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王路在隐身《阿毘達磨理校》(4)
王
王路在隐身//约 25 分钟
不知道要寫多少例,反正50例肯定是打不住了。《婆沙》《俱舍》《正理》都還沒放進來,已經42例了。而且,有些錯誤實在太簡單了。不放進來吧,就沒幾個可放。放進來吧,又有大量重複的低級錯誤。尤其是《識身》裡面。
我還發現一個特點。如果有古代學者專門學習研究過哪一部論,動手修改了,那部論就錯得比較多;如果沒有學習研究過,或者學習研究了但是沒修改,就錯得比較少。錯得少的我也不硬找。所以《集異門》就舉了一例(更多的例子見CBETA討論區)。其中也有兩例是大正藏本正確,CBETA改錯的。改的原因是參考了其他本,「依文義修訂」。這是要謹慎的。因為必須要懂阿毘達磨才能了解其文義。《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滅智,攝滅智,[1]三智少分。」(CBETA 2024.R1, T26, no. 1544, p. 1014a29-b1)[1] 三【大】,二【宋】【元】【明】【宮】【聖】 這是諸智互相攝的問題。滅智包括滅法智、滅類智,所以,除了攝滅智之外,還攝法智、類智少分。要注意,這裡分別的是八智而不是十智,所以不包括盡智、無生智。和《俱舍》不同。《俱舍》:「如是十智相攝云何?謂世俗智攝一全一少分,法類智各攝一全七少分,苦集滅智各攝一全四少分,道智攝一全五少分,他心智攝一全四少分,盡無生智各攝一全六少分。」《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法智等,攝幾智等耶?答:法智,攝法智,五智少分。類智,攝類智,五智少分。他心智,攝他心智,四智少分。世俗智,攝世俗智,一智少分。苦智,攝苦智,二智少分。集智,攝集智,二智少分。滅智,攝滅智,[1]三智少分。道智,攝道智,三智少分。」(CBETA 2024.R1, T26, no. 1544, p. 1014a25-b1)[1] 三【大】,二【宋】【元】【明】【宮】【聖】 《阿毘達磨發智論》卷8:「滅智攝滅智——二智少分。謂:法、類智。」(CBETA 2024.R1, T26, no. 1544, p. 957c8-9)《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67:「滅智攝滅智二智少分者。皆如苦智說。」(CBETA 2024.R1, T27, no. 1545, p. 844a29-b1)《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九者謂:生欲、色界,[1]欲、色愛盡,上愛未盡。十者謂:生欲、色界,空無邊處愛盡。」(CBETA 2024.R1, T26, no. 1544, p. 1015a25-27)[1] 欲【大】,〔-〕【宋】【元】【明】【宮】,口【聖】 這是問「若成就初靜慮等,彼於四靜慮等幾成就幾不成就」,現在問到十遍處。頌曰:「遍處有十種,八如淨解脫,後二淨無色,緣自地四蘊。」淨解脫在第四靜慮。因此,這裡應當是色愛盡。「色愛盡,上愛未盡」,成就前九遍處。《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7:「云何九?答曰:生欲界若色界色愛盡、空處愛未盡,是謂九。云何十?答曰:生欲界若色界空處愛盡,是謂十。」(CBETA 2024.R1, T26, no. 1543, p. 896a6-8)《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68:「九者謂生欲色界。色愛盡上愛未盡。此即異生聖者生欲界梵世。及聖者生極光淨遍淨廣果。皆成就初靜慮及前九遍處。於中若生欲界梵世。色愛盡上愛未盡。彼成就有漏無漏初靜慮及前九遍處。非第十未得故。若生極光淨遍淨廣果。色愛盡上愛未盡。彼成就無漏初靜慮。餘如前說。」(CBETA 2024.R1, T27, no. 1545, p. 848c5-12)《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9:「有二行,非色有無想天。謂:欲界有[2]情,[3]色界有想天,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CBETA 2024.R1, T26, no. 1544, p. 1024a26-28)[2] 情【大】,情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若【宋】【元】【明】【宮】 [3] 色界有想天【大】,〔-〕【聖】 大本:謂欲界有情,色界有想天,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宋本:謂欲界有情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若色界有想天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9:「諸色有無想天,彼一切二行耶?