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拉古之惑

林国荣:为什么美国的民族主义是反帝国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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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莱克星敦枪声响起到1800年杰斐逊一手策动的那场革命,是美国宪法经历诞生、初创并走向稳定的时代。迄今已经有无数的文献汇聚起来,但对于这段时期的宪法演变,乃至对于独立战争和“1800年革命”的涵义及其传递的信息,任何单一的解释都无法形成美国人清晰的“民族认同”,人们至今都无法用看待内战的那种单一性眼光来看待独立战争所激发的这段建国历程,换言之,对于这个刚从母体脱胎而出的新生儿究竟是或者应当是怎样的政治体,人们并无定见,也并无充分领会。美国体制与民情的最深刻观察者詹姆斯·布赖斯从整体上解释了造成此种混乱局面的原因:“尽管有着血统上的同质性,合众国的团结却是脆弱的。交通缓慢而艰难,代价昂贵。猜忌和怀疑一度致命地威胁到华盛顿在独立战争期间的事业,而今依然到处肆虐。贸易州和纯粹的农业州之间存在冲突,这些冲突有实际的,也有想象的,这种冲突之严重甚至超过了蓄奴州和奴隶制实际上已经死绝的州之间的冲突。许多敏锐的观察家都怀疑这个联邦国家在面对地方独立的强烈情绪时能否保住自己,这种地方独立的情绪扰动着各个殖民地,它们都刚刚扔掉不列颠的枷锁,并且绝不愿意承受任何的外部控制,而联邦之所以得到接受则不过是因为邦联的失败以及外敌的威胁。宪法实际上成为了一场实验,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系列实验,宪法的运行本身几乎无法提供可资预测的信息。它实际上不过是一种妥协,宪法的作者们也都在担心任何妥协都可能遭遇的共同命运:既不能满足各方,又要留下裂缝,而时间会继续扩大这些裂缝。尤其让人心生疑虑的是,立法的两个分支机构来自如此广泛的区域,且是依据不同的选举计划而出,它们能否协调工作?同样无法肯定的是,是否应对总统的行政权给予普遍的服从?而总统必然属于并代表某个特殊的州或者地区。政党在此刻还不存在,因为此刻几乎还不存在一个民族;但是政党走向成熟并变得令人生畏则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其中一个政党宣称要捍卫地方自治、人民的权利、民主的平等;另一个政党则宣称要捍卫民族统一的原则以及联邦权力的权威性。一个同情法国;另一个则被人们怀疑倾向于同英国结盟。双方的分裂不仅仅在于内政、外交政策这些迫切问题上,而且也涉及到中央政府的权力许可范围及其同各州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实际上则是同所有其他问题交织在一起,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些问题尽管有着清晰的宪法语言予以廓清,尽管详细确认了要授予哪些权力,要撤除哪些权力,但都绝不可能获得清楚的解决,由此便为法律辩论留下了空间,这不仅仅涉及那些未得到明确处理的晦暗问题,也涉及到宪法的一般理论。”

1776年之前,新大陆拓殖地,无论是弗吉尼亚还是新英格兰,依然在不列颠帝国母体中享受着詹姆斯一世在颁发特许状之时的礼赞和赐福,这其中既包含了对新教的赞美,在更大程度上也包含了对财富的赞美;可以说,1776年之前,新大陆拓殖者是自由的。1776年的革命实际上是随后一个历史序列的开端,藉由这个序列,新世界和以乔治三世及其朝臣为表征的旧世界之间那本质上的格格不入乃至敌意,应运而生,并日益稳定地沉淀在美国体制和美国心灵当中;更确切地说,在建国一代人之后,美国的一切问题从根本上讲都是围绕1776年确立起来的政治坐标和道德坐标旋转的,并且美国人也都是以这样的坐标来理解的。1776年斗争的核心要义乃是新大陆的新教拓殖者第一次受到召唤,脱离君主制帝国这一母体,同时去应对一个规模惊人的帝国聚合体,而且这个聚合体还是在一个极具政治进取心和攻击性的君主的统领之下;这场斗争将新大陆殖民体系的几乎所有内在弱点悉数暴露出来,问题重重,但重中之重并非很多人想当然认为的那样,是如何创建美国的国家语言这一问题,尽管除了麦迪逊之外的几乎所有联邦党人都秉持此一看法;说白了,后1776时期美国人的政治思维和道德思维并没有可能脱离帝国框架,昔日里那理想化的帝国观念在美国人心目中的至尊地位,是不可能一夜之间消散的。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既然立宪主义的帝国已经无法容纳美国人的帝国诉求,那么该如何重新定义帝国?新的帝国观念在美国人的生存坐标中应当据有怎样的位置?在帝国欲望必然引发的内外冲突当中,会是怎样的命运在等待着美利坚共和?这些问题正是隐藏在《美国的分裂》背后的痛彻关切。正如奥鲁夫评述的那样:“对于18世纪的美国人来说,‘帝国’是一个变化多端的概念,是一大堆新出现的、有可能相互矛盾的定义。作为一个复杂的、扩张的国家,大英帝国为美国联邦主义提供了一个模板,但它同时又是一种处在萌芽阶段的世界秩序。帝国的一项主要弱点是缺乏可以让政府的改革努力合法化的权威的定义和共同的认知。英国立宪主义共有的语言没有促进、反倒很可能阻碍的帝国宪政秩序的表达。殖民地抵抗运动的领袖们在失望之余转向了自然法,确切地说是自然法和国际法,借此捍卫其政治权利和公民自由,这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美国爱国者们并不认为他们为把新的宪政秩序编成法典的努力就是要拒断绝与帝国的联系;恰恰相反,他们中大多数人继续相信,直至最后,协商战略和商业‘条约’将为一个更为完美和持久的英美联盟奠定基础。”

很显然,在18世纪末期的新大陆,新的帝国观念无论涵养了什么内容,也无论何去何从,同内战之后笼罩在“天定命运”神谕之下的大陆扩张主义、同盎格鲁-撒克逊的种族主义意识 、同“白人的负担”这一文明教化观念、同迪斯累利式的一体化的官僚制帝国体制,都没有任何关联,也没有任何可资比附之处。严格来说,新的帝国观念尚不具备明晰的观念形态,这需要在随后的历史斗争序列中得到逐步廓清,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帝国意识自我发育和自我定型的进程。

