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食堂40万元优质肉被私吞!11人获刑,判返还77斤排骨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阿某等被告人作为该小学食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
▲庭审现场
根据不同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时间不同,依法分别作出九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并判处罚金十万元至十三万元不等,扣押在案赃款402838.5元并将价值1848元的77斤排骨返还被害单位。
此案庭审特别邀请了
全县各乡镇中小学校长等
校园餐事关学生身体健康和成长,是家长关心、社会关注的大事。任何将黑手伸向学生“饭碗”的行为,都是对法律底线的践踏和对社会良知的挑战,必将付出沉重代价。本次庭审不仅彰显了峨边法院打击校园领域贪腐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更以鲜活的案例向全县教育系统管理者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课,也向社会各界清晰传递出“校园净土不容染指”的强烈信号,为筑牢校园廉洁防线注入了有力法治支撑。
来源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