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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享胶囊一个留美博士出国又回国的悲壮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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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享胶囊//约 7 分钟

1997年我已经在国内拿到了博士学位并晋升了副教授,我妻子(前妻,我们已离婚)硕士毕业后,在市里一个单位坐班,工作比较轻松,但收入一般。当时我们打算出国的原因是我在国内发展不顺利,而调动工作换单位有比较困难,所以计划到美国发展。当时本来我的科研业务能力要强一些,要出国应该是我先出国,然后把妻子带出去(当时还没小孩)。我当时是打算联系博士后出国的。可是我的妻子认为她英语比我好,应该由她先考过TOEFL 和GRE联系到美国读博士,然后把我以探亲F2身份带出去,我再在美国联系博士后。这样两个人的出国计划不就实现了吗?她想先出去的另一个原因是,她的单位没有外水可捞,而我的专业是土木,可以搞些外快挣钱养家,在她复习外语期间,家里的经济有个保障。虽然我当时对她这个意见有点怀疑, 但是考虑到当时是一家人,她说的原因也是实情,没有考虑她本人的能力是否能在国外吃得了苦,所以就同意了她这个意见。当时计划两年内出国,也就是1999年前后要完成出国的目标。因为两人年龄比较大了,还没有要小孩,所以不能拖,要出国就要快。可是没有想到我的前妻很无能,TOEFL 和GRE都考了两次才考过,还去了北京的新东方。联系学校奖学金也联系了两年才成功,直到2002年秋季才出去。这样比计划的两年多出了一倍的时间,出国时她都三十多岁了。我为了支持他出国,到处找项目,到艰苦的工地去工作挣钱,荒废了我的研究工作,基本上没做研究也没写论文,为以后到美国发展埋下了隐患。出国的前一年,虽然我坚持不要孩子,想等到了美国再生,但在她父母的唆使下,她以离婚相威胁,我不得已在她出国前和她生了一个孩子。出国后根据她和她父母的协商意见,由她父母照顾。这成了后来家庭矛盾的导火线,并导致我们最终离婚。前妻2002年秋季到美国,半年后,即2003年,我以探亲身份 F2 到美国。到美国后才发现土木专业在美国找博士后很难,由于我的口语听力不好,找工作也困难。当时想过回国。可是征询了国内外的亲友的意见后,觉得当时出国不容易,既然来了,如果不拿个学位回去,有点亏。另外,当时很多以F2来美探亲的配偶,都转了身份读书,一边训练自己的语言,一边通过学生身份作为找工作之前的缓冲时间,并适应美国的环境。所以我就在美国考了TOEFL,GRE,进入了和我前妻同一个学校的研究生院读博士。当时我是转身份最快的一个:2003到美国, 2004年就开始读博士。而在国内,我除了背过TOEFL和GRE的单词外,几乎没有准备过考试。我进入博士计划后,因为有了奖学金,经济上开始好转。前妻的父母这时候以送孩子到美国为名,不许我的前妻回国接孩子,也不同意将孩子送回我的父母那里,非要带着孩子到美国来玩不可。我们只好同意她们来(我的前妻因此失去了毕业之前回国了解国内情况的机会)。前妻的父母来美国呆了半年。这半年我和她父母在家庭事务上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我简略说一下。我和前妻结婚后,都是我在做饭,我前妻除了买买衣服(她的和一部分我的)并洗洗衣服外,其他家务几乎都是我在做。她从不打扫卫生,抹桌子拖地板的事从不做。床头柜有灰尘了, 她就垫张纸把眼镜放上去,而不会用湿抹布擦一擦。她其实是一个很懒的人,生活能力差,为人处事能力也差,爱占别人便宜又爱和别人计较。她父母的家庭就是她父亲在做饭,她母亲从不做饭,除了指手画脚外什么都不会,连鱼肚子里的鱼子能不能吃都不知道。所以在美国, 我除了给老板做项目,还要给全家人做饭。矛盾就从此发生,很是激烈尖锐。经常吵架。她的父母是想我无条件地当他(她)们女儿的奴隶, 伺候她女儿。我觉得我是男人,男人该做的事我做,但不能让我老是做女人才该做的事情。不能把我当成家庭主男。另外,在夫妻生活上我前妻也给我冷暴力。因此我和我前妻以及她父母的矛盾在美国达到了非常尖锐的地步。她父母在美国半年回国后,儿子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生活。