設[1]二行,彼一切色有無想天耶?」(CBETA 2024.R1, T26, no. 1544, p. 1024a23-24)[1] 二【大】,一【宮】 這裡的「二行」就是「二蘊」。問色界無想天的有情是否都二蘊?二蘊的是否都是色界無想天的有情?回答有四句,這裡所舉的一句是:「有二行,非色有無想天」。關於「同分心」,《婆沙》有解釋:「若生欲界以欲界心為同分心,與彼命根眾同分為同分故,以色無色界及無漏心為不同分心,不與彼命根眾同分為同分故。若生色界以色界心為同分心,以欲無色界及無漏心為不同分心。若生無色界以無色界心為同分心,以無漏心為不同分心。」需要注意的是,生無色界是不能起欲色界心的,所以只說「以無漏心為不同分心」;而生色界是可以起欲界心的,是通果心。明白這些之後,可以直接看《婆沙》:「有二行非色有無想天,謂欲界有情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若色界有想天住不同分心及住無想滅盡定,爾時雖皆二行而彼行非色有無想天故。」《婆沙》的表述和宋本一致。不過,大本的意思其實和宋本沒有區別,在阿毘達磨上不能說大本錯。我們再來看看《八犍度》的表述。《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9:「云何有二行彼非色有無想天?答曰:欲界眾生不自住心入無想定、滅盡定諸有,色界想天不自住心入無想定、滅盡定諸有,是謂有二行彼非色有無想天。」(CBETA 2024.R1, T26, no. 1543, p. 908a3-6)鑒於《八犍度》和《婆沙》都是和《發智》宋本一致,據此可認為宋本正確,大本有誤。雖然這種「錯誤」不關乎阿毘達磨。《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6:「若修世俗第四禪,彼修無漏第四禪[*]耶?答曰:或世俗非無漏。云何世俗非無漏?答曰:本得世俗第四禪現在前;若本不得世俗第四禪現在前,不得是時修無漏第四禪;[1]若本不得世俗智[2]現在前彼非世俗第四禪,得是時修世俗第四禪非無漏第四禪,是謂世俗非無漏。」(CBETA 2024.R1, T26, no. 1543, p. 893a9-15)[*5-2] 耶【大】*,也【聖】* [1] (若本…漏)二十九字【大】,〔-〕【聖】 [2] 現在前【大】,〔-〕【宋】【元】【明】【宮】 這裡,異文[1]應當依聖本,並刪去隨後的「第四禪」。可參考《發智》。《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7:「有修淨第四靜慮非無漏。謂:已得淨第四靜慮現在前。若未得淨第四靜慮現在前,而不修無漏。」(CBETA 2024.R1, T26, no. 1544, p. 1012a7-9)為什麼大本會多了一句「若本不得世俗智現在前彼非世俗第四禪,得是時修世俗第四禪非無漏第四禪」呢?這是比照初禪寫的,初禪有這一句:「若本不得世俗智現在前彼非初禪,得是時修世俗初禪非無漏」。而且前面說了「第二第三禪亦如是」。只是,第四禪和前三禪不同的地方在於,第四禪不存在這種情況——離下染第九解脫道不入根本。頌曰:「近分離下染,初三後解脫,根本或近分,上地唯根本。」這也是為什麼前面說完初禪,第二三禪就略去,用「亦如是」帶過了,而第四禪要特別說的原因。把《發智》的初禪和四禪放在一起比較,可以看得更清楚。《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7:「有修淨初靜慮非無漏。謂:已得淨初靜慮現在前,若未得淨初靜慮現在前,而不修無漏。若未得非初靜慮世俗智現在前,而修淨初靜慮非無漏。……如說初靜慮;第二、第三靜慮,說亦如是。……有修淨第四靜慮非無漏。謂:已得淨第四靜慮現在前,若未得淨第四靜慮現在前,而不修無漏。」(CBETA 2024.R1, T26, no. 1544, pp. 1011c17-1012a9)《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6:「味相應有想無想,彼味相應有想無想因、次第、緣、增上。淨,次第、緣、增上,無因。味相[8]應,[9]次第、增上。淨不用處,次第、緣、增上。餘淨無漏下,緣、增上(味相應竟)。」(CBETA 2024.R1, T26, no. 1543, p. 893c10-13)[8] 應【大】,應下一【宋】【元】【明】【宮】 [9] (次第…餘)十四字【大】,〔-〕【宮】 這是說味、淨、無漏三定各容互作哪些緣。味相應有想無想,也就是非想非非想處味定,與自地味定,容作: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與自地淨定,容作: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而自地沒有無漏定。現在,找出《發智》,來看看前面無異文的這句和有異文的下句。《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7:「味相應非想非非想處,與味相應非想非非想處等,為幾緣?答:與自地味相應,為因、等無間、所緣、增上。