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拉古之惑

林国荣 | 反群众、反民族:大英帝国伟大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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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7世纪的政治清场行动

沃格林说:“在有产者通过光荣革命确保了对政府的控制之前,在这个政府的观念倒向只知财产权而不知社会责任的洛克的政治哲学之前,在到达18世纪上半叶的道德荒漠之前,我们现在所讨论的都铎王朝的混乱并没有结束。只有在都铎王朝的各种张力被内战和革命耗尽之后,道德实质的重建才能随着卫斯理公会改革而展开。”在此,沃格林将清教徒所激发的革命斗争仅仅视为诺曼征服时代中央集权残余物的化解过程,是横亘在胡克的英格兰国教自然秩序和18世纪启蒙的自然秩序之间的一场带有空耗性质的纯粹暴力过程。从这个角度出发,沃格林将清教徒的反自然观念视为圣经狂热主义的集中象征,其本质特征则在于清教徒的反哲学主义,沃格林遵从胡克的论断,将这一切都视为反文明的暴烈力量。沃格林特别突出了胡克对于伊斯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所作的征引,借此取得了一种哲学主义的立场,将沉湎于神秘理智主义中的哲学家和平民大众之间的鸿沟视为本质性的,后者是理智和自然的仇恨者。借助这座桥梁,沃格林将伊斯兰的社会图景直接切换到清教徒和英格兰王朝之间的斗争当中;由此,“胡克的问题,正缓慢地但却毫无疑问地从英格兰国教信仰与清教信仰之间的宗教争论转向那个更为可怕的问题:我们是否能够保存一个为理智生活留出空间的文明化社会,或者我们是否正在走向将会使古典意义上的好生活变得不可能的、暴民的恐怖统治?清教徒代表了暴民对文明的反叛。” 沃格林将清教徒精神诊断为一种“谬误”,如同国家社会主义时代的底层暴民一般,这实际上暗示着一种心灵或者精神的病理特征,“清教徒立场的谬误在于,把法律化约为个人的行为规则而不考虑社会秩序。”

然而,沃格林完全错判了真实情形,这也令其彻底失去了最为基础的政治洞察:十七世纪的英国内战有两条线索,一是循着宗教改革的路线,以反对教皇权力为起点,而后从教会的共和主义(长老会)推出国家的共和主义。二是逆着绝对君主制集权的路线,以保全英格兰传统的混合宪制为起点,而后从国会特权和封建自由推出国会政体和立宪自由。前者是具有高度草根性质的社会动员,越是激进化的教派,其平民化的色彩也就越重。从“我英伦教会以其睿智恪守中道”的国教会,到长老会的保守共和主义,再到独立派的激进共和主义,直至掘地派、平等派的基督教共产主义,几乎可以画出一条从绅士到小市民、商贩再到浪人的阶级曲线。后者则具有显著精英性质,是社会地位高到足够充分感受王权扩张压力的贵族和布尔乔亚上层的精巧设计。正如斯图亚特·帕勒所说:“因为英国人的保守天性和普遍深入民心的法律教育,使得他们必须为革命找到根据,即便仅仅是一个创新或者变更,也不例外。”在1640年代革命斗争的深层博弈阶段,作为政治介入的先导,独立派和军队发表了一项针对议会决议的“反声明”,并以正式法律文件的方式予以发布,这份法律文件的意义之重大,不仅在于它决定了英格兰政局直到1688年的走向,更在于这是一份英格兰宪政史以及人类法律史上第一份成文的“权利法案”或者“权利宣言”。

从今天的眼光来看,议会激进派的这份文件并非民主文件,而只是一份基于清教徒良心的自由宣言;共和论原则的确立迫使问题推进到如何处置国王,从逻辑上讲,砍头是惟一的结局。克伦威尔此刻表现出犹豫和调停的模糊态度,他表示议会无权成立法庭审判国王,对此,士兵们指出了问题的根本:“如果上帝要求我们与国王进行谈判,那么为什么国王总是屡教不改呢?”

对于独立派来说,道德原则乃基于清晰而严厉的清教徒良心,这当中并不存在模糊和妥协的地带,这实际上也意味着同样简单而清晰的法律原则,那便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何处置国王将决定战场上成果的归属问题,并且也是整个时局的枢纽所在;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即便是国王也要臣服于法律;既然人人都有可能犯下叛国罪,那么国王也不例外;既然任何人一旦违法,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那么国王也必须因为自己的叛国行为而走上法庭。清教徒既然把所有的荣耀都给予了上帝,并相信是上帝预先确定了他们的胜利,那么这种胜利就必须顺理成章地结出果实;绞死国王乃是为在尘世之上建立“第五王国”、也就是共和国铺平道路,而“第五王国”的确立乃是直接受命于上帝的事业。克伦威尔及其军队对此深信不疑:《启示录》将第五王国描述为“圣徒统治的时期”,而非尘世君主的天下,这是人类在基督第二次降临前的一段纯洁而必要的过渡期。毫无疑问,在经历了莎士比亚、培根所发动的漫长的文艺复兴式的文教洗礼之后,克伦威尔对“命运”问题提出了全然不同的看法,将之理解为荣耀上帝的事业,这种强有力的理解在文艺复兴博雅而贵族式的垂暮文化景观中,开辟了新的精神和政治视野。

1642年,国王和议会由于各自的强烈信念无法调和而走上战场。内战的教训和共和制的不祥经历,使得复辟之后的英国社会氛围走向宽和与功利,双方也不再对信念抱持强烈的看法。查理二世部分地继承了斯图亚特王族的特质,随意、宽大、好色,但不具备先王们对王权尊严的绝对感受,在一个财富观念逐渐瓦解宗教和政治信念的时代,查理二世既没兴趣强求宗教统一,也没兴趣非得在王权和议会主权之间分出高下。他的王朝充斥了莎士比亚式的慵懒和空洞的文化张扬的色调。在处理与议会的关系方面,他任命五名大臣作为国王的顾问,这五名大臣同时也是议会中的领袖人物,由他们负责从中联系和调解。严格来说,这是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惯例的模仿和延伸,所不同的是,查理二世的意图并不在于以灵活的态度和巧妙的手段操纵议会,而只是想寻求一种与议会的和谐关系,这种和谐建基于议会和王权之间的如下共识:查理将经常召开议会,议会也将批准给予他充足的财政入项;当然,查理尽可以相信王权的神圣性质,不过,假如议会不批准他所需要的财政款项,查理也必不会感到吃惊,也不必产生受挫感。

英格兰宪政的这种寡头状态(尽管寡头执政的范围时而扩展,时而收缩)一直持续到1832年,不过更多的人则认为是持续到1914年,无疑后者是正确的,因为即便仅仅从形式上来看,1832年的《改革法案》也坚决否定了票选的力量可以直接转化为议会多数派的力量。18和19世纪的辉格党人夸大了在1688年取得胜利的契约论的连贯性和完整性,同时也尽量掩盖了其中的矛盾、紧张和冲突之处。但洛克理论的解释力持续数个世纪之久,并未从总体上遭受损害。新政权的信誉确实是以议会的立法权名义及其权利为基础的,所依赖的乃是一种或明或暗的、不容易分辨的默契,即,财富阶层最终会准备好为议会的立法行动和其他一切特别行动买单。无论议会的最高权力是获得表达还是受到操控,如果立法权不能时刻谨记它必须与财富阶层及其代表密切合作,那么洛克称之为“社会契约”的这种默契则是根本无法达成的。议会主权以及整体的国家财政所涉及的一切事务,都建立在这种把一个并非合法的王朝同金融界和商业界的最强大势力联系在一起的基本利益关系之上。在17世纪上半叶,无论是斯图亚特王朝的君主们,还是护国公时代的克伦威尔,都可能认为议会要么是中世纪不合时宜的残留物,要么是腐败盛行的机构,它不但会阻碍有效的君主政体,也会阻碍必要的国家治理行动,如果彻底摒弃议会,反而会给更多的人带来普遍的福利。这一切在17世纪的结尾处得到了扭转。18世纪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们考虑的问题将不再是如何取消或者压垮议会,相反,他们不得不考虑如何操纵议会,操纵议会的技巧成为18和19世纪政治家成败和素质的评判标准。

从王朝政治内斗的角度来看,这的确是一场议会主权同神授君权之间的决战。在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英格兰的绝对君主体制取得的进展实质上并不逊色于同一时期的法兰西。亨利八世在寻求跟罗马决裂的时候,实际上是在推行跟法兰西一样的民族教会政策,从客观角度来看,这政策的目的和效果也没有实质性差异。教会地产的释放造就了绝对支持王权的“骑士”阶层,正是这个阶层作为主力在后来的纳斯比战役和马斯顿荒原战役同革命者的军队殊死对抗。若非战败,这个集团势必成为王权的战争机器,就如同路易十四的战争机器一样。

但是英格兰人显然不能想象、更不能容忍昔日里天主教体系的巨大财源和能量归附王权,这是英格兰贵族同法兰西贵族的决定性差异,就在法兰西贵族的精华纷纷涌入凡尔赛宫的时候,英格兰贵族的精华会同城市居民群体、自耕农阶层、农场主阶层以及相当一部分神职群体,为着确立议会主权而走上战场。共和制度的实验虽以失败告终,但复辟时代的英格兰贵族在本质上已然无需听命于国王了。议会当然会腐败,当然会时不时地沦落专横且严厉的寡头状态,但重要的是,在议会主权机制之下,贵族必须而且必然领导国家,而不是像法兰西那样,沦落为王权战争机器的组成部分,并形成自绝于国民的特殊利益集团;作为17世纪革命的结果,英格兰贵族若要维持自己的地位,就必须证明自己领导各个社会群体的能力。若非这个深厚且宽广的根基,英格兰将断无可能承受未来帝国的重压,更没有机会从莎士比亚的“小英格兰”成长为格莱斯顿的“自由帝国”。正如赖希评述的那样:“内战以及从1660年至1702年的议会冲突集中在人民的清教派别中。清教主义在英格兰,与极端的天主教狂热在西班牙意图确保的是同样的事情:国内平衡,以便将国家的力量更加自由地投入到外部的帝国缔造上。自历史角度而言,清教主义与西班牙的极端天主教是相同的现象。清教主义更好斗,非西班牙天主教所能及,因此更可能激发思想和进步。不过,在历史上,它与西班牙为了帝制而确保自由机会的手段是同一个步调的。于是,英格兰历史的支配性事实乃是其帝制,是所有影响因素中最少变化的——英格兰在世界中的地理政治处境所命令的。毫无疑问,成千上万的,更确切些说,数百万的英格兰先辈厌恶帝制的理念,然而,这改变不了如下事实:艾略特本人在历史上正如沃伦·黑斯廷斯或者塞西尔·罗德斯一样,很大程度上是英帝国的缔造者之一。没有艾略特之辈,英格兰在十七世纪无法解决其内政问题。没有其国内的平衡,她无法在十八世纪将其力量投入到缔造帝国的伟业中。正如艾略特走在了克伦威尔的前面,他同样也是查塔姆的先行者。如我们所见,在英格兰,帝制的旨趣一直都是世俗的。”

我们无意将具体的政治行动归因于种族特性,但将帝国权能和资源归附王权,这也的确超出了盎格鲁-撒克逊种族的政治想象,就如同没有元老院的统治结构完全超出加图和西塞罗的政治想象一样。

二 帝国经济学

“自由和法律是高调的语词,依据冷静的计算,它们都以特权和既得利益作为回报。”罗纳德·塞姆爵士这样刻画西塞罗时代罗马共和的场景。这个经典场景在詹姆斯二世时代的英格兰得到精致的再现。以国王特权为起源和发端的“英格兰人的权利”无疑能够以洛克的财产权原则为依托得到保护,但是其中的分量和意义对于富裕的地主阶层和已经具备规模的商业家们来说,则要重得多,相形之下,臣民的自由权对于英格兰普通劳动者来说,其分量微不足道,其意义也有待确认。17世纪四十年代的平均派一度为自身的生存权辩护,查理一世也为自己免于议会法庭审判的权利进行辩护,两者实际上都以英格兰人的自由权作为理据,这实际上展示出在此一时期的英格兰,自由权和特权之间难以拆解的互溶局面。

无论是站在自由权的立场上,还是站在特权的立场上,都必须意识到,在前资本主义时代的英格兰尚不存在一个能够在整个王国领域内占据社会主流、并能够采取一致行动的中间阶层,确实有很多人享有一个社会体制所赋予的制度化的公认权利和自由,但是正如爱德华·汤普森指出的那样,前资本主义时代的英格兰存在两个重要社会群体,呈现为一种“双层经济”的社会模式,“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高等人和低等人、有财产和庄园的人和松散无序的人。在两者之间也许应该有一个中间阶层和大量的自由民,但实际上保护和依附关系非常强大,这些群体很难扭转基础性的两极分化。”在一个“共同体利益”无从确立、也无从确认的社会经济结构中,社会-经济问题实际上并非哲学原则问题或者经济学理论问题,甚至也不会是理论问题,而是国家福利和社会-经济政策和政治选择问题。这正是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父权制”统治模式的基础所在。

詹姆斯二世登上王位时,继承了这种基础性的社会模式,并内在地继承了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信念。他独特的宗教和经济政策较之斯图亚特王朝狭隘的王权观念,显现出大得多的宽怀度和容纳度,并对日益凸显的新的社会利益群体显示出主体上的顺应态势,此举的目的是要在王权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有选择性地建立其一个虽然有限但具备足够政治主导力的利益共同体。此举成败的关键在于能否让经济上最活跃、最有用的群体接受这样的信念:所有经济活动均受制于客观的经济法则。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去政治化的信念,确切地说,是让经济上最有用的群体接受政治中立角色的信念。这一信念实质上是詹姆斯一世体制的翻版,只不过其社会-经济轨道体现出更为宽广的容纳度而已。詹姆斯一世体制的基础在于所有的商业和工业活动都必须熔铸在一个秩序的体系内,这一体系的要义乃是父权制的,在必要时候甚至可以是世袭的。作为体系终端出现的则是王权。不同的是,在詹姆斯一世时期,父权体制的反对者们,尤其是诸如托马斯·孟这样杰出的重商主义者指出,经济活动,尤其是商业活动受制于客观法则的程度要远远超过受制于王权的程度。詹姆斯二世的政治算术则揭示并利用了这种反体制的现象,意在将之熔铸在王朝体制当中。他预期经济上的满足感将只给臣民留下消极服从的空间,而国家事务,他则重申了查理一世在议会陈词时的信念,那应该是主权者关心的事情。他在政治算术中精明地看出地产阶层的政治权力存在致命弱点,除了九十一名乡绅议员之外,绝大多数议员的票选实际上都是可以操控的,这些席位操控在不到两千名政治“积极分子”手中,为此他在1687年便开始酝酿着通过王室名单以及贿赂的方法操控议会选择,并通过提前举行普选的办法,意图保证一个与王权合作的多数。然而,这一政策却导致了历史性的失败,政策本身即便就重商主义的角度来看也都是反动的。去政治化举措从实质上误解了英格兰处在迅速进展中的政治现实,正如琼斯评论的那样:“1688年威廉的入侵阻止了詹姆斯在大选中测试他的政策,我们现在不能说,他是否能成功地收买和操纵国会。在企图调和制造业和商业利益同已经大大加强的皇家权威的关系背后,那些经济和社会的假定是过于简化了。詹姆斯及其顾问预期个人致富会让大量经济上努力的人们消极服从皇家统治,其实他们忽视了私人利益的追求不仅产生消极服从,而且产生新型的紧张和对立关系。其生活受商业竞争支配的那些人不可能接受政治中立者的角色,他们已经在组织压力集团来促进他们的利益了。”

安妮女王统治时期,执政的托利党为了打击辉格势力而于1710年通过法案要求议员必须拥有大量地产,此举的真正目的是依托哈灵顿的土地权力原则重建议会多数,进而削弱乃至根除基于商业和金融利益而构造出的那个多数。对托利党贵族来说,后者所依托的裙带关系无疑是人为的,而基于地产的议会多数才是自然的,因而也是符合道德的。然而,在土地利益群体和“货币利益者”之间作出如此断然的划分,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实质上,在詹姆斯二世时期,土地和金融利益之间的分野早已经模糊不清了。只是那些生活在英格兰非中枢地区的土地所有者,由于资金、机遇以及个人能力方面的原因而丧失投资机会或者无力将地产商业化,当然道德原因也会在其中占有足够的分量,他们因此才会全盘接受斯威夫特的雄辩,成为金融和商业利益的敌对者。这从一方面反映出辉格党的支持者和成员较之托利党更多地来自大贵族和大地产主,相形之下,托利党的构成则主要来自乡绅和小地产主,他们生活在英格兰经济生活更为外围的地区;正是这一点使得辉格党在1688年之后成为伦敦城金融利益的支柱政党,围绕这个政党形成了一个日趋稳定的互惠关系网络。

