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

反转了?山西“订婚强奸案”越来越魔幻了......

ImageImage

婚姻需要人性的博弈,

但绝对不是步步算计。

 01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

前两天终于二审开庭了。

这件事在网上再一次掀起了风暴,

几乎包揽了当天全部的热搜。

Image

而此时距离男方被羁押,

已经有690天。

在此案中,

被告男方坚持自己无罪,

但女方则坚定认为对方是强奸。

而这一次事件再起波澜,

是因为男方家属

对媒体曝出了更多的料。

据男方家属说:

他们之前已经签订

房产证加名的协议,

只是仅仅晚到民政局5分钟,

就闹成了这样子。

Image

男方母亲说:

当时要是房本在手跟前的话,

那就不是(控告)强奸了。

Image

而更爆炸的新闻是,

女方处女膜未破裂,

于是男方家属拒绝认罪,

坚持上诉,

称双方未发生实质性的关系!

Image

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不少人在评论区

控诉女方是骗婚的惯犯,

甚至这个问题

已经上升到了男女对立的程度。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许多人觉得事件反转了,

觉得法院

应该判女方的诬告罪和骗婚罪,

应该重重责罚她们。

那么,事件真的反转了吗?

让我们带着这些重重疑云,

再次回到案发当天。

 02 

2023年,

男方席某和女方李某

通过婚介所认识,

经过3个月左右的相处之后,

双方决定订婚。

5月1日,双方举行了订婚宴,

男方给了女方10万元彩礼

和一枚金戒指,

并承诺在结婚一年后,

将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双方还签协议约定:

如果结婚前男方反悔,

戒指和10万元彩礼女方不予返还;

如女方反悔,

订婚戒指和10万元彩礼

必须返回男方。

Image

故事讲到这里,

好像都还一切正常,

眼看着一对新人

就要成就一段“闪婚”佳话。

然而,故事却在这时

不出意外地出意外了。

5月2日,在办完回门宴后,

男方和女方回到了婚房,

电梯的监控显示

他们举止亲密,搂搂抱抱。

Image

具体在婚房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

但女方后来报警,

称自己被男方强奸,

警方立案侦查,将男方刑拘。

在官方通报的案卷里面

是这样写具体详情的:

早在两人交往之初,

女方就跟男方说过,

自己不接受婚前性行为,

并且是坚决抗拒,

而那天在婚房里,

男方提出想要与她发生关系时,

她同样拒绝了。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

对方竟然在她的强烈反抗下,

强行要与她发生性关系。

她是如何激烈反抗的呢?

1、逃出房间喊“救命”,

却被男方强行拖拽回了案发现场。

(有监控记录显示)

2、点火烧卧室的窗帘和柜子。

3、左右大臂和右手腕处,均有淤青。

4、手机强行被男方拿走。

Image

法院一审判决男方三年有期徒刑,

这不是随随便便判的,

法官掌握的证据

和知道的情况比我们多得多,

你觉得舆论关注度这么大的案件,

会有人敢在里面动手脚么?

好了,我们再来聊一聊

这里面几个巨大的疑问。

 03 

 处女膜完好,算不算性犯罪? 

男方家属坚称:

“女方外阴:处女膜完整,

未见新鲜破口”,不算强奸。

Image

但警方有证据:

“婚房花格床单上可疑斑迹中

检出混合基因型,

包含双方DNA型,

其中提出的人精斑

与男方基因型相同。”

据知情人士说,

“处女膜完整,

但是算强奸犯罪的案件”,

这在历史上非常常见。

2019年北京顺义有一个案子,

一个司机前后强奸女子三次,

但司法鉴定结果她处女膜完整,

这个司机依然是强奸罪。

还有2024年甘肃案,

某小学副校长性侵女学生案

就明确指出了这一点。

处女膜是否破裂,是否射精,

这并不是构成强奸罪的唯一标准。

Image

具体原因,

我们就不能说得太细,

但是女方当时肯定是强烈拒绝的,

具体原因公开会侵犯别人的隐私,

这也是很多强奸案

不能公开审理的原因。

在这里我们需要重点

普及一个法律常识:

“没有发生过强迫女方的行为”

和“没有实质性性行为”,

其实是两个概念。

前者可能是发生了性关系,

但未强迫;

后者是指没有发生性关系。

在我国,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换句话说,就算是结了婚,

违背对方意愿发生关系,

都可以算为强奸。

男性生理上普遍强于女性,

这是对妇女人权的一种保护。

2021年,河北一男子酒后

强行跟妻子发生关系。

但遭到了妻子的激烈反对,

因妻子正处于月经期,

这简直是禽兽行为。

Image

最后,

法院判处了丈夫赵某强奸罪,

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性行为本是你情我愿的事,

不管结不结婚,

都需要双方同意。

女人不是物品,

不是你娶回家了就能为所欲为。

04

女方到底算不算骗婚?

