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板

民族国家与经济(07)和平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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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塞斯《民族国家与经济》

第二章,第四节

追求永久和平是人类的一个长久梦想。战争给无数个人和民族带来了巨大的苦难,人们对和平的渴望一次又一次地被点燃。

历史上不乏乌托邦主义者,他们以天马行空的想象描绘和平的美好愿景,呼吁各国联合起来,结成持久的和平同盟,拥抱整个世界。

他们诉诸于统治者的高尚情操,认为实现上帝的旨意,建立持久和平,将使他们青史留名,声誉远超伟大的军事将领。

然而,历史对这些和平倡议置若罔闻。

它们充其量被当做离奇的点子,从未被认真对待。掌权者从未想过要放弃手中的权力,更不可能像天真的理想主义者希冀的那样,将个人利益置于全人类福祉之下。

传统的和平主义更多基于人道主义考量和对流血冲突的恐惧。

与之不同,18世纪以来逐渐发展起来的启蒙运动下的和平主义,其思想根基在于自然法、经济自由主义和政治民主。

这种和平主义不要求个人和国家为了未来的回报或声誉而牺牲眼前利益;它也不是一条孤立的原则,而是与其他道德要求紧密相连。

准确地说,和平主义是社会生活整体系统中的一个逻辑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