1711年,托利党政府在安妮女王的强力支持下,依托土地银行策略,组建南海公司,其股东由政府任命而非选举,哈利内阁同时尝试在托利党周围团结起一批新起的城市银行家,借此来挑战以英格兰银行为核心的辉格党互惠网络,他们期望为英格兰的宪政发展提供一种替代性的选择。哈利很快便发现,政府不得不以百分之八的利率举债,而辉格党政府的举债利率则只有百分之六点二五,而且政府债务的很大成分由短期债务组成,这使得政府在还债方面举步维艰。尽管哈利本人试图执行一种对辉格党人更为迎合或者折中的政策路线,类似于日后小皮特或者皮尔采取的那种方式,但是一方面迫于同党大多数人尤其是后座议员对辉格党一贯的敌视态度,另一方面也不可能预期主要的辉格党成员会加入哈利的融资计划,这一政策路线随后便不得不放弃。哈利不得不转而临时性地出售垄断特权以尽可能多地筹集资金,另一方面则强制性地将南海股票转化为短期的海军债券,这就使得政府还款难上加难,更是在南海股票泡沫化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尽管哈利内阁试图通过丹尼尔·笛福的一系列小册子去扭转舆情,这些小册子所得出的论断认为政府信用的增进或者退化同政党无关,然而,这种做法本身恰恰揭示出政府信用同政党性质之间的本质联系。

南海公司在1720年代的破产和失败在政治上不仅反映出托利势力的暗弱,同时也揭示出即便有王权的全力支持,即便在议会拥有一个强大多数,即便能够强有力地控制上院,也不能突破此一时代英格兰的基本经济利益格局。成文法和非人格化的经济法则已经取代了斯图亚特时代的上帝和神法成为权威和实力的最终来源。英格兰人的自由由此得到重新定义,王权在安妮女王之后经历了历时半个世纪之久的迅速滑落,政党组织开始崛起,并围绕议会选举进行日趋成熟的运作,在沃尔波时期,内阁首领坐在下院的规矩取代了坐在上院的传统,政党组织由此填补了王权滑落所留下的政治真空。霍夫曼的评论切实点出了时代变迁的要害所在:“自由不仅仅是国家和臣民之间关系的问题,而且是一个臣民与另一个臣民之间的关系的问题,后者的重要性不亚于前者。如果那个时代比我们这个时代对此认识得更加清晰,无疑是因为近代国家只是侵犯个体自由和共同体自由的权力之一(不一定是最具压迫性的)。”

英国没有自封的资产阶级,大资本在随后到来的工业革命中,只是到了很晚的时候才起到了一些很有限的作用。工业革命在英国主要是依靠这个“人民”阶层自身的资金、勤劳和创造力而施行于世,这不像众多后来的国家那样依靠大量的原始资本。对于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转折的这一英格兰进程,“辉格党的历史解释”将之视为民权和宪政的成就相互影响、逐渐固定并扩散开来,进而发展到一个更为扩散的民权和宪政阶段;“托利党的历史解释”则反对此一过于简单和天真的看法,认为土地贵族和旧制度仍然在18、19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内控制着意识形态和政府,并在整个19世纪仍然能够做到迫使人们服从;它最终的失败并非某种外部的、基于社会发展的力量,而是出于自身的失误和分裂。两种对立的观点无疑各自道出了部分的历史实情,一副忠实的综合性图景则很难画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在洛克时代,“人民”阶层已经开始通过土地的转让、农业的改进、以及更重要的,通过商业和制造业,开始获得资本,他们的数量、财产、文化和自信心都处于迅速上升的阶段,与这一阶层处在相对的地位的则是大宪章自由体系所培养起来的君主和宫廷、国教会、贵族、乡村贵族、商业寡头组织。这当然是对1640年代引发的革命狂热的有力回击,但这并不新鲜,克伦威尔和埃尔顿当年就曾坚决回击过英格兰“平民”阶层的平均主义要求;这个定义的真正动人之处就在于承认,宫廷及其特权的权力正在衰落,而大不列颠现在正在“人民”这个概念平台上统一为一个民族、甚至是一个阶级,一个实际意义上和文化意义上的统治阶级。洛克以井然有序的表达方式,来说服英格兰的新统治阶层通过有意识的自我修养来进行自律,并把伦理、知识、文化以及温和的怀疑作为统治阶层主要的自我辩护;革命时代的狂热体验和纯粹的福音冲动被洛克以毫无遗漏的方式转化成为“教育”和自我修养的问题,一个为处于单线进步中的未来世界作准备的问题,一个冷漠和雅致并存的进化问题。这是洛克的“文化理想”。正如梅尼克在评述1680年代英格兰社会氛围时所说:“在英国,人们可以时不时地觉察到此种现象,即在占支配地位的实际经验与冷静的实事求是精神的旁边,经常会出现一种洋溢着灵性的美的精细与温柔的旋律,一种在栩栩如生的艺术品和抒情诗之中立即就能认识到的审美与浪漫的渴求。……在政治自由理念与思想家心胸开阔的宇宙愉悦感与宇宙虔敬感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联系。”

三 帝国政治学

18世纪的英格兰政治,核心议题已经不再是如何取消或者压垮议会,于是,操纵议会的技巧成为18和19世纪政治家成败和素质的评判标准。政党政治同议会政治的联手自安妮女王时期混合内阁的历次失败尝试之后,便正式确立为英格兰权力政治的轴心,这一点对英格兰政治运作至关重要。自从1640年代的革命以来,英格兰宪政的共识和要义就在于如何获取强有力的、单一性和决断性的政治权威,议会在1640年代和1688年代同王座在政治最高权威方面的一系列争夺凸显了这一根本问题。立宪政体的设计意图并不在于对王权的普遍限制,而在于尽可能有效地将不合格的王座排除出政治运行和政治决断领域,这意味着一种赋有卓越政治能力的王座依然可以对政治的日常运行和决断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这一点从乔治王族和维多利亚女王及其配王阿尔伯特的鲜明对比中很容易判断出来。实际上,上院此时的处境同王座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能否成功参与或者影响政治进程,往往并不取决于宪政形式上的或者程序上的规制,而取决于自身的政治能力,在上院政治能力和洞察力足够突出的时候,作为主权方的下院也绝少会运用设置新贵族这样的激进手段来完成上院政治倾向的改组,或者至少起到某种威慑作用,迫使上院屈服。

议会政党领袖与内阁首领的合一彻底保障了政治权威的单一性和终极性,同时也保证了一个对政治决定负有全部责任的政治领袖所需要的全权,最终也确保了帝国政治意志的集中和成形。威灵顿公爵总结其作为上院、王座和下院之间的桥梁作用的经验和心得时,评论说:“在很多年里,事实上从1830年我退休开始,我一直都在努力以保守主义的原则来管理贵族院,我认为贵族院这个制度就是依赖这个原则在国家宪制中存在的。我毫无例外地反对了所有猛烈的和极端的措施,这种做法其实并不是在英国的政党中、特别是在与内阁作对的政党中获得影响力的方法。在重要事件中,我在议会中毫无例外地支持内阁,我一直利用个人的影响力防止两院意见相左或分裂这类事情所带来的伤害……如何才能达到这一目标?是引导他们[贵族们]的意见和决定,还是追随他们的意见和决定?你会看到,我试图引导他们的意见,并且在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情上取得了成功,尽管这费了很大力气。关于议院所面对的重要事情和问题,我的建议是,要努力引导他们避免让国家卷入更多的困难,即两院之间就一些问题发生意见不一 、甚至是争议,而常常有人指责贵族们对这个问题的决定有着个人利益;而这种指责,不论对于他们每个个人来说有什么不对,却无法否认在这将在整体上影响着土地所有者。我知道这种困难,但我对通过该法案并不感到绝望。你一定最适合判断你应当采取的路线,而这种路线应当最能安抚贵族院的信心。我的意见是,你应当建议贵族院投票时考虑到公共秩序,考虑到对国家利益最为有利。”这一评论可谓击中了英格兰宪政的要害以及“帝国奥秘”之所在。

当然,没有任何政治意志能较之一个人自己的意志更为严厉;然而,斯图亚特王朝专制君主们,比如詹姆斯一世的单一意志,同19世纪议会政治领袖的政治意志则不可同日而语,议会政治领袖的政治意志虽然也同样严厉且不可妥协,如同格莱斯顿或者狄斯累利身上所表现的那样,但在需要持续进行政治决断的时代,行动的动力通常是来自英格兰人民自身,不管是英格兰的工商业阶层、土地阶层,还是工人阶层,而不是他们的主要政治家。可是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能减少这些时期诞生的英格兰主要政治家身上的光辉,准确地说,是多种多样、甚至难以计数的东西对英格兰帝国意志的诞生做出着贡献,除了民族生活的深化和政治生活的大范围扩展之外,也就是伟大领袖们无与伦比的机敏往往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正是他们与大众在每个人都能把自己的天然能力发挥到极致的环境中进行有效接触。这种创造才能与敏于接受的大众的联合,主要来自于英格兰经历议会改革之后的民主制度。

显然,此种政治领袖的选择机制和政治意志的形成机制不是传统的等级制政体或者君主专制政体所具备的,也不是现代威权国家的官僚政治所具备的;在这个问题上,也许应该听听马克斯·韦伯在德意志帝国宪法危机之时所做的总结式评析:“至关重要的是,现代议会乃是被官僚手段统治的人们的代表机构。毕竟,被统治者——至少是社会上具有重要地位的那些被统治者——某种最低限度的内心同意,才是任何统治、即便是组织形态最为出色的统治能够持续下去的先决条件。今天的议会就是显示这种最低限度同意的手段。就某些法案而言,公权力必须事先与议会协商之后才能合法利用这种协议形式,这尤其包括预算。控制预算的手段,不光是今天,自从各个等级的特权产生以来就是如此。无可否认,只要议会支持人们对行政当局发出抱怨的惟一手段就是否决政府财政、拒绝同意立法提案并提出没有约束力的动议,它就被排除出对政治领袖权的积极参与了。这时它就只能参与‘消极政治’,就像遭遇某种敌对权力一样对抗行政领袖,它只能被他们搪塞以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信息,并被他们认为是个纯粹的障碍物,是没什么作用的吹毛求疵者以及自认为无所不知者的集会。另一方面,官僚系统又很容易被议会及其选民看做是野心家和走狗一族、只顾让人民服从它那些讨厌而又多余的活动。那些已在议会确立如下原则的国家,局面就会不同:行政领袖必须直接从议会成员中产生(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议会制),或者他们需要议会多数明确表示信任才能继续任职,至少也必须在失去议会信任时辞职(由议会选择政治领袖)。因此,他们必须详尽无遗地向议会说明自己的行动,服从议会或其委员会的核查(政治领袖对议会负责);进而,他们必须按照议会认可的指导方针施政(行政由议会控制)。这时,那些关键的议会党团领袖必然会在任何特定时刻共同对国家权力积极负责,议会则与君主一起成为一种积极政治的因素,而君主在帮助形成政策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再是基于形式上的君主特权(至少不是主要或完全基于这种特权),而是凭借他的影响力,一种无论如何都很巨大的影响力,但这种影响力会随着他的政治机敏度以及他对达到自己的目标有多大决心而变化。这就是人民国家的涵义,不管这个说法是否恰当。相反,一个以消极政治对抗一个统治的官僚系统的被统治者议会,则是威权国家的变种。我们这里关心的就是议会地位的实际意义。——不论人们对整个议会事务是爱是憎,都不可能把它摆脱掉,充其量就是在政治上把它变得无权无势,一如俾斯麦把德国国会变得无权无势。这除了会普遍导致‘消极政治’之外,议会的无权无势还会带来其他一些结果。不言而喻,任何议会斗争,都是一种不仅涉及客观对抗性的斗争,而且也是为了个人权力而从事的战斗。如果议会的权力地位意味着君主会照例把政治领导权托付给一个决定性多数的可靠代言人,那么各政党之间进行的权力斗争,目标就是获得这个最高政治职位。由此,指挥这种战斗并有机会接掌这个最高政治职位的,就是那些具有十足的政治权力本能和最高度发达的政治领袖品质的人;党在国内的继续存在、以及无数与党捆绑在一起的理想关切、一定程度上还有一些非常实际的关切,都需要有能力的领袖得到那个最高职位。只有在这些条件下,才能激励那些具有政治气质和禀赋的人服从这种竞争基础上的选择。”

显然,政治领袖和政治权威的自由选择在1870年代完成议会改革之后的英格兰,之所以成为获得如此突出的地位,并正式凸显为英格兰宪政的致命环节,就其经济意义而言,乃是起因于英格兰开始意识到需要贯彻“国民经济”政策、以此来获得“重塑经济”所需要的政治架构,毫无疑问,达成此一目标的基础前提就是彻底克服传统自由主义经济政策、也就是“曼彻斯特主义”经济政策所倡导的政治与经济的两元设置甚至对立。

唯有强健的自由主义议会制度才能够保证帝国宪制成为英格兰宪制的扩大版和淡化版;帝国,就其罗马原义,意味着搏击强梁、卵翼贫弱、临豪桀以厉、待降虏以宽。然而,罗马因为代议制议会的完全缺乏,未能做到自身宪制的帝国扩张,反而遭受帝国的反噬,终成爱德华·吉本挥之不去的心结。与罗马相反,在十足强健的自由主义议会体制的支持之下,“七海”从欧洲大陆的后门变成英格兰的正门,可谓顺理成章。印度是帝国大业的试金石。1608年,约翰·霍金斯抵达苏拉特。1612年,托马斯·贝蒂赢得了苏拉特海战。1639年,圣乔治堡建立。1690年,威廉堡建立。1757年,克莱武为英国赢得了印度。没有殖民事业,新教国家不可能从欧洲的边缘变成欧洲的主人,英格兰不可能变成英帝国。这个帝国源于一系列应对危机的临时方略,象英国的习惯法一样芜杂而不合逻辑。它的优越性在于:实现间接统治,极少扰动当地的惯例和习俗,能够通过时间和经验的考验而生存。不过,这种做法不是有意设计的政策,而是英国人厌恶抽象思维、信任健全常识的自然结果。英国人之所以会成为好的经验主义者和好的殖民者,主要就是由于他们不动脑筋的习惯。否则,他们的殖民地也会象拉丁国家一样,充满统一规划的制定法和官僚制度,如同古罗马那样,在官僚体系的无尽伸展和拉扯下,耗尽自身元气。

只要一切可以模糊应付过去,英国人甚至不愿意设想自己已经拥有一个帝国。他们乐于想象英格兰仍然生活在亨利二世和《克拉林敦条例》的时代,即使内战也不过是拨乱反正:驱逐了外来的、晚近的、非英格兰的绝对君主制实验,返回各等级共治的古老自由。只是在《亚眠和约》破裂,英军永驻马耳他之后,英国人才开始由“心不在焉”的帝国主义者变成了处心积虑的帝国主义者;但也仅此而已,这个帝国从来没有大陆帝国的领土野心,仅限于充任没落帝国奥托曼的天然保护者,让垂而不死的土耳其遮蔽地中海之路、遏制欧洲大陆列强的不轨之心,而“七海”之路由英国独享。欧洲大陆需要列强势力均衡,海外需要大英帝国独大。相形之下,俄罗斯从来没有得到“帝都(凯撒格勒或沙皇格勒)”,却永远不能忘记帝都。君士坦丁堡陷落是俄罗斯帝国的起点,俄罗斯的先在使命就是:保护东正教世界免受土耳其人侵凌,进而解放伊斯兰奴役下的基督教各邦,最后收复帝都、重光正统。俄罗斯的统治者常常忘记他们是俄罗斯人,俄罗斯的人民却从来不会忘记他们是正教徒。其他的征服只是王朝之间的冲突,只有面向南方的战争才能激起全民的热狂。英国则巧妙利用大俄罗斯民族的帝国狂热,引导维也纳会议,令“东方问题”不再是东正教徒和穆斯林之间生死斗争,转而变成欧洲国际俱乐部的平衡游戏,令俄罗斯在失去帝国狂热支撑之后,只能在垂死静默中等待革命狂热为其续上一缕虚妄的“民族”生机。

