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傲,是一种罪孽?还是美德?
鲁迅对比说,“个人的自大”指个体突破庸众、独树一帜的精神状态,表现为对平庸群体的挑战。鲁迅认为这类人往往具有天才特质或狂气,他们因思想见识超越庸众而感到孤独,进而愤世嫉俗,甚至成为“厌世家”或“国民之敌”。但正是这种精神催生了新思想、新改革,是社会进步的源泉。
“合群的自大”则是群体性盲目自大,表现为党同伐异、排斥异见,本质是无能者以群体为遮羞布的自我安慰。鲁迅批评这种自大导致文化竞争失败,阻碍社会革新。
鲁迅列举了五种“合群自大”的表现形式:
自诩“地大物博”“道德天下第一”;
认为“外国物质文明虽高,中国精神文明更好”;
借“中学为体”等口号维护传统;
以“外国也有叫化子”等消极比较自慰;
宣称“中国野蛮的好”,甚至以昏乱为荣。
鲁迅强调,唯有“个人的自大”才能打破庸众的桎梏,推动社会进步。
“最廉价的骄傲是民族骄傲—— 如果一个人号称为他的国家或民族自豪,那只能说明他本身并没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否则也不会抓着一个千百万人共有的东西引以为荣。”
——叔本华
各位好,今天我所居住的地方下起了雨。“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这个时候,我突然想写一篇安静一点,哲学向的稿子,去体察一下自己的内心。
昨天,我的一个读者群爆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争吵,吵架的双方都是我的朋友,我因为有点事,很晚才经管理员提醒注意到群里的情况。爬楼去看时,发现点燃导火索的缘由,无非是因为骄傲——双方都因为自己对某个问题比对方更懂,争着争着就上升到彼此去摧毁对方的骄傲感,而这引爆了争吵,最终不欢而散。
四年前我刚刚写号的时候,一度有过十几个读者群,从那个时候我就发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微信群真的很容易吵架,而每场争吵的缘由,往往都是因为如上的骄傲。
那就让我们来谈谈骄傲,说说他到底是罪孽还是美德。
1
提到骄傲,身为中国人,我们本能的会想起孔子的那句教导“谦受益,满招损”。这似乎成为了中国追求极致谦虚,反对任何骄傲的思想起点。近代曾国藩的说:“傲乃败亡之道,言多贻害无穷”,以及“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似乎也是相同的意思。
也就是说,中国人本能的把骄傲与谦虚视为一种功利向的处事手段。
但这其实有它的问题。
儒家文化把人要保持“谦虚谨慎”的原因,立足在了功利主义的目的上——只有你保持谦逊,你才能够进步或者持续不断的获得各种利益。而如果一旦“骄傲”了,你就会招来嫉妒、恶意的攻击、自己的行为也“飘”了,导致自己遭遇损害。
这看上去似乎没什么,很符合我们的认知,那些“飘了”的人可不就会翻车么?之前《“有你什么事啊?!”“我看不惯。”》一文和《何同学,何不找库克练练“真诚和勇气”?》一文。说的似乎就是这样的例子。
但是这样的思维会遇到的两个问题。首先,“谦受益”似乎暗示了,即便你其实并不谦虚,而只是装出一副“谦虚”的样子,给外界一种你很谦虚的表象,似乎依然不妨碍你获得那些谦虚应得的利益。
这就导致了明清以后“伪道学”的兴起,很多道学先生,并不真的“养吾浩然之气”,他们骨子里其实并不“虚怀若谷”反而非常自满,只是再言辞行为上装作对他人恭顺谦卑而已。
再往后,中国人俗称的“装孙子”就成了这种伪装谦卑的最形象的概括。
其次,“满招损”这一条的应用,也很容易被庸俗化理解为“夹起尾巴做人”,即认为人必须为人低调才能不遭遇外界的攻击、陷害。但假如一个人自认自己的生存状态不会再遇到这些损害了呢?
比如龙飞九五当了皇帝,任何其他人都伤害不到你、甚至无法威胁你分毫的时候。装了一辈子谦虚的你,是不是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高傲起来了。
《隋书》里的隋炀帝杨广就是一个这方面典型的例子,当王子的时候“矫情自饰”,一旦成了皇帝,马上如变了一个人。
甚至哪怕得不了那么大的成就,一个人,当他一旦意识到自己跟周围大多数人都有悬殊的地位差距,让对方无法伤害自己分毫的时候,他是否也有理由对他人骄傲了呢?或者说,他是否很难再保持谦逊?