与新帝国观念一同诞生的则是汉密尔顿主要是藉由经济和财政政策而建立起来的美国国家语言,怪异的是,这批最具启蒙精神的民主主义者,却是美国历史上最早的民族主义者;不过,考虑到民族主义后来在世界范围的发展历程,总体上是一个逐渐远离启蒙的返祖历程,这一点也就不那么奇特了。汉密尔顿在建国大论辩中是第一个敢于明确指出,真正有效的政府是那种能给人们提供恰当利益的政府,而不是人们想象中虚构的地方性质的自然共同体。真正能够激发人民信任和依恋的政府是那种能够结合有效管理和恰当利益的政府,也不是以“父权之名”行寡头之实的政府。这要求联邦的权威和观点要在实质的程度上渗入、并在关键时刻主宰人民的日常生活;当时一位联邦党人的支持者击中了问题的要害:“先生,公民对政府和法律的依赖是建立在他们从政府所获利益的基础上的,其持久性不会超过权力所能赋予的那些利益的持久性。因此,当各州的人民发现他们的政府正变得麻木不仁,而且政府已经没有了提升人民福利和利益的手段时,先生们,人民才不会枉然地把影子当偶像,也不会在没有任何补偿可能的情况下,散发其艰苦挣得的财富。就给人民带来利益而言,各州的宪法既脆弱,又无用,而且还将会萎缩和腐烂。如果各州不会因为州长对抗衡联邦之无与伦比的绝对统治之成就没有耐心而灭亡,那么它们就会因为其自身的无足轻重而灭亡。”

汉密尔顿为何对人类共同生活中的“罪恶”有着如此深切敏锐的感触,这个问题很难解释;但汉密尔顿对州权以及杰斐逊“权利法案”可能引发的政治过错所给出的评判和控诉,实际上在日后都得到了充分的引证,而且这些过错也都像汉密尔顿所预见的那样,不但都事关重大,且也都具有社会性。然而,杰斐逊作为汉密尔顿的政治对手,竟然如此极端且狂热地固守州权和“权利法案”,到了对其中必然包含的罪错视而不见的地步,这一点让汉密尔顿阵营感到无可理喻。为了寻求合理的解释,汉密尔顿将个中因由归于杰斐逊那众所周知的神经质心理状态,他在一封通信中写道:“我承认,他(杰斐逊)的政治沾染着狂热;他对民主过于热忱,他对我们过去的统治的主要举措都是不幸的敌人,他很精明,并对自己的目标刚愎自用,他对于成功所需手段缺乏权衡,也不是很在意真理;他是个可鄙的伪君子。”实际上,双方关键性的歧异点在于对1787年联邦宪法所持的看法上。汉密尔顿阵营将宪法本身视为目的,而杰斐逊不这么认为,他将“权利法案”作为一份单独文件予以呈现,这本身就意味着任何宪法文件都应当有某种“高级法”作为支撑。由此出发,杰斐逊从来不认为1776年所取得的战场上的成功能够涵盖美国人爱国热情的政治意涵,当1787年的联邦宪法试图冻结1776年的政治热情之时,美国人应当在道德和政治双方面寻求突破;杰斐逊在一封通信中写道:“事实上,君主制的弊端无处不在,到处都是政治盘算,就是这样的局面促成了我们的错误想法,认为只要是非君主制的东西就是共和的,我们对‘政府只有体现并实施人民的意志方为共和’这一根本原则视而不见。因此,没有理由认为我们最初的宪法拥有什么指导原则。”这种“指导原则”或者说这种超宪法的政治忠诚所指向的东西,正是杰斐逊在其名篇《弗吉尼亚记事》中所要阐明的东西,同时,《弗吉尼亚记事》也意在阐明同联邦党人的国家主义诉求截然对立的“帝国”意涵,对杰斐逊来说,充分领悟这个“帝国”,也就是充分领悟1776年独立战争的意义。

至此就很清楚了,双方斗争的真正焦点并不在于分权或者集权,也不在于帝国或者国家,而在于如何将新大陆人口熔铸为一个单一且统一的“民族”;《独立宣言》中“人民”一词的背后隐藏了太多太多的歧异,也涵养了浓浓的血腥味道。

《弗吉尼亚记事》一文首先阐明了单立且规模渺小的弗吉尼亚何以在联邦、北美大陆乃至世界立足的问题。杰斐逊首先对小共和国无以自立的传统欧洲殖民帝国观念提出了挑战,他指出“太阳底下会有新东西”,这个“新东西”就是一系列小共和够依托联邦制原则所组建的“大共和国”,杰斐逊在此并非为了简单地回应麦迪逊的“大共和国”理论,相反,他指出,像弗吉尼亚这样单立的州,正因其地理边界的狭小反而可以在以州权为基础的联邦体系中获得无限的机会。平等且普遍的州权体系在最终摆脱了宗主国的不平等贸易条件或者在摆脱了某种中心控制权力强加的掠夺性框架之后,就能够在彼此间执行启蒙原则所倡导的互利互惠经济体系。显然,前者所攻击的是不列颠第一帝国的殖民体系,后者所攻击的是汉密尔顿依托战争偿债计划而构建的带有强烈国家主义诉求的财政体系和合众国银行体系。在汉密尔顿看来,这两者没有区别,因为他们在本质上都依托传统殖民帝国不平等的剥削原则。杰斐逊将不列颠帝国视为一个繁复的等级制体系且充斥着保守文化的浓烟,令人反感的人为分化是这个传统帝国的本质所在。这一切完全背离了启蒙原则。杰斐逊敏锐的历史感触使他意识到,汉密尔顿的财政和银行体系实际上是在模仿罗伯特.沃尔波于18世纪上半叶在英格兰创立的那种以等级和保守著称的政治-经济综合体,而这个综合体正是不列颠殖民帝国的实力源泉。这个令人厌恶的殖民帝国的影响力正在通过英国资本和贷款的渠道在北美大陆迅速扩散,并很快就会在北美建立起一个庞大且强大的依附集团,即便农村地区也不例外。汉密尔顿的合众国银行无疑为这些依附于殖民帝国的“权贵”提供了最为稳定的制度和宪法保障,联邦党人的国家主义权力中心正是为这批人服务的。

