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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社会恶少要从根上承担刑事责任

邯郸三个恶少杀了一个学生。看了报道,令人发指,没人不愤怒的。

勒索,杀人,辱尸,埋尸,然后还若无其事的上学,这是什么家庭能养出如此恶魔???

他们的学校平时有无普法教育,这种行为是青少年应该做出来的吗? 

这三个人是什么样的家庭,能培养出这种恶少。

简直是禽兽不如。

网上有传言,说三个小孩没这么大胆,或许有家长还是帮凶…

应当细访他们的监护人,孩子是这种畜牲,其父母十有八九就是从小纵容,或父母本身就是恶人。

或就有前科! 

有人现身说法:回想三十年前,少年时,也经常被一群孩子欺负。当时学校还不管这事!

父母为生计只要不出大问题,基本就当作孩子打架,闹着玩。其实,根本不是闹着玩,当年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有杀人的东西。我知道的,是一根罗纹钢,前面是匕首刀形,有五十公分左右,他们常以欺负同学赚烟钱,因为是未成年,学校拿他们毫无办法。 

初中勉强毕业,考不上高中就去混社会了。前几年我回老家,遇到几个同学,问及这些人的情况。基本都是看守所常客,有人三进宫,四进宫。

其实当年他们的父母就是社会氓流。些人根本不是什么未成年,他们什么都懂,根本不是误伤。

他们单纯的就是坏。

如果青少年失手误伤,当然可以原谅,但这种明明就是恶意杀人,如果放过,就是对社会不负责,他们要是走向社会,就是给社会放了定时炸弹。 

李玫瑾老师说:以刑期为底限,按收入比例给被害人家送钱养老!但在我看来,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正视这种罪行,对这些犯罪少年采取严厉的法律措施。

同时,我们还需要从根本上审视和改进我们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监督机制,以防止这种悲剧的再次发生。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保护好我们的孩子,保护好我们的社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说:社会特定恶少要责任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这种恶意杀人的青少年,要不根本上,彻底免于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