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九題:高階阿毘達磨》(1-4)
《俱舍九題:高階阿毘達磨》計劃出版,目前正在統稿。阿毘達磨的細節很多,非常容易出錯。所以我打算先放在網上,以便有讀者幫我發現其中的錯誤。希望成書時錯誤盡量少一點。感謝許國明、劉琨、心睿、范昌鑫指出初稿中的錯誤。本書一共9題。下面是前4題。
《俱舍》的門檻——第一題:諸業以諸法為何果?
學《俱舍》一定要率先解決性價比高的問題。性價比高的問題就是那種,花一天的時間,所得比漫無目的地學一個月還多的問題。無論你之前是否學過《俱舍》,如果不能閉卷答對這道題,就表示還沒有跨進阿毘達磨的門檻。本題在《俱舍》上是有答案的,在《業品》中。題目如下:
1、善等業以善等法為哪些果?
2、三世業以三世法為哪些果?
3、諸地業以諸地法為哪些果?
4、學等業以學等法為哪些果?
5、見所斷等業以見所斷等法為哪些果?
看了這五個題目你基本上就明白了:它們都是同一類的問題。這裡講解第一題作為例子。第一題明白了,後四題自然不難。
如果你現在要學習《俱舍》,但還不能獨立地(在不看書的情況下)把這五道題回答出來,那麼,請放下手頭的書,不管你有八本參考書還是五十本參考書,都不重要。請先把這一題做了。否則,一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你的阿毘達磨水平可能還在原地踏步,原地踏步的表現之一就是,上面五道題你還是一題都不會。但是,如果你現在開始讀這篇文章,跟著理解上面的五道題,去CBETA搜索文章里提到的頌並閱讀相關長行,一天時間,不說完全理解,也是可以理解60%的。所以說,如果基礎還不夠好,你應該高興,因為你有「由此雖勞少少功力,而能越渡大大問流」的方法(這句話見《俱舍》卷20,指的是本書中的另一題)。但當你基礎已經很好的時候,性價比超高的學習方法就不存在了。
一、善等業以善等法為哪些果?
首先要知道相關的術語:三性、六因、五果。——這三個術語在《俱舍術語舉要》的《根品》部分。
三性是:善、不善、無記。
由於「無記」可以分為「有覆無記」「無覆無記」,「三性」可以分為四種:善、不善、有覆、無覆。
「三性」還可以分為兩種:淨、染。淨是:善、無覆無記。染是:不善、有覆無記。
上面關於「三性」的分別是最、最、最基本的(不是結巴,是強調),必須掌握。如果這都不知道,那就收拾書包回家吧。
來看題目:善等業以善等法為哪些果?
「善等業」,就是:善業、不善業、無記業。
「善等法」,就是:善法、不善法、無記法。
「等」這個字在阿毘達磨中是最常見的一個有內涵的字。當我們看到「等」的時候,一定要知道「等」的是什麼。
問「為哪些果」,首先必須知道果有哪些,這就是「五果」:
異熟、增上、等流、士用、離繫。
現在,我們拆分這道題目——兩個「等」字讓我們把一道題拆成三的二次方(九)道題:
善業以善法為哪些果?
善業以不善法為哪些果?
善業以無記法為哪些果?
不善業以善法為哪些果?
不善業以不善法為哪些果?
不善業以無記法為哪些果?
無記業以善法為哪些果?
無記業以不善法為哪些果?
無記業以無記法為哪些果?
以上九道題,合起來問,就是:
善等業以善等法為哪些果?——看明白了吧?「等」就是舉一反三,兩個「等」,就是三的平方。
先看其中第一道:善業以善法為哪些果?——果一共就五種,我們把五種果依次帶進來試試行不行。首先,異熟果行不行?那肯定不行。
什麼叫「異熟果」?頌曰:「異熟無記法,有情有記生。」——異熟果是無記法。那我們就知道,凡是以善法、不善法為果的,這個果肯定不能是異熟果,因為異熟果既不是善的,也不是不善的。
再看第二個:增上果,行不行?——太行了。什麼叫「增上果」?頌曰:「後因果異熟,前因增上果。」——如果你不懂頌,就翻到《根品》六因四緣五果那裡去看長行(最簡單的辦法是把頌放到CBETA裡面搜,一搜就出來)。「前因」什麼意思?前因就是能作因。因為在介紹六因的時候,頌曰:「能作及俱有,同類與相應,遍行並異熟,許因唯六種。」——「能作」放在第一個,是最前面,所以叫「前因」。「前因增上果」就是說,能作因生的果是增上果。那麼,什麼叫能作因?頌曰:「除自餘能作。」——除了自身,其他的法都是「能作因」,包括有為法和無為法。能作因要麼不生果,要是生果,就是增上果。哪些能作因不生果?無為法作為能作因,不生果;甲法後面的乙法,是甲法的能作因,但甲法不是乙法的任何果(既然提到「後面」,表示甲法和乙法都是有為法;無為法是沒有前後的)。
增上果的範圍太廣了,善法、不善法、無記法都可以是善業、不善業、無記業的增上果。
再看等流果。
頌曰:「同類遍等流。」——同類、遍行因生的是等流果。——如果你不熟悉,就去看同類因、遍行因的定義。千萬注意,不要去看現代解釋、白話翻譯,就看《俱舍》原文,看《正理》《婆沙》《顯宗》,不要看別的。《光記》《寶疏》《頌疏》都不要看。
看了就知道,等流果當然是可以的。
士用果呢?
士用果也可以。「俱相應士用」。要注意,《正理》說「士用果」有四類:俱生、無間、隔越、不生。這一點很重要。
離繫果呢?
離繫果是善,善業可以證得離繫,也可以。但要注意,不能說善業是離繫果的任何因。因為離繫果沒有因。這叫「無為無因果」。無為法是因,是能作因,但作為能作因,它沒有果。同時,有些無為法(擇滅)是果,是離繫果,但作為離繫果,它沒有因。不是所有的無為法都是果,虛空、非擇滅,就不是果。但擇滅,是離繫果。擇滅不僅是離繫果,也可以是「士用果」。這就是前面提到的,《正理》說士用果有「俱生、無間、隔越、不生」四種。
《正理》:「言不生者,所謂涅槃,由無間道力所得故。此既不生,如何可說彼力生故名士用果?現見於得亦說生名,如說我財生,是我得財義。若無間道斷諸隨眠所證擇滅,如是擇滅名離繫果及士用果。若無間道不斷隨眠,重證本時所證擇滅,如是擇滅非離繫果,唯士用果。謂全未離欲界貪者入見道時,苦法智忍斷十隨眠所證擇滅,如是擇滅名離繫果及士用果。若全已離欲界貪者入見道時,苦法智忍不斷隨眠證本擇滅,如是擇滅非離繫果,先離繫故;是士用果,由此忍力更起餘得而重證故。若分已離欲界貪者入見道時,苦法智忍於十隨眠有斷不斷,所證擇滅有新有本,如其次第二果一果。如是乃至道法智忍……」
現在,我們知道九個問題中第一個的答案了:
問:善業以善法為哪些果?
答:增上果、等流果、士用果、離繫果。
同樣的方式考察第二問:善業以不善法為哪些果?
異熟是必須排除的,等流也不行,離繫當然要排除,因為離繫是善。所以,答案是:增上果、士用果。其中,士用果是可以無間生或者隔越生的。——不清楚就去看士用果的定義,千萬不要靠打比方來理解士用果。
第三問:善業以無記法為哪些果?
異熟自然要放進來。等流反而不行。增上必須可以。士用沒有問題。離繫照樣不行。
答案是:異熟果、增上果、士用果。
現在,我們就回答了前三個問題,這三個問題合起來是:善業以善等法為哪些果?——注意,這裡只有一個「等」,不像例題中有兩個「等」。
這個問題的答案,就是《俱舍》里四分之一個頌:
「初有四二三。」
初,指的是善等業中,第一個是善業。四、二、三,就是剛才說的:善業,以善法為四種果:除了異熟;以不善法為二種果:增上、士用;以無記法為三種果:異熟、增上、士用。
「初有四二三」,就回答了前三個問題。
中間三個問題:不善業以善等法為什麼果?
