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长孺: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
經典重讀
本文原载《唐长孺文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一、東漢後期的大姓和地方政權
東漢時期大小封建地方勢力具有發育滋長的傾向,這種封建勢力是在宗族、鄉里基礎上培育成長起來的,因而具有古老的農村結構根源。
史籍上我們經常見到大姓、著姓、冠族、甲族,與之相對稱的是所謂“單家”。大約在東漢時南北各郡正在逐漸形成較固定的、普遍承認的地方當權大姓,比如天水有姜、閻、任、趙[1],馮翊有桓、田、吉、郭[2],廣陵有雷、蔣、谷、魯[3],吴郡有顧、陸、朱、張,會稽有虞、魏、孔、賀,更爲世所習知。《華陽國志》記巴、蜀、漢中、南中諸郡所屬縣大姓甚詳。
各級地方行政機構通常是由地方大姓中代表人物組成的。漢代的刺史、太守、縣令是由朝廷任命的,而他們的僚屬卻必須由當地人充當。大姓子弟享有優先任用的權利,《三國志》卷八《公孫瓚傳》注引《英雄記》:
瓚統内外,衣冠子弟有材秀者必抑使困在窮苦之地。或問其故,答曰:“今取衣冠家子弟及善士富貴之,皆自以為職當得之,不謝人善也。”所寵遇驕恣者類多庸兒。
公孫瓚的話説明東漢後期州郡進用“衣冠子弟”是通例,他們獲得職位也認爲理所當然,不會感謝進用他的長官。由於州郡僚佐所謂“大吏”、“右職”例由大姓充當,單家要擠入這個行列就很困難。《三國志》卷二三《裴潛傳》注引《魏略•嚴幹李義傳》:
馮翊東縣舊無冠族,故二人並單家,其器性皆重厚……逮建安初,關中始開,詔分馮翊西數縣爲左内史郡,治髙陵;以東數縣為本郡,治臨晉。義於縣分當西屬。義謂幹曰:“西縣兒曹不可與争坐席,今當共作方牀耳。”遂相附結,皆仕東郡爲右職。
嚴、李二人是單家,爲了突破冠族的壟斷,他們在分郡時一起在東部落籍。果然,在無冠族的東部他們都當上本郡右職,他們成功地投上了這個分郡之機。
既然州郡大吏照例由大姓、冠族充當,而大姓冠族每郡祇此數姓,因而州郡大吏就帶有世襲性。《後漢書》卷六六《王允傳》:“太原祁人也,世仕州郡爲冠蓋。”王允祖先名位不見本傳,祇是世代充當州郡僚佐,也就成爲冠族。我們翻檢《後漢書》、《三國志》諸傳,累世出身州郡僚佐的頗有其人,雖然升遷官位不止於此,論出身也可説“家世仕郡”。蜀、吴政權創立者劉備、孫堅雖然門第不太高,但劉備的父祖“世仕州郡”,孫堅也是“家世仕吴”[4],在本郡至少不是單家。地方各級長官有任期,而地方僚佐多世襲,我們認爲東漢時期的地方政權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當地大姓、冠族控制的。
大姓、冠族又累世通過察舉和辟舉跨出地方,爲朝廷登用。東漢察舉孝廉,史籍有明文紀載其由州郡吏得舉的凡四十人,茂才六人。這個數字並不大,但不少孝廉、茂才出身無徵,舉自州郡吏的肯定超過此數。州郡大吏一般既由大姓、冠族充當,舉自州郡吏的孝廉、茂才自然也是大姓、冠族。其實,非舉自郡吏的多半也是大姓、冠族,因爲主管選舉的功曹也即是這一階層的代表人物。
更重要的是東漢選舉和鄉里清議有緊密的關係,而主持鄉里清議的則是所謂“名士”。名士是習見於東漢的一種稱號。《後漢書》卷八二上《方術傳》論中范曄曾對東漢名士作了概括性的評論,他説這些名士都“刻情脩容,依倚道藝,以就其聲價”。所謂“刻情脩容”,是指言行帶有矯揉造作的味道,這一點在《後漢書》和應劭的《風俗通義》中都有記載;所謂“依倚道藝”,是指依託經術;這兩句也就是東漢博取功名必要的條件即所謂“經明行脩”。最後一句“以就聲價”是説憑藉上述二條以博取名譽,高抬身價。范曄的評論固然不能包括所有名士,因爲也有一些名士並非這樣虚僞,但卻真實地刻畫了一時風氣。當時,一些人由於某種道德方面的表現超人一等,因而出了名,被認爲名士,那就察舉秀、孝有他,公府州郡辟舉也有他;進而朝廷下詔特徵,平步青云;退而操縱選舉,隱操政局。東漢後期,名士的活動對於當時政治起了相當大的作用,對於選舉幾乎起決定性的作用。《後漢書》卷六八《符融傳》:
時漢中晉文經、梁國黄子艾並恃其才智,炫耀上京,卧託養疾,無所通接。洛中士大夫好事者承其聲名,坐門問疾,猶不得見。三公所辟召者輒以詢問之,隨所臧否,以爲與奪。
這兩個高卧京都,暗通聲氣的大名士曾經隱操三公辟舉之權。漢末品評人物的專家並推郭泰、許劭。《後漢書》卷六八《許劭傳》説“故天下言拔士者咸稱許、郭”。又説許劭與從兄靖“俱有高名,好共覈論鄉黨人物,每月輒更其品題,故汝南俗有月旦評焉”。人倫臧否本是當時名士專業之一,名士清談的主要内容就是臧否人物,像汝南那樣有組織的每月升降品題雖然不見他郡,但諸郡通常由名士主持鄉里清議,品題人物是無疑的。