这些bug,在古代中国哲学以功利主义思路反思骄傲、劝人谦虚的体系内是很难解决的。所以你看哪怕曾国藩这样的“内圣外王”,他中年以后的极端谦虚也只针对于他的同僚、皇帝;对贩夫走卒、家中仆妇、妻子小妾、儿女孙辈,曾文正公也没有什么谦虚可言。
归根结底,古代中国儒家哲学是一种优先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哲学,于是看人下菜碟,就像是一种容易被诱发的癌症基因突变一样,很容易在我们的思维中发生。
而在整个中国古代史上,从极致谦卑走向极度自傲,最终导致人格乃至国家毁灭的例子屡见不鲜,从王莽到杨广、从李存勖到光绪……“谦受益,满招损”这个过于功利的品格修炼指南,无法为我们的高傲之心提供一个永远安全的牢笼。一成功就飘,是中国人最常犯的错误。因为当你升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你缺乏了一个保持谦卑的对象。
2
中世纪西方的基督教文明,试图从另一个方向去解决问题——与东方伦理学优先处理人与人关系不同,它优先解决的是人与神之间的关系。所以人的谦卑、在基督教中被优先认定为一种在神明面前诚心实意的匍匐,而骄傲则被定为七宗罪之首。是基督教会最深恶痛绝的一种恶德。
可是这种看似能达成人的彻底谦卑的思维,其实也有重大的问题——人在现实中有许多问题想不开,不得不求助、乞灵于宗教,本来是为了得帮助、求解脱的。可是当你走进教堂,牧师和传教士们给你讲的话术,却是“人算什么?怎么配得到神的救赎?所以耶稣基督的救恩,是神白白给人类的。”这番话背后的意思,其实就是“雷霆雨露莫非天恩”或曰“一切都是上帝的安排”。
因为人在上帝面前微不足道,完全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那你当初走进教堂,求帮助、求解脱的最初诉求岂不就被消解了么?你可能原先为了病痛、贫穷、苦难、迫害,或者因为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平白无故遭遇这些而前往教堂。结果神父却告诉你,这一切本就不重要,因为人本来就在上帝面前微不足道,你若敢问“我如此勤奋、努力、有才,为什么我的生活还过不好?”神父就会说你高傲。高傲可是七宗罪之首啊,一如你去寺庙求开解,结果大师只说一句“你还没有看破红尘”。
《旧约·约伯记》就反应了这个最典型的悖论——约伯是个义人,恭顺的履行上帝的一切旨意,结果上帝却夺走了他的财产、儿女和健康。当约伯痛苦的质问上帝这一切是为什么时。上帝非但没有正面回答,反而跟他吹了一大通牛逼,说自己有什么什么样的神威创造了万事万物,所有事情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这段看似脱线的宣叙,其实就是在说:相比于上帝,人类什么都不是,人类什么都不配得到,哪怕夺走你的一切,你去质问、去喊疼。也说明你“心有骄傲”。而骄傲就是罪,你有罪上帝惩罚你不就是应该的了么?