依此類推,答案是:中有二三四。——不善業以善法為二果:增上、士用;不善業以不善法為三果:增上、等流、士用;不善業以無記法為四果:除了離繫。
注意,這裡面有一個細節:不善業以無記法為等流果,這是可以的。——在我目前翻閱過的阿毘達磨現代論文中,還沒有見哪一篇提到這個問題講對的。《佛光大辭典》「等流果」的條目錯了,DDB一開始也是錯的,因為是在線辭典,我給了反饋,馬上修改了。千萬記住:
不要以為不善業的等流果就是不善的,它也可以是無記的。
這就是前面說的:由於「無記」可以分為「有覆無記」「無覆無記」,所以「三性」可以分為四種:善、不善、有覆、無覆。「三性」還可以分為兩種:淨、染。淨是:善、無覆無記。染是:不善、有覆無記。
「不善」和「有覆無記」,都是「染」。不善的等流果,不會是無覆無記,但可以是有覆無記;有覆無記的等流果,不會是無覆無記,但可以是不善。
要對此搞得更清楚,需要看頌:「上二界隨眠,及欲身邊見,彼俱痴無記,此餘皆不善。」——如果暫時還不想花那麼多功夫,只看《俱舍》「中有二三四,後二三三果」後面的長行就可以了。最好再看看《正理》:
「等流果者,謂見苦所斷一切不善業及見集所斷遍行不善業,以欲界中身邊見品諸無記法為等流故。」
——這就解釋了哪些不善業以哪些無記法為等流果。
這個解釋如果你是第一天學習《俱舍》,恐怕不好看懂。為什麼只說「見苦所斷一切」「見集所斷遍行」?——這又牽涉到重要術語:四諦、見所斷等、遍行惑等。見《俱舍術語舉要》的《界品》《根品》《隨眠品》。
這裡沒說「見滅所斷」「見道所斷」「修所斷」不善業,以及「見集所斷除遍行」的不善業,為什麼?因為,身見、邊見,只在「見苦所斷」一部下有。——現在,又有必要引入一個概念了:三界十五部。
二、三界十五部、遍行品
「三界十五部」的概念是根據「三界」「四諦」「見所斷等」來的。
見所斷等是:見所斷、修所斷、非所斷。
其中,見所斷又根據四諦分為四種:見苦所斷、見集所斷、見滅所斷、見道所斷。
「非所斷」的不在這裡邊摻乎。可斷法,就是「見修所斷」,如果不考慮三界,是五種:見苦、見集、見滅、見道、修——所斷。五部配上三界:欲界見苦所斷……無色界修所斷,共十五部。三五一十五。
「等流果」有個特點:頌曰:「同類遍等流。」它是同類因、遍行因所生。而同類因有個特點:頌曰:「同類因相似,自部地前生。」 ——這說的是有漏同類因。它需要自部、自地、前生,才可以。
而不善業,只在欲界有——這又牽涉到《業品》《隨眠品》的內容。不善業的等流果,只能在欲界。那麼,欲界的有覆無記法,是什麼呢?只有兩種:身邊見品(注意,「品」字不要省略,「品」字表示包含了相應俱有諸法,即「眷屬」「隨行」)。也就是頌曰:「及欲身邊見。」
身邊見,在五部中,只有見苦所斷。頌曰:「謂如次具離,三二見見疑。」——我就不解釋每一個頌的意思了。如果都解釋,基本上這一個例題就能牽涉到《俱舍論》30%的頌了。這也是為什麼說它是繫統性的問題,性價比超高。讀者不明白的,按圖索驥,去看長行即可。
那麼,只有欲界見苦所斷的不善業,和見集所斷的遍行不善,才能是它(「欲界中身邊見品諸無記法」)的遍行因或同類因。為什麼要有個「見集所斷遍行」?因為,「見集所斷遍行」是它的遍行因。關於「遍行隨眠」和「遍行因」,可參考頌:「於見苦已斷,餘遍行隨眠」,「見苦集所斷,諸見疑相應」等。「遍行隨眠」和「遍行因」,是有四句差別的。見《婆沙》卷19或《正理》卷16,檢索「有遍行隨眠非遍行因」即知。關於「遍行因」,後面講到「因境斷識」還會再提,這裡暫不贅述了,只補充一點:
《婆沙》卷23講到「因境斷識」時,並列了兩種說法,「諸有欲令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諸法於自部非遍行因者」,「諸有欲令遍行隨眠及彼相應俱有諸法亦作自部遍行因者」——也就是說,遍行心品是他部法的遍行因這是共識,是不是自部法的遍行因,則有分歧。為什麼有分歧?因為對自部法來說,遍行心品首先容作同類因(「同類因相似,自部地前生」)。有人覺得,既然是同類因,就不算作遍行因了;有人則認為,此法對彼法,不妨同時是同類因和遍行因。《婆沙》對此還沒有明確的傾向。《正理》就有了明確見解:「遍行因者,謂前已生遍行隨眠及俱品法,與後同地自部他部諸染污法為遍行因。」
再思考一個問題,接受「亦作自部遍行因」的話,對自部諸法來說,「遍行因」與「同類因」有什麼差別呢?除了「見苦集所斷,諸見疑相應」,還有一個頌:「除得餘隨行,亦是遍行攝。」——比如:欲界見苦所斷貪、瞋、慢及彼相應無明諸品,這些就是同類因而不是遍行因;遍行心品的「得」也是同類因而不是遍行因。
細說起來,稍微有點複雜了。
不過,如果你暫時不打算搞清楚「具體哪些不善業以哪些無記法為等流果」的話,而只是記住「不善業可以以無記法為等流果」,那就暫時不需要深究上面的內容。——記住一點,不懂的,先跳過去。先看你能看懂的。
回過頭來看後三個問題:無記業以善等法為哪些果?
「後二三三果。」——無記業以善法為:增上、士用;以不善法為:增上、士用、等流;以無記法為:增上、士用、等流。——沒有任何難度。唯一稍難的還是「以不善為等流」:
《俱舍》:「謂有身見、邊執見品諸無記業,以諸不善為等流故。」
為什麼這裡把《俱舍》提出來?如果你去比較《正理》,會發現《正理》這裡用的是「五部不善」。《俱舍》的「諸」就是五部,《正理》只是說得更明白:由於見苦所斷下的不善也是可以用複數的,生怕有人誤以為身邊見只以自部不善為等流果,實際上以五部不善為等流果,為什麼呢?以為它們是遍行惑,是遍行因。而在「不善業以無記法為等流果」的題目中,「不善業」是分為「遍行」和「非遍行」兩類的。
上面所有這些,就是五題中的第一題:善等業以善等法為哪些果?
答:「善等於善等,初有四二三,中有二三四,後二三三果。」
三、餘問
已經說了第一例,再略說後面四例:
2、三世業以三世法為哪些果?
3、諸地業以諸地法為哪些果?
4、學等業以學等法為哪些果?
5、見所斷等業以見所斷等法為哪些果?
第二題答案是:「過於三各四,現於未亦爾,現於現二果,未於未果三。」
過去業以過去法為:異熟、增上、等流、士用。
過去業以現在法為:異熟、增上、等流、士用。
過去業以未來法為:異熟、增上、等流、士用。
現在業以未來法為:異熟、增上、等流、士用。
——這些牽涉到業和法的時間順序,過去業和過去法同在過去,只要過去法比過去業晚,就類似於現在法、未來法和過去業的關係,比較簡單。同樣,現在業對未來法,也是如此。這就叫:
「過於三各四,現於未亦爾。」
現在業以現在法為:增上、士用。——異熟不可以,因為異熟果必然是在因後面的,不能同時;離繫更不可以,因為離繫是離世,不是過去、現在、未來法。所以離繫果根本不參與這個問題。等流果也不能同時。這就叫:
「現於現二果」:增上、士用。
未來業對未來法呢?多了一個異熟。——因為「現在」是一個時間點,而「過去」和「未來」都是無限的時間區間,所以現在業和現在法不存在時間上的前後,必然是同時的,但未來業和未來法,就可以存在前後關係。因此,未來業可以以未來法為異熟果。——那麼,為什麼不可以是等流果呢?
問得好。頌曰:「遍行與同類,二世三世三。」——遍行因和同類因,只在過去、現在世有,未來世不存在;而異熟因在未來世存在。
我們發現,這裡並不是九句:沒有提到現在業以過去法為什麼果。——因為,果可以與因同時,可以在因之後,可以不能說同時或前後(離繫果),但是,絕對不存在果在因之前的情況。這就是《俱舍》說的:
「不說後業有前果者,前法定非後業果故。」
《順正理論》這裡,和《俱舍》一模一樣。——既然一樣,也就是說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任何爭議。板上釘釘的事,為什麼我還要多提一嘴呢?因為今天有學者認為,《順正理論》認為有果在因之前的,稱為「逆向因果」——那個看法發表在了《哲學研究》上。隨後有人寫阿毘達磨的博士論文,還特意引用了。這两位我都認識,但認識歸認識,錯了歸錯了。
例3:諸地業以諸地法為哪些果?
同地業以同地法:四果。——除了離繫。事情非常清楚:離繫不是任何地所繫。——說到這裡,又想到一個掌故,有人的阿毘達磨博士論文中,搞不清楚「在何地」和「何地繫」的區別。除了那篇博論,別的學術論文中搞不清「繫」和「在」的也大有人在。「繫」的意思很清晰,而「在」的意思就很豐富,具體參考《大毘婆沙論》的四種在:自體在、器在、現行在、處在。——阿毘達磨的概念不是可以靠想當然理解的,都有嚴格的定義。一定要按照定義、按照原文來考慮問題,不要靠打比方、解說來考慮問題。
說完同地業,異地業呢?異地業以異地法為哪些果?
首先是增上、士用。——注意到沒有?增上、士用這倆兄弟哪裡都有。異熟法只在自地,離繫法不繫地,自然要排除的。那麼等流果呢?
剛才說過,等流果是同類因和遍行因所生。同類因的話,「同類因相似,自部地前生」——這說的是有漏法,後面還有,「道展轉九地,唯等勝為果」——這是無漏法。所以,對無漏業來說,要加個等流果。這就是頌:
「同地有四果,異地二或三。」
後面還有兩個問題,例4:學等業以學等法為哪些果?例5:見所斷等業以見所斷等法為哪些果?
限於篇幅——主要是我該吃晚飯了,就先不說了吧。其實都類似。前面三個問題理清楚,後面不會有什麼難的。
如果你在看這篇文章之前不會,能看到這裡,大概是可以理解20%的,再去對照原文(強調一遍,本書提到的原文,都是指漢譯,尤其是玄奘譯,並不是指梵本),仔細想想,一天的時間,搞清楚60%,應該不是很難吧?
在搞清楚本題之前,如果不按照這種方式學習《俱舍》,而是一句句翻譯、或者靠打比方來理解,別說一個月,那樣學半年一年,恐怕還是對阿毘達磨無法入門。
《俱舍》的地基——第二題:業在蘊處界中是何所攝?
阿毘達磨不難,大概相當於大學本科數學物理的難度。但今天,很多人學阿毘達磨,到博士畢業還不熟悉一些基本問題。原因在哪裡?在學習方法不對頭。按照本書的九題來,就是最適合今天的方法。
這一篇,討論「蘊處界攝法問題」。這是阿毘達磨的基本問題,貫穿方方面面。我們舉一道具體例題來說明:
例:業在蘊處界中是何所攝?
首先要把題目看明白。「業在蘊處界中是何所攝」——看到「業」,既然是問「蘊處界」,就需要把「業」分解成小的單元。所謂「慧析餘亦爾」。——大家看到頌不懂的話,去搜就好了,或者跳過去。
「業」是分不同種類的,不同的業是不同的蘊、不同的處、不同的界。那麼你要看每一個蘊處界中是否包含「業」,如果包含,是什麼業,就這個意思。
業的分類有很多,比如分為:定業、不定業——「此有定不定,定三順現等」;或分為:黑黑、白白、黑白黑白、非黑非白——「依黑黑等殊,所說四種業」;或分為:順樂受、順苦受、順非二受——「順樂苦非二」……
但要回答這道問題,顯然不是按照上述方式來分,而必須按照三科把業分成不同的單位,也就是「慧析餘亦爾」,是業最基本的分類:「思及思所作,思即是意業,所作謂身語。」
業分為:身業、語業、意業。——只是這樣,還不夠,意業可以直接在蘊處界中找到所攝之處,但身、語業還不行,還要繼續分——「此身語二業,俱表無表性」。
這樣,業就分為:身表、身無表、語表、語無表、意業。
一、意業在蘊處界中是何所攝?
意業的本質(也就是「體」)是什麼呢?——思。「思即是意業。」
這裡,有一個需要辨明的點:到底是只有意識相應思才是意業,還是前五識相應思也是意業?
