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在隐身

阿毗达磨基础教程(1)

我已经出版的《俱舍九题:高阶阿毗达磨串讲》是一本高阶阿毗达磨教程,面向对阿毗达磨比较熟悉的读者。现在,我打算无聊时再写一本《阿毗达磨基础教程》,面向零基础的读者。为了让不熟悉繁体字的读者也可以阅读,初稿用简体字。因为写这部稿子的动力不是很大,可能会鸽。或者要拖比较久。如果有出版机会,或者阅读的人数可观,我会写得快一点。
说明
一、 阿毗达磨思想是流变的。本书既然是基础教程,一般不介绍流变。对存在不同见解的问题,一般只给出某个时期的主流见解,通常是世亲菩萨、众贤论师时期的有部主流见解。
二、 由于阿毗达磨的系统性,在讲解一个概念和观点时,会经常用到其他概念和观点,所以,阅读本书前面的章节时如果有不理解的地方,应该暂时跳过,学习完后面的章节会对前面的章节有更深入的理解。
三、 在学习基础教程时,不适合多问“为什么”,而适合多记住“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是应该在学完高阶教程《俱舍九题》之后才适合问的。
四、 本书面对的主要读者是没有熟练背会《俱舍论颂》的人。书中的“颂曰”指的是《俱舍论颂》。《俱舍论颂》包含的定义和观点,本书会优先引用。
五、 阿毗达磨有它的术语体系。本书对术语的解释,不以梵语语法为标准,也不以汉语语法为标准,唯以阿毗达磨义理为标准。
六、 阿毗达磨的见解和经部、唯识存在很多不同,学习本书时,请不要受其他学说的影响。
第1章 
1.1 一切法、四谛
一切法:有为、无为。
四相:生、住、异、灭。
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区别在于,有为法具有四相:生、住、异、灭。无为法只具有一相:住。因此,有个表达叫“有为三相”:生、异、灭。假如用“生住异灭”表达“有为三相”,有部把它解释为:生、住异、灭。其中,“住异”就是“异”相。这是因为契经常说“有为三相”,有时又说“生住异灭”。“住相”通有为无为法,在说“有为三相”时略去不说。
一切法:有漏、无漏。
有漏:颂曰:“于彼漏随增,故说名有漏。”
漏是烦恼的多种异名之一。漏如果于一法随增,则说此法“有漏”。什么叫“于一法随增”“于彼随增”呢?“于彼”是“由于彼”的意思,也可以按汉语字面理解为“在它上”。如果漏因为某法而随逐增长,则说某法有漏。
随增:所缘随增、相应随增。
所缘随增,是说漏缘某法,某法作为漏的所缘,令漏增长。相应随增,是说漏与某法相应,某法作为漏的相应法,令漏增长。无论所缘随增还是相应随增,都要求此法未断。如果此法已断,漏不会于彼随增。
四谛:苦谛、集谛、灭谛、道谛。
四谛的总和不是一切法。一切法在四谛之外还包括:虚空、非择灭。
有为法:苦谛、集谛、道谛。
无为法:灭谛、虚空、非择灭。
灭谛:择灭。
有漏法:苦谛、集谛。
无漏法:道谛、无为法。
无漏法:道谛、灭谛、虚空、非择灭。
三无为:择灭、非择灭、虚空。
一切有漏法都是苦谛,一切有漏法都是集谛。苦谛和集谛体同,行相不同。
苦谛四行相:非常、苦、空、非我。
集谛四行相:因、集、生、缘。
灭谛四行相:灭、静、妙、离。
道谛四行相:道、如、行、出。
以上是“四谛十六行相”。行相是慧。慧是大地心所之一。十六行相有有漏,有无漏。顺决择分所起十六行相是有漏。
例 1.1 阿罗汉最后心是何谛?
答:苦谛、集谛。
阿罗汉最后心是有漏,因此是苦谛、集谛。阿罗汉最后心是阿罗汉入无余涅槃时的心。这里的“入”是“正入”,不是“已入”。或者说,是阿罗汉死有时的心。
四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
生有是受生的一刹那,本有是生有之后死有之前的刹那,死有是命终的一刹那,中有是死有之后生有之前的刹那。
欲色界生有之前是中有。无色界生有之前是死有。无色界没有中有。中有是五蕴。颂曰:“死生二有中,五蕴名中有。未至应至处,故中有非生。”中有不称为“生”,而称为“起”。无色界没有色蕴。
1.2 五蕴、十二处、十八界
五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十二处: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意处、色处、声处、香处、味处、触处、法处。
十八界: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色界、声界、香界、味界、触界、法界、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
一切法:五蕴、无为法。
一切法:十二处。
一切法:十八界。
色蕴:五根、五境、无表色。
五根:眼耳鼻舌身。
五境:色声香味触。
五根和五境,就是十二处中的十处,十八界中的十界,也叫“十色界”。在十色界之外,法处(法界)中的无表色也是色蕴。受蕴、想蕴是心所法,也是心所法中的大地法。
行蕴:心相应、心不相应。
相应的含义有五种:所依、所缘、行相、时、事平等;即所依、所缘、行相、时都相同,事平等是说每一刹那互为相应法的心和每种心所都只有一个。
识蕴: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识蕴:意处。
识蕴:意界。
识蕴就是六识,六识也叫意处。意处和意界是相等的,范围大于意识,还包括眼等五识。意处也叫“七心界”。十八界中的七界是心,是识蕴,是意处,是意界。
例1.2 十八界其体有几?
答:17或12。如果算六识界,就不需要再算意界;如果算意界,就不需要再算六识界。
例1.3 现在、未来的意界是不是识蕴?
答:是的。
1.3 七十五法
五位75:色法、心法、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法、无为法。
色法11:十色界、无表色。
心法1:识蕴。
心所法46:大地法10、大善地法10、大烦恼地法6、大不善地法2、小烦恼地法10、不定地法8。
心不相应行法14:得、非得、同分、无想天、无想定、灭尽定、命根、生、住、异、灭、名身、句身、文身。
无为法3:择灭、非择灭、虚空。
识蕴虽然包括六识,但在75法中算成1法。一相续中诸识不能俱起,一刹那只能生起一心。如果入无心定,则不生起心心所。
无心定:无想定、灭尽定。
“无想天”是无想异熟,是无覆无记性。二无心定是善性。
大地法10:受、想、思、触、欲、慧、念、作意、胜解、三摩地。
大善地法10:信、不放逸、轻安、行舍、惭、愧、无贪、无瞋、不害、勤。
大烦恼地法6:痴、放逸、懈怠、不信、昏沉、掉举。
大不善地法2:无惭、无愧。
小烦恼地法10: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
不定地法8:贪、瞋、慢、疑、恶作(悔)、睡眠、寻、伺。
例1.4 欲界善、不善、有覆、无覆心各有多少心所俱起?
欲界有寻伺,十大地法及寻伺是必起的。
欲界善心22-24:十大地、十大善地、寻、伺必起;恶作、睡眠容起。
欲界不善心20-22:十大地、六大烦恼地、二大不善地、寻、伺必起;贪、瞋、慢、疑、忿等十、惡作容起其一;睡眠容起。
欲界有覆心18-19:十大地、六大烦恼地、寻、伺必起;睡眠容起。
欲界无覆心12-13:十大地、寻、伺必起;睡眠容起。
恶作通善不善,不通无记。忧根也是通善不善,不通无记。但恶作不必然和忧根俱起,也可以和舍根俱起。
“舍”根据语境,有时指舍根(舍受),有时指行舍,有时指舍无量。
《俱舍九题》在台湾出版了
《俱舍九題:高階阿毘達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