这其实是一种典型的“循环论证”,它看似解决了“神义论”——“既然有一个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存在,为什么好人不得好报?”这个基督教最难回答的理论bug。却留下了一个更大的问题——
若所有人都必须保持极致的谦卑,智识上承认自己一无所知,利益上认定自己理应一贫如洗;把现实中所得的一切都视作“上帝的恩典”。这看起来很美好,缺是不利于人类完成知识与财产的积累的。人类的认知若只停留于此,时代就永远不可能演进向近代。
3
欧洲文艺复兴时代的思想启蒙,其实恰恰是对这种天主教所主张的极致谦卑的反动。今天你到欧洲的古典艺术博物馆,去看米开朗琪罗、鲁本斯、罗丹这样的艺术家的创作,会发现他们都在热烈而执着的去赞颂人体,复兴古希腊、罗马对个体的赞颂与肯定。
米开朗琪罗本人就是一个异常高傲且特立独行的人,曾经屡次因为瞧不起或不服其他画家与他人发生龃龉——最著名的是他和达芬奇的较劲儿,甚至和教皇本人闹翻。内心中的骄傲,即是米开朗琪罗的一生中不断与人争斗、讨人嫌的原因,反过来讲,却又是他执着勤奋努力、最终做出那么大成就的动力——因为内心深处,他就是觉得自己比其他画家都强,他能画出比所有人都好的画,画不过达芬奇我就转战雕塑。骄傲所带来的好胜心,是米开朗琪罗一辈子奋斗努力的泉源。
而在整个欧洲近代史上,有类似米开朗琪罗高傲性格的人其实屡见不鲜,物理学上的牛顿、音乐上的贝多芬、文学上的歌德,都是这方面的案例。牛顿高傲的故事恐怕无需多言了,“如果我看的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这句广为流传的名句,其实最初的意思就是高傲的牛爵爷在嘲笑他的矮子同事胡克。而贝多芬也曾写下“公爵,您之所以是公爵,完全是因为您的身份,而贝多芬之所以是贝多芬,是因为我的才能与努力。”直接对着高贵的公爵骑脸输出。
可以说,适度的骄傲是引燃这些天才们的才华,并允许他们能够燃烧自己才华的必备条件。文艺复兴运动给欧洲带来的最大变化,就在于它适度回调了中世纪基督教氛围下一味要求所有人谦卑的压抑文化。给了这些骄傲、但却又自信、对人间世界有野心的人以发挥他们的才能的空间。
4
西方文明对“骄傲”这个词的翻案,从文艺复兴时代对人自身的肯定开始,直到19世纪,才由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这个工作彻底完成。
叔本华写过一本名为《人生的智慧》的书,在这本书中,叔本华为基督教否定了一千多年的骄傲彻底平了反。
叔本华认为,一个人如果还想有滋有味的活在这个世上。那么骄傲就是他必备的一种能力。
因为“只有一个能在这个贫乏的世界上感受到自身伟大的人,才具备感知幸福的能力的。”打个比方说,一个姑娘为自己的容貌而感到骄傲,一个小伙子对自己体格感到自信,一个母亲看着自己养育的孩子而开心,一个富翁欣喜于自己攒下的万贯家财,一个学者因为自己懂得知识比别人多而自我肯定——所有这些严格意义上说都应该归于骄傲的东西,恰恰是我们能开心的活在这个世上的动力源泉。
甚至是一个将谦卑视为最高美德,决心摒弃一切骄傲的基督徒,他的内心当中也有一份让自己有别于凡人的骄傲——我是上帝的选民,我是基督徒,而你们不是!
如果号称谦卑的基督徒没有这份骄傲,那他们还搞什么十字军东征,打什么宗教战争,争论到底谁更有资格上天堂干什么呢?
骄傲是不宽容之源、争斗之源,却也是生活动力之源。
所以它是不应也不能被彻底舍弃。
而叔本华继续甄别说,真正的骄傲与虚荣,这两种性格其实是不相同、甚至刚好相反的——“骄傲是相信自己在某方面拥有独特的价值,而虚荣则是让他人相信自己在某方面拥有的独特的价值。”所以一个虚荣的人往往喜欢聒噪,就像过年时到你家串门的亲戚们一样,他们只有高声炫耀自己所拥有的有偿,才能让他人相信自己独特价值。
而叔本华所定义的、一个真正的“骄傲者”却往往是缄默的,因为他自我认定自己有独特的价值,不需要向外界和他人求取,如此说来,骄傲非但不会因为炫耀和聒噪惹人厌恶,反而会成为你看似很“谦虚”的动机。
