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拉古之惑

林国荣 | 罗斯福:唐纳德·特朗普的暗面——评小阿瑟·施莱辛格《罗斯福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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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阿瑟·施莱辛格出生的时候,欧美世界已然来到了一个新纪元,人们对爱德华时代的虚浮盛景已然不抱幻想且强烈祛魅了,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催生的那种宣教攻势以及字句雕饰更是不满,人们无法忘记,正是那样的雕饰和浮夸,将世界送入灾难之中,夸张、显摆,要么故作流畅,要么刻意堆砌,看似精巧的繁复,只不过是为了掩饰可怜的内在空虚和盲信。小施莱辛格就是在这样的时代和情感当中教养起来,简单朴素成为美德。在他之前一代的欧洲,斯特拉切揭露了维多利亚时代名人们的胡言乱语和空洞堆砌;伯特兰·罗素揭露了19世纪一系列大学问家们不过是在制造庞大骗局,来玩弄急切等待受骗的几代人,保罗·约翰逊、凯恩斯更是成功地惩罚了凡尔赛和会之上那些政治家和知识精英的愚蠢、虚浮和邪恶;正是这些,让理性信誉扫地,甚至有可能怂恿人作恶,将一个盲从盲信的世界引入灾难。正所谓“风格即认”,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小施莱辛格以其风格,向人展示出简单朴素并不是没有力量,力量恰恰就在于简单朴素。

小施莱辛格之看待历史,其实就是在看待生活,那里面不会有什么文艺复兴式的或者古典式的伟大盛景,而是鲜活生动的历史意像。他的眼光绝对不是社会学家那种整齐归类,也不是心理分析家的那种精细沉醉,更不是呆板浅陋的考古眼光,最后也不是耐性十足的历史研究眼光。他完全抛弃了家族先祖班克罗夫特的所有浪漫主义,自我训练了解剖的视野,他凭借这样的才能去找寻血肉里面的赤裸骨骼、以及生命脉流下面的头盖、骨骼以及无所不在的老朽、死亡和变革。他笔下的历史场景呈现为一系列既对称又流动的形态,风格化的取向非常显著,如同雕像,要么是一片光明,要么就是至暗阴影,没有有任何含混之处,都是用沉重鲜明的原色铸成,没有中间色,没有无法触摸的东西,一切都棱角分明,没有吞吞吐吐,没有隐约暗示,没有低声细语。

一

政治层面,尽管1920年代是保守主义盛行的年代,但是在这个十年间,国会却也是激进甚至异端政治观念的论坛,其程度令人震惊;在很多问题上,国会的态度都远远地向左偏离了主流公众情感,李普塞特深究了国会以及知识精英阶层根深蒂固的左倾倾向,并据此向公众发出讯息,但是,警告无用。参加过反库里奇和胡佛的国会战争的老兵,如今仍然在政坛活跃。其中很多人保存了西奥多·罗斯福和威尔逊的战前时代的进步主义信仰。还有一些人则仍然在宣泄繁荣年代平均地权主义者的愤恨。更多的认则是深受这等狭隘浅薄经验及风气的影响,由此一味地看重内在的正义感而非别的什么东西,反对派的日子对他们来说可要比掌权派的日子来得更舒服多了,在这个方面,他们跟1840年代德法自由派的“消极政治”并无区别,说白了,无需责任担当的“信念伦理”而非“责任伦理”,成了他们的信仰,也刺激了他们那直接的行动主义热情。因此,在此前这段历时三十载的岁月里,他们一直自认代表着未来。此等情形之下,新政派时常会觉得很难跟这些人共处,但是,新政派也必须明白,没有这些人,新政是绝对不会有机会诞生的。

正如同杜威的头号批评者莱茵诺德·尼布尔在1935年时候品评的那样,在美国,“恐怕没有人比杜威更有公认的权利以自由主义之名发言了。”杜威于这一年推出了《自由主义与社会行动》一书,对美利坚激进主义进行了总结。这本书的绝大部分内容其实是颇为精心地对他的一些为人熟知的观点所做的摘要,这些观点主要涉及科学方法在建构新社会秩序之时的作用。大萧条驱使他申述说,“零敲碎打的‘改革行动’,没有一个植根于综合性计划的社会目标,跟改革是完全扯不上关系的,所谓改革,从其字面意思就不难见出,乃是要重塑制度图景。”推行有组织的社会规划,以便建立一套“合作性质的”、“社会取向的”经济秩序,此时的杜威以十足的独断口吻申写道,乃是“唯一可以令自由主义实现其预期目标的社会行动方法。”老自由主义已经荒废了,杜威宣示说,老自由主义的诸多目标若要实现,便“必须将早期自由主义信持的方法颠倒过来。”

此等观念对于政治自由而言,当然是有着深重意涵的,不过,杜威对此避而不谈,转而以轻蔑口吻谈起了他所谓的“自由的形式概念”,他说,一旦新秩序确立起来,真实的自由就会取代这形式的自由。只要扫除了这些毫无意义的政治话语,那么就会有某个集团挺身而出,提供客观的解决办法。杜威总结说,自由主义必须“将诸般生产力量社会化,这些力量已经是触手可及了,如此,个体自由才能够得到经济组织结构的支撑。”然而,杜威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指明此番“伟大改革”之后,究竟是那个集团最终崛起并掌控社会再分配之威权,而这恰恰是问题的根本。

显然,对于世事之冷酷,尼布尔在认知和感受两方面均远在杜威之上。

就在二人围绕新政展开这段“核心论战”的时候,一个名叫格奥尔格·季米特洛夫的保加利亚共产党人,走进了莫科斯的圆柱大厅,发表了题为“共产国际团结劳工阶级对战法西斯的使命”。此次著名演说的核心不在原则,而在战略,他申述说,在诉求大众的时候,法西斯主义通常会给自己穿上激进主义的袍服,法西斯主义若是掌权,那也主要是因为此一诉求大众的策略取得了成功。因此,劳工阶级若是陷入分裂,那将成为法西斯主义最大的帮手。当然,在欧洲,劳工阶级的分裂主要是社会民主党人自身的错误或者缺陷所致,不过,共产党人自己也并非没有过错,因为共产党人总是低估法西斯主义的威胁,并且也常常忽略民众的切实需要。这位欧洲党争的失败者不失时机地将矛头对准了美国,他说,在美国,共产党人就是因为将新政派视为法西斯主义者而犯下了同样的错误,事实上,“美国最为反动的金融资本集团如今正在全力攻击罗斯福,正是这些集团首当其冲地代表了美国正在激发并组织法西斯运动的力量,只有那些一味信奉并迷醉老套计划的人,才看不透这个情况。”若要遏制法西斯主义,唯一的办法就是组建反法西斯主义共同阵线,将所有的反法西斯力量团结起来。因此,在美国,共产党人应当采取这样的战略:为了反法西斯主义大团结的事业,而牺牲自己的长期目标;美国的法西斯主义主要“是以反法西斯的伪装示人的,他们通常会指控法西斯主义是从国外输入的‘非美’潮流”,法西斯主义在美国尚且没有直接威胁。不过,一旦法西斯主义掌权,“就是实质性地改变整个的国际格局”。此等情形之下,美国无产阶级就不能仅仅满足于组建自己的革命先锋队,而是应当全力阻止法西斯主义将广大的不满民众揽入怀中。

那么具体该怎么做呢?那就是组建一个农工党;“这样一个政党,将是美国大众阵线的具体表现形式,这样一条阵线乃是要反对托拉斯集团、银行集团的,当然也是要对抗日益涌动而起的法西斯主义潮流的。”这样党不应当是单纯的社会主义党,也不应当是单纯的共产党。这个党应当“尽可能广泛地收纳大众并据此建立共同语言”。这个党要对抗大公司、大企业,要对社会立法而战,要削减农民的债务负担,要为黑人争取平等地位,要捍卫分成制农民群体、退伍老兵、小商人以及工匠群体。“我们应当发动一场最为广泛的运动,以促成该党,并领导该党。……我们之所以要组建如此广泛的联合阵线,原因很简单,唯有如此,工人阶级才能引领一切劳苦大众,熔铸一支百万之中的革命大军,在共产国际的领导之下,更有斯大林同志这般伟大、英明的领袖,确定无疑地实现我们的历史使命,那就是将法西斯主义连同资本主义一同从地球上抹去!”面对共和党,唯一现实的替代路径便是富兰克林·罗斯福和新政。

季米特洛夫一身承受了残酷且沉重的反法西斯经历,他因此得以淬炼出非凡且冷酷的政治直觉。事实上,共产党人及其同情者在美国知识分子中虽然仅仅是少数,但他们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乃是一个影响力强劲的少数,尤其是要考虑到,美利坚的绝对分权体制之下,“影响力”终究要比权力扮演更大的、严格来说是不成比例的角色。1930年代后期,在美国支持共产党和反共产党知识分子中进行的那些关于莫斯科道路是否正确的辩论中,支持共产党一派能征集到的公开声明捍卫这条道路的签名者,要比反共产党一派能征集到的公开谴责的签名者多,而且签名的人更有名。为对抗共产主义影响而组织的大多数知识分子团体,总是由社会党人和十足的左翼自由派领导,这或许更能说明美国知识分子的普遍且根深蒂固的左翼倾向。

那么,此等情形之下,身陷史家争议漩涡从未脱身而出的新政,究竟是一番怎样的实情呢?新政老兵吉塞林于1958年,在给小施莱辛格的一封长信之中,专门回答了这个问题,权且摘录于此:

——“罗斯福于1933年来到华盛顿的时候,并没有任何可称之为系统经济方案的东西,而且他在选战之时,也肯定是不曾呈现过类似的东西。1933年这一年,在时代危机的催迫之下,华盛顿的确聚集了一大批各色各样强劲有力的理论家和实干家。若是将其中一些人的文字和演说辑录起来,当然是完全可以融构出一套相当连贯的经济哲学的,而您似乎也认为第一次新政是有着一套系统的经济哲学的。我怀疑同样有可能依托同样一批人的文字和演说,融构出截然不同的一套东西。无论如何,在我看来,问题的关键乃在于,第一次新政期间,罗斯福予以采纳且国会予以赞同的东西,是高度实验性质的,是即兴举措,并无连贯性可言……

——第一次新政的规划基本上没有连贯性可言,同样道理,您眼中那些在第一次新政当中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也是一批强劲人物的杂合,是无法归为一类的。其中一些人是真诚的,是要为他们各自的观点而战,力争让自己的观点赢得主导权能;也有一些人则是机会主义者,他们是在争夺个人权力;还有一些人则是集团利益的代表,是为着推进他们所代表的利益而战。比如,约翰逊将军和乔治·皮克乃来自巴鲁赫集团,还有来自杰拉德·斯沃普集团的代表人物,这类人是绝对不会希望推行塔格威尔意义上的结构变革或者根本性的权力转移。说白了,这类人实际上是在为修订反托拉斯法令而战,以此来拱卫卡特尔组织。他们所欲求的《国家复兴法案》自然是不可能涵括7a条款的,也就是所谓的工时和工资条款;尽管这些人明面上也都发表了一系列的说辞。实际上,一系列的偶然情状主义反映出他们是有意摆脱布莱克议案的,为此,他们自然是愿意对劳工有所补偿的……

——第一次新政的改革规划乃来自完全不同的地方,其巨大成就当然也植根于完全不同的地方。确切地说,这些改革举措及其成就乃来自各个改革集团,这些改革者已经为着社会保障、改善驻防等等劳作了多年时间。应该说,大部分的举措和成就并非植根于您眼中那些对第一次新政有着重大影响的人物……

——以1935年为开端的那段时期,在我看来,并不能代表你所谓的分界点。毋宁说,它表征的是罗斯福政府的势头和观念都在逐渐削弱,而且我认为,这个过程是从1934年一直延展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不曾有过中断(即便出现了1936年的选战热潮)。这样一个渐趋衰减的过程,部分原因乃在于美利坚历史蕴涵的自然政治趋势。另有部分原因则在于这样一个情况:到了1935年,实际上能实验的东西也都实验过了,若是没有太大的连贯性和系统性,自然也就不会有太多的东西可供实验了。到了这个阶段,总统就其个人而言是倾向于慢下来的,而且只要情况稍有好转,就即刻收缩回来。

——您所谓的影响力从第一次新政集团向着第二次新政集团的转移,在我看来,并不能表征总统的基本观念发生了变化,毋宁说,这个转移过程只不过反映了我刚才所说的那个世事进程自然会发生的情况。第一次新政确实做了很多的事情,因此,才会有这么多的大人物无法接受这样一种看法,认为那些跟他们共赴大业的人不过是他们的替罪羊,不过是总统可以随意丢弃的棋子罢了。新一批人取代了他们,这批新人当然都很实干、敏锐且强劲有力,不过,后人之所以能够换新人,这完全是命运的安排,作为后来者,他们当然不会处在那么容易受到攻击的位置上,当然,他们也足够聪明,知道如何将他们的权力欲望幻化成颇有吸引力的遑遑之论……

——毫无疑问,无论是具体规划还是其中的热情和能量,都在衰减当中,除此之外,从第一次新政到第二次新政,这其中的真正变化乃展现在政治战略和政治宣讲方面,那样的政治战略和政治宣讲足以揭示出大部分的新政规划都是临时杂凑而成,并无根本性的规划可供奉行,除此之外,便只剩下一种笼统想法,要去做正确的事情,要帮助这个国家。1933年的政治和经济状况当然是需要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但是当新政集团极为吃惊地发现根本不存在可以团结所有人的计划,并且那些受益最大的人反而是反咬他们一口的时候,他们便转换了政治战略,从团结战略转移到分化战略。”

此论倒也确实印证了霍夫施塔特的代表性评论以及此种评论力图传递的印象:“富兰克林·罗斯福在美国现代自由主义政治家中可算是佼佼者,乃至在汉密尔顿以后的所有政治家中都可算佼佼者,他感觉到传统的无力,认识到需要创新和勇气。他在实际措施方面的创新能力令人惊叹,“新政”在许多方面也偏离了美国的传统道路;不过他在思想方面的创新能力远为逊色;他既谈不上系统性,也谈不上连贯性,没有明确与继承的信仰决裂。虽然人们一再说我们需要有一种新的世界概念,用以取代自共和国成立以来哺育了美国人的自助、自由企业、竞争和有益的致富的思想意识,但没有一种具有相应力量的新观念扎下根来,也没有一位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政治家起来提出新观念。由于丧失了一致的似乎可行的信仰体系——“新政”虽然建树不多,却远远破坏了旧的思维方式——美国人便比以往更倾向于接受有力的个人领导,以此作为替代。这就部分地说明了罗斯福声望的奥秘,也说明了罗斯福去世后美国自由主义丧失方向和士气低落的原因。”