與淨上二無色,為等無間、所緣、增上。與一切地無漏,及下六地淨,為所緣、增上。與餘,為一增上。」(CBETA 2024.R1, T26, no. 1544, p. 1013c1-6)《發智》是把諸地合在一起說的。現在看看《八犍度》的三本差別:大本:味相應,次第、增上。淨不用處,次第、緣、增上。餘淨無漏下,緣、增上(味相應竟)。宋本:味相應下一,次第、增上。淨不用處,次第、緣、增上。餘淨無漏下,緣、增上(味相應竟)。宮本:味相應下一,淨無漏下,緣、增上(味相應竟)。《發智》是把「淨上二無色」合在一起說的,對它們來講,有頂味都不能作因緣,而容作餘三緣。《八犍度》是分開說的,那麼,「淨不用處,次第、緣、增上」這一句是應該有的。而大本說「味相應」,肯定是少了「下」,因為自地「味相應」前面已經說過了,要說的是下地的「味相應」。「下一」的「一」該如何理解呢?不應理解為「下一地」,而應理解為「與下地,作一緣」。這一點,只需要看看前面的用例就明白了:「餘味相應一增上」,「淨無漏無色定一增上」,「一切味相應一增上」,所以,「一」是「唯一」的意思。《發智》的「與餘,為一增上」,也把「一」翻譯出來了。我們先看看,有頂味定,容與下地諸味定作哪些緣呢?不容作因緣,因為有漏法的因緣都是自地繫,同類、遍行、相應、俱有、異熟因,都是自地繫;也不容作等無間緣,因為「染次生淨染,並下一地淨」,不能無間生下地味定(這裡講的是定不是死);也不容作所緣緣,因為「味定緣自繫」;因此,只能作增上緣。在《發智》裡,下諸地味定是攝在「與餘,為一增上」裡的。《八犍度》宋本和大本的「餘淨無漏下,緣、增上」,是沒問題的;相當於《發智》的「與一切地無漏,及下六地淨,為所緣、增上」。然而,宋本的「味相應下一,次第、增上」有問題。首先,「次第、增上」這不是「一」而是「二」了;其次,根本不容作次第緣,前面分析過了。所以,三本皆誤。其中,宋本是最接近正確的,只是多了「次第」。有沒有可能是早期的《八犍度》把「死生」也算進去,也就是「死淨生一切,染生自下染」,這裡才多了「次第」?不可能。一方面,只需要看下句「淨有想無想」的「餘淨無漏,緣、增上」,就知道這裡是不算「死無間生」的;另一方面,「味相應下一」的「一」,暗示了只容作一緣,那麼這一緣只能是增上緣。《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7:「若成就初禪,於此八除[6]入成就幾不成就幾?答曰:或無或四或八。云何無?答曰:生遍淨於彼愛未盡,若生無色界,是謂無。云何四?答曰:生欲界若梵天上光音愛盡、遍淨愛未盡,若生光音於彼愛盡、遍淨愛未盡,[7]若生遍淨於彼愛盡,若生果實[8]於彼愛未盡,是謂四。」(CBETA 2024.R1, T26, no. 1543, p. 895c17-22)[6] 入【大】,八【宋】【元】【宮】 [7] (若生…盡)十七字【大】,〔-〕【宮】 [8] 於彼愛未盡【大】,〔-〕【聖】 [6]當然是大本正確,「八除入」是個術語,宋本是形訛。「八除入」就是「八勝處」,頌曰:「勝處有八種,二如初解脫,次二入第二,後四如第三。」[7]處,宮本是:「生欲界若梵天上光音愛盡、遍淨愛未盡,若生光音於彼愛盡、遍淨愛未盡,是謂四。」——比大本少了17個字:「若生遍淨於彼愛盡,若生果實於彼愛未盡」,比宋本少了12個字:「若生遍淨於彼愛盡,若生果實」。那麼,我們就看看「若生遍淨於彼愛盡」時成就多少「除入」。《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7:「禪中初禪,攝初禪、四等、初第二解脫、初四除入、八智、三三昧。二禪,攝二禪、四等、初第二解脫、初四除入、八智、三三昧。第三禪,攝第三禪、三等、八智、三三昧。第四禪,攝第四禪、[11]三等淨解脫、後四除入、八一切入、八智、三三昧(禪竟)。」(CBETA 2024.R1, T26, no. 1543, p. 894c3-8)[11] 三等【大】,第三【宋】【元】【明】【宮】 這裡異文[11]應該依宋本,作「第三」。由上可見:初禪和第二禪,都是攝「初四除入」;第三禪不攝除入;第四禪攝「後四除入」。我們同時還需要了解:八除入幾有漏幾無漏?要了解八勝處(八除入)的有漏無漏,就要先了解八解脫的有漏無漏。八解脫中,初二解脫是不淨相、第三解脫是淨相,這些都不是聖行相,因此都是有漏,第四五六解脫通有漏無漏,第七解脫在有頂是有漏,第八解脫滅盡定是有漏。還可以從《正理》得到佐證:「智相應者,初三第七唯世俗智,第四五六八智相應。……見斷等者,初三後二唯修所斷,中三有漏修斷餘非。」——其中,「第四五六八智相應」,是說「第四五六」是「八智」相應;不要理解成「第八」,第八不是智相應,因為滅了受想。既然八解脫如此,那麼,八勝處「二如初解脫,次二入第二,後四如第三」,都是有漏。「若生遍淨於彼愛盡」,不成就下有漏,因此不成就初四除入,但成就後四除入,此時總成就四除入。宮本是不完全的。再看大本和聖本的區別,大本說「若生果實於彼愛未盡」,聖本沒有「於彼愛未盡」。實際上,既然生第四靜慮(「廣果天」舊譯叫「果實」),不管是否離自地染,都是只成就後四除入的。這和成就「一解脫」中「若生果實於彼愛未盡」不一樣,因為「若生果實於彼愛盡」則更成就無色界解脫,那就不止「一解脫」了,而無色界沒有更多的「除入」。