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路在隐身

一篇日語阿毘達磨論文的八個錯誤

最近做播客很感慨,下午睡完覺想休息休息,上網下了篇日文阿毘達磨論文,隨手找了八個錯誤。

該論文是:

《不律儀の獲得——倶舎論安慧疏・業品第 36 偈 cd 句の梵文和訳 》

加納和雄、Jowita Kramer、横山剛、田中裕成、 Sebastian Nehrdich、中山慧輝、小南薫、小谷昂久 

『対法雑誌』第 4 号 2023 年 12 月 

https://doi.org/10.34501/abhidharmastudies.4.0_39

本帖討論的段落是如上論文的頁56-71,主要包括引用《順正理論》的標點錯誤和理解錯誤。

1、

頁56:

若爾何故無從一切因得不律儀。如得律儀者、雖於殺等差別表中先已受一、後更別受、→ 而不律儀 非更新得。 

這是引用原文時標點錯誤。正確標點是:

「若爾何故無從一切因得不律儀,如得律儀者?雖於殺等差別表中先已受一後更別受,而不律儀非更新得。」

「如得律儀者」是在前一句的問句中的。「得律儀者」是在說「從一切因」。「雖於殺等」說的是「得不律儀」的情況。

2、

頁57:

[2 不律儀の獲得は一切因によらず] [いっぽう]これ(不律儀)は、決して一切因(意の悪業)によっては[得られ]ない。 

這是翻譯「此定無有由一切因」。這句話的本義是:「不律儀的獲得不是依賴所有的因,而是依賴其中一種」。日譯會讓讀者誤解為:「不律儀的獲得不是依賴任何一種因」。

3、

頁64:

若先要期受善學處、後不全損善阿世耶。由遇別縁唯受殺者、得處中罪、非不律儀。

這是標點錯誤。應標點為:

「若先要期受善學處,後不全損善阿世耶,由遇別縁唯受殺者,得處中罪,非不律儀。」

「後不全損善阿世耶」,也在「若」的範圍之內,句子到此只是半句,後面不能是句號。

4、

頁65:

もし最初に誓言をして善の学処を受ければ、その後に善良な志を完全に損なうこ とはない。

這個翻譯錯誤即來自上一條的標點錯誤。「後不全損善阿世耶」和「先要期受善學處」一樣是假定,不是結果。

5、

頁65:

不律儀者が、もしこの点(単一の悪業の支分)に関 して[善の]志が損なわれれば、ただこの点についてのみ律儀がなくなるのである。優婆塞についても同様である。[つまり]もしこの点について[善の]志が損なわ れないならば、ただこの点についてのみ不律儀がないのである。

這是嚴重的錯誤。「唯於是處勿有律儀」是說,「只是在這一處不可能有律儀」,是說在此處不可能出現「律儀」,而不是說「律儀」會從此處消失。因為「律儀」根本就沒有在此處存在過。這是說一個本來就在此不存在的東西不可能在此出現,而不是說本來在此出現的東西消失。

6、

頁66:

【衆賢】若一一處得不律儀、即能總遮一切善戒。及一一處得善律儀、即能總遮一切惡戒。→ 是故無有不律儀人亦名近事、及無近事亦得名爲不律儀者 ←19。 

【経師】此亦非理。違前説故。

【衆賢】雖屠羊人爲欲活命但受殺業、然於有情意樂壞故、亦應成就不與取等諸不律儀。由是理應離盜等者、亦應遮止殺不律儀。……

標註錯了。應該是:

【経師】……若一一處得不律儀、即能總遮一切善戒。及一一處得善律儀、即能總遮一切惡戒。→ 是故無有不律儀人亦名近事、及無近事亦得名爲不律儀者 ←19。 

【衆賢】此亦非理。違前説故。雖屠羊人爲欲活命但受殺業、然於有情意樂壞故、亦應成就不與取等諸不律儀。由是理應離盜等者、亦應遮止殺不律儀。……

7、

頁66:

若汝意謂「諸屠羊者、於他物等意樂不壞、不應獲得彼不律儀。豈不亦應離盜等者、 有於羊所意樂既壞、不應遮遏殺不律儀」、如是還應不免前過。 

對原文的標點錯了。因此隨後的翻譯有同樣的錯誤。標點應該是:

若汝意謂「諸屠羊者於他物等意樂不壞,不應獲得彼不律儀」,豈不亦應離盜等者有於羊所意樂既壞、不應遮遏殺不律儀?如是還應不免前過。

8、

頁66:

若於是處有善意樂、 即於是處唯得善尸羅。及於是處有惡意樂、即於是處唯得惡尸羅。則不應許由隨彼量 善惡尸羅互相遮止。此顯所受善惡尸羅非一一支。遍能遮故。 

標點錯了。因此隨後的翻譯有同樣的邏輯錯誤。標點應該是:

「若於是處有善意樂即於是處唯得善尸羅,及於是處有惡意樂即於是處唯得惡尸羅,則不應許由隨彼量善惡尸羅互相遮止。此顯所受善惡尸羅非一一支遍能遮故。」

阿毘達磨理校百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