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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院士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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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不少人都在呼吁:早该取消院士终身制度了。一是不合理,二这种终身制很不科学,三是会引发惰性、导致不求上进。

个别的人评选为院士之后享受国家的超级待遇,到处摇头晃脑,甚至类似于河麻雀这种院士道德学术出现问题,之前的终身制也拿他无可奈何,产生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为维护院士称号的纯洁性,国家有关部门重拳出击。据不完全统计,已有6名院士被撤销院士称号!

最新的条例表明,院士可申请放弃院士称号,经学部主席团批准后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有关规定,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即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院士如有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不端等损害院士群体和学部声誉的行为,或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

由学部根据情节轻重对其给予相应处理和处分,报院党组批准。对于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由学部主席团决定劝其退出院士队伍或撤销院士称号,报院党组批准,待召开院士大会时予以追认。院党组可向学部主席团提出撤销院士称号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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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增选机制:

院士增选每两年进行一次。学部主席团根据科技发展趋势和学科布局,确定增选名额及其分配,报中国科学院党组审定。

院士增选实行推荐制,候选人由院士和有关学术团体推荐,经学部主席团审议、院党组审定成为有效候选人。

新当选的院士需经学部主席团审核、院党组审定后,报中央、国务院备案。

院士增选须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

院士退出机制:

院士可申请放弃院士称号,经学部主席团批准后生效。别小看这个“可申请放弃”,之前因为缺失这个机制,有年长的院士愿意带头示范完善院士退休机制,最终不了了之。

如果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即视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这个条款很容易理解,一旦放弃中国国籍,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的前提条件就没了,也不能自动转为外籍院士。可认为是一种惩罚条例。

院士如有违反科学道德、品行不端等行为,或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行政或刑事处罚,学部可对其给予相应处理和处分,甚至决定劝其退出院士队伍或撤销院士称号。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让院士称号真正回归纯粹的荣誉性和学术性,以更好地维护学术声誉和院士群体形象。

院士本来的定位是国家技术大师、行业领头人,尤其是在科学技术方面研究成果要突破国家甚至人类的极限,率领新学科的发展。但之前的评选有白酒院士、烟草院士,甚至后勤院士,莫名其妙的一大堆,占据了不该应有的国师地位。所以必须得以清理,让院士也有危机感,也有业绩考核。

现在章程出了,这是让院士们也卷起来啊。看来以后国自然将是地狱级难度了。

我就见过一位90多岁的老院士,每天都步行来研究所上班(其实是当锻炼身体)。已经不招研究生了,开年会的时候,老爷子因为年纪大了听报告听睡着了。就这样,研究所还得保留他的实验室,因为院士终身制,并且老爷子还想继续发光发热。真心觉得有点浪费人力物力。

作为国家科技荣誉与权威的象征,培养出一个两院院士,需要耗费大量的心血。父母的生身养育之恩、国家的塑造培养之德,应该是每名院士不能忘、也不敢忘的。认同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在享受极高荣誉和优渥待遇的同时,也必须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相应的贡献。

另外,加入外国国籍后不再保留称号,这也是为了避免有些心术不正的院士学阀,打着头衔招摇撞骗,玷污国内学术界,给国家抹黑。

最后很重要的一点是规范了增选机制,这能够保证人才的更替,防止不作为的高龄院士占着位置不退出,激励后起之秀在科技上沉心钻研,更好地发展国家科技。

不过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将来科研资源能更好地流向真正需要的地方吧,你说呢???

最后,北京,为什么会没有大家说的那么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