名士固然不一定從大姓、冠族中産生,但出於大姓、冠族的恐怕要佔頗大的比例。上述兩位人物品題權威,郭泰出身低微,汝南許氏卻是累世三公。被黨錮之禍的名士們家世可考的也以大姓、冠族爲多,三君中竇武是貴戚,陳蕃祖是河東太守,劉淑祖是司隸校尉。八俊以下,李膺祖是太尉,父趙國相;荀翌叔父荀淑是有三公之望的大名士,這一家有好幾個太守;杜密雖不記先世官爵,杜氏卻是潁川名門,前有杜根,三國時有杜襲,應是冠族;王暢父是太尉;劉祐是宗室,“代有名位”;魏朗出身縣吏,門户不高,但會稽魏氏乃四姓之一;趙典祖是太尉[5];尹勳伯父是司徒,兄爲太尉;羊涉“家世冠族”,泰山羊氏七世二千石、鄉、校;張儉、岑晊父並是太守;陳翔祖父是司隸校尉;孔昱一族自西漢後期以來卿相牧守五十三人,列侯七人。《黨錮傳》中人物不記先世官爵的固然不乏其人,明言出自卑微或單家的卻没有,而且幾乎都以察舉孝廉起家,應當亦以出自大姓冠族爲多。當時大名士陳寔“出於單微,少作縣吏,常給事厮役,後爲都亭刺佐”[6];郭泰“家世貧賤,母欲使給事縣廷”[7],像這類出自貧賤,因受名人賞識提拔因而成名者也不乏其人,那時還不像門閥制度形成後那樣“士庶之間,實自天隔”,但畢竟是少數,而且通過名士這條道路,即將成爲大姓、冠族,陳、郭二家便是這樣。
名士通過功曹職位和主持鄉里清議來操縱選舉,實質上也就是當地大姓、冠族操縱選舉。東漢後期政論家崔寔、王符、仲長統在他們的著作中議論選舉之弊主要有兩項:一是重視家世族姓;二是朋黨交結[8],二者的結合也就是大姓和名士的結合。
由於政治地位和文化修養的優越性,大姓、冠族中能够産生名士;同時,由於宗族、鄉里組織所起的作用和在當地的政治、經濟力量,大姓、冠族的代表人物又有能力組織武裝隊伍。名士和武裝隊伍的豪帥有時相兼,如資助曹操起兵的陳留孝廉衛兹,他能散家財組織武裝,爲太守張邈將,卻又是受到郭泰贊揚的名士[9]。又如鮑信,父丹官至少府,“世以儒雅顯”,顯然是泰山冠族。他自己是何進當國後舉用的名士之一,何進命他以騎都尉名義還泰山募兵。當他率領募兵到洛陽時,何進已死,又還泰山,再次募集了步兵二萬,騎七百,參加關東討董卓軍[10]。還有個王匡,也是泰山人,情況亦與鮑信相同[11]。鮑信、王匡是大姓、名士,同時又能在本鄉募集武裝隊伍;也有出自同族,而名士與豪帥卻各有其人。《三國志》卷一一《王修傳》:
膠東人公沙盧宗强,自爲營塹,不肯應發調,修獨將數騎,徑入其門,斬盧兄弟。公沙氏驚愕,莫敢動。修撫慰其餘,由是寇少止。
公沙是膠東大姓,《後漢書》卷八二《方術傳》有公沙穆,北海膠東人,舉孝廉,官至弘農令,六子皆知名。注引謝承《後漢書》稱穆子孚,亦舉孝廉,官至上谷太守。惠棟《後漢書補注》卷一五引《北海耆舊傳》[12]:“公沙孚字允慈,與爽共約,出不得事貴勢。而爽當董卓時,脱巾未百日,位至司空。後相見,以爽違命,割席而坐也。”按荀爽與孚交好,孚當是一時名士。他和公沙盧同族無疑。這個强宗既産生公沙穆父子這樣的名士,也産生公沙盧兄弟那樣自立營塹,拒絶調發,而且還兼事寇掠的豪帥。
大姓擁有很多宗族成員,分屬於各個貧富不等的家庭。族内的顯貴成爲首領,他們憑藉其財富權勢控制宗族,並收納和庇護外來逃亡者所謂“賓客”。宗族成員和賓客的身分是不同的,但對於宗族首領都存在着從屬關係,大姓的武裝隊伍即是由宗族、賓客組成的。宗族首領對於族内成員和族外賓客處於父家長的地位。像公沙氏那樣組織武裝,拒絶調發的强宗在長江中、下游就叫做宗部,首領稱爲宗帥[13]。在北方諸州那種以宗族、賓客組織武裝的大姓豪强如任峻、李乾、李通、吕虔、許褚[14],以及所謂“舊族冠冕”建立的堡壁也俱見史籍[15]。但是這些大姓强宗多半没有著稱的名士,算不上冠族,社會上的聲望也就遠遠不如。
大姓、冠族是控制地方的力量,他們是漢末割據政權的階級基礎。
除了大姓、冠族,還有一類在地方上擁有實力的人物,仲長統稱之爲“豪人”。《後漢書》卷四九《仲長統傳》載《昌言·理亂篇》《損益篇》説這類豪人擁有横跨郡國的大土地,經營農業和畜牧業,奴役成羣的奴婢和成萬的“徒附”(即賓客、附從,是封建性的依附者)。他們在全國進行廣泛的商業活動,都市中屯積大量貨物。他們過着奢侈的生活,就像公侯君長一樣。這些豪人並没有沾上一官半職,連管理五家的伍長都不是,僅僅憑藉他們的財富,享受超過貴族,權勢比得上太守、縣令。他們還喂養一些刺客、死士替他賣命,犯了法便行使賄賂,不受法律制裁。仲長統憤怒譴責的“豪人”是“同爲編户齊民而以財力相君長者”,他們背後没有强大的宗族,先世没有顯赫的達官,自己没有任何官職,還是“編户齊民”。這樣的人竟然能像大姓、冠族一樣,在地方上享有如此巨大的權勢,仲長統認爲是不可容忍的。
仲長統在他的著作中鄭重指出這類豪人的存在,當然不是個别現象。當劉備在徐州被吕布打敗,部隊潰散之際,曾經以“奴客二千,金銀貨幣”幫助劉備重新拉起隊伍來的麋竺也就是這種“豪人”,《三國志》卷三八本傳説他“祖世貨殖,僮客萬人,貲産鉅億”。上面我們提到公孫瓚不願進用不會感恩的衣冠子弟,《三國志》卷八本傳注引《英雄記》,説他所寵遇的是“故卜數師劉緯臺、販繒李移子、賈人樂何當等三人”,三人“富皆巨億”,公孫瓚和他們結爲兄弟,或“取其女以配己子”。劉、李、樂雖然巨富,地位卻卑微,公孫瓚任用他們,一來利用他們的財力,二來正是破格登用,希望他們知恩圖報。
仲長統所述的“豪人”是大商人,也是大地主;麋竺和除卜數師以外的其他二人也是大商人,麋竺也仍是大地主,他在郁州島上擁有大地産,經營農業和畜牧業[16]。《後漢書》卷六七《黨錮岑晊傳》説他當南陽功曹,勸太守成瑨殺死與宫官通連的宛富賈張汎,及其宗族、賓客二百餘人。這個張汎“用勢縱横”,自然是豪人。
儘管這些豪人在漢末地方上有頗大聲勢,像麋竺那樣能够以自己的奴客金幣資助劉備,當然他也能够爲自己組織武裝隊伍。但是我們還没有看到有哪一個豪人列於漢末羣雄之中。雖然東漢末年各種地方力量也應當把非大姓、冠族的豪人估計在内,但他們在當時既不能作爲一支獨立的主要力量在羣雄争霸中出現,往後更看不到他們或其後裔的活動。這些財富巨億的豪人似乎在大動亂中間悄然隱去,銷聲匿跡了。