二

然而,类似这样的主流评论显然过多地侧重外在情境,几乎完全忽略了内在品性,事实上,罗斯福正是要在这样的外在框架当中定型自己的政治人格。

人常说,一个人要么是柏拉图主义者,要么是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就政治家的情形而言,也是同理,大体上只存在两种类型。第一种政治家本质上是奉行单一原则和狂热愿景的人。璀璨且一以贯之的梦想已然将这样的政治家完全占领,因此,这样的政治家通常都不懂得民众,也不懂得世事。他不会有任何的怀疑或者犹豫,而是集中全部的意志力,以直接且强劲的方式推进自己的理想,这样的人是可以将外面世界发生的大量事情都忽略掉的。于外界之事不闻不问,如此顽固地专注自我,在某些境遇之下,也确实令这样的人能够让人和事依从自己的确定模式。这样的政治家,其力量就在于软弱且摇摆的人类,往往都太不稳靠,或者太过迷乱,没有能力在诸多选项中间做出抉择,遂屈从于某个有着超凡魅力的领袖的权威,以此寻求解脱、安宁和力量,在这等领袖面前,所有的问题都是清楚明白的,因此也就直奔目标而去,根本就不会左顾右盼,内心的强烈愿景就是他的驱动力,令他斗志昂扬。在19、20世纪的世界历史当中,诸如加里波第、马志尼、丘吉尔、托洛茨基、帕内尔、戴高乐就是这样的人物,列宁勉强可算在这个行列;在美国,杰斐逊和威尔逊可算这个类型的代表人物。

如果说这类政治家是天生反政治的动物,那么另一种类型的政治家则恰恰相反,是天生的政治家,这个类型事实上同样强劲有力,这个类型能敏锐意识到人类思想和情感的走向,同样能敏锐意识到生活潮流的主要推进方向;他们还能够向人群传递信息,告诉人们他能感受并理解他们的内在需求,能够回应他们最深处的渴望,最重要的是,他能够让人们意识到,惟有他才有能力依循民众的渴望将世界组织起来,而民众尚且只是处于晦暗难明的摸索状态。俾斯麦、迪斯雷利、劳合·乔治就是这种类型的政治家,格莱斯顿在某种程度上也应当归属这个行列,罗伯特·皮尔一定程度上也算是这个行列中人。在美国,林肯、西奥多·罗斯福可算这个类型的代表人物。至于富兰克林·罗斯福,则是这种类型的大师,更是这种政治技艺最为仁慈也最为伟大的大师。他确实希望改善民众生活,他斩获的票仓也堪称巨大,尽管主流媒体一直都秉持强烈敌意,但无论如何,美国大多数选民始终都秉持这样一种模糊感受:他是站在他们这边的,他希望他们过上好日子,而且他会为此有所作为。

事实上,罗斯福本人对这两种类型的政治家是有清晰意识的,1932年时候,他对于总统之角色和担当,就已经有了自主见解。当年的选战期间,他曾跟安妮·奥哈尔谈起,“总统之职并不仅仅是一个行政职位,行政职责只是其中最为次要的部分。也并不仅仅是工程师式的职责,仿佛用有效或者无效就可以衡量了。总统职位之首要担当,乃在于其道德领袖权能。且看看我国历任伟大总统,他们可都是激荡时代的思想领袖,在那样的激变时代,是需要廓清国家生活当中的一些历史性观念的。”比如说,华盛顿总统体现了联邦团结的观念,杰斐逊和杰克逊体现了民主观念,林肯体现了团结和自由的观念,克利夫兰体现了强悍且粗朴的诚实观念。“这样一个职位,乃提供了绝佳的机会,可以在历久弥新的境遇当中,反复运用那简单的人类行为准则,只要时代需要,我们总是要归回那些准则的,难道不是这样吗?我这里强调的是对古老准则的现代运用,之所以要这么强调,就是因为我们一直都在前进;技术和经济境况已经变了,而且变化速度之快也是前所未有。没有一个对变化警觉且敏感的领袖权能,我们很可能就会停顿下来,甚至干脆迷失道路,过去十年间就是这样。”

罗斯福着重申述说,“今时今日的目标,在我看来,就是要寻找这样的人来引领这个国家,此等人物,其利益是普遍的,而非特殊的,有能力将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理解和对待。至此关键时刻,最需要予以重新确认的,就是这样一个观念:合众国是一个有机实体,任何利益、任何阶层、任何集团都不得单独行事,都不得高于全体利益。”罗斯福此处伸张的正是催动过“新民族主义”和“新自由”的那种精神;此处伸张此种精神的这个人,在就职之前的一年里,乃巡访了这个国家的四十一个州,在美利坚大地之上走过了将近三万英里的路程,毫无疑问,他入住白宫之际,对这个国家和这个国家的人民的了解较之先前的所有总统,都更为广泛且深切。所以,菲利克斯·弗兰克福特才会在选战结束之后致信罗斯福,说这位当选总统的见识和经验已经足以“全面表达各个群体的利益、情感、希望和思考了,这无数的群体将在他引领之下,凝结为一个国家。”

罗斯福的华府确实充满了争吵,而且争吵不断,从不乏宫斗、芥蒂和纠葛,个人、团体、派系、集团、各色大佬及其追随者等等等等,充斥了华府,此等情形必然会把那些清平且有常规责任担当的官员逼疯,毕竟,这些官员昔日里已经习惯了缓慢的节奏以及纯粹常规的行政模式。至于银行家和商人,他们当中很多人此时的感受自然也是难以言表;不过,在这段时期,他们基本上也没什么分量了,毕竟,此前的他们可以说已经是信誉丧尽,而且人们都觉得他们永远都找不回昔日的信誉了。此时的整个世界已然是极度消沉了,而且已经陷入分裂,一边是邪恶且有着致命效能的狂热分子,正在肆意毁灭,另一边迷茫民众在仓皇奔走,毫无热情可言的各色道德主义者在为他们自己都搞不清楚的事业奔走,并鼓励尽可能多的人们为这些东西献身;然而,罗斯福置身这样一个世界,却是兀自坚定相信自己有能力遏制此一可怕潮流,只要大权还在他手里。

当然,在改革的白热化阶段,观念,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意识形态,自然会收纳并爆发力量。1935年时候,第二次新政依然没有完全廓清自己的思路。政治上的转变也只完成了一部分。1933和1934年间,罗斯福显然是秉持了非政党立场,依据这样的立场,他自然会对民主党有自己的考量,应该说,此番考量,有两件事情是重中之重,其一是传统的民主党组织,也就是罗斯福自己所谓的“党内的王公和巨头”,“这些人觉得,在我离开很久之后,他们将依然存续下去”;其二就是那个新的而且总体上是非正式的同盟体系,涵括了独立民主党人、进步派共和党人、工会主义者、知识分子以及独立人士等等。传统的民主党组织,连同其传统的北方城市党老大和南方寡头之间的联盟,基本上只相信州权和联邦分肥资源;政治就是他们的职业,准确地说,就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是为了做什么事情。不过,那个新的同盟体系,却不是靠着习惯和分肥体系聚拢起来的,其纽带是观念,他们共享了对商业文化的强烈的疏离感,共享了对于作为国家改善之工具的积极政府的信仰。政治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为了猎取职位,而是为了制定并推行政策。

在众多的老派民主党人看来,这样的政策差不多就是在反叛。“我根本上就反对跟所谓的‘进步派’结下任何的同盟,”阿瑟.穆伦说,“所有的进步派都是反对民主党的根本原则的。”不过,穆伦虽然在1932年的民主党全国大会上为罗斯福抛洒热血,但他毕竟是个过往的人物。1934年的进程中,民主党保守派叛离新政,这就令自由派大联盟的观念获得了额外的动力。就如同哈罗德.埃克斯在谈论美利坚自由同盟之形成的时候所说的那样,“这太好啦!1912年以来,我一直都希望我们能依据真实问题划线,据此组建政党……我希望看到所有的进步派成为一个集团,所有的保守派成为一个集团。那样的话,敌人就永远在你的前面,你也就无需担心后院起火啦。”亨利.华莱士补充说,“我们太需要新的阵营划分了,说白了就是保守派对战自由派……摊牌的时刻来得越快越好,新旧新政派之间的界线划得越明确越好,这样的话,两党就可以据此重组啦。”

1934年11月的国会选举似乎是确证了同盟观念。昔日里的非民主党选票奔涌而来,融入了民主党票仓,声势浩大,令传统的民主党一下子沦落废弃之地。新一届国会中,民主党党团一下子变成了北方的天下,而且城市的分量也攀升到一个新的层面,令民主党简直就成了一个城市政党。六十九名民主党参议员当中,南方只有二十四人;三百二十二名民主党众议员当中,南方也只有一百零八人。1935年的左翼政治风向也加速了北方化的进程。诸如控股公司法案这样的金融法案当然也得到了南方的强力支持,不过,WPA、社会保障法案、瓦格纳法案以及那新起的、直截的反商业论调,也在北方各个城市当中为这个新的民主党奠定基础。

到了1935年时候,为了拱卫民主党的这些新的力量来源,罗斯福遂准备采取大胆行动,超越传统的政党基础。而今,在这个宽泛的全国性同盟体系当中,南方只不过是一个元素而已;城市政党机器只不过是另一个元素而已。另外的大多数元素,诸如劳工、新移民、黑人、女性以及知识分子等等,在北方的大城市是特别容易切近的,这些群体已经越发地不再依赖旧式的党老大和政治机器了,也越发地要求在新政治当中拥有直接话语权了。打造这么一个同盟体系所依托的手段,并不仅仅是传统的分肥体系,罗斯福的个性以及新政的社会工程和意识形态工程也介入其中,成为重要手段。罗斯福也据此开始以这个新政大联盟框架来重塑民主党,不仅仅是藉由传统的政党机制来集结传统的民主党群体,更要借助新的观念和政策,集结这片土地山被遗忘的人们。

总之,旧式的政党观念当中,民主党当然意味着一套组织政治学。新观念则显然是指向了意识形态政治学。

最高法院方面,德文特、麦克雷诺兹、桑德兰和巴特勒集结成“四人组”,其首要信持是宪法原教旨主义。在谈起法官之职的时候,桑德兰援引托马斯.库利的话,认为法官的职责就是“宣示已经刻印下来的法律”。对“四人组”来说,宪法就是确定不移且毫无含混的文件,用桑德兰的话来说,其意思“表述得如此显白,即便人类绞尽脑汁,也都是无法避开那样的意思的”。桑德兰还补充说,“我们应当竭尽所能地置身于当年那些制定宪法并采纳宪法的人们的情境当中……在具体宪法条款的解释过程中,全部的目标就是发掘宪法条文的意思,确认并推行制宪者的意图。”为此,桑德兰更强调说,司法职能“并不涵括以解释为名实施修正的权力”。法官的职责本质上是机械性的。欧文·罗伯茨则在保守情绪支配之下,申述说,法官“只有一个职责,那就是在法规受到挑战之时,找出相应的宪法条款,据此确认前者是否跟后者一致。”

毫无疑问,这是宪法解释问题上的自动售货机理论,“四人组”极为热忱且严肃地持守宪法文字,但他们对文字的这种信守主要是表现在理论上,在实践中就是另一番情况了。他们的宪法原教旨主义的确是要排除“藉由解释实施修正”的做法,不过,也只是在相关的解释工作是为了拱卫共同体对抗财产权的时候,他们才会这么干。四个大法官的主导信仰就是:文明与进步之基础,乃在于大规模且持久地保护财产不受政府侵夺。“数个世纪的经验已然证明,在一切可以想象的境况之下,……政府之职责都应当局限于维持自由市场机制并遏制欺诈;此乃通则。”桑德兰深信“一些根本性的社会和经济法则,这些法则是超越权力的,还有一些根本性的统治原则,这些原则是不受官方控制的……此等法则和原则是完全超脱了人力干预的范围。”

然而,对自由契约之神圣性的这种信仰,虽然被保守派奉为宪法之精髓,但实际上,宪法文本本身似乎更支持自由派的信仰:宪法认肯了一个宽阔的选择空间。确实,对新政展开的一系列司法攻击,乃是依托了一系列的区分,但这样的区分是宪法根本没有提供支持或者保证的。比如说,宪法并没有明确禁止立法权能的让渡,甚至往届最高法院也不认为这会是什么大问题。宪法也不曾在州际商业问题上区分“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但NRA最终就是因为此一区分而折戟沉沙。毫无疑问,制宪者们所谓的“正当程序”跟最高法院于制宪会议七十年之后认定的那种意涵,是截然不同的,1935年,当最高法院对铁路补助金实施司法否决的时候,则同样是毫无疑问地在重申那样的意涵。

说到底,双方的区分不在于司法见解,而在于各自习得并传承的社会智慧,在保守派眼中,这所谓的智慧就在于尊奉严格的自由放任哲学;在自由派看来,这所谓的智慧就在于信守对有序实验的信仰。双方都认为自己的观念就是国父们的观念,具体而言,保守集团乃错误地认为,1787年的人们是一群信守自由放任准则的原教旨主义这;自由派则秉持马歇尔的信念,认为他们的职责就是去解释宪法。

然而,根本性的事实恰恰在于,双方的观念都不是制宪者们的观念,制宪者们乃是由重商主义集团和汉密尔顿集团融合而成的,而此时保守派实际上持守的是费城制宪会议百年之后从英格兰输入的曼彻斯特派经济理论。桑德兰是铁杆儿的斯宾塞主义者;他的对头们则是铁杆的进步主义者,说白了,双方要么是不自觉地把赫伯特·斯宾塞认作是1787年制宪会议的成员,要么就是同样不自觉地把布莱恩以及威尔逊认作是1787年制宪会议的成员。

进言之,美利坚法律实情之根本乃在于:对最高法院的怀疑实际上跟这个共和国一样古老。“您似乎认为这些法官就是一切宪法问题的终极裁决者,”杰斐逊曾致信最高法院的一名早期支持者,“这样的看法是非常危险的,而且很可能会令某种寡头专制体制将我们埋葬。”安德鲁·杰克逊也曾申述说,“法官们的意见,对于国会的权威度,并不比国会意见之于法官的权威度更大,而且在这个问题上,总统则是独立于二者的。”“倘若在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上,政府的政策交付最高法院以无可撤销的方式予以定夺,”林肯说,“……一旦最高法院依据具体案件给出裁断,人民就将不再是自己的统治者,政府实际上也将因此落入这个高高在上的审判团手中。”西奥多·罗斯福则给出了这样的评说:“无论如何,人民都绝对有必要将宪法解释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不能永远地带着镣铐跳舞。过去的三十年里,一直都存在司法叛乱之事,那样的司法行径显然是要遏制为着社会和产业改进而推行的举措,任何文明民族都会将此类举措视为理所当然之事,无论如何,这样一股叛乱潮流是必须予以阻止的。”“如今,我们面临的最为显著也最为直接的威胁,”伍德罗·威尔逊作为进步主义的头号政治科学家,更是斩钉截铁地申述说,“就在于司法体系正日甚一日地触怒人民的正义感,并因此引发了民众对于司法权威的恶感,这将严重地扰动我国的制度平衡,倘若最高法院拒斥自由派的思考和行动方针,那我就看不出还有什么能让我们脱离这险境。”

