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胡汉民的“不与共中国”
胡适(1891-1962)
文 | 杨海亮,独立学者
1930年11月22日,《民国日报》登出胡汉民在立法院纪念周作的一场题为《谈所谓“言论自由”》的讲演。讲演中提到:
除了遵照总理遗嘱,于最短期内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解除帝国主义的羁绊以外,我们确信已没有自由可述了。这个道理,是全党同志,乃至全国同胞所共同承认,没有疑义的。可是最近见到中国有一位切求自由的所谓哲学博士,在伦敦《泰晤士报》上发表一篇长长的论文,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于是《泰晤士报》的编者便在题下注着说:“下面是中国一位著名学者的论文,他的主张,自然可以代表中国知识阶级的意见,可见中国政府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我们尽有辞可以答复之。”
这位著名的中国学者是谁,胡汉民没有点名道姓。但他给出的信息比较丰富,有“自由”,有“哲学博士”,有《泰晤士报》,还有“一篇长长的论文”等。但是,仅仅依据这几条信息,旁人还是无法作出“绝对的判断”。如果胡汉民在讲演中指出论文题目、论文发表时间,一经查对,倒很快可以真相大白。然而,胡汉民自始至终都没有交代清楚。不过,讲演已然激起受众对这位中国著名学者的不满,因为这位学者居然“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的急切的要求”,这不是为帝国主义“递刀子”“送子弹”么?这不是十足的大汉奸、卖国贼么?这样的国家公敌、民族败类,岂不“人人得而诛之”?
那么,这位著名学者究竟姓啥名什呢?胡汉民在讲演中补充了信息:
当我们正在苦心孤诣向帝国主义者交涉废约的时候,而我们中国的所谓著名学者,却会来此一着,加多一切帝国主义者的籍口,以稽迟我们自由平等的求取!在他个人,无论是想藉此取得帝国主义者的赞助和荣宠,或发挥他“遇见溥仪称皇上”的自由,然而影响所及,究竟又如何呢?此其居心之险恶,行为之卑劣,真可以“不与共中国”了。
有了这段话,这位“中国的所谓著名学者”也就无处躲藏了。“自由”“哲学博士”和“遇见溥仪称皇上”,三者兼备,除了胡适,还能有谁?
首先,胡适是崇尚自由的。从“易卜生主义”到“真的个人主义”,胡适对自由的理解可能在变化,但变化的背后却是对自由的持续思考和追求。20世纪20年代末,胡适的自由观又进入一个新阶段。这一时期,以胡适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上海与国民党当局展开了激烈的论战,他们要思想自由、政治自由、信仰自由种种。对国民党当局钳制言论自由的做法,胡适更是大加挞伐,毫不留情。正因如此,胡适遭到国民党当局的疯狂“反扑”,陷入被声讨和被围剿的境地。胡汉民的讲演《谈所谓“言论自由”》,其实矛头就是指向胡适。
其次,胡适的职业是哲学。胡适曾言:“哲学是我的职业,历史是我的训练,文学是我的娱乐。”应该说,胡适是以哲学“起家”的。1917年5月,胡适在哥伦比亚大学完成博士论文《先秦名学史》(《ThedevelopmentofthelogicalmethodinancientChina》)。这篇论文“并非一本纯粹的逻辑史研究专著,而是一本研究先秦哲学方法论的发展史的著作”,具有极高的创造性和创新性。1917年12月,胡适被任命为北大新成立的哲学门研究所主任,成为北大哲学门的“掌门”。为了提升学术地位,初来乍到的胡适将主要精力集中在中国古代哲学课程讲义编写上,并于1919年2月在商务印书馆出版《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蔡元培为其作序,给予著作极高的评价。1927年3月21日,时隔10年后,胡适向哥伦比亚大学提交了100册英文博士论文,博士学位得以正式注册。自此,胡适成为名实相符的哲学博士。