有論文搞錯過這個問題。這個問題,不仔細思考的人反而不會搞錯,一思考,倒容易搞錯。《俱舍》說:「然心所思即是意業,思所作業分為身語,二業是思所等起故。」——並沒有把思分為「意識相應」和「五識相應」,可見,不管意識相應還是五識相應,思,都是意業。但如果你去看《正理》,恐怕就會產生疑惑:「謂業依身故名身業,業性即語故名語業,此業依意復與意俱,等起身語故名意業。」
重點在「此業依意復與意俱」。熟悉阿毘達磨的人都知道「俱」的意思,它指的是「俱有」,如果用在心心所的關係上,就是「相應」。可見,意業是「依意」又「與意相應」的。那麼,自然有人會覺得,只有與意識相應的思,才是意業。
但是,不要忘了,「意」可不限於是「意識」呀。在蘊處界中,「意處」和「意識界」,範圍是不同的。「意處」是七心界,頌曰:
「識謂各了別,此即名意處,及七界應知,六識轉為意。由即六識身,無間滅為意,成第六依故,十八界應知。」
——這兩個頌是十八界里最容易出問題的頌,這兩個頌搞定,十八界也就沒問題了。這裡說,「六識轉為意」。《正理》的《業品》,「此業依意復與意俱」的「意」,就是「六識轉為意」的「意」,是「意處」,不能狹隘地理解為「意識界」。因此,「復與意俱」不能理解為「復與意識俱」,而應理解為「復與識蘊俱」。同樣,「此業依意」的「意」,也是理解為「意處」。
還會有人有疑問,而且是很多人會搞錯的點:六識沒有滅入過去就是「意處」嗎?
很多人以為,六識只有無間已滅才叫意處,這是錯的。現在的六識就是意處,未來的六識也是意處。《婆沙》專門說到這個問題:
「問:過去可有此十八界,以六識身無間已滅名意界故,未來現在如何亦有十八界耶?答:此十八界依相而立,三世各有十八界相,若未來現在識無意界相者,過去識亦應無,以相無轉故。」
其實,還可以從《品類足論》中找到「意業」不僅包括意識相應思,也包括五識相應思的證據:
「意業云何?謂思。善業云何?謂善身語業及善思。……非學非無學業云何?謂有漏身語業及有漏思。」
既然明白了意業就是思,在蘊處界中是何所攝,就很容易確定了:
行蘊、法處、法界。
頌曰:「四餘名行蘊,如是受等三,及無表無為,名法處法界。」
現在,再來看「身表業」,身表業的體是什麼呢?
二、身語業在蘊處界中是何所攝?
「身表許別形,非行動為體。」
是別別的「形色」。「形色」是色處或色界的一種。注意,「色界」這個表達,要根據上下文判斷「界」是「十八界」的「界」,還是「三界」的界。有時候,我們說色界,指的是:「欲界、色界、無色界」中的色界;有時候,指的是:「眼界、耳界、……色界、聲界、……意識界」中的色界。十八界中的色界,就等於十二處中的色處。
「色二或二十」,這裡的「色」是「色界」或「色處」,「二」指「顯色」和「形色」。而「色界」屬於「色蘊」——「色者唯五根,五境及無表」,這個頌里「色者」的「色」,指「色蘊」;「五境」之一,是「色界」,所以色界是色蘊所攝。因此知道,身表業屬於:色蘊、色處、色界。
身無表業呢?根據「色者唯五根,五境及無表」,我們知道,身無表業也是色蘊。處和界呢?其實前面也提過了:
「四餘名行蘊,如是受等三,及無表無為,名法處法界。」
無表是:色蘊、法處、法界。
身無表是這樣,語無表也是這樣。
最後,看語表。「語表許言聲。」——「言聲」,是「聲」的一種,也就是屬於語言的聲。打嗝放屁不是語表,雖然它也是聲,但不是「言聲」。有個詞叫「屁話」,「屁」一般來講不是「話」,被蔑稱為「屁話」的「話」,是「言聲」,不是「屁」——屁是為了表示它無足輕重。說這一點,不是逗樂子,是要引導大家思考:敲鑼打鼓這些,不是「言聲」,但有時候可以表示語義。語義不是必須通過言聲來表示的。比如火警鈴聲,不是言聲,但可以清晰地傳達語義——雖然傳達語義,但不是語表。
有部是有這麼一個看法的:欲界的無表業必須由表業引起,色界則可以由思引起,所謂「因表因思而得生故」。那麼,《俱舍》就引用了《婆沙》的三個問題,在三個問題之前,還有一個問題:「頗有由身表異想義,不由發語成虛誑語耶?」
「異想」這個詞,是定義「虛誑語」用的。叫「染異想發言,解義虛誑語」——虛誑語,也就是妄語,成立要如下條件:說話的人是染心,說的和想的不一樣;聽話的人能聽懂。如果說話的人不是染心,或者說的和想的一樣,第一個條件就不成立;如果第一個條件成立,聽話的人不能聽懂,第二個條件就不成立,這時候只能叫雜穢語。這裡面還有一個細節:「能聽懂」不是「聽懂了」,「能聽懂」是指聽話人在聽見的時候,那時候聲音還沒有消失,聽話的人起的是耳識,不是意識。「聽懂了」是指聲音已經消失,聽話的人生起了意識,明白過來剛才聽到的話的意思,那時候「言聲」已經滅入過去了,就沒有現在的表業只有現在的無表業了。因此,「解義」指「能解義」,不是「正解義」。
《俱舍》問:「頗有由身表異想義,不由發語成虛誑語耶?」——有沒有通過身體來表示與內心不一致的想法,不通過說話而成就虛誑語呢?
有。由此引出三個問題,這三個問題出自《婆沙》卷118:1、有不動身而犯殺生罪的嗎?答:有,通過發語。——這就是教唆別人殺人。2、有不發語而犯虛誑語罪的嗎?答:有,通過動身。——通過動作來騙人,由身表引起語無表。3、有沒有既不動身也不發語,而犯殺生或虛誑語罪的呢?答:有,仙人意憤,或者說戒時默然表示清淨。
仙人意憤是什麼呢?這是瞋心所相應的思。這種瞋相應思,如果發生在內道身上,也就是佛弟子聖者身上,叫「謀害」,如果發生在外道身上,叫「意憤」。外道仙人意憤的時候,不用親自動身,對一個村生氣就能滅掉一個村,對一座城生氣就能滅掉一座城,對一個國生氣就能滅掉一個國,仙人也因此犯了殺生罪。聖者(初果或二果)的謀害也類似,但聖者的謀害不一定成功。《婆沙》卷125舉了兩個例子,有人毀滅佛法,窮凶極惡,當地很多聖者想通過對他生氣的辦法來乾掉他,也就是「謀害」,但是,都不成功。
「仙人意憤」,仙人不動身不發語,就犯了殺生罪,起了殺生無表——世親菩薩就質疑了:不是說欲界無表都必須由表業引起嗎?仙人的表業在哪兒呢?他怎麼就起殺生無表了呢?這是第一種情況。
第二種情況,「布灑他」,也就是說戒。這是僧團的一種儀式,說到哪一條戒的時候,按照規定,問:有沒有誰犯這條戒的?如果有人犯了,他需要站出來,當眾懺悔。但有人犯了戒,人家問:有沒有人犯這條戒的?他不動。這就又犯了虛誑語罪。——他既沒說話也沒動,卻起了虛誑語的無表業。既然欲界的無表業都是由表業引起的,他的表業在哪兒?這是第二個問題。
《正理》解釋說,仙人意憤,和教唆他人殺人類似,因為仙人會得到非人的尊敬(非人是一種不是人的生物),瞭解到仙人心裡恨誰,就動手替仙人殺了——就像城府深的領導和有眼力見兒的下屬。那麼,仙人怎麼讓鬼(非人)知道自己的想法呢?《正理》說,仙人生氣時,身體和語言會起變化,或者詛咒時,身體和語言也會變化,所以,實際上還是有表業的。至於說戒,《正理》說,既然當時身體動可以表示語義,身體不動自然也可以表示語義,因此,那種情況下身體不動,也是身表。這符合有部的邏輯。有部認為「身表許別形,非行動為體」,身表並不是以連續剎那的行動為體,而是以一一剎那的形色為體。因此,布薩時默然表淨,雖然不動,也是由身表引起語無表。
上面說一大堆,是要強調,不要看到「殺生」,就覺得是「身表業」——殺生的確是身業,但不一定是身表,也可以是身無表;虛誑語,不一定是「言聲」,也可以是語無表。
回到「語表」,在蘊處界中是何所攝?色蘊、聲處、聲界。
因此回答:業在蘊處界中是何所攝?
身表業:色蘊、色處、色界;
身無表業:色蘊、法處、法界;
語表業:色蘊、聲處、聲界;
語無表業:色蘊、法處、法界;
意業:行蘊、法處、法界。
現在,再來看一道題目:諸善業道、不善業道,分別是何所斷?
三、諸善業道、不善業道,分別是何所斷?
