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大富

我看到啦自己的不纯洁。

陈春成有一篇文章,叫《传彩笔》。是一个有点玄幻色彩的故事,比较触动我。

讲的一个酷爱写作的人,总是对自己的作品不满意。有天梦里来了个大仙,要送他一支笔,说这支笔能写出能让他满意的文章,但有一个弊端,这些文章世人看不见,更谈不上什么传承。

男主用这支笔写出自己超级满意的作品。但是寄给编辑,编辑说是空白,给妻子看,妻子也说是白纸。

这让他很痛苦。

后来在另一场梦里,他遇见了一个爱写作的女孩,他对女孩说:“如果你可以写出伟大的作品,但只有你自己能领受,无论你生前或死后,都不会知道你的伟大,你愿意过这样的一生吗?”女孩说愿意。

他指把笔交出去了。此后他仿佛不会写了,不管写什么都觉得是垃圾。只好弃笔。

虽然只是个玄幻小说,但也是很多小说家的现状——自己觉得没写好的,往往读者评价还不错;自己觉得好的,共振者寥寥几人。于是往往左右为难,是拼命做市场下沉把自己商业化呢?还是完全放弃考虑读者的感受,写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并且永远不把这些东西示人?

写作,首先是自己的需要。《随缘诗话》里有个说法,叫“可以惊四座,不可适独坐”——不能取悦自己的文章,再怎么让世人惊艳也没多大意思。

写作是快乐的,私密的,悦己的。但是当一个人别无所长,它又必须变成赚钱的工具。那么要考虑的东西就太多。首先要考虑读者的存在,尽量不伤害任何一个行业。比方说我如果写了一个老师特别渣,就有当老师的来骂我,如果我写了一个律师很坏,就有律师来骂我,有一次写一个妓女是乐平人,有一个乐平人来骂我。甚至我把妻子称为“大婆”也有人骂我,说是对妻子的不尊敬。除此之外,还要受到题材的束缚。不能写国家公职人员的艳事,不能写政治,不能明目张胆地倡导不婚不育,因为跟目前的意识形态不符……不能写这不能写那,各种约束下,搞得人写作的欲望很低。

同时也很理解故事中那个男主。对于写字的人而言,能写出好作品是自己一个人的高潮。但是如果长时间不被“看见”,又是另一种无趣。写作诚然能带来澎湃的快感,但他人的认同能让这份快乐变得确切。

在“既要又要”中,写作者其实很挣扎。

很多人羡慕我把自己喜欢的事,变成了能赚钱的事。却不知其中的小心谨慎。而写作者一旦要考虑太多外界的东西,TA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写作者。

这种感觉有点像,如果我搬砖,我就没有手来抱你,如果我抱你,我就没有手来搬砖。

最后我还是为了实现世俗意义上的丰衣足食,放弃了很多东西。希望老了的时候,拿着蒲扇在墙根纳凉的时候,我不会有一丝遗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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