再次,胡适确实“遇见溥仪称皇上”。1922年5月30日,胡适与溥仪在紫禁城有过一次见面。虽然这是一次普通的见面,但一边是大清王朝的末代皇帝,一边是五四时期的思想领袖。在外人眼里,这次会面就非同寻常了。果然,舆论中或称“胡适为帝者师”,或称“胡适求免跪拜”。为正视听,胡适写了《宣统与胡适》。文中,胡适自己承认:“他称我先生,我称他皇上”。如此,又招种种非议。因为这话的弦外之音是:溥仪称你胡适为“先生”,你胡适不就是“帝者师”?胡适称他溥仪为“皇上”,他溥仪不就是“万岁爷”?不管怎样,从此胡适“遇见溥仪称皇上”,成了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如果说“自由”和“哲学博士”两个标签还不能定论,那么,“遇见溥仪称皇上”则坐实了这位“中国的所谓著名学者”是胡适。讲演中,胡汉民还有这样的话:“这些所谓著名的学者,每以争言论自由为标榜,并竖起了所谓‘人权’‘宪法’等牌号……”有了“人权”和“宪法”两个标签,结合胡适发表的《人权与约法》《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等文章,就更加可以确定“这些所谓著名的学者”里有胡适,那位“切求自由的所谓哲学博士”且“遇见溥仪称皇上”者,必定是胡适。
胡汉民之所以影射胡适,一方面是倡导自己所理解的“言论自由”,另一方面则是为废除不平等条约鼓呼。胡汉民从一介书生到革命志士,长期致力于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早在1925年“五卅惨案”时,胡汉民就以广州革命政府代理大元帅、广东省省长名义发布宣言,严厉谴责列强制造惨案,声明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事件不仅要注意道歉、惩凶、抚恤等细节问题,尤其要着力于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租界。同年,出任广州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后,胡汉民发表《为废除不平等条约告世界各国人民书》,一面痛陈不平等条约给中国政治经济带来的巨大灾难,谴责列强对中国人民的反抗进行的无情屠杀,一面劝告世界各国人民主持正义,支持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1928年1月,受国民政府外交委员会之令,胡汉民前往新加坡、土耳其、法国、德国等地考察。其间,胡汉民积极宣传国策,为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寻求国际支持。凡此种种,说明胡汉民在推动废除列强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维护中华民族利益上,一以贯之,也贡献颇多。
为了维护国家民族利益,胡汉民要求“最短期内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其情殷殷,其言切切。讲演中,还不乏“金句”,如“今日中国即要求的自由,不是这种放任式的自由,而是国家民族的自由”;“我们自由的精神,要用到为国家民族争自由的上面去,更要以不妨害国家民族之自由为范围”;“只有国家民族,才是自由的源泉,舍国家民族的自由,而别寻所谓个人的自由,我们可以断然地说是一种重大的错误”等。胡汉民训斥胡适“居心之险恶,行为之卑劣”,扬言“不与共中国”,激愤之状可以想见。问题是,胡适有没有胡汉民所说的那些行为和言论呢?