1936年,整个世界的民主制度都陷入阴云之中,完全可以说是危机四伏,在这种情况下,美利坚民主的命运本质上也就成了世界民主的命运,一名英国观察者说,宪法是“普通人的护盾,因此,绝不应当让一批腐儒解释宪法。……在英国,我们一直都在将新的解释赋予我国根本制度的古旧语言,但是在美国,却没什么新东西出来。司法体系有义务超越纯粹的法律文字,展开解释工作。说白了,必须让宪法运作起来。……像联邦最高法院这般强大的实体,在处理法律之时,实质上也是在处理美利坚的生命,言词,无论何等庄重,也唯有在同事实保持生命关联之时,才会是真实的。”温斯顿·丘吉尔在这个问题上的评论既是总结性的,也代表了民主世界的心声:“在如此漫长的时间里,美利坚的财富一直都在扩张,宪法也一直在主宰这些这个财富扩张进程,倘若美国民众同宪法之间真的爆发暴力冲突,那将不仅是美利坚共和国的巨大灾难,也将是整个世界的巨大灾难。”

共和党方面,他们的总统候选人的代表性陈词也并非没有道理,其中一段话可以说是直指新政的要害:“1933年时候,美利坚被告知,乌托邦很快就会到来。各路巫师纷纷着手这项工作,他们都有着极高的能量,都怀揣种种新式秘术而且看来是不会出错的。但是待到他们登上舞台的时候,这些巫师究竟都是些什么东西啊,不过是一群最为卑贱的江湖郎中集结成群而已,即便是在华盛顿也不曾见过如此破落的一群人……空泛乏味的年轻教师爷、无事可做的YMCA秘书、三流记者、没有客户的律师,要不就是好高骛远的幼稚农夫。这三教九流的人物仅在这样一点上达成一致:任何努力工作、存钱并竭力为孩子提供保障的人,都是下贱胚子。……今时今日,这个国家正面临极度艰难且复杂的问题,将此等问题交托这些肆意嚣张的无能之人去处理,毫无疑问是疯狂且荒谬之举,就如同将剖腹手术交给交通警来做一样。”“……欧洲专制主义就是用这样的办法摧毁了一切的自由主义,摧毁了一切的自由。巨额的开支和浪费已经令国债堆积如山,两代人都还不清。倘若这么继续下去,那么最终的结果就只能是普遍破产制造的泪水和痛苦。新政已然全方位地、肆无忌惮地侵害了经济法则、政治法则以及道德律令。在美利坚的历史之上,我们第一次听闻从白宫宣示而出的阶级仇恨的福音。这可是比恐惧致命百倍的人间毒药。唯一的希望就是归回美利坚个人主义的古老庇护所。……总有些原则是不能妥协的。我们的社会要么植根于有秩序的自由和个人创造性,要么就只能是一套计划体制,计划体制就意味着指令,无论你们怎么称呼它,也无论是谁在下达指令。没有中间道路可言。”

那么,罗斯福究竟是怎样的政治人格呢?显然,在这个根本层面,罗斯福跟任何意义上的激进派都不可能有任何亲近可言,正如后来的一个观察者所言,“【罗斯福】如此强烈地相信未来,对自己塑造未来的能力也是如此信任,此等信心若是同对于实情的现实主义评估能力结合起来,必然催生异乎寻常的敏锐意识,无论是否有意思,都能够极为敏锐地认识周遭的境况、人们的欲望、希望、恐惧、爱恨,都能够极为敏锐地种种客观的社会‘潮流’以及个人‘潮流’。罗斯福先生毫无疑问是拥有这样的感受力的,而且,他的这种感受力已然到了天才的地步。他任职总统期间,已然获致了象征性的地位和分量,这主要就是因为他感受到了时代的潮流以及这些潮流的未来走向,并且他的这种感受力已然到了完全超乎寻常的层面。他感受的不仅仅是美利坚公众观念的运动,更感受到了他那个时代更为广大的人类社会的普遍走向,这样的感受力堪称神秘。这样一场运动的内在潮流、颤动以及复杂震荡,都极为精确地反应并记录在他的神经感知系统当中,就如同地震仪那般精确。大多数的美国公民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一些人对之满怀热忱,也有人对之满心的阴郁,要不就是刻骨的愤怒。美利坚边疆之外的人们,将他视为民主制度最为真诚也最为坚定的代言人,这当然是正确的,他浑身鼓荡着时代气息,那极具魅力的笑容,仿佛完全不受内心梦魇的困扰,更有着无与伦比的能力,令世人相信他的洞见和预见的力量,同时也有着无与伦比的能力将自己同穷苦民众的理想等同起来。……此等游刃有余、从容不迫、如在家园的感觉,不仅及于当前,也涵涉了未来,知道自己去往哪里,也知道如何以及为什么去往那里,令他一直就是那么昂扬且快乐,直到身体健康最终被摧毁;也令他愉悦并从容地与各色人物交往,无论是赞同他的人,还是反对他的人,只要这些人能够体现这翻滚涌动着的生命潮流的某个方面并在各自的世界里,积极投身其中,至于他们究竟代表了什么,那是无关紧要的。正是这样的内在热忱弥补了他在智识或者性格上的缺陷,并且还绰绰有余,尽管他的敌人以及因他而遭受折损的人一直都在指斥他的这些缺陷。他似乎根本就不受此类指责的影响,说白了,他真正不能忍受的是消极、怠惰、阴郁、恐惧生命,不能忍受被永恒或者死亡之类的念想占据,无论这其中有着何等伟大的洞见或者何等精细的感受。”

罗斯福不会成为激进派,尤其是极端激进派强烈瞩望的“领袖”,不过,素以保守著称并经历了“布莱恩之变”的共和党人,当然免不了忧虑,“美利坚人民,说到底,都会对所谓‘伟人’颇为戒惧的,”这是共和党候选人兰顿在1936年的春日时节给出的评说。先前,是民众的支持推动着他,令他获得了共和党的提名,这样的支持在他看来,就是在回应“那些平凡德性,这样的德性是普通美国人都能够理解并且也都自认具备的”。他希望将那反差凸显出来,一边是油嘴滑舌、虽雄辩却难有真诚的民主党人,另一边则是讲求情理、随枯燥但尊奉常识的共和党人,说白了就是“普通美国人”,这样的美国人随不够精致,不够华丽,但这也恰恰证明了他的真诚。兰顿的幕僚对此表示赞同,“公众已经厌倦了罗斯福的那种性情,厌倦了他的闪烁其词,厌倦了他的无度精明,厌倦了他的表演,特别是他那永远都不会消失的笑容……此次选战当中,公众希望看到相反的东西。”

“新政派候选人,”诺克斯说,“一直在引领我们走向莫斯科。”民主党“已经落入异域且非美势力的魔掌。”他以西奥多·罗斯福式的音调高声宣示说,“我要向你们宣讲的,并不是那种温软的、无脊椎的教义,那样的教义只能让人们在体制化国家当中沉沦,我要宣讲的自尊和自立,正是自尊自立之人铸造了美利坚……即将到来的11月,你们将有机会选择美利坚生活方式。”这位共和党全国委员会主席,已然否认了一切的退避意向以及一切充当老好人的意向,转而展开全国巡回演说,以黑暗语式谈论“独裁制度的诞生”。他指控新政派意图用“其他的制度”、甚至干脆用“富兰克林.罗斯福那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则和渴念”来取代宪法。此番言论如此肆意,如此暴烈,然而,此举令共和党总部一下子失去了方向,令共和党领导层愤怒不已,令哈罗德.埃克斯也不免发出问询:“究竟谁是共和党候选人啊,是兰顿还是汉密尔顿?”

那么,为何上一届政府如此碌碌无为呢?罗斯福将败因归于高端金融心性和取向,这样的高端金融操控在一小撮人的手中,这些人通过种种金融手腕对民众实施掠夺。高端金融集团就这么放手掠夺民众钱财,构筑大规模垄断机制,令独立企业沦落窒息境地。“普天之下,唯有华盛顿的人民的政府才能保护人民不受此等盘剥。本届政府做所的一切以及本届政府计划要做的一切……就是动用联邦政府的全部权能和权威,保护美利坚商业脱离这自私势力熔铸的苦海,不至于沦落毁灭境地。”

“我相信,”罗斯福说,“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都相信,私人企业是合众国经济福祉的中流砥柱。”但是,“今时今日,意欲包罗一切的大公司体制也正在将经济权能集中起来,这样的体制并非我们美国人珍视的私人企业制度,我们也无意扶植这样的制度。这样的私人企业制度,已然变成了私人政府,只为自己谋取并积聚权能,对芸芸众生则是实施体制化……这场反私人垄断的战争,是为美利坚商业而战,而不是为了打压美利坚商业。这是一场为着捍卫私人企业和经济自由而展开的战争。”

后来的研究者们逐渐意识到,此论实际上只是或者说只能是罗斯福刻意给自己量身制造并佩戴的“领袖面具”,这“面具”融合了杰斐逊主义和杰克逊主义,无论是右翼还是左翼,也无论是激进的右翼还是激进的左翼,都可以从中找到有利于自己的解读。然而,罗斯福政治生涯的根本错误就出现在这里,就“领袖”而言,当然需要“面具”,但美利坚政治从根本上就是排斥“领袖”的,确切地说,美利坚政客无论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用不着“表现”出指导国家政治所需要的那些品质;美利坚政党政治的超前早熟,早已经跟同样早熟的选民形成互动,繁复、强劲且冷酷的民主运作,其必然的副产品之一就是将更优秀的人排挤出去,在成熟政客手里,政党领导权以及政党的管理实际上成为了一种游戏,所达到的游戏程度甚至超过了分肥体制和提名会议系统所需要的。州的票选在国家政治中的作用,恰如行政区票选在城市政治中的作用,实际上那是一件可由党老大或者圈子任意支配的商品;一个人若能影响到州的票选,那么他的权力就会超出他的个人优点本应当赋予的权力限度;他在这些事务上的技巧可以使他同州的党老大交上朋友,并把他带入到“池子”当中或者工作联系当中,此类技巧对于一个全国性政党的领导人物来说,已经变得非常有价值了,即便不说是本质性的。事实上,当前的美国事态同18世纪中叶的英格兰事态并非没有相似之处,在那个时代,一个像纽卡斯尔公爵那样的选区怪物就是国家当中的一个强权,在任何一次危机当中,都要听取他的意见,他也会从每一次危机当中取得进展,只要能够确保议会多数甚至还会给予他正式的大臣职位。一旦危机激发起整个国家,那么此类组织怪物或者票选拥有者也就随之消失了,英格兰拥有选区的巨头就是在类似的情况中遭到遏制的,个中原因在于,只有在一个国家的人民无精打采的时候,党老大才会是强大的。党老大并没有能力反对民众的真正愿望,那么他也就只能通过宣示服从才有可能利用民众的选票,尽管他很可能会将这些选票引导向他所偏爱的人或者项目。

季米特洛夫终究没能认识到,在美国,是观点和情感多层次多地域的差异而非集团式的分裂-趋同,最终催生了政党,确切地说,政党之形成却并非单单借助普遍的准则,相反,大量的功劳应当归之于狭窄范围之内的出色人物的影响以及临时性问题、地方利益和偏见的影响。曾经,自耕农和南方人普遍遵循共和党的标准,这一标准孤傲地诞生在弗吉尼亚这个大州,而联邦党人的力量则在于新英格兰和中部各州,领导人时而是马萨诸塞,时而则是宾夕法尼亚。商业利益站在联邦党人一边,同在这边的还有各个阶层当中的那种严厉的清教徒精神,这一精神由神职人员加以领导。确实有人将1796年到1808年之间的斗争视为杰斐逊和新英格兰掌管者之间的斗争,杰斐逊在人们看来乃是铁定的自由思想家;毫无疑问,宗教领导人物确实在清教各州发挥着类似17世纪长老派在苏格兰所发挥的那种影响力。杰斐逊的重要性在于这样的事实,他不仅成为普遍民主的象征,同时也是地方民主的象征,更代表着这样一项观念:人类并不需要政府,如果让人民自决,人们自会走上正途,人们抵抗权威的论据本身就在于抵抗行动本身,因为凡是权威就意味着暴政,一个国家若让每个地方实体在自身的领域内照管自身的公共目标,收取并管理所需的资金,并尽可能少地受到外在力量的干扰,就最能接近真正自由的人民的理想。

美国知识分子集团虽然“影响力”强劲,这也仅限于精英集团及其附庸,并不及于深层土壤;这种“影响力”之所以能获取些许现实力量,其原因仅仅在于:此时的美利坚尚未真正锻造出自身的保守主义传统。正如李普塞特所论,“美国不存在真正的保守传统,而这在许多前殖民地是一种普遍现象。美国的民主诞生于反对外国压迫者的革命,拒斥世袭特权的要求。不考虑政党、阶级或宗教信仰,美国人相信他们的革命信条;欧洲人则不同,他们生活在有古老贵族阶级结构和钦定宗教的社会,保守势力从未真正承认平等主义民主政治的合法性,即使在革命强迫其接受时也是这样。这意味着缅怀黄金时代的保守主义意识形态从未在美国取得支配地位(某种程度上除了在南方和在某些有“传统家族”渊源的19世纪新英格兰人中)。保守主义理想也从未曾与指导我们政治斗争的平等主义理想相对立。一个搞政治的知识分子,即一个怀抱理想的人,在任何地方都对维护矛盾差异不大感兴趣,但处处都充满不一致。只有到他支持的政治和社会的秩序的局限受到攻击时,他才能感到他在起某种富于成果的创造性作用。在欧洲,他起这种作用,既可以通过支持改良的乌托邦——一种对未来美好社会的憧憬,也可以通过拥护保守的乌托邦——通常是指一种拥有传统价值的理想社会:虽然需要迎合芸芸众生,但并不阻碍存在一个权势集团和一个富于创造性的精英阶层。在这两种情况中,他都可以站在这些“美好”社会理想的高度来批评现实。而且,无论改良主义者,还是保守主义者,都厌恶现实中同一些东西。如通俗文化,左翼把它归罪于商业社会的制度,而保守主义则把它视为民主制度让民众尝试权力的必然结果。……对于美国知识分子来说,限制可能的意识形态选择的意思是,即使倾向保守的知识分子也可以按照唯一可采用的学说——美国过去革命时代的学说,而这是被真正的欧洲保守主义者厌恶的学说,称之为最可恶的激进主义——来界定他们的政治理想(在写于20世纪30年代早期的一本不幸几乎不为人知的书中,社会主义作家利昂·萨姆森曾指出,在美国某些有权势的商人和共和党领导人描述美国社会的性质和目的的用语与从马克思到斯大林各式各样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领导人的声明之间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萨姆森认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美国失败的主要原因一直是基于这样的事实,社会主义的象征性目标与美国习俗目标的同一性)。”

此等情形之下,自不待言,季米特洛夫寄望的“农工党”、以及左翼知识分子呼吁的意识形态型政党,在美利坚绝无借以诞生或者存续的深层土壤。

三

因此,对罗斯福来说,真正的挑战就在于培育出“足够的视野、智慧和才具,以便对制度实施调整,令制度跟人契合起来,令人的成长和发展成为可能。”1934年底,罗斯福告诉亨利·斯迪姆森,当前的公司体制已然是过度发育了,已经超出了人类智识的掌控能力;救治之策并不在于用公共巨人压制公司巨人,而是要削弱公司权能,令其跟人的能力匹配起来。1935年1月份时候,罗斯福写道,“我们必须回归小企业。”

不难想见,尽管对地方性质的实验颇为倾心,但“小企业”路线的绝对支持者布兰代斯,却绝对不是公共权威的敌人,甚至也不是联邦权威的敌人。他相信宪法已然将宽泛的全国性的商业管制、税收以及财政支出等等方面的权能赋予国会。地方主义对他来说是有着道义上的优先地位的,但并不是宪法令状。此外,布兰代斯也很清楚,唯有联邦政府才有能力消解大型经济单位的诅咒;经济模式向着大型公司演进,这并不是因为技术效能的提升,而是因为金融操控,因此,政府可以采取行动,去遏制这个进程,因为政府完全有能力对当今资本主义的金融机制实施改革。有多种办法可以推进此一改革事业。布兰代斯所瞩望者乃是一个多样化的经济体和一个分权化的社会。当众人都在对苏俄的实验备感亢奋的时候,布兰代斯说,“若是能去丹麦,又有谁会去俄国呢?”

