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你嫉妒的枪口里,永远没有子弹
“我这么爱国才月薪三千,你当汉奸凭什么年入百万?”
B站有个直播号主名叫户晨风,经常开一些直播在线对撕一些思维致简的网友。因为嫌他说的很多都是常识,而对线的对方水平一般实在是太low,我通常不怎么看。
但最近他有一段直播对线实在是火出圈了——有个自认爱国的网友跑去和他连线,开口就愤愤不平,“我这么爱国才月薪三千,你当汉奸凭什么年入百万?”
这里要说一下,户晨风汉奸的帽子不知是那里来的,但他年入百万可能是真的,因为作为直播号主,他每月都会向自己的“股东”公布自己的月入,据他自己讲,确实已经年入百万了。
这个新闻的评论,按说原本应该质问那位对线网友:“且不论他是不是汉奸,你爱国凭什么就要给你多发钱呢?”“爱国什么时候也要搞起“有偿爱国”了?”
但请原谅,当看到这句话的第一时间,我思想本能的开了个小差,我想起听人讲起的家乡的一件旧事。
我们老家有个村里过去有个地主,特殊年代的时候,村里把他田啊、房啊、小老婆啊都给分了。
但那个地主老财特别狡猾,悄悄埋了一罐子金条,留了下来。后来改革开放了,那个老地主就把这罐子金条挖了出来,分给自己几个儿子,说你们拿去做生意自己闯荡吧。
做生意当然有赚有赔,加上几个儿子个人能力、消费习惯也都不一样,于是之后的命运也就不同。大哥联合三哥盘下了村里的一个什么民办工厂,不仅扭亏为盈,还成了当地知名的企业家,二哥流年不利,金条花完了也没干出什么名堂。
但眼看着自己的另外两个兄弟,尤其是大哥日子越过越红火。这老二就不愿意了。非说老父亲偏心,偷偷另存了金条给他大哥作启动资金。
这位老二找了这个理由先在家里闹、后来说着说着自己都越来越相信了,索性“家丑外扬”,把这件事捅到了村里、乡里甚至县里。他干这个事儿干的特别认真,明明因为家庭成分没读过几年书,却自学成才,学会写举报材料,洋洋洒洒几万字各种给他大哥、父亲上纲上线。什么当年交代历史问题不老实,居然敢私藏金条。改革开放后动用非法资金行贿、侵吞国有资产(乡镇企业其实应该算集体所有制资产吧)……
总之这二哥的材料写的特别详实,如果倒回去几十年,可能这些材料真的就能把他大哥和父亲送去批斗了,甚至枪毙都有可能。
可是不幸,或者说万幸,时代变了。
改革开放后各地都开始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他大哥这样的乡镇企业家都是当地领导的宝贝疙瘩,没人搭理他的这些举报材料了。
于是这个二哥就特别愤怒,先是天天到各级单位去闹,闹了没人搭理,就堵在村口骂。最后闹的十里八乡,都隐隐约约知道他们家这点事儿了。
这个故事后来在我们哪儿远近闻名到流传了各种版本,我讲了我听到的那一个。
好了,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位二哥的心态“
你说这个二哥,他是一个思维停留在旧时代,念念不忘xx斗争,为了保卫自己心中信念不惜“大义灭亲”的人吗?
我觉得,显然不是,因为当初老爹把那罐子金条偷偷挖出来,让兄弟几个分了做生意的时候,他自己也在场了。所以向政府举报这件事,别说政府不搭理,就算是搭理了,这不仅是“大义灭亲”,而且是“大义灭己”——这要不合法,你自己也是共犯啊。
那他为什么这么愚蠢,要做这种自害的事情。又那么聪明,为了写举报材料几乎自学成才呢?