四 18世纪的帝国与党争

1688年之后,英格兰统治阶层对于政治稳定性和强大统治能力的自信是前1688年代所不曾具备的。尽管在1688年之后的二十年间,英格兰一直未能从对外战争和内部权力争夺所造成的震荡中真正解脱出来,这甚至数次引发严重的公债危机,但是辉格党共识也恰恰是在这段历练时期获得了真正有效的确立,实际上,1689年的《王位继承法》以及沃尔波废除《三一法案》,已经标志着议会法令作为成文法对宪政的强有力入侵,同时也标志着辉格党的政党意志已经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主导性力量。由此便不难理解,南海公司事件中辉格党为何能够发动无所顾忌的反击,同时还能够以英格兰银行和东印度公司为债务重组的依托,对如此巨大的财政危机提供切实有效的吸纳和解决方案;同时,对于辉格党共识的潜在挑战者也能够提出强有力的、毫不容情的反制举措,即便那些人都是当世欧洲或者东方最重要的人物,比如马尔伯勒,比如哈斯汀斯。这一切都表达了一种政治信心并且也揭示出一种无可逆转的政治预期:辉格党政权的未来生存是稳定的,国库和英格兰银行无论如何都能够轻松应对任何的债务危机,因此,辉格党共识以及这种共识所代表的各方基本利益都应当得到持续的尊重。

休谟在1780年代以特有的托利党狭隘视角对过分的金融投机利益和食利集团所触动的阵发性动荡失去了耐心,在《论公共信用》一文中对佩尔海姆的“统一公债”之举提供了影射性的严厉批评,认为这不但是国家利益的噩梦,是对工商业自由的负担和摧残,因此提出论点,认为英格兰有必要模仿法国或者安妮女王时期的举措,不时以“一年期的暂停支付”或者王室的“主动破产”来对寡头化的辉格党利益进行打击和清洗,休谟甚至乐观地认为,“自由可以在无序中重生”。毫无疑问,这篇名声大噪的文章提供的是更多的雄辩力量,而非政策力量。但休谟确实道出了辉格党寡头化和专权化的倾向。正是这一倾向使得帝国政治得以强有力地介入英格兰政坛,并在18实际最后二十年间深刻改变并重新分化、组合了英格兰政坛。

有论者指出:“1714年,安妮女王的去世标志着英国政治的一个重要分水岭。从光荣革命到安妮女王去世的大部分时期都处于战争当中,从1715年到1742年,英格兰进入了长期的和平时期。在选举方面还标志着辉格党在平民院拥有绝对多数的开始。最后,1715年之后,政治辩论开始发生变化(尽管缓慢)。对信仰自由、王位继承这些旧有问题的讨论越来越不重要,到沃尔波时代末期,英格兰的政治冲突日益集中于:罗伯特·沃尔波时期的辉格党政府代表了金融寡头的利益,以及为了支持其政策,政府诉诸腐败的、残暴的手段。这包括议会中任官职者数量的增加,废除了《三一法案》,限制公民自由。这一时期,支持沃尔波的辉格党人很大程度背弃了他们从前强调的个人相对于王室和行政部门的自由。相反,对行政部门的限制得到了一群反对主政的辉格党人的支持,这部分人通常被称为‘老辉格党’。”但当英格兰在1720年代完成了对南海债务的重组并在1730年代建成佩尔海姆证券体制之后,政府债权人的构成当中,除了为数甚少的海外债权人(实际上这些人都是以伦敦本地的经纪人作为证券中间人的)之外,大多数英格兰本土债权人都生活在伦敦以及以伦敦为中心的四个轴心郡地区。这是辉格党的势力重心所在,也是沃尔波-佩尔海姆体制的财政力量源泉。

熊彼特指出,“一个国家的精神水平、社会结构以及其公共政策所预期的行为等等,所有这一切都可以在这个国家的财政史当中得到反映。”沃尔波-佩尔海姆体制创造出长时期的“政治稳定”,这一稳定是有代价的,这一代价的后续发展证明了这一体制自身存在致命弱点,并且难以持续太长时间。就不列颠本土的情况而论,这一代价意味着对英格兰边缘地带利益的相对排挤,尽管沃尔波和老皮特采取的折中政策路线,尤其是在土地税上的让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土地利益和货币权益之间泾渭分明的敌对,但边缘地区的利益,尤其乡村派的利益在这一体制中并非受惠者。此时的托利党似乎也开始采取类似19世纪争取中产阶级爱国者群体的路线,高扬传统的土地阶层道德观念,在乡村土地阶层中扩展势力,在相当程度上摆脱了哈利和戈多尔芬时期对宫廷势力以及议会人造多数的过分倚重。这表面上看是一种政治上的自杀之举,但从长远看却是成就之举,虽然这一切皆为时势使然,并非出自托利派政治家的远见。辉格党互惠利益网络在帝国范围内引发了的反应是尴尬的,1688年的危机及其处理办法在帝国范围内无疑是得到分享的,强有力的帝国经济整合过程缔造出整整一个阶层的帝国精英,包括伦敦轴心地区的精英以及帝国范围内的地方精英,尤其是北美和印度。

然而,在辉格党主政的半个世纪时间中,帝国的地方精英可以说是既分享了辉格党所创造的政治稳定,同时也承受着这种稳定。辉格党体制在议会中发展起来的裙带关系日趋严重并表现出寡头化倾向,当然,殖民地官职的获得必须依托辉格党身份,但殖民地总督在此种严酷的寡头体制下,对殖民地来说往往并不意味着传统的辉格党统治,而更像是詹姆斯二世或者安妮女王时代的反动宫廷政客。在殖民地眼中,人们甚至很难区分斯图亚特时期的宫廷政客和此一时期的辉格党政客,由此便不难理解古老的辉格党-托利党神话以及1640年代议会-宫廷的斗争记忆为何在北美获得广泛的复兴,议会不断对北美殖民地伸张1688年创立的议会主权理论,在执行过程中,即便总督的行政权力并不一定对殖民地地方精英构成真实且普遍的威胁,但古老神话的复兴在这个时期却是一项关键性的政治发明,也许殖民地越来越将此时的议会主权等同于查理一世时期英格兰平民眼中的专断王权,但语词本身自有其力量,殖民地议会的发展倾向越来越采取同时期英国本土托利党的语词模式,那就是以乡村价值对抗宫廷价值,在这副遭到曲解的斗争图景中,北美殖民地议会实际上要捍卫的是遭到辉格党体制“有意忽视”的殖民地利益,他们的敌人是已经趋于显著派系化的辉格党利益群体,而非王权。

在乔治三世统治期的前二十年中,辉格党寡头集团既面临社会边缘集团和殖民地利益日益增加的冲击,同时也面临着托利势力以及辉格党改革派和激进派的联合冲击,沃尔波体制在老皮特年代便开始无法容纳社会结构的普遍重组局面了。正是在这二十年间,英格兰社会诞生了众多的原则性问题,这些问题迫使人们重归辉格-托利的老政党神话,意识形态在其中扮演至关重要的作用乃是必然之事。尤其是在政府反对派一方,由于更有必要在公众当中重新集结力量,于是分化的各个派系纷纷自奉为真正的1688年原则继承者,并谴责党争派系为托利主义复活。老皮特便是此种策略的大师,其娴熟和犬儒程度堪比沃尔波对议会策略的运用。这一时期议会政治的实情则不难见之于博林布鲁克集中在《党派论》和《爱国者君主观念》中发起的攻击之词:“两院中两三百个自利之徒,对宪政的伤害缓慢且致命……奴役议会乃是更为快捷有效的办法……正是通过贿买议会,我们回到了受专制意志奴役的状态。”在野的老皮特经常拿出来祖父的一封信作为炫耀,在信中,祖父告诫将要进入政坛的后辈:“假如你到了议会,要利用各种机会来表明你是一个善良正直的英国人和对国家忠诚不二的公仆。如果你渴望显身议会,应使自己精通议会程序和惯例,不可陷身于宗派集团,绝不能带着偏见进入议会。”如同古罗马时代加图的教子书一样,这无疑是一份充满1688年辉格党革命气息的劝子书。然而,当他在三年后重新执政时,则更多地谈论着各个派系之间要求同存异,有关复兴辉格党天城的语词却悄然不见了。这种做法本身一方面反映出时代的实情,另一方面也揭示出改革的热望已经能够引入议会了。

也正是在这一时期,罗金汉姆辉格派以独立乡绅为主体,从一个沃尔波体制中边缘群体迅速跃进到内阁层面,成为主政者;罗金汉姆派甚至宣称自身垄断了辉格党的革命原则,是1688年遗产的惟一继承者,这种做法倒并没有让任何人提出特别的反对,公众心理中也没有出现特别的厌恶。对政治的灰色区域拥有敏锐感觉的伯克因其一系列议会行动而成为这个时代改革之音的代言人,他从来不会像老皮特那样简单地将乔治三世所偏爱的内阁的任何行为都贴上“托利”标签,但是无论在身为其成员之时,还是在逐渐淡离后,他都坚持将罗金汉姆和卡文迪许领导的辉格党改革派称为“伟大的辉格家族”,以示同此前辉格党体制的区别。1770年代,事情很快便从原则和意识形态层面推进到操作层面,当时的一名辉格党改革派支持者不耐烦地指出,“只是嘴上说说要依据革命年代的原则行事,实际上等于什么都没说,除非一个人能说清楚革命原则究竟是什么意思。”

实际上,自乔治二世统治的后半期开始,辉格党寡头体制以及得到大幅度扩张的议会授职权体系已经铸造出一个稳固且腐化的帝国官僚阶层,这个阶层深谙自身对于辉格党互惠网络及其利益群体之关系的依附性质,在国内寻求支持时,他们通常以议会而不是王权作为武器,借此获取在殖民地的专断特权。乔治三世对于殖民地事务方面来自议会的压力已经深有感触,同时也深知这种压力实质上难以抗拒,况且,宫廷方面也逐渐适应了在辉格党寡头体系中的分享者角色。帝国精英,无论是伦敦的,还是地方的,对于这种体制表现出双面神的态势,在经济上接纳、分享,在文化和价值上则保持抗拒,正如P·马歇尔概括指出的那样:“毫不奇怪,‘英吉利民族’这个语词对于那些最有分量的人,其分量也最重。那些拥有超地方的经济、社会和政治联系的人包括乡绅、贵族和大商人,这些人本身就是各郡、市镇或者殖民地的领袖人物。这些精英对于伦敦城持有一种令人困惑的模糊态度。一方面,他们都是有资源的人,可以捍卫自身的地方性不受伦敦城的干预;另一方面,他们却也能够通过服务过去的宫廷和现在的这个‘国家’而获得个人利益,同时成为集权化的代理者。他们可以凭借辉格党传统抗拒暴政的雷声抗拒王室或者议会的政策动议,同时却实施凭借国王的名字才得以合法化的地方政治和法律权能。他们可以申斥伦敦股票投机者和金匠们,但同时却靠着从伦敦借钱而过上时髦的生活或者购买地产和从事实业,甚至靠着这个渠道在地方上履行放债人的角色。他们能够宣扬健康乡村生活在道德上的优越性,同时也在展示伦敦的时髦方式带给他们的种种文雅。斯图亚特晚期的戏剧已经非常聪明地揭示出这其中的矛盾和紧张,如今则已经成为殖民地地方生活的持久特征。”

尽管罗金汉姆并非情愿,并且将殖民地征税问题理解为一个实践问题,但是同党的激进派很快作出了令罗金汉姆失望的回应:“《宣示法令》是对爱国主义的巨大阻碍,因为要在今天谈论这件事情,就必须探讨权利问题,整个事情的关键只在乎一点:大不列颠究竟有没有权利对美洲征税,如果有,那么当前的所有美洲法律无疑都是有充分根据的,而我们则只能作为卑贱的奴隶对这项权利逆来顺受,表示服从;但是如果没有,那么美洲人民就应当享有他们所要求的所有自由。”时为罗金汉姆派追随者和积极合作者的伯克在评价这项法案时认为,这更多地是出于“必然”,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权利”;今天的许多论者从单纯的政治现实主义出发,将罗金汉姆内阁的此举归于保持权利的野心,在野的老皮特发出的强烈反对之声似乎也印证了这种看法;但是罗金汉姆并无权力野心,在辉格党寡头体制主宰天下的时期,罗金汉姆领导的辉格党乡绅派实际上缺乏的正是权力政治方面的雄心和体验,毋宁说,他们更习惯政治放逐当中的乡村生活,而非威斯敏斯特的阴谋诡计。身在其中的伯克对此有更深入的观察,他评论道:“这个我与之协同行动的政党,恶意和愚蠢之人会加以谴责,睿智和善良之人会给予敬重和信任,双方都视之为一个贵族党派。我理解它,它确实是一个政党,无论其构成,还是其原则,都是如此,这个政党在乡村拥有稳定的地产;这个政党的气质由地产培育而起,地产也为这个政党保障了这种气质,使之遵循饱受考验的王国惯例,因此这个政党赋有地产所培养起的那种沉稳和独立精神;这个政党因此也就同等地远离了卑下的宫廷逢迎者和民众的轻浮和多变。”

罗金汉姆此举在主体上是遵循了自身的内在信念,那就是作为1688年核心原则的议会至上,他将此视为一个“权利”问题,而非现实政治问题;罗金汉姆本人对于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厚重屏障并不像伯克或者福克斯激进派那样,保持着敏锐的意识,因此,在推行《宣示法令》时,他自认为是在确认一项古老的辉格党传统,也是在执行自己的内在信念;就事实而论,168年,正是反对宫廷派的辉格党和托利党采取联合行动才成就了革命;考虑到这一点,便不难理解为什么罗金汉姆在时隔将近一个世纪之后仍然将斗争的目标对准宫廷派,而无视议会权力在殖民地事务上的无限伸张将会造成了特权后果,而这一后果正是1688年革命原则要与之斗争的。《宣示法令》将罗金汉姆的辉格党置于一种奇特的宪政困境当中,一方面要与宫廷派战斗,另一方面又要捍卫其议会至上的内在信念,在议会权力和威望得到极大扩展的1760年代,这两方面的工作就其实践和后果而论,是注定了既无法兼容又背道而驰。

在战争日益迫近的情况下,若要逃脱这一困境,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采纳辉格党激进派的路线,彻底重组议会,奉行“无代表不纳税”的“权利”原则,在英格兰本土和北美构筑起共同的改革阵线。然而,以温和、独立精神为特征的罗金汉姆内阁缺乏执行这一政策所需要的权力野心和手腕,同党中颇具此种禀赋的福克斯此时尚未能成长到独当一面的阶段;因此,罗金汉姆内阁只能置身于无所作为的境地,除了对议会的专断作为提出微弱的批评和谴责之外,从未对沃尔波体制的余脉提出过彻底改组的想法。古老的辉格党传统在罗金汉姆内阁的政策执行过程中越来越淡化为一道模糊的远景。在独立战争爆发的前夜,罗金汉姆试图劝说议会回归七年战争结束时的状态,对那以后的侵略性殖民地立法进行反思、修改或者取消。“截止到1770年代,托利思维中生存下来的血脉已经不再是君权神授,而是得到恰当构造的宪政权威的神圣权利,不抵抗的思维仍然留存在他们的政治语汇中,但效忠的对象不再是国王,而是议会中的国王。托利党改变其传统观念,以吸收1688年革命创伤性冲击的速度和成功度今天已经得到了人们更好的理解,可以肯定,截止到乔治三世时期,议会主权原则在托利党及其敌人那里都已经是老生常谈了。此外,在负有良心意识的辉格党阵营当中激起如此阵痛的那些划分,对于不那么迂腐的托利乡绅来说,并不构成什么挑战。对他们来说,指出下面一点就已经足够了:征税权乃是暗含在任何一种至高权威当中,这一权威在任何一种国家当中都是必然存在的。父权制政府之终极全权的世俗版本在约翰逊的《非暴政下的税收》这本小册子中得到强烈凸显。任何一个社会都必然要存在某种无法对之进行上诉的权力,而且这种权力是没有限制的,透入共同体的全体民众,规制并调整着所有的下属部门,制定或者撤销立法,确立或取消裁决,扩张或收缩特权,自免于质询或控制,仅受物理上的必然性所限制。约翰逊并非乡绅的一员,不过他分享了乡绅的政治观点,而且和大多数乡绅不一样,他能够清晰表达这种观点。此种简明观念带来的优势之一就是使得有关主权之确切内容的思考变得没有意义,主权就其本性而言,要么是一切,要么什么都不是。同时,这种观念也为一些模糊说法提供了空间,这些模糊说法以一种混乱但令人满意的方式将国家、国王和立法机构的主权杂凑在一起。……定义上的松散附带着也允许对国王个人表达情感上的尊重,只要这种尊重不再暗示君权神授,就能为托利情感提供宽广的表达空间。1775年的众多演说都特别提及需要保持立法机构的合法权威,但是绝大多数的演讲也都以不同方式提及了王室的权利。”

