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查清谁在作弊,他们参加了三次“高考”,每次都是血流成河
清初顺治十四年(1657年),即丁酉年。一群考生启程参加一场即将扭转他们人生命运的考试。
舆论狂骂,追打考官
这年一连发生三场考场舞弊案,分别是顺天乡试案、江南乡试案、河南乡试案。
然而,放榜之日,江南议论哗然,著名文士名落孙山,而纨绔子弟却榜上有名。方猷和钱开宗结束考试回乡之时,被大批士子追着船骂,甚至向船上投掷砖瓦。
下令彻查,证据不足
这本《万金记》很快传到北京,成为畅销书。书中的内容被工科给事中阴应节注意到。他所担任的给事中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官员,可以直接在皇帝面前弹劾官员。
读完之后,阴应节感觉事情比预想的要严重得多,于是顺治十四年(1657年)10月25日,他写了一份奏折,向皇帝报告了江南乡试的舆论。
顺治帝本以为顺天科场后再无舞弊,经过严加审问,很快有考生承认行贿。据《清史稿》记载,“方犹、钱开宗,贿通关节,江宁书肆刊万金传奇记诋之。言官交章论劾,刑部审实。”
“通关节”是科举考试中一种很常见的舞弊方式。但对于入主中原只有十多年的清王朝来说,满族官员对科举考试中这种舞弊方式几乎一无所知。
顺治皇帝感觉受到了官员的蒙骗,下令将此次参与江南乡试的其他考官,除方犹和钱开宗之外,18名同考官全部被抓。
但李兵在《血榜:中国科举疑案》中认为,当时的证据并不能支撑舞弊事实,刑部在审理的结果中并未提及具体哪个考生行贿,哪位考官受贿,一切全凭舆论。
顺治帝下令江南所有上榜的考生重新进京参加复试。
地方官员感到事态严重,为求自保他们甚至用威胁的手段要求这些举人必须进京复试。在去京城的路上,有的地方官甚至给新科举人们带上枷锁,把他们当囚犯看。
还未被送往京城,他们已经精疲力竭,但苦难才刚刚开始。复试的时间定在顺治十五年(1658年)3月13日,考试的地点在太和殿,114名考生参加。
顺治帝下令把考场布置得像刑场。李延年《鹤征录》中提及,“堂下列武士,锒铛而外,黄铜之夹棍,腰市之刀,悉森布焉”。说在太和殿外面,不但有身穿黄马褂的士兵,而且还摆着大量的脚镣、手铐,还有枷锁,以及行刑用的夹棍。
顺治帝不但把考场布置得像刑场,监考的方式也很恐怖。《柳南随笔》记载,“是时每举人一名,命护军二员持刀夹两旁,与试者悉惴惴其栗,几不能下笔。”就是每一个考生旁边,各站两名持大刀的彪形大汉,考生们哪里还有心思写文章?
但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顺治十六年(1659年)2月,一道上谕又来了——让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再次进京参加第二次复试。
无奈是上谕再凶险也只能前往,于是他们再次跟父母、家人告别,提心吊胆来到京城。
复试的结果比他们预想的要好一些。参加考试的98人里,有90人保留了举人资格,8个考生不合格,这8个考生被取消举人资格。
这些人从参加方犹、钱开宗主持的乡试,到两次复试,一共考了三次,一个举人资格经过三次考试才获得,这在中国科举史上绝无仅有。
到这里为止,涉及“丁酉科场舞弊案”的所有判决就全部出来了。无论是否查有作弊行贿实证,一切以考试结果为准。
《研堂见闻杂记》将科场案形容为“血肉模糊,长流万里”。它的惨烈程度前所未有——“是役也,师生牵连就逮,或就立械,或于数千里之外锒铛提锁,更波及二三大臣,皆居间者,血肉模糊,长流万里。”
顺治帝为什么要再次举行复试?没有史料记载,可能是担心还有一些漏网之鱼,也可能想要借机清理江南文人集团。
这一切都成为了丁酉科场的未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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