二、東漢末年的政局和割據政權
東漢末年,反對宦官的名士集團被稱爲黨人,受到禁錮,即不准出仕爲官的處罰,重的被處死。黄巾起義時,靈帝怕黨人與起義軍結合,下詔大赦。黄巾起義被鎮壓後,當權宦官與黨人名士間的鬥争重又激化。
中平元年(184),黄巾大起義被鎮壓,主持鎮壓的大將皇甫嵩手握强兵,當時就有個漢陽人閻忠勸他“徵冀方之士,動七州之衆”南下洛陽,翦除宦官,最後推翻漢朝,自己稱帝[17]。閻氏是漢陽大姓,後來涼州發生亂事,閻忠被推爲主,統率三十六部[18],可知他在涼州有很高的聲望。皇甫嵩這時以車騎將軍領冀州刺史,參加鎮壓起義軍的諸州兵都歸他指揮,所以除了徵發冀州士兵以外,他還有權發動七州之衆[19]。這個大膽的建議皇甫嵩認爲是“非常之謀”,拒絶了。
中平五年(188),冀州又有一次發動軍事政變的陰謀。發動者是黨人領袖陳蕃的兒子陳逸、南陽許攸、沛國周俊和一個術士襄楷。他們説動冀州刺史王芬,乘漢靈帝到冀州河間重遊他未即位前舊宅之際,發動兵變,把靈帝廢掉。這件事由於靈帝停止了還河間舊宅的打算而作罷。王芬害怕泄露,自殺[20]。
兩次政變陰謀都没有實現,卻是個值得注意的朕兆,即部分名士(哪怕極少數)爲了翦除宦官,已不惜爲“非常之謀”,即使冒易代廢帝那種越出儒家道德軌範的大風險也不妨幹一下。而要達到這個目的,閻忠、陳逸等都把希望寄託在地方軍隊上,日後的事態發展正是這樣。
中平六年(189)靈帝去世,少帝辯即位,照舊例,何太后兄何進以國舅身分爲大將軍、録尚書事,與太傅袁隗共同輔政。何進與袁隗的姪兒袁紹合作,謀誅宦官,辟召所謂“智謀之士”二十餘人。《後漢書》卷六九《何進傳》祇記下荀攸、何顒、龐(逢)紀三人,據他傳所載共有十三人,除上述三人外,有鄭泰、陳紀、王匡、王允、王謙、伍瓊、鮑信、劉表、華歆、蒯越,這些人大抵都是出於大姓、冠族的名士,也大都是黨人或其親族[21]。何進與宦官的鬥争,實質上是名士集團與宦官的鬥争。
在這場鬥争中何進被殺,長期盤踞宫廷的宦官也全部翦滅,宦官擅權的局面終於結束,但是袁紹和名士們還來不及慶祝勝利,就發現洛陽不是他們的,朝廷不是他們的,一切都落入奉召領兵入洛的涼州軍閥董卓手中。
董卓入洛以後進行了三件重大事項,首先是併吞洛陽城内以及外地召來的各種軍隊,擴大自己的武力;二是廢少帝辯而立獻帝協,爲了廢立,袁紹和他鬧翻,逃奔冀州。這兩件都是爲了樹立自己的威權,專制朝政。第三件則是爲被殺害的陳蕃、竇武及其他黨人平反,並大量進升和起用黨人名士,這項措施是爲了取得黨人的擁護。董卓知道要控制政局,單憑武力是不行的。《後漢書》卷七二《董卓傳》説他所任用的有吏部尚書漢陽周珌、侍中汝南伍瓊、尚書郎鄭泰、長史何顒等。以上四人除周珌外,其他三人都是何進辟召的名士。人所共知,董卓親信還有個大名士陳留蔡邕,他因得罪宦官,逃亡江南,這時應召入洛[22]。那時候,黨人名士佈列朝廷,《後漢書·董卓傳》稱“幽滯之士,多所顯拔”。
主持選舉的是吏部尚書周珌,事跡不詳,但知爲漢陽人,父親周慎官豫州刺史,他獲得董卓信任,可能由於是涼州同鄉之故。周珌大概也是個名士,而參與選舉的更是以“善於人倫臧否”著稱的汝南名士許靖,《三國志》卷三八《許靖傳》:
察孝廉,除尚書郎,典選舉。靈帝崩,董卓秉政,以漢陽周毖為吏部尚書,與靖共謀議,進退天下之士,沙汰穢濁,顯拔幽滯。進用潁川荀爽、韓融、陳紀等爲公卿郡守。拜尚書韓馥為冀州牧,侍中劉岱為兗州刺史,潁川張咨為南陽太守,陳留孔伷爲豫州刺史,東郡張邈爲陳留太守,而遷靖巴郡太守。不就,補御史中丞。馥等到官,各舉兵還向京都,欲以誅卓。卓怒毖曰:“諸君言當拔用善士,卓從君計,不欲違天下人心。而諸君所用人,至官之日,還來相圖,卓何用相負!”叱毖令出,於外斬之。靖從兄陳相瑒又與伷合規,靖懼誅,奔伷。
傳所謂“沙汰穢濁”大致指貶斥與宦官結交的官僚;所謂“顯拔幽滯”即指進用過去被禁錮的黨人。這個録用人士的名單是在周珌主持下,許靖等諸名士議定的,所以董卓責備周珌,説是“諸君所用人”。應該説,這些被録用的人是名士集團中的代表人物。《三國志·許靖傳》和《後漢書·董卓傳》都特别提到荀爽、陳紀、韓融三人。三人都是潁川人。荀爽父荀淑,陳紀父陳寔,韓融父韓韶,都是大名士,荀淑、陳寔尤其名重。他們自己也是大名士[23]。荀爽、陳紀都是何進已加徵辟,董卓再辟[24]。荀爽自布衣到司空,祇有九十五日。當時也考慮以陳紀爲司徒,陳紀已赴平原相任,又召還爲尚書令。東漢尚書臺掌握實權,不像三公帶有榮銜性質,董卓用陳紀爲尚書令,可知對他很信任。韓融官爲太僕,事跡不詳。
周珌、許靖所用的州郡牧、守也是這類名士。冀州牧韓馥出任冀州前的事跡不詳,他也是潁川人。潁川舞陽韓氏“世爲鄉里著姓”,韓韶、韓融已見前;東漢初有韓棱,官至司空,棱孫演,桓帝時爲司徒[25]。韓馥和他們的親疏關係不詳,但他是潁川大姓名士是無疑的。兗州刺史劉岱是東萊牟平冠族,伯父寵官至太尉,著稱的清官;父方官至太守,劉岱與弟繇兄弟齊名,人稱“二龍”[26]。豫州刺史孔伷,陳留人。鄭泰説他“能清談高論,嘘枯吹生”[27],當時“清談”多指人物評論,所謂“嘘枯吹生”,也即是臧否人物。陳留太守張邈是列於“八厨”之一的名士,厨的意思是“能以財養人”,鄭泰説他是“東平長者,坐不窺堂”[28],“長者”漢代通常指富人。《三國志》卷七《張邈傳》説他“少以俠聞,振窮救急,傾家無愛”。此人擁有財富,結交豪傑,所以“士多歸之”。還有個南陽太守張咨,潁川人,也是個名士[29]。