胡汉民(1879-1936)
1930年的胡汉民,正在国民政府立法院长任上,可谓权势显赫。这篇讲演又登在国民党中央机关报《民国日报》,影响不谓不大。因此,胡适很快知晓了胡汉民的这次讲演。1930年11月25日,见到《谈所谓“言论自由”》讲稿后,胡适致函胡汉民,信中写道:
这一段文字很象[像]是暗指着我说的。我知道先生自己不会看《太[泰]晤士报》,必定有人对先生这样说。我盼望先生请这个人指出我在那[哪]一天的伦敦《太[泰]晤士报》上发表何种长长的文章或短短的文章,……。倘蒙这个人把原来的报纸剪下寄给我看看,我格外感谢。
依胡适的意思,他根本就没有在伦敦的《泰晤士报》发表文章,更没有“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如果有人假借胡适之名,则另当别论)。从措辞看,胡适就事论事,有理说理,最后是“倘蒙先生赐答,请寄北平后门内米粮库四号”。
1930年12月10日,距离前信已有半月,胡适没有得到胡汉民回复,故而再上一书,“请先生务必拨出几分钟的工夫,令秘书处给我一个答复。如蒙剪寄原报,更感谢”。胡适的求答之心是可以理解的。前文提到,从“自由”、“哲学博士”、“遇见溥仪称皇上”三个标签,已经完全可以确认这位“著名学者”是胡适。因了胡汉民的这次讲演,胡适形象在一部分听众、读者的心中,必然由“好”变“坏”,或由“坏”变得“更坏”。胡适平白无故地被戴上“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的帽子,而自己又不加澄清的话,那就等于默认。而胡汉民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地扬言“不可共中国”,胡适也无话可说了。
众所周知,胡适一生交游广泛,其交际圈“几乎包括了民国时期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有重要影响的人物”。恰好这个时段,胡适读到了新记《大公报》总经理胡政之的《新都印象记(二)》。1930年12月21日,胡适致函胡政之,信中提到:
在你的《新都印象记》(二)中有见胡展堂(胡汉民的字展堂——引者注)的谈话,其中他说:“近有人对取消不平等条约,在外报上表示怀疑,此直越乎言论自由之范围,殊为不当。本人近有一文,论所谓‘言论自由’,即为此而发。”
信中,胡适问胡政之:“他对你谈这话时,可曾说起我的姓名?他在那篇《谈所谓“言论自由”》里,很明白地影射着我,说我在伦敦《太[泰]晤士报》发表文章。我写了信去请他指出那[哪]一天的《太[泰]晤士报》有我的文章,他至今不曾回信。”信末,胡适希望胡政之“看(在)一个被诬蔑的同宗小弟弟的面上”,把当日的真相告诉他。
不久,胡适收到胡政之于1930年12月25日的复函。信中,胡政之告诉胡适:
展堂确对弟提及大名,谓多数人努力之国是,不应由一个哲学博士随意发发议论来打消(大意如此,原话记不清了)。当时虽谓先生在外报发表文章,却未说出何报。弟以废话甚多,亦未及详问,只知彼《[谈]所谓“言论自由”》一文,系对大作而发耳。
如果胡政之所言属实,说明胡汉民的讲演确实是冲胡适而来,那位“中国的所谓著名学者”就是胡适。讲演的时候,胡汉民没有直截了当地指出胡适,自然有多方考虑。而可以推断的是,胡汉民根本不知胡适在外报发表了何文,或者更准确地说,胡适根本就不曾在《泰晤士报》发表论文,也无“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之说,而胡汉民为了攻击胡适,攻击那些自由主义者,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甚至存心捏造、恶意诬陷。
《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胡汉民卷》
如果胡汉民道听途说,信以为真,只是私下议论一番,倒也罢了,可他以立法院长的身份公开讲演,讲演之后又堂而皇之地将讲稿登报,胡适这“莫须有”的罪名,就不是“也许有”或“恐怕有”,而是“一定有”了。当年,秦桧对韩世忠说“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其态度趾高气扬、骄横霸道,韩世忠气愤不已,言“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秦桧对韩世忠如此傲慢,是因韩世忠已被削夺兵权,也因秦桧“秉承宋高宗赵构旨意”,手中握有“尚方宝剑”。如今,胡汉民指认胡适“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怒斥胡适“居心之险恶,行为之卑劣”,扬言“不与共中国”,其态度颐指气使、不可一世。胡汉民对胡适如此诽谤,是因胡适已是国民党当局的眼中钉、肉中刺,也因胡汉民“以废除不平等条约为使命”,站在国家民族的一边,毫无疑问“政治正确”。
可是,胡汉民立论的前提,即胡适在《泰晤士报》发表论文且“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是虚构的,其讲演也就訇然倒塌了。胡汉民还在讲演中说胡适一类的著名学者“希望一切帝国主义者,加紧其对于中国的侵略,继续维护其在中国己得的特权”就更不可信了。换言之,胡汉民有板有眼、排山倒海的讲演,不过是一场自话自说、哗众取宠的表演。大概是因作贼心虚,胡适连致两函,胡汉民都没有正面回复。也许担心胡适继续“纠缠”,胡汉民才不得不让秘书处代答,复函曰:
十一月廿五日手书已呈胡先生阅过,胡先生事务过冗,未暇奉答。惟以愚等所知,则胡先生熟谙英文之友人曾言,我国要求撤废领事裁判权之照会到达英国后不久,伦敦《泰晤士报》即发表社说,称述中国某哲学博士之言论,备言中国司法与政治种种不善,……以反证中国政府要求撤销领事裁判权之无当云。胡先生以某哲学博士所言竟为帝国主义者维护其在华特权之借口,此与国家民族之利益冲突实甚,或亦挽近极端言论自由者之过,故于谈所谓言论自由之一稿中纵论及之,而始终不欲举著论者之姓名,殆亦朱子“必求其人以实之,则凿矣”之意欤?