跟布兰代斯一样,弗兰克福特也是杰斐逊和威尔逊统绪中人。竞争性的企业制度必须是美利坚制度的根基,“这倒不是因为竞争制度可给少数人提供不劳而获的机会或者发大财的机会,而是因为这样的制度乃鼓励人们自己塑造自己的生活并规划自己的命运,并且还给了人们这方面的自由。”鉴于“人的局限”,弗兰克福特申述说,能够推进普遍福祉的最佳方式,“不是管控着一切的国家的细碎指令,仿佛真地有那么一群见不到踪影的超人在主宰着,而是千千万万的人们的行动、实验和奋斗,这千千万万的人们也就是林肯所谓的普通人。”竞争制度面临的最大威胁乃是集权倾向。“倘若不遏制并扭转此等倾向,民间社会主义就会在这个国家涌动而起,这样的社会主义跟国家社会主义一样,都跟传统的美利坚主义格格不入,都是陌生之物……在一个真正的民主共同体当中,普通公民在经济体制当中都是必须有一份自己的利益诉求的,而且这样的利益也必须是值得予以捍卫的。”

在一个关键方面,弗兰克福特颇为出色地拓展了布兰代斯所持观念的意涵。无利益牵涉的专家,此一观念毫无疑问是隐含在“布兰代斯观念体系”当中的,而且也是隐含在布兰代斯的整套社会政策观念当中的,弗兰克福特则将之借取过来,令其成为政府事务的哲学基础。工业文明催生的复杂问题对弗兰克福特深有触动;“仅仅是分析这些问题,就需要有技术知识的大量储备。”很显然,如此庞杂且艰深的事务,用杰克逊的那种灵活多变的权宜策略,是根本无法应对的。法兰克弗特常常颇为蔑视地谈起威廉.詹宁斯.布莱恩的那句名言:“只要心怀真正善意,就一定能造就良法。”弗兰克福特说,民主制度所依托的知识和智慧乃超越了一切其他的政治制度。民主乃是“最大范围的理性之治”;民主的目标本质上就必须极为恢弘,要达成此等目标,要克服千难万险。

民主若要应对现代社会的挑战,就必须确立其足够强大且有效的公务传统,足以招纳这个国家的才干之士。在这方面,弗兰克福特显然是向往英国的;在他看来,英国的公务员制度就是答案。“若是没有一套恒久的职业公务员体制,训练有素,不缺乏想象力,并且无所畏惧地不涉入具体利益,那么我国社会的民主诉求将无以达成。”正是因此,他于1930年时候颇为悲观地写道,“我们这个时代的整体精神和道德氛围,确切地说,就是当前的成就标尺施加的那种无形但也可怕的压力……全然站在金钱一边。”最终的结果将不会是一个统一且符合逻辑理路的经济体,这是好事情。他构想的那个美利坚乃至少涵括了六套主要的经济机制,比如旧式的古典资本主义机制,在供需轨道上运行;金融资本主义,集结了众多生产者,他们依据预先确定的价格而生产,而非相反;公共企业;私有的非营利性机构,比如大学、教会、基金会、志愿团体等等;合作制体系;还有就是下层的众多小企业。科伊勒指出,多样化是有好处的。“太大、太完善、太符合逻辑理路或者太有效,这些都是诅咒……保留混合性质的经济秩序,于民主和自由而言,其意义是最为重大的。”说到底,自由市场之理据并不在于自由市场本身,而在于自由市场机制乃为人类的自我实现创造了机会。“自由人民是不可或缺的,否则政府将无从保持清醒。自由的经济创造力也是不可或缺的,否则自由人民也就没有了避风港。自由价格体制同样不可或缺,因为自由价格本身就是经济创造力的价格。”

既然认定这套制度已经沦落无望的脆弱境地,那么激进派也就理所当然地自认是末世先驱。亚当·斯密曾经说过,各个民族都在自己体内埋藏了大量了毁灭因素;不过,亚当·斯密并未将其具体揭示出来。“美利坚那商业化的农业体系注定了是要灭亡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路易斯·哈克写道。资本主义同样注定了灭亡的命运,还有政党体系、以及美利坚的传统生活方式。“没有比这更为有利的革命土壤了,”1934年时候,艾略特·柯亨宣示说,“……马克思主义革命者为数寥寥,而且他们还面对着巨大障碍。这些稳健的英国人,诸如劳合.乔治这样的人物,究竟有几何概率会尊奉1914年时候列宁及其小团队的格训行事呢?别忘了,当年列宁那个团队的人数还要更小一些啊。”同年,西德尼·胡克、詹姆斯·伯恩海姆、路易斯·巴登兹、以及卡尔维顿、詹姆斯·罗蒂等人联名发布了“致美利坚知识分子的公开信”。公开信提起如下告诫:“我们切不可被罗斯福集团的精巧技法给蒙骗了,那样的技法并不能避开资本主义制度基本经济和政治发展规律……我们也不可自欺欺人地认为,我们可以避开那二而一的抉择,一边是反动,另一边是以真正的劳工民主为依托的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经济。”

1935年6月,《新共和》以权威性的简洁语式申述了激进派反新政派、纽约反华盛顿、马克思主义者反实用主义者的观念:“要么这个国家必须去承受这套本质上没有章法的资本主义制度带来的混乱和悲惨,要么就只能做好准备,让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已经没有所谓中间道路是可以行得通的了。”

到了这一步,极端激进主义便跟极端保守主义一样,最终沦落非此即彼的境地当中。现实当中的诸多矛盾,一度极大地刺激了华盛顿的实用主义者,而今,此类矛盾和悖论则只能是在侵夺财产的同时,也侵夺了意识形态专家们的种种幻象。要么是资本主义,要么是社会主义,只能二选以;兼领二者的可能性是根本不存在的;在这个问题上,杜威和拉斯基是跟赫伯特.胡佛和奥格登.米尔斯完全一致的。双方的主角都自认是毫不妥协的现实主义者。但事实上,他们都是无意识的柏拉图主义者,他们都将抽象误认作是终极的现实。

要解释为什么如此顽固自持的美国人会在1936年大选时刻变得如此激情澎湃,其实一点也不难,这不过是美利坚日常政治的自然现象。不妨先看一些事实:从1864年亚伯拉罕·林肯再次当选到19世纪结束,这期间不曾有过哪个总统候选人(格兰特将军也许是个例外)的朋友敢于说,本党候选人已经竭尽所能地有所作为,因此足以要求全民族的感激。其中一些候选人是非常娴熟的政党领导人物,另一些人候选人则是在内战当中表现得令人信服。没有哪个候选人能够杰出到约翰·亚当斯、克莱、本顿、卡尔霍恩、西华德的程度,更不用说汉密尔顿、杰斐逊、马歇尔、韦伯斯特这样的人了。人文主义精英或者托克维尔所说的“天然贵族”的时代,随着辉格党的溃散一并溃散了。

在这个关键问题上,不妨暂时回避争议难辨的时代事务,把眼光回溯到布莱恩和克利夫兰1884年的大选,那是极其近似的历史情形。他们其中一人是国会的演说家和熟练的辩论家,一个讲坛上强有力的演说人,富有社交吸引力,从来都很注重自己的仪态,并且勤于公务。另一个人则担任过布法罗的市长和纽约州的州长,精明且正直。不妨将他们或者近来的任何其他候选人为国家所做的工作同马志尼、加里波第、加富尔和维克多·伊曼努尔之于意大利、俾斯麦和毛奇之于德意志甚至梯也尔和甘必大之于法国所做的工作进行对比,后一类人都堪称是在危机时刻担当起国家重任。然而,布莱恩所获得的热情(布莱恩比竞争对手赢得了更高的热情)、如影随形的游行队伍,这一切都堪比意大利、德意志或者法国给予自己的英雄的热情。至于同一时期的英格兰,两个伟大的政治领袖人物,高耸在众人之上,一度激发起最富热力的仰慕,也激发起最为刻骨的憎恶。

相比之下,美国是一个冷静、庄重的民族,美国人精明而且敏锐,激情极少掩盖他的理性;在一个法国人、意大利人、特别是德意志人很可能失去理智的时候,一个美国人却能够保持理智。确实,美国人喜欢刺激。但是他们喜欢刺激,是出于刺激本身的缘故,并且愿意不辞劳苦去寻找这份刺激。他们更愿意置身于此种愉悦的享受当中,因为这种愉悦并不多见,并且能够舒缓他们日常生活的平庸色调。他们从任何形式的竞争当中还能找到额外的快乐。他们的理智是柔和的,韧性的,完全不似苏格兰人那么刚硬。英格兰人通过划船或者赛马而表达出来的那种热烈的激情,美国人则将之扩展到任何种类的竞争和斗争当中。相形之下,一场大选,两个人在四个月的时间中针锋相对,以获取巨大的政治战利品,这一切都驱使美国人致力于一项事业,而这项事业实际上却很少能够触动美国人内心更深层的情感。

正是因此,美国的任何一个大党都比英格兰政党更少地处在一两个显要人物的控制之下。如果说这是因为在美国缺乏这样的人物,可以将自己针对人民的的控制力量建立在自身的非凡口才或者管理才能之上,那么问题也就来了,为什么美国公共生活中缺乏这样的人物呢?为什么后内战时代不像杰斐逊和汉密尔顿或者韦伯斯特和卡尔霍恩时代那样,拥有如此众多的杰出人物呢?上述现象的原因正在于美国宪法的特性。政府缺乏权力的集中,此一境况也反映到了政党系统当中。立法同行政的分离降低了政党当中领导权的重要性,就如同它同时削弱了立法和行政这两个部门一样。总统当然位居领导人物之列,却不能想当然地指引本党的政策,更不能够对本党政策进行公共代言,因为他代表的是整个民族。他的内阁也不能通过国会来向人民发言。在国会两院也不会有任何人想当然地被标记为本党的领袖人物。两党都没有居于立法和行政之上的权力,而这样的权力却正是法国或者意大利的议会以及英格兰下院所拥有的,国会上的演讲或者策略展示对于整个国家也并不具备欧洲议会中的那种力量和直接性的影响力。存在的只是某种程度上的欧洲残留物,一个美国政治家主要是在此种残余当中向人民讲话,而非通过其他什么方式。就如同罗斯福的“炉边谈话”或者今天特朗普的“推特治国”一样。

在美国,在选民大众面前成长为一个鲜活的、富有吸引力的人物之前,一个政治家需要走太多太多的路,需要闯过太多太多的阻绊。

从内战结束到19世纪结束,无论共和党还是民主党,都不曾像英格兰政党依赖并跟随格莱斯顿和比肯斯菲尔德爵士,或者像依赖或跟从更早的德比勋爵、约翰·罗素以及帕默斯顿,或更为早前的罗伯特·皮尔和墨尔本爵士那样,依赖并跟从任何人物。自西华德往后,便再没有人甚至发挥过类似怀特去职之后所发挥的那种权威,也没有谁发挥过类似甘必大在法国、帕内尔在爱尔兰的权威,此种权威性的影响力实际上涉及的就是每个这样的人物所代表的那部分观念。

事实上,共和党之集结意在抗击奴隶制的扩张,这本质上就是一项临时且暂时的历史议题,世事潮流引导共和党摧毁了奴隶制,环境则驱使其扩展了中央权威,扩展的方式则是未曾预想到的,很快,共和党完成了其规划,并实现了最初的使命。老的目标达成了,但新的目标似乎并未到来,尽管新的问题出现了,但共和党并未准备好对策。另一方面,民主党在南方重建过程中成功捍卫了州权,并批评了行政权的滥用;民主党此时也同样地拒绝应对内战期间就已然出现的新问题,同时也拒绝应对在战争潮涌期间就已经开始重现的老问题。古老的政党仍然作为组织矗立于世,仍然声称自己是原则的阐释者。然而,它们各自的原则已经不再直接对应于具体的问题,正是这些问题一度面对并分裂了这个民族。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这个时代要么召唤新政党的演化,要么就要召唤老政党的变革,其方式便是采纳符合时代之需的信条和观点。开始于1876年的这个时期还没有见证到相应的变革,因此当我们考察当日现存的政党状态时,就会发现,无论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都不存在真实性,并且也都缺乏活力,尽管它们各自的组织依然是强有力的。

此种境况可以从英格兰政党的进程中得到彰显,在英格兰,政党政府已经存在了更长的时间,其形式也较之欧洲的其他国家更为发达。英格兰政党的本质一直存在两套观点和倾向,将民族划分为两个派别,说白了,就是分为运动党和静止党、自由党和秩序党,尽管这些一般性的术语并不是特别可靠。每个派别都信奉自身的观点,并接受其特有倾向、回忆以及精神团体的影响,以此而通过自身特有的方式来处理每一个可能出现的新问题。特定的教义会发生改变:一度为辉格党独有的教义而今很可能会得到托利党的分享;辉格党七十年前曾拒绝的教义如今则可能成为自由党正统纲领的一部分。