此一时期的托利党虽然不再参与威斯敏斯特或者宫廷里的权力斗争和阴谋,但是在社会-经济层面,尤其是在地方层面以及帝国经济生活当中,他们实际上都能够在辉格党的互惠网络中有所分享,其中的参与程度似乎并不亚于詹姆斯二世时期或者安妮女王时期。对于国家政治的回避反而加强了他们那种传统的、得到升华的道德态度。正是这种态度使得他们对帝国政治彰显年代中的辉格党激进派以及殖民地议会保持蔑视,这种态度既是一种内在的威权主义,也是一种道德和经济双方面的自我升华感和崇高感。在冲突当中,他们当然会捍卫英国针对殖民地在所有方面的至高权威,因为对他们来说这种只能得到模糊表达的“国家权威”当中包含了托利价值的一切要素,尤其是其中的等级制和父权制的情感本能,为此,他们倒完全不必像辉格党那样承担起进行精确定义的沉重负担,正是这一负担造成了辉格党在改革道路上的大分裂以及辉格党政府的最终解体,而且他们也不必在乎英国权威的真正承载者是国王还是议会。由此,罗金汉姆在帝国政治种所推行的议会主权路线,尽管就其内在信念而言是要捍卫一项传统的辉格党价值和原则,但这一价值和原则的真正受益者却是托利党。换言之,美洲革命在北美殖民地秉承并推进真正的辉格党原则的同时,在英格兰却相反地促成了托利党地产阶层保守主义价值观的复兴,而此一时期的辉格党内阁无论其内在信念,还是其政策后果,都有意无意地同这种“新托利主义”合流并取得了托利党各社会阶层的议会支持以及超议会支持。这一点再鲜明不过地在东印度问题上得到揭示和推进。

对1688原则的顽固持守以及权力欲的匮乏是罗金汉姆辉格党乡村派处身威斯敏斯特时的致命弱点,这样的弱点往往导致这个完全有能力在改革年代升华成为一个全国性政党的派系,在韦伯所谓的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之间摇摆不定,并在政党成长的关键时刻因忽略事实之间重大的因果环节而功亏一篑,最终不得不在独立战争期间走向解体,从而造成英格兰政坛的政党重组以及人们称之为“新托利主义”的托利党复兴。只是在美洲问题越来越糟糕之时,罗金汉姆才逐渐学会了在议会辩论中锻造出一种在后世影响力日增的乡村派政党的修辞,并开始体现出改革派所需要的独立精神。正是美洲危机提供了不断的动力,促使帝国政治不再按照1688年的传统模式向前演进,而是被改造为乡村派-宫廷派之间的对立,罗金汉姆派辉格党在这其中毫无疑问是扮演了关键角色的。正如朗福德所论,在这个危机年代,“‘老辉格党’完成了从一个没有清晰政治意识的政治派系向一个伟大的乡村政党的变形”。

这意味着此时的“老辉格党”已经开始学会适应在帝国政治中扮演政治反对派的角色,并借助这个角色锻造出自身的原则和实力。与此同时,在罗金汉姆身边的是因反对诺斯体制而靠近过来的托利党集团,乡村派政党由此便得以抛弃因1688年革命而造就的传统政党区分,并在“经济改革纲领”这个共同战线上熔铸起一个共同的力量和集团,目标所在就是针对诺斯体制从沃尔波体制当中继承下来的腐化、权谋、日益巨大的行政成本,当然还包括宫廷派辉格党甚为倚重的宫廷影响力。英格兰在独立战争中的失败并没有造成宫廷派辉格党所预期的经济下滑,相反,大西洋经济体表现出更高的经济往来程度以及更为强劲的经济整合程度,这为乡村派政治势力以及战前的辉格党激进派提供了足够的政治空间去重新审视帝国,审视往届内阁的那种以“英格兰霸权”为基础的美洲政策。正是在这一重新审视的过程中,辉格党乡村派和托利党乡村派最终走在一起,构造出了一种整体性的乡村派政治纲领,其核心要义就是反对宫廷派及其所代表的行政势力的扩张以及议会授职权的扩张。由此,议会便最终定型为三种力量之间的竞争,宫廷派官职持有者和猎取者、独立派议员以及各种政治派系。

作为第二种类型的典型,乡村派势力显然不能说是一个单纯的派系,因为他们已经发展出稳固的政治纲领,并且这一纲领带有强烈的伯克式的国家政治诉求,但也不能称之为一个成形的政党,因为他们实际上并不具备权力政治野心,他们所忠诚的是乡村派经济改革纲领,以及独立派议员这个标签本身。设若此时的乡村派处身1830年代的议会改革时期,他们必定会成为格雷勋爵所领导的自由派辉格党,实际上也正是乡村派构成18世纪中叶的辉格党强硬保守派同1830年代辉格党改革派之间的重大联系环节,并保持了这种联结,直到催生出1832年的第一次改革法案。但是,通过观察罗金汉姆内阁历次改革法案的推进过程,并与之同1820-30年代自由派辉格党的议会斗争过程进行比较,就不难发现,18世纪乡村派政党背后的支配信念乃是认为最好的改革之道并非改造宪政本身,而是让正确的人选来操控现状。在东印度危机爆发的前夜,罗金汉姆派试图数次推进议会选择改革,但改革的范围仅仅涉及边缘集团。简言之,罗金汉姆派往往都是被动的、甚至是无意识的改革者,这一切都是他们的政治气质和非权力化的政治定位使然,除非行政权能和王室的影响力显著刺激了他们的这种保守气质,并且其程度超越了辉格党宫廷派对现状的情感,他们才可能显现出清晰的改革意识以及在制度变革方面的诉求。1773年5月,当《贷款法案》和《规制法案》第一次将东印度危机引入英格兰政坛时,东印度问题走入的就是这样一个世界。

普拉西一战决定了英国在印度的霸权地位,但是随后在殖民地总督身上经常发生的专权和腐化行为在英格兰激起了对东印度公司非常不利的公众舆论,这种超议会力量由于主要来自有产者阶层,因此深深影响了议会。一百四十万镑百分之四利率的贷款通过议会,用于救助财政破产的东印度公司,条件是公司的管理体制更多地服从议会和内阁管辖。公司股东作为一个普遍的食利阶层,对此救助方案表示欢迎。议会在5月份一下子通过两项重大法案,都涉及印度前途之根本,这已经对乡村派的温和品性构成了刺激;在罗金汉姆看来,《贷款法案》不过是宫廷派和内阁势力为了增加自身的东方影响力以及裙带资源都采取的收买策略,而紧随其后的《规制法案》则是要在“议会主权”的旗帜掩盖下达成其真正目的。乡村派辉格党及其支持者在议会论辩中一再宣布,议会此举侵犯了公司章程所提供的久已有之的“权利”,并提请议会注意,从安妮女王时代开始到乔治二世时期,王权的影响力和来自议会不正当授职权的影响力已经赋予了辉格党寡头以没有限制的权力,去干预公司的章程权利,这种权力绝大部分都是违宪的;这不仅干扰乃至切断了公司正常的东方贸易之路,而且大幅度扩张的裙带体制还将整个国家当中意图切近这一资源的人们都置于丧失原则的逢迎屈膝的生活当中,如此无异于摧毁英格兰的自由精神。

毫无疑问,诺斯体制日益向着辉格党寡头体制演变,而以沃尔波-佩尔海姆体制追随者起步的罗金汉姆派辉格党则相反地向着乡村派集团的方向演变,并以辉格党传统捍卫者的内在信念自居并作为政党行为的支撑。然而,乡村派在这场斗争中显然无法获得议会多数的支持,尤其是考虑到此时已经在议会占据相当数量席位的东印度利益集团已经同诺斯体制实现了联手。罗金汉姆派的反宫廷立场又使得他们不可能获得日后小皮特所获得那种特殊优势。同时,罗金汉姆派对于英格兰自由的原始价值及其德性的全心奉献和对议会操纵策略的那种卓然的冷漠态度,也使得他们无意介入日复一日的议会斗争,这一切都迫使他们天然地寻求超议会的方式,比如在本乡居民或者公共场合宣扬并展示他们对原则的奉献和独立精神。作为最后的手段,罗金汉姆派开始酝酿一场普遍的“脱离议会”行动,作为对他们精神和立场的一次“公共展示”。此举若得以实施,势必在英格兰议会史上开创一个强有力的先例,在议会和超议会力量之间建立一种更为强有力的互动,甚至也有可能重塑斗争格局;然而,罗金汉姆派天生的温和保守气质使得他们对直接诉求民众这种策略产生了动摇。脱离计划流产,罗金汉姆遂称病回乡,议会重开之时,只留下伯克和一些次要的乡村派辉格党人孤身奋战,后世对罗金汉姆派在这次东印度危机中的表现评价不祥,伯克也因此使得自己的雄辩大打折扣,获得了“聒噪、好事、偏狭”的断论。

经常有论者指责伯克前后不一,比如他在美洲问题上和法国大革命问题上令人困惑的不一致表现,但是就帝国政治而言,这种不一致最显著地体现在他对克莱武的辩护和对哈斯汀斯不计代价、甚至有失公平的攻击上。但是,我们应当意识到,在诺斯体制尚未稳固确立的时期,伯克有意回避对克莱武的攻击,这并不是因为他真的认为克莱武是清白的,而是因为宫廷派会利用他的攻击来扩张王室特权对帝国事务的普遍渗透和操控。在伯克看来,正是王室特权和裙带体制而非东印度职员的腐化造成了东印度危机,这才是问题的关键。1688年以后,辉格党霸权不仅仅建立在对权力的长期拥有上,更建立在对这种权力的恰当运用上;对于辉格党权威在乔治王族治下的衰落,伯克毕生充满仇恨,正是这种仇恨构成了他所有言辞和行动背后的基础情感。正是这种情感熔铸起来的原则以及对这种原则的绅士荣誉感,使得罗金汉姆党在为原则而战时,能够获得其他政治派系或者政党所不具备的优势,那就是对职位或者佣金的诱惑保持相对更高的自由度。

东印度危机时期的托利党实际上也经历着乡村派和宫廷派的分化。宫廷派的大多数成员在辉格党宫廷派的互惠网络中复兴了安妮女王时期的社会-经济地位,其中很多人成为地方性的或者乡里的暴君,这部分实力在安享这种幸福时光的同时,既丧失了政治敏感度,也自绝于全国性政治乃至议会政治。在18世纪的绝大部分时间里,托利党乡村派一直在为反对垄断性的公司特许权延期而声嘶力竭地呼吁。但是在1770年代的东印度危机中,他们转而捍卫东印度公司的“权利”,并同罗金汉姆派汇流到同一条战线上。罗金汉姆派日后的继承者福克斯作为帝国政治的一代新人,在经历了帝国政治的这个危机年代之后,很快就指出了“老辉格党”们的政治短板,福克斯认为传统的乡村派做法安享政治反对派的位置,远离宫廷派的阴谋和分赃体系,以原则和精神方面的诉求至上,并自认这样才是服务国家的最佳办法,福克斯则认为服务国家的最好办法就是掌握权力。

然而,从1760年代的帝国政治危机中催生出的不仅仅是利益斗争,在这段时期,英格兰为人称道的折中、妥协的政治品性时常为原则和理想方面的斗争所取代。改革的意识经由帝国政治催生之后,便深深扎下根来,一直延伸到1832年的重大宪法危机。罗金汉姆派辉格党在这个关键时期经历了现实政治的失败,但是就这个整段时期来衡量的话,正是他们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在英格兰宪政当中强有力地融入了对集权化行政权力以及裙带体系的厌恶和不信任的要素。福克斯和格雷正是凭借这种要素在法国大革命的不利年代完成了对辉格党的改造,并平稳渡过了1790年代。在英格兰迎来维多利亚时代的前夜,正是这种对宫廷和特权的不信任以及乡村派的独立精神成为了辉格党同托利党保守派进行缠斗的原则支柱,同时也成为了1832年第一次议会改革法案背后的基础信念;议会主权机制也因此获得了更为广泛的基础。

五 议会主权对抗“爱国者君主”

拿破仑战争时代之后的历史学家和公众开始酝酿起“自发机制”和“伟大的演进趋势”的本能信仰,他们不否认英雄的业绩和行动、集团的利益和观念、具体的政治行动和立法行动,也就是那些人们自认可以控制和认知的要素,都能够在偶发性的事件进程中打下深刻的烙印,但是就事件进程的“目的”而言,则最终都会展示为较之人们的认知远为宏伟、远为广泛的东西。因此,政治-立法行动、经济-社会事件不过表现为偶然的东西,这些东西也许具有高度的重要性,也能引发普通公众和专业研究者的高度兴致,但在“伟大的演进趋势”面前,它们都是附属物。经历了二十世纪重大灾难和一系列变革阵痛的人们,对于“时代潮流”或者“民心所向”这样的习惯用语更是养成了善意接纳的犬儒态度。

据此衡量,则18世纪英格兰政治和历史无疑就显得相当尴尬,这一世纪令人遗憾地夹在17世纪伟大的观念战争和19世纪更为伟大的经济成就之间,对于习惯了19世纪思维定式的人来说,18世纪英格兰政治可谓一片肮脏而又枯燥的荒漠。这一世纪的英格兰政治中没有表现出那种在19世纪如此显而易见的目的论趋势,这个世纪的英格兰充满了碎裂、突变、琐碎的利益和党派斗争。安妮女王在18世纪正式拉开序幕之时驾崩,她生前糟糕的政治干预行为和顽固的宗教政策留下了一个充斥派性、偏见和不负责任的议会,这个议会显然已经完全无法运行,人们又找不到体制性的变革之策,其表现较之克伦威尔时期的残余议会更为拙劣,其前景较之查理一世时期的议会更无法获得保证;议会在道德和政治上遭到灾难性的双重削弱,要想避免无政府状态,似乎只有回归古老的专制体制一途可走。然而,这样的事情并未像人们预期的那样发生,相反,宪政的基本结构得以保存,并顽强地维系下来,这主要得归功于以沃尔波及其继任者佩尔海姆为首的内阁的高超政治手腕,这其中包括为迎合尽可能广泛的政治支持而采取的妥协、让步和折中策略,也包括沃尔波在个性上的巨大灵活性和佩尔海姆近乎极端的谦卑,这使得他们在政治上以及金融和商业政策上很少公开树敌,即便是那些隐秘的敌人,尤其是“革命派的辉格党家族”,也都出于利益得失方面的衡量以及对过往动荡年代的痛苦回忆而在内心上采取认同态度。

毫无疑问,沃尔波就其禀性和见识而言都属于“看得既不多也不少”的人,他是18世纪的罗伯特·皮尔,他本人就是英格兰治国艺术和党魁艺术的典范和学校,他之后的英格兰政治领袖多多少少都是从以他为创立者的这所学校中走出去的。他比同时代的任何人都更清楚时下的英格兰所需要的是对外的和平、内部的政治团结和作为重中之重的金钱,而不是以博林布鲁克为核心并以“爱国君主”之名而倡导的乡绅主义宪政理论。迪克森在这个问题上精彩评论值得在此完整引述:“沃尔波所属的这代人,其童年时期从父辈那里听闻了不少内战的恐怖和痛苦,在1679-89年这充满暴力的十年中,他们也见证了内战复生的威胁。当他走向成年并开始政治历练之时,正值1689到1714年间肆虐全欧洲的长期战争。这是危险的年代,背叛和阴谋笼罩着国内政治,法国颠覆新的英格兰国家的威胁仍挥之不去,此时的法国拥有一支欧洲前所未见的强大军力。一系列战争打断了商业,使英格兰财产阶层背负上沉重的税赋,其程度即便查理一世也未敢想过,他们得为一再发生的无情且残酷的战争买单。1713-14年的和平是在彼此元气耗尽的氛围中达成的,英格兰方面处在背信弃义和叛国的幕罩当中,紧随其后的则是一笔严酷且艰难的金融账。沃尔波正是在这段战后时期赢得了政治声望,他对南海灾难的应对则确认并增进了这种政治声望。

沃尔波似乎已经从他成长年代的这些戏剧性经历中汲取了诸多教训。首先,和1930年代的许多政治家一样,他对战争有着明确的仇恨,对于战争所造成的鲜血和金钱损失,他是有个人经验的。没有理由怀疑他在自己政治生涯即将结束时对议会所说的话:‘先生们,我在这个世界活得已经够长了,足以看到战争对这个国家的影响;我见证过即便是一场获胜的战争会带来何等毁灭性的后果;作为一个见证过这一切的人,当我获得成为王座政府一份子的荣耀时,我怎能在和平可以维系的时候,建议你们走向战争呢?不,先生们,我很骄傲能够赢得和平倡导者的荣誉,过去一直都是,将来也一样。’”