原来,胡汉民确如胡适所说“自己不会看《泰晤士报》”,而是听“友人”所言;胡适根本没有在《泰晤士报》发表论文,而是因《泰晤士报》发表社论引起(至于社论有无“称述中国某哲学博士之言论”则又是一面之词);胡汉民不满《泰晤士报》的社论,干脆把责任推给胡适。胡汉民秘书处的代答自然是呈胡汉民阅过的。这样说来,胡汉民实际上承认了他对胡适的造谣。可明明诬蔑了胡适,复函却说“必求其人以实之,则凿矣”。面对这种欲盖弥彰的伎俩,受了冤枉的胡适,也就没必要再追究了。
以胡汉民的身份,以《民国日报》的影响,这次影射给胡适造成的伤害是极大的。被恶意中伤的胡适,要作一番辩解,不是不行。只是,他的时间有限、精力有限,方方面面的误会、曲解、诽谤、构陷又多,不可能一一应对。胡适与胡汉民的这次纠葛,如果没有胡汉民秘书处的代答,又或者胡适没有保留这份代答,那胡适头上自然又多了一顶名为“废除不平等条约不是中国急切的要求”的帽子。而那些原本就以为胡适崇洋媚外、卖国求荣的人,则更要说胡适是帝国主义的帮凶、走狗了。“必求其人以实之,则凿关”,原本是提醒人们不要过于刻板或牵强附会。殊不知,无中生有、向壁虚构,导致以讹传讹、三人成虎,也是可怕且可恨的呀!
已故学者傅国涌在《文人的底气》中曾提到胡汉民的这次讲演,并有如下议论:
胡政之的信无疑戳穿了一个政客的谎言。所谓“始终不欲举论著者之姓名”不过是托词罢了,其实,胡汉民的文中有一句话明显直指胡适——“或发挥他‘遇见溥仪称皇上’的自由”。胡政之以记者身份采访过胡汉民,而“展堂确对弟提及大名”,可见政客的不讲证据,仅凭道听途说、信口开河。胡政之不仅坦诚相告,而且以“废话甚多”四字表达了对权贵的蔑视。
很讽刺的是,《谈所谓“言论自由”》中,胡汉民还以自己为例,说他在广东时曾有一家报纸批评他“鸦片烟的瘾太大”。胡汉民在一番自我辩解之后,说:“兄弟从不愿与这种无聊的报馆计较,并且常劝军政界的同志不必理论。但是此类的言论自由,先已自灭其价值,而随口造谣,遇着认真一些的人,诉之法律,便不得了了,这是好讲言论自由的人,所要认清的。”了解了胡适被谤的真相,再来看胡汉民的这段话,似乎应了谚语里说的“有嘴说别人,无嘴说自己”。胡汉民口口声声告诫他人“对于发表的言论,必须负荷政治的道德的责任”,却又在讲演中信口开河、瞒天过海,还骂胡适等人“居心险恶”“行为卑劣”“丧心病狂”“不值齿及”,不能不说是自欺也是欺人了。
2025年7月于广州洛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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