说白了,一切的动力,无非是嫉妒使然。
嫉妒,在基督教的教义中,是七宗罪之一。这就是说教会认为凡人皆有嫉妒之心,而且嫉妒是一种罪,有嫉妒其实并不可怕,只要你学会自我压抑这种“恶魔的诱惑”就可以了。
我觉得这个教条还是蛮有道理的,比如昨天《》一文,我聊了几句金庸先生,顺带着提起了六神磊磊兄,有读者就问我:小西,你对六神磊磊什么看法。
我本来想说:我很敬佩他,他是我偶像。
但做人要诚实,我又深挖了一下自己灵魂深处,最后诚实的告诉这位朋友——在敬佩之外,我更强烈、更本能的情绪,可能是嫉妒他。
是的,我嫉妒六神磊磊,嫉妒他的才华,嫉妒他的文笔,更嫉妒他因为年龄和出道早,比我赶上了更好的机遇。
但我觉得,坦白这种嫉妒没有什么可羞耻的。只要我意识到了这种嫉妒,懂得压抑这种情绪,并发誓绝不会因为这种嫉妒而伤害对方,就可以了——比如说,我这辈子绝对不会因为嫉妒六神磊磊,就揪住他某篇文章的某个观点,对他上纲上线、批斗举报——哪怕我们的观点一定会有地方不同,但我不会这样作。因为我知道,如果这样做,我就是在以“大义名分”为名,宣泄自己的嫉妒之情。
人有恶念并不可怕、甚至不可免,只要承认这是恶念、忏悔、遏制它就好。
这就好比,人类自进入文明时代以后,为什么无论男女,都要把私处遮掩起来呢?
有一种理论就认为,这是因为人四季都会发情,看到对方是俊男美女、性吸引强烈的异性,那玩意儿就无法自我管理。但你有性欲不可怕,如果让对方看见,就属于公开耍流氓了。所以人要遮掩私处,遮掩私处就是为了在不否定这种人性的本能的同时,学会隐藏和压抑它。学会隐藏和压抑原罪,这就是人类文明的初阶。
这里多说一句,我听说,东南亚和非洲有些文化中男女反而是不遮掩私处的,原因不是因为当地天热,而是当地人觉得见到漂亮异性有生理反应非但不是对对方的失礼,反而是肯定和赞许的表示——类似互联网前几年流行的那句“微微一硬,以示尊敬”的感觉。于是当地人就没有产生用服装遮掩私处的习惯。
所以性欲因为文化的区别,可能在一些地方不被认为是一种本能的原罪,但嫉妒无论在哪里都是。因为当你嫉妒某人时,你紧接着就会衍生出伤害或毁灭这个人的本能冲动,所以任何文明都是要求个体压抑嫉妒的。
可是在很多时候,嫉妒却是人类社会最容易滥用和横行的罪恶。
这是因为很多人总会找到这样或那样冠冕堂皇的理由,把自己的嫉妒之心包装在某个大义名分里,堂而皇之的宣泄出来,并试图毁灭他人。
当那个连线者说出:“我这么爱国才月薪三千,你当汉奸凭什么年入百万?”他的本能其实是在嫉妒户晨风赚钱多,但包裹的借口,却是户晨风是汉奸,而他“爱国”。
当那个二哥写了几万字的举报材料,宁可同归于尽也要把自己的亲生父亲和大哥“告进监狱”的时候,他其实也是在嫉妒他的大哥,但包裹的借口,却是他父亲被“打土豪”时不老实。
嫉妒真的无处不在,它像我们每个人衣柜里藏着的一把手枪,丢不走、毁不掉,有的人,比如我自己嫉妒那些文坛前辈,就像把那这手枪锁死在衣柜里,发誓这辈子不拿出来对着他人。但有些人,经不住这个诱惑,暗夜里、或者几乎公开的,他们把这把手枪拿出来,默默的用它瞄准了自己所嫉妒的那些人——比你漂亮的女生、比你帅的男子、比你成功的同行、比你健康幸福的邻居。