沃尔波本人同时对英格兰社会内部的力量均衡有着直觉理解。他很清楚,英格兰之所以能够从1689-1713年的一系列战争中最后胜出,有两项主因。第一,这个政治民族能够通过议会就空前规模的税收和贷款达成决议。第二,则在于伦敦城日益增长的金融知识,如果没有这种专业知识,贷款管理、外汇汇款以及经济战方面所带来的可怕问题是不可能获得解决的。因此,就有两个主要的社会部分牵涉其中。一方面是土地贵族和农业阶级,这个社会部门扎根土地,对政治革新、社会变动、不奉国教行为以及涉外纠葛等,都抱有疑虑,不过,出于爱国和自利的混合,他们既愿意缴纳沉重税收,也愿意支持一个异族国王。另一个社会部门就是伦敦城这个社会方面和宗教方面的混杂共同体,拥有国际视野和联系,这个社会部门还刚刚开始感觉到自身的真实力量和权能,不过它已然意识到,若没有它的襄助,政府将会失效。这个部门的视野和社会结构可以在一些日益壮大的区域贸易中反映出来,诸如布里斯托、利物浦以及格拉斯哥这样的地方。沃尔波很清楚,必须赢得这两大社会集团的支持,并且还必须维持这样的支持,否则任何政策都不可能这个作为整体的政治民族的赞同。他还进一步认识到,两大社会集团也正日益趋于复杂化,由此,两大社会集团彼此之间的联系将会得到加强,因此有可能对任何一方形成冒犯的政策都应当尽可能地予以避免。正是此种分析,无论是否明示出来,解释了他为什么会故意搁置斯坦霍普的不奉国教新教徒解放提案、压低土地税负以及培育同‘革命家族’当中那些政治上更为顺服的成员的关系;与此同时,他还通过‘补偿法令’安抚新教异见者,他不仅同伦敦城中强大的商人和金融家族保持密切联系,而且还积极加强政府同这些集团的联系,尤其是财政部同英格兰银行之间的联系。

显然,社会中的这种兼具保守和演进性质的利益平衡,需要借助经济和行政方面的改革举措予以完善,而这样的改革举措则必须保持足够的政治中立度,唯此才能获得谱系相当宽广的社会各集团的赞同。

19世纪晚期以来的激进改革家们,包括怀有同样意识的文人和历史学家们,都将沃尔波视为政治中庸主义的原型,其中的典型就是深受1848年挫折之苦的著名历史学家蒙森,他将沃尔波比之于罗马庸才庞培,并极尽嘲讽之能,甚至认为凯撒的胜出有部分原因归于凯撒在知识上的优越。就1848年之后的时代情形而论,这是一项时代错置的批评;他们过于关注政治人物的个性,而忘记了将这一个性置于具体的历史背景当中,并由此来估量所取得的成就。沃尔波对有可能激发民情动荡的言论给予毫不留情的高压政策,并对南海公司施以惊世骇俗的果断手术,这一切都表明这是一个目标明确且坚定的人。只有一个真正的经济学家才能恰如其分地评估沃尔波以金融和商业体制为轴心领域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沃尔波并非仅仅着意于远离是非的中庸政策。相反,他所在意的恰恰是要为个人的经济创造力提供一种有利的政治和社会氛围,加强政府同伦敦城中金融团体的联系,尽可能多地清偿国债,与此同时,也尽可能地安抚传统土地阶层和农业阶层的利益,并向世人表明,国教的至上地位高枕无忧。实际上,他的目标所在就是政治团结,而这种团结部分地是需要通过社会和经济进步才能获得的。到了1742年2月份他下台的时候,应该说这些政策在很多方面都已经达成了目标。他牢牢确立了随后一百年的主体政治模式,其中包括议会在国家观念的塑造和表达方面的至高地位、内阁首相居于议会当中的必要性、对宫廷和议会的仔细管理、财政部在执行部门的领导地位。在接下来的一个世纪当中,这种模式一旦遭到背离,环境就会自动发生作用,将人们拉回到这个模式当中。其次,在1742年的时候,也就是在詹姆斯二世党人的威胁和入侵即将揭开一个新时期的前夜,这个国家的社会和政治已经较之二十年前更为强大和团结了。”

显然,经过沃尔波更新的政权,其信誉是以议会的立法权名义及其权利为基础的,所依赖的乃是一种或明或暗的、不容易分辨的默契。1689年到1710年的经验表明,1688年的革命并不足以保证议会政治的前景,不过这一切都在沃尔波政治生涯结束的时候得到了彻底扭转。在此,不妨暂时抛开马克斯·韦伯就英格兰议会作为一种领袖铸造机制所作的非现实主义的“理想类型”呈现,如此,才能真正体认时代的真实局面和时代的真正信号;很明显,17世纪结束的时候,许多观察家势必都会觉得法国政府建基于中央独裁的体制,并通过各省的督察进行统治,只有等级会议和省级会议所宣称的力量可以对这一体制形成约束,这样的体制应当是欧洲最高效的。与之相比,英格兰的政治争吵和频繁的选举则肯定显得苍白无力(同样也不利于取得经济和军事上的成功),这就如同1930年代苏联的仰慕者们看待资本主义政府那样。然而,法国行政却将要在18世纪的一系列风暴当中发现自身体制的僵硬和缺乏调整能力。它不具备类似英格兰议会那样的伟大机构,一个政治民族对必要措施的赞同正是在这个机构里预先获得的。缺乏了这样一个机构,政策就不得不一个地区一个地区地逐步推进,178年代是法国关键性的改革年代,地方的和特殊的机构都不断地而且也不失理由地拒绝认可一些举措,因为他们感到这些举措是需要整个民族作为一个整体给予赞同的。178年召开的国民会议的历史则很快就表明,仅仅大笔一挥,是无法轻易地将一个全国性的代表机构强加在一个国家身上的。假如法国拥有一个有效的议会,那么18世纪法国社会当中的法律和财政不公也就很难得到维系,政治改革也就能够缓步引入,法国君主制也就能够一套和他的邻居同样令人印象深刻的公共借贷体系,因此也就会具备和他的邻居一样的能力去吸取欧洲的资本源泉,当然,对法国来说,一个有效的议会也就意味着于一套全然不同的政府结构。假如法国这样做了,那么同时代英格兰人深为恐惧的普遍君主制也许已经成为一桩残酷的事实。

老皮特发端于1740年代的进攻性重商主义政策也正是在此期间取代了沃尔波的绥靖性的重商主义政策;考虑到绥靖性重商主义政策已经根本无法为英格兰赢得足够的扩张资源,这一政策轨道的转变可谓意义重大,对于英格兰帝国扩张史而言,新政策的分量甚至超过了19世纪的自由贸易政策。然而,实施这一政策转变所需要的资源却是由沃尔波体制历时二十年积攒下来的。新型议会体制在此一时期的保存从表面上看应当归因于乔治三世愚蠢的干预政策所激起的众多敌对情绪,但在实质上却应当归因于沃尔波体制为英格兰赢得的自发和自主的繁荣和扩张。

早在沃尔波体制如日中天的时期,托利党人也没有放弃过斗争,这一斗争不单由失势的传统托利党担当,也开始吸引越来越多的辉格党失意群体。博林布鲁克在《爱国者君主观念》中对1688年原则提出了不同的解释,这一解释围绕英格兰国教的核心地位而进行阐发,以此对抗沃尔波体制在宗教方面的宽容政策,他指出,“‘光荣革命’确立了国教在英国的地位,重申并回复了王权与议会古老的平衡关系,为下一个世纪确立了政治辩论的话语。”同时在社会实在层面,博林布鲁克提出了一副同沃尔波体制截然不同的有关英格兰宪政的托利党图景,这一图景以土地阶层利益为主体,并兼容于传统土地贵族和乡村派辉格党和托利党的政治观念,并在观念上重溯了福蒂斯丘有关英格兰政体的那种古老而美好的观念:“英格兰自由有两大支柱固若金汤,他们制定并执行王国内所有的法律,参与陪审团的人构成了平民阶层,拥有武装并参加马上或者地面战争的乡绅构成了另一个等级。”由此,博林布鲁克便很自然地取消了伯克在“政党”和“派系”之间作出的那种辉格党改革派的区分,因为依照博林布鲁克的托利党逻辑,或者更确切地说,依照这一时代托利党非政治化、非权力化的在野定位,为着公共利益而组建的党派是不能屈尊被称为政党的,这一逻辑的终点正如博林布鲁克所宣称的那样,“乡村派是要回到没有党争的时代”。(博林布鲁克以此为理据,攻击了沃尔波和诺斯体制时期辉格党宫廷派的堕落:“私人化的或者个别的利益之产生非常之迅速,使得无法容纳更多的人,……这样的政党势必会蜕化为派系。” 作为比对和参照,他以如下的理想主义话语总结了此一时期乡村派政党的普遍观念:“联合尽可能多的力量抗拒国家的分裂,将狭隘的党争转变为宽怀的为公精神,唯此,……才能提升民族的荣誉和力量。”

由此便可以获得一个恰切的框架,据此建立起对博林布鲁克圈子之政治意识和政治心灵的现实理解。他心目中的政治对头并不仅仅是他常常予以申斥的“辉格党寡头”及其领袖沃尔波,实际上,在沃尔波上台之前的十年间以及沃尔波垮台之后的十年间,他的“文化乡愁”之路就不曾有过中断。1711年,博林布鲁克便把斯威夫特引为强援,后者藉由著名的小册子《同盟的行为》策动了一场反战运动,显然,不管是立意还是论据,都是博林布鲁克提供的。这份小册子着重申述说,目前的战争乃在国内催生了一个强大的金钱利益群体,这个群体反过来资助并推动这场战争,由此形成相互助涨、彼此成就之势,结果便是要摧毁英格兰的传统价值,那传统价值的社会载体当然是乡村士绅阶层,这个阶层一旦在战争制造的国内压力之下归于瓦解,那么一同陨殁的将是英格兰的传统宪政体制以及那等级式的社会构造。于此,博林布鲁克在安妮女王时期便已经明确了自己作为党派领袖的目标诉求,那就是压制包括英格兰银行、东印度公司在内的“普遍的金钱利益”的立法权能。他反对眼前这场战争,乃是反对这场战争催生的一系列国内后果,这其中最可怕的就是“金钱集团同整个国家之间令人震惊的不平等”。说白了,就是乡绅承受了主要的战争负担,战争红利则尽归“金钱集团”。很显然,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托利党或者乡村辉格党所谓的宪政自由和宪政平衡,重要的是那古老且美好的“文化理想”。由此便可以解释,像博林布鲁克这样一个深染人文教养并以“天然贵族”为政治诉求的人,竟然会诉求那个时代的个体商业者阶层和乡绅阶层的政治盲从力量,也就是今天人们所谓的民粹主义力量,去对抗这些人眼中那神秘且可怕的公共信贷和国债体系;并以极具激情和偏见的方式,去体现、抒发并引领一个疾进社会当中没落阶层的情绪、态度、内心渴望以及社会挫折感。很明显,面对沃尔波体制的斗争乃是一场实实在在的政治较量,博林布鲁克是需要现实的政治力量和政治利益来完成这一轮较量的,因此,他愿意而且也在有计划地扮演保守主义-民粹主义政治领袖的角色,在这方面,可以说,以保守自居的博林布鲁克恰恰是这条最具现代特质的政治道路的最早先驱。

在他看来,1688年革命不但没有实现自己的政治承诺,反而逐渐背离了此一政治承诺,那就是重建古老的宪政自由,这其中的原因有社会结构性质的,也有人性方面的。社会结构方面的情由主要在于财产结构的变化,税收之征收和运用体制、公债体制以及以英格兰银行和东印度公司为核心组件的金融利益集团,乃从根本上改变、甚至可以说是置换了英格兰传统的乡绅利益阶层在议会决策中的分量。不过,博林布鲁克很快便将笔锋从财产结构转向人性,转向文化-德性政治论式,他据此指出,新的财产形态乃是潘多拉的魔盒,在整个英格兰社会散布腐败和邪恶。确切地说,他一方面遵循哈灵顿的“大洋国”共和思路,旗帜鲜明地指出,“当今之世,金钱的力量乃是真正的力量”,另一方面,他又迅速背离了哈灵顿的共和思路,决绝否认金钱的力量可以成为正当的政治力量,并将这种力量称之为“影响力”,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变革应当予以考量的体制要素。他不能接受那种建基于现实利益诉求的党派格局,也正是因此,他拒绝将“派系”视为“党派”。

沿此思路,在现实利益诉求之间居中引领的“首相-内阁”体制便成为博林布鲁克攻击的核心点;在博林布鲁克看来,这样的体制既是缺乏一切“自然正当性”的人造体制,也是一种于乱世当中崛起的暴君体制,就如同撒旦同地狱崛起一般。此种境况之下,英格兰政治势力便发生了重组,博林布鲁克自居为“宪政派”,显然,他所谓的“宪政派”就是反首相-内阁体制但信守古老宪政自由原则的那些人;由此便顺其自然地衍生出另外两个极端派系,其一就是詹姆斯二世党人所代表的极端保守派和共和党人代表的极端激进派,这两派虽然处于政治光谱的两个极端,但恰恰这两派是最容易相通的,因为既反宪政也反内阁-首相体制,乃是他们共同信守的政治态度或者政治姿态;最后一派当然就是沃尔波集团所代表的那个派系,这个派系依附并支持内阁-首相体制,那是他们的裙带资源之所系,但他们反对宪政。很显然,博林布鲁克的政治景观乃是以宪政派-反宪政派这样的标签为轴心旋转起来的。博林布鲁克是这么呈现沃尔波-佩尔海姆的“首相-内阁”体制的:“在绝对君主体制当中,通常都会有一个人藉由君主授权而大权独揽,此人会被人们称为‘首相’,这样一个人物,无论是其职位的性质,还是其具体的行动,都是一个肆意而为的代理人或者代理人式的暴君。此等人物,当然是无法见容于一个自由体制之本性的,无论这自由体制是共和体制还是有限君主体制,这是因为,绝对且无可约束的个人意志最终都是要令普遍自由归于毁灭的。”

但事实上,当英格兰在1720年代完成了对南海债务的重组并在1730年代建成佩尔海姆证券体制之后,政府债权人的构成当中,除了为数甚少的海外债权人之外,大多数英格兰本土债权人都生活在伦敦以及以伦敦为中心的四个轴心郡地区。这是辉格党的势力重心所在,也是沃尔波-佩尔海姆体制的财政力量源泉。“理论上,辉格党继续保持了至高权威。但实际上,沃尔波却巧妙地改变了汉诺威政权的基础。不再采取强制胁迫手段,而是试图达成共识;不再以排斥异己的寡头政治为目标,而是代之以一种虽不那么令人振奋但却稳固的统治联盟,这种联盟乃向所有人开放,只要他拥护那些模糊的‘革命原则’,哪怕只是口头上支持。”这也许就是沃尔波体制以及沃尔波的个体政治意识当中的确称得上“伟大”的要素。沃尔波之后,藉由其他的错误来避开民主的错误,确切地说,就是召请反民主或者非民主势力或者特权少数集团的利益,来对抗民主有可能会犯下的错误,此种以毒攻毒的路数,便不再是英格兰的政治和决策选项了;代议制原则开始真正得到英格兰人的理解和切实应用,并逐渐养成了那独一无二的不列颠政治信条:倘若良善举措无法依托代议制原则化育而出,那么此种良善举措本质上也就是无从达成的。假如我们从观念上和精神上都认肯沃尔波的此一成就,也就不难承认他的政治生涯当中乃是蕴涵了在那个时代堪称独一无二的“伟大”要素的,因为,惟有他真正刺中了英格兰民族生活和个体生活的要害,那就是:如何建立有效的代议制和经济上真正有效的资本主义体系,并最终促成二者和谐共存,相辅相成。

