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用猎枪了!现在 “狩猎”,靠相机就行
回顾摄影师乔治・希拉斯的开创性贡献——他是首位用闪光灯拍摄夜间野生动物的人,还发明了相机陷阱,其作品登上《国家地理》后,彻底改变了野生动物摄影领域。
以下是他的自述:
多年前,人们扣动猎枪扳机,在硝烟中追捕猎物;后来,只需轻按相机按钮,就能将猎物的身姿定格——这背后,藏着狩猎者心智的独特演变。
狩猎的成功,本应源于内心的愉悦;若是没了这份愉悦,那狩猎行为也就偏离了初衷。如今,真正的猎手大多会承认:夺取动物的性命,不过是满足某种与血腥无关的欲望时,顺带发生的事。
其实,不必让荒野变得一片死寂,我们同样能享受捕猎的乐趣,这正是我一直想说明的观点。
近些年,支持用相机“狩猎” 的人越来越多。若不是有些倡导者——大多是博物学家和业余摄影师——把传统猎手贬低成 “无视野趣、没有道德的屠夫”。
但真相并不是如此,绝大多数猎手,都是高素质的公民。他们慷慨又自立,为维持人类的活力、冲淡过度文明带来的负面影响,做了不少贡献。而且他们狩猎的核心动机,是给猎物一个公平的生存机会。
可反观文明社会,不管是商业竞争还是荣誉角逐,“公平交易” 却少见得很。
在普通人里,很难有人能像猎手这样自立,拥有开阔的视野。所以我虽然推荐用相机狩猎,却反对诋毁传统猎手——这样做只会让他们排斥相机,甚至不再愿意亲近自然。
在手持相机出现之前,根本谈不上野生动物摄影。我用它尝试了两个季节后,发现这种“狩猎” 方式的潜力太大了。
1892年《森林与溪流》(Forest and Stream)杂志上的文章,首次倡导相机狩猎:
“猎手的生活里,有期待、有实践,也有回忆。可当捕猎成功,看到猎物倒地的那一刻,心里常会生出悔意。我们不会为了野肉 —— 它的味道不如家畜,成本还更高 —— 特意跑千里路去捕猎,要是猎杀的数量超过了实际需求,就显得太浪费了。
但用相机‘狩猎’,乐趣却无穷无尽:没有禁猎期的限制,能拍的动物种类也多,需要的技巧一点不比传统狩猎少。近些年有了便携设备,拍摄大型野生动物也成了可能。
更重要的是,相机拍下的作品能永久留存,可传统猎手却很难记清过去狩猎时的那些场景。偏远地区常有没必要的猎杀,兽角和兽皮的成本远远超过它们本身的价值。而且职业猎手把猎杀当成生意,这和普通猎手的原则完全不一样。”
从那以后,越来越多人支持用相机代替猎枪。到现在,几乎每个月都能找到新的理由,证明相机狩猎的好处。
文中有些白天拍摄的插图,所用的方法现在已经很普及了。我是第一个用闪光灯在夜间拍摄野生动物的人,最初的15年里,我也是这个领域唯一的探索者。
以下是摄影师乔治・希拉斯的作品。
版式设计:钱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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