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9个月,男子入职半月请陪产假遭辞退!公司:其借陪产不劳而获,员工双休日工作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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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上诉称,曹某 “借陪产不劳而获”“教唆员工留证”“擅自取走人事资料”,且 “员工双休日工作属常态”,解约正当。二审中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法院查明一审事实无误。
二审法院指出,曹某11月1日到岗、2日至3日为休息日,公司4日即以旷工为由解约,即便按其所述制度,也未达“旷工2天” 的辞退条件;公司以主观推测抗辩,且 “双休日工作属常态” 的观点与法律规定相悖。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