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拉古之惑

林国荣:“太阳王”的无聊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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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18世纪的时间进程跨入下半叶,法国“旧制度”也开始跨越其巅峰期,开始呈现出一叶知秋的疲惫状态。重农主义者所提倡的自由主义景观下的“自然秩序”和特权网络紧密覆盖下的“道德秩序”,并不像狄德罗和早期百科全书主义者想象的那样,处于天然的对立状态。历史很少是逻辑论证的结果。实况与百科全书主义者所料正好相反,自由主义的经济秩序和以特权网络为基础的政治和宗教秩序迎来了共同的繁荣,二者的关系可谓是相辅相成、相生相伴。

百科全书主义者之所以有此谬误,乃是因为他们过于相信哲学与知识之间的一致,确切地说,他们对哲学与知识之间取得统一的历史前景抱有过于乐观的看法,由此便导致了他们忽略了更为沉重的“民间智慧”,而这样的智慧不但正是统治者所需要的,而且也是无法去除的,除非借助暴力和恐怖手段。百科全书主义者尴尬地停留在“旧制度”和雅各宾主义中间的位置上,停留在波舒埃和罗伯斯庇尔之间,犯下了哈姆雷特式的模糊之罪,这多少令人感到遗憾。有人因为正确的理由站在历史错误的一边,或者有人因为错误的理由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百科全书派大体上由这两类人构成,前者如伏尔泰,后者如卢梭。

1758年,堪称奇才的大国际法学者、也堪称“旧制度”最敏锐的观察者、而非医治者瓦特尔,总结了法国旧制度君主政体自宗教战争之后经历的变迁:路易十四代表上帝,其后的国王则代表国家。[1]此一观点可谓击中“旧制度”权力运作的神经要害,即王权,但是否精确则另当别论。瓦特尔的论断倾向于对《旧约》或者中世纪晚期唯名论上帝形象进行过多联想,并将之比附到路易十四及其王朝体制身上,仿佛路易十四就是一位超越于全部宇宙秩序之上、从虚无中创造世界的权能所有者,其驾驭国家的方式正如同上帝驾驭宇宙那样,凭借的是专断和自由的权力和意志,而非理智,这一意志的总体特性就是不为人所能理喻。另一方面,瓦特尔也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以罗马法的观念来解释一个有着日耳曼起源的君主体制。假如路易十四仅仅代表上帝,而用不着代表国家,那么按照坎特洛维奇关于“国王的两个身体”的经典论断,路易十四作为国王将不存在国家统治体系或者国家“基本法”之化身的“法律身体”,进一步而论,路易十四的身体,无论是其神性的身体,还是仅就其作为个人的自然躯体而论,都将超越于国家之上。这一论断在罗马法以及有关罗马帝制的拉丁观念中自有其真实的存在和分量。这确实是拉丁系法律大厦中的真实形象。

然而,现实却往往导致人们无法将这一法律形象嵌入历史当中,由此造成的裂缝往往迫使人们在生活中误用这一形象,结果便是无论在路易十四时代,还是在后世的研究者的眼中,国王哪怕微不足道的一举一动、国王的脾气秉性、以及一时一地的心理状况都格外重视,国王的性欲是否旺盛、用餐是否正常无不成为历史和时事天平上的重大问题。比如在废除南特敕令的关键时期,耶稣会士和新教徒都在仔细探究路易十四的深层心理状态和宗教意识,如同在探测某种不可理喻的上帝意志一般。

事实上,自法兰克王朝建立以来,千年的封建臣属政体早已大大压过了五百年罗马观念的影响,尽管在路易十四时代,王权罩上了罗马法的外衣,但这也仅仅是就其法律身份而言才能生效,这丝毫掩盖不了王权本身的秘密。暂且承认路易十四在亲政之初就已经酝酿了创建帝国的有系统计划,那么不妨借用塔西佗更干脆的说法,路易十四王朝的全部“帝国奥秘”无非就是:巧妙地树立威信,成为王中之王。这一王权观念无论其本质还是其起源,都是日耳曼的。如同同一时期英格兰和西班牙的王权观念都可追溯至大宪章时代的封建起源那样,路易十四的君主政体也不例外,这一日耳曼王权观念的神经中枢就是视国王为“同辈中的第一人”,尽管国王会有各种各样的弱点和荒谬之处、也会犯各种各样的错误,但他毕竟是巴洛克式权力结构的顶峰,是权力的最终来源。仅仅是在这样一种消极的意义上,王权才能找其权威的基座。有关“旧制度”及其权力运作的种种传说中,最不真实的就是托克维尔关于“专制”、拉平化以及中央集权的论断。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正如卡尔莫纳所说:“权力实际上分散到很多人手中。施政方式从原则上讲是君主政体,但在实践中却是广泛的集体施政。……国王的权威四分五裂,遭到议论,受到怀疑,虽然无人否认国王权威的基础,但权威本身却不大能树立起来,用封官许愿的办法来说服对方,这就是日常的用权之道。妥协的艺术是施政艺术的基石。法国的整体从定义上讲是一个绝对专制的君主政体,但实际上却是一个靠交易存在的君主政体。”[2]

