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老婆掉水里先救谁——解答中国版“电车难题”
一
“老妈和老婆掉水里,先救谁?”
大概很少有人严肃对待过这个问题,只是把它当做男女床笫之间,鱼水之余的私语嬉言,从而忽略了这道题目,其实有着类似“电车难题”一般的丰厚解读价值。
首先,我将这个问题,问教于当下火爆的“ChatGPT”,它的回答:
“首先,你要根据当前的状况判断哪个人需要救助的比较急。如果老妈可以游泳并自己爬上岸边,而老婆却无法游泳,那么应该先救老婆。如果两个人都无法游泳,那么就要看谁最近处于危险之中,或者谁在水里更容易被及时救出。”
显然,“ChatGPT”并不了熟谙中文语境,以为人真的落水了。于是我又设置了限定论述,“请从伦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它回答:
“从伦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应该优先救老妈,这是一种道德行为。因为老妈既有物质上的依赖,也有心理上的依赖,她可能更需要我们帮助。同时,作为家庭中的支柱,老妈的生命也更为重要。所以,应该优先救老妈。”
应该说这个回答并不算好,除了“是一种道德行为”这个理由,的确具有优先性之外,其他两点理由都未必能成立。不过,以普通人的角度来说,大致答案的思考程度,可能也就止步于这个层次。但这个问题的蕴含的答案张力其实远不止于此。所以,本文试图以人类思维的古今之变作为纵轴,以多学科视角作为横轴,站在社会科学的立场,重新省思这道经典难题。
二
先将这个问题,抛给历史学家。历史学家可能会引用《左传·桓公十五年》中的典故:“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
郑国的宰臣祭仲专权,为郑伯忌惮,便指使祭仲的女婿雍纠刺杀岳父。这事被雍纠的妻子得知,便去询问母亲的意见。母亲回答,父亲独一无二,丈夫人尽皆可,二者没有可比性。于是妻子就将丈夫将要谋害父亲的事告发,雍纠就被处死了。后世成语“人尽可夫”一词,即源于此。
不过,引用这则典故是有问题的,因为当事人身份过于特殊,失去了一般性意义,毕竟祭仲在郑国权倾一时,雍姬很容易能够评估自己所需要承受的风险代价:出卖丈夫,她的地位不仅不变,而且更容易获得父亲的补偿;而选择包庇丈夫,事成之后,她就是罪臣之女,失去了娘家的地位加持,她的地位将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事实上,如果将翁婿的地位对调,雍姬还会不会出卖丈夫?恐怕细思极恐。
事实上,参照“电车难题”的设置,必须要避免对象中设置特殊人物,如果拜登、马斯克、林志玲这样具有特殊性的人物置身于问题中,就会改变问题的性质。桑德尔在中国大学演讲时,就曾被问及在火灾中,应该救美国总统还是普通人,桑德尔的回答是救美国总统。换句话说,“先救谁”这个问题,必须抽离置身者身份的特殊性,才能够成立。
接着,将这个问题抛给经学家来回答。经学家会毫不犹豫选择先救母亲。因为这在儒家经典中,老妈和老婆是存在明确序列排序的。《礼记·内则》:“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这部秦制时期形成的儒家文献,顺应了秦朝以来的诸夏一元制政治格局,国家和父权制意识形态的结盟态势,提出了女性安身立命的“三从”原则:“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礼记·丧服·子夏传》)。虽然,经义剥夺了女性的自主性和完整人格,生存权被压制,但是“国—家”体系需要“忠—孝”意识形态来维护,由此,国家又赋能母亲对子女绝对的生杀惩戒权利(唐之前,子女忤逆父母,父母有自行处置的权利,唐以后,朝廷收回了父母处置权,但是给予了“南山必胜客”的待遇,告之必死。