因此,「於彼愛未盡」是多餘的限制,即便於彼愛盡,還是成就四除入。《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於八勝處:或無,或四,或八。無者謂:生遍淨,即彼愛未盡。若生無色界。四者謂:生欲界、梵世、極光淨、遍淨愛未盡。若生遍淨,即彼愛盡。若生廣果。八者謂:生欲界、梵世、極光淨、遍淨愛盡。」(CBETA 2024.R1, T26, no. 1544, p. 1015a15-19)還要留意一點:為什麼「生欲界」會成就四呢?因為前面說了「若成就初靜慮等,彼於四靜慮等幾成就幾不成就」。有個前提,就是「成就初靜慮」。此外,《八犍度》在不存在異文的這一句裡,也值得思考:「云何四?答曰:生欲界若梵天上光音愛盡、遍淨愛未盡,若生光音於彼愛盡、遍淨愛未盡……」這和《發智》不同,《發智》「成就四」在說「生欲界、梵世、極光淨」時,只有一個條件「遍淨愛未盡」;而《八犍度》多了「光音愛盡」。由此再看《八犍度》關於成就「二解脫」的說法:「云何二?答曰:生欲界、若梵天上光音愛盡、遍淨愛未盡,若生光音於彼愛盡、遍淨愛未盡……」而《發智》對應的一句是:「二者謂:生欲界、梵世、極光淨,遍淨愛未盡……」可見,這是《發智》在流傳中的演變和修正。實際上,在成就初靜慮的情況下,哪怕未離初靜慮染,不成就第二靜慮,也是成就初二解脫、前四勝處的。但此時於初二解脫、前四勝處有成就、有不成就,《八犍度》或是想約初二解脫、前四勝處全成就說,但即便如此,也只需要梵世愛盡就可以了。《婆沙》:「四者謂生欲界、梵世、極光淨,遍淨愛未盡;若生遍淨即彼愛盡;若生廣果。此即異生聖者生欲界、梵世及聖者生極光淨、遍淨、廣果,皆成就初靜慮及四勝處。於中若生欲界、梵世遍淨愛未盡,彼成就有漏無漏初靜慮及前四勝處,非餘未得故。若生極光淨遍淨愛未盡,彼成就無漏初靜慮,餘如前說。若生遍淨即彼愛盡及生廣果,彼成就無漏初靜慮及後四勝處,非餘已捨故。」《阿毘曇八犍度論》卷27:「淨成就幾不成就幾?答曰:或無或一二三四。云何無?答曰:生欲界若色界色愛未盡,是謂無。云何一?答曰:生欲界若色界[A1]愛盡、空處愛未盡,若生空處於彼愛未盡,若生識處於彼愛未盡,若生不用處於彼愛未盡,若生有想無想處,是謂一。」(CBETA 2024.R1, T26, no. 1543, p. 897a3-8)[A1] [-]【CB】【麗-CB】,色【大】(cf. K24n0943_p0887a01) 這一處是大本不誤而CBETA據麗本改錯了的。CB誤改的理由是「從文意,依麗本修訂」。這裡問的是「信解脫人,淨四無色定成就幾不成就幾」。色愛未盡當然不成就,生欲色界,色愛盡、空處愛未盡,成就一。這是非常簡單的。麗本和CB本的修改者,都不理解「生欲界若色界色愛盡」和「生欲界若色界愛盡」是不同的,前者包括了「生色界」,而後者只包括「生欲界」。《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8:「無者謂:生欲、色界,色愛未盡。一者謂:生欲、色界,色愛盡,上愛未盡。若生空無邊處,即彼愛未盡。若生識無邊處,即彼愛未盡。若生無所有處,即彼愛未盡。若生非想非非想處。」(CBETA 2024.R1, T26, no. 1544, p. 1015c10-1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68:「一者謂色愛盡上愛未盡。」(CBETA 2024.R1, T27, no. 1545, p. 850a20-21)這一條非常簡單。但我們還可以考慮得更複雜一點。這就是《婆沙》接下來說的:「此中亦依漸次得果離染者說。若不爾者,此文不應作如是說。以有色愛盡而不成就一,空無邊處愛盡而不成就二,識無邊處愛盡而不成就三故。何者是耶?謂有離色界乃至識無邊處染入正性離生,至道類智時不成就無漏無色故。或彼不久必起勝果道即成就彼故於爾時亦說成就。」另外要注意,現在說的是「信解脫人」,和前面說的「堅信人」不同,如果是問堅信人,直接說「色愛盡、空處愛未盡,是謂一」即可。因為堅信人是必定在欲界的。《婆沙》:「以隨信行必在欲界故作是說。」《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2〈3 二法品〉:「於妙界有善巧作意,思惟非常[6]苦空非我。」(CBETA 2024.R1, T26, no. 1536, p. 371c5-6)[6] 苦【大】,〔-〕【聖】 要知道什麼叫「妙界」,妙界有哪些行相。頌曰:「善無漏名妙,染有罪覆劣,善有為應習,解脫名無上。」《俱舍》:「論曰:善無漏法亦名為妙。諸染污法亦名有罪有覆及劣。准此妙劣,餘中已成,故頌不辯。諸有為善亦名應習,餘非應習義准已成。何故無為不名應習?不可數習令增長故。又習為果,此無果故。解脫涅槃亦名無上,以無一法能勝涅槃,是善是常超眾法故。餘法有上,義准已成。」《俱舍》:「身受心法各別自性名為自相。一切有為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苦性、及一切法空非我性,名為共相。」妙界是「善無漏」,無漏法是沒有苦相的。一切有為都有非常相,一切法都有空、非我相;因此,無漏有為是具備非常、空、非我相的,但不具備苦相。