但是在过去的三个世纪,两种倾向总体上一直都保持恒定并且也总是要对不同的新问题发挥效用,每个政党都不仅在其著名领袖和狂热成员身上寄托着具体而辉煌的生活,也在其原则当中寄托着理智和道德生活。这些原则对于其信奉者是有意义的,以至于一旦出现一个新问题,通常都有可能预见到各个政党甚至各个政党的普通成员,会如何考虑这些问题以及希望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因此,即便政党的领导人物才能不佳,政党的目标也晦暗不明,一个英格兰政党也总是能够感觉到自我的尊严和意气,仿佛他们有着伟大的目标需要去战斗,历史和传统赋予了政党以责任感,驱使他们为自身的原则而斗争。正是由于从不缺乏问题,从而将政党的特有原则带入运动当中,驱使其中一个政党保持秩序和现存制度的事业,而另一个政党则捍卫自由和所谓的进步,由此,英格兰两大政党一直没有发展为纯粹的派系。他们对职位的竞争也得以从自私自利中获得拯救,因为人们感到职位本身乃是一种手段,可以赋予他们的教义以实际效果。

不过,设若在英国,所有那些将托利党和自由党区分开来的问题突然之间都获得了解决,并被终结了,英国则很可能陷入困境当中。英格兰自由政府之运动长久以来都寄托于大臣们的行动和反动以及他们之间的对立,而人们也觉得两大政党将会继续存在下去。但是今天,就这两个名称的古老意义而言,两大政党则并非真正的托利党和辉格党了;他们很可能会是单纯的执政党和在野党。双方的斗争也许会继续下去,但很可能不再是以原则的名义,而只是为了争夺权位。这个国家的政府,连同它的荣誉、权力以及附着其上的薪水依然会作为战利品存在下去。不同之处在于,各个派系不再拥有宽广的原则,因为毫无疑问,原则总是会像以往那样得到各种各样的激发,人们只是尽可能明显地摆出姿态,仿佛是在坚持将原则运用到国家的实际需要之上。由此,那些秉性沉静或者赋有挑剔性格的人将不会参与政党斗争;那些确实参与其中的人,也不再会从如下感觉当中获得激发,不会误以为他们是在为某种理想而斗争。如果不存在显然的领袖人物,对于政党的依附将蜕变为对敌对者的单纯仇恨,要么就蜕变为纯粹的职位和薪水的争夺战。尽管古老的问题并未真的消散,但是如果双方政党已然抛弃了他们在一度分裂他们的问题上所坚持的立场,而每个政党都宣示一些原则,这些原则即便在官方陈述中有所不同,但在实践的运用中已经无法区分了。

不过,问题当然还存在另一面:一个政党却并不总是因此而死亡。也许在政党的道德生活灭绝很久之后,政党依然能够集结在一起。圭尔夫派和吉伯林派在皇帝不再威胁教皇之后,或者说,在教皇对伦巴第的城市已然表现出友善之后,仍然用了两个世纪的时间在意大利斗争着。各个政党继续斗争的原因在于它们的成员已经形成了共同行动的习惯、团契和精神,并且也因此而将仇恨和偏见集结起来,同样也是因为政党的领导人物可以运用这样的习惯和偏见,从中寻找自己的优势。美国政党如今继续存在,这是因为它们曾经存在过。磨盘已经建造出来,此一机械继续运转,即便已经没有东西可以磨了。但是,这并不能全然说是人类的缺陷;因为政府系统要求并且也意味着政党,就如同英格兰政党所表明的那样。人们建造这些系统就是要让它运作,并且这些系统一直以来就在运作着,其方式便是通过多数原则;多数必须是团结的,凝结成一个统一的和有组织的实体:这样一个实体就是政党。

对于能够严格且冰冷运行的大众民主制度来说,美国的政党政治之成熟,从杰克逊时代起,就已经远远胜过张伯伦在英格兰强力推行政党机器体制的时代。自镀金时代开始,美利坚的激进派政治从来都无法避免失去温和派支持的困境,此种情况下之下,他们笼络的乌合之众来得快,去得也快,在获得实质成就之前便烟消云散了。尽管暴力威胁仍然随处可见,有时候甚至到了血腥的地步,但大骚乱或者大失序的情况则是相当罕见。此类运动本身在美国也从来是合法的政治运动。其目标和诉求多少显得粗野且原始,具体运作也夹杂了煽动性的元素。但终究是真真切切的恶端催生了这些运动;而且,这些运动本身尽管无知,却也是致力于公众福祉的。运动领袖并非致力于肮脏的个人目的,除了声名在外,他们并没有从这些运动当中获取任何东西。他们的政治动员,本质上跟进步主义时代西部各州常见的政治运动是一样的,比如农业协会运动、农业同盟运动以及平民主义等等,这些运动都是在致力于以政治之道来救治恶端,无论那恶端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这些恶端主要是经济上的,而非政治上的,立法举措只能应对其中的一部分。

岁月当然会催生更多的此类运动;这是无可避免的,人们所能期望的就是将这些运动维持在宪法界限之内,避免对信贷体系造成破坏,避免对各州的经济繁荣造成折损。身陷艰难时世,眼见着少数人大肆积聚财富,绝大多数人则沦落贫困境地,人们当然会不加分辨地展开运动潮流,对真实的或者想象的恶端发起攻击,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有些恶端是州政或者市政之恶劣的管理体制造成的,有些恶端植根于法律对公司的纵容,但是也有一些恶端则是肇源于人性和人事;若要指望处身艰难境遇的人们在掌控了部分地方性权能之后,对诸般恶端发起攻击之时,还要对这三类恶端加以仔细甄别,这样的要求未免太高了。西部之地,极少受制于古老传统,南方之地则是过度地受制于古老传统,因此,二者基本上不存在对受教育群体的顺服,他们的政治心性远远超前于经济智慧,因此也就毫不奇怪,这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常常都是以风雨压城之势展开,但推究其切实成就,却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这样的情形跟德意志政党形成了再鲜明不过的对比,关于这个问题,无需深入马克斯·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给予政党的超长篇幅,仅凭通常史实就不难体认。德意志的社会党在政治上并非奠基于历史现实,而只是基于一种经济学派抽象理念基础上的某种操演。抽象理论不可能瓦解历史和现实的力量,这是政治世界再确定不过的事实。就以英格兰为例,在包括19世纪政党经典发育阶段在内的将近三百年的时间里,一直存在着无数传播抽象新玩意的“党派”,比如一神论、无神论、福音派、实证主义、宪章主义等等,但它们从来没有能够与名为圣公会的历史和现实力量产生过有效合作。包括社会主义在内的诸般激进理念,在德意志更是如此。它是抽象的,是通过两位学者而存在的,马克思和拉塞尔。恰是这一事实,即二者从根源上都是犹太出身,都不曾参与德意志历史力量的真实生活,这就足以表明社会党诞生于抽象理念。它能够引起,而且也确实引起了诸多纷扰和讨论,但无论主观还是客观,对于德意志它既不能损也不能益。

俾斯麦,忠诚地延续着容克或者乡村地主阶层的传统,他属于其中一员;俾斯麦缔造了德意志的统一,而拉塞尔失败了。事实上,1848年集结在法兰克福教堂的那批德意志人,是第一批领教极端理想主义与极端现实主义之残酷共生机制的一批人。无论如何,一个国家并非一粒矿物,人们可以用它来完成他选择的任何试验。一个国家是某种有机物,拒斥任何理念的方式,因为任何此类方式,都无力争夺并经营权力。因此,他们沉浸于德意志会被其社会党严重削弱或者瘫痪的某种幻想,生活在傻瓜的乐园。难道倍倍儿、德意志社会党工人的领袖,不是一再地宣称:他的政党不相信裁军,不相信通过海牙国际法庭来解决所有的国际争端吗?还有,他和他的政党会毫不犹豫地拿起武器捍卫德意志或为了任何涉及父邦之荣耀与伟大的事业吗?倍倍儿已经招致了赫弗、法兰西社会党反军国主义领袖的严厉斥责,他对此居然丝毫不在意,问题是:除此之外,他又能怎样呢?德意志当然有政党,哪怕是一个和平党。然而,这些政党与德意志的真实权力相比,就像是纯粹的影子;在德意志,理念的政党最终莫不是顺理成章地或者说是必然地沦为权力的仆从。

正如一位杰出观察者所论:

“设若一位德国的哲学家,已然掌握了所有关于英格兰宪政的论文,详细阅读了近些年所有的法条,甚至也跟进了有关议会辩论的报刊,但他对英格兰政府和政治的了解恐怕还远远比不上花费个把月时间同实际的政治人物交谈、实地考察一场议会危机或者一次普选期间的日常情感变化所得。美国政治亦是如此,政党政府的实际运作不仅充满着韵味和教益,而且也远远超出了一个联邦宪法的研究者所能够期望或者预见的,以至于一个人就美国所写的一切都很可能与其实际情形南辕北辙。……在美国,巨大的驱动力量非政党莫属。政府发挥的作用不如欧洲,但政党则相反;较之欧洲,美国各政党的原则更少,对这些原则的兴趣更弱,因此政党的组织也相反地更为完善。自然的成分越少,艺术的成分也就越多;自发性的成分越少,机器的成分也就越多。……尽管早期的殖民者在跨越大洋时不免要携带一些英格兰政治生活的习惯一同上路,而另外的一些习惯则也可能是在随后的历史中从古老的欧洲国家那里习得的,但是美国的政党则纯然是本土的产物,由这个民族的环境塑造而成。英国的读者,假如像英国人习惯的那样,倾向于将美国政党等同于自己国家的辉格党和托利党,甚或试图在英美两国的政党之间寻求普遍的相似性,那么我奉劝他们最好是放弃这个企图,因为这会使他们在绝望中走向迷途。我们到处都可以发现可类比的地方,而非相似的地方,但是,一旦我们试图跟进这些可类比之处,可比性本身立刻就消散了,英国和美国政治以之为轴心而旋转的那些问题竟然是如此不同。……美国的政党历史开端于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在关于宪法草案的斗争和讨论中,呈现出两种相反的倾向,这两种倾向随后便以更大的规模出现在各州制宪会议的舞台上,在这个舞台上,新的手段得到运用并得到采纳。一种是离心的倾向,另一种是向心的倾向,前者意在保持个体公民的自由以及各州在立法、行政和司法方面的独立,确切地说,也就是保持各州在除开外交和国防事务之外的所有事务上的独立;后者则意在使各州服从联邦并赋予联邦中央政府以巨大权力。……两种倾向找到了施展手脚的舞台,不仅在外交政策和当前的立法事务方面,也在宪法的建构和运用方面。就如同所有的文献一样,尤其是那些经由一系列相反观点之间的妥协而塑造的文献,宪法本身一直以来就包容了众多的不同解释,两个党派都将其聪明才智用于发现和阐释。汉密尔顿运用其锐利的才智塑造了宪法当中所有那些赋予联邦国会和总统以大范围权力的条款,并寻求建造一套制度体系让这些条款发挥充分效应,杰斐逊及其合作者则诉求个人主义情感,这一情感在人民大众当中是强烈的,同时,他们在不冒险更改宪法条文的情况下,反对就文字进行扩张性的解释,反对所有对联邦权威的赋权行动,而文字的扩展性解释则很有可能为上述赋权行动提供论证。由此,两个党派便分别伴随着各自的信条、领袖人物、冲动、同情以及仇恨而成长起来了,双方之间的仇恨演变得如此剧烈,甚至没有放过高贵的、深受人们爱戴的华盛顿本人,愤怒的共和党人对华盛顿恶语相加,但华盛顿的官方身份则不允许他对此作出回应。”

罗斯福政治生涯作为一个整体,则足以表明,在任何国家,民众显然是不会长期处于休眠状态或者被操控状态的;民众终究会知道自己喜欢的是什么,什么才能真正吸引自己。大多数德国人希望希勒特是什么样子,希特勒大体上就会是那个样子;就如同大多数美国人希望罗斯福是什么样子,罗斯福大体上就会是那个样子。无论民主世界还是专制世界,莫不如此,决定性的角色在于各自的民众。罗斯福也正是因此,才成了20世纪民主世界的最伟大领袖,也成了社会进步事业最伟大的支持者。

四

关于作为罗斯福新政之关键遗产的福利国家,倒是应该追根溯源地予以剖析和评判。福利政治乃源于西欧等级君主制的宪法习惯,最初,这个习惯要求贵族承担军事责任和政权,有产者承担财政责任和财权。济贫税的主要意义不是经济上的穷困,而是穷人不在政治共同体边界内的事实。“不出代议士就不纳税”对应以等级为基础的混合政体,在其他历史背景下是没有意义的。有产者剥夺了贵族的政治责任,却不能回避军事责任的必要性。于是,全民军队早晚会成为立宪政体的逻辑终点。全民军队与有产者-纳税人议会共存,无异于某种生物既有翅膀、又有前腿。这种畸胎学标本自然无法稳定;不是职业军队重新取代全民军队,就是普选制取代有产者选举制。福利消费者与福利供应者同时进入选民团,立刻改变了福利的宪法意义。福利消费过去类似乞丐行为,是政治无产者的耻辱;现在类似退伍军人终生俸禄,是公民-战士的荣誉。福利全民化迅速开启了扩张型财政,将税收推到混合政体视为骇人听闻的水准。在丘吉尔的保守党政府领导下,遗产税冲到97.5%的高度。没错,是保守党。不是工党,不是布尔什维克党。

历史模式大多受制于路径依赖。基本路径一旦形成,经过长时段的预期反馈,就会日益自我强化。后期的修改不大可能推翻前期的构架,就象鲸不能重新变肺为鳃。因此,即使撒切尔和里根的保守主义革命也没有减少政府开支,只是放慢了政府开支增长的速度。现在欧洲的财政危机和经济问题大多可以直接或间接追溯到宪法习惯的改变,他们仅有的选择就是:在大众民主和财政扩张的基本构架下,寻找新的宪制平衡点。鲍德温和麦克唐纳的福利政策只是针对普选制新形势的临时竞选策略,却开启了牺牲帝国利益、支付国内福利的路径依赖;直到联合舰队直取新加坡,依靠威望遗产维持的大英帝国再也无法恢复。丘吉尔的遗产税原本是应对战争的救急措施;战后却无法恢复原状,最终毁灭了英国国运所系的贵族阶级。公共政策的选择一向是诸神才能胜任的可怕任务;在大多数历史关头,当事人的选择都收获了事与愿违的后果。

斯大林主义结束后,东欧各国普遍推行农村津贴和农民退休制。早在柏林墙倒塌以前,东欧社会就已经具备了西欧福利国家的某些特征。欧洲统一意味着东欧国家全面复制西欧福利社会,同时发动针对前苏联代理人的社会性围剿。而中国在毛主义结束后,却退回到小农家庭分散生产的古老模式。结果,列宁主义的头颅通过官僚体系的身躯站立在小农散沙社会的脚上。基层组织主要因为熟悉的官僚体系、皇权崇拜和帝国想象才能维系服从的习惯;基层直接接触异质的头颅,就会引起这个体系的严重排异反应。历史上跟这种体系最接近的政权莫过于托勒密王朝治下的埃及;基层实施埃及传统的吏治国家,上层保存希腊殖民文化的修正版。这个政权的财政收入部分依靠国际贸易,部分依靠国内生活必需品的官营垄断贸易。由于国内消费者的散沙地位,托勒密政权的汲取能力远远超过希腊罗马式城邦国家。

