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和男子离婚2年,二人因感情和孩子再次同居生活,不到3年两人感情再次破裂,男子要求返还88万,法院判了,女人哭了!
“这日子,真是过成了笑话!”
小兰看着手机上银行的扣款短信,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
三年,整整三年,她以为熬过了离婚的苦,能迎来幸福的甜,
结果,不过是又一场空欢喜。
1
三年前,小兰和小林离婚了,原因是感情不和,女儿小雨判给了小林。
离婚后,小兰独自租房,周末偶尔去看看女儿,日子过得平静却也孤单。
谁也没想到,两年后,小林突然频繁地联系她,说想复婚,说女儿想妈妈了。
小兰心里那团快要熄灭的火苗又燃了起来,她也想女儿,也想有个家,就答应了小林,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
同居后,小林对她还不错,每个月给她生活费,时不时还会转账给她买些东西。
小兰辞掉了工作,全心全意照顾女儿和这个家。
她觉得,苦日子总算熬到头了。
但她心里始终有个疙瘩,小林不提结婚,只说现在这样也挺好,小兰也害怕再次受到伤害,就没敢催,只想着慢慢等。
可谁能想到,这才过了多久,小林又变了脸,开始指责她花钱大手大脚,还说自己给她的钱都是借的,要她还。
2
“我给你花的钱,都是我的血汗钱!你以为是天上掉下来的吗?”
小林怒吼着,脸涨得通红,指着小兰的鼻子,像是要吃人。
“同居期间我给你转了88万多,你必须给我还回来!”小兰听着小林的话,心像被刀割一样。
她拿出手机,一条条翻看着转账记录,上面有“生活费”,“零花钱”,“过年红包”,还有一些备注着“买首饰”,“婚礼”,“三金”的转账。
她哽咽着说,“这些都是你自愿给我的,是你给我的生活费,还有你当时说复婚要给我的彩礼钱!”
“谁说这是彩礼钱?我只是给你,让你高兴高兴,谁让你当真了?那些都是我借给你的,现在分手了,当然要还!”
小林的话像一把把尖刀,狠狠地刺着小兰的心。原来,这些看似甜蜜的转账,背后隐藏着这么多的算计。
小兰彻底心寒了,她没想到曾经深爱的人,竟然如此绝情。
小林见小兰不说话,更加得寸进尺,
“我现在就去法院告你,让你把钱一分不少的吐出来!”
3
小林真的把小兰告上了法庭,要求小兰返还同居期间转账的88万多元。
法院受理了此案,经过调查取证,发现小林给小兰的转账中,确实有一部分是备注了“三金”、“婚礼”、“买首饰”等字样,还有一部分是“买房款”。
而小兰在同居期间,也一直在缴纳社保,偿还房贷,小林给的钱并非完全用于共同生活。
法院认为,那些备注了结婚相关字样的转账,属于与结婚相关的较大数额财物,分手后小林有权要求返还;
而“买房款”属于为了培养感情、缔结婚姻所付,小兰也应当返还;
小兰缴纳的社保和偿还的房贷,也属于个人支出,不属于共同生活消费,也应返还。
但是,考虑到两人同居期间的生活消耗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等因素,法院最终判决小兰返还小林33万元。
4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小兰感到既荒唐又无奈。
她本以为找到了可以依靠的港湾,却没想到又一次被推入深渊。她和女儿,在小林的眼里到底算什么?
难道曾经的温情,都是假的吗?
这88万多的转账,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人性的复杂和凉薄。
同居、转账、分手、诉讼,每一步都像精心设计的剧本,而她,只是剧中的一个可悲的角色。
一纸判决,不仅判决了金钱的归属,也判决了她对爱情的最后一点幻想。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素材来源于生活,文章经过艺术加工,名字均为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