所幸,这支人人都有的嫉妒之抢,在文明正常运转的大多数时候,枪里没有子弹。所以那个连线者可以骂户晨风是汉奸,甚至去举报他,却无法真拿他怎么样。那个二哥闹了那么久,却最终无法真的把他大哥怎么样。
可是,在某些时代——哪怕只是极少的时代,那支嫉妒之枪里会被装上某些大义名分的子弹。
英国哲学家培根专门写过一片文章就叫《论嫉妒》。
在那篇文章里,培根把嫉妒分为“私妒”和“公妒”,培根说私妒是每个人难免都有的,对他人默默的嫉妒。但公妒则不同,那是一种被社会允许的、冠冕堂皇的、能够对被嫉妒者造成真实伤害的嫉妒。培根写下这些思考,很可能是因为他自己的人生就折戟沉沙于这样一场“公妒”,嫉妒他在宫廷得势的人借口他在判案时贪污(那个时代的英国法官几乎都贪污)而终结了他的政治生命。
而在我们的叙事中,可以看出,培根所说的私妒,就是那些“没有上子弹”的嫉妒之枪,而公妒,就是子弹已经配发,并上膛的嫉妒之枪。
人类历史上,那些给嫉妒之枪配发各种型号的子弹,让嫉妒者们可以随意伤害他们所嫉妒对象的时代其实史不绝书。每一个读来,都能够突破常人对人性之残忍的想象底线。
比如,欧洲和美国在中世纪末期一直到近代早期,曾经长时间流行过民间自发的“猎巫运动”。我曾经在之前的文章中为您讲述过相关的故事——为什么这些猎巫行为的受害者,总是高度集中于女性、而且往往是一个村镇、一个地方最美丽、最平素令男人仰慕的女性呢?
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这些女性,这些村花、镇花们,平素最遭人嫉妒——女人们嫉妒她们的美貌和男人对她们的垂涎三尺,男人们则对她们可望而不可得,因爱生嫉。但这种嫉妒的情绪,寻常是作为“私妒”引而未发的。可是当古登堡印刷术裹挟着那本《女巫之锤》,来到这个偏僻的村镇,嫉妒之枪的子弹被配发了——
“她是女巫,她潜入我的梦境,诱惑我与她交媾。”男人们叫喊到。
“她是女巫,她偷走了我的鲜血,让自己青春永驻。”女人们附和着。
那些平时人们羞于启齿的嫉妒之情在这一刻因为“猎巫”的大义名分,可以堂而皇之的说出,每一个嫉妒者并不自以为羞愧,反而倍感光荣。
同样的情形,在近代历史上,更经常被别有用心者频繁的利用。
比如1938年11月9日,德国和奥地利几乎所有城市犹太人开设的店铺遭遇了几乎整齐划一而又“自发”的打砸抢烧杀。以至于第二天,不明就里的市民们早上起来,发现大量街道上都铺满了宛如水晶的玻璃碎碴。
于是这一晚,被称为“水晶之夜”。
多年以后,“水晶之夜”里暴徒们的整齐划一,依然引来了不少人为纳粹的反犹主义进行辩护——“你看,犹太人平素一定是在德国做了许多亏心事,引发了民众公愤的。要不然纳粹德国政府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号召力,让民众自发的把全德国犹太人的店铺在一夜之间全砸了?”