以上刺史、太守五人並董卓專權時所授,均見上引《許靖傳》及《後漢書·董卓傳》,此外,史傳無明文,考授官時間實在董卓時的,如王匡、鮑信二人都奉何進之命,還本郡泰山募兵,領兵還洛陽時何進已死,就重又還泰山。後來關東起兵討董卓時,王匡是河内太守,鮑信是濟北相,顯然是董卓所授官[30]。又荆州刺史劉表,據《後漢書》卷七四下本傳説孫堅殺荆州刺史王叡,詔書以表爲荆州刺史。孫堅殺王叡據《三國志》卷四六《孫堅傳》事在初平元年關東軍起兵討董卓時,則表代叡爲荆州刺史必董卓所授無疑。劉表是宗室,名列“八顧”(或八俊)之中。鮑信“家世儒雅”,父丹官至少府,應是冠族名士;王匡“輕財好施,以任俠聞”,乃張邈一流人物。
另外還有個重要人物袁紹,他由董卓任命爲勃海太守。袁紹四世三公,家世貴顯。他年輕時竭力博取聲譽;當濮陽長,有清名;母亡除喪後,他説嗣父死時,他還是個嬰孩,不懂事,服了喪不算,重又追服三年,一共廬墓六年;除喪以後,他隱居洛陽,不輕易接見賓客,來往的都是海内名士;又好遊俠,在黨錮禍發後,與何顒等設法掩護黨人脱免;公府辟召,他一概拒絶。他的家世和本人的行動使他獲得很高聲名。他和許多人一樣也是范曄所説的“刻情脩容”“以就聲價”的名士。他和董卓在廢立問題上發生争論之後,逃奔冀州。董卓採納了袁紹的友好也是董卓所信任的伍瓊、何顒等建議,任命袁紹爲勃海太守,封侯。這是個對袁氏的和解措施,董卓知道,涼州軍的力量並不能控制州郡,事實上,袁紹對諸郡大姓名士的號召力遠比董卓强大。
勃海太守當然不能安撫袁紹,初平元年(190)冬天,以袁紹爲首,山東牧、守聯合討伐董卓。董卓委任的人都站到了他的對立面。那時除韓馥、劉岱、孔伷、張邈、王匡、鮑信、劉表已見前外,參加討卓軍的還有東郡太守橋瑁、山陽太守袁遺、廣陵太守張超、西河太守崔钧、青州刺史焦和、陳國相許瑒。橋瑁,梁國睢陽人,太尉玄族子;袁遺,袁紹從兄;張超,張邈弟;崔鈞,涿郡安平人,太尉烈子;焦和“好立虚譽,能清談”,應是名士[31];許瑒,許靖從兄[32]。這些人何時受任刺史、太守,不詳,有的可能在董卓擅政前就已授官,論家世地位,他們和韓馥、劉岱等相同,都是大姓、名士。
如上所述,不論朝廷或地方,何進所用的是這類人,董卓所用的也是這類人;其實在此以前,除了宦官子弟親族、賓客以外,佈列中外的官僚基本上也是這一類大姓、名士。
三國創業人都參加了討卓聯軍。曹操以奮武將軍名義帶着家兵和召募的隊伍參加。他雖出身宦官家庭,但早就擠入了名士行列。孫堅是富春豪强,“家世仕吴”,這時是長沙太守。劉備也是“世仕州郡”的大姓,而且是著名經學大師盧植弟子。據説他在初平元年(190)和曹操一起到沛國募兵,參加了討卓軍[33]。孫堅、劉備當然不在名士之列。孫堅由於久經戰陣,資望較深,又有較强實力,在討卓聯軍中居於重要地位。劉備那時位望很低,並不能成爲獨立力量。
袁紹等發動討伐董卓,大小地方勢力紛紛組織武裝,參預這次軍事行動,曹丕《典論》對於當時形勢有一段概括性的叙述[34]:
初平之元,董卓殺主鴆后,蕩覆王室。是時四海既困中平之政,兼惡卓之凶逆,家家思亂,人人自危。山東牧守咸以春秋之義,衛人討州吁於濮,言人人皆得討賊,於是大興義兵。名豪大俠,富室彊族,飄揚雲會,萬里相赴。兗、豫之師戰於滎陽,河内之甲軍於孟津。卓遂遷大駕,西都長安。而山東大者連郡國,中者嬰城邑,小者聚阡陌,以還相吞滅。會黄巾盛於海岱,山寇暴於并、冀,乘勝轉攻,席捲而南。
曹丕這一段話説明了東漢皇朝末日的來臨。所謂“四海既困中平之政,兼惡卓之凶逆,家家思亂,人人自危”,正是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内部矛盾一齊激化的表現。那些“萬里相赴”的“名豪大俠、富室彊族”有的集結於當地牧守的旗號下,有的可能無所歸屬,總的形勢就是長期培育起來的潛伏的大小封建割據勢力的公開暴露。
從中平六年(189)四月靈帝去世,何進輔政,到初平元年(190)春山東兵起,爲時不到一年。大姓、名士曾經是何進依靠的政治力量,也曾是董卓依靠的政治力量,而藉討伐董卓之名,乘機割據的又正是他們。他們是社會上最具有活動力量的集團。
三、曹操統治時期的選舉制度
東漢末年,大姓、名士處於左右政局的重要地位,他們在經濟上、政治上廣泛地控制農村,文化上幾乎處於壟斷地位。東漢皇朝瓦解後,他們是各個割據政權的骨幹,三國政權的上層統治者主要也是從老一代到年輕一代的大姓名士中選拔出來的,他們是構成魏晉士族的基礎。
曹操爲了恢復統一和集權的統治秩序,針對漢代尚名背實,朋黨結交的選舉之弊,提倡“唯才是舉”,主張“治平尚德行,有事賞功能”。他以輕藐態度對待儒家提倡的倫理道德,不容許有和朝廷相對立的政治集團,也不容許利用所謂鄉里清議來干擾朝廷用人之權。這樣一個統治政策和用人方針曾經取得顯著的效果,而且還延續了一個相當長的時期。
但是曹操仍然祇能從大姓、名士中選用他所需要的人才,也仍然需要大姓、名士推薦他所需要的人才。
當曹操還是兵微將寡的東郡太守時,第一個投效他的名士是荀彧。荀彧是荀淑孫,荀爽姪,潁川高門。早先,他的同鄉韓馥爲冀州牧,曾經派人到潁川迎接諸名士。他們帶着宗族到達冀州時,韓馥已讓位給袁紹,這些潁川名士辛評、郭圖、荀彧、荀諶弟兄都爲袁紹所任用。荀彧和曹操並非舊交,去袁歸曹,去强歸弱,是否真如史傳所説他業已看出袁紹終不能成大事,姑且不論,總之,他是曹操最得力的也是最早投效他的輔佐。曹操收羅人才,他起決定性的影響。