由于她不会协调处理学习和照顾孩子之间的一些矛盾,儿子来了以后影响了她的毕业。实际上我们的矛盾在她父母回国后有所缓和。可是等到她2007年毕业时,美国经济萧条,工作很难找。她找工作找了将近一年也没有找到。这期间我们之间矛盾因为她没有找到工作而激化。她认为是我和儿子还有她父母来美国影响了她的毕业。我认为 我在美国对她影响很小,何况2004年我进入了博士计划,有了一份奖学金,对家里经济也是好事。我认为是她不听我的意见,硬要把孩子接过来,影响了他的毕业。我们双方因此而争吵不休。后来她的OPT身份到期了。她决定回国找工作。我劝说她不要回国,告诉她费了这么大的辛苦出来很不容易,让她转成F2 继续在美国找工作。但她不听,和她父母电话上商量后执意回国。回国后费了很大劲(可能还找了关系),才在一所大学找到工作。在她回国之前,她托家里亲戚来美国把孩子接了回去。那时是2008年11月前后。回国之前,她倒也没有说要离婚,还说我毕业后在美国找到了工作,她和儿子可以再回美国。我当时半信半疑。但有预感,知道一切一去不复返了。她在美国的这六年, 从没有回国过。前妻回国后, 我又过了一年,即2009年,才获得博士毕业。毕业之前我从美国打电话问她婚姻关系怎么办。她说不愿意和我一起继续生活,但也不说离婚。然后打电话到她家里就经常找不到她本人,而是她父母接电话。老是说她忙得很。我感到婚姻已经无望。但是又感觉存有一线希望,因为她并没有明确说要离婚。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我毕业之前已经开始找工作,但感觉土木找工作还是比较困难,虽然有面试和电话面试,也有公司回复邮件,我的老板也没有逼我毕业,也愿意我什么时候找到工作什么时候毕业,但是我感觉年纪大了,不能再拖下去了,而我的朋友也劝我家庭还是重要,所以我就赶紧答辩了。因为一方面我感觉到婚姻还有希望(实际上是幻想),因为还有个儿子,她回国之前也没有说要离婚(实际上是她的父母和我有矛盾,唆使她离婚的)。另一方面,我很了解她和她家里的为人,即使离婚,如果我不亲自回去, 她们是不会痛痛快快地和我办手续的。她们会在财产上提很多要求。我家里没什么背景,让他们替我处理这事肯定很麻烦。第三个方面是,我单位上还有一套福利房出国前还没有办产权证(统一办理的时候我们不在国内)。我还不知道单位对这件是如何处理。可是我的前妻提出要求,要这套房子。所以我不得不亲自回国处理。为了给将来回美国留下一个机会,我回国前在这所大学申请进入一个计算机硕士学位计划,当时没有修课。打算一旦回国发展不利,我好再次以学生身份回到美国发展。这样办妥了这些事情,我在2009年博士毕业后三个月就又回国回到了原来出国前的单位,也是一所大学。回国后,我和我妻子的家庭展开了离婚大战,双方矛盾不可调和。最后我不得已将她诉上法庭,经过了一审和二审判决才把离婚的事情解决了。房子产权的事也在去年才办下了。我这里想要请朋友们评判的是:出国这么大的事情,最后搞成这样,究竟是我的错还是前妻的错?我错在哪里?我自己的判断是:找老婆找错了人,出国计划不该让她先出去。正是我前妻毁坏了我的出国计划,毁坏了家庭,也会坏了我的事业。整个出国计划换了别人话,怎么都不会搞成这样。即使婚姻解体,为了孩子着想,我前妻也应该想方设法留在美国。有多少中国的女博士希望自己的孩子留在美国接受教育。可是我的前妻无能到连孩子也深受其害。她把孩子送回国的时候, 我坚决不同意。但她以孩子影响她找工作为名,强行要将孩子送回国。四个月以后,她也因身份到期而黯然回国。另一方面,我的遭遇也说明,女人如果和男人抢着搞事业的话,家庭总会出问题。我的错就在于找错了女人,找错了岳父母。她们家不是把我当男子汉看,而是当男奴隶来看。他(她)们家要的是我给她们女儿做饭,伺候她们女儿,让她们的女儿过得舒服就行。至于我作为男人的事业,她们认为我应该在伺候好他们女儿的基础上做好,如果做的不好,那就是我自己没本事,他们是不会帮助自己的女婿的。在她们家,男人和女人的角色是倒置的。因此,她们的婚姻观就是错误的,不和常理的。有些女人就是这样想的。我不幸遇到了这样的女人和家庭。这是我的悲剧。她们丝毫不在乎自己的女婿的事业,更不会支持女婿的事业。她们把自己的女儿和女婿分开看,并没有当女婿是一家人。我需要付出双重的努力才能兼顾家庭和事业。但最终,我在竭尽所能付出了是常人的双倍的努力后,家庭仍然随风而散,留下残局自己收拾。这就是我出国而又回国的悲壮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