经历了成功的1800年革命之后,杰斐逊对共和帝国的前景充满信心。路易斯安那购买案令联邦党人忧心忡忡,他们担心过度扩张会对联邦安全产生威胁,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但杰斐逊从相反的角度看待问题,他认为以小共和国为单位的这种联合,在共和原则以及和谐利益纽带的支撑之下,将能够容纳共和州的无限制扩张;一旦彻底摆脱宗主国或者联邦党人的中心控制权力,这个共和帝国无论在幅员、公民凝聚力以及资源能力方面,都将超越专制且奉行等级制原则的大英帝国;路易斯安那购买案在杰斐逊看来,意味着共和帝国无可抗拒的扩张力。在此种观念之下,1776年的革命也就可以在共和帝国观念中得到最终的理解和定型,换言之,1776年的革命使得强大切中央化的权力变得没有必要而且危险,不仅为害共和式的公民道德,更威胁到联邦自身的安全以及帝国使命。相反,联邦党人认为,1776年赢得的独立意味着民族国家的开端,而非共和帝国的开端,路易斯安那之并购无疑将招致联邦纽带的松懈;尽管独立各州已经展示出帝国的规模,但考虑到日后必定要同欧洲强大的民族国家进行竞争,惟一的可行之道便只能是模仿欧洲强国。共和帝国的原则所秉持的去中心化、去宗主国原则,使得对共同利益的追求只能诉求州权体系,这样一个不依托中央权威的帝国是不可能得到维持的;选项是:要么接受一个宗主国体制的帝国,像大英帝国那样,要么就接受一个中央集权的民族国家;考虑到这个刚刚独立的政治联合体实际上的二流地位,后者实际上是必然的选择,“帝国”观念本身就完全不合时宜,遑论共和帝国或者自由帝国。共和帝国的强烈的扩张主义诉求将超出国家整合的能力范围。对此,共和党人视为欧洲殖民帝国的强制模式,1776年美国人所摧毁的正是这样的模式,联邦党人在19世纪初仍然坚持此种做法,只能说明他们是亲英主义者。共和帝国或者自由帝国的倡导者们所坚持的理论基础,实际上是启蒙主义,他们相信各州自身以及彼此之间的自由且平等的自治权最终将在无限扩张的共和帝国框架内完成同自然权利的普遍融合。杰斐逊对城市和商业的厌恶、对乡村的偏爱是众所周知的;但很显然,无论是重农主义经济学理论还是18世纪英格兰的乡村党观念都无法对此作出完善解释,应当注意到,《弗吉尼亚记事》中对城市和商业的攻击主要集中在城市和商业必然导致不平等以及财富和权力的集中,而这恰恰是一个中央集权政府获取公众情感支持的源头所在。这一切人为的依附和从属关系,正是大英帝国的殖民残留物,它所传播的也正是欧洲殖民帝国的腐败影响。由此便不难看出,共和帝国的观念实际上成为《西北土地法令》的精神原则,这一法令塑造了西部的命运,它的基本诉求就是严厉压制封建所有权以及由土地投机者所造成的土地所有权的虚假激增,并构筑一个自由土地权利体系。这是一个奥鲁夫所谓的真正意义上的“绝对产权的帝国”,从根本上杜绝了大英帝国式封建式不完备产权以及封建贵族的复活。《西北土地法令》实质上正是弗吉尼亚同乔治三世就土地权利所进行过的早期斗争的延续,是帝国观念在西部的具体化实施。

因此也就很容易理解,1800年革命的前奏已然奏响之际,弗吉尼亚提出明确要求,希望国会退出联邦土地分配体系,并由弗吉尼亚取而代之;当此一提案遭到否决之时,弗吉尼亚代表对此感到既不可理喻,也无法接受,遂直接向国会摊牌:“假如由国会担当起管辖权并且据有没有得到邦联条例之基本原则支撑、还明确违背邦联条例基本原则的裁决权,可以凭借这两项权能随意废除或者操控包括本州在内的任何一州的内政、民事法规,这毫无疑问是背离了公众的信托,并引入一种极为危险的先例,由此国会派将会力主僭取各州的领地,甚至摧毁各州的主权和政府,最终确立起一种日后必然演进为专制体制的国会权能。”

在这场斗争中,弗吉尼亚人自认为1776精神的直系后裔,这是有道理的。1776年逐渐临近之时,爱国者们理想化的帝国形象并没有在英国决策圈里获得广泛共鸣,殖民地统治阶层的大多数成员也都不予以接纳,说白了,这个传统帝国的精英统治阶层始终没能弄明白该以何种方式应对殖民地提起的激进要求。这就如同1800年革命前夕,作为中央决策圈的国会也始终没弄明白该如何应对弗吉尼亚的激进要求一样;至少,弗吉尼亚方面是这么看待问题的。确切地说,乔治三世王朝的保守派宠臣圈子虽然取得了暂时的胜利,但这表面的胜利也令他们忘记了,王朝的强大并非因为王权的强大,而是因为新起的托利党-辉格党上层资本集团的容忍。乔治三世完全认错了历史境遇,认为此时自己有能力弹奏劳德大主教没有能力弹奏的“基督教社会主义”音律,认为自己是时候将非主流的极右派势力和极左派势力团结在王座周围,据此对主流势力实施清洗了。此种政治局面必然造就出极为偏颇、极具攻击性的政治心理以及相应的政治政策,以一部分的利益为牺牲品,推进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美洲殖民地的灾难之源不在别处,正在于此。在弗吉尼亚代表看来,1799年的国会危机实质上是1776年帝国危机的重现,不仅形式上可以比附,实质上则更是切近:一个堕落且扭曲的中心权力必然会推行腐败且扭曲的政策。1776年,美洲革命的前提乃植根于如下观念:帝国是殖民倡议的结果,诚然接受了一个共同君主,但这个君主只是这个兼具包容性和多元性的帝国当中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调解性力量”,一个扩大了的联邦。乔治三世自以为是在全面重组英格兰社会并据此调整帝国航向,但实际上他同反对派的斗争只不过是洛克-费尔默之争的劣等再现而已。美洲不得不采取行动,先发制人,阻止君主制帝国结构必然造成的结构性不平等和大批的低效人口,更重要的则是财富和权力方面人为的、反自然的集中,甚至是扭曲到变态程度的集中。乔治三世的印第安人政策在本质上乃是其国内政策的一个缩影,在新大陆造成的形态就是边疆暴民给予帝国政府完美的支持,就像海洛因激发人的精神一样。由此滋生而出的体制性的依附关系和贪污腐化无处不在,创生出普遍的奴性体系,最终为任何人的野心或者邪恶用心提供趁手的工具。1779年的国会危机中,杰斐逊以一人之身作为表征的弗吉尼亚观念就是这么看待国会权力以及联邦党人确立的诸多先例的。