《三國志》卷一〇《荀彧傳》末注引《(荀)彧别傳》云:
前後所舉者命世大才,邦邑則荀攸、鍾繇、陳羣,海内則司馬宣王;及引致當世知名郗慮、華歆、王朗、荀悦、杜襲、辛毗、趙儼之儔,終爲卿相以十數人。取士不以一揆,戲志才、郭嘉等有負俗之譏,杜畿簡傲少文,皆以智策舉之,終各顯名。荀攸後為魏尚書令,亦推賢進士。太祖曰:“二荀令之論人,久而益信,吾没世不忘。”
荀、陳、鍾三家都是潁川人,都是漢末第一流高門,荀彧、荀攸、荀悦和鍾繇、陳羣,都是從他們的祖父一輩起傳下來世襲性的名士。何進、董卓徵召的海内名士有三家的代表人物。除了三家之外,荀彧推薦的潁川人尚有杜襲、辛毗、趙儼、郭嘉、戲志才。杜襲是安帝朝直臣杜根之後,祖父安“既名知人,清高絶俗”,官至巴郡太守,杜襲當然出於冠族;辛毗先世自隴西遷來,“世爲冠族”[35]。趙儼、戲志才家世不詳。郭嘉雖和戲志才都有“負俗之譏”,曾被陳羣指責,但那是説他行爲不檢,爲鄉論所不與,和家世無關。我們知道袁紹任用的郭圖也是潁川名士,郭嘉和他的關係我們不知道,但潁川郭氏不像是單家。
荀彧所舉人才以潁川爲多,可能有兩個原因:一是曹操要他保薦鄉人,《三國志》卷一四《郭嘉傳》載曹操與彧書云:“自(戲)志才亡後,莫可與計事者,汝潁固多奇士,誰可以繼之?”曹操所以要荀彧舉汝潁之士,自然因爲對鄉人的情況比較熟悉;另一個原因是黨人名士汝潁本來就多。東漢時期,豫州境内潁川、汝南、南陽諸郡文化水平高,是人才集中之地。這些人的進用大致在獻帝遷許以後。豫州是曹操佔領地區(那時曹操祇有兗、豫二州),許是潁川屬縣,原來流移在外地的潁川人士便想重返故鄉。對於他們,歸朝,仕州郡,還鄉完全一致。杜襲、趙儼避亂荆州,知獻帝遷許,便同歸曹操。荀攸已是蜀郡太守,道路不通,留在荆州,也是獻帝遷許後,曹操請他還來的。曹操任用很多潁川大姓、名士自然與荀彧的推薦有關,同時也因潁川恰巧是新都所在。辛評、郭圖後來力勸袁譚降曹,可能也雜有這種因素。
荀彧所薦舉的潁川人九人,其中確知爲大姓、名士者六人。附帶提一下,建議許下屯田的棗祗也是潁川人。
據史傳所載,荀彧還曾推薦司馬懿、華歆、王朗、杜畿、郗慮、孫資、仲長統等。司馬懿是河内大姓。華、王、杜、郗四人,《荀彧别傳》稱爲“當世知名”,自然都是名士。華歆、王朗那時名位俱高,華歆聲名尤重。杜畿是京兆大姓。郗慮爲鄭玄弟子,高平郗氏在西晉末年能集合宗族鄉里建立堡壁,一定是大姓[36]。孫資是太原人,漢末太學生,受到同郡王允的贊賞,爲兄報仇,避地河東[37],這種經歷也是漢末名士得名的經歷。仲長統,家世不詳,其爲名士也是無疑的[38]。
以上七人,確知爲大姓者唯司馬懿、杜畿二人,其他五人先世不詳,但自此以後,平原華氏、東海王氏、高平郗氏、太原孫氏都是魏晉士族。
荀彧薦舉的人士後來構成曹魏政權的上層骨幹,魏晉士族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上舉諸人都是平定河北前進用的,平鄴之後,曹操雖然殺掉冀州勢力最大的强宗大姓首領審配,並下令抑制豪强,但他仍然注意網羅名士。《三國志》卷一四《郭嘉傳》注引《傅子》云:“河北既平,太祖多辟召青、冀、幽、并知名之士,漸臣使之,以爲省事、掾屬,皆嘉之謀也。”郭嘉是建議者,具體辟召四州人士,還得徵詢訪問當地人。曹操幕府過去並無著稱的四州人士,我想新附的如清河崔琰、北海王修等可能參預選拔。特别是崔琰,據《三國志》卷一二本傳,平冀州後,曹操即辟琰爲别駕(那時曹操兼任冀州牧),遷丞相東西曹掾屬,主管選舉。卷二二《盧毓傳》説:“文帝爲五官將,召毓署爲門下賊曹,崔琰舉爲冀州主簿”盧毓是經學大師盧植之子,涿郡大姓,他爲冀州主簿,時間稍遲一些,但也可證冀州人士的進用與崔琰有關。
平荆州後,曹操又録用了一批荆州名士。《三國志》卷六《劉表傳》稱劉琮降後,蒯越、韓嵩等侯者十五人,這十五人都是勸降有功,除傅巽外都是荆州大姓、名士。《後漢書》卷七四下《劉表傳》説曹操因韓嵩名重,甚加禮待,“使條列州人優劣,皆擢用之”。知除十五人外還由韓嵩品評優劣,加以録用。
曹操進用潁川人士,並由郡人荀彧推薦;進用荆州人士,特命州人韓嵩條列優劣;儘管曹操蔑視鄉里清議,而録用人才仍必須訪問當地名士的意見;儘管曹操用人不拘一格,而所用之人仍以大姓、名士爲多。
所謂鄉里清議,像汝南月旦那樣的形式並不通行,一般都是諮詢某些大姓、名士對於當地人才的評論而已。如果就諮詢當地人士意見這一點來説,曹操乃至任何人在當時歷史條件下都不可能真正放棄。因爲那時的選舉仍然按照漢代舊規,人物評價重在觀察而非考試,理論上評價最合乎實際的必然是觀察最全面的,那就是鄉里。曹操蔑視鄉里清議,鄉里清議卻仍在起作用。進用“汝潁奇士”要訪問荀彧,進用荆州人士要訪問韓嵩,荀彧、韓嵩各自代表其本州郡進行人物評論。如果廣泛地説,凡是評價當地人物都可以算作鄉里清議,那麽陳羣詆斥郭嘉不治行檢[39],潁川人批評潁川人;徐宣詆斥本姓劉氏的陳矯與劉氏爲婚[40],廣陵人批評廣陵人,都是鄉里清議。雖然,曹操不理會這些,事實上那時候鄉里清議對於某些人依舊具有權威性,《三國志》卷二一《王粲傳》注引《魏略》:
(吴)質爲單家,少遊遨貴戚間,不與鄉里相沈浮,故雖已出官,本國猶不與之士名。及魏有天下,文帝徵質與車駕會洛陽,到,拜北中郎將,封列侯,使持節,督幽、并諸軍事,治信都。太和中,入朝。質自以不爲本郡所饒,謂司徒董昭曰:“我欲溺鄉里耳!”昭日:“君且止,我年八十,不能老爲君溺欑也!”
