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的西塞罗

正义即效率,没错,但“效率即正义”,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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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米莱的达沃斯演讲的一点随感。

朋友转给我一篇标题为《正义即效率》的视频,据说是讲阿根廷总统米莱在达沃斯会议上的演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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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锐意改革,有望将阿根廷拉出拉美陷阱的自由市场派(我尽量不用奥地利学派这个已经被用烂了的词汇)总统,米莱今年的演讲依旧非常锐利,他提出了“正义即效率”的问题。

他说,效率与正义,本就是一个硬币的两面。

他这话是对着西方左派开炮去的。

二战以来,西方左翼在承认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又较高效率的同时,依旧执着于批判这套体制的非正义性,认为它造成社会的贫富差距分化和人与人之间的不公平,所以主张高福利、强政府干预的思潮应运而生,并进而影响整个社会,无论欧洲的福利制度、美国的奥巴马医改,以及拉美从阿根廷贝隆夫妇开始的一系列集体主义实践,都可以认为是这种思潮下作用的产物。

这些人打的就是传统市场经济模式“有效率,但不正义”的旗号。

米莱总统在今年的达沃斯演讲中对这些理论正式开炮,他认为把“效率”与“正义”对立起来,这本身就是一种诡辩。

有些段落他讲的非常好:

“我们必须铭记托马斯·索维尔的评价:社群主义听起来固然极具吸引力,但其另一面却是,它的结局永远糟糕透顶,骇人至极。

我们还能看到委内瑞拉的惨痛现状:该国GDP暴跌80%,更可怕的是,这里建立起了血腥的贩毒政权,其恐怖触手蔓延至美洲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现在,我们来谈谈正义。捍卫自由企业资本主义制度,必须立足于它在伦理道德上的优越性。这一制度承认两项基本权利:生命权与自由权。与此同时,我们也拥有通过自身奋斗获得的权利,比如私有财产权。

……

人类的大多数冲突,都源于自然法与实证法的关系失调。自然法植根于西方文明的伦理原则,包括希腊哲学、罗马法和犹太-基督教价值观;而实证法,则是由国家制定的一系列规则。

当实证法背离自然法时,冲突便会爆发——具体来说,就是当国家以法律垄断者的身份,动用权力推行违背西方文明伦理原则的政策时。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正义不可能是国家武断决策的产物,而必须植根于自然法的伦理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讲,唯一公正的制度框架,是尊重生命、自由与私有财产的框架。”

米莱的这段讲话却是聊的非常透彻,他提出了一个其实很朴素的观点——正义其实并不是某一个政府或者某位左派学者一拍脑袋就有权定义的东西,它是根植于自然法的伦理原则,尊重生命、自由和私产,就是至高的正义原则。

而在确立了这个原则之后,我们很自然的可以推出,自由市场,确实就是维护这个正义最有效率的经济模式。因为基于契约和交易者自由意愿的平等交换,确实就是人类最大化生命权、自由权和尊重私产的最好方式。市场是一种平等环境下形成的自发秩序。而人类比我们自己愿意承认的要愚蠢的多,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人能设计出一套比这种自发秩序更好的秩序方式,能够更好的保障上述三种人类的根本利益。

所以对米莱的这个演讲,我也确实是大体认同的。

但我并没有那位朋友那么彻底的服膺于奥派,这意味着,在这种认同之余,我又有一点担忧。我想提出一个反问——米莱说,正义即效率,这肯定是没错的。但如果我们反过来提问,效率是否一定正义呢?我想这个判断就存在许多问题。

语言的边界就是思想的边界,在人类的几乎所有语言中,“即”或“是”这种词汇之所以特别有迷惑性,就是因为其含义都同时对应两种数学符号——=(等于)和⊂(属于、包含于)。

也就是说,“前者即后者”这句话,既可以表示前者=后者,前者等价于后者,也可以表示前者⊂后者,也就是前者属于后者,是后者类群中的一种。

比如我们可以说“米莱即哈维尔米莱,阿根廷第55任总统”,“特朗普即美国现任总统”,就是前者=后者的意思。这个我们简称为“即”的意义A。

但我们也可以说“米莱即阿根廷总统”,就只是前者包含于后者的意思,就并不是意味着阿根廷总统只能是米莱一个人,要由米莱永永远远坐下去。这个我们不妨简称为“即”的意义B。

如果你不做辨析,把后一种意思误解为前一种意思,就很可怕了。

这个提醒看似是废话,但实则类似的误解非常多见,而且致命。

比如说路易十四的那句名言“朕即国家(L'État, c'est moi)”,它给大多数人的直观感受,就是赤裸裸的独裁宣言,君主完全化国为家,口含天宪的那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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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路易十四真的是这个意思吗?