清代《刑案汇览》中,有这样一个案例,父母追打子女,子女见“大杖则走”,父母追逐中跌倒而死,子女亦受死刑。孝作为政治—社会纲纪基石,朝廷的维护已经严苛到变态的地步),母亲的地位被畸形的无限拔高(虽然母亲依然是不具有完整社会行为能力的人格)。在这样的权力驯化过程中,“二十四孝”中,孝母的事迹要独占十四例。故而,纵使陆游与唐婉恩爱异常,最终亦难违母命,不得不休妻。而在宋以后,全面形成的宗族社会中,哪怕撇开死刑的刑法制裁不谈,丈夫选择救妻子,也会在生存体系中社会性死亡。所以,“先救谁”这个问题,在秦制社会中,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因为无论是应然或是实然层面,国家—社会都没有为男性留出选择的可能性。
“孝”,除了政治层面的规范之外,民间层面的迎合,也有其社会逻辑。父(母)子是人最为基础性的人际关系。行“孝”,代表人遵从了国家的权力意志规范,同时,也意味着人在社会层面代表了某种可靠性,累积为个人标识的社会资本。
从国家纵轴看来,如果说“孝”—“忠”是同构的话,那么社会横轴看来,“孝”—“义”是同质关系。一个人只有在基础的社会博弈中“孝”了,才会获得社会信任,被人预期是“义”的,从而具备了协作的信任前提。所以,宋江上梁山时,半道听说父亲亡故,就只能放弃兄弟回家奔丧,因为他是“孝义宋三郎”,没有“孝”的名声资本,“义”就成为了无本之木。因此,无论在纵轴和横轴看来,人们都会热衷争取“孝”的名声。
三
中国人的婚姻性质,存在一个古今之变。在传统社会中,婚姻是父母之命,子女是没有选择权的。婚姻对象就像开盲盒,很可能不是自己心仪的对象。那么对于男性而言,老妈和老婆之间,仅就情感交流而言,轻重也是分明的。但进入现代社会之后,恋爱基本实现了自由,既然婚恋对象从“妻子”变成了“爱人”,那对妻子的情感分量就已经可以和母亲比较而论了。虽然关于“先救谁”的问题,原始出处不可考,但它肯定属于是现代性的问题。
现代社会流动性强,生存资源的交换发达,使得人的生存协作摆脱了血缘、社群的网络限制。原本那些先验的经义规范,失去了固定反复博弈的社会基础,自然也就成为了昨日教条。有条件摆脱拘囿的狭窄圈子,人的生存策略,就开始运用理性,从而形成了理性主义的工具论和个人主义的方法论。
在当代,法学家特别热衷卖弄“先救谁”这个难题。他们经常讨巧的抛出一个变种题:老妈和女友掉水里先救谁?答案是先救老妈,因为从法律义务上来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而对女友只有道德义务。所以如果不救老妈,就是不作为犯罪,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
当然了,这显然是难度降格,因为一旦女友成为老婆,丈夫同样对妻子负有扶养义务,而义务冲突,是可以免责的。不过从更深的法理角度来说,有观点认为夫妻关系具有民事地位的优先性,所以应该先救老婆。此外也有观点,认为男性背负赡养之债在前,扶养之债在后,根据债务清偿顺位规则,应该先救老妈。
法学家的答案,有趣之处,并不是因为涉及法理两难,而是法学家的回答,已经从价值判断题,变成了一道工具理性的技术性回答。
如果再将这个问题交给社会科学家来回答,那就更有趣了。社会科学家和法学家一样,都会回避价值判断,而且还不会给出肯定的回答,因为社会科学家会从老妈和老婆之间的寿命预期、情感欠负、协作预期等要素,列出一个函数坐标系,从而观察男性的选择偏差。毕竟,在这个社会上父母、夫妻关系之间的凉薄,也并非罕见,社会科学家的人设是保持“价值中立”,任务是解释这些现象,而不是粗暴的给出价值判断。