所云“本國(濟陰)猶不與士名气《魏略》記於曹丕稱帝前。曹丕稱帝前數月,已行九品官人法,設置中正,則“不與士名”,也有可能即指中正不給與士人相稱的品第。但云“雖已出官”,更可能指吴質初任朝歌長時,那時卻並無中正,則所謂“不與士名”僅指鄉里清議不把他當作士人看待。這就説明漢代遺風仍然在起作用。
曹操統治時期鄉里清議並未絶響,而且在往即由在朝的達官代表本州郡保舉當地人才。當時何夔就曾建議今後用人要“核之鄉閭”[41],史稱“太祖善之”,至少原則上曹操是贊同的。但是何夔並未説明怎樣“核之鄉閭”。如晉代衛瓘所説,當時“人士流移,考詳無地”[42]。在兵亂中人民轉徙死亡,原來的鄉閭組織發生巨大變化,建安七年,曹操還到他的故鄉譙縣,他説:“舊土人民,死喪略盡,國中終日行,不見所識。”[43]兵亂之後,本鄉連親識都見不到,怎麽能考核某個鄉人的操行呢?而且也還有吴、蜀境内人士北徙的。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核之鄉閭”是困難的。
如上所述,東漢以來形成的地方大姓、名士的力量仍然存在;鄉里清議的威力是削弱了,但仍然在起作用;曹操反對朋黨結交,干擾選舉的政策在一個時期内繼續執行;人士流移的情況建安後期有所改善,但没有根本變化。在這樣的情況下,使朝廷選舉和名士月旦統一,朝官保舉和鄉里清議統一,人士流移和核之鄉閭統一,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
延康元年(220)二月曹丕繼承魏王、丞相之位,由吏部尚書陳羣建議,制定九品官人之法,設置郡中正,品第郡人,中正由本郡推舉現任朝官的郡人充當[44]。這樣,在野的名士月旦變作官府品第,“核之鄉閭”變成訪之中正,也就考詳有地,問題就解決了。
制度是由陳羣建議,延康元年頒佈的,但建安年間實際上已採取這種辦法,祇是既不是普遍推行,更没有形成制度而已。曹操用潁川人即由荀彧薦舉,荀彧豈非就是潁川中正麽?用荆州人由韓嵩條列優劣,韓嵩豈非就是荆州大中正麽。我們認爲九品官人法既是創舉,又是傳統的大姓、名士品評人物、主持鄉議的繼續與曹操全部選舉政策的繼續。
不管曹操、曹丕的主觀意圖怎樣,歷史的傾向是門閥專權,因而九品官人法或九品中正制歸根到底祇能爲士族門閥的世襲性政治特權起保證作用,它是歷史的産物。
值得一提的是由朝廷委任官員負責評定當地人士的辦法同樣在孫吴實行。《三國志》卷六一《潘濬傳》末注引《襄陽記》:
襄陽習温爲荆州大公平,大公平,今之州都。秘(潘濬子)過辭於温,問曰:“先君昔曰君侯當爲州里議主,今果如其言,不審州里誰當復相代者?”温曰:“無過於君也。”後秘為尚書僕射,代温爲公平,甚得州里之譽。
按潘濬卒於赤烏二年(239,魏明帝景初三年),如果他預期習温“當爲州里議主”即指大公平,則設置尚在赤烏以前。習氏是襄陽大姓[45],潘濬是武陵人,亦荆州名士[46],仕吴官至太常,這一家當然也是荆州名門。又《吴九真太守谷朗碑》記谷朗自陽安長内遷“郎中、尚書令史、郡中正”,谷朗是荆州桂陽耒陽人,郡中正即指桂陽郡中正。後來他自廣州督軍校尉“拜五官郎中,遷大中正”,碑文説他“平衡清格,彝倫攸叙”指的也是評定人物,選用人才。谷朗死於鳳凰元年(272,晉武帝泰始八年),年五十四,當生於魏黄初元年(220),碑稱“弱冠仕郡”,即在吴赤烏二年(239),此後又歷陽安長,内遷郎中,則爲桂陽郡中正,亦當在赤烏中。碑文於谷朗自廣州督軍校尉遷五官郎中、大中正後接書“交州竊邑叛國,戎車婁駕,干戈未戢……遷九真太守”。《三國志》卷四八《孫休傳》永安七年(264)七月書“復分交州置廣州”,谷朗爲廣州督軍校尉必在此年後,交趾郡吏吕興殺太守孫諝亦即在此年五月。《孫皓傳》建衡元年(269)十一月:“遣監軍虞氾、威南將軍薛珝、蒼梧太守陶璜由荆州,監軍李勖、督軍徐存從建安海道,皆就合浦撃交趾。”三年稱:“氾、璜破交趾,禽殺晉所置守將,九真、日南皆還屬。”則谷朗之爲荆州大中正,當在孫皓元興與寶鼎間(264~268)。據此,則吴亦稱州、郡中正,可能先名公平,後改中正,這個問題暫置不問,總之,孫吴亦有中正或職務同於中正之公平,且亦以朝官兼任,與魏相同。據碑文稱谷朗“豫章府君之曾孫,公府君之孫,郎中君之子”,當然是耒陽大姓。
兩個分立的政權卻先後創立中正(公平)之官,主持州郡評議人物,這不能説偶合或單純的倣效,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有共同的歷史淵源和歷史條件。