托克维尔过于强调大革命、尤其是波拿巴主义的分水岭作用,这导致了他在《回忆录》中把“公民国王”路易.菲利普刻画为某种传统君主制理念与法国大革命理想的不规则混合物,仿佛是一个怪胎。在路易十四和路易.菲利普之间作出某种相似性的类比可能会令人吃惊。但不管社会及其阶层发生怎样的颠覆性变化,就王权被权力体制本身、更确切地说,被“基本法”或者现代说法中的“宪法”所淹没这一事实而言,二者并无不同之处。路易.菲利普所缺少的仅仅是一些传统王权的名义象征物而已,比如权杖、王袍、涂油礼以及某些高高在上者的眼神等等。在路易十四的同时代,在英格兰进入复辟时代之时,保皇党艺术家在一副经过美化的“殉难者”查理一世的肖像中,用一份法庭辩护词取代了传统的银质权杖,便足以说明日耳曼王权观念的全部实质,那就是:议会时刻准备着把从王权中榨取出来的任何随意性的权力元素固定为永久法律。只不过在路易十四时代,巴黎高等法院扮演了同一时期英格兰议会的角色。发生在1688年的英格兰“光荣革命”实际上只是1640年代清教徒革命的短暂余波和倒退而已,既不“光荣”,也不“革命”。

布克哈特在谈到路易十四时说:“他忙于权力和财富的扩展,只为保持他们,但后来这成了公认的个人奢好。拥有支配全法国资源的可怕权力,路易必然走到谋求普遍君主制这一步。”[3]这种情感爆发式的控诉布克哈特已习以为常,更细致的历史论辩已经否认路易十四具备普遍君主制的情感和意识。如果奥古斯都皇帝见到凡尔赛宫的话,他肯定会不以为然,对崇尚简朴的“平民派”的奥古斯都来说,华丽的装饰和做派只不过是胸无大志的遮羞物。普遍君主制的意识与日耳曼武夫的单纯领土扩展意识不是一回事;前者所要求的是一种清晰的、有着强烈自我探寻意识的职业禀赋,自信于神意的眷顾,同时也要求一种极度焦虑和紧张的统治意识,一种“事后发现上帝”的纯粹个体的神义论和坚强的宿命论。而上述一切的君主的内在宗教意识还需要伏尔泰式的“国家理由”这一外在力量的支持。在路易十四时代,只有清教伦理才能培育起这样的统治意识和政治观点。换句话说,只有克伦威尔才堪当此一角色。

伏尔泰在其主要作品《路易十四时代》中所论证的主要观点就是:在路易十四时代,古典艺术无助于培养统治者对“国家理由”的意识。为此,伏尔泰在作品的结构安排上就切断了这种艺术以及作为整体的文明与同时代政治的联系。对伏尔泰式的强烈启蒙观念来说,古典艺术就其整体作用而言,只是马扎然所建造的庞大宣传机器中的一个部件,而“机器”本身则服务于对国王形象的公开宣传,“华丽”既是这一时期艺术的标准要求,也是“机器”的要求。伏尔泰盛赞了蒂雷纳的战争艺术,细致描绘了蒂雷纳对行军路线、交通补给以及排兵布阵的理性安排,这意味着现代战争观念的初次诞生,从而与中世纪游侠骑士的散兵游勇状态形成鲜明对比。在其中,一种刚性的笛卡尔式的哲学意识与一种冷静的国家理由意识合为一体。

然而,官方的宣传机器却将蒂雷纳的战争艺术以最强硬不过的手段塞进古典-巴洛克式的宣传机器当中。真正的司令官被说成是只不过在执行国王的命令,并以古典颂文的手法将“跨越莱茵河”的举动描绘为“比凯撒更会解决一切难题”,因为凯撒还不得不为跨越卢比孔河而搭建一座桥梁。莫里哀为弗朗什-孔泰战役赋诗一首,高乃依则称从佛兰得归来的路易十四为“头戴桂冠的”、“伟大征服者”,有着“卡西乌斯的坚毅品质”、“行动果敢则不次于凯撒”,充满“令人敬畏的勇气”;诸如“狄奥多西一世再世”、“查理曼再世”、“亚历山大再世”之类的说法层出不穷;在不明所以的末流诗人和撰史者笔下,甚至出现了“如同荷马史诗中的神那样,令人敬畏、万民敬仰”,而丝毫不顾及希腊众神可能带来的“水分”。并非所有的功业都是为了让人景仰,图拉真功柱上的铭文据说就刻在高得人不可见的地方。与之相反,路易十四历次出征的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要带上随行的撰史家和诗人,同时随行的还有大批的后宫人员和机构,战争成了一场华丽的展示行动,迫使像蒂雷纳这样的将军不得不分出大批的兵员护驾。路易十四的盛世实际上是深谙修辞学的古典主义者的盛世。