正是在这场前奏性质的危机中,杰斐逊亮明了底牌,并正式打出了共和党人1800年选战大旗,正如奥鲁夫评述的那样:“杰斐逊的‘人民’就是因为现身共和主义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信奉共同原则的兄弟们’。他借助原则将1800年的爱国者与试图反对腐败的政府和议会、维护‘英国人的权利’的革命的自由之子联系在一起。就早期的这一代爱国者而言,对权利的要求就等于是主张包容性的英国认同,差不多就是认同帝国的范围。但是,脱离了英国,独立的美国人的国家认同也就不再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革命的共和主义逻辑导致在一个越来越脆弱的联邦里自命的‘各族人民’迅速增加。1790年代,联邦党人政府里的‘民族主义者’,力图通过不断扩张的美国一个宗主国中心权能的方式,来反击这些离心趋势。在抵抗联邦党人这股可怕力量之时,杰斐逊及其共和党盟友坚持认为,他们是在代表一个单一的、统一的民族说话,其作为一个民族的存在并不是外在的宪法安排的结果。专横跋扈的联邦党人要摧毁联邦,让一个民族变成许多民族;而尊重‘联邦和共和原则’的共和党人要维护联邦。”

联邦党票选阵营的分裂是促成杰斐逊及其共和党盟友,尤其是其中的南方追随者上台掌权的重大因素,即便如此,杰斐逊还是对自己如此轻易地当选总统备感吃惊;很可能正是出于这样的情感,也可能是听从了麦迪逊的建议,他的就职演说乃充溢了一派寻求和解的言辞和氛围,他宣誓要确保联邦政府的“完整活力”,听起来,即便将1800年这场共和党人革命推进到极限,杰斐逊的任期顶多了也只能算是华盛顿任期的苍白反衬而已。然而,所谓“完整活力”究竟是什么意思?联邦党人在其漫长统治期当中创立的种种先例是否也归属“完整活力”的范围?要充分弄明白这一点,就必须首先充分了解在此一时期美国的三国鼎立格局,依照杰斐逊的界定,这三者分别是南方共和派、北方民主派和联邦党人君主派,遍览此一时期杰斐逊的几乎每一封私人信件,这三派势力都或明或暗地潜伏在色调极为错综复杂的字里行间,并且扮演了议题主导者的角色。在这其中,杰斐逊和威廉.吉尔斯、约翰.伦道夫以及众多南方共和派的支持者一样,乃将联邦党人君主派视为生死仇敌,至于北方民主派,只要不是跟他在私人信件中誓言要“杀死”的新英格兰有太深的渊源,双方就会有足够的政治交集以及协同空间,这一点,作为世界历史之上对民主观念洞彻最深的人物,杰斐逊自然是心知肚明。尽管1800年革命的同行者麦迪逊一再提点杰斐逊,他眼中的联邦党人君主派并非他想象得那般可怕、那般顽固,麦迪逊的意思虽然委婉,但也极为贴近常识和实情,具体而言,1776的精神记忆也许在杰斐逊的内心制造出过于深重的烙印,他那热忱的“弗吉尼亚信仰”很容易令他将一切反对者、施加阻力者,想象成乔治三世王朝早期以布特为代表的托利党宠臣圈子,很显然,当杰斐逊将汉密尔顿的财政政策比附为沃尔波的辉格党金融寡头体制之时,他绝对不是站在一个民主人的立场上看待问题的,相反,他是站在弗吉尼亚式的自由立场上看待问题的;回想起来,在杰斐逊的内心,自由和民主这两个本来歧义万千的语汇,竟然蔓延为如此复杂的网络交叉体系,如同克里特迷宫,而他却也总是能找到所需要的线团;思之不免令人震颤。这一切的原因就在于他始终都是以君主主义者的天敌立身并思考的。因此,在1800年革命当中,杰斐逊及其南方阵营绝口不提民主一词,完全凭借隐秘君主主义阴谋之反对者的身份赢得选战的。就职演说发表不到两天,杰斐逊就在一封信件中给出这样的谈话:“我们的阿尔戈号已经历尽劫波,经历了重重考验,成功穿越了意在颠覆这艘航船的狂风巨浪。现在,该是时候引领他进入共和正道了,该是时候以其优美的动作来展现造船人的绝伦技术了。”不久,杰斐逊便更为明确且集中地展示了他心目中的政治坐标:“真正的分歧乃在于君主主义和共和主义之间,就要看各人支持哪种观念,支持到哪个程度。”杰斐逊真正超乎常人之处,就在于那种荷马英雄式的“越老越天真”,许多年之后,密苏里危机的阴影已经令杰斐逊的道德和政治坐标不仅发生错乱,而且还沦落举步维艰的泥潭当中,但他仍然以十足的道德狂喜申述说:“1800年革命,乃是一场政府原则上的真正革命,就如同1776年革命乃是政府形式上的一场真正革命一样。”显然,自始至终,杰斐逊都认为1800年革命乃是较之1776革命更为深刻的政治行动,说白了,1800年革命才是一场真正的革命,而且,他似乎很不愿意重提当年的选战旧事,尤其是票仓和票单方面发生的那场怪异且偶然的变故,他始终都认为是共和党人的原则和精神协助他将权力从联邦党人手中夺走,因此,他也就想当然地成为新共和体制的创建者,就如同古希腊或者古罗马传奇叙事当中的建城者一样。也正是因此,即便在密苏里危机对他的政治观念王国带来致命冲击的时候,他依然不能从权力集中这一事实的背后洞悉民主本能和民主情感的发育和成长,也许他不愿意作这样的观察,相反,他民主化的权力集中机制当中,他看到的乃是满眼的乔治三世和联邦党人君主派,而且在他看来,这些人还总是将自己“隐藏在虚假的共和主义面具之下”。