江南地區從東漢以來經濟、文化都有很大發展,雖然較之中原還相對落後。同中原一樣,各郡都有大姓强宗。東漢末年,這些强宗和北海公沙氏相同,組織武裝,建立營塹,拒絶州郡調發,稱爲宗部、宗伍,他們的首領被稱爲“宗師”、“民帥”。但是這些宗部、宗伍一般没有能像公沙氏和其他北方許多大姓一樣産生名士。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東漢二百年來培養了具有高度文化修養的名士,這些名士多半是由社會經濟較發達地區的大姓中産生的。會稽虞氏自零陵太守虞光至玄孫翻五世傳《易》[47]。會稽賀氏世傳禮學[48]。有名的黨人名士,被列爲八俊之一的魏朗是會稽人[49]。吴郡陸氏是“世江東大族”,自東漢初陸閎至漢末陸康,有好幾個名士、達官[50]。吴郡顧氏,順帝時顧奉官至潁川太守,是個大名士[51]。也有許多先世名位不見史傳,但可以肯定是大姓的,如吴郡之朱、張,錢塘全氏、陽羡周氏、丹陽朱氏等皆是,即使遠郡桂陽也有谷朗那樣的“衣冠子弟”。
這些大姓、冠族在地方上享有優先選拔的權利,《三國志》卷五六《朱治傳》云:“然公族子弟及吴四姓多出仕郡,郡吏常以千數,治率數年一遣詣王府,所遣數百人。”可知漢代衣冠子弟壟斷州郡掾屬的慣例,在孫吴仍然繼續。吴郡的顯貴多,子弟求仕的也多,孫權特予照顧,其他各郡不可能有那麽多的郡吏,但州郡掾屬同樣辟舉大姓是無疑的,谷朗就是“弱冠仕郡”。
如上所述,州郡大姓的力量在江南同樣存在,大姓“世仕州郡”大概也和中原一樣通行。雖然像中原那樣由大姓、名士操縱的鄉里清議不那麽顯著,許多州郡的大姓恐怕就不能産生名士,但地方選舉由大姓控制是一致的,這就是共同的淵源。
這裏應該提出一個問題,即設立州郡中正是爲選拔當地人士,那麽對於流寓人士及其子弟怎樣處理呢?曹魏境内雖也有吴蜀州郡的流人,數量大約不多,而孫吴境内的北方流寓卻是大量的,孫吴政權早期掌握軍政大權的主要是他們,當時既没有僑州郡,當然也不可能設立原籍所在州郡的中正,他們的子弟又如何參預選舉呢?我以爲這些北來流寓在過了一個時期以後可能就落籍江南,其中貴顯大概居於建業,就落籍丹楊。《晉書》卷六八《薛兼傳》:
丹楊人也。祖綜,仕吴為尚書僕射。父瑩,有名吴朝。吴平,為散騎常侍。兼清素有器宇,少與同郡紀瞻、廣陵閔鴻、吴郡顧榮、會稽賀循齊名,號為五儁。
按《三國志》卷五三《薛綜傳》:“沛郡竹邑人也。少依族人,避地交州,從劉熙學”又注引《吴録》謂孟嘗君之後“去之竹邑,因家焉,故遂氏薛。自國至綜,世典州郡爲著姓”。所謂孟嘗君之後是否可信,可以不論,薛綜世居沛郡,而且爲州郡著姓,當可信。他的孫兒薛兼卻在晉時稱爲“丹楊人”,而且與另外四位江南土人齊稱。顯然,這一家已落籍丹楊。又《晉書》卷七〇《甘卓傳》:
丹楊人,秦丞相茂之後也。曾祖寧,為吴將。祖述,仕吴爲尚書。父昌,太子太傅。吴平,卓退居自守。郡命主簿、功曹,察孝廉,州舉秀才,爲吴王常侍。
按《三國志》卷五五《甘寧傳》:“巴郡臨江人也。”注引《吴書》:“寧本南陽人,其先客於巴郡,寧爲吏,舉計掾,補蜀郡丞。”則甘寧本居南陽,徙籍巴郡。其曾孫甘卓卻稱“丹楊人”,仕郡爲主簿、功曹,郡察孝廉,州舉秀才,完全以本郡大姓對待。又《晉書》卷五八《周訪傳》:
本汝南安成人也。漢末避地江南,至訪四世。吴平,因家廬江潯陽焉。祖纂,吴威遠將軍;父敏,左中郎將。訪少沈毅……周窮振乏,家無餘財,爲縣功曹。
按周訪爲縣吏,顯然被視爲廬江潯陽人。這一家在吴時地位不高,所以居廬江而非丹楊,周訪亦止出身縣功曹,但汝南周氏留居未遷的卻是魏晉高門。又《晉書》卷七六《張闓傳》:
丹楊人,吴輔吴將軍昭之曾孫也。少孤,有志操。
按《三國志》卷五二《張昭傳》:“彭城人……刺史陶謙舉茂才,不應……漢末大亂,徐方士民,多避難揚土,昭皆南渡江。”張昭是徐州名士,他的曾孫卻著籍丹楊。
據上薛、甘、周、張四家改籍江南的記載,似乎是孫吴時流寓的普遍情況。本來,漢代改籍是頗爲常見的,那種高標郡望,不願附籍所居州郡的風氣衹能出現在士族門閥形成之後。孫吴時流寓的衣冠子弟在附籍後當然和本州郡人士一樣,由中正評議優劣(孫吴是否也分九品,不明),參預選舉。但是,孫吴時流寓名臣的後裔,在晉代卻罕見記載,薛、甘、周、張是僅見於史的四家。在這一個歷史時代,大姓、冠族中人士一旦失去自己的宗族、鄉里,看來在所附的他鄉很難保持他們的地位。
注 釋
[1] 《三國志》卷一三《王朗傳》注引《魏略·薛夏傳》。
[2] 《三國志》卷二三《裴潛傳》注引《魏略·嚴幹李義傳》。
[3] 《晉書》卷四六《劉頌傳》。
[4] 《三國志》卷三二《先主傳》,卷四六《孫堅傳》。
[5] 《後漢書》卷六七《黨錮傳》序説趙典“名見而已”,據《華陽國志》卷一〇“蜀郡士女”有趙典,云:“字仲經,成都人也。太尉戒孫也,與潁川李膺等並號八俊。”又有趙謙、趙温,并趙戒孫。謙歷位卿尹,初平元年爲太尉;温初平四年拜司空、司徒。二人官三公並在初平,在黨錮事後,趙典或已不及見。
[6] 《後漢書》卷六二《陳寔傳》。
[7] 《後漢書》卷六八《郭太傳》。
[8] 見王符《潛夫論·讚學篇》《實貢篇》,《全後漢文》所輯崔寔《政論》及仲長統《昌言》。
[9] 《三國志》卷二二《衛臻傳》注引《先賢行狀》稱他“爲車騎將軍何苗所辟,司徒楊彪再加旌命”,又引《郭林宗傳》曾經稱贊他“少欲",當然亦一時名士。