答這道題目,首先要把十善業道、十不善業道列出來。如果不知道「諸善業道」的「諸」包括哪些,就等於沒看明白題目。
在十不善業道中,需要知道前面七個是業,後面三個不是業。這就是《婆沙》說的:「有業道非業,謂後三業道。」在現代論著中,混淆「業」和「業道」的錯誤非常普遍。
既然十不善業道的前七是業,就需要知道,它們分為表無表——前七不善業道的表無表,可以合在一起論,因為都是色,都是有漏,有漏意味著不是「非所斷」,色意味著不是「見所斷」——「不染非六生,色定非見斷」;所以,前七不善業道,都是修所斷。
而後三不善業道——貪、瞋、邪見——注意,千萬不要把最後的不善業道當成「痴」,這一點也是太多人搞錯了;後三不善業道是什麼所斷,答案不難,但思考還是要周密。
雖然十不善業道的後三是貪、瞋、邪見,但不要以為貪、瞋、邪見就是不善業道。這裡需要注意兩點:
第一,「不善業道」,顧名思義,是「不善」的。所有瞋都是不善的,但貪和邪見有無記的——色無色界貪和邪見。無記的貪和邪見,當然不是「不善業道」。就好比不是所有「念、定、慧」都是根——只有善的「念、定、慧」是根。
第二,「業道」的範圍很窄,「加行」「後起」等是不算進「業道」的。
《婆沙》:「此中三惡行名略事廣,十不善業道名廣事略。故三惡行攝十不善業道,非十不善業道攝三惡行。以諸惡行攝業道已而更有餘。譬如大器覆於小器而更有餘。是故三攝十非十攝三。不攝者何?謂除業道所攝餘身語意惡行。何者是餘身語惡行?謂身語業道加行後起,及《施設論》所說諸業,并一切遮罪所攝業。何者是餘意惡行?謂不善思。」
但是要注意,「業道」還有另一種理解,不僅考慮「麁品」:
《婆沙》卷113:「已說三業十業道自性,今當顯示雜無雜相。三業十業道,為三攝十?十攝三耶?答:應作四句。有業非業道:謂業道所不攝身語業及意業全。有業道非業:謂後三業道。有業亦業道:謂前七業道。有非業非業道:謂除前相。相謂所名,如前廣說。謂色蘊中除業取餘色蘊;行蘊中除不善貪瞋邪見及無貪無瞋正見并一切思,取餘相應不相應行蘊;及三蘊全;并無為法。如是一切作第四句故言謂除前相。」
要留意的是這裡的「行蘊」。
首先,這句話也可以回答開頭的問題:五識相應思是不是意業?是。因為這裡除掉的是「一切思」。而思不是業道,可見「一切思」都是業。至於為什麼思不是業道,可以檢索「問何故不說思為業道」。
其次,「不善貪瞋邪見及無貪無瞋正見」這些既然不是業(前面我們已經說過三業在蘊處界中是何所攝了),就是業道了。這也就意味著,這裡把所有不善的「貪、瞋、邪見」都看作「不善業道」。也就是《婆沙》隨後說的,「所有不善貪、恚、邪見,非業非作用,唯與即彼俱生品思為因、為道、為跡、為路。」這是「業道」的另一種說法。
《俱舍》《正理》《顯宗》,都認可「麁品為其性」的說法。
《俱舍》:「於前所說惡妙行中,若麁顯易知,攝為十業道。如應若善攝前妙行,不善業道攝前惡行。不攝何等惡妙行耶?且不善中身惡業道,於身惡行不攝一分,謂加行、後起、餘不善身業,即飲諸酒、執、打、縛等,以加行等非麁顯故。若身惡行令他有情失命、失財、失妻妾等,說為業道,令遠離故。語惡業道於語惡行,不攝加行、後起及輕。意惡業道於意惡行,不攝惡思及輕貪等。善業道中身善業道,於身妙行不攝一分,謂加行、後起及餘善身業,即離飲酒、施、供養等。語善業道於語妙行不攝一分,謂愛語等。意善業道於意妙行不攝一分,謂諸善思。」
其實,這種差別也很常見。比如在說到「惡行」的時候,有時「唯說根本業道所攝」,有時「通說所有不善業」。
《婆沙》:「三惡行者,謂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云何身等惡行?如世尊說:何者身惡行?謂斷生命、不與取、欲邪行。何者語惡行?謂虛誑語、離間語、麁惡語、雜穢語。何者意惡行?謂貪欲、瞋恚、邪見。應知此中世尊唯說根本業道所攝惡行,不說業道加行後起所攝惡行。此《發智論》通說所有不善身業,若是業道所攝、若非業道所攝,如是一切名身惡行。通說所有不善語業,若是業道所攝、若非業道所攝,如是一切名語惡行。通說所有不善意業,若是業道所攝、若非業道所攝,如是一切名意惡行。」
現在,回到之前的問題:
諸善業道、不善業道,分別是何所斷?
我們依「麁品為其性」答。
具體到貪、瞋、邪見的麁品,成為業道的,《正理》是這樣定義:「於他財物非理耽求欲令屬己,或力或竊,如是惡欲名貪業道。豈不欲愛皆名為貪?如《五蓋經》依貪欲蓋,佛說應斷。此世間貪,雖皆名貪,非皆業道。由前已說諸惡行中攝麁品為十業道故,唯於他物起惡欲貪名貪業道。若異此者,貪著己物業道應成。輪王、北洲為難亦爾。於有情類起憎恚心,欲為逼迫,名瞋業道。於善惡等惡見撥無,此見名為邪見業道。舉初攝後,故說等言。具足應如契經所說,謗因謗果、二世尊等,總十一類邪見不同。謂無施與,乃至廣說。」
邪見業道,是見所斷。因為一切邪見都是見所斷。
貪業道,「唯於他物起惡欲貪」,這就是修所斷。雖然貪有見所斷,但見所斷者不成為業道。
瞋業道,「於有情類起憎恚心,欲為逼迫」,也是修所斷。
十善業道中,前七支也是分為表無表的:「唯初表無表,名別解業道。」 對於表業,不用說,都是修所斷,因為都是有漏的。——「十五唯修斷,後三界通三。」 但對於無表,就未必了——「無表三律儀,不律儀非二,律儀別解脫,靜慮及道生」:無表是包括「道生律儀」的。如果是道生律儀,那就是非所斷。
因此,十善業道的前七,是:修所斷、非所斷。
十善業道的後三,是:無貪、無瞋、正見。——千萬不要搞成「無痴」,雖然正見是無痴,但無痴不一定是正見。很多二手文獻中都是混用的。所以,在自己搞清楚之前,盡量少看二手文獻為佳。我們先解答了這道題,再具體分析。
由於無貪、無痴、正見皆不染,皆通有漏、無漏,所以是:或修所斷,或非所斷。
十善業道:或修所斷,或非所斷;
前九不善業道:修所斷;
第十不善業道:見所斷。
四、「無癡」與「正見」
「無癡」和「正見」,都是以「慧」為體,而且都是「善慧」。但它們的範圍不同,因此有必要區別。
怎麼區別無痴和正見呢?主要看兩個頌:
1,「五識俱生慧,非見不度故。」——五識相應的無痴,不是正見,因為壓根兒就不是「見」。
2,「聖慧忍非智,盡無生非見。」——盡智、無生智,是無痴,但不是正見,也因為壓根兒不是「見」。其餘意識相應善慧,按照《正理》的傾向,是無痴,也是正見,「故說所有意地善慧皆見性攝,於理為善」(這是在談「有漏慧」)——這個傾向,意在批評「有餘師說:能發身語五識所引及命終時意識相應善有漏慧亦非見性,外門轉故、如能引故、勢力劣故」。
《俱舍》在講到「律從諸有情,支因說不定」的時候,長行有一句:「因不定者,謂或有義從一切因,或約餘義唯許從一。從一切者,謂從無貪瞋癡,必俱起故。唯從一者,謂從下中上心,不俱起故。」
我們務必要注意這裡的精確。恰恰是這裡的精確,有可能讓不了解「無癡」「正見」區別的讀者誤解。「謂從無貪瞋癡,必俱起故」,真諦本作「若立無貪、無瞋、無痴為護生因,即從一切得,彼不相離故」。這是因為,「無貪」「無瞋」「無癡」,必然俱起,但「無貪」「無瞋」「正見」未必俱起。這也就是「善總開至十,別遮一八五」所講的。
因此,長行雖然說「無貪瞋癡必俱起」,讀者千萬不要據此以為,十善業道的最後一個名叫「無癡」。雖然「正見」屬於「無癡」,但「正見」的範圍比「無癡」窄。
有篇日文論文,研究「律從諸有情,支因說不定」半個頌,其中說,「獲得の動機となる意の三業とは、無貪、無瞋、無痴を指す」。這一句話裡,既分不清「業」和「業道」的區別,又不知道「無癡」和「正見」的區別。
《俱舍》的大肥肉——第三題:十二心無間相生
這篇要聊的,是「無間生心」問題。答案就在書上寫著。那寫出來還有什麼意思呢?跟逐句翻譯解釋《俱舍》有什麼區別呢?如果硬說意義,可能在於兩點:一是,就像買股票,一個大作手一輩子買了兩百支,真正大賺特賺的,其實就那麼兩三支。如果早知道,就只買那兩三支了,所謂「吃最肥的一段」——這篇拎出來的題目,是相當肥的一段。二是,我聊這個問題,會把相關問題帶出來——很多時候讀不懂一段,不是因為這一段本身難懂,而是因為它牽涉到的背景你不熟,背景在哪兒,你又找不到,有必要把相關背景點出來。
這是《根品》「欲界有四心」後面的幾個頌。問的是:當一個心生起來,下一剎那可能會生哪些心?前一剎那可能是哪些心?
回答這道問題,首先得知道心有哪些種。這也是個基本知識,阿毘達磨的基本知識。什麼意思呢?研究一輩子佛教,不知道心有十二種或二十種,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研究有部阿毘達磨,不知道心有十二種或二十種,是不能原諒的。
頌曰:「欲界有四心,善惡覆無覆,色無色除惡,無漏有二心。」
十二心:
欲界: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
色界: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
無色界: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
無漏:學、無學。
——「噢,原來是這十二心,我知道呀!」
這不行,不能等人家說出來你才知道。如果你知道,那二十心是什麼?十五心、十六心又是什麼?——都說說看。
頌曰:「十二為二十,謂三界善心,分加行生得,欲無覆分四。異熟威儀路,工巧處通果,色界除工巧,餘數如前說。」
二十心:
欲界:生得善、加行善、不善、有覆、異熟生、威儀路、工巧處、通果心;
色界:生得善、加行善、有覆、異熟生、威儀路、通果心;
無色界:生得善、加行善、有覆、異熟生;
無漏:學、無學。
8+6+4+2=20——最好動手數一數,等差數列,印象深刻。這是必須背下來的。
其實阿毘達磨里很多概念和分類不需要刻意去背,用得多了,不想背會都難。每一次在思考相關問題的時候,頌和概念就會自動蹦到腦子里,過一遍又一遍,在老年痴呆之前,忘掉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那麼,十五心、十六心又是什麼?
三界五部是十五,加上無漏是十六。「三界十五部隨眠」,「三界十五部心」,分類方式是一樣的。不同的是,隨眠沒有無漏的,心有無漏的。
這篇只看簡單的,十二心怎樣相生。二十心的大同小異。
「相生」,說的就是你生我,我生你,因為相連著生,叫「無間生」。
先從欲界看,欲界先從善心看。
一、欲界善心,無間能生幾心?