从东西方世界的历史路径就可以看出:财政-福利问题骨子里仍然是宪制结构或政治习惯的问题。“印度”式社会对福利的需求度和接受度很低,具体而言,传统仁政论要求低贡赋、而非高福利,但只有极其缺乏历史感的人才会认为这是某种自由资本主义伦理,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福利政治的两种基础:其一,各等级共治的西欧封建体系,其二,古典的欧洲公民-战士政治共同体。“印度”社会难以难以承认虚君,原因在于:西欧封建君主的权威来自阶级地位,而不是个人的作为;“印度”皇帝的权力来自夺权和施政的能力,任何人都可以当皇帝。“印度”社会难以接受福利,原因在于:福利的供给和接受取决于阶级地位,而不是个人的作为;贡赋的缴纳和享受取决于功勋,任何人都可以打天下坐天下。斟酌福利问题,需要良好的宪制理解力;而“印度”的阶级和政治边界模糊不清,心中只有道德人,没有政治人。“印度”人的政治习惯是平等主义,热爱金榜题名、敌视八旗子弟。非庸酬、非寄生、非慈善的福利政治----作为权利政治产物的福利社会,在当代“印度”仍然是一个非常陌生的概念。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说:没有经过代议制实现普选制,能否将散沙群众改造为具备充分政治德性的公民?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任何财政转移支付最终都将变形为某种贡赋分配体系。

说到底,福利政治植根于民主政治,若要跨过民主政治而获取福利政治,就如同不种树根而意图强取果实一样。在富兰克林·罗斯福和他的“泰迪叔叔”西奥多·罗斯福各自引领了一场世界历史之上上两场最引人侧目的民主运动,西奥多·罗斯福无论是基础的政治处境,还是改革动力,都跟富兰克林·罗斯福极为相似,至于前者是否具备后者那种“真诚且自发的民主情感”,这一点就无从定论了。

具体的历史转承无需在此赘述,韦布对罗斯福体制的概要颇为精准,在此有必要加以引述:“没有人比罗斯福更了解美国政治的日常运作,也没有人能够像罗斯福那样,如此精明地运用自己的政治知识来满足个人荣耀。就职不久,罗斯福就设定了三个彼此关联的目标:令自己成为共和党的头号人物,将行政权力提升为联邦政府的头号权能,令联邦政府成为国家事务当中的独尊力量。向着这些目标迈进的每一步,他都会遭遇来自公司巨头或者金融巨头的抵制,一旦遭遇抵制,罗斯福立刻就会将反对者列为首要敌人。通常就是在这个环节上,罗斯福的权力欲才会同全国性的进步主义运动找到交集。倘若他发觉进步主义者的诉求同他的个人政治诉求能够彼此扶助,他就会加入进步主义事业,并在这个交集允许的范围内,成为进步主义运动的专横主人,当然也是无价盟友,借此,罗斯福令种种进步主义纲领迎合他的个人风格,令这场早期民族运动深深烙印了他的个人特质。”最终,西奥多·罗斯福令声势浩大的改革运动沦落为一种“君子协定”式的谈判机制和利益谋算机制。

瑟沃尔博士在梭伦问题上有公允评说:“必须将他看作是一个仲裁人,相关各方乃将各自的申诉交付他裁决,而且各方也都秉持了明确的想法,那就是:此类诉求应当由梭伦而非那个法权体系来决断,确切地说,就是交付梭伦本人的公共利益观念来裁夺。梭伦也正是这么看待自己的这个职位的,并且,梭伦在履行此一权能之时,也表现出足够的忠诚和审慎。”就改革权能而论,西奥多.罗斯福乃处在跟梭伦同样的位置上,只不过,就权力运用之原则和动机而言,罗斯福更切近古罗马的护民官,而非梭伦式的仲裁官。克里斯提尼策动的民主运动,仅凭自身的力量,当然远不足以将雅典送入民主体制的常规化发育轨道,这还需要世事潮流以及雅典人自身聪明才智的配合,幸运的是,雅典人最终做到了;假如罗斯福具备梭伦式的审慎和德性或者克里斯提尼那样的刚正品质,他是可以凭借一己之力,将美国民主体制送入正常发育轨道的,毕竟,世事潮流已经为他准备好了,但美国民主并没有雅典民主那样的运气。马克斯.韦伯将西奥多.罗斯福引领的以“社会党”为称号的第三党运动,视为个人魅力同官僚制政党制度之间的一场对抗,并将之同格莱斯顿引领的自由党分裂运动相提并论,“在正常时候,这样一部或多或少是首尾一贯发展起来的官僚及其就会左右党的目标,包括候选人提名这样至关重要的问题。然而,在大规模的公众亢奋期,即使纯粹官僚化的政党也会出现超凡魅力领袖,1912年罗斯福竞选即是明证。”

民众当中的保守情感是胜过一切以“立法者”自居的哲学家的,此乃一切良性民主体制之要义。柏拉图曾极为恶毒地抱怨此种保守情感的力量,认为正是此一力量,使得立法者无从施展任何总体性的改革大计。共同体之实践意识历来都是拒斥这种人物的;柏拉图将改革大计的反对者们视为纯然卑鄙、贪婪之人。在哲学心灵看来,所有的共同体都或多或少地沦落腐败境地,这样的人时刻都巴望着专制力量对既有的权利体系实施强力介入,以便令社会情状更切近他们的理想标尺;既有权利体系之真正保障乃在于公民群体当中的此种保守情感,向这些哲学家的高绝心性培植起来的种种观念寻求收成之道,无异于与虎谋皮。实质上,西奥多.罗斯福在政治意识上较之欧洲大陆的自由主义者总是慢了半拍;确切地说,和他之前半个世纪的欧洲大陆自由派一样,罗斯福也是坚定的国家主义者,个人权利和社会群体之权利是要服从国家的至高权威的;不妨将他更切近地比作法国督政府时代的自由主义者,旧制度遗留下来的专制主义遗产已然深入这类人的骨髓,令他们竭力在共和或者民主的政体当中,培育并捍卫专制权能。社会实际上并非分化为专制派和民主派,而是分化为民主派和贵族派;说白了,专制和民主在这类人心目中乃是相辅相成的,甚至就是一回事情;在他们的政治视野中,无论政府形式是什么样的,事实上只有两种社会类型,有组织的和原子化的;因此,他们的政治决断也就非常明确了,那就是有组织的社会类型。进言之,罗斯福乃是既成事实的崇拜者,尽管他总是身穿改革者的袍服,但那只不过是为了攫取个人荣耀而已,就如同古罗马共和末期的元老一样。

起码说来,依托一个人的事业去评判一个人,依据结果去评判一个人的事业,通过设定人物性格的统一性和整体性来回避批判,召请昔日的亡魂来修复已然碎裂的声誉,这一切在进步主义时代都已经成为流行趋势,说白了,那个时代的美国民众就是这么评断西奥多.罗斯福的,而且在一切的公众亢奋期,这也都将成为肆意横行的所谓“道德标尺”。理查德.霍夫斯塔特的评断就是此种“道德标尺”的典型表征:“罗斯福乃是再典型不过的改革派,这派人物的真正动机是深沉且保守的;要不是为了抵御对既有体制的激进威胁,他根本就不会涉足进步主义运动。”实际情况也许恰恰相反:民主体制之发育将绝不允许罗斯福体制重演,一个毫无政治才干而且也缺乏必要政治直感的政治领袖将被彻底剥夺干预经济决策的渠道;一个尽可能广泛且强有力的社会阶层的决绝支持乃是民主体制的惟一有效保证;民主体制的日常运作者们,自身必须是务实且精干的,坚决拒绝任何高深教养者和文人们的恃才傲物、华而不实,正是这些人往往会有意识地或者不由自主地因为盲目追求所有“时代精神”所认为的精致之物,而成为邪恶寡头利益的追随者,他们不可避免地会在任何关键时刻摆出虚伪的王党作派,借此寻求民粹主义的同情;只有这样一种强有力的运作机制才能在民主法令、训令面临突然失效的局面之时,懂得如何面对世事进行权力斗争,在有效铲除反对势力的前提下推进自身和国家利益,真正的民主人必须明白,真正的改革者不应当寻求他人同情,而应当同情他人。

罗纳德·拉多什在批评威尔逊第二任期所实施的“战时集体主义”体制时,无情地贴上了“利维坦”的标签,并且像1830年代的法国自由派回望18世纪革命体制时表现的那样,满怀怨恨地指出:“彻头彻尾的计划经济,由庞大利益集团操控,联邦政府作为工具。”然而,这样的控诉虽有洞见却也扭曲了事情,实质上,满怀恐惧的自由市场论者并未意识到自身也同样是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同时,战时管制机构的设计者和运作者都来自私人部门,代表的是私人部门的力量和见解,简言之,自由市场力量只是简单地融入了这一体制,并成功地分享了战后和平红利的主要份额。20世纪20年代美国所经历的持久繁荣达到了新的高度,人们通常遵从表面事实,认为这是私人在投资和消费方面所展现的主动性造就的,不过,投资和消费急速扩张自有其背后的推动力量,那就是巨大的和平红利在联邦层面进行的转移支付行为。

当大萧条终于在20世纪二十年代末到来的时候,就像此前的历次一样,这次大危机为人们提供了绝佳的机会和角度,可以洞察历经几代人急速发展之后的美国社会-经济结构。在对这场严重危机之起因的解释中,货币主义者的看法和凯恩斯主义者的看法逐渐凸显为两大主流见解,并针锋相对。前者将罪责归为联邦政府本身难以避免的政策失误,确切地说,是美联储在一个错误的时刻选择了错误的政策,货币紧缩政策导致了利率和汇率的急速提升,由此便同样迅速地瓦解了私人投资部门的信心和经济预期;凯恩斯主义者并非将罪恶归为任何人为的或者政府的因素,而是归因于因急速到来的经济繁荣和分配不公而导致的需求下滑。实质上,两派看法各有其道理,个中歧异则应当归结为双方关注的时期不同。货币主义者将眼光紧盯在危机初期,而凯恩斯主义者则普遍倾向于从一个更长的时间段来看待问题。至少就货币主义者来说,他们似乎很少或者很不情愿提及货币紧缩政策同消费需求不足之间是存在直接的联动机制和相互加强机制的。正如艾亨·格林公允评论的那样:“恰在这个关口上,美国将衰退转变为货币紧缩。……接下来,华尔街的破产迫使消费者推迟了昂贵商品的消费……1930年的下半年,货币政策不得不再一次转向紧缩,这加速了消费的萎缩。”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是,英国在1920年代恢复黄金比价的行为是以牺牲国内工业资本的需求为代价的,伦敦方面所代表的国际资本视野在此时的英国并没有丧失对帝国经济的主宰地位,此种格局之下,英国必须提高贴现率并执行货币紧缩政策以维持黄金存量;此种帝国导向的政策之所以能够获得政治上的可行性,乃是因为在英国不存在像美国那样的以全民选票为基础的直接民主政治议程,在国际资本视野一统天下的格局中,国内的资本诉求无法依据民主议程达成的某种转移支付模式,来寻求政治补偿。英国也正是因此比任何国家都更早地跌入大萧条的峡谷当中。相形之下,美国的宪法框架以及作为其基础的社会-经济结构从根本上就不允许构思并执行类似英国那样的帝国导向政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罗斯福决心“有所作为”。

罗斯福当选总统之际,美国资本主义面临进步主义时代以来最严重的挑战,胡佛政府在应对问题时,屡屡处身举无定棋、措手不及的被动境地,这一切实际上是美国多元社会-经济结构和错综复杂的利益团体所造成的。塔夫脱在评价布莱恩-老罗斯福的国家主义方案时指出,这一方案只能通过“革命或者更改宪法”才能够得以施行。富兰克林·罗斯福正处在这样一个历史关口。“看来情况是不妙的。各种各样的激进派都兴高采烈,期待资本主义的最后瘫痪,要同过去的一切彻底决裂,并建立新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共和党至少能够夸口它在解决全国政治问题方面拥有悠久历史,并且集中了全国最有学问的人。民主党方面则仍然保留着一点当年脱离联邦的味道,同时具有布莱恩那种更为强烈的向往农村的热情。这个党没有意识形态核心。每四年召开一次的全国总统候选人提名大会,暂时性地集合了各种不同观点的分子,包括杰斐逊的州权派、自有知识分子和谋士、城市的威尔逊理想主义者、中西部的纸币派、保守的劳工领袖,还有一些华尔街的银行家们。这个党的结构适合教条式的高谈阔论。”

罗斯福重新唤醒了进步主义时代的社会立法举措,并重新起用了在威尔逊时期沉淀下来的一代智识精英,为他的新政改革提供关键性的服务。大规模的工业、农业复兴法案以及综合性的社会福利法案不断出台,对很多表面的观察者来说,这当然意味着经济决策的舞台已经从个人和私人部门以及地方和州的层面转移到了联邦层面。此时,美国社会结构中保守派的力量主要集中在作为反对党的共和党阵营。然而,当罗斯福越过对单纯“经济保皇主义者”的攻击,转进到联邦法院的改革这一问题上时,民主党党内的保守力量也迅速崛起,美国宪法史上由此诞生了一个关键时刻,问题所涉及者不单纯是最高法院法官的人选问题,保守派和改组派斗争的实质涉及到宪法自身的命运,就如同布莱恩在19世纪末常常自问的那样:这个国家究竟是由人民统治,还是由宪法统治?直到1933年的时候,罗斯福一贯出色的政治直觉也依然没有意识到,民主党内的保守派为何迅速崛起并凝结成一股无法忽视的反对力量,这股力量同共和党内的保守派完全有结盟的可能,而且事实上,它已经借助国会渠道成为一种恒在的宪法力量。罗斯福的不解是有道理的,截止到1933年实情正如小奥蒂斯.格雷厄姆所论:“历史学家保罗.康金写道:‘与新政为敌的人是错误的。他们本应当是新政的朋友。’政府并没有接受社会主义。除了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外,政府并没有同私人企业竞争。私人财产依旧完整无损,而且确实是受到了扶持的。白宫甚至没有要求调整税收,以免加重财富或利润的负担。住宅和农场的所有权都通过广泛的贷款计划而得到加强,银行和保险公司则通过复兴金融公司得到了资金。在为农业制定计划方面,政府允许生产者自己通过地区委员会和适应大农场主的农业部、扩大服务部和农场管理局联盟作出重大决定。全国复兴署的条文,主要是由企业家和他们的律师,或者是由那些从商业界征调来的公务员起草和实施的。政府只是在口头上保证劳工有集体谈判的权利,但是在把这些话语付诸实施方面并没有表现出什么热忱。”