但是持此论者,有意或者无疑的忽略讨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嫉妒——无所不在、蔓延四处的嫉妒。
无数个夜晚,当辛苦奔波了一天的行人、邻居们走过那些装饰华丽、琳琅满目的店面时,嫉妒之情其实已经在他们的内心深处、甚至他们自己都无法觉察的悄然蔓延——“这家人真有钱,我却在作这样辛苦的工作,在大萧条里挣扎……他怎么这么有钱,什么时候,我能把这该死的窗户砸了就好了。”
嫉妒本来是人难免拥有的原罪,人有这样的古怪情绪本并不奇怪,但在“水晶之夜”,德国人从广播里突然听说,打砸抢烧他们平素所嫉妒的犹太人邻居非但不是一种罪恶和违法,反而是在履行一种“社会正义”。
那一刻,嫉妒的子弹上膛了,而地狱的大门,也打开了。
“妒忌曾被认为是七宗罪之一,在现代却被冠以新名称“社会正义”,而摇身一变成了最受推崇的品德。”
——托马斯·索维尔
“那些希望掏空我们的腰包并想驾驭我们的人,发现了一条神奇的公式:怂恿我们嫉妒他人、“合法”的伤害他们,这样,我们就会不断地上交我们的金钱和自由。”
——托马斯·索维尔
文章的结尾,我想再谈谈我们老家那个长久被他弟弟嫉妒的大哥企业家——多年之后,我们听说他带着全家和所有资产移民澳大利亚了。
我觉得,这个大哥的心态一定很有意思,他肯定知道,他弟弟写的那些满是嫉妒之情的“举报材料”,在改革开放后的今天是不会给他带来任何麻烦的,社会有基本的法治和对私有产权的保护在。但怎么说呢?我想这个大哥,肯定在日常的每一天里,都隐隐感到一种不舒服——那感觉就像他亲弟弟,总是拿着一把嫉妒之枪,在默默的瞄准他。他知道那支枪里没有子弹,今后大概率也永远不会有子弹。但是,万一呢?未来无限漫长,嫉妒的子弹,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概率被配发上膛,就会让被嫉妒者睡不安寝、食不甘味。
而嫉妒之枪损害的最深的人又会是谁呢?
其实往往不是被嫉妒者,而是那个举枪的人,那个嫉妒大哥、一直举报他的二哥,后半辈子一事无成、把自己活成了乡里的笑话,因为他的全部精力都花在了举着那把嫉妒之枪,并等待一颗子弹之上。
同理,还有那个质问户晨风的“爱国青年”——“我这么爱国凭什么只能月入三千?”——因为你把人生几乎所有的经历都用在了揪户晨风这种“汉奸”、或者给日本大使馆打骚扰电话上。你一直举着那把枪,最终你自己就成了那把枪、那个工具、那个笑话。
还有,说说我自己,其实自从我写号以来,就一直有盯着我追咬的人,我一直没理,多年后前几天又有朋友发一个追咬者的文章给我看。我有两个吃惊——第一,这么多年了,他怎么还追着咬我?第二,想当初他的文章看的人还挺多,逻辑也尚可一观,如今却完全成了一滩狗屎。
我知道,是嫉妒毁了这个人,无论他嘴上说、甚至自己心里自以为的是什么。
嫉妒深深损害的除了嫉妒者本人,或许还有这个社会——如果我们不能保证嫉妒之枪永远无法再发射任何冠冕堂皇的“公妒”子弹、如果我们不能以铁一般的神圣捍卫私权。那么我们就迟早会失去那些最聪明的大脑、最会创造财富的双手、最美丽的容颜、和最锐见的思想——因为当每一次嫉妒的子弹被配发时,他们永远时嫉妒者借酒撒疯时优先毁灭的对象。逃亡或者毁灭,成为了这些人不可避免的二元选择,社会将失去财富、活力、与美。沦为一滩死水。
我们自己,请永远不举起那嫉妒的枪口,如果我们已经被他人暗暗瞄准,那我们就只能祈愿,那些嫉妒的枪口里,永远没有子弹……
全文完
本文5000字,长文不易,喜欢请关注、赞赏、转发三连,多谢。
又及,本文本来还另有两千字多余的话,昨晚气愤之下写好,但经朋友提醒,觉得不适合在主号上发。
一觉醒来,觉得也确实没广而告之的意义,就发在久未启用的小号上吧。
不幸吃了个苍蝇,单纯发发牢骚,我不建议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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