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论。叔本华甚至说,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成为一个骄傲的人,普通人最多只能做做样子,“扮演骄傲”、实则他们只是在虚荣。而唯有坚定不移地确信自身具有无与伦比的价值和特殊的重要性,才会让一个人产生君临天下般骄傲的感觉。“当然这份确信很有可能只是误会,或是性格使然,但只要一个人对自己的价值深信不疑,就无损他的骄傲。”
所以叔本华认定,植根于信念的骄傲,就像其他形式的知识,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道德品质,而非我们的主观意识。
而立足于此,叔本华大肆批判了西方基督教文明原本的“骄傲有罪”观念,他认为世间之所以有那么多对骄傲的罪化和攻击,有那么多人看不惯骄傲,只是因为“诋毁抨击别人骄傲的人,多是那些自身没什么可骄傲的人。”
这里还是要再提醒一下,叔本华这里所说的“骄傲”不是“虚荣”,所以那些看不惯他人炫耀的人其实不在叔本华所说“嫉妒他人骄傲”者的范围之内。
然后叔本华又严厉的抨击了基督教的“谦逊美德说”:“如果谦虚成为一种“美德”,愚人反倒获利最多——谦虚若是美德,那岂不是人人都得把自己说成是个傻瓜才行?谦虚实际上拉平了人们之间的差距,最终搞得这个世界上就只有傻瓜似的。”
于是他极力的鼓动那些该骄傲的人应该去骄傲:“考虑到这世间大多数人的厚颜无耻,只要你但凡具有任何长处或优点,你就应该把自己这项优点牢记于心——因为如果我们善意地忽略自己的优势,在他人面前过度谦虚,那么那些人肯定会把我们当做同一级别的庸人来对待。”
“所以我要特别提醒那些最卓越的人,卓越是一种纯粹的个人天性,却不像勋章和头衔,时刻都要引人注意。过分随和反而容易让人轻视,最终向西塞罗所警告的那样:“蠢货反要倒过来教导智者”。正如贺拉斯教导我们的:“对该你得的荣誉,就千万不要客气。””
5
但在可定骄傲的同时,叔本华毅然决然的将“民族主义骄傲”排除在了他所肯定的骄傲之外:
“最廉价的骄傲是民族骄傲,也就是所谓的“民族自豪感”—— 如果一个人号称为他的国家或民族自豪,那只能说明他本身并没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否则也不会抓着那些千百万人共有的东西引以为荣了。”
但颇为有趣的是,由于成书时代是在19世纪中叶,所以叔本华对当时欧洲各国民族主义的观感,与20世纪的看法有很大的不同:
“只有有个性、有见识的人,才能清晰地发现自己民族的缺点。但一个可怜的傻瓜自身没什么可令他骄傲的,就只能把自己所属的国家、民族当作最后依靠,为其感到骄傲。他为自己的自卑找到庇护,随时准备拼死为其错误和愚行进行辩护,不分青红皂白,连其缺点也誓死捍卫。
举个例子,倘若用一种理所应当的轻蔑口吻说到英吉利民族的愚蠢和偏执,你就会发现五十个英国人里也很难找出一个人赞同你,即便有那么一个,也只能说他大概刚好是个理智的人。
……
德国人没有民族自豪的情结。就像大家一致认可的,充分说明这是一个诚实的民族。但现如今也有一些可笑的人——主要是那些“德意志兄弟”和政客们,他们装模作样地宣称为德国感到骄傲,曲意奉承、蛊惑人心,其实只是为了误导国民,这多么的虚伪!他们甚至说是德国人发明了黑色火药,我也对此持怀疑态度。”
不知道如果有人穿越回去,告诉叔本华百年后德国成为了一度成为了最强调“民族骄傲”的国家,而他颇为不屑的英国,则相对的摆脱了这种情绪。不知叔本华又会作何感想。
总的来说,叔本华的《人生的智慧》至少在骄傲这个问题上,其实已经从基督教伦理中偏轨出来,发展成为了一种截然不同,甚至针锋相对的处事哲学。基督教否定骄傲,而叔本华则肯定之。骄傲的去罪化和被重新赋予语词含义,成为了一个对近代思想乃至历史进程影响至为深远的变革。
比如今天你看到平权运动中所搞得“xxx骄傲月”“xxx骄傲旗(Pride Flag)”,这些你放到叔本华重新定义骄傲之前,都会觉得很奇怪——骄傲是七宗罪之一啊!你怎么能为骄傲而骄傲呢?