1934年到来的时候,新政举措并未在兑现承诺的道路上取得可见的成绩。罗斯福不得不在前进和后退之间作出抉择,普遍施惠于各个阶层和利益集团但又不至于进行财富和财政再分配的“综合纲领”看来已经走进了死胡同。1935年的时候,新政开启了明确的下层转向,罗斯福在为新政注入新生命力的同时,也复活了杰斐逊-杰克逊-布莱恩的传统宪法智慧,而不像保守派所攻击的那样,仿佛罗斯福真的准备跨越卢比孔河,成为一个超党派、超宪法的民主领袖。新政在新方向上采取的措施,就其纯粹经济效果而论,都是模棱两可的,最根本的一点在于,若仍然保持财政预算的平衡,就只能对工商业集团的利润作出本质性的让步。不过,包括瓦格纳法案在内的一系列法案,却产生了重大的政治影响力和政治效果,正是这些东西让罗斯福当仁不让地成为全国性的改革派领袖,尽管共和党保守派对罗斯福的“野心”进行大肆的揭露和攻击,但罗斯福依然是美国宪法框架内的总统,至少就客观情况而论,1935年之后一系列经济举措的政治意义在于民主党完成了从布莱恩时代狭隘的乡村票仓基础到更为广泛的城市移民票仓基础的转变,考虑到民主党在1933年之前一直都没能真正挣脱内战的影响,无法成为一个真正全国性的政党,则可以说,布莱恩未能达成的东西,在罗斯福手中完成了。

共和党保守派的攻击显然指错了方向,罗斯福并非超宪法的总统,相反,他维护并深化了宪法,使宪法较之美国历史上任何时代都更深地扎入美国社会的土壤当中。美国的大众民主政治版图也由此得以最终落实;正如詹姆斯.布赖斯所论,“州立法机构作为一个政治舞台,实在是过于狭窄,容不下富裕进取心的才干之士,一个有着高等智识的人想必也不会对州立法机构产生兴趣,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不过,倘若州立法机构能够成为进驻联邦政治之宏大舞台的台阶,倘若在州立法机构的杰出表现能够为这类人打开全国性的声望和权力之门,杰出之人当然是会寻求机会,在州立法机构有所表现,有所闪光的。如今的英格兰乃在市政选举和地方选举中普遍推行政党路线,一些人正是据此来捍卫此种选战机制的。据此说法,在这样的机制之下,才干之士是很愿意进入市政委员会的,其他的机制恐怕就不足以催生这样的吸引力,毕竟,在此等机制之下,积极参与地方选战,就等于是服务大党,因此也就有权利得到大党的回报;其实际效果就是令自己终有一天能够以够格的议会候选人身份出现在本党选民面前。当然,若是抛开政党路线,市政委员会或者地方委员会也许能够提升质量,不过,政党路线之下的选举机制也能够催生一批其视野完全超越了市政委员会的雄心之人,权衡之下,应该说是利大于弊的,因此,完全有理由让市政选举或者地方选举仅仅成为这些人的晋身台阶。此番情境乃更契合美利坚的政治机制,毕竟,英格兰的市政委员会基本上不会触碰全国性大党关切的那些问题。说白了,在英格兰,政治人物都是作为托利党党员或者自由党党员进驻市政委员会或者地方委员会的,市政和地方事务则根本牵扯不到托利主义或者自由主义。”如果说亚伯拉罕.林肯是联邦民主政治的规划者,那就可以大体上将罗斯福论定为此一规划的最终执行者;当第二次世界大战进一步提升了黑人士兵的选举权意识之时,罗斯福便可以随同《大西洋宪章》一起功成身退了。

实际上,即便罗斯福真的有足够的政治野心,突破美利坚宪法框架,对政治实施凯撒主义的改造,也仍然有一道防范机制是他无法突破的,而且,这样一道防范机制足以令他一切潜在的反宪法野心最终都只能反过来强化宪法;这就是美利坚的政党体制;美利坚政党之分野并非植根于观念和原则上的分歧和敌对,而是植根于政纲上的切实分歧,这样的分歧虽然数量众多,但都以务实和实证为底蕴,并藉由联邦和各州人民之票仓同美利坚民主政治建立起直接的联结和交互机制。说白了,在美利坚民主体制之下,总统之为总统,首先就是因为总统乃是以政党候选人的身份而非观念领袖或者宗派领袖之身份才得以登临总统大位的;更确切地说,总统权能之真正支撑乃在于选票而非宗派信条;此一政治原则之渊源更是极为深远,“宪法初立并且乔治.华盛顿在新宪法之下当选首位总统之时,人们的初衷是要令总统成为超拔于党派之上的人物,宪法规定由选举人票来定夺总统人选,也是有这方面的诉求的。华盛顿本人就没有党派归属,而且那个时候,尽管党争苗头已经显现,但政党尚没有到真正诞生之时。因此,华盛顿也就没有任何理由不从各个派系当中甄选自己的阁僚。此时的总统乃对国民负责,而不是对国会中的度多数负责,因此,也就无需从国会多数派所属的阵营当中敲定人选。是总统本人而非他的内阁,要为联邦政府的政令负责,因此,总统要考量的就不会是阁僚的看法或者阁僚的亲朋好友,而是阁僚的能力和品性。华盛顿选择托马斯.杰斐逊作为自己的国务卿,当时的杰斐逊已经作为《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而名满天下了,华盛顿还选择了另一个弗吉尼亚人埃德蒙.兰道夫作为自己的总检察长,此二人都秉持极端的民主倾向,都志在将联邦政府的权能限制在很小的范围之内。至于财政部长,华盛顿则选择了来自纽约州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来自马萨诸塞的亨利.诺克斯乃成为华盛顿的战争部长。此时,联邦党即将成形,汉密尔顿毫无疑问是这个党派当中干才超群之人,联邦党乃奉行强力政府准则,志在令各州服从中央权威。汉密尔顿很快便成为该党的领袖。诺克斯也秉持同样的思维。杰斐逊和汉密尔顿之间即刻便爆发了分歧,最终演进成公开对立,但是华盛顿仍然将二人一起留在自己的内阁当中,直到杰斐逊于1794年选择退隐,汉密尔顿则在随后一年也归于退隐。美利坚的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乃保留了前任的内阁,并且也认同这些阁僚的观点,因为这些阁僚跟他本人都归属此时已经成形的联邦党。不过,在离任之前,约翰.亚当斯同自己的大部分阁僚都发生了分歧和争吵,并在没有知会这些阁僚且违背这些阁僚之意愿的情况下,采取了重大举措。杰斐逊是合众国的第三任总统,此人乃是彻头彻尾的党魁,也就很自然地要从自己的政治阵营当中选取阁僚。所有的历任总统便都由各自所属的政党推上大位,因此,这些总统也就必须组建党派内阁,尽管党派色彩并不一定要特别浓重。他们所属的政党对此是有期望和期待的;他们自身也都更加倾向于建立跟自己同样思维的内阁。”

1936年的大选中,罗斯福提出了集中的选举口号,在“联邦预算”和“人民预算”之间作出了划分,也许他是从劳合·乔治的“人民预算”观念中得到了灵感,他阐述说:“在那些黑暗的日子里,千百万被剥夺了体面的美国生活方式的贫困美国人生活在我们和预算平衡案的夹缝当中,如果在1933、1934和1935年采纳预算平衡方案,那就无异于对这千百万美国人犯罪。在那样的岁月里,要平衡预算,就只能以可耻的冷漠感去无视人民的痛苦。”罗斯福由此开启了宪法航船的下行路线,在当年的炉边谈话中,他提出新的政党方案,认为民主党应当越过两党划分格局,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进步党。正像胡佛预言的那样,罗斯福此举确实对宪法的分权和平衡框架构成了致命的威胁。后世的历史学家和当时的保守派从中看到了罗斯福的“野心”;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应当考虑到罗斯福是在新政经济举措的失败命运看来已经难以更改的背景下,接受民主党竞选提名的;确切地说,此时的罗斯福已经从新政的经济轨道抽身,转而开始关注民主党的宪法命运了。从纯粹策略角度来看,罗斯福此举只有一种可能的暗示,那就是为接下来的法院改组计划进行政治铺垫。

1937年,当民主党保守派联合共和党人,在国会挫败了罗斯福的最高法院改组计划之时,新政不但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也陷入了停顿。此时的民主党保守派实际上是由南方的保守势力构成的,这一方面解释了布莱恩在上一代人中所遭遇的挫败,同时也证明了民主党改革派以及作为一个整体的民主党在大众民主的宪法轨道上取得了非凡的进展。罗斯福对此有出色的预见,他在一次谈话中说道:“我们要在华盛顿呆八年,到那时,不一定还有一个民主党,但将有一个进步的党。”严格地说,1936年之后,罗斯福本人对于新政的经济热情就已经大为削弱,因为党内“总统派”和“国会派”正是在这一年发生了完全的分裂,新政的立法能量实际上已经所剩无几,1936年到1938年的罗斯福实质上更倾向于进行全国性的巡讲,发挥其言辞的力量,而非像一个务实的立法者那样,安静地呆在白宫同国会进行立法上的周旋。1938年的选举正式奠定了保守主义的“国会派”在新政立法事务上的否决权,这一权力似乎是无法撼动的。1938年之后,罗斯福的宪法角色也随之发生的转变,以前他可说是“经济保皇派”的打击者,如同凯撒打击罗马元老院中的共和派元老那样;此后,他顶多也只能说是显得像是一名有着自我意识的欧洲封建王朝君主,如同路易十四那样,尽可能地抑制并安抚朝中贵族。

1939年,作为罗斯福的财政部长,摩根索在众议院筹款委员会对历时八年的新政作出评估:“我们一直在努力增加支出。如今的支出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但没有起到作用。我所在意的是:如果我错了,希望能有人接替我的职务。我希望美国繁荣,人们都能找到工作,都能吃饱饭。但我们没有兑现承诺。今天的失业率和八年前相比,并未降低,还增添了巨额的债务。”显然,这段谈话充斥了宿命论的味道,历时八年的时间,摩根索亲眼见证了新政联盟的经济阵线是何等的脆弱和不稳定。此种局面之下,最恰当的评价也许应当是:胡佛的税收和支出策略同新政相反,不过共和党的策略不但没有让美国从危机中解脱出来,反而加重了危机,联邦政府实际上在胡佛时期就已经背负上了巨大的债务。在寻求第一个任期之时,罗斯福就对危机的原因作出了较之共和党更为切中要害的评论:“在1929年之前的那个十年,我们嘴上说着要修复战争造成的损害,但迎来的却是大大超出自然和常规的增长极限。不能忘记的是,在那个十年间,消费价格一直都没有降低过,可观的统计数字证明了这以点。这些数据同时也证明了企业利润的大幅度增长。只有极少数利润被用于降低价格。”摩根索显然对罗斯福的平民政治诉求感到恐惧,巨大的债务也让他难以负重,于是他建议罗斯福减税,并指出减税并不是要回到梅隆时代,而是为了刺激投资。罗斯福明确告诉摩根索,经济复苏并非减税这一简单的经济学原理所能覆盖,在1939年的美国经济格局以及世界战争局势中,减税的经济效果殊难预料,即便有,也很微弱;但政治代价将会非常昂贵而且明确,“政策转变”将会刺激保守派的政治崛起,让自由改革派在1940年时候成为“政治傀儡”,即便1940年能够选出一个出身改革派的总统,这个总统也只能成为法西斯体制的工具。

普遍的见解认为,是战争挽救了新政。实际上,这样的论断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在战前,新政就已经由于奉献于自由主义改革的“总统派”和保守主义的“国会派”之间的斗争和分裂而停止了,当战争到来的时候,新政的政治基础从总体上说已经不存在了。战争只不过为两派之间的斗争提供了新的口实和舞台,此时的政治斗争不免给人以秋后算账之感。新政改革派势力要求将战争解释为两种社会制度之间的“意识形态之战”,但此种解释将会不可避免地疏远国内的工商业领袖,保守派则遵循西奥多·罗斯福的现实主义实力原则,将战争解释为大国在经贸领域展开的纯粹实力对抗。罗斯福在《大西洋宪章》中对“经济权利”进行了自由派所欢迎和期盼的扩张性解释,并在国内推出了可说是他毕生最为激进的“经济权利法案”,将权利原则的经济能量进一步向着社会-经济竞争中的失败者群体释放。此举激起了“国会派”的反击,他们掌控的国会迫使摩根索采纳了递减税制,此时的罗斯福只能选择在实际上放弃自由主义改革势力全国性领袖的超党派诉求,并退回到宪法框架之内,在几乎所有重大问题上向“国会派”屈膝。正如格雷厄姆所论:“这个在战争和改革之间保持着平衡的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党呢?总统职位操纵在自由派的手中,而民主党的选民则主要来自那些受到左倾公共政策好处的社会团体。塞缪尔.卢贝尔在选举刚结束后就走访了匹兹堡、底特律和其他城市的基层选区,他发现,民主党人集中地住在低房租区内,而住在共和党地区的则是那些付四十五到六十美元房租的人。然而,国会派以及大多数州和地方组织都控制在保守派手中。当时,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就是由布朗克斯区的党魁爱德华.弗林领导的。自由派提出了他们的总统候选人,但是竞选活动多半是由公认的政客进行的,这些人包括弗林、参议员约翰.班克黑德、参议员斯科特.卢卡斯和议长萨姆.雷伯恩等,他们都是不同情新政的‘白宫那一伙’的。历史学家伯纳德.多诺霍写道:‘民主党的控制权,仍然牢牢掌握在一些职业党员手中。’”

美国人对战争的阐释可谓模棱两可,这直接影响到战后审判以及美国对战后世界的介入方式,并从更为深刻的层面上决定了美国不会在战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以原则和系统的方式给予长期承诺。布雷顿森林体系实际上正是美国对于世界秩序的不均衡、非系统思维的产物,英国一度担心美国会利用这一体系在战后向全世界“输出萧条”,情况恰恰相反,当美国依据凯恩斯的“国民经济”构思以及“和平之经济后果”所给出的教训而提供了马歇尔计划,以帮助欧洲实施经济复兴之后,很快便在越南战争所带来的财政压力之下回避了对国际秩序的长期承诺,选择了对布雷顿体系实施透支和盘剥,最终,美国向世界输出的不是萧条,而是膨胀。