如果思惟妙界的苦相,那就是顛倒了。修改者只知道苦諦下有四行相,但不知道妙界不是苦諦,因此誤添了一個「苦」字。《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2〈3 二法品〉:「於無漏界有善巧作意,思惟非常苦空非我。」(CBETA 2024.R1, T26, no. 1536, p. 371c11-12)《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2〈3 二法品〉:「於出離、無恚、無害界有善巧作意,思惟非常[4]空非我。」(CBETA 2024.R1, T26, no. 1536, p. 371b26-27)[4] 空【大】,苦空【宋】【元】【明】【宮】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2〈3 二法品〉:「於學、無學界有善巧作意,思惟非常[7]空非我」(CBETA 2024.R1, T26, no. 1536, p. 371c8)[7] 空【大】*,苦空【宋】【元】【明】【宮】*【聖】 《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2〈3 二法品〉:「於無為界有善巧作意,思惟[*]空非我。」(CBETA 2024.R1, T26, no. 1536, p. 371c13-14)[*7-1] 空【大】*,苦空【宋】【元】【明】【宮】*【聖】 以上三例,大本不誤,餘本有誤。明白了道理,是非常簡單的。《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4:「若見圓滿世尊弟子,未離無色界貪,諸無色界[1]繫有覆無記心,何等未斷因?謂此俱有相應等法。何等已斷因?謂無色界繫遍行隨眠及彼相應等法。是名體未斷,已斷為因及未斷為因。」(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p. 552c29-553a4)[1] 繫【大】,繫修所斷【宋】【元】【明】【宮】 這個問題在《俱舍九題》的第七題中講過。先看前面問的大問題:《識身》:「諸無色界繫有覆無記心,若體未斷未斷為因耶?或體未斷未斷為因,或體未斷已斷為因及未斷為因。」接下來先說「或體未斷未斷為因」,再說「或體未斷已斷為因及未斷為因」,異文就出現在後面這部分,具體包含如下幾種:1、「謂苦類智已生、集類智未生,諸無色界繫見集滅道及修所斷有覆無記心」;2、「集類智已生、滅類智未生,諸無色界繫見滅道修所斷有覆無記心」;3、「滅類智已生、道類智未生,諸無色界繫見道修所斷有覆無記心」;4、「若見圓滿世尊弟子,未離無色界貪,諸無色界[1]繫有覆無記心」;按照《識身》的解釋,其中第一種,未斷俱有相應因,已斷見苦所斷遍行因;第二種,未斷俱有相應因,已斷遍行因;第三種,未斷俱有相應因,已斷遍行因;第四種,未斷俱有相應因,已斷遍行因。因此,講的是「諸無色界繫修所斷有覆無記心」。見所斷者因為「見圓滿」,不是「體未斷」。《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5:「滅類智已生、道類智未生,諸色界繫見道修所斷有覆無記心。何等[1]已斷因?謂此俱有相應等法。何等已斷因?謂色界繫遍行隨眠及彼相應等法。」(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55a4-7)[1] 已【大】,未【宋】【元】【明】【宮】 這條和上一條類似。道類智未生,「諸色界繫見道修所斷有覆無記心」當然是未斷的,此心的「俱有相應等法」當然也是未斷的。已斷的是遍行因。這需要有個前提,就是「未離色界貪」。前文說過了。《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5:「已斷為因及未斷為因其體已斷者,謂未離色界貪,苦類智已生、集類智未生,諸色界繫見苦所斷有覆無記心……已斷為因及未斷為因其體未斷者,謂未離色界貪,苦類智已生、集類智未生,諸色界繫見集滅道及修所斷有覆無記心。……集類智已生、滅類智未生,諸色界繫見滅道修所斷有覆無記心。……滅類智已生、道類智未生,諸色界繫見道修所斷有覆無記心。何等[1]已斷因?謂此俱有相應等法。……」(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p. 554c19-555a6)[1] 已【大】,未【宋】【元】【明】【宮】 《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6:「謂若於滅謂滅謂靜謂妙謂離、若於道謂道謂如謂行謂出,若無常[1]若苦若空若無我」(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60b12-14)[1] 若苦【大】,〔-〕【宋】【元】【明】【宮】 《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6:「謂若於滅謂滅謂靜謂妙謂離、若於道謂道謂如謂行謂出,若無常[1]若苦若空若無我」(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61a26-28)[1] 若苦【大】,〔-〕【宋】【元】【明】【宮】 《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7:「謂若於滅謂滅謂靜謂妙謂離、若於道謂道謂如謂行謂出,若無常[1]若苦若空若無我」(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64a9-10)[1] 若苦【大】*,〔-〕【宋】【元】【明】【宮】* 以上三處,大本錯誤,宋本正確。