首先,是欲界自地四心:善、不善、有覆、無覆——自地心都是可以無間相生的。
色界心呢?色界心有三:善、有覆、無覆;需要一一考察。
這牽涉到對「什麼是色界」的理解。這種題目,你靠背,是記不住的。其實,阿毘達磨文獻本身,既是教材又是習題集,裡面的很多內容,是可以推理出來的,只是怕你推得不正確,它把答案寫書上了。
「欲界心無間生色界心」,是什麼意思?——其實就是入定。有人成天說「入定、入定」,「實修、實修」,什麼叫「入定」?最簡單的入定,就是「欲界善心無間生色界善心」。如果你聽不懂「欲界善心無間生色界善心」,那就不知道什麼叫入定。不然,腿一盤,香一點,「我入定了」,沒一會兒,呼嚕起來了。——這不是入定。這是「欲界心無間生欲界心」。
色界是沒有「睡眠」的。「睡眠」,是不定心所之一,頌曰:「初定除不善,及惡作睡眠」。「初定」就是「初靜慮」,「離生喜樂地」,在阿毘達磨中,一般不用「離生喜樂」,就用標準的「初靜慮」。初靜慮就把睡眠心所除掉了。所以,不是你說入定就入定,要看色界善心有沒有生起來。更確切一點,用「二十心」來表述,是「欲界加行善無間生色界加行善」,或者「欲界加行善無間生學心、無學心」。
為什麼說這是「最簡單的入定」呢?這牽涉到定的定義。我以前寫過一篇《定的定義的變遷》。定比較流行的定義是「心一境性」,這個定義欠標準,《俱舍》的說法相對標準一點:「定謂善一境,並伴五蘊性」。但你想想:滅盡定是不是定?滅盡定是心一境性嗎?在阿毘達磨里,滅盡定時心不生起(唯識里是生起的),哪來的「一境性」呢?再一個,味定是定嗎?味定顯然不是「善一境」,但也叫「定」:「此本等至八,謂味淨無漏。」另外,如果你學得細,還會發現《正理》有個說法,「四靜慮中有定相應勝無記慧,能引自地勝大種果,此慧現前便引自地天眼天耳令現在前,為所依根發眼耳識,故眼耳二識相應慧非通,但可說言是通所引」。這個說法讓《光記》很不滿意:「何處有定是無記耶而言相應?若謂別有勝無記慧,與定前後出入相順名定相應,應言相順,何謂相應?此即言失。」
可見,定不一定是「心一境性」,因為存在「無心定」;也不一定是「善一境」,因為存在「味定」。
進入味定,既可以叫「入定」,也可以叫「出定」,因為「出定」有不同的含義:出地、出剎那、出行相、出所緣、出種類——從初靜慮入第二靜慮,叫「出地」;從初靜慮第一剎那到第二剎那,叫「出剎那」;從「無常」行相到「苦」行相,叫「出行相」;從緣色蘊到緣受等蘊,叫「出所緣」;從有漏定到無漏定、淨定到味定,叫「出種類」。(詳見《正理》卷77。)
既然有人能入定,就表示,欲界善心可以無間生色界善心(這裡說入有漏定)——這個地方大家要琢磨琢磨:入定是從欲界心生色界心,欲界一共有四心:善、不善、有覆、無覆;不善和有覆都是染污心,染污心可以無間生色界善心嗎?如果可以,那就沒道理了——一個人色眯眯地盯著黃色圖片,突然,他入定了,怎麼可能呢?所以,欲界染污心是不能無間生色界善心的。而善心和無覆心相比,善心更有力量,所以,首先是欲界善心能無間生色界善心。至於無覆心的情況,後面再討論。
那麼,欲界善心能不能生色界別的心——有覆心、無覆心?
這是要琢磨的,不是靠死記硬背:色界的有覆心是什麼?是色界的染污心。色界沒有不善(無色界更沒有),唯一的染污心,就是有覆無記。如果一個人沒有「離欲染」——注意,這裡有一個非常關鍵的詞,叫「離欲染」,這個詞是務必理解的,我見有的博論寫阿毘達磨,把「退離欲染」理解成「退離/欲染」。實際上,「退離欲染」是指從「離欲染」的狀態中「退」了:本來離欲染了,現在起欲界煩惱,退回沒有離欲染的狀態。如果一個人連欲染都沒離,是肯定不可能離上染的。
「離欲染」,就是斷掉欲界煩惱;「離初靜慮染」,就是斷掉初靜慮煩惱;「離色染」,就是斷掉色界煩惱;「離無色染」,就等於「離三界染」——因為下地煩惱不斷,上地煩惱是不可能斷的;所以,如果「離有頂染」(有頂是非想非非想處),就必定「離無色染」「離三界染」,這就是阿羅漢。
沒有離欲染的時候,色界有覆心是必定成就的。雖然成就,但不現起。要到離下地染之後,才可能現起。
色界比欲界殊勝——如果不殊勝還入什麼定呢?(這是從煩惱稀薄的意義上說的,如果從見道、解脫、菩提的意義上說,欲界有它的殊勝處——就是要苦一點你才會更上進,所謂「無聞無緣下,無厭及經故」。)雖然色界殊勝,但色界的染污心仍然下劣,反倒不如欲界善心值得尊重——「善無漏名妙,染有罪覆劣,善有為應習,解脫名無上」。
因此,一個人入定(有漏定),是從欲界善心進入色界善心,而不是進入色界染污心(有覆無記心)。這裡的「進入」,意思是說,前一剎那是欲界善心,後一剎那是色界善心,也就是說:欲界善心無間生色界善心。這裡說「一個人」,因為人趣唯在欲界。這裡入定的有情,是依欲界身。「定所依身」和「定所依地」,完全是兩碼事。千萬不要搞混淆。比如一個人依初靜慮見道,他是「依欲界身」見道,「依初靜慮見道」。「依欲界身」是說這個有情是生在欲界的,「依初靜慮見道」,是說無漏道在初靜慮。有個著名佛教學者,在聊順決擇分的論文中,因為搞不清楚「所依身」和「所依地」的區別,就產生了困惑——看到「依欲界身九」,就以為「順決擇分」在欲界。
如果一個人生起色界有覆心,是怎麼回事呢?是他先起了色界善心,也就是淨定,淨定讓他覺得太寂靜、太美妙、離開了下地束縛——靠世俗道斷煩惱,就是通過欣上厭下,「世無間解脫,如次緣下上,作粗苦障行,及靜妙離三」——由此,他對淨定起了貪著,色界有覆心就此生起,這有覆心就叫「味定」。定有三種:味定、淨定、無漏定。味定,是色無色界有覆心相應;淨定,是色無色界善心相應;無漏定,是學無學心相應。——為什麼加個「相應」?因為狹義的定指的是「三摩地」心所,心是和它相應的。味定貪著的是淨定,叫「味定緣自繫」;味定是不可能貪著無漏定的。不僅不可能對無漏定起貪,也不可能對無漏定起瞋、慢、見取、戒禁取,因為「貪瞋慢二取,並非無漏緣,應離境非怨,靜淨勝性故」。
隨眠(也就是根本煩惱)有六種或十種,六種是:貪、瞋、慢、無明、見、疑。十種是把「見」拆分為五:有身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現在我們發現,十種裡面有五種不能緣無漏,剩下五種里,身見、邊見也不能緣,因為不會把滅諦、道諦當成自身,因此,只有無明、疑、邪見能緣無漏。而且是五部中見滅所斷、見道所斷下的——「見滅道所斷,邪見疑相應,及不共無明,六能緣無漏」。
話說回來,入定時的色界有覆心,不是直接從欲界善心生起的,而是從色界心生起的;也就是說,不可能從欲界努力入定,結果進入味定里。同樣的道理,從味定出來,生起欲界心,也不會生起欲界染污心,而是生起欲界善心。因為相比上地染污心,下地善心更值得尊重。——這就是「染生自淨染,並下一地淨」。
無色界離欲界太遠,沒有辦法一下子從欲界進入無色界定,也不能從無色界直接起欲界心出定;如果想從無色定生起下地善心,最快也是從空無邊處跳過第四靜慮,直接生起第三靜慮善心,因為最多只能跳一地,這叫「上下至第三」,還可以參考「均間次及超」。
前面說的是入定出定的情況,還有一種無間生心,和出入定不同,是死。
從無色界死,可以直接掉到欲界——「掉」是個比喻,因為「無色界無處,由生有四種」。從欲界死,如果已離色染,會直接生到無色界;如果只是離欲染,會生到色界。生上地,和入上地定不一樣;入定要靠努力,靠的是加行善,生的是上地善心;而死,是不需要努力的,無論生在哪裡,出生的一剎那(生有)都是染污心——「生有唯染污」;如果是生欲界、色界,生有之前還有個中有階段,中有初剎那和生有一樣,也是染污心。所以,除了阿羅漢,「死有」無間必生染污心。
因此,欲界善心死,下一剎那可以是色界有覆心,也可以是無色界有覆心。如果生在欲界,就是有覆心或不善心。
有學、無學,是無漏心——無漏心只有聖者能生起,但聖者生起的心不一定是無漏心,大部分還是有漏心。阿羅漢的無漏心叫無學心,其餘聖者的無漏心叫學心。
未至定中有無漏道——「近分八捨淨,初亦聖或三」。因此,可以由欲界善心無間生學心或者無學心。這也很好理解:一個人,得了阿羅漢果,大部分時間是不入定的,要入無漏定,可以直接從欲界善心進入無漏定,這就是「欲界善心無間生無學心」;其他聖者,可以「欲界善心無間生學心」。
現在盤點一下:欲界善心無間容生——
欲界:善、不善、有覆、無覆;
色界:善、有覆;
無色界:有覆;
無漏:學、無學;
這就叫——「欲界善生九」。
《俱舍》:「欲界善心無間生九:謂自界四;色界二心,於入定時及續生位,如其次第生善染心;無色界一,於續生位欲善無間生彼染心……;及學無學,謂入觀時。」
這幾句就是我上面解釋的意思,我只是把必要的背景點出來了。
再考慮,欲界善心可由哪些心無間而生?
二、欲界善心,容由幾心無間而生?
欲界四心不用說——都是一地的。
色界染心無間生欲界善心,剛才也說過了,就是從染污定中退回欲界;既然色界染心退回欲界善心可以,沒有理由不能從色界善心出定(出地),無間生欲界善心。而無色界呢?——剛才說過,離得太遠,出定是不能直接生欲界心的;如果是死,生起的又是欲界染心,不是欲界善心,因此無色界不可以。學無學心,和色界善心一樣,出定就可以生欲界善心。
總結,欲界善心從如下心生——
欲界:善、不善、有覆、無覆;
色界:善、有覆;
無漏:學、無學。
這叫「此復從八生」。
三、欲界餘心
欲界染心無間生幾心?