在沃尔波体制当中,“尽管政治谈判的形式常常是粗糙的,但各种对政府有要求的利益者之间的大致平衡已经确立起来,而大臣和政客都认识到,为了维持这种平衡,必须经常调整。正如沃尔波的消费税计划的失败表明的那样,存在一些限制,即使强大和自信的大臣拥有一个稳定的国会多数,并且拥有操纵选举的持久能力,他们也不能逾越那些限制。认识到这种基本的相互依赖的特征,政治国家的所有派别,除了詹姆斯家族的追随者而外,都清楚他们不得不尊重各自的基本利益。只有那些被排除在这个互惠网络之外的人,才有改变这个体制的动机。……互赖利益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十八世纪的政治国家,它要求在治理中有某种程度的自信,这是1688年之前所完全缺乏的。……1689年的权利法案规定所有大臣和官员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事,但是这法案并没有包含一部成文宪法必须添加的如何确保他们不破坏法律的精致且详细的条款。在所有方面,政府运作背后的假定是,那些被授予权力和责任的人一定会根据法律来运用权力。……此种共识在1688年之前是完全缺乏的,但却是建立政治稳定以及创建一个财政-军事国家而又不侵犯自由和财产的根本前提。平衡宪法的概念和拥有受法律限制之权力的政府,乃依赖于一种普遍的信任,确切地说,政府的每个分支都会对其合法权力感到满足。”用现代政治术语来说,这实际上是一场进步和反动、改革和保守之间的斗争,在这场斗争中,沃尔波乃将自己的巨大名望、品性、干才以及同样巨大的权力欲望、小政治手腕都贡献给了十八世纪英格兰社会的民主化势力,即便这些势力常常给人以寡头的印象。世人通常会将一些下作手段归之于那些襄助穷人对抗富人的政治人物,沃尔波的政治本能令他对此类事情毫无兴趣,他也天生地缺乏这方面的才具,他对公共事务之关切是从来不知懈怠的,但是他对公共事务有着自己的理解,也正是他的这种政治见解,令他将公共事务牢牢地限制在议会范围之内,他也因此成为十八世纪英格兰新一代职业政治家的先驱者,他基本上不干那种“走到群众中去”的事情,他对群众的喝彩有着近乎过分的憎恶和不屑;他的口才令人印象深刻,以那种发自本能的平静、怀疑见长,因此,他从不滥用口才,他的精神教养乃得自培根以及牛顿的自然哲学,这极大地强化了他的心灵,令他对当时盛行的种种奇谈怪论建立起免疫力,不过同时也令他丧失了俗众的同情,无论贫富。相形之下,蛊惑煽动之术在博林布鲁克圈子当中得到的培育,要比沃尔波阵营精湛许多,也专注许多。如果说博林布鲁克圈子乃是勇武擅斗,出手大方,挥霍无度,欢愉放纵,对世事缺乏专注度,音乐或者文字方面的教养几乎到了空灵的地步,那也可以说,沃尔波展现出的品质乃取相反之道,坚忍、勤勉、判断力、口才以及党派才能,他的才能主要展现在公民事务当中,因此,他反对一切莽撞且高远的政治图景;他个人的生活习惯乃取清平和退避态势。

“18世纪的古典主义很少完整传递马基雅维利思想的能量和活力,他们擅长下达政治死亡通知书,通常采取的形式是,首先暗示没有任何拥有德性的体系有望万世长存,其次是警告说,这个腐败的过程一旦开始,便无法遏制,甚至用恢复最初宪政原则这副猛药也无济于事。当个人投身于公民德性的实践之时,风险是巨大的,因为他必须调动他的全部道德人格。”波科克的这段评论切中了博林布鲁克圈子之政治心理和政治策略的要害,《爱国者君主》的立论前提就在于英格兰民族已经完全且无可救药地腐败了。丹尼尔·笛福那极具现代气息的“自由主义”图景以及那自立、进取的布尔乔亚形象,显然担当了17世纪已然经历政治挫败的清教徒的严厉天命,为英格兰历史进程提供了极为稳固的极点和支点,这其中暗示的那种牢牢守护着“钱袋子”的议会主权意象跟博林布鲁克提起的议会主权意象乃是背道而驰的;确切地说,博林布鲁克的议会主权,其支撑物并非现代化的帝国经济体系,而是过去时代的等级自由体系;为了对抗笛福,博林布鲁克令人极为震惊地放弃了将传统自由体制溯源于“超出记忆”的黄金时代的习惯做法,转而将十五世纪视为撒克逊式自由道成肉身的明晰时刻,借此获取更大的政治力度。《爱国者君主》实际上是接续了《历史信笺》的线团继续展开:在这么一种普遍腐败、普遍崩解的情状之下,如何找回那失落了的自由,毕竟,那样的自由并非植根于某个遥不可及的黄金时代,而是植根于不久前一个记忆犹新的历史时段。在此前的所有论章中(“爱国精神论章”可部分地算作一个例外),博林布鲁克都将“爱国者”运动败落的原因归结为1688年革命以来的社会和经济变迁,并据此提出明确的政治敌人和社会-经济性质的御敌之策,并要传统的乡绅等级付出超乎寻常的政治努力;《爱国者君主》则发生了断崖式的变化,认为重建秩序的惟一法门乃在于一个人文主义君主的道德典范,于此,博林布鲁克昔日的制度视野便完全消散了;随之一同消散的哈灵顿式的财产均衡体系之变迁以及相应的制度变迁在历史进程当中应有的分量和位置。

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倘若那“最初的原则”只是作为人文主义或者新古典主义幻梦中的黄金时代而存在,并不能获得政治上的定位和展开,更无法获得当代的现实支撑以及历史脉流的印证,正如博林布鲁克在“布罗迪论辩”当中明确揭示的那样,那么, 令他们无限狂喜的“原始混沌”将势必乞灵并催生一个作为德性之剧场化典范的君主,令其摆脱一切历史力量和历史法则的束缚,以“解围之神”和“命运之神”的双重形象超拔于历史之外,以人文主义特有的“剧场政治”效能来化育“现实政治”,由此重建秩序。博林布鲁克承认,他理想中的君主乃是一种“奇迹,人间罕见”,这意味着“爱国者君主”观念并非简单的人文主义“剧场政治”那么简单,因为博林布鲁克此举实质上暗示了要以希伯莱式的“启示”来清空历史空间,以便令道德和德性获得超拔地位;很显然,从人文主义政治形态向着旧约政治形态的过渡就是这么小小的一步;要完成这一步,只需要对那传统的人文主义政治论式稍作发挥就可以了。博林布鲁克肯定不是绝对君主体制的拥护者,同时,他也绝对无意创造一个以决绝意志独自对抗整个宇宙的文艺复兴式的“暴君”;《爱国者君主》乃融合了英格兰奥古斯都时代新古典主义和人文主义的政治话语当中,几乎每个语词都以语意含混见长,道德力量十足,但不具备任何的政治和道德明晰度,无法从理智角度予以进一步剖析。

置身这样的图景当中,人类所能做的恐怕就只能是在古典主义的“静穆”当中,等待“爱国者君主”的降临和拯救,或者用博林布鲁克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等待“世所罕见的奇迹”。在这样的情境之下,历史和政治将完成最终的蜕变,蜕变为单纯的信仰。理想和现实竟然如此决绝地割裂开来,并归于两极化,这一点实在令人震惊。在现实政治中担负着“爱国者君主”理想的乔治三世初尝王权滋味之后,很快便明白了,即便权力欲望之火足以令他粉身碎骨,他也只能是沃尔波体制的仆从。正如波科克所论:“对宪政、对德性与商业关系、人格、政体与经济之关系的自由主义解释,确保了英格兰没有发展出一种辩证历史主义,后者的基础是需要维持不断转化为自身反题的意识。小皮特的战时财政在第三轮对法大战中也没有带来当年斯威夫特对马尔波罗和戈多尔芬发起的那种针对军事和金钱利益同盟的反抗。……在促使对欧洲的历史自我意识发生转变中发挥过很大作用的英格兰,这时就要脱离法国和德国,走她自己的路了。”

显然,安妮女王时代的事情将不允许重演,一个毫无政治才干而且也缺乏必要政治直感的宫廷集团和寡头集团将被彻底剥夺干预经济决策的渠道;一个尽可能广泛且强有力的社会阶层的决绝支持是议会自主的惟一有效保证;议会自身必须是务实且精干的,坚决拒绝任何高深教养者和文人们的恃才傲物、华而不实,正是这些人往往会有意识地或者不由自主地因为盲目追求所有“时代精神”所认为的精致之物,而成为邪恶寡头利益的追随者,他们不可避免地会在任何关键时刻摆出虚伪的王党作派,借此寻求民粹主义的同情;只有这样一种强有力的议会才能在议会法令、训令面临突然失效的局面之时,懂得如何面对世事进行权力斗争,在有效铲除反对势力的前提下推进自身和国家利益,议会必须明白,真正的改革者不应当寻求他人同情,而应当同情他人。到了19世纪,特别是在李嘉图时代,工业革命所引发的剧烈经济斗争中,“爱国者君主”的形象在危机时刻仿佛再次得到天意批准而得以重现,尤其是在金融法案的斗争方面,君主派人士似乎还掌控着一半的真正权力,他们将议会正统视为假象而给予附和,在斗争帷幕的后面,宫廷集团并不懂得、也并不打算在自身权力必要界限的地方停下脚步,王朝的愚蠢和缺陷完全有可能打断而非延长辉格主义的命数,劳德大主教的“基督教社会主义”的家长主义模式并非没有可能再次降临威斯敏斯特。局面可谓乱云飞渡,对于其中的暗流,戴雪给出了强有力的刻画:“国家干预的有利影响,特别是立法形式这一方面,是直接的、即刻的和可以说是看得见的,而它的糟糕影响则是逐渐显露的和间接的,并且往往也是不可见的……大多数人也许会记住国家专员们的无能、散漫和贪污腐化……;但很少有人理解到国家的帮助会消除自主自助这一不能否认的真理。因此,大多数人势必会出于实际的需要而以过分赞成的态度去看待政府干预。这种偏见是天然的,只能借助社会中赞成个人自由的成见或者偏见才能加以抵消。因此可以说,自主自助信念的下降本身即足以解释社会立法的增长态势。”

但无论是李嘉图,还是皮尔领导的托利党内阁以及下院,自然都很清楚:1844年的《皮尔法案》并非一项只涉及伦敦金融城的利益调整法案,而是一项建基于英格兰民主实情的国策纲领;法案本身是对英格兰人个人自由和平等尊严的确认;而且李嘉图深知,一切问题都取决于真正的民主元素能否取得权力,以及这些元素能否成熟到围绕权力进行有效斗争,这其中也包括了农民、商人以及产业工人。为此,议会必须将自身地位推进到这样一种程度:假如最激进和强有力的政治家尝试利用社会主义意识所造就的势力进行统治,那就让他们不得不承担起一个极其痛苦和无所作为的角色。和一百年后的弗里德曼一样,李嘉图也真切意识到在英格兰日常经济斗争背后潜藏的是不同支配性原则间的斗争:“政府干预措施企图解决的是利害冲突的事项,或者是利害关系方面的观点差异,其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通过建立消除冲突的结构或说服人们改变利益观点,而是迫使人们去做违反他们自己利益的事情。他们以局外人的价值判断代替了参与者的价值判断。” 李嘉图正是凭借这种弗里德曼式的对于人类个体的自由和尊严的意识,开启了抽象演绎形态的古典经济学时代,也从形式上开启了英格兰历史上的“经济时代”以及有关“经济人”的理想类型论述。狄斯累利的帝国“一体化”诉求不过是在十九世纪自由帝国背景下,重演了18世纪的“爱国者君主”戏剧而已,“东方问题”则是这场戏剧的高潮,同时也是其终结。

六 “东方问题”

英格兰在整个欧洲可以说是最早从教宗和皇帝的普世体系中脱离出来的,但是英格兰并没有走上民族-帝国的道路,即便是17世纪的清教徒革命,也并没有像后世的革命那样,激发出“国民意志”的强大力量;换言之,英格兰并没有经历一个“制造人民”的历史过程,相反,英格兰早早地便脱离了欧陆式的民族式重商主义路线,并直接走上了一条多元帝国的道路。可以这么说,在世界史上的一切帝国当中,没有哪个帝国能像不列颠帝国那样具备如此强悍且稳定的帝国意志和明确的规划,也没有哪个帝国像不列颠帝国这样,同时又能够避免暴烈的殖民帝国形态,在1870年代之后迅猛成长起来的欧洲殖民帝国丛林当中,惟有英格兰得以从始至终将不列颠帝国维持在观念和原则的层面上,并依托自然性的和中间性的地区组织和团体,而非纯粹的“国民意志”,将传统的作为一种观念的帝国推进到“自由帝国”这一现实层面上。事实上,自腓特烈大帝在凭借不具协商性质的启蒙专制主义路线在中欧开辟出自由土壤之后,很多本不具备自由土壤的国家都经历了托洛茨基所谓的“小18世纪”,这种似乎是出自世界历史命运的规定性律令一直持续到我们自己的时代;其中蕴含着巨大的激进化危险,因为人类对理论和价值的需求往往超越对实践理性的需求,会不断造就大批对和平的市场经济生活既无经验也缺乏兴趣的虚无主义者,康拉德·海登称之为“武装了的波西米亚人”,可谓击中要害。

到了1770年代,沃尔波那种和平且多元的帝国思维实际上也完成了对托利党的融入和改造,当已经处于飘摇状态的第一帝国迎来美洲战争的洗礼之时,沃尔波体制也获得了在人员和智慧双方面都锻造出一个代代相传的帝国精英阶层的机会。1680年代,约翰·洛克的恩主沙夫茨伯里伯爵清晰表达了英格兰民族的荣耀所在,这种荣耀既无关乎宗教启示,也无关乎中世纪贵族-骑士的封建荣耀,而且更无关乎15、16世纪人文主义者的文化荣耀,他指出:“由强力凑合在一起的人群,虽有同一个首脑,却并非真正地合为一体。使一个共同体的成员结合起来的,乃是基于一些共同利益或兴趣的社会联盟、同盟以及彼此间的和谐一致。没有绝对权利,就没有公益;没有公益,就不会有民族。”这实际上是在传达一种有关“经济意识”的信息;正如一位经济史家评论的那样:“从1660年到1688年,作家们、工程家们以及政治家们所提的这些经济发展建议以及与之类似的建议,都可谓富含理智,且彼此共通,当然也会有些例外。他们构思出一种自由社会,不存在个人进展的法律障碍(至少对新教个人来说是这样的);其中也包含着农业和交通的改进;当然,至关重要的是以伦敦为中心创建一个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网络,以此来改进信贷和保险,这会刺激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的投资。这背后所隐含的哲学就是财富是善的,可以通过才能和勤劳获取财富,只要政府能够给予理智性的规划和鼓励,寻求自我之善的个人将会在一个竞争性的世界中为作为一个整体的国家创造出财富和繁荣。”

1749年,博林布鲁克在《国家现状反思》中将斯威夫特的情绪性反应和控诉固定为一种完善的阐释模式,并制造了“爱国者君主”的托利神话;1845年狄斯累利在其小说《西比林》中采纳的正是这一模式。博林布鲁克论辩说:“当威廉王即位之时,他实际上是在紧随着革命而走上了这个伟大的行动舞台;此时的民族处境可谓刚刚解脱镣铐……具体而言,威廉王本可以在这个国家获得多种支持……比如土地税、麦芽糖消费税、各种额外的补贴,所有这些本可以在当年就予以征集。也确实起草并提出了这样的规划……但是最终却遭到拒绝,随附的理由充满政治精巧度,但只是看起来合理,结果证明为害甚重。一个这样的新政府,其创建违背了众多的古代原则和现实惯例,如果想得到切实的保障,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众人的私人财富同政府的维系联结起来;除非诱使他们借钱给公众,并接受当前体制下的证券,否则便无法达成这一步。由此便造就了筹措资金的新方法以及股票投机行当。大公司纷纷应运而生,它们自称是仆人,但实际上在很多方面都是政府的真正主人。”为此,博林布鲁克试图依托超越党派多元格局的“爱国者君主”权能对英格兰实施国家“民族一体化”,并由此走上同一时期法兰西式的王权-人民统一性路线,狄斯累利则将此一“托利神话”拓展到帝国舞台上,将维多利亚女王打造成“爱国者君主”的理想形象,如果可以的话,就突破议会主权的框架,推行帝国的“一体化”,将不列颠帝国从一个多元结构转化为欧陆式的扩张版的“民族-国家”单一体。

当“东方问题”降临英格兰议会的时候,自由党领袖和保守党领袖便分别在议会坐标系里面占据了格拉古和凯撒的身位,并据此展开斗争。其时,其他列强卷入东方问题都不如英俄两国之深。法国的渗透主要出于维持大国威望的需要和打击英国势力的嫉妒心理,虚荣多于实利,往往在没有现实利益的地方制造出问题以便重申法国的大国身份,拿破仑三世争取利凡特地区基督教徒保护人的外交活动即其显例。这些政策完全背离国家作为理性行为者的假定。《黑海海峡公约》奠定了19世纪英国的东方政策的基础,帕麦斯顿政府使英国承担了奥斯曼帝国海峡主权保卫者的任务,这一任务有赖于大国俱乐部的成员信守承诺、保持外交政策的延续性。然而,1848年革命打击了旧欧洲的大国协调机制和共同价值观----正统原则,国际会议所作承诺的可信度也随之大打折扣。法国革命政府宣布:“在法兰西共和国公众眼中,1815年诸条约已不复存在。”拉马丁的宣言是一个划时代的行动:第一次有一个强国政府发表正式宣言,宣布国际会议所做安排没有道义上的效力,民族荣耀才是国际事务的最高裁判。