据考证,路易十四的这句话是出自1655年4月13日其在法国高等法院上的一段发言,他在解释自己为什么没有下达某个行政命令的时候说“这样做对人民和国家都没有好处”所以无权这样做,并进一步解释说,只有某个做法“对人民是好的,朕才是国家”。

所以你看,路易十四说“朕即国家”,这话本来的意思其实是“即”的意义B,他是想说君主是国家的代表者,甚至是国家利益的服务者。

这甚至有点启蒙时代君主是国家首席仆从的感觉的了,是挺有启蒙精神的。

但后世往往把它错误理解成了意义A,也就是君主就等于国家,这就成了赤裸裸的君权独断宣言了。

实际上,我觉得路易十四和他的子孙们后来自己也经常混淆了这一点,于是才有了“开明专制”制度的必然破产与法国大革命。

好吧,让我们再回到“正义即效率”这话,这里的即,到底是意义A还是意义B呢?到底是正义=效率,还是说正义⊂效率(也就是正义包含于效率,是诸多效率行为中的一种)呢?

我觉得我们应当理解为意义B,也就是说正义包含于效率,是众多效率行为中的一种。米莱的意思是为自由市场进行辩护,他想说的意思就是自由市场是维护私权、增进私权的,它是有效率的,但有效率并不排斥这种制度的正义性,因为正义就包含于效率之中,一种正义的行为一定是有效的,说有效的制度一定非正义,所以就否定市场、呼唤公权力干预,是西方左翼的一种诡辩。他是想为市场正这个名。

但我担心的是,这话传到中国,很多奥派的朋友会做意义A的翻译。也就是直接把正义与效率划等号,正义=效率。而等号的两边是可以互换的,若正义=效率,则效率=正义,再翻译为语言,也就是因为“正义即效率”所以“效率即正义”。

而一旦这个逻辑谬误犯下,就会导致一系列错误的推论。

比如如果我们认为“效率即正义”,那么二战时期纳粹法西斯式的统治是否正义呢?因为如你所见,至少在德国,它一度确实很有效率啊?把德国从魏玛共和国时代那么一个民生凋敝,经济频临破产的状态,一下子提升到了二战前,经济高速增长、民众生活蒸蒸向上,更关键的是国家精气神一片欣欣向荣的状态当中,二战中那么能打,如果“效率即正义”,那纳粹希特勒那么奉行国家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岂不是也就“正义”了?

纳粹德国党卫军 - 搜狗百科

如果效率即正义,那纳粹德国的举国体制也“正义”么?

而当错误思维推论到这一步,奥派的朋友们就不得不做出抉择:

一种人是认同纳粹德国以及其相似制度搞国家主义“有一部分的正义性”,硬着头皮楞说小胡子虽然嘴上讲的是社群主义,却暗里得了朝圣山的先启与真传,保护(本民族的)资本利益,于是这批人就会从“奥地利学派”滑向“奥斯维辛派”。

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明明读着米塞斯、庞巴维克等人的书,读着读着却跑到社会达尔文主义阵营,开口闭口弱肉强食,穷人、劣等民族就该饿死、灭绝去了,更近而推崇希特勒这样的人去了。如果不加分辨的把效率等同于正义,很容易陷入一种“效率崇拜”的狂热当中去。

事实上,近代中国由于积贫积弱和急于变革的迫切性,让很多人染上了效率崇拜的“热病”,米莱的“效率与正义是硬币两面”的断言,无论初衷如何,在这些人耳朵里,一定更容易被理解为“效率即正义”而不是“正义即效率”。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选择,那就是死活不承认纳粹德国这种制度的效率性,认为集体主义就是短期兴奋剂,短期内可以让国家垂死病中惊坐起,从长远看对国家发展却是有害的。

比如你看纳粹德国,虽然在20世纪三十年代实现了经济奇迹,但最终滑向了二战的深渊吧?

再比如同时期的苏联几个五年计划搞得看似也有声有色啊,后来增长乏力了吧?