叔本华给了现代人击破基督教思维的利斧,你今天去往西方,看到那些骨子里透着骄傲自信的洋老外,他们既不像他们的中世纪祖先一样以绝对谦卑为美德,也不像日韩等国人一样,虽然已经成为发达国家,骨子里却透着儒家式的自谦与内敛。你应该知道,他们的气质变化,就肇始于这场从文艺复兴开始,结束于不到两百年前的变革。
但在叔本华为骄傲彻底翻案之后,欧洲也迅速体尝到了骄傲所带来的代价。
6
虽然叔本华自己颇为颇为不屑于因为民族而感到骄傲,认为那是“一个可怜的傻瓜自身没什么可令他骄傲”时的无奈选择。但你不可否认,这个世界上很多人,他们就是自身没什么可骄傲的“可怜的傻瓜”。现在你抛弃了西方传统道德观中“谦卑是美德”的观点,反把骄傲定义为人在这个世界上体察幸福的眼睛,甚至活下去的理由,而你又说真正可贵的骄傲不是所有人都拥有,那自然回激励人们想方设法去追找个骄傲来假装自己有——毕竟所有人都自命不凡么。
找来找去,大多数人就又找到了民族主义上。
所以,颇为讽刺地,最鄙夷“民族主义”的叔本华,反而恰恰成为了德国走向极端民族主义的肇始者之一,而叔本华所称赞的那个最“诚实”、“从不无聊的以自己民族为骄傲”的德国人,反而在之后一百年里,成为了最狂热走向民族主义、乃至民粹主义、法西斯主义的国家。
两次世界大战,最终成为了欧洲人重新定义骄傲、拾起骄傲的灾难性后果。
而就像微信群里,两个心怀骄傲的人彼此相撞一定会爆发争吵一样。人类再次证明了,骄傲,唯有骄傲,是一切争斗的源泉。
二战之后的世界,除了一部分国家和少数群体,叔本华所厌弃的那种民族和国家的骄傲,至少不再是世界的最主流的叙事。这其中的调和剂是文化多元主义,文化多元主义是鼓励每个人为自己独特的特质而骄傲,无论贫穷富有、肤白肤黑、貌丑貌美,宗教信仰、性别乃至性取向,所有人都可以为自己的特点骄傲。为了彼此不打破互相的骄傲,很多国家制定了越来越繁琐的反歧视法律,保护人们彼此的骄傲之心。
想法很好,可骄傲的本质就是分别心,就是好斗的,没有争执的骄傲,就像没有燃料的火焰,会渐渐熄灭。于是骄傲的时代又再度回潮,当特朗普说出“让美国重新伟大”的时候,甚至追溯至奥巴马提出“美国不当第二”的时候,他们其实都是在呼唤美国人,重新为他们的国家而感到骄傲——叔本华所认为的,人类最无聊可鄙的那种骄傲。
而如上一次一样,这种重拾将有代价。
这解释了我们对今日的世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感——它山雨欲来风满楼。
人类历史仿若一个正经历青春期、多愁善感的少年,他总在骄傲与谦卑之间来回摇摆。每一次摇摆,历史的车轮都碾过无数芸芸众生。
7
但我们无力去左右世界,我们只能看护好我们自己。
聊聊我自己对骄傲的看法吧,我想把叔本华与传统的伦理折中一下:
我不想活得像一个绝对虔诚的基督徒,彻底放下自己所有的骄傲,在教堂里机械的重复“人算什么”。
因为就像叔本华所说的:骄傲,正是我们能有滋有味的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感官和理由,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实践自己雄心壮志的动力之源。
一个现代人,可以在自己的内心深处,为自己保留一小方骄傲的孤岛。你心中的那份骄傲,可以是你的爱人、你的孩子、你的事业或者你矢志不渝的理想,让我们在尘世的生活有了乐趣、自我肯定与意义。
对于她们、为了她们,我们毫不退让。
但在这孤岛之外,让我们不妨听一听孔子或耶稣的教诲,保持谦逊,甚至是谦卑,让这谦逊与谦卑成为那片环绕高傲之岛的汪洋,承认自己本来就什么也不是、一无所有。
如此,你既不会在被无常的命运突然夺走尘世的浮华时张皇无措,也不会因为自己过于方硬的骄傲时常与他人磕碰,陷入琐碎无聊的争吵。
这是我的信条:
我的心中有一片我小小的骄傲之岛,
但在这岛屿之外,尽是谦卑。
因为谦卑,我们可以温柔。
而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必承受土地。
全文完
本文10000字,久违的谈了谈哲学伦理,愿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