同时,德奥两国在柏林会议以前对东方问题一直缺乏兴趣,满足于根据本国对英法俄三国的亲疏出售其忠诚。直至柏林会议以后,两国外交政策日益积极,更多地介入土耳其和巴尔干事务,对国际体系由多极转向两极、铺平通向大战之路居功至伟。1852年,罗素勋爵警告说:“一百多年来,我们与欧洲政治体系联合在一起······国际均势如果受到严重威胁,最后就可能引起战争。”然而,“1857年,已经没有任何强大的政治力量义无反顾地承担起维护现状的义务。”到了1864年,迪斯雷利已经可以在下院辩论中宣称,势力均衡理论“是以一种陈旧制度的过时传统为基础的。”这话无隙可击,可惜即将取代正统原则和陈旧制度的民族主义原则的确是“嘲弄条约,践踏历史权利,破坏正常的外交活动,扰乱一切局势······到明天也许要发动不义的战争。” 当东方问题再度进入外交视野的时候,已然验证了帝国保守派对民族主义所作的不祥预言。再加上英国国内体制日益向大众政党政治和大众民主方向倾斜,迪斯雷利必须应对帕麦斯顿曾经完全不必重视的两个因素:俄罗斯外交渐渐受到泛斯拉夫主义驱动;格莱斯顿的自由党鼓吹反对土耳其屠杀的人权外交。

英国虽然力图保留自己的传统,但欧洲已经不再是昔日的欧洲。经过普法战争以后四十年的酝酿和恶性竞争,总体战争的恶魔已经逸出胆瓶。从老辉格党最好的传统看,这种全民动员体制体现了绝对主义和社会主义最可憎的特征,但它具有一个可悲的优势:它有效,有效到英国不再能因为海洋而感到安全的地步。不想被恶魔吞噬,你就必须自己变成恶魔。可以说,从远征军开往伊普尔那一天开始,英国背弃辉格式贵族自由主义、转向大众民主和民主社会主义的道路已经铺平。此等情形之下,作为自由党的议会领袖,格莱斯顿的帝国情感同样根深蒂固,他深信帝国情感是每个英国人与生俱来的内在情感;而且他也正是以这样的态度来回应狄斯累利的1872年“水晶宫演讲”,尽管他毕生都在反对狄斯累利-米尔纳扩张性的帝国政策。狄斯累利在这个作为其政治生涯和政治纲领之核心的演讲中,阐释了一种富有进取性、甚至带有侵略性和扩张性的“新帝国”政策路线,这种路线的根本特征在于一种明确的意识:在自由贸易迅速失去效力的时期,工业力量将是军事力量的基础,军事力量也将超越单纯的商业力量成为帝国力量的基础。显然,1870年代,一种进行抉择的“必然性”开始浮现在帝国的地平线上,这种抉择必须经过人为的努力做出,罗素爵士曾经阐释过的那种出于“天意”或者“命定”的“必然性”对此时的英帝国来说,已经成为奢侈品。解释性的问题在于怎样看待帝国:是一个以工业和军事力量为基础的统治性的统一帝国?还是一个以各殖民地、自治领的平等、独立、自治能力的培育为基础的自由帝国?这是1870年代自由党和保守党争执的核心议题,双方对此均保持高度关注和敏感,1875年土耳其事件爆发的时候,立刻触发了英格兰议会政治的一场重大危机。英格兰议会政治的精华力量领导了这场议会斗争,一个新的“自由帝国”作为斗争的结果从这场危机和斗争中崛起。

1870年代的所谓“东方问题”对欧洲各国都提出了严峻挑战,在新的政治环境中,其程度超越了克里米亚战争。1875年,居住在奥斯曼帝国境内的基督徒少数派起义遭到镇压的消息传到欧洲时,在欧洲各国激起的反应不尽相同,这个事件对欧洲各国的意义显然各有千秋。对于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塞尔维亚以及希腊各民族来说,事关独立和自治;对于德国、法国、俄国乃至新生的意大利来说,在主要方面是纯粹的外交事件,因为这些强国都拥有稳定的外交框架、外交政策和相应的执行者来应对“东方问题”,甚至外交的具体模式和心理也都具备高度的可预期性质,外交事件很少有机会在内政方面造成震荡和变化的局面。法国、德国和俄国援引所谓克里米亚战争遗留物的《巴黎条约》和《柏林备忘录》,提请奥斯曼帝国注意欧洲各国所拥有的保护帝国境内基督徒少数派的权利,确切地说,欧洲传统强国有权在这些基督徒少数派遭受不公时进行干涉。和人类社会中的任何权利条款一样,1875年,欧洲列强对这一条款的理解和执行也存在重大歧义。德国和法国希望在传统的帝国框架内解决问题,维持奥斯曼帝国的领土完整,使之成为大英帝国、奥匈帝国、德意志帝国和俄罗斯帝国之间的缓冲地带,因此这一权利的执行最终落实为敦促奥斯曼帝国推进境内平权改革和宪政改革。

截至到1875年,英格兰统治阶层一直对卷入他们并非情愿的克里米亚战争懊悔不已,英格兰舆论也持相同看法,认为英格兰是在无意识中以并非负责的态度卷入了巴尔干事务。因此,在克里米亚战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中,皮尔主义的不干预路线成为外交反思的主流,英格兰有意识地进行自我敦促,专注于自身帝国的开发建设,维多利亚女王加冕印度女皇就是这种意识的典型表达。对于英格兰而言,基本形势似乎回归了克里米亚战争的前夕,俄国的“武装和平”政策再次威胁到作为大英帝国核心的印度的安全,迫使英格兰必须作出强有力的回应。然而,在1870年代的英格兰议会政治已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本质性变化,正是这种变化决定了英格兰将给出同以往大不相同的回应,这些回应开辟了自宗教战争以来国际关系史的新时代,并为随后一个世纪的国际关系格局奠定了基本的轮廓。

1867年英格兰议会最终完成了1832年《改革法案》的待续工作,选民人数急剧扩张,由此塑造了英格兰宪政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局面,这一方面意味着选票可以直接转变成议会席位,尽管不一定意味着选票可以直接转化成议会法令,但这样做的几率大大增加了;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首相握有决定性权重的责任内阁制和以严厉的“党鞭”纪律为基础的大众政党制度的进一步成熟。这些工作都是1832年《改革法案》未能完成的,也是那一年代的议会改革家们尽量加以阻止和否决的。追究这种局面的原因,既可以用英格兰社会的总体需要和空缺来解释,也可以用政治领袖人物的个体信念、政党组织技巧以及彻头彻尾的机会主义来解释。无论如何,这种局面本身将英格兰政治变化的深层领域展现在我们面前,导致这些变化的压力多种多样,而且见仁见智,在1870年代并未反映出任何一种清楚的模式,英格兰传统的统治精英阶层不得不在这样的晦暗不明的局面中学习承担新的角色、新的心理和行动方式,要么主动,要么被动。

这些新的政治角色只要出现,就立刻显现出决定性的力量和自身的政治重要性,给人们提出了相似的解释性问题。本文所关注的重点在于选票的力量超越了君主的力量,这一点在1870年代的政治实践中得到了确认;君主已经不可能通过议会少数派和独立议员之间的联合政府来贯彻王室的意志,选择自己偏爱的内阁;但君主依然可以通过诉求民众意志和议会多数派以及内阁内部的分裂前景来部分地满足自己的偏好;议会中的反对派领袖也有同样机会诉求激发并诉求民意,利用多数派和内阁中的分裂赢得自身的政治前途和政策前景。换言之,在1870年代议会政治的变革阵痛期,无论是自由党还是保守党,其政治领袖都没有绝对的把握占据多数,从而奠定稳固的权力基础。自由党和保守党精英中的边缘集团处于随时分裂的随机位置,这些集团在关键时刻足以决定能否赢得内阁。更重要的是,民意在1867年之后成为议会选票的终极基础,正所谓“民意即神意”。同时,英格兰宪政也从未让“君权即神权”这一格言完全失去政治能量,确切地说,1688年以来的历次宪政改革只是将斯图亚特王朝和汉诺威王朝历代的糟糕君主视为必须进行宪法性排斥的假想敌,如果这样的假想敌并不存在,而以一个睿智而强有力的君主取而代之,宪政权力的大门则依然敞开,维多利亚女王在内阁和议会中日甚一日的影响力达到了即便查理一世也势必羡慕不已的高度。

然而,女王心思的变化也因其过于充沛的感受性和情感特征而远远凌驾在整部宪政机器之上,令人难以揣测,在民粹主义的加持之下,将王权推向“神权”之境;女王的愤怒是这一时期议会政党领袖们必须尊重的重大宪政要素。这一时期最敏锐的观察家沃拉斯洞察到了这种变化,并向双方政党的领袖人物提出了善意的警告:“政党领袖们必须永远记住,他们所控制的组织是一个存在于选民的记忆和情感之中、不受他们自己的意见和行为支配的实体。这并不是说政党领袖不能真诚。作为个人,他们的确只能在随时准备失去政治生命的情况下保持政治生命。有时候,他们甚至必须去冒他们的党自身垮台的危险。当罗伯特·庇尔爵士于1845年改宗自由贸易时,他必须决定他和他的朋友们到底应该通过脱离托利党而将它一举摧毁呢,还是应该彻底改变托利党的政策,使它变得即使在习惯和联想的下意识推理中也难以认出它就是人们四年前曾对之投票赞成并为之工作的那个实体。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庇尔所做的事都不同于就当时的一个问题表达个人意见,而是要严重得多。然而,如果他认识到这一点,为了保全他的党而继续鼓吹谷物税的话,就会失去他本人作为政治家的全部力量,甚至他的党的价值也将丧失无遗。”

狄斯累利以19世纪最杰出的“战略家”身份寄托自己的声望,这声望是得到了俾斯麦的背书的;由保守党完成英格兰普选权的改革,这件事情完全超出了英格兰自身的宪政想象,却是由狄斯累利一手促成,保守党正是借助狄斯累利此举以及狄斯累利本人的杰出政党组织天赋,击败如日中天的格莱斯顿,重掌内阁,并迫使他的终身之敌格莱斯顿选择退隐。1875年事件为狄斯累利的“新帝国”政策提供了极好的进展机会,和麦考莱、张伯伦的“新帝国”政策不同的是,狄斯累利关注的真正重点并非英帝国殖民地、自治领的资源开发和整合,狄斯累利此举是要迎合这一时期英格兰庞大选民群体中盛行的民主主义情感。在狄斯累利看来,英格兰在帝国中的优越性、帝国在整个世界的优越性,此种情感就是选票的基础。“种族就是一切。”这种盎格鲁-撒克逊至上主义的口号实际上就是狄斯累利保守党的选举口号。1875年土耳其事件提供的国际关系格局在表面上非常清晰,但在英格兰,顽强的贵族政治传统使得荣誉和声望的竞争变得甚至比权力角逐更为惨烈,因此也使得政党权力角逐本身也更为模糊复杂。

政党领袖、议会、选民、君主,这种四角关系存在相对的变化和多样的随机组合;就外交事务而论,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政党领袖如何获得并尽可能地保持主动性,狄斯累利的办法是提出一个又一个充满机会主义、但也一个更比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来取胜;狄斯累利的难题在于,如何把他过于发达的战略技巧、过于强烈的荣誉要求融合成为一种能够得到选民热情回应的态度和理想。在狄斯累利看来,土耳其事件为英格兰及其所代表的新教世界提供了征服东方的理由,这也许和英格兰传统帝国政策中的担忧和抱负不合拍,但却能够重新唤醒帝国的统一意识和力量,大陆列强受制于小心翼翼的《柏林备忘录》框架,要么不能要么不愿利用这样的理由去承担基督教使命,因此他们也只能局限在传统的国家利益或者王朝利益的现实斗争上,由此而给大英帝国影响力留下了重大的扩展空间。正是在这种新的帝国观念中,狄斯累利的政党团结诉求、个人野心和不免显露出来的机会主义手腕得到了融合,融合成为一种深得女王赞许的理想和政治方向感。

1870年代,被视为英格兰外交传统的不干涉政策,也就是皮尔-帕默斯顿框架,在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斗争中发生了解释方面的歧义。保守党将大英帝国视为通过君主和英格兰议会的统治为基础的统一性帝国;自由党在格莱斯顿的带领下,遵循“自由帝国”的观念,将英国和各个殖民地、自治领的关系视为平等、自治基础上的伙伴合作关系,毫无疑问,这意味着帝国是多元的,维系的纽带在于自由贸易、自由独立的共同情感。1874年保守党借助狄斯累利的非凡选举策略回归内阁和议会多数,狄斯累利及其保守党的“新帝国”政策意味着不干预政策的结束或者中断,1875年土耳其事件无论在情感上还是在政党利益上都需要狄斯累利执行进取性的东方政策,机谋甚重的狄斯累利公开宣称对皮尔-帕默斯顿外交框架的尊重,就土耳其问题而言,这意味着“维护土耳其领土完整”。然而,在1870年代,这很可能暗示了置巴尔干诸国民族情感及其长期的痛苦于不顾,为维持一个完全丧失生命力和改革可能的形式帝国而介入同俄国的战争。老练的狄斯累利对此早有准备,他通过他的土耳其问题代理人莱雅德详细阐述了“英国利益”,才干一流的莱雅德不辱使命,成功说服了女王和公众情感。莱雅德在一封见诸报刊的通信中坦率批评了传统的消极外交政策框架所造成的英国衰弱症:“我们完全缺乏有能力的政治家,这是帝国衰弱的最严重症状之一。”接着他对狄斯累利的种族观念进行了延伸性的阐释,这是否得到了狄斯累利本人的同意则并无证据,他指出,即便像格莱斯顿这样一个狄斯累利亲土耳其政策的最伟大诋毁者,“也曾蔑视过保加利亚人和塞尔维亚人,视他们为怯懦和退化的种族”,并将土耳其人描述成“较之希腊人,在任何品质方面都优秀得多的种族。”

借助这种办法赢得了针对格莱斯顿的论辩优势之后,他具体阐述了“英国利益”,这是狄斯累利本人一直回避进行明确定义的:“我们最重大的利益所在就是随时准备介入,挽救土耳其帝国免于瓦解……毫无疑问,我们一直以来就是采取这种维护土耳其领土完整的政策,这种政策是出于我们自己的目的和安全考虑,而不是出于任何对土耳其及其信仰的抽象的爱,一直以来,英格兰所造就的最伟大政治家们都赞同并采纳了这一政策;过去几个月来所发生的糟糕事件……还不足以改变这一政策。政策本身部分地建基于如下信念:土耳其制约着俄国野心勃勃的东方企图,苏丹作为穆斯林信仰的公认领袖,即便不是英格兰的天然盟友,也会是一个有用的盟友,他的臣民当中有数以百万计的穆斯林教众。……如果一个广阔的斯拉夫军事帝国在东欧崛起,这无疑将致命地威胁到欧洲的均衡框架,也威胁到自由和文明。”莱雅德最后强调,如果女王政府不能或者不愿意对土耳其提供“直接帮助”,也要保留随时干涉的空间,将“俄国图谋”引入“节制”的轨道;不过,莱雅德为自己保留了进行绝地反击的可能,他紧接着强调了巴尔干各个民族在国家统一和建设方面必然会遭遇巨大苦难,并提出警告:“这不可避免地会播下分歧、战争甚至大屠杀的种子。”

在给狄斯累利的一封秘密信件中,莱雅德直接提出了土耳其问题的具体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四项:1.“通过资金、人员和军队方式积极援助土耳其”;2.“说服匈牙利和加里西亚波兰人投入对抗俄国的战争。”;3.“促动中亚的穆斯林各国反击俄国,为此目的可动用苏丹的影响力。”4.明确告诉希腊人,“我们不会允许他们采取针对土耳其的行动,也不允许希腊人煽动叛乱。……为此,我们要派出舰队进驻希腊港口。”毫无疑问,这些举措中的任何一项如果得到执行,实际上都将意味着英国向俄国宣战或者直接性的反俄政策。