[10] 《三國志》卷一二《鮑勛傳》注引《魏書》。
[11] 《三國志》卷一《武帝紀》注引《英雄記》。
[12] 《隋書》卷二三《經籍志》史部雜傳類有《四海耆舊傳》。章宗源《隋書經籍志考證》 云:“《新唐書》著録,題韋氏;《舊唐書》作李氏,《羣輔録》注公沙孚事,引《北海耆舊傳》‘北’字疑誤,”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引章説,云:“公沙氏本北海人,稱‘北海’不誤。此云‘四海’,似以東、西、南、北分篇,《北海》爲其中之一篇。”
[13] 參拙著《孫吴建國及漢末江南的宗部與山越》(本書第35頁)。
[14] 《三國志》卷一六《任峻傳》、卷一八《李典吕虔許褚傳》。
[15] 《三國志》卷二三《常林傳》。
[16] 《太平寰宇記》卷二二海州東海縣縣理城條引《水經注》:“朐縣東北海中有大洲,謂之郁州……古老傳言,此島上人皆先是糜家之隸。今有牛欄一村,舊有糜家莊牧,猶枯(祀) 祭之,呼曰糜郎。臨祭之日,著犁鏵,執耕鞭。又言初取婦者必先見糜郎,否則爲祟。”這段文字不見今《水經注》,前人已疑非鄙注,當是樂史誤記,但必有所本。糜竺擁有僮客萬人, 據此知其中有的安置在郁州島糜氏“莊、牧”上勞動。
[17] 《後漢書》卷七一《皇甫嵩傳》。
[18] 《後漢書·皇甫嵩傳》李賢注引《英雄記》。“部”原爲“郡”,依惠棟《後漢書注》改。
[19] 七州似指冀州外的幽、青、徐、荆、揚、兗、豫七州,都是黄巾軍兵鋒所及之州。
[20] 《三國志》卷一《武帝紀》。
[21] 何顒、鄭泰、王允、劉表《後漢書》有傳,劉表《三國志》亦有傳,陳紀附《後漢書·陳寔傳》,荀攸、華歆《三國志》有傳,王謙見《三國志·王粲傳》,鮑信見《三國志·鮑勛傳》,王匡見《三國志·武帝紀》注引《英雄記》,伍瓊見《三國志》注引謝承《後漢書》,蒯越見《三國志·劉表傳》注引《傅子》。
[22] 《後漢書》卷六〇下《蔡邕傳》。
[23] 《後漢書》卷六二《荀淑韓韶陳寔傳》。
[24] 荀爽事見《後漢書》卷六二《荀淑附子爽傳》。同卷《陳寔附子紀傳》説:“董卓入洛陽,乃使就家拜五官中郎將,不得已,到京師。”《古文苑》卷一九邯郸淳《後漢鴻臚陳君碑》則云何進保舉爲五官中郎將,不云董卓徵辟。疑陳紀應何進保舉入洛,到時何進已死,董卓以 爲平原相,又欲用爲司徒。
[25] 《後漢書》卷四五《韓棱傳》。
[26] 《後漢書》卷七六《循吏劉寵傳》。
[27] 《後漢書》卷七〇《鄭太傳》。
[28] 《後漢書》卷六七《黨錮傳》序,鄭太語見《後漢書》本傳。
[29] 《三國志》卷四六《孫堅傳》注引《英雄記》。
[30] 王匡事見《三國志》卷一《武帝紀》初平元年注引《英雄記》,鮑信事見《三國志》卷一二其子《鮑勛傳》。
[31] 《後漢書》卷五八《臧洪傳》、《三國志》卷七《臧洪傳》注引《九州春秋》。
[32] 《三國志》卷三八《許靖傳》。
[33] 《三國志》卷三二《先主傳》注引《英雄記》,但本傳祇説他爲高唐令,“爲賊所破,往奔中郎將公孫瓚”,没有説起兵討董卓事。
[34] 《三國志》卷二《文帝紀》末注引《典論》。
[35] 《三國志》卷二三《杜襲傳》、卷二五《辛毗傳》。
[36] 《三國志》卷一《武帝紀》建安十八年注引《續漢書》,《晉書》卷六七《郗鑒傳》。
[37] 《三國志》卷一四《劉放傳》注引《孫資别傳》。
[38] 《三國志》卷二一《劉劭傳》注引繆襲撰仲長統《吕言序》。
[39] 《三國志》卷一四《郭嘉傳》。
[40] 《三國志》卷二二《陳矯傳》。
[41] 《三國志》卷一二《何夔傳》。
[42] 《晉書》卷三六《衛瓘傳》載瓘與汝南王亮上疏。
[43] 《三國志》卷一《武帝紀》。
[44] 《通典》卷一四注稱:“魏氏革命,州、郡、縣俱置大小中正,各以本處人任,諸府公卿 及臺省郎吏德充才盛者爲之。”按州大中正後置,杜佑乃綜一朝之制説的。
[45] 《晉書》卷八二《習鑿齒傳》:“襄陽人也,宗族富盛,世爲鄉豪。”同書卷四三《山濤附 子簡傳》,永嘉三年(309)簡都督荆、湘、交、廣四州軍事,鎮襄陽,“諸習氏荆土豪族,有佳園池,簡每岀嬉遊,多之池上”。
[46] 《三國志》卷六一《潘濬傳》稱濬“弱冠從宋仲子受學,年未三十,荆州牧劉表辟爲部江夏從事”,又注引《吴書》稱“山陽王粲見而貴異之,由是知名,爲郡功曹”。
[47] 《三國志》卷五七《虞翻傳》注引《(虞)翻别傳》所載上《易》注奏。
[48] 《晉書》卷六八《賀循傳》、《三國志》卷六〇《賀齊傳》注引虞預《晉書》。
[49] 《後漢書》卷六七《黨錮傳序》。
[50] 《三國志》卷五八《陸遜傳》、《後漢書》卷八一《獨行·陸續傳》。
[51] 《三國志》卷五二《顧雍傳》注引《吴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