总体而言,杰斐逊共和党人策动了一种新式的、即便在今天看来也是过于前卫的帝国观念,世界史进程中竟然会发生此种超前的时代错位之事,而这样的事情将在未来的数个世纪时间中拥有决定人类未来生活格局的权能,这实在令人诧异。人们常说杰斐逊是“千年一见的人”,亚伯拉罕.林肯也确认“一切荣耀统归杰斐逊”,无论此说是否允当,杰斐逊在很大程度上都成为了美国宪法和美国自由帝国的塑造者。他的帝国语言同汉密尔顿的国家语言之间难以调解的冲突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这个自由帝国的矛盾式存在和二元悖反的命运;一方是高昂、深沉的理想主义,另一方则是马基雅维利式的现实主义。奥鲁夫不失敏锐地评论说:“共和党人发动的‘1800年革命’确保了他们所激发并利用的民族感情至少在当时不会集中在联邦国家身上,拒绝接受联邦党人所说的统一、‘有活力的’后帝国政权,占支配地位的共和党人在推动一种完全分散的和去中心的国家认同,这种认同可以通过在年轻一代爱国者看来是在重现革命的选举动员中得到不断更新。反对强大的中央政府侵犯的美国人惟有在意识到他们是一个民族的时候,他们彻底实现共和的帝国才能成其为一个国家。”简言之,如果说共和帝国或者自由帝国观念将不断地在经验领域遭遇挫败,那么也可以说,恰恰正是这一系列的挫败,强化了共和帝国观念在美国的生命力,因为这种生命力正是源自理想和现实之间的二元张力,一旦这一张力消失,美国帝国语言所能唤醒的生机力量也就随之消失了。

将共和帝国所依据的启蒙原则转化为美国的宪法语言,正是杰斐逊及其共和党人在1797到1800年间要完成的事情。他们为此不惜背负并坦承“雅各宾主义”的恶名,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政治对手选择了英国立场。毫无疑问,沃尔波-佩尔海姆保守体制所造就的宫廷辉格党互惠利益网络在帝国范围内引发的反应是令人尴尬的,1688年的危机及其处理办法在帝国范围内无疑是得到分享的,强有力的帝国经济整合过程缔造出整整一个阶层的帝国精英,包括伦敦轴心地区的精英以及帝国范围内的地方精英,尤其是北美和印度。然而,在辉格党主政的半个世纪时间中,帝国的地方精英可以说是既分享了辉格党所创造的政治稳定,同时也承受着这种稳定。辉格党体制在议会中发展起来的裙带关系日趋严重并表现出寡头化倾向,当然,殖民地官职的获得必须依托辉格党身份,但殖民地总督在此种严酷的寡头体制下,对殖民地来说往往并不意味着传统的辉格党统治,而更像是詹姆斯二世或者安妮女王时代的反动宫廷政客。在殖民地眼中,人们甚至很难区分斯图亚特时期的宫廷政客和此一时期的辉格党政客,由此便不难理解古老的辉格党-托利党神话以及1640年代议会-宫廷的斗争记忆为何在北美获得广泛的复兴,议会不断对北美殖民地伸张1688年创立的议会主权理论,在执行过程中,即便总督的行政权力并不一定对殖民地地方精英构成真实且普遍的威胁,但古老神话的复兴在这个时期却是一项关键性的发明,也许殖民地越来越将此时的议会主权等同于查理一世时期英格兰平民眼中的专断王权,但语词本身自有其力量,因为语词的发明揭示并带动与之相关的所有关切和理想。最终,殖民地议会的发展倾向越来越采取同时期英国本土托利党的语词模式,那就是以乡村价值对抗宫廷价值,在这副遭到曲解的斗争图景中,北美殖民地议会实际上要捍卫的是遭到辉格党体制“有益忽视”的殖民地利益,他们的敌人是已经趋于显著派系化的辉格党利益群体。

实际上,自乔治二世统治的后半期开始,辉格党寡头体制以及得到大幅度扩张的议会授职权体系已经铸造出一个稳固且腐化的帝国官僚阶层,这个阶层深谙自身对于辉格党互惠网络及其利益群体之关系的依附性质,在国内寻求支持时,他们通常以议会而不是王权作为武器,借此获取在殖民地的专断特权。乔治三世对于殖民地事务方面来自议会的压力已经深有感触,同时也深知这种压力实质上难以抗拒,况且,宫廷方面也逐渐适应了在辉格党寡头体系中的分享者角色。帝国精英,无论是伦敦的,还是地方的,对于这种体制表现出双面神的态势,在经济上接纳、分享,在文化和价值上则保持抗拒,正如P.马歇尔概括指出的那样:“毫不奇怪,‘英吉利民族’这个语词对于那些最有分量的人,其分量也最重。那些拥有超地方的经济、社会和政治联系的人包括乡绅、贵族和大商人,这些人本身就是各郡、市镇或者殖民地的领袖人物。这些精英对于伦敦城持有一种令人困惑的模糊态度。一方面,他们都是有资源的人,可以捍卫自身的地方性不受伦敦城的干预;另一方面,他们却也能够通过服务过去的宫廷和现在的这个‘国家’而获得个人利益,同时成为集权化的代理者。他们可以凭借辉格党传统抗拒暴政的雷声抗拒王室或者议会的政策动议,同时却实施凭借国王的名字才得以合法化的地方政治和法律权能。他们可以申斥伦敦股票投机者和金匠们,但同时却靠着从伦敦借钱而过上时髦的生活或者购买地产和从事实业,甚至靠着这个渠道在地方上履行放债人的角色。他们能够宣扬健康乡村生活在道德上的优越性,同时也在展示伦敦的时髦方式带给他们的种种文雅。斯图亚特晚期的戏剧已经非常聪明地揭示出这其中的矛盾和紧张,如今则已经成为殖民地地方生活的持久特征。”