维多利亚女王自听从狄斯累利的建议加冕印度女皇之后,便对帝国安全充满了家长式的道德热情,此时她成为了狄斯累利-莱雅德东方政策的热忱支持者,并对内阁施加了强大的压力。一直以来,狄斯累利便对女王的道德影响力及个人能力向政治力量的转变有着清晰的意识和敬畏,他采取了严格意义上的超议会方式,绕开囿于传统思维而冷漠不动的那些有独立倾向的内阁成员,直接诉求女王的权威。这种针对内阁的霸权诉求而非平等条件下的尊重诉求,激发了内阁成员的不满和警惕,但这些内阁成员的斯多亚式的贵族修养并不鼓励他们采取积极行动约束狄斯累利,他们纷纷选择了充满了悲观和厌世精神的坚忍。

此刻的英格兰议会政治无疑需要一位较之狄斯累利更具热力的人物方能形成政策制衡。格莱斯顿恰在此时从对荷马史诗的研究中重归政治舞台,和那些希腊英雄一样,可谓“越老越好斗”。在一封信件中,他作为自由党和议会反对派的实际领袖,表达了对当前局面的看法:“我从来都认为,自由党的生命原则,和希腊艺术一样,那就是行动,没有任何东西能较之行动更能配得上一个政党的声望和生命。……我们党的贵族派总是温文尔雅,这种态度要比我们党内激进派的无序躁动更为有害,更无法原谅。……我最感遗憾的是,我们党作为一个整体的议会行动,根本未能配得上英格兰民众的行动和情感。”

复出两天后,格莱斯顿便作为反对派领袖,向议会提出了针对保守党的四项反提案,毫无疑问,这些提案的时机和措辞都经过了深思熟虑的把握和斟酌:1.土耳其政府1876年9月对德比爵士的糟糕态度是招致议会不满的理由,这些理由是正确的,这种态度本身暗示了土耳其政府改革无望。2. “除非土耳其政府进行本质性的改革”,“除非苏丹政府代表其臣民所作出的保证得到履行,而不仅仅是口头的承诺或者苏丹政权不关痛痒的面子举措”,否则“土耳其将失去所有的可能从英王政府获得物质支持或者道义支持。”3.英国影响力应当“及早并有效地用于促成起义诸省的地方自由和实际自治的培育发展”,“免除任何的外来霸权。”4.第四项建议将坎宁在1827年协议和1827年条约中的政策视为“最明智和最诚实的政策”,格莱斯顿据此提出由一个欧洲协作框架,“通过协同的欧洲权威,迫使土耳其政府进行改革”。在后来的日记中,格莱斯顿很清楚地表达出他对此举的意识,他明白这次充斥着荷马式“火与力”的议会动议“事实上将议会和内阁各派从沉睡中惊醒了。”

这些提案中的第三和第四条无疑对保守党倾向于战争和干预的心理路线造成了冲淡的效果,遭到议会多数派领袖的反对,议会多数派领袖们随即发表了一系列反对演说,使得第三和第四条决议在实质上打了很大的折扣,甚至自由党内部的一些有独立倾向的议员和议会领袖也对这些提案持抵制态度,格莱斯顿最为关注的道德影响很可能也会因此消散。战争倾向此刻似乎控制了议会,女王此前同内阁成员的私下谈话,也对此刻的议会产生了强大的控制力。格莱斯顿在此刻突然发表了他议会政治生涯中为时最长、也最为辉煌的演说,不仅阐述了政策,也阐述了纲领。他首先指出,暴政制度之下的土耳其政府“应该为发生在保加利亚的大屠杀担负全部责任”,即便事情只是在土耳其政府的默许下进行的。因此,在俄-土战争的背景下,英国派遣海军进驻达达尼尔海峡对土耳其提供支持,“既是实质上的,更是道德上的”,这实际上意味着是要震慑土耳其的沿岸省份和希腊,意味着对帝国境内长期遭受压迫的斯拉夫省份持非同情的态度,格莱斯顿以一种违背议会辩论传统的不妥协态度评论说,这是英国外交路线上的“明确倒退”。接着,格莱斯顿直击保守党战争政策的要害依据“英国利益”。他指出,“英国利益”这个词“是这个世界上最富于弹性的用词”,“我们赋有性格上的卓越,那是一种高贵的无私精神,一种刚直的态度,对此,其他民族都因为进展过于迟缓而无法认知;有些民族认为我们也会和他们一样臣服于共行于所有亚当子孙的那些庸俗原则,这种想法十足愚蠢。我们迄今容忍着将东方问题交付一个强权之手,进行独裁,这种做法是非常难堪的。”格莱斯顿进一步指出,保守党内阁和部分自由党的分裂派领袖依据帕默斯顿的古旧传统,认为土耳其能够在内政上获得足够的改进,无须借助战争的外力就要么能够进行足够的改革,使事态的解决达到完善之境,这是保守党亲土耳其战争政策的核心设定。但根本性的事实在于,“人们若拥有更深的见解,超越平常俗见,就不会不觉察到,这种希望是毫无根据。”对“英国利益”的这种剖析和阐释既富有事实分析,又富有19世纪中期为英格兰绅士阶层所特有的充沛道德情感和自信,可谓文艺复兴以来欧洲“国家理由”阐释史上富有突破性的华章;精熟荷马诗篇的格莱斯顿此时已经达到了演说激情的顶点,仿佛史诗中的英雄,以一种赋灵先知的激昂语气宣称:“伦敦西郊的人们并不能表达英格兰的真正情感。”如今对这句话的解释仍然众说纷纭,一方认为是处于激情演说状态当中的格莱斯顿的无心之语;另一方则基于格莱斯顿一贯深思熟虑且善于洞察并把握机会的非凡才能,认为这是格莱斯顿的精心设计。

无论如何,格莱斯顿此语言严重违反了牢固的议会惯例,向非统治精英阶层的英格兰中下层社会提出了直接的道德和政治诉求,从出身和教养来讲,格莱斯顿都同他所诉求的阶层有着天然的距离。此种做法立刻激起了整个议会的警觉和反对,置格莱斯顿于众叛亲离之地。在后来的日记中,格莱斯顿承认:“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我遭受着来自议会各个角落的攻击和敌视,反对派的议席则保持沉默。这种孤独的战斗感,我毕生难忘。”保守党历史学家们往往据此将格莱斯顿解释为议会策略的19世纪大师,真相如何并非本文所关注。可以确定的是,自斯威夫特以来的数个世纪当中,从来没有人能够将英格兰议会辩论中的道德激情升华到如此高度,那种超议会的民众诉求则更是堪与雅典的那位最伟大的民主政治家相提并论。

孤立氛围的营造使格莱斯顿有机会进行一场华丽的战斗。他以冷静语气,指出了他的政策同保守党政策的关键差异所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争执并非一个,而是两个,其一是俄国和土耳其之间的争执,其二是土耳其和它的反叛臣民之间的争执;政府只关注俄国和土耳其之间的争执,此乃严重错误。……你们总是大谈土耳其问题的一贯传统和政策,但我所诉求的传统和政策更为古老、宽大和高贵,这个传统并非不顾及‘英国利益’,相反,这个传统是在教诲我们依据荣誉和正义的命令来推进这些利益。……巴尔干地区的人民无论如何都是自己国家的最终主人。”这些民族“所寻求的并非同俄国或者任何其他强国的联盟……而是在寻求从长期以来难堪重负的痛苦和羞辱中解脱出来……我相信,在这些省份当中,土耳其暴政的丧钟正要敲响。世间之事就是如此,摧毁这一暴政的方式并非我们所能选择,解放乃是一种礼物,来自有能力之手;这是一个高贵的礼物,作为高贵的礼物,将会得到整个基督教王国和整个世界的欢迎。”格莱斯顿的演讲不仅重新赢回了议会反对派,巨大的情感潮流和论证力量也席卷了独立派议员和大批的保守党议会领袖,这些人迅速同格莱斯顿个人取得谅解和协同,尽管这并一定意味着自由党的胜利。中产阶级所代表的公众情感也呈现澎湃之势,一边倒地支持格莱斯顿。在来自宪政各方力量的强大压力下,女王选择沉默,并严厉地批评了仍在坚持的狄斯累利,英格兰东方政策的倾向发生了逆转性的变化。尽管不甘失败的保守党内阁核心成员提醒民众警惕格莱斯顿的“公众煽动”策略,并将格莱斯顿刻画成俄国利益的代理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土耳其事件所引发的议会斗争中,有独立倾向的议会领袖人物和内阁成员,在格莱斯顿和狄斯累利的强力斗争中,一直对处于激昂战斗状态的两位19世纪最伟大的政治巨人起着至关重要的约束和缓冲作用。如果缺乏这种作用,那么两位巨人各自所诉求的超议会手段(格莱斯顿诉求民众;狄斯累利诉求君主)势必会让英格兰东方政策落入脱缰之势,东方问题必定要么以奥斯曼帝国的瓦解要么以大英帝国的严重自损为收场,两种都将从根本上威胁并撼动欧洲和平的平衡结构。除了德比爵士之外,作为重要内阁成员和议会领袖的索尔兹伯里爵士就是这种独立议员的代表。1875年,土耳其事件爆发之时,索尔兹伯里爵士和狄斯累利怀有同感:“最常见的政治错误就是固守一具陈腐的死尸。……我们的外交政策缺乏果敢的创议和断然的计划。”但是,理智在他身上不可能失去主导地位,他很快便指出,英国的政策应当是“通过确保埃及和克里特岛,从而确保通过印度的航路……无论如何也不能抵制对土耳其的肢解。”因此,他严格反对对土耳其的军事支持,在议会演说中他以辉煌的语词指出,“我认为你们过度倾听了军队和党派人士的话语……你们绝不可相信专家。如果你们相信了医生,那就没有什么东西是健康的;如果你们相信了神学家,那就没有什么东西是清白的;如果你们相信了军队和党派人士,那就没有什么东西是安全的。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无非是在烈酒中掺入大量腐朽偏见。”

尽管这些都发生在议会辩论的场景当中,但事后证明这的确是索尔兹伯里个人的信念,他正是奉着这样的信念,坚定地履行了他在君士坦丁堡的职责。双方的政党人物一度讽刺索尔兹伯里在严厉批评狄斯累利的政策之后仍然选择在狄斯累利内阁任职,这并不构成对索尔兹伯里的羞辱,恰恰相反,这证明了他的坚定和理智。像他这样的独立议员,在议会中没有政党支持,除非选择接受内阁职位,否则便会因为失去力量而无法为国尽责。在政党利益日渐超越现实政策当中的理智分量的1870年代,像索尔兹伯里这样的独立议员也开始作为英格兰议会政治的优秀遗产而趋于灭绝;正如索尔兹伯里所说:“作一个大党的政党领袖,或者做任何一种党派联盟的领袖,所要求的天赋是逢迎和乐观,不幸的是,我在这些方面的禀赋都非常糟糕。”格莱斯顿也从来不曾失去自己的深思熟虑,他评价索尔兹伯里说:“我从来都知道个人野心无法统治这个人;政治生活不能满足一个人,在这一点上我强烈赞同勋爵。……勋爵此人是那种能够为了信念而作出牺牲的人,这样的人在英格兰总是能够得到尊重。”严格来说,在这次危机的成功化解中,扮演至关重要角色的索尔兹伯里和德比勋爵隶属于一个悠久但趋于绝迹的传统,这个传统的核心寄托于“政党”和“派系”之间的区分;18世纪80年代,伯克在议会演说中区分了“政党”和“派系”,将英格兰宪政内部的力量角逐升华到一个崭新层面:“政党是一群秉持共同原则行事的人,他们通过集体行动来推进国家利益……高扬政府自身的目的,这自然是沉思型哲学家的事情。政治家是行动中的哲学家,他的工作就是找到有效的手段达成目标。……政党当然要角逐权力,但是角逐的原则充满男子汉气概并且令人尊重,这和那种利益和权位方面低级的派系斗争是判然有别的。”

在这次议会斗争中,狄斯累利将“英国利益”同一个因过度腐朽而垂死的帝国拴在一棵树上,格莱斯顿则将希望和未来寄托于民族和独立情感日益涌动的巴尔干诸民族。在这场议会斗争中,格莱斯顿以“文明、荣誉和正义”的标准重新阐释了“国家利益”,这一方面塑造并迎合了英格兰中下层民众当中的“自由帝国”情感,另一方面也将马基雅维利以来、尤其是欧洲宗教战争以来的国际关系准则重新拉回到宗教战争之前的年代,其根本特征便是以普遍性的理想来调整现实的利益算计和利益冲突。莱雅德的预见并非没有得到印证,这其中的确包含了“不和、战争甚至大屠杀的种子”;欧洲大陆的民族帝国思维不但无助于解决巴尔干问题,反而给未来埋下了祸根,正如詹姆斯·亚当斯所论:“狄斯累利延续了对土耳其不该有的信任和对古老俄国可能同样错误的恐惧,通过归还大约四千平方英里的土地及其居民而恢复了土耳其的实力。马其顿被归还给土耳其,但是保加利亚获得了解放。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从土耳其转归奥匈帝国的统治,这预示着奥匈帝国与作为南斯拉夫守卫者的塞尔维亚之间最终的冲突。……这样的政策为整个奥匈帝国和德意志德国的东进提供了极大的动力。”

在帝国主义精神剧烈涌动的这段时期,各个古老的民族帝国都以帝国属地的多寡来炫耀实力,在英国,即便索尔兹伯里这样温和的人,也免不了帝国沙文情绪。但是在不列颠这样的多元帝国环境中,以一体化的通行帝国关税壁垒、一部一体化的军事法典、一个集权于伦敦的帝国议会以及一个被神话的“爱国者君主”为依托的高度统一化的帝国,因其突破了传统的议会主权框架,无论现实层面,还是法律拟制层面,都没有可能获得实践的机会和空间。就如同波科克总结的那样:“1690年代中期开始展开的‘财政革命’和二十年后的《七年法案》,构成了普兰伯所说的‘寡头制成长’的基础。美洲要反抗的不列颠,同时是寡头制和帝国主义的。但政治民族比帝国更需要稳定,追求帝国是不列颠维持稳定的手段的副产品,如果帝国威胁到了政治竞争的正常运作,就得做出让步。大史家休谟指责查塔姆伯爵说,他给不列颠套上了无限帝国这具马鞍,在其导致的危机时却又撒手不管。休谟的意图很明确,帝国是个偶然的产物,未必是不列颠政府的目标。英格兰是行使统治的合伙人集团,议会的根基是英格兰的地产和商业社会。正是这一点,使得与殖民地的和解最终化为泡影。具体说来,18世纪英格兰寡头政治的格局决定了统治不列颠的唯一方式,就是找到能够维持国王在议会中的权力的首相,在国王、内阁和两院之间的一个坚定的象征性人物,必须始终关注势力、庇护权和敏感的人脉关系。如果同时存在着不只一个真正拥有主权的立法机构,这种方式肯定维持不下去,这就是为何苏格兰议会被合并、爱尔兰议会不可容忍、美洲的议会必须分离的原因。”

当然,在国际事务当中,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冲突和紧张关系作为无可解决的问题也是历来得到承认的,但在1870年代土耳其事件所引发的英格兰议会危机当中,格莱斯顿、索尔兹伯里勋爵和德比勋爵既提供了非凡的领导和组织才能,也提供了坚定的见解和不辞劳苦的坚忍品格,这一切既建基于他们对理想和现实的冲突之无可化解的紧张关系的清晰意识之上,也更为深层地植根于不列颠的帝国传统本身。在这场斗争中,议会主权原则成功阻击了“帝国主义议程”的冲击和挑战,同时也对超议会的力量和诉求展现出强大的吸纳能力。然而,此战过后,英国人最引为自豪的外交传统灰飞烟灭,通过这扇门户,社会主义和军国主义诡异地形成合力,自由党就这样掘好了自己的坟墓。大众从来没有罗马式的敏锐和坚韧维持精微复杂的外交艺术,由大众指导的外交政策只能趋向简化:在和平与战争、民主与独裁、文明与非文明、西方与非西方之间划出黑白分明的界限,然后毫无策略地投入自己选择的一方。英国外交只剩下明暗两层:在明处,英国乏味地支持正确的一方。在暗处,英国只想放下积极外交的负担和风险、把尽可能多的资源用于国内福利。这是大众民主和民主社会主义国家固有的外交政策,是其国本的自然延伸。面包与竞技,福利国家是历史步入终结前最后一站,在此之后不再有罗马、不再有英格兰,只有一盘散沙的末人,他们穷得只剩下“民族”与“爱国”。所谓正义,不过是宇宙的游戏,旨在让末人无望地沦为历史的原料和劫灰,此即东方大国政治术语中的“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