女方在出事后,

第一时间不是报警,而是协商。

网上很多键盘侠通过这一点,

就断定女方是骗婚,

是为了拿到更多的彩礼和财产,

拿男方强奸来威胁。

但事实上,

她们当天就报警了。

至于后面的协商,

其实也很好理解。

两个人谈婚论嫁,

走到订婚这一步了,

双方家长都是希望水到渠成,

这门婚事能顺顺利利地完成的。

可是中间出了这个波折,

加上男方以前承诺的,

在房子上加名字这一点

依然没有做到,

所以,作为女方的家长,

此时是希望他们能履行承诺的。

整个协商过程发生在车内,

所以有行车记录仪视频为证。

女方母亲:“咱们写上个约,啥时候领了结婚证,你给我在那个房本写上名字。另一个就是到几月份把钱全部给过来。你所要的,你都得到了,(这些是)你所给她的,这就均衡了。就是缺个婚礼,举行婚礼了,就这样吧,女儿?”

女方:“那领结婚证以后呢?”

女方母亲:“领结婚证以后,你还搁妈这儿日常生活,不嫁。领完结婚证以后就把你名字添加上了,房本,换房本。”

男方:“姨是懂的,那就是换房本了。”

从这些对话中可以看出,

女方是希望赶紧把这个流程走完,

不再节外生枝的。

站在女方的视角上,

这一点无可厚非。

她们只是在敦促男方,

把之前说好的话兑现,

而不是突然加码,敲诈勒索。

房本加名只是事后协商,

但并不能改变之前行为的性质。

更何况,女方已于立案前

将彩礼退还至婚介那里,

婚介服务部工作人员,

已经通知男方母亲领取该彩礼,

但其拒绝领取。

法院亦在案件受理后再次告知,

男方母亲仍拒绝领取。

所以,男方在女方已退还彩礼

且通知其领取的情况下,

仍坚称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其实是不太站住脚的。

 05 

 男方亲口承认过强奸吗? 

在男方家长的口中,

男方席某某是个听话的好孩子,

她说:

我儿子从头到尾没有说强暴她,

说她是自愿的。

但有一份证词,

里面是女方母亲的问询。

她说:

“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

男方:“嗯,是的。”

她说:“那你强暴我们家闺女

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

男方:“嗯,是的。”

他的两次回答,

都是郑重其事的“嗯,是的。”

而不是简单的敷衍“嗯嗯”,

其中的细微差别,

其实可以窥见。

虽然这不足以成为证据,

但却能够影响法院的判断。

在男方母亲的口中,

他们俨然已经是亲密的小两口。

她说,女方经常到儿子婚房休息,

并会发生一些亲昵的举动和行为,

家里还有女方的贴身文胸。

但,反转来得如此荒唐。

后经记者证实,

男方所谓的“贴身文胸”,

不过是一个眼罩。

Image

 06 

其实,

整个事件的脉络是大致清晰的,

但现在出来发声的都是男方家属,

所以舆论渐渐偏到了男方这边。

而女方出于某种原因一直没有出面,

这也是值得深思的地方之一。

其实这起案件,

带给我们太多的警示。

一、它之所以悬而未决,

是因为现代法律和农村旧俗之间,

存在严重的差异。

很多当地人认为,

过了礼,订了婚,就算是夫妻了,

可以做夫妻的事,

不管女方愿不愿意。

事发后,男方当地群众签名上书,

连跟他们家有过节的邻居都签名了。

大家都觉着这样做没错。

但现代法律却认定,

即使在婚内,

双方发生非自愿的性胁迫行为,

都算强奸。

因为,人权永远都凌驾于一切之上。

二、婚姻需要人性的博弈,

但绝不可能是步步算计。

这件事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

整个流程,

似乎都是双方家长的博弈。

到处都在算计,

都不是省油的灯。

过多少彩礼,房子加名……

在这场婚姻里,

充斥着金钱的味道,

而非感情的温度。

但幸福是需要感情来升温的。

一张结婚证,

是两个人爱的证明,

是法律赋予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它不是卖身契。

若婚姻里只剩下了金钱交易,

那往后余生的每一天,

都像是一场扫黄游戏。

愿这样的悲剧以后永远不再发生!

PS:更文不易,欢迎在文章结尾给我们点一个【赞】和【在看】,你的支持就是我们坚持的动力。

Image
作者简介:桌子,身高1.85米,三观比五官更正,思想比套路更深。来源:桌子的生活观(ID:zzds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