1776年也见证了边沁《政府片论》的出版,这一年也正是托马斯.潘恩出版《常识》的一年,更为重要的是,《独立宣言》也在这一年发布于世。在1770年代早期,北美殖民地的一系列斗争就已经将帝国论辩从税收层面推进到一般性远离层面,问题涉及到帝国的原则和性质。北美的斗争激发了帝国统治阶层的保守转向,引导这一保守潮流的就是约翰逊;约翰逊写于1770年代早期的那些小册子就是以约翰.洛克阐述于《政府论》的自然权利话语为敌的。在这股强劲的复兴潮流中,小皮特依托王权的支持,也凭借自身的耐心和师出沃波尔的高超议会策略,分别在1783年和1794年成功组建了强有力的托利党内阁,并带领英格兰成功应对了拿破仑战争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挑战,将托利党保守主义观念深深扎根在英格兰政治神经当中,并在宪法权威的支撑之下,使之成为了自觉的民族感悟和帝国统治原则。正如E.埃文斯在评论1794年皮特联合内阁时所说:“皮特将这样的联合内阁视为英国财产阶层行之有效的伙伴性质的组合,他们决心铲除雅各宾主义、无神论以及民主这样的异端。他并不将这届内阁视为一个新的政党,而是更倾向于认为自身乃是国王的大臣,支持一届由思维正确的人组成的内阁,并统摄国家利益。许多历史学家将1794内阁视为托利党的重生以及现代保守主义的起源。后来事态的发展至少证明了此一论断之正确性。皮特本人也许不是党派人士,但他的新内阁肯定是。而且,旧日的保守派辉格党在1794年之后也开始强调新托利主义的反改革本性,其程度更甚于皮特集团。他们较之皮特集团更担心自己的财产和特权,而皮特集团则由日益增多的年轻人构成,这些年轻人都是因其管理和行政才能而获得了首相本人的任命。1794年之后,我们所称谓的‘新托利主义’开始发展成为秩序党,尽管皮特本人不会认同‘新托利主义’这一说法,这一党派将社会稳定、保护宪政、捍卫财产置于个人自由之上,其分量也远远超越宗教或者政治上的改革。它也是一个爱国主义政党,在英格兰社会中弹奏着大国沙文主义的强有力琴音。皮特是1785年的议会改革者,但是到了1797年就成为了议会改革的坚决敌对者。在针对格雷的议会改革动议而发表的敌对演讲中,他娴熟地将秩序和大国沙文主义情感熔铸在一起,强烈谴责那些‘所持教义会将英格兰宪政尽数毁灭的人’,这些人会借议会改革之名,‘作为实现其想法的第一块踏脚石……这些人信誓旦旦地从魔鬼般可憎的法国雅各宾派手中借用政治信条……这是一种傲慢、浅薄和虚张声势的哲学,其理论之荒谬超越了最夸张的玄想家们的狂野想象,其实践上所造成的罪恶已经到了没有任何时代可与之比肩的程度。’”这样的不列颠帝国正是独立战争寻求推翻的,杰斐逊在《英属殖民地权利概观》中所表达的不仅仅是独立的态度,也传递了决绝的反英信息。这一切都揭示出,近代史上的两大自由帝国在塑造人类未来生活格局之时,将走上截然不同的道路。

但是,杰斐逊显然没有意识到,决绝的共和观念在升华为先知预言的时候,在为他打开一个极具侵略性的政治视野并令他沉溺其中的同时,也关闭了其余的一切政治可能性视野。兰克在写于19世纪30年代的《列强》一文中认为,作为一个整体的欧洲乃是一种多极且等级式的国家体系,各种形态的国家所组成的是一种天定和谐的“自然秩序”,并且在兰克看来,此一多元的国家体系模式既建基于“自然”,也就很难打破。毫无疑问,兰克是以神圣同盟的中欧眼光来看待世界的,此一眼光若要突破纯粹的观念领域从而具备某种意义上的现实诉求,就必须首先对那个欧洲大陆处于崛起中的民族主义以及民族主义诉求中所隐含的民主诉求或者大众诉求,保持刻意且顽固的视而不见。更为关键的是,仅仅着眼于17世纪英国历史的兰克,并未意识到自由帝国不但是可能的,而且已经存在了。在经历了19世纪中期爱尔兰的大饥荒、印度兵变以及苏格兰返祖式的民族主义回潮之后,维多利亚时代的自由帝国意识在自由经济的轨道上获得了有意识的定型,同时,接受过优良教育的帝国公务员阶层也以此种自由形式成为稳定的帝国统治阶层,塑造出一个虽冷漠、居高临下但也极为高效、清廉的帝国统治模式,以帝国范围内私人产权以及包括教育投资在内的“公共产品”的双重保护为基础。汤因比劝诫即将前往印度的帝国公务员,统治帝国不再像东印度公司时代那样是一桩有利可图的事情,而是一桩高尚的事业。在《论印度之治理》中,麦考莱则更为精细地阐述了维多利亚帝国向着“自由帝国”意识的这种转变:“我从未设想过要改变或阻止印度的自治。这一天只要到来,都会是英国历史上最值得骄傲的一天。看着一个伟大民族自陷于奴隶制和迷信的深渊中不能自拔,为使他们懂得渴望并有能力享受公民的权利而统治他们,这确实就是我们荣耀的使命。”简言之,追究不列颠自由帝国意识的本质,乃在于这样一种维多利亚时期自觉的帝国精神:一个自由帝国所诉求和保证的不仅仅是帝国范围内的经济开放性,而且也要从制度基础和公共产品方面为经济发展拓展空间以取得成功。由此便不难看出,1844年由罗伯特.皮尔倡导并主持通过的以稳健的中央银行为诉求的《银行法案》以及由格莱斯顿所执行的更为稳健的国内财政承诺,实质上都是以资本在帝国范围内充分且稳定的运行为指向的,在这方面,英格兰帝国意志和决心之强大和坚定,即便罗马帝国的历代皇帝们相信之下也只能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西利在其以《英格兰的扩张》为题的系列演讲中倡导了一种代表性观点,认为英格兰是“一不小心”就成为帝国的,并认为英格兰自由帝国的成功在主要程度上应归功于前民族主义时期以议会为中心的稳定的帝国精英政治模式,在其中,帝国范围内移民的血缘关系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显然,西利完全忽略了维多利亚时期数代帝国精英在制度创建和财产保护方面所付出的人为努力和尝试,正是这样的努力和尝试决定了自由帝国的命运,并确保帝国航船稳定地穿越民族主义年代;在民族主义潮流激发了印度独立之后,帝国仍然通过金汇兑本位制度,履行英镑的长期承诺,这一点已经足以说明问题了。“要实现美国革命的自由意志主义的承诺,就必须限制政党和派别的对立并维持旧大陆和新大陆的清晰界线。但由于无法满足这些条件,共和盛世也就耽搁下来了。同时,共和党人形成了一种为违反他们所颂扬的自由进行辩护的国家叙事和命运叙事。确切地说,共和党人乃向全人类宣扬他们有关自由、平等和联邦的信条,但是他们又不得不借助这些普适性原则来界定美国的国家界线,正是此一国家界线很可能疏远并排斥本土的美国人。假如按杰斐逊所称,‘共和党人就是国家’,那么惟一的逻辑结果便是共和党人的党派对手或者竞争者将成为危险的国家叛徒。毫无悔意、反对变革的联邦党人既然拒绝了杰斐逊在就职演说中作出的和解提议,拒绝了共和原则,那么不论他们出生何处,也不论其辩护何等有理,他们都是‘独裁者’和‘贵族’,而且还是比外国人更恶劣的伪爱国者。”