乃至罗斯福新政,对挽救美国大萧条,看似也起了效果,但实则效果适得其反啊,很多美国经济学家并不感谢小罗斯福,认为他那么胡搞拖慢了美国经济复苏的脚步。

这就是不承认集体主义的效率性,或者至少不承认其远期的效率性,试图通过让尊重私产的自由市场制度独占效率,把“正义=效率”这个概念说圆了。

后一种论证方法,其实倒是有些道理的。至于它最终是否成立,值得专门写一篇文章细聊。

但我想提醒持此论的朋友们的是,这套说法在现实中,是无法说服那些啼饥号寒、或者对富有者怀有羡慕和嫉妒的普通人的。

毕竟凯恩斯说的好么——“从长远看,我们都会死”。凯恩斯主义之所以支持政府作为有形之手进行强力干预,说的也不是他就确信政府强干预能长久维持经济繁荣,而是觉得强干预能够结眼下之急——“别跟我说从长远看强干预会扭曲经济,从长远看我们还都会死呢。”人家论的就是眼前,你再跟他说,集体主义虽然眼下能救经济,但从长远看不如自由市场有前途,你这不是反而鼓励了大部分人投奔前者么?毕竟民众是短视的,别跟我说自由市场有可能让我儿子发财,先发福利、或者做点什么让我把眼前这顿饭对付了再说吧。

所以我们的确不能一步到位、甚至有些武断的直接把“正义即效率”理解为“正义=效率”,先把它理解为“正义⊂效率”,也就是说正义模式只是诸多效率模式中的一种。这样我们就锁死了那个可怕反用——“效率即正义”,也就是以效率优先去衡量和判别一切社会制度是否“正义”,这个思维,是一条通向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一条绝路。

事实上,虽然我很理解米莱总统为什么要在达沃斯演讲中把效率与正义连起来谈——毕竟他浸润在自己的语言环境中,需要跟福利主义者们争夺话语权、尤其是对“正义”的定义权么,有些话,他只能那么说。

但是我还是想起了哈耶克的告诫。

相比于米莱把正义与效率合二为一,哈耶克干脆取消了“正义”在市场中的讨论地位。

哈耶克说,当我们讨论到“社会正义”这个词汇的时候,是需要万分谨慎的。

因为“社会正义”在自由市场中本就是一个空洞且危险的概念。市场价格是无数个体互动的自发产物,而非某种集体设计的结果。因此,市场分配本身既非“正义”也非“不正义”,就像自然现象(如地震)无所谓正义一样。

举个最常见的例子,一颗大西瓜,卖五十块钱正义?还是两百块钱正义?

农产品卖的便宜了,当然城里的顾客买起来开心,但对辛辛苦苦把它们种出来的农民,食品价格低真的很“正义”么?

反过来,发达国家食品价格普遍高涨,农民当然卖的开心,但城里百姓就必须接受这个生活成本高昂的“正义”结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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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到底便宜了“正义”?还是贵了“正义”?

这个事儿怎么扯也扯不清。

还是哈耶克说得对,既然要搞市场,那就无关正义,市场不应给参与者道德强迫性。

哈耶克认为,正义只能是人类具体行为的属性,而非某种状态或结果。法律应保障个人自由和程序正义(如契约执行),而非追求结果平等。换而言之,正义只适用于个体行为,扩散于整个集体,它就不是一个稳妥的评判标准了。

与正义相比,哈耶克更强调的是自由,他认为自由与效率是统一的(如米莱所谓“正义与效率是一个硬币的两面”),自由市场既是效率的基础,也是唯一与个人自由相容的秩序:

效率提升依赖创新和试错,这只有在自由环境下才可能实现。

平等应限于“法律面前的平等”,而非结果平等。福利国家虽可缓解贫困,但应限于最低保障,以免扭曲市场。

所以你看,哈耶克绝对不是完全否定了福利国家,他是承认低保的必要性的。

有这种思维的哈耶克,他并不完全如激进奥派一般,完全否定福利国家和最低保障的必要性,所以哈耶克在思想成熟之后,是刻意疏离自己与奥派之间的关系的——虽然许多人将其推为奥派的旗手。

哈耶克更愿意称自己为“老辉格党人”,也就是英国古典自由主义传统的坚守者。辉格党人,相比于反对福利制度和政府干预,更警惕专断权力对个人自由的侵害,相比于唠唠叨叨于私产私权,更强调要尊重个人自由、宪政法治、限政府和自发秩序。

所以我总觉得,相比于心底里认定“效率=正义”、以至于话说着说着就拐到社达那里去的激进奥派,中国更需要的是其实是“老辉格党人”。正如相比与庞德维克或者米塞斯,我们还是应该先读读哈耶克。

所以,也不必一步到位的膜拜米莱,还是先理解一下哈耶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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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相对中正、调和、回归常识的精神,才是我们更需要的。

全文完

本文5000字,感谢读完,读米莱的演讲的一些随感,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但却并不完全赞同,与朋友商榷,与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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