自地四心不用說。上界,是不可能的——你不可能從染心入上地定,染心只能入自地定和下地定;同樣,不可能從染心死(沒)生到上地。生不生上地就看一點:有沒有離自地染,離了自地染,不想生上地也得生上地——阿羅漢離了三界染,不想涅槃也得涅槃(這是對阿毘達磨來說,本書完全不討論大乘);未離自地染,想生上地也生不了,自地煩惱拴著你呢。
因此,欲界的不善心也好,有覆心也好,都只能生自地四心:善、不善、有覆、無覆。
那麼,欲界染污心,是從哪些心生的呢?
首先,自地四心;然後,剛才說過,只要死,不管生到哪裡,都是染污心。因此,色界三心命終,無色界三心命終,生欲界,就是不善心或者有覆心。注意,上地善心死,是可以生下地的,因為「死淨生一切」。
學心、無學心呢?——不行。「無漏次生善,上下至第三」——無漏心只能無間生善心,善心包括善有漏心、善無漏心。這個頌里,「無漏次生善」的「善」,和十二心中的「善」不同,十二心中把「學、無學」單獨拎出來了,它們也是善心,只不過不是三界善心。
因此知道,欲界不善心、有覆心——
無間生四心:欲界四心。從十心無間生:除學、無學。
這就是:「染從十生四」。
欲界的第四個,無覆無記心,無間生幾心?
自界四,不用說。色界心能不能生?這裡面有個知識點:一旦得了色界的根本定,就有神通,所謂天眼天耳通等——「通六謂神境」。由神通,可以起「通果心」,「通果心」是神通的果。這就是二十心裡說到的,「欲無覆分四」:欲界無覆無記心中,最後一個就是「通果心」。色界也有通果心,但沒有「工巧處」。無色界沒有通果心,也沒有威儀路、工巧處,只有異熟生心。
通果心是這樣子:要先入色界定(無色界不行,無色界沒有神通——「五依四靜慮,自下地為境」),然後起通果心,通果心不是定心,因為定心是善(不包括味定以及《正理》說的「勝無記」),而通果心是無覆無記。通果心有十四種——「能化心十四,定果二至五,如所依定得,從淨自生二」:通果心就像淨定的後院,要起無覆無記的通果心,需要先起淨定,從淨定起通果心,想出來,也不能直接從通果心出,要先回到淨定,再從淨定出。
初靜慮定心,能生兩種通果心:欲界通果心、初靜慮通果心;第二靜慮定心,能生三種通果心:欲界、初靜慮、第二靜慮。同理,第三靜慮、第四靜慮定心,分別能生四種、五種通果心,合起來就是:2+3+4+5=14。這就叫「能化心十四,定果二至五」。
因此我們知道,欲界無覆無記中的通果心,是可以由色界善心無間而生的,也可以無間生色界善心——「從淨自生二」。
如果是欲界無覆無記心死呢?——這時候,有可能已離欲染,也可能沒離欲染(如果從染心死,肯定沒離染),如果離欲染了,就會生到色界或無色界,也就是說,會無間生色界有覆心、無色界有覆心。但是,無論從哪裡死,都不會無間生無覆心,因為「生有唯染污」;出定也不會生欲界無覆心,因為上地出定到下地,只能生下地善心——「無漏次生善」等。
綜上,欲界無覆無記心:
無間生七:自地四心、色界善心、色界有覆、無色界有覆;從五而生:自地四心、色界善心。
這叫:「餘從五生七」——欲界善、不善、有覆都說了,所以稱它為「餘」(因為每句只能裝下五個字)。
合起來復習一遍:
「欲界善生九,此復從八生,染從十生四,餘從五生七。」
——只要記住這20個字,理解了上面的邏輯,就全明白了。
現在來看上界諸心。
四、上界諸心
色界善心,無間容生幾心?
欲界善——可以,出定時;
欲界不善、有覆——可以,命終生欲界;
欲界無覆——可以,通果心時;
色界三心——可以,自地相生;
無色界善——可以,入上地定;
無色界有覆——可以,生上地時;
無色界無覆——不行;無色界無覆無記心只有一種,就是異熟生心,忘記的可以回頭看看二十心的具體內容。而異熟生心,只有生在自地可以起;
學心、無學心——可以,入無漏定。
綜上,「色善生十一」。
那麼,哪些心能無間生色界善心?
欲界善——可以,入上地定;
欲界不善、有覆——不行;(前面分析哪些心可以生欲界不善、有覆時已經講了);
欲界無覆——可以,通果心;
色界三心——可以,自地相生;
無色界善、有覆——可以,入色界定;
無色界無覆——不可;(如果死,只能生色界染);
學、無學——可以,入有漏定。
綜上,「此復從九生」。
色界有覆心,從幾心生?
欲界善、無覆心——可以,命終生色界;
欲界不善、有覆——不行;
色界三心——可以;
無色界三心——可以,命終生色界;
學無學心——不可。
綜上,「有覆從八生」。
色界有覆,能生幾心?
欲界善心——可以,出定;
欲界不善、有覆——可以,命終生欲界;
欲界無覆——不可;
色界三心——可以;
無色界善心——不可;
無色界有覆——不可;
無色界無覆——不可;
學、無學——不可。
綜上,「此復生於六」。
——大家可能也發現了一點規律:染心無間不能生上地心,無論是入上地定,還是命終生上地,都不可能;而且,染心無間也不能生無漏心。
色界無覆心,從幾心生?
欲界善心——不能;
欲界不善、有覆——不能;
欲界無覆——不能;
色界三心——可以;
無色界善心——不能;
無色界有覆——不能;
無色界無覆——不能;
學、無學——不能。
綜上,「無覆從三生」。
色界無覆心,能生幾心?
欲界善心——不能;
欲界不善、有覆——可以,命終生欲界;
欲界無覆——不能;
色界三心——可以;
無色界善心、無覆——不能;
無色界有覆——可以,命終生無色界;
學、無學——不能。
綜上,「此復能生六」。
漸漸看出,無覆無記心也不能無間生無漏心,只有三界善心能無間生無漏心。那麼,生得善心能無間生無漏心嗎?還是唯有加行善心能無間生無漏心?是加行善心。這就不是十二心無間相生的問題,而是二十心無間相生的問題了。
無色善能生幾心?
欲界善、無覆——不可;
欲界不善、有覆——可以,命終生欲界;
色界善——可以,入色界定;
色界有覆——可以,命終生色界;
色界無覆——不可;
無色界三——可以;
學、無學——可以;
綜上,「無色善生九」。
無色界善,從幾心生?
欲色界染、無覆——不能;
欲界善——不能;
色界善——可以,入無色定;
無色界三——可以;
學、無學——可以。
綜上,「此復從六生」。
無色界有覆,能生幾心?
欲色界染——可以,命終生下地;
欲色界無覆——不行;
欲界善——不行;
色界善——可以;「染生自淨染,並下一地淨」,空無邊處染心可以無間生第四靜慮善心;
無色界三——可以;
學、無學——不行。
綜上,有覆生七。
無色界有覆,從幾心生?
欲色界善、無覆——可以,命終生無色界;
欲色界染——不可;
無色界三——可以;
學、無學——不可。
綜上,有覆從七生。
合前,頌曰:「有覆生從七」——意思是,有覆生七,並從七生,表達非常簡練。
無色界無覆,能生幾心?
無色界無覆,唯是異熟生心,若命終,可生下地染:欲界不善、有覆;色界有覆;又可生自地三;因此能生六心。
無色界異熟生心,不能依下地身起,故不能從下地心生,只能從自地三生。與學無學不能無間互生。
因此,能生六心,從三心生——與色界無覆心數目相同,頌曰:「無覆如色辯」。
學心無間能生幾心?——三界善心、學心、無學心。生無學心是在金剛喻定時,金剛喻定是學心,盡智是無學心。一切染污心和無覆心都不能從學心無間而生。死也不可以嗎?是的。因為學、無學心都是定心,住定心是不能命終的——這叫「非定無心二」。可能有人要起疑問,住色無色界善心為什麼可以命終呢?這是因為,色無色界雖然是定地,色無色界善心倒未必是定心——「謂三界善心,分加行生得」,三界善心都分加行善、生得善,色無色界生得善就不是定心。不要以為定地沒有散心,定地生有、死有,都是散心。
學心從幾心生?——三界善心、學心。很顯然,不能從染污心和無覆心生。為什麼不能從無學心生呢?阿羅漢不是可以退嗎?是的,但一方面,阿羅漢退,是起染心退;另一方面,只能從有漏善心退,不能從無漏善心退。因此,學心不能由無學心無間而生。
頌曰:「學從四生五」。
無學心呢,從幾心生?——三界善、學、無學;能生幾心?——三界善、無學。
頌曰:「餘從五生四」。
上面就是十二心無間相生的情況。這些知識相對獨立,只要懂了欲界的,後面的沒有難度。二十心無間相生要難一點。《婆沙》有介紹,這裡就不寫了,思路類似。
《俱舍》的瑕疵——第四題:十二心中何心現前幾心可得?
這一題有點難度。以至於《俱舍》本身的解答都有瑕疵。——實際上,《俱舍》的解答不宜看作世親菩薩個人的解答,這個問題在更早的《雜心論》中就有雛形了,《雜心》的解答是有錯誤的。到《俱舍》的時代,《雜心》的錯誤已經暴露出來,被《俱舍》批判了。而《正理》又更加精研,指出了《俱舍》的瑕疵,並於《顯宗》中修改了頌文。《正理》對《俱舍》的諸多批評,並非處處在理,但這個問題上,我是傾向認同的。
如果你對《俱舍》熟了,就會發現,《俱舍》的每一個細節,也不見得全是對的、完美的——如果那樣,阿毘達磨就只能倒退,不能向前了。《正理》這裡比《俱舍》說得好,不是因為眾賢尊者比世親菩薩水平高,主要是因為《正理》成書比《俱舍》晚,晚出的東西更完善,這沒什麼稀奇的。(雖然也有晚出的東西更糟糕的。)
想看懂《正理》這一段,也不容易。主要是因為CBETA和《大正藏》中《正理》這段文本錯誤太多。——不僅是傳抄的錯誤,單憑傳抄錯不了那麼多,而是古代有學者鑽研這一段,沒搞明白,亂改文本,人為改錯的。(我校勘毘曇部諸論,發現類似的情況太多了。)亂到一定程度,想完全恢復都難。好在阿毘達磨是有內在義理標準的,通過理校,理解眾賢尊者的意思並不難。可以由此判斷哪一處異文應該依據哪個版本。我最早做了校勘,發在豆瓣。再後來,知道CBETA有討論區,又發在討論區。今天的讀者,想理解這個問題,可以看《光記》,也可以看本書本節。但有個前提,前三題必須完全掌握,否則本題是不可能看明白的。
例題:「於前所說十二心中,何心現前幾心可得?」
「得謂獲成就」。毘曇部文獻提到「得」,要根據語境去分辨它的不同含義。一般有三種:「將成就」「初成就」「成就」。「成就」是說「此剎那成就」;「初成就」是說「此剎那成就,前剎那不成就」,也叫「創得」;「將成就」是說「此剎那不成就,後剎那成就」。《正理》使用「得」,常據「將成就」說,所謂「夫言得捨,據將說故」。但是,在本題討論的「得心」問題上,「得」指的是「初成就」。
一、三界染心現前,幾心可得?