這些以及《識身》更多同類錯誤,和前面《集異門》「妙界」的異文一樣。都是不知道「道諦非苦」而妄添的。不過,修改者雖然是妄改但也沒改全,留下了正確的地方,可供對比:《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6:「謂若於滅謂滅謂靜謂妙謂離、若於道謂道謂如謂行謂出,若無常若空若無我」(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63a3-4)《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6:「謂若於滅謂滅謂靜謂妙謂離、若於道謂道謂如謂行謂出,若無常若空若無我」(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61c27-29)《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8:「其體未斷所緣已斷者,謂已離欲界貪,未離色界貪,[1]苦類智未生,諸色界繫無覆無記心,緣欲界繫。」(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70b11-13)[1] 苦類智未生【大】,〔-〕【宋】【元】【明】【宮】 還是和前面類似的問題。「諸色界繫無覆無記心」,在修所斷一部,無論苦類智是未生還是已生,只要「未離色界貪」,其體都是未斷。「苦類智未生」一句純屬多餘。《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8:「其體未斷所緣已斷者,謂已離欲界貪,未離色界貪,苦類智未生,諸色界繫善心,緣欲界繫。」(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68b23-25)那為什麼這裡會憑空多出「苦類智未生」呢?大概是古人學《識身》,但又不太懂,類比別處改的。《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7:「所緣未斷其體已斷者,謂已離欲界貪,未離色界貪,苦類智未生,諸欲界繫善心,緣色界繫、緣無色界繫、緣色界繫無色界繫。已離色界貪,苦類智未生,諸欲界繫善心,緣無色界繫。」(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66b25-29)《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9:「其體已斷所緣未斷者,謂已離欲界貪,未離色界貪,苦類智未生,諸欲界繫善心,緣色界繫、緣無色界繫、緣色界繫無色界繫。已離色界貪,苦類智未生,諸欲界繫善心,緣無色界繫。是名體已斷所緣未斷。」(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72c14-18)像以上兩段,就需要「苦類智未生」,以保證所緣未斷。《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9:「所緣已斷其體未斷者,謂已離欲界貪,未離色界貪,苦類智未生,諸色界繫善心,緣欲界繫。未離色界貪,苦類智已生、集類智未生,諸色界繫善心,緣見苦所斷。集類智已生、滅類智未生,諸色界繫善心,緣見苦集所斷。滅類智已生、道類智未生,諸色界繫善心,緣見苦集滅所斷。若見圓滿世尊弟子,未離色界貪,諸色界繫善心,緣見所斷。是名所緣已斷其體未斷。」(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75a29-b8)「苦類智未生」是多餘的。不管苦類智是否已生,既然「已離欲界貪」,「緣欲界繫」肯定是所緣已斷。修改者可能是比照後面「苦類智已生、集類智未生」而覺得第一句似乎應該有「苦類智未生」。如果他們不學習不修改《識身》,《識身》還完善些。《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8:「其體未斷所緣已斷者,謂已離色界貪,苦類智未生,諸無色界繫善心,緣色界繫。苦類智已生、集類智未生,諸無色界繫善心,緣見苦所斷。集類智已生、滅類智未生,諸無色界繫善心,緣見苦集所斷。滅類智已生、道類智未生,諸無色界繫善心,緣見苦集滅所斷。若見圓滿世尊弟子,未離無色界貪,諸無色界繫善心,緣見所斷。是名體未斷所緣[3]未斷。」