人们常常说起,杰斐逊作为政治家的真正厉害之处,就在于始终信从并秉持“弗吉尼亚观念”,绝不相信所谓“历史潮流”或者“时代精神”,任凭世事飘摇或者变迁,绝无改变可言;这样的论断的确说中了一部分的实情,这就如同德尔图良的箴言所揭示的那样:越是荒谬之物,越是能够激发信仰;对这一点,很可能无论是杰斐逊本人还是他的对手汉密尔顿,都是心知肚明的。不过,也应当意识到实情的另一部分:在杰斐逊看来,1776年革命意在清除不列颠帝国在殖民地催生的阴谋和腐败,然而,征服者最终反被征服,不列颠帝国的邪恶机制藉由联邦党人的影响力和政治权力重归新大陆;此种局面之下,杰斐逊乃毫无妥协地将汉密尔顿集团视为“证券财阀”,将共和党人及其南方追随者和支持者视为1776精神的复兴者,更重要的是,杰斐逊将二者之间的斗争视为“政治灵魂”之争。也正是因此,杰斐逊才敢于说出“密苏里问题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权力问题”这样的话,并且还是在给拉法耶特侯爵的信件中确立的此一论断。(杰斐逊致拉法耶特侯爵,1820年12月26日)多年之后,他在信件中是以这样的方式解释1800年革命的内在情由的:“君主主义的弊端令政治盘算和阴谋四处蔓延,于是1776年的人们便以为一切非君主制的东西就是共和,这也就阻止了人们探查那个根本原则,‘政府只有体现并实施了人民的意志,才算得上是共和’。由此观之,我们最初的宪法并不存在什么指导原则,只是一堆形式碎片而已。”

对于此种共和主义先知政治观念,恐怕没有人能给出亨利.亚当斯那样一针见血的点评了:“杰斐逊的理论乃是弗吉尼亚的共和理论,而非民主理论;他的共和主义同宾夕法尼亚和新英格兰的民主观念没有任何共同之处,除了热爱自由而外;弗吉尼亚的自由观念同北方的民主自由观念可不是一回事情。”

约翰.昆西.亚当斯当然是拒绝共和党人将这样的原则作为真假爱国者的验证标准,他当然清楚,这样的标准一旦在政治王国付诸实施,哪怕只是部分实施,甚至仅仅是暗示性质的实施,将会造成怎样的结果。这也正是他为何急于将根茨的这部作品引入1800年选战的原因。说到底,约翰.昆西.亚当斯实在是对这批“只能见阳光,见不得阴霾”的共和党爱国者们的歇斯底里备感惊惧和震颤,此番场景就仿佛伏尔泰主义者同今天的民族主义先知迎头撞上一样。

约翰.昆西.亚当斯接受杰斐逊关于革命之前的不列颠帝国乃是殖民地共同倡议的结果这一观念,实际上,这也是1776年一代革命者的一致观念和共同出发点。但是,约翰.昆西.亚当斯对于杰斐逊在后革命时代依然如此顽固地执着于理想化的帝国观念,并以“弗吉尼亚观念”为行动原则,试图铸就一个扩张能力并不存在逻辑上和理论上的限制的共和帝国的作法,的确是无法认同,杰斐逊在就职演说中极为自负地发出问询:谁还能限制联邦主义原则的运行?亚当斯对此种歇斯底里的先知政治乃秉持了新英格兰人特有的审慎和天然的距离感;这也正是亚当斯为何会在自己的总统任期内对共和党人州权主义以及农本主义抱持冷漠态度,并竭力予以压制的根本原因所在;也正是因此,在1800年革命当中,在观念政治和先知政治必然要造就并以之为依托的“敌友”格局中,约翰.昆西.亚当斯想当然地被杰斐逊划为“敌人”。约翰.昆西.亚当斯乃认同根茨在这部作品中对1776精神的阐释;1776精神从本质上来讲,乃是由于旧有帝国秩序的瓦解所造成的混乱和权力真空,而迫使美国人不得不采取孤注一掷的行动。杰斐逊不断要求重新革命,但他丝毫不曾意识到,重新革命乃意味着默认了1776革命并没有改变任何东西。更重要的问题是,后人越是依据1776精神制定行动计划,也就越是远离了1776精神的启蒙和开明要义,斯科特判决乃以决绝方式表明:抵抗中央权力,此一徒具形式要件的政治担当,已然成为目的本身。这是约翰.昆西.亚当斯在杰斐逊和汉密尔顿的激烈拉锯战中就已经以旁观者的冷静心境体悟到了的。

