不共。为了表示,这并不是菩萨的遮罪,奘译在遮罪前加了两个字:“相似”。
《攝大乘論本》卷3:「共不共學處殊勝者,謂諸菩薩一切性罪不現行故,與聲聞共;相似遮罪有現行故,與彼不共。」(CBETA 2023.Q4, T31, no. 1594, p. 146b16-18)
“相似遮罪”,就表示,它看起来是遮罪(站在声闻立场上),但对菩萨来说,实际上不是,因此,菩萨于此有现行。——这正体现了菩萨学处与声闻的不共,也是其殊胜处。
根据汉译诸本,暂时难以判断,“相似”是不是玄奘大师自己添上去的。毕竟其他译本都没有。但可以认定的是,必定有梵本不存在“相似”。存在“相似”的本子更精确,也应该是后来改进的表述。至于“相似”是玄奘加进去的,还是其他人加进去的,也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加进去后,表述更严谨。
再看看奘译世亲释:
《攝大乘論釋》卷8:「釋曰:共不共中,一切性罪謂殺生等,說名為共。相似遮罪,為掘生地斷生草等,說名不共。」(CBETA 2023.Q4, T31, no. 1597, p. 361a9-11)
真谛译世亲释:
《攝大乘論釋》卷11〈6 釋依戒學勝相品〉:「釋曰:謂立掘地拔草等制,菩薩遠離與二乘不同。何以故?論曰:此戒中或聲聞是處有罪、菩薩於中無罪,或菩薩是處有罪、聲聞於中無罪。」(CBETA 2023.Q4, T31, no. 1595, pp. 232c28-233a2)
那么,掘地拔草这些,菩萨容现行吗?当然容现行——这才叫“不共”“不同”嘛。
因此,“相似遮罪有现行”,才是最确切的表述——虽然它恐怕不是最原始的表述。
很多经论,最早的表述有粗糙甚至矛盾的地方。在流传中,有些地方就被修改了。修改的结果是,后人比较不同译本,发现不一样,就有人想:是不是哪个译者翻译错了?其实不一定。也可能是所据梵本不同。那么,是不是越早的本子越好?也不一定。好的地方一般不需要故意修改;修改,往往是因为之前的理解或者表述不够合理。但这种修改,往往要迁就原来的表述,如果不理解修改的原因和问题所在,文本往往会变得费解。《解深密经》中的“胜义无自性性”就是典型。“胜义无自性性”,最初主要是说依他起相,顺带说圆成实相,后来反过来了。译本的差别就像化石,为我们保留了思想和表达流变的痕迹,只是有些时候比较晦涩。
(完)
一周前去中国印刷博物馆,发现展馆把《摄大乘论世亲释》写成了《华严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