路易十四曾劝告巴伐利亚选侯利用一切机会进行扩张,“这是一位君主最有价值和最美好的目标”。[4]对此,只能在中世纪的心态和框架中进行理解。假如路易十四像先王亨利四世或者黎塞留那样,是一个有着普遍君主制野心和明确统治意识的君主,他就不会培养起荷兰威廉王那样精明和睿智的新教统治者,或者至少会对威廉这样一种非中世纪的、新型的统治者有所感知,这一切并不能用疏忽大意来解释,这是两个世界之间的隔膜。中世纪的心态有着强烈的类比、隐喻和象征仪式的倾向,凡尔赛宫壁画中的赫拉克勒斯神话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人们擅长将国王比作父亲或者船长、将国家比作人体,而国王正是其头脑所在。这既是一种隐喻,也说明了一种神秘心态,此即:国王与国家正如脑袋与身体那样不可分;据说詹姆斯一世在与议会发生冲突时曾说:“我是丈夫,这座岛屿是我的合法妻子。”也是出于同样的神秘心态,在这一心态之下,仿佛政治秩序历来就受某种“合天理”的秩序的支配,而不是人为的造物。

然而,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这一类比的方式,这一源自中世纪和晚期文艺复兴的神秘心态很快便遭受到来自英格兰的神学唯名论和培根经验主义的打击,笛卡尔的抽象理性思维方式则从另一侧面发动攻击。君主们正是在这一时期开始急速丧失掉传统的文化及象征资本。约翰.洛克,这为胡克主义者,在参观凡尔赛宫的时候曾语意深长地评论说:“所有画面的中心都是路易国王。”这正是洛克对费尔默的《家长》一书展开攻势的根本原因,攻势之猛烈和缺乏怜悯,从这一角度来看,则不应当让人产生太多的吃惊。霍布斯的利维坦尽管存在类比的痕迹,但他首先强调利维坦是人造的产物,是“可死的上帝”。1680年代,古典神话逐渐遭到弃用,讲求实际的写实语言、散文而非诗歌开始引导历史写作和艺术,这一潮流很快便在伏尔泰的《路易十四时代》达到巅峰。斯威夫特在古典与现代的“典籍之战”中,始终对英格兰议会的持有嘲讽和蔑视的情绪,认为当时充斥英格兰议会的全是一些庸俗、狭隘的皮匠、银匠和商人。然而,经验主义的力量也正是来自于此,威廉.配第爵士的“政治算术”恰在此时诞生。显然,17世纪末和18世纪初经历了一个转变,无论是英格兰的议会还是法国各等级和各省的会议,都更注重统计数字,而不那么关心修辞手段了。

这样一群为斯威夫特所不齿的人却有能力、也有志向向沉溺于中世纪自恋氛围当中的王权发动战争,并通过断头台来证明国王与国家是可以分开的。此举也将欧洲的政治意识推进到理性论辩和清晰意识的新层面。在1640年代的短短几年时间内,政治就从单纯税收的论辩进展到关涉到基本统治原则的论辩,其明辨程度远远胜过大扩张时代的雅典;在此一时代,甚至哈灵顿“罗马共和”式的新古典主义概念也因其中庸和模糊不清而被清教徒抛弃,对独立派根本没有产生影响;最有实力的人群诉求的是更为肃穆的圣经共和主义。与路易十四华丽的宫廷相对的是英格兰的清教徒们摧毁了查理一世的剧场,他们以纪念亡灵的坟场取代了斯图亚特王朝的“欢乐之所”。查理一世的审判者约翰.库克在复辟时期的监狱中总结这一时代时所作评论,需要欧洲哥特式建筑中的政治精英们再花费两个世纪的时间方能领会其精义:“要不是因为这个国家更热衷于奴役而非自由,我们本已建起其全民选举制度来保障所有劳苦大众的福祉。”[5]

