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处、局……这些称谓怎么来的?
厅
以“厅”命名的行政机构,大量地出现在明清时期,“六部”各自下设各“厅”。
如“吏部司务厅”,为明清时期吏部的内部机构,负责收发外省衙门的文书,收到文书登记后,分交各司办理,井管理吏部任用吏员与杂役之事。
“工部司务厅”,专管收发外省各衙门的文书,呈工部堂官审阅后,再编号登记,分发各司办理的工作,同时还负责各司处吏员工役的任用管理。
清朝时,吏部稽勋清吏司设有“稽俸厅”,掌管稽核在京满汉文职各官俸银、禄米之事。清朝末期时,各部内还设有“承政厅”,综合管理本部之内的各项事务,凡承办机要、考核司员、编存文卷、筹核经费等事,均为其职掌。
司
说起“司”的历史,有一个词是绕不开的,因为它在历史上实在是太过重要——“三有司”。
早在西周时期的裘卫盉铭文就有记载:“乃命三有司,司土(徒)……司马……司工(空)……”。“三有司”虽然不是行政机构的称谓,但是它所指的“司徒、司马、司空”三个官职承担着重要职能。
与“三有司”类似,秦汉时期最尊显的三个官职合称“三公”,分别是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
西汉成帝后,逐渐改丞相为大司徒、太尉为大司马、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也称为“三公”。东汉时,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但是就此以后,由于外戚、宦官交相专政,三公逐渐被架空。直至建安十三年(208),曹操罢去三公,而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同时自封丞相,三公制于是终止。
唐时,又出现了新的“三司”,以判户部、判度支及盐铁使为三司,分别管理租赋财政收支与盐铁专卖事务。五代以后,三司经历了共同隶属于一个机构,由一人统辖的过程。
北宋,以三司统筹国家财政,与中书门下、枢密院分掌财、政、军三权。此后,宋至辽金,三司几经废除、复设,最终贞祐年间再次罢废。
在古代,各机构的下属部门也多有称作“司”的。比如我们熟悉的隋唐时确立的“六部”,每部就下设四司,共有六部二十四司。
其中,各部与部名相同的司称为头司,其余的司称为子司。如吏部下辖吏部司(头司)、司封司(隋时称作主爵司)、司勋司和考功司;户部下辖户部司(头司)、度支司、金部司和仓部司……此后各朝代,六部下辖各司又多少有些变化。
除此之外,还有如唐朝在尚书都省下设置“左右司”,掌受付六部之事,纠正文书之违失,分治省事。
五代后梁设立的“引进司”(宋沿置),负责接待臣僚与蕃国进举礼物等事。
宋朝设立“专勾司”,属三司,掌各军兵马逃亡、收并的簿籍以及诸司库务出纳的数额,向粮料院批送文历以审核和防止发放俸禄时的舞弊行为。
元设立代诸路宝钞都提举司,属户部,负责印造诸路通行元宝交钞,后以户部官兼提举交钞公事。
明代,因为户部事务繁忙,所以按地域分为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十三清吏司。
清初,户部沿袭明十三司之制,增设江南一司,有户部十四清吏司。翻看史书,我们还能发现各种各样的“司”,每个朝代、每个机构都会根据社会变化、实际需要而设立不同的部门,其中就有众多是以“司”来命名的。
署
以“署”命名的机构,汉代宫廷有“黄门署”。
“黄门”掌管承应皇帝的繁多事务,所有拥有技艺才能的人才,都在这里等待诏令;有黄门画者、黄门倡监、黄门马监、黄门书者等,由“黄门令”统领,属少府。
晋时设“黄藏令”一职,属少府,掌管皇室币帛金银等各种货物。北齐设立“黄藏署”,有令丞为正副主官,属太府寺;隋沿置黄藏,并开始作为国库之一。
北齐鸿胪寺所属有“典客署”,至唐代均有设立(隋炀帝曾改称典蕃署)。北周末期于大丞相府下设“细作署”,常制作精巧器物玩好。
北齐及隋初司农寺设立平准署令丞(汉有平准令及丞,属大司农),隋炀帝时改隶太府寺,唐沿置;掌管供应官府市易之事,凡是百官衙门不用的东西和官府没收的东西,均可随时出售。
北齐鸿胪寺司仪署,是掌凶礼丧葬之具的官署,隋唐沿置,而到了宋朝时,就仅存其名而无实际职用了。
明永乐初,又恢复设立。元代有“云和署、安和署、常和署、天乐署”,隶属“礼部—仪凤司”。云和署、安和署均掌管乐工调音律和部籍替换的事情;常和署管领回回乐人,在元朝宫廷会典宴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天乐署管领河西乐人,河西乐为西夏民族音乐。
清朝设置典礼院,下辖礼制署、祠祭署、奉常署和精膳署四署,各署分设署长,负责讨论典礼、参订章制。
以“署”命名的行政机构出现较早,称呼沿用史也较为连续,而且叫作“署”的机构多与礼乐、文化工作等相关。
部
有关“部”的历史,“六部”想必各位并不陌生,而“六部”的开创与三公九卿制的慢慢退场又有所关联。
从汉魏开始,相权转移,三省机构相继出现,逐渐结束了中央政府三公九卿体制,开创了三省六部体制,六朝时期正是这一体制演变的过渡阶段。
“三省”指的是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三省长官,互相牵制,便于当时统治者谋划与决策军国大政,维护以皇权为中心的封建专制主义统治。
公元581年,隋文帝即位之后,立即废除了北周模仿《周官》所置的六官体制,建立了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新体制。
在尚书省分设“吏、民、礼、兵、刑、工”六部。唐沿隋制,惟高宗后因避太宗讳改民部为户部,分别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到了宋代,尚书六部开始真正发展成为独立的机关。
元明清时期,中央基本沿袭了三省六部的官职制度,虽也有区别,但总体来说,从隋唐一直到清末,“三省六部制”未有大的变动。
此外,还有一些机构名称也用到了“部”,如北周时设“蕃部中大夫”,负责诸侯朝觐事宜;设“宾部中大夫”,管理邦国宾客之礼,招待四方使者等等。
通过以上的梳理介绍,你一定能够发现,现在我们所使用的“科、处、局、厅、司、署、部”等称谓,在古人的官制记录中都能够找到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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