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治疗纳入了近视防控国际专家共识,说明它被国际广泛认可了吗?
4. 光疗法
重复低强度红光疗法
重复低强度红光疗法,通常称为RLRL,近年来作为一种替代增加亮光暴露的近视控制方法被研究。已有大量关于使用红光疗法控制近视的随机试验和系统评价,其提出的作用机制是增强眼后部的血流[118][119][120][121][122][123]。
中国最早的研究之一是针对艾尔兴红光治疗仪的,该设备发射波长为650纳米的可见红光。该设备此前已获批用于弱视治疗,并偶然被发现能稳定眼轴长度的增长。这项为期12个月的研究招募了264名8-13岁近视儿童(近视度数-1至-5 D,散光>2.5 D,屈光参差<1.5 D),随机分配接受RLRL疗法加配戴框架眼镜或仅配戴单光眼镜。治疗在家中进行,每次3分钟,每天两次,每周5天,两次治疗间隔至少4小时。治疗组的117名儿童显示,与对照组相比,眼轴增长减缓了69.4%,等效球镜度数增长减缓了76.6%。该研究还记录了脉络膜厚度增加了16微米,这一发现在后续多项RLRL研究中得到重复,并被推测与RLRL增加血流的基础机制有关。据报道,治疗方案的依从性为75%。该研究的显著局限性包括非盲法设计,以及由于COVID-19大流行导致6个月随访数据点减少[118]。
随后,在第二年的一个真实世界研究中,对同一队列进行了随访,其中部分对照组儿童自愿转为接受RLRL治疗,反之亦然。在纳入的114名儿童中,第二年接受RLRL治疗的儿童在眼轴和等效球镜度数方面均显示出明显更少的近视进展。RLRL还显示出持续两年的近视控制效果,两年内近视进展最少的是两年均持续接受RLRL治疗的组。对于那些在第二年从RLRL转为单光眼镜的儿童,观察到适度的反弹效应,其程度类似于第一年单光眼镜组的近视进展。
此后,已有超过20篇同行评议论文和超过5篇系统评价和荟萃分析发表,探讨RLRL对近视控制的效果。研究一致表明其能减缓眼轴增长,多篇论文持续报告了直至12个月时发生眼轴缩短的现象。例如,一项针对中国434名近视儿童的多中心回顾性分析发现,26.5%的儿童出现了显著的眼轴缩短。最近,与其他近视控制疗法不同,RLRL被证明在高度近视方面表现出特别强的效果[125]。最后,尽管迄今为止所有已发表的文献均源自中国,但作为RLRL制造商的艾尔兴国际报告称,在日本、澳大利亚和西班牙正在进行多项国际研究,提供给WSPOS委员会的初步数据显示出一致的有希望的结果。
关于安全性,一篇题为《重复低强度红光疗法治疗近视的安全性》的系统评价评估了重复低强度红光疗法控制近视进展的安全性[126]。该分析涵盖了20项研究,包括随机对照试验和观察性研究,共有2380名3-18岁的参与者,其中1436人接受了红光治疗。根据该系统评价,没有发生永久性视力丧失的病例。有2例病例报告描述了一名患者出现可逆性视力下降和光学相干断层扫描异常,在停止治疗4个月后完全恢复[127]。该评价还强调,红光疗法最常见的副作用是暂时性后像,通常在治疗后6分钟内消失。红光疗法副作用的发生率为每100患者年0.088次,与用于近视控制的特殊设计框架眼镜的发生率相当,并且显著低于低浓度阿托品、角膜塑形镜和其他抗近视角膜接触镜。该评价认为红光疗法不会导致不可逆的视功能丧失或眼部结构损伤。然而,建议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进行眼底照相和OCT检查,同时在家监测视力和后像持续时间,以便及时发现任何副作用。作者还呼吁进行更长期、样本量足够的研究,以评估红光疗法的长期安全性[126]。
对于RLRL这一新的治疗方式,一个显著问题是缺乏对不同制造商红光设备安全性评估的标准化,因为每种设备的研究基础和监管批准程度不同。美国最近一项评估中国市场上两种不同低强度红光设备的研究显示,连续注视3分钟,接近或超过了ANSI Z136.1-2014标准的最大允许暴露限值,可能使视网膜面临光化学和热损伤的风险。在该设备起源的中国,发表在《中华实验眼科杂志》的《重复低强度红光照射辅助治疗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共识(2022年)》也承认,中国缺乏此类统一的安全标准增加了潜在不良事件的风险。因此,自2024年7月1日起,中国已暂停进一步销售RLRL设备,直到每家RLRL制造商获得国家层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规划财务司,药管械管函〔2023〕354号)强制要求的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这些指南要求制造商开展灵长类动物研究和长期组织病理学研究,并接受监管机构的审查,这可能会延迟RLRL在中国继续推广应用。由于中国尚无制造商满足这些要求,这可能会暂停这些设备在中国的使用[128]。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现有的RLRL用户可以继续接受治疗,并且在2024年7月1日之前制造的设备可能继续销售。艾尔兴国际,这家迄今为止唯一在中国境外获得监管批准的RLRL设备制造商,已表示这次重新分类不影响其在中国境外的监管批准,目前该设备已在欧洲和亚洲的多个国家上市。
先不说这份国际专家共识没有意见形成方法,也没有署名作者,也不说专家共识本就是循证证据里级别比较低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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