生活在这样一个祛魅的世界,路易十四仍以太阳王自称,这实在令他的处境万分尴尬。路易十四的王权并非像那些赞颂者描绘的那样,源自一个中心,然后向世界的周围流溢,这一形象本身实际上就是一个集体合成的产物,包括天主教高卢教会、罗马法学家,更包括官方和非官方的诗人和撰史者、古典艺术家,所有这些角色经过马扎然出色的组织,都被熔铸在一个有组织的宣传体系当中,马扎然称这个体系为“机器”。关于这架庞大的人造机器,存在有太多的历史谜团,其中最为根本的问题就在于:这架机器的驱动者并非国王本人的意志,国王本身事实上也只是其中不自主的一个部件而已,尽管他是居于金字塔顶峰的那个最惹人瞩目的部件。一句古老的法国谚语说:“最为众人注意者最不了解自己。”路易十四是否拥有对王权以及国王身份进行自我探寻的能力?这架机器的目的何在?仅仅是为了漫无目的的宣传?国王本人是否有进行统治的自我意识?在这架机器背后是否隐藏着某种宗教式的政治野心?或者普遍君主制的野心?这位君主本身是否有着较之臣属或者“机器”本身更为强烈的政治意识?

这一切问题的答案都连同哥特王朝的时代一起,消失在历史的迷雾当中,甚至哥特王朝本身就是一团迷雾。惟一能肯定的事实就是:路易十四并不是那种自感天生为王的君主,他内心深处的这种不自信驱使他发动了庞大的宣传攻势,他必须被宣传成为国王;用一句时代错位的话来形容,他过于在乎王权的“合法性危机”了。正是这一点使他无法与卡佩王族的任何一位先王比肩。也正是因此,孟德斯鸠仅仅将路易十四形容为“伟大的巫师”。路易十四在临死之时终于向太子承认了自己一生所犯的种种重大过错,这也正好印证了哥特王朝的宫廷神甫波束埃的劝诫:陛下,您终究是要死的,而这个国家却会永生(大意如此)。

很难想象一个通过继承而来的哥特式君主能够设定某种政治伟业或者某种政治理想,路易十四终其一生所推行的不过是再平庸不过的政治,他要完成的目标总是近在手边的那些工作,比如王国管理的整合、贸易的谈判、商队的管理;对边缘小国和领主土地的一系列征服战争、以及针对西班牙的王朝战争只不过是延续传统的中世纪思路而已;他生平最重大的举动当属废除南特敕令,而在这次事件中,树立威信的中世纪考量似乎也超过了弥合国内分裂的考量,尤其是应当注意到,在路易十四时代还不曾诞生波拿巴主义时代的那种“天然疆界”观念。他是以极其静止的哥特方式理解他的“国家”的,而他所设计的那个“整体”却是个人为的东西,他甚至没有发现由于宗教精神以及商业精神的发展而引发的巨大变化,也无意于评价当世的种种事变。

不过,无论如何还是应当宽容地看待以路易十四为标志的哥特王朝时代,正如卡内冈所说:“12世纪由法国国王和一个法国封建贵族集团发起的一种法律制度,在17世纪却支撑起了英格兰议会。但在一个世纪里属于落后并遭受鄙视的东西在下一个世纪里却成了现代化的东西并未人们所渴望:18、19世纪的英格兰制度受到了极大推崇,其哥特式的议会成为了自由革命者的梦想和欧洲大陆现代文明的要旨,而无论其起源和结构多么地属于中世纪。”[6]事实上,直到19世纪六十年代欧洲文明发展到顶峰的时刻,对于“国王的两个身体”,人们仍持有根本性分歧的看法,英格兰现代的政党制度也正是依据这种分歧的看法而组建为辉格党体系和柏林布鲁克式的托利党小圈子,前者以格雷斯顿为代表,更注重国王作为宪法部件的法律身体;后者以迪斯累利为代表,更注重君主的自然身体及其日常的心理状态。这种分歧本身只不过证明了人类自我探寻和追求自由的道路实在是没有止境可言的,疲惫的人类常常不得不回到路易十四王朝,在太阳王的传说中休息一下,体会一下这个生命:终生燃烧着好斗的激情,却难免在杂乱的斗争喧嚣声中,被他自己所设计的那座庞大的哥特式建筑所无情吞没。

[1]转引自:彼得.伯克:《制造路易十四》,赫铭伟译,商务印书馆,2007,第219页往后。

[2]卡尔莫纳:《黎塞留传》,上卷,曹松豪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第81页。

[3]布克哈特:《历史讲稿》,刘北成等译,北京三联,2009,第230页。

[4]布克哈特:《历史讲稿》,同上,第230页。

[5]转引自:杰弗里.罗伯逊:《弑君者》,徐璇译,新星出版社,2009,第296页。

[6]卡内冈:《英国普通法的诞生》,李红海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第1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