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店主被杀,濒死前指认凶手是他,但现场指纹却另有其人……25年后,真凶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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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啤酒瓶上的指纹,是否系“真凶”所留?二是被害人杨某死前,为何指认“为正”是凶手?
啤酒瓶的生产日期为案发前半个月,且案发前该啤酒瓶置于完全露天环境。
经补充调取当年气象资料,发现案发48小时前下过中雨、24小时前下过小雨。
若指纹为王某金案发前遗留,则很容易被雨水冲刷掉。
历时25年
真凶伏法、无辜者被正名
办案的检察官讲述说,我们不仅仅是犯罪的追诉者,更是无辜的保护者,我们将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真正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