首先是「欲界染心現前」,這時候,哪些心初得?仍然是把十二心一一拎出來核查。
欲界善心,可不可以初得?——可以。從上地命終,生欲界,起欲界中有時,就是欲界染心正現前位,這時候得欲界四種心:不善、有覆、無覆、善。——其中最難理解的,是無覆心,我們後面細說。最好理解的,是不善、有覆心。因為不善或有覆心現起了嘛。
理解這點需要一個背景知識:生上地,會捨下地的有漏心(未必全捨,通果心或不捨)。色無色界的有情,除了色界有情容成就欲界通果心之外,不會成就其他欲界的心。——通果心的成就,前面說了,「從淨自生二」。欲界的染心,在離欲染時就捨了,然後才能生上界;生上界時,又捨欲界善心;至於異熟生、威儀路、工巧處,要瞭解一個頌:「無記得俱起,除二通變化,有覆色亦俱,欲色無前起。」
這個頌是有必要好好解釋一番的。
首先,「無記得俱起」的「無記」,並不是指所有無記,而只是指「無覆無記」,這要看長行。因為很顯然,上二界的無明等隨眠,得顯然不僅有俱起,還有前起後起。其次,這裡的「無覆無記」,不僅包括心(識蘊),還包括色、受、想、行諸蘊。但是,不包括無為。無為當中的「非擇滅無為」,是無記法,叫「勝無記二常」。「虛空無為」雖然是無記,但沒有「得」,因為「得非得唯於,自相續二滅」。而「擇滅」不是無記。「非擇滅無為」的「得」,是無覆無記。《婆沙》:「非擇滅得隨生何地即彼地繫,唯是無覆無記性攝,唯是等流,隨所依力起此得故。」「非擇滅得」雖然是「無覆無記」,但顯然不屬於「無記得俱起」,因為「非擇滅」是「不起」的。《俱舍》這個頌前面的長行是「前雖總說三世法各三,今應簡別其中差別相」,可見只是對「三世法」說的,不包括離世法。《正理》說得更明白,「前言三世各有三得,諸有為法皆定爾耶?」可見,只是對有為法說。因此,「無記得俱起」的「無覆無記」,可指五蘊,但不包括「非蘊」。
我們之前說過,「欲無覆分四」,這是說欲界的無覆無記心分四:異熟生、威儀路、工巧處、通果心。那麼,在心以外呢?異熟生、威儀路、工巧處、通果法,各通幾蘊?
《婆沙》:「無覆無記一切色蘊、異熟生四蘊、及威儀路、工巧處多分四蘊,彼得世不雜剎那不雜。若在過去得亦過去,若在未來得亦未來,若在現在得亦現在。威儀路四蘊中善串習者,如佛、馬勝,及餘有情所善串習,并工巧處四蘊中善串習者,如佛、妙業天子,及餘有情所善串習,彼得亦皆世雜剎那雜。謂在三世各有三世得故。」
色蘊有是異熟生的,也有是威儀路、工巧處的,「通果心」雖然是心,但通果心可以引起色,稱為「通果法」。《婆沙》:「一切威儀路、工巧處、通果心相應俱有法及所起身語業、諸得、生等」;涼譯《婆沙》:「餘依色威儀、工巧、通果法」。可見,「通果法」等皆通五蘊。
「無記得俱起,除二通變化」。「二通變化」,指的是天眼通、天耳通、變化心——天眼通、天耳通是無記的,「天眼耳無記,餘四通皆善」;變化心也是無記的,上篇說過,「能化心十四,定果二至五」。其中,天眼通、天耳通是在色界,而變化心五地皆有,也就是通欲界和色界。這三種,是有法前得、法後得、俱起得的。《俱舍》還說了這麼一句:「若工巧處及威儀路極數習者,得亦許爾。」——這就是從前面所引《婆沙》中來的,就表示,威儀路、工巧處也是有法前得、法後得的,和通果心類似。
這裡插入兩個細節說明:
1、是所有欲界有情都有「極數習」的威儀路、工巧處呢?還是只有一部分欲界有情有?《婆沙》說「及餘有情所善串習」,如果理解成每個有情都有所善串習,只是各自所善的不同,那就是所有欲色界有情都有(色界沒有工巧)。《正理》的表述是「唯除諸佛、馬勝苾芻及餘善習威儀路者」,側重有所不同了。《婆沙》的表述裡,「串習」是中心,《正理》的表述裡,「者」是中心。依《婆沙》,不妨理解為欲色界有情各有所善串習;依《正理》,似乎只是一部分有情。下文聊到「色善二學三」,還會繼續分別。
2、關於天眼通、天耳通是什麼,存在爭議。《正理》認為是意識相應慧,《俱舍》傾向認為是眼識耳識相應慧。但不管如何,不要把「天眼通」「天耳通」和「天眼」「天耳」混淆,前者是「慧」,屬於行蘊;後者是「眼」「耳」,屬於色蘊。
異熟生法,沒有法前得、法後得,只有俱起得。
對心來說,威儀路、工巧處、通果心,相比異熟生,是一個比一個強盛,但是,再強盛的無覆無記心,也強盛不過善心,而有漏善心是要在易地時候捨的。定生善法會在易地的時候捨(「捨定生善法,由易地退等」),欲界善法自然更是如此。因此,從欲界命終生上界時,欲界四心中,除了無覆無記下的通果心,其他諸心或已捨或正捨,生於上界,都不成就了。那麼,欲界通果心捨不捨呢?
欲界通果心有多種,有依初靜慮的,有依第二乃至第四靜慮的。如果是欲界沒生色界,死有剎那和中有初剎那都成就欲界通果心,就總體來說,通果心不捨。如果是欲界沒生第四靜慮,雖然捨依前三靜慮所起欲界通果心,但不捨依第四靜慮所起欲界通果心,不是全捨,也說不捨。如果是欲界沒生無色界,欲界通果心全不成就,自然是捨了。
回到前面說的。上界有情不成就除通果心以外的欲界心。那麼,從上界生欲界時,欲界染心、善心都是在中有初剎那可得的。通果心當然不得,因為此時已經成就欲染了;異熟生心,生有初剎那也不得,因為「生有唯染污」,中有初剎那同生有,也是唯染污,而異熟生心是「得俱起」的。至於威儀路、工巧處,待會兒再說。
前篇說過,如果成就下地染,必成就上地染。所以,如果上地命終生欲界,不僅欲界染成就,所有上地染都成就。那麼,如果有情是從有頂命終生欲界呢?在有頂時,是不成就色界染的,也不成就空無邊處等三地染,從有頂命終生欲界,色染成就,空無邊處等三地染也成就——不過,十二心是按界算的,並不按地,而有頂命終生欲界前,本來就成就有頂染,即成就無色染,因此,這時只得欲染和色染,不得無色染。
那麼,有沒有得無色染的時候呢?也有。就是阿羅漢起纏退。阿羅漢是離無色染的。起欲纏時,頓得三界染。並且得學心。因為阿羅漢是不成就學心的。退成有學,就成就學心。
另外,起欲染時得欲界善,除了上地沒生欲界(「界退還」),還有一種情況是「續善根」。所謂「續善疑有見」,有兩種續善根的方式,一種是由疑續,一種是由欲界善續。「疑」是染心,以染心續善根,反而能得欲界生得善。
因此,《俱舍》認為:「欲界染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容得六心。」
這六心是:欲界善(上地沒生欲界、續善根)、欲界不善、欲界有覆(上地沒生欲界、起欲纏退)、色界有覆(無色界沒生欲界、離色染者起欲纏退)、無色界有覆、學心(阿羅漢退)。
上面沒有分析到的,是:威儀路、工巧處。
《顯宗》為什麼認為「欲界染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容得七心」呢?就在於「威儀路、工巧處」。因為《顯宗》說,「界退還時,得自界四」,比《俱舍》多了無覆無記。而欲界無覆心中,異熟生、通果心是不可能得的,那麼,分歧就在「威儀路、工巧處」。
由此知道,《正理》中,《宋》本的這句是必須有的:「理亦應言得自無覆,以《本論》說,成不善心欲無覆心定成就故。」
實際上,《俱舍》本身也說了:「若工巧處及威儀路極數習者,得亦許爾。」——威儀路、工巧處是有法前得的。既然容有法前得,那什麼時候得呢?受生時得是最合理的。
因此,「欲界染心正現前位」,說「容得七心」更好。
色界染心現前位呢?
欲界善心沒有可能得——因為如果是欲界有情,欲界善心本來就成就,如果是色界有情,欲界善心此時不可能成就;欲界染心也沒有可能得——因為此時必然是已離欲染的狀態,否則色染雖成就但不能現前;欲界無覆心呢?有可能得——因為欲界無覆心中有個通果心,如果是無色界沒生色界,色界中有初剎那,得欲界通果心,通果心是有「法前得」的。
色界染心、善心、無覆心——都容得,界退還時這些都得了。其中的無覆心,是威儀路、通果心。
無色界染心——也可以得,如阿羅漢起色染。
無色界無覆心——不能得,上篇說過,這就是異熟生心,只有生無色界能得,而生無色界不起色界有漏心。
無色界善心——不能得。這裡雖然沒有什麼疑義,但值得展開說一下:無色界善心並不是要全離色染才得的,在未離第四靜慮染時,可以由加行得無色界善心,也就是空處近分定;但在起色染時,不可能初得無色善心。
學心如前——阿羅漢起色纏退時可得。
綜上,「色界染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亦得六心」。這是《正理》《顯宗》也同意的。六心是:欲界無覆、色界三、無色界有覆、學。
無色界染心正現前位,下界的有漏心是不容得的,無色界善心是已成就而不說得的,無色界無覆心是不現起而不得的,因此,只有一種情況:阿羅漢起無色纏退,得無色界染心、學心。
這一點也沒疑義。
二、色界善心現前,幾心可得?