(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70c17-25)[3] 未【大】,已【宋】【元】【明】【宮】 大本錯誤,宋本正確。當然是「所緣已斷」。都「見圓滿」了,緣見所斷,所緣還不已斷嗎?《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9:「其體已斷所緣已斷者,謂已離色界貪,未離無色界貪,諸色界繫善心,緣欲界繫、緣色界繫、[1]緣[2]無色界繫。」(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75a1-3)[1] 緣【大】,緣欲界【宋】【元】【明】【宮】 [2] 無【大】,繫【宋】【元】【明】【宮】 大本又是亂改的。修改者大概看到下一句有「緣無色界繫」,於是自作聰明把這裡改成「緣無色界繫」。「緣欲界繫色界繫」是說同時緣二界繫。此時「未離無色界貪」,如果「緣無色界繫」,當然不能說「所緣已斷」。《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12:「捨而不得者,謂善根斷時。及已離[4]欲界貪異生,由欲界纏退,色無色界繫所有善根捨而不得。已離欲界貪異生,欲界纏退,色界繫善根捨而不得。已離色界貪有學,欲界纏退,無色界繫善根捨而不得。如是名為捨而不得。」(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88b8-13)[4] 欲【大】,色【宋】【元】【明】【宮】【聖】 只有「已離色界貪異生,由欲界纏退」,才能同時捨「色無色界繫」善根。如果不是「已離色界貪」,那就不成就無色界善根,也就談不上捨無色界善根,這也就是下一句說的,「已離欲界貪異生,欲界纏退,色界繫善根捨而不得」。《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13:「成就無色界繫有覆無記心非欲界繫無覆無記心者,謂無色界生長有學異生。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亦無色界繫有覆無記心者,謂欲界色界生長有學[1]位生。」(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96b2-6)[1] 位【大】,異【宋】【元】【明】【宮】【聖】 這裡很簡單。大本錯誤,宋本正確。欲色界生長的有學、異生,都沒有離有頂染,因此都成就無色界有覆無記心。生色界成就欲界無覆無記心,是因為成就欲界通果心。而生欲界成就欲界無覆無記心,可以讓我們知道,欲界生有時即成就欲界無覆無記心。這一點非常重要,關於它的討論見《俱舍九題》中第四題《俱舍的瑕疵》。《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13:「或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非學心,或成就學心非欲界繫無覆無記心,或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亦學心,或非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亦非學心。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2]亦非學心者,謂欲界色界生長阿羅漢,及諸異生。成就學心非欲界繫無覆無記心者,謂無色界生長有學補特伽羅。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亦學心者,謂欲界色界生長有學補特伽羅。非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亦非學心者,謂無色界生長阿羅漢,及諸異生。若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亦成就無學心耶?或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非無學心,廣說四句。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A1]亦非無學心者,謂欲界色界生長有學,及諸異生。成就無學心非欲界繫無覆無記心者,謂無色界生長諸阿羅漢。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亦無學心者,謂欲界色界生長諸阿羅漢。非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亦非無學心者,謂無色界生長有學,及諸異生。」(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596b12-c2)[2] 亦【大】,〔-〕【宋】【元】【明】【宮】【聖】 [A1] 亦【CB】【麗-CB】,[-]【大】(cf. K25n0947_p0102b19) 判斷這裡兩處異文,不需要任何阿毘達磨知識,只需要對問題的結構有所了解。其中第一處,大本錯誤宋本正確,CBETA沒有改;第二處,大本正確,CBETA誤改了。