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真理

鲁迅和朱安为什么没有离婚

婚前,不仅鲁迅本人,就连鲁迅的母亲鲁老太太也未曾见过朱安。从两者的价值观来说,鲁迅是具备新思想的留日学生,朱安仅接受过有限的《女儿经》启蒙,几乎不识字,这使她和鲁迅之间难以产生共鸣。周作人和周建人均认为,鲁老太太之所以选择朱安,很可能受到了媒人的蒙蔽。周作人在《知堂回想录》中直言不讳地指出:“新人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这些情形,姑媳不会不晓得,却是成心欺骗,这是很对不起人的。”他进一步感叹道,父母包办婚姻本就容易受媒人欺骗,而这次欺骗鲁老太太的并非寻常媒婆,竟是“本家极要好的妯娌”,实属“意外”。

订婚的时候,鲁迅在日本留学,消息是他从家信中得知的,然后便写信回家要求退婚,但遭到鲁老太太的坚决反对。他继而提出条件,希望朱家能让朱安放足并接受教育,遭到朱家的拒绝。这一次反抗与有限度的妥协均告失败后,鲁迅便借留学日本之机,开始以拖延策略暂缓婚事。然而,朱安本就年长于鲁迅,待到28岁已实在拖延不起。情急之下,鲁老太太心生一计,佯装重病,骗得鲁迅匆匆归国完婚。需要说明的是,鲁迅成婚是1906年,属于清末,当时鲁迅是剪了辫子的,但是绍兴绝大部分人没有剪,甚至鲁迅参加婚礼还要戴个假辫子,由此可以看出当时鲁迅的三观和其他人的格格不入。

鲁迅参加婚礼的时候,情绪低落并且挂了相。新婚之夜,鲁迅没有和朱安圆房,很可能把头埋在被子里哭泣以致于第二天脸都被靛青被子染蓝了。新婚之夜的第二天,鲁迅就搬到了书房去住,也没有参加第二天应该履行的传统礼节——拜祠堂,只是第三天去回了个门。

现在我们可以总结了:这个婚,鲁迅不愿意结,但反抗无效;朱安顺从家里的意见。强迫两人在一起的,是鲁老太太和封建观念。鲁迅不愿意结这门婚的原因是:他难以接受一个旧妇女做自己的妻子。

结了婚之后呢?两人很少互动,因为互动的结果往往导致进一步的疏离

鲁迅有鲁迅的世界,朱安曾经尝试进入,但是因为没有文化,结果适得其反。鲁迅和朱安谈日本的小吃,朱安假装自己吃过来试图制造共同话题,但是被鲁迅识破;大热天鲁迅来客,两人汗流浃背扇子不停,朱安给两人上了热藕粉热上加热整的鲁迅非常尴尬。

朱安也有朱安的世界,鲁迅曾经尝试改变,鲁迅自己说:“在改良家庭方面,我是失败者。常常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稍微改变一点,一遇有什么意外或者不如意的事,她们马上抱怨了。抱怨之后,觉得还是她们老法子好。一下子又恢复原状了。”

两个人对婚姻的态度,也都可以从材料中窥知一二。

鲁迅的态度是同朋友抱怨过的:

这是母亲送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许寿裳·《亡友鲁迅印象记》

朱安的态度,鲁迅也对朋友吐槽过:

一次逢鲁老太太寿诞,请些宾客来家宴。开席之前朱夫人忽然穿戴整齐走出来,向亲友下了一跪,说道:我来周家已许多年,大先生(指鲁迅)不很理我,但我也不会离开周家,我活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后半生我就是侍奉我的婆母(指鲁迅母亲),说完话,叩了头,退回房去。鲁迅说,中国的旧式妇女也很厉害,从此所有的同情,都被她争取了去,大家都批评我不好。”

张铁铮·《知堂晚年轶事一束·鲁迅原配朱安女士》(这一段是作者记录鲁迅好友孙伏园的话)

当代人在看古代事的时候,往往容易犯把当代情况不自觉的套用在古代的情况。古代的家庭结构和当代的两人小家庭不同,所以除了要分析鲁迅和朱安的关系之外,还要分析鲁迅、朱安和另一位家庭成员——鲁老太太的关系。

鲁迅对母亲非常孝顺。朱安受传统观念影响,对婆婆鲁瑞的照顾也很好,鲁瑞能高寿83岁,和朱安的悉心照料密不可分。我猜,因为鲁迅婚姻系鲁老太太包办,导致两人关系不好,对朱安有愧疚的情分在,而且两人都是旧女性,价值观相通,自然也有默契。所以,鲁迅的婚姻问题,其实是封建父权(鲁瑞虽然是母亲,行使的其实是父权)与自由恋爱的矛盾,虽然夫妻关系不睦,但是婆媳关系密切,这是朱安不愿离婚、家庭能够维系的原因之一。

再有,就不得不说许广平了。鲁迅和许广平,虽有夫妻之实,而且育有一子,但两人始终是同居关系。鲁迅和许广平的结合已经到了民国时期(1925年),在当时,“同居”并非如当代一样是一种道德缺陷,反而是新青年反抗旧社会的象征,是时髦,是fasion,甚至发展出“登报同居”这一文化现象,即男女确立同居关系,要在报纸上公开发布(结束的时候也发布)。

至于对这种同居关系的理解,许广平曾经阐述过:

我们以为两性生活,是除了当事人之外,没有任何方面可以束缚,而彼此间在情投意合,以同志一样相待,相亲相敬,互相信任,就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我们不是一切的旧礼教都要打破吗?所以,假使彼此间某一方面不满意,绝不需要争吵,也用不着法律解决,我自己是准备着始终能自立谋生的,如果遇到没有同住在一起的必要,那么马上各走各的路……

许广平保持这种观念,这也是鲁迅朱安婚姻关系可以维系的原因。

从经济条件来说,朱安在结婚之后,朱家就已经衰败,连老宅都出售了,甚至朱安的兄弟鲁迅都曾临时性的接济过。倘若朱安和鲁迅离婚,回到绍兴生活必然穷困无计,就算鲁迅提供生活费用,一个人生活也多有不便,更别说当时社会对离婚妇女的歧视和偏见了。这是朱安不愿意离婚的现实因素,鲁迅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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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和朱安的关系,横跨清末、民国两个历史阶段,社会价值观和家庭观都和当代不同,不宜用当代价值来审视、套用到鲁迅和朱安身上,“庸俗”地把历史解释为当代的背景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