色界善心現前時呢?
欲界善心——不可能得,要麼先成就今成就(依欲界身),要麼先不成就今不成就(依色界身)。
欲界染心——更不可能,沒有善心現前而創得染法的道理。
欲界無覆心——這裡就有點門道了。欲界無覆心中,有個通果心,對欲界有情來說,通果心是在離欲染第九解脫道時初得的,這時是色界善心現起。那麼,此時是不是說「得欲界無覆心」呢?關鍵要看,欲界的無覆心此前成就不成就,如果此前不成就任何欲界無覆心,得欲界通果心當然說「初得欲界無覆」,但如果此前成就呢?那就不能說了。還是威儀路、工巧處的問題。《俱舍》頌「色善三學四」,《顯宗》改作「色善二學三」,差別就在「是否可得欲界無覆」。《顯宗》認為的「色善二」是「色界善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容得二心,謂自善心、無覆無記,由昇進故」,可見,不包括欲界無覆無記心。由於這裡問的是「容得」,也就意味著,對任何有情來講,色界善心正現前位,都不會得欲界無覆心;這就表明了,眾賢認為,離欲染第九解脫道時,不可能創得欲界無覆心,那麼,離欲染第九無間道時,有情必然成就欲界無覆心——那麼,所成就的欲界無覆心,自然只能是威儀路或工巧處,而且必然是一切「起離欲染第九無間道的有情」都成就的——但凡有一個不成就,第九解脫道就容得欲界無覆。
其實,如果細摳下去,還可以有所分別:能夠起離欲染第九無間道的有情,並不是欲界的一切有情。因為,三惡趣的有情和一部分人趣有情,是不能成就靜慮律儀的。《俱舍》:「律儀亦爾,謂於人中除前所除,并天亦有,故於二趣容有律儀。」不能成就靜慮律儀,就意味著不能起未至定,那麼也就不能離欲染。因此,根據「色善二學三」,只能推論出,「起離欲染第九無間道的有情」必成就威儀路或工巧處(有所善串習),還不足以據此說一切欲界有情都有所善串習。這種地方太細了,學阿毘達磨,一般是不用考慮這麼瑣碎的細節的。舉他,只是表示阿毘達磨有很多細節。
色界三心中,色界善心現前時是可以初得色界善心的,這就是欲界有情初起未至定,得色界加行善。色界染——不會,不可能起善心創得染法;色界無覆——可以,欲界有情離欲染第九解脫道時得;注意,色界有情起色界善心時是不能創得色界無覆的,因為先已成就色界無覆了。
色界善心現前時:
無色界的三心也不會得。——無色界善不會因為色善現起而初成,無色染的初成是阿羅漢退,無色無覆必須要生無色界並現起乃得。
學心——不能,學心的初得有兩種,一種是入正性離生時,現起的正是學心;一種是阿羅漢退時,現起的是染心。無學心——不能,無學心的初成是盡智時,現起的正是無學心。這裡說初成,也包括練根。
因此,色善正現起時,容得二:色善、色無覆。
而《俱舍》,是把「欲無覆」也算進去了。所以說「色善三」。這個地方,比較《俱舍》《顯宗》就知道了,非常清晰:
《俱舍》:「色界善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容得三心,謂彼善心及欲色界無覆無記,由升進故。」
《顯宗》:「色界善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容得二心,謂自善心無覆無記,由升進故。」
由此知道,《正理》中《宋》本這句話是必然有的,而《大正藏》本刪掉了:「理實不得欲無覆心,以於先時定成就故。」
同樣的道理,後一句應該是:「有說根本靜慮起時頓得三心,即如前說。若泛說得,此義非無,然於爾時唯得後一,以前二種先成就故。」
三心是:色界善、欲界無覆、色界無覆。——實際上,只初得色界無覆,因為色界善是在初起未至定時就得了,欲界無覆是在生欲界時就得了(威儀路、工巧處)。《大正藏》本《正理》這裡搞錯了,這種錯百分百不是傳抄的筆誤,一定時有人讀這段沒明白,亂改的結果。
所以,《俱舍》叫「色善三」,《顯宗》叫「色善二」。
三、餘問
學心呢?——學心現起時當然可以得學心,如入正性離生時;學心現起時不可能得染心,因為染心的初得要麼由退,要麼由受生,都不是學心現起的情況;學心現起也不可能初得欲界善;同樣不可能初得色界善,因為學心是修所成慧相應,在順決擇分位已經成就了色界善心;無色界善——是可以得的,通過無漏道起加行,就可以了。《俱舍》說的是「離色染」時,它是把四心合在一起說的,「由初證入正性離生,及由聖道離欲色染」,最後的「離色染」,即對應得無色善。
《正理》對此補充了一句:「若以聖道離色界染,得無色善;此中離言非究竟離,以於色染未全離時,無色善心已可得故。」
《正理》的意思是,並不是離第四靜慮第九品染解脫道時,才得無色界善心,此前就可以得無色界善心。——如果以世俗道離染,自然是這樣子,離第四靜慮一品染加行道時,起空無邊處近分定,就得無色界善心了。而《正理》這裡說的是「以聖道」。《正理》沒有明確指出,以聖道離色染,具體在何時得無色善,但明確否定了在離第四靜慮染第九解脫道。這和《正理》別的地方是有些不一致的。在《智品》,《正理》說:「雖下聖道斷煩惱時,諸上地邊有能同治,然由有漏繫地堅牢,未離下時未能修彼。」
有意思的是,《顯宗》補充了一句:「有說亦修彼,起彼斷得故。」——「此中離言非究竟離」,正和「亦修彼」的「有說」相一致。《光記》也注意到了,說「《顯宗》亦有兩解」。
回到主線上來:學心現起時,容得學心、無色界善,此外還可以得色界無覆無記心,也就是通果心——這是在以學心全離欲染的時候。而《俱舍》認為,容得欲界無覆無記——欲界通果心。這仍然是同樣的問題,沒有考慮威儀路、工巧處已先成就。
類似的道理,《正理》必有這句:「理亦不得欲無覆心,義如先辯。」——根據《顯宗》很清楚。所以,《俱舍》說「色善三學四」,《顯宗》說「色善二學三」。《光記》也講了,「《正理》二十雖不改頌,長行意同《識身》。」
其餘諸心,是:欲界善、無色界善、三界無覆、無學心。
欲界善心現在前時,不可能初得染心,也不可能得上界善心,又不可能得三界無覆心,還不可能得學無學心;那麼,有一個問題:欲界善心現在前時,能不能得自身——欲界善心?這是可以的。因為「續善疑有見」,以善心續善根位容得。
無色界善類似,不可能得諸染心及下善心,或三界無覆心;但在以世俗道離色染時,無色界善初現起時即得無色界善心。
無色界無覆心,即無色界異熟生心,現起時自得。
無學心現起時,若在初盡智(包括練根)時,是自得。
因此,此上四心容自得。
而欲色無覆無記,《俱舍》也認為是「自可得」,《顯宗》認為「二無」。究其原因,欲界無覆無記的初得,是在生欲界時,起染心,得威儀路、工巧處心;色界無覆無記的初得,是在離欲染時,以及無色界沒生色界時。這些時候,都不現起它們本身。而它們本身現起的前一剎那,一定是成就的。
「二無餘自得」,要更好一些。
《光記》嘗試為《俱舍》辯護。這種辯護,和《識身》「若成就不善心,定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相違。雖然如此,《光記》的三種會通,也是極可贊賞的。
四、「慧者說染心」一頌
《俱舍》後面還有一段,這裡順便說說:
「慧者說染心,現起時得九,善心中得六,無記唯無記。」
這是引《雜心論》的頌,漢譯《雜心》作:「若得九種法,當知穢污心,善心得六種,無記即無記。」
剛才說過,欲界染心時容得:欲界四(《俱舍》除無覆)、色染、無色染、學;色界染心時容得:色界三、欲無覆、無色染、學;無色界染心時容得:無色染、學——合在一起,三界染心時容得:欲界四、色界三、無色染、學,此即九心。是十二心中除無色善、無色無覆、無學。
欲界善時容得:欲界善;色界善時容得:色界善、色界無覆(《俱舍》增欲界無覆);無色善時容得:無色善;學心容得:學、色界無覆(《俱舍》增欲界無覆)、無色善;無學心容得:無學。——合在一起,三界善時容得:三界善、色界無覆、學、無學(《俱舍》增欲界無覆)。
而《雜心》說的是:「善心中得六心:欲界不隱沒無記、色界善不隱沒無記、無色界善及學、無學。」
和《俱舍》相比,《雜心》少了欲界善心,在欲界無覆上,《雜心》和《俱舍》是相同的。所以《俱舍》批評《雜心》:「於善心中應言得七,謂由正見續善根時,欲界善心起位名得。」
《正理》這裡,很顯然,應有這句:「理亦應說得自無覆。」後面兩句應依《宋》本並標點為:「色界染心:界退還位,得自善染、欲色無覆;無色染心:退無學位,得自界染及有學心。」
《正理》後面一段,《大正藏》和CBETA本幾不能讀,今依義理,將正確的文本和標點直接列出:「言善心中得六心者,謂於永離欲界染時,應知頓得欲、色無覆。——理不應得欲無覆心。初入定時如應別得色、無色善。初入離生、證阿羅漢時,得學、無學。——理亦應得欲界善心,謂以正見續諸善本。雖加欲善除無覆心,經主不應難令得七。」
《大正藏》本和CBETA除了前面的錯亂之外,還多了一句:「然學無學同無漏故,總說一心,言六無失。」——這是一句有迷惑性的話,應該是後人添的。為什麼添這一句呢?因為前面有一句:「有餘但言心有十一,以學無學同無漏故。」
這是為《雜心》找補的一種方式,但這種找補太蹩腳了,因為《雜心》本身就列出了六種,其中學、無學顯然是分為兩種的。《正理》是不可能這樣辯護的。而且,《正理》的正本線索在《光記》里有保存,一審即知。《光記》站在《俱舍》師立場上破《正理》:「汝若能救,何不救彼不說善心。」——這就有點抬槓的意思了。《正理》只是說「六」是對的,不必作「七」,並不說《雜心》對「六」的解釋對。《正理》不同意《俱舍》,並非意在救《雜心》,只是說出正解而已。
《正理》後面應該是:「有餘師釋:得盡智時頓得六心,謂三界善,欲色無覆,及無學心。」
總之,《正理》諸本雖異文頗多,但見解是極清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