為了給讀者看結構,引文比較長。其中第一處,是第一句,「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非學心」,一成就一不成就,當然不能說「亦」。大本錯誤,宋本正確。其中第二處,「成就欲界繫無覆無記心[A1]亦非無學心者」,一成就一不成就,也不能說「亦」,而CB誤補了一個「亦」。「亦非」只能在前面「非」的時候才可以說。也就是說「亦非」必然是第四句而不是第一句。《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14:「若不成就欲界繫善心,亦不成就學心耶?或不成就欲界繫善心非學心,廣說四句。不成就欲界繫善心非學心者,[2]謂色無色界生長有學。不成就學心非欲界繫善心者,謂欲界生長諸阿羅漢,及諸異生不斷善根。不成就欲界繫善心亦[3]非學心者,謂已斷善根,及色無色界生長諸阿羅漢,及諸異生。非不成就欲界繫善心亦非學心者,謂欲界生長有學。」(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600b6-14)[2] 謂【大】*,諸【聖】* [3] 非【大】,〔-〕【宋】【元】【明】【宮】【聖】 異文[2]不用說,是大本正確。我們主要考慮的是異文[3]。從第一句「不成就欲界繫善心非學心者」可以看出,第一句指非不成就學心。那麼第三句就應該是「不成就欲界繫善心亦學心者」,表示欲界繫善心和學心皆不成就。後面的解釋也如此。「謂已斷善根,及色無色界生長諸阿羅漢及諸異生」,這都是欲界善心和學心皆不成就。要注意,「及諸異生」前面不應該有逗號,因為「色無色界生長」也是限定「諸異生」的,加逗號容易引起歧義。《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14:「若不成就欲界繫有覆無記心,亦不成就無色界繫善心耶?或不成就欲界繫有覆無記心非無色界繫善心,廣說四句。不成就欲界繫[2]無覆無記心非無色界繫善心者,謂欲界色界生長已得無色界善心,及無色界生長補特伽羅。不成就無色界繫善心非欲界繫有覆無記心者,謂欲界生長異生未離欲界貪,及未離欲界貪聖者現觀邊苦法智未生。」(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601c14-22)[2] 無【大】,有【聖】 像這種,哪怕沒有阿毘達磨知識,也可以從四句的結構判斷。問的就是「欲界繫有覆無記心」,因此,大本錯誤,聖本正確。從阿毘達磨上看,「欲界色界生長已得無色界善心」,顯然是成就欲界無覆無記心的,但不成就欲界有覆無記心。第二句中,「未離欲界貪聖者現觀邊苦法智未生」,是因為欲界有覆無記心是有身見邊見相應心,都是見苦所斷,一旦苦法智生,哪怕未離欲貪,也不成就了。《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15:「若不成就無色界繫有覆無記心,亦不成就無色界繫無覆無記心耶?或不成就無色界繫有覆無記心非無色界繫無覆無記心,廣說四句。不成就無色界繫有覆無記心非無色界繫無覆無記心者,謂無色界生長阿羅漢異熟果心正現在前。不成就無色界繫無覆無記心非無色界繫有覆無記心者,謂欲界色界生長有學異生,及無色界生長有學異生,異熟果心不現在前。不成就無色界繫有覆無記心[1]非無色界繫無覆無記心者,謂無色界生長阿羅漢異熟果心[2]正現在前。非不成就無色界繫有覆無記心亦非無色界繫無覆無記心者,謂無色界生長有學異生異熟果心正現在前。」(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605b11-24)[1] 非【大】,亦【宋】【元】【明】【宮】 [2] 正【大】,不【宋】【元】【明】【宮】【聖】 異文在第三句。第三句要表達的是,無色界繫有覆無記心、無色界繫無覆無記心,皆不成就。因此,[1]處應當是「亦」,否則就和第一句重複了。[2]處異文,大本和宋本意思正好相反。如果是正現在前,當然成就無色界繫無覆無記心。因此,兩處皆是大本錯誤,宋本正確。這應該是抄經抄串行了。另外,「謂欲界色界生長有學異生,及無色界生長有學異生,異熟果心不現在前」,後一個逗號最好刪掉。因為「異熟果心不現在前」唯指「無色界生長有學異生」。《阿毘達磨識身足論》卷15:「若色界繫無覆無記心捨成就得不成就,無色界繫善心亦爾耶?或色界繫無覆無記心捨成就得不成就非無色界繫善心,廣說四句。色界繫無覆無記心捨成就得不成就非無色界繫善心者,謂欲界生長已離欲界貪,未得[1]色界善心,從離欲貪復還退時,及色界沒或欲界或無色界生時。」(CBETA 2024.R1, T26, no. 1539, p. 607b17-23)[1] 色【大】,無色【聖】 異文是第一句,說的是「色界繫無覆無記心捨成就得不成就」。如果先「未得色界善心」,就和「欲界生長已離欲界貪」矛盾了。這是最基本的阿毘達磨知識。況且,若「未得色界善心」,「色界繫無覆無記心」根本不成就,更談不上「從離欲貪復還退」。因此,是「未得無色界善心」。無色界繫善心先不成就,也就不會「捨成就得不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