假如富兰克林.罗斯福真的像共和党保守派一度认为的那样,有“野心”对美国宪法实施颠覆或者全盘修订,那么他要采取的办法将不会像希特勒在德国那样简单;美国宪法所提供的惟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对美国政党格局实施重组,而不是仅仅关心民主党自身的命运,确切地说,就是要求将已有的政治秩序依据自由派和保守派的对抗格局予以重组,以“直接诉求人民”的方式,将自由派势力组建为一个政党,将保守派势力组建为一个党;若如此,则政党领袖也将同时成为宗教领袖,党派分野之处将会出现一条令凯撒主义者众望所归的卢比孔河。实际上,新政和战争时期,共和党内部的自由派势力也对共和党的那种孤立主义国际眼光和保守主义国内诉求大为不满,正如同詹姆斯·布赖斯在剖析美国政党体制时的特性时指出的那样,党内的仇恨往往会超越两党之间的竞争;作为一种纯粹的设想,民主党“总统派”同共和党“总统派”之间并非没有理论上的可能;罗斯福听说过此类提议,并且多罗斯蔓说过:“我百分之百地同意威尔基的意见,现在,等选举一结束,就该是适当的时候了。我们应当有两个真正的党,一个是自由党,另一个是保守派。现在的情形是,每一个党都被持不同意见的人分裂了。……我们能在1948年做到这一点。……威尔基和我一起可以从两党的自由派中组织一个新的、真正自由主义的美国政党。”很难设想1944年的罗斯福在自知生命即将走到尽头的时候,是以怎样的严肃态度给出这段谈话的,但可以肯定的是,罗斯福是他那个时代最了解美国宪法和世界政治的美国人,他的一切政治生涯只不过表明了他在应对危机时,所凭借的正是一百五十年来最为传统的美国宪法智慧,他毕生都未曾跨越宪法,采取超宪法的举措,这一宪法智慧扎根于麦迪逊关于多元利益格局的“大共和国”理论当中,这一理论从根本上是为着对抗欧式殖民帝国观念而生的,它要解决的问题与其说是如何在一个大国避免普遍君主制,倒不如说是如何让一个大共和体制避免普遍帝制不可避免的衰亡命运,这样的命运正是罗马、拜占庭和法兰西帝国未能幸免的。

无论如何,罗斯福正是凭借这样的宪法智慧成功度过了危机和战争年代,并使美国在战后成为无人可以追赶的国家;尽管对于战后美国自身的性质及其在世界秩序中的角色问题,并不存在一致的见解和公众情感,但这样的分歧恰恰正是美国在建国之初就发生过的,并且也一直都存在着的。从这个角度来看,罗斯福在深化美国宪法智慧方面配得上其作为美国最伟大总统之一的地位,正如格雷厄姆总结的那样:“莫顿.格罗津斯曾经写道:‘讲到合众国政府今天在很大程度上仍能保持分权的形式,政党在这方面是起了作用的。’对某些人来说,民主党的纪律是含糊不清的,因为这些人认为,现代技术的连锁转变使得那种分权以及政府由此产生的无能状态成了国家无法承担的昂贵代价。在十年多一点的时间里,当国内和国际问题十分复杂、任何人都不能完全明了或解决它们的时候,这个党使自己跟都市化和工业化生活的严酷现实发生了密切的联系,并提拔有才能的人掌握权力,使平头百姓的济世主张得以发挥作用。它联合了形形色色的公民,为共同努力解决迫切的共同问题提供了政治基础。然而,总的说来,民主党与其说是扩大毋宁说是限制了那些希望改造美国社会的人所作的努力。”

五

罗斯福新政在美国的历史记忆中拥有非同一般的地位,人们可以忘记南北战争,甚至忘记独立战争,但若忘记了新政,美国人将很难建立起对自身切实生活的理解和诉求;同样,新政较之林登.约翰逊的“伟大社会”或者肯尼迪的“新边疆论”更能触动美国人的内心。这其中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新政取得了怎样的经济成就,也不在于新政是否兑现了当初的经济承诺,而在于新政帮助了美国人形成对美国社会真实结构的认知;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之前,美国经济的无限活力正如特纳所阐释的那样,乃是由于不断拓展的“边疆”来保持的;这样的“昭昭天命”同时也妨碍了美国人对社会-经济结构的现实认知。罗斯福新政发生在“边疆封闭”之后,在“昭昭天命”的扩张时代结束之后,美国人第一次意识到经济的无限繁荣和无限增长并非天命之事,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寄居于历史机缘和偶然性当中。因此,美国此时才开始有机会以当年托克维尔的方式,反观自身。正如格申龙克生动刻画的那样:“我们变得更加谨慎了。预言的热情必然地连同天真的信仰一起消失了,这种天真的信仰认为历史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其流变过程是由某种简单而又普遍的历史规律所决定的。在塞涅卡关于我们对于以往的知识具有完全确定性的断言和歌德关于历史是一部永远无法解读之书的断言之间,也就是说,在完全确知和不可知论这两个极端之间,浮现而出的是倔强的历史相对论。……历史进程中的铁一般的必然性遭遇抛弃。J.S.穆勒曾如此惬意地谈起‘对往日境遇的随遇而安’,如今这种服从态度消失了,与之一同消失的是人们一度认为能够沟通过去和未来的桥梁,19世纪的智者们曾经何等自信和安全地在上面穿行。”

罗斯福对人类政治史的最伟大贡献应该在于这样一个情状:他以自己的经历表明,政治效能并非没有可能同仁慈和文明共存;1930年代,左翼和右翼的激进派纷纷策动宣传攻势,双方都认定,对政治权力的征服和维护,是无法见容于人类品性的,那些严肃追逐政治权力的人,必然是要在意识形态或者系统化的专制实践的无情祭坛之上牺牲生命的;此等宣传乃渗透并充斥了当时的艺术和谈话当中,这样的宣传是全然虚假的。罗斯福以自身之范例拱卫了各地的民主制度,也借此拱卫了这样一个观念:人类毕竟还是有可能将个人自由和宽松的社会织体同必要限度的组织和权威调和起来的。

无论如何,曾有那么一个系列的政治家,认为人性与政治是可以共存共荣的,因此,他们选择了宽待人性,至少他们觉得政治是可以接纳人性的,富兰克林·罗斯福无疑是这个系列的真正大师,不幸的是,他很可能也是这个系列的最后一人。罗斯福的政治情感当中,严重缺乏诸如愤怒、派性、傲慢、仇恨之类的暗黑元素,他的全部历史感受,堪称雍容、轻松、惬意,他是在优渥恬静的河谷乡间成长起来的,并在天然地在一个天然精英圈子里面接受的教育,就如同杰克逊时代的库珀一样,这些给了他无可动摇的个人安全感,也让他能够在远超自己国家的那个庞大世界当中,拥有天然的家园感;家族纽带让他顺其自然地成为19世纪的孩子,政治纽带让他同样顺其自然地成了新世界的孩子;塔列朗曾有这样的著名评论:不曾在旧制度生活过的人,是不会知道生活的真正美妙的。确实,19世纪早期的浪漫派年轻人显然是完全不能理解也不会喜欢前革命世界最为文明的群体对于生活的态度,尤其是在法兰西,那里的断裂是最为剧烈的,“旧制度”时期狄德罗这般一度“进步”且前卫的人,同后革命时代浪漫派那粗朴且阴沉的愿景,自然存在无法跨越的鸿沟。

设若迪斯雷利遇到罗斯福并有那么一场交心之论,他会有何感受呢?他自然会备感震惊,罗斯福的视野如此狭窄、浅显,意识领域如此渺小,全是一些脚毛蒜皮、家长里短的琐碎之事,差不多就是伏尔泰式的戏谑操作,碎片化的加工而已,关心的就是微末之事,就是人类经验的细碎材料;很可能,迪斯雷利会瞧不上罗斯福,因为他对他自己这个时代的宏大道德问题和精神问题,如此视而不见,这是非常吓人的,也是非常可怜的;迪斯雷利甚至很可能会认为罗斯福是邪恶的、可鄙的,太过锋利,太过细碎,太过微贱,是怪诞且无原则、无气象的低俗,是在神圣之地的神圣场合发出嘲讽的窃笑。

反过来,罗斯福想必也会对迪斯雷利的此番宏论备感厌烦,他实在看不出有什么有理由去抒发此等伦理雄辩;对于那样的道德亢奋,罗斯福自然是冷眼以对,心怀轻蔑;那马修·阿诺德式的宏伟的、单一的世界愿景(此一愿景在半个世纪之后,强烈激励了左翼年轻人),虽在形态上有所变幻,但终究都是要融入一个齐整的人造整体的,这个整体是靠着强力集中起来的科学、技术和精神资源制造出来的,这对罗斯福这样的人来说,显然是荒瘠且单调的荒漠,太过同质,太过苍白,太过不真实,显然没有认识世间万物的那些微小、隐蔽但却是重要的差异和变化,而生命力就在于这样的芜杂,芜杂蕴涵着个体性并据此成就了真实的人类经验,若是缺失了这样的芜杂,就根本不可能存在文明愿景,也不会有机智、交流,更不会有植根于精致且细密的文化的艺术。

罗斯福充满想象力而且乐观、自信、快乐,是圣公会信徒,有着实证取向的心灵,无所畏惧,深深浸染社会进步观念;他相信人定胜天,只要有足够的能量和精神;他在道德和见解上,像极了维多利亚时代的认,完全不喜欢探究表面之下的东西,在世界各个群体之间,他看到的是巨大的亲和性,藉由这样的亲和性,是可以确立更加自由也更加富庶的新秩序的。相形之下,他的那些共和党对手则深深浸入历史当中,更为严肃,更为紧迫,更为集中,也更为忧虑,对于人群之间的恒久差异,更是有着深沉感受,认为这样的差异会令罗斯福那样的新秩序结构无以达成;他们更倾向于相信制度,相信族群、阶级以及各色人物的特性都是恒久的;因此他们的政治情感更为悲观,更为深沉,也更为犀利。正是因此,罗斯福更愿意相信灵活、权变,相信以无穷变通且出人意料的办法调度人员和资源,将会收获满满;他麾下的官僚体系堪称混乱,他很可能是刻意为之。他对于总统职能的梳理绝对算不上井井有条,他践行的是高度个人化的统治形态。他把制度权威的倡导者都逼疯了,不过,若不用这样的办法,他能否达成目标,则是颇值得怀疑的。

但也正如一位观察者给出的代表性评论:“他太过信任自己的权变能力,太过相信权变之策的魔力,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他确实犯了很多的政治错误,其中一些错误是很难补救回来的。有人指出,他灾难性地错判了斯大林,错判了斯大林的意图以及苏维埃国家的性质;也有人同样公正地指出,他对自由法国运动太过冷淡,对联邦最高法院太过宽怀,此外还在很多别的问题上也都出现了错误。他常常令自己最为坚定的支持者和最为忠诚的协助者备感气愤,因为他并没有告诉他们他在做什么;他的政府是高度个人化的,令讲求条理和规则的官员错愕不堪,也令那些认为政策问题应当咨询他们并通过他们来推行的人们,备感折辱。他的反帝国主义政策时不时地表现出轻快且没有责任担当的态势(比如雅尔塔会议时候)。他把很多问题都看得太过简单了。他高估了自己打造新世界的能力,竟至于认为单凭政治家之间轻松愉悦的个人化的非正式沟通,令自己的巨大调度权能在其中发挥威力,就能够打造一个新世界。所有这些时常会令盟友震怒,不过,一旦盟友思量一下他在国内、在整个世界要面对怎样的心怀叵测之人,那些人乃抱持着怎样的动机,他们便会不免会重拾对他的尊重、情感和忠诚。没有人像他那样树立这么多的公敌,不过,也没有人比他更有资格因一些敌人竟有如此品性和动机而备感骄傲。他完全有理由称自己是人民的朋友,尽管他的敌人一直在指控他是个煽动家,但这样的指控在我看来是没有根据的。他不曾为了权力欲望而牺牲根本的政治原则;他不曾因为要报复某些人或者压制某些人,而挥洒邪恶激情,也不曾因为时机和环境很方便采取报复或者压制行动,而释放那邪恶激情。他时刻注意,自己的政府要引领公众情感,并以之为力量源泉,而非被公众情感拖着走。他令公民的大多数较之以往都更因为自己是美国人而感到骄傲。他提升了他们的地位,无论是在同胞公民自己眼中,还是在世界人民眼中,都是如此。这是一场非同寻常的个体成长和转变历程。之所以会有如此转变,恐怕主要还是因为1920年代之初他经历的那场身体变故,而且他最终也奇迹般地战胜了身体的残疾。不管怎么说,他初涉政坛之时,显然是一个富家子弟,优雅、随和、迷人,并没有特别的天赋,多少有些公子哥的派头,无论在格罗顿还是在哈佛,虽然大家都喜欢他,但谈不上仰慕,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也算是海军部的一个合格的助理部长;简言之,从当时的情形来看,他开启的政治生涯显然会是一个美国贵族子弟通常的政治生涯,会有一些温和的政治野心。他的疾病,再加上他妻子的支持、鼓励以及政治才能——关于罗斯福夫人的伟大品格以及善良心地,历史将会有恰如其分的记录的,这一切一下子改变了他得到公共形象,成了民众心目中强劲且善良的支柱,以一种极为特别的方式成了人民之父。”

六

宗教观念是对一个政治家的终极考问;富兰克林·罗斯福从其出身、教养、圈子、生涯等等的所有方面来说,都只能是被剥除了专制启蒙精神的、快乐的、肤浅的狄德罗式的自然神论者:他不审判,但他拯救;相形之下,唐纳德·特朗普则信奉不审判-不拯救的、至为深沉的清教徒准则,在不久前的那场科布登式的演说中,特朗普集中阐明了这个准则的确切意涵:“在我们眼前,新一代领导人正在超越古老的冲突和过去令人厌倦的分歧,并在打造一个由商业而不是混乱来定义中东的未来;一个输出技术而非恐怖主义的未来;一个不同国家、宗教和信仰的人们共同建设城市而非互相轰炸而消失的未来。……这种巨大的转变不是来自西方干涉主义者……告诉你们如何生活或如何管理自己的事务。不,利雅得和阿布扎比闪闪发光的奇迹不是由所谓的‘国家建设者’、‘新保守主义者’或‘自由非营利组织’创造的,就像那些花了数万亿美元却没能开发喀布尔和巴格达以及其他许多城市的人一样。相反,现代中东的诞生是由该地区人民自己带来的……发展自己的主权国家,追求自己独特的愿景,勾画自己的命运。……最终,所谓的‘国家建设者’摧毁的国家比他们建立的国家多得多。干预主义者干预的是他们自己都不了解的复杂社会。……近年来,太多的美国总统都被这样一种观念所困扰,即我们的工作是审查外国领导人的灵魂,并利用美国的政策对他们的罪伸张正义……我相信坐着审判是上帝的工作,而我的工作是捍卫美国,促进稳定、繁荣与和平的根本利益。”

显然,在富兰克林·罗斯福与唐纳德·特朗普之间大量表面相似性的深层,隐藏着一条深渊一般的鸿沟;然而,《罗斯福三部曲》的作者,作为进步主义的信徒和使徒,既审判又拯救,但是这样的话,是不是太过自负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