现在轮到“无君无父”的人类学家回答这个问题。人类学家两眼一白:当然是救老婆,保老舍小,这账是怎么算的?在日本电影《楢山节考》中,因为生存环境的逼仄,山村中有一个习俗,即老人在七十岁岁的时候要被子女放逐,任其自生自灭。而现实中,在北极圈生存的爱斯基摩人,如果遇到环境恶劣带来的生存危机,年老者也会选择自我牺牲成全后代的生活率。你看, 如果没有国家“在场”调节。人类的生存根本就是一个生物的生存选择压力问题。
此时,心理学家看到经学家对着人类学家怒目而视,出来打圆场。如果诸位有一点现实感,或许会观察到一个现象,“先救谁”这个问题的提出者往往是老婆,而不是老妈。为什么呢?因为在人类的长期演化过程中,女性承受着怀孕、分娩、哺乳的生理负担。在这一过程中,女性的生存能力会急遽下降,因此,当男女交媾之后,女性面临受精风险,会产生强烈的不安全感。此时特别需要男性给出某种特殊性的保障承诺。这就是问题的产生的心理根源。与之相对,因为男性无须承受生理负担,不必面对生存能力中止的困境,所以反过来,男性不会追着老婆问,老爸和老公落水先救谁的问题。
哲学家听了心理学家的揭示,不住颔首。母子天然的血缘关系,从社会关系上,构成了母子之间的特殊性关系,而妻子和丈夫之间,因为存在“人尽可妻”的普适性危机,女性就此也强烈需要男性做出特殊性的承诺。但在一夫一妻制时代,如果妻子和丈夫有了后代,那么二者就有了人际关系中的特殊性基础,即妻子度过了身份特殊性保障缺失时期。
心理学家哑然失笑。没错,“先救谁”的问题,集中产生的阶段,应该在男女滚床单到女性受孕期间。
四
最后,关于“先救谁”,由我给出一个答案。作为假问题,回答难度在于男性需要面临自己内心中的道德挣扎,无论选择就谁,都存在情感欠负愧疚,尤其是对于老妈。而在另一方面,这个问题虽然往往是由老婆提出,为了讨好老婆,丈夫可以回答先救老婆,但这个回答显得虚假轻浮,老婆虽然希望老公做出倾向她的选择,但并不意味着她能够接受一个无脑的回答——一个可以舍弃母亲情感欠负的丈夫,他的的特殊性保证又有什么价值可言?一个两面俱到的回答,关键在于答案的非零和性,男性的回答,既要凸显情义,又要有所牺牲,既然两边都不能牺牲,那么就牺牲自己,所以答案就是:先救老妈,然后救老婆,能救则救,若不成,夫妻二人做对亡命鸳鸯。在如此回答的理由是,中国人几千年的生存实践中,行孝的正当性,无可匹敌。虽然中国帝制中晚期,各种爱情故事,已经构成了比较厚实的夫妻伦理想象。但是在正当性上,依然无法抗衡母子之间的伦理优先性。即使在当代,任何一个人先救老妈而舍弃老婆,都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表彰,而不会受到指谪。反之,必然背负不孝的骂名。但是,为了不负妻子的托身之付,赴死殉情又足以满足妻子所需要的特殊性承诺,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愿意为之付出的对象,毫无疑问享有了特殊性的地位。从工具理性的层面上来说,这个回答各安所需,应该是置身当代中国社会的最优解。
五
在一个祛魅的世界里,原本的观念不再具有绝对性,社会流通性,产生个人主义作为方法,带出理性主义的工具,从而使得人对万物的理解变成了普遍的物化和相对主义。这虽然会遭到一些保守主义思想家的批评,但从人类大历史的角度来说,技术工具—理性主义思维只是人类适应社会生态的一种能力,正如古猿开始直立行走一样。在演化的角度来说,价值判断是无从说起的。
在此,之所以讨论“先救谁”这个难题,完全是突发奇想,觉得可能存在最优的答案。但是写着写着,发现以多个学科视角切入去做讨论,抽离男性选择的在场性,从而将“人”作为对象,通过各种引申,可以观察“人”的生存,究竟有哪些可能。
注:
本文假借各学科的主张,存在挂一漏万的简化,事实上,相关学科内部的立场必然更为复杂。
文中涉及男女依附性关系的描述,是针对中国社会形态所呈现的群体偏向性,不代表我认为女性应当依附于男性,也不代表我认为人类未来的社会形态中,女性群体依然会呈现依附于男性的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