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希望广大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经常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加强上放学、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监管,防止溺水事件、交通安全事故等发生。
我校特别提请各位学生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教育和监管职责,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确保孩子们拥有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童年。
严格落实“七不两会”。
“七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圳、沟、水库、水坑、山围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
不盲目下水施救。
“两会”:
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
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在路上行走,要遵守交规,不要在路上嬉戏、打闹。未满12周岁不能骑车上路;乘坐公共交通要遵守秩序,文明礼让,在车上时,要坐稳扶好,不能擅自将胳膊、头等部位伸出窗外。不要让孩子坐在副驾驶座上。
加强低龄幼儿安全监护,任何时候不得让幼儿脱离家长监护范围活动。告诉孩子不给陌生人开门;要让小孩远离打火机、火柴、燃气阀、煤气罐等,防止发生火灾;要把剪刀、锥子等金属物品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以免孩子被划伤;不在阳台、窗户边上堆放杂物或摆放椅子等,以免孩子攀爬,发生坠落事故。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
寄托着我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孩子安全情系千家万户,
关系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让家校社密切携手合作,
共同营造安全、祥和的氛围,
祝愿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的童年!
编辑 | 罗迈
一审 | 罗海
二审 | 彭李
三审 | 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