在约翰.昆西.亚当斯看来,杰斐逊对1776年的殖民地情状的理解坐标是有根本偏差的,说白了,弗吉尼亚并不能表征1776精神的正统,这是因为在1776年前后绝大多数美国人从事农业这一历史境遇之下,1776年的正统应当是《宾夕法尼亚农夫来信》和《联邦农夫来信》呈现的那个世界,而不是弗吉尼亚观念中那个非民主的共和世界。在这个问题上,根茨的解析的确更贴近实情,而不是更远离实情。当时的英国也像新英格兰和宾夕法尼亚一样,存在一批依托规模适中但毕竟是租赁而来的土地上从事资本化经营的独立农民,但这个阶层(假如可以称之为一个社会阶层的话)无论人数还是农业资本比例都无法同英格兰那有代表性的乡绅和地主相提并论;但是在新英格兰,这样的阶层是具有普遍性质的,而且是占据完全的主导地位的;至于当世的其他国家,在法国尚未藉由大革命释放出一个普遍化的小农阶层之前,土地上的劳作者基本上就是自耕农、佃农和雇农,甚至农奴也在某些地区占据相当比例,这些群体的劳作目标不过是生存底线而已。即便是后革命时代的法国成就了一个普遍化的小农阶层,但这个阶层终究因为资本的匮乏,而根本没有能力介入魁奈“经济表”图式中的资本化运作体制,反而成为19世纪法国历次保守主义逆流的本质性支持力量。假如1776年就已经存在所谓的“美国心灵”,或者说,政治斗争的世界当中真的存在杰斐逊所谓的“灵魂战争”的话(幸运的是,北方民主派和联邦党人从来都拒绝以宗教眼光看待政治王国),那么这“心灵”和“灵魂”的策源之地也应当是在新英格兰,而非弗吉尼亚;确切地说,应当是新英格兰土地之上孕育出的平等、独立精神,而非弗吉尼亚种植园主的等级精神和共和观念。

布鲁克斯.亚当斯对美国民主精神之渊源有过颇为中肯的概述:“乔治•华盛顿——亚当斯心中的模范和导师——曾有一种建设性的理论,被约翰•昆西•亚当斯吸收并力争付诸施行,亚当斯则希望借此巩固这个巨大的美利坚共同体——奴隶制应当从这个共同体身上消除,而这个共同体则应当成为一种普遍性的和平力量。……华盛顿对于合众国首都的构想因应了他凝聚合众国的规划。首都应当据于交通大道的汇聚之处,由此而同时对军事、商业、行政以及教育方面的目标形成回应,并且要在首都的中心地带创建一所大学,目的是为经由条条通道而形成的这套物质体系提供智力服务。确切地讲,这所大学乃是要确立一种集体思维的标准。在华盛顿看来,这所大学能够而且也应当同时成为最精致、最具渗透力和最富有效能的工具,为集结起一种合众国式的人民提供服务。于是,他在国会强烈推动了此项动议。正如他本人所说的那样,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出还能有什么更好的规划,‘可以将系统性的观念传播给这个崛起中帝国的各个角落’。华盛顿相信,对于任何真正的民族生活而言,一种集中性教育的意义都是本质性的,因此,毫无疑问,即便他本人对于商业大动脉的具体构思并无直接兴致,他也势必会倡导一种集中性的公路建设体系。华盛顿的想法并不仅止于此。对于他所设想的这个发展体系而言,奴隶制的根除乃必然之事——在他看来,其他任何事物都不可能使联邦永固,而奴隶制则正如华盛顿本人承认的那样,只能在其无利可图的时候予以和平消除,因为‘人类事务中最强有力的动机乃是自爱和自利’。但是,除非弗吉尼亚工业化,否则奴隶制就依然会有利可图,这很可能就是华盛顿提倡国内工业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这样的规划因为其中的国家主义倾向和集权化倾向,根本不可能见容于杰斐逊的共和帝国观念。约翰.昆西.亚当斯在1800年革命掀起的先知热潮消退之后,投入到具体的政治行动当中,这是新英格兰人的特质;为构筑一个和平的美利坚民族而四处奔走,并为此耗尽毕生精力;相形之下,蒙特塞罗的那位圣人则施行着他惯常的先知退隐之术,在幽暗且遥远的密谷里面,敲击出真正雷鸣之声。约翰.昆西.亚当斯并不是汉密尔顿那种极具侵略性且善于自我表征的“民族主义者”,不过,他也以自己的方式成为了民主道德人格的象征,据此侧身最早一批美国“民族主义者”的行列,并在其中享有与麦迪逊同等的受尊崇度。

约翰.昆西.亚当斯颇为中肯地品评了1776革命与1789革命:“这两项伟大历史事件之间的本质不同乃在于它们的崛起、进程和结束,人们对这些都给出了多重的阐释,对诚实之人来说,仅仅是其中的一项解释也是够用的了。一名现代哲学家也许会认为,处决罪犯的治安官和劫杀旅客的盗匪,奉行的是同样的原则;但是,人类的朴素意识当然能够看出这两者之间是完全不同的,这样的差异也正是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之间的差异。两者之间的区别乃是对与错之间的区别。这篇文章将会令每一个真正的美国爱国者的心灵得到醇正的满足,令每一个真正的爱国者都有机会见证这样一份令人敬仰的证言,并且也见证到,这样一份有关我国革命之原则和进程的证言乃是出自一个智慧、中正且对情况了如指掌的外国人。若是由美国人自己作出评判,这样的评判当然会因为对祖国的偏爱而发生偏移,这样的偏向即便是作为历史学家,也很难祛除的。但是在一个外国人的心灵当中,制造出仇恨和亲情的种种因素必定不会有太大的效能,因此,这样一个外国人所作的评判也就拥有了更大的内在价值。本国的历史学家当然难免偏颇之嫌;一个客观的外国人却可以担当判官。”像约翰.昆西.亚当斯这样的人物竟然也会用到“对与错”或者“善与恶”这样的共和语式,这一点既令人震动,又需要解释。很显然,下定此番评论之时,亚当斯无疑受制于1800年选战的环境,共和派特有的“敌-友”原则,作为竞选口号和竞选纲领,无疑规定了这场斗争的基本语境,亚当斯不得不顺应这样的敌友语境,并以之为出发点;更重要的是要弄清楚,跟杰斐逊的共和主义观念不一样,亚当斯的民主精神在运用对错、善恶这样的词汇之时,并不涉及任何的伦理标尺,更没有个体道德上的意涵,确切地说,在约翰.昆西.亚当斯提起的一切论说当中,对错、善恶皆是以具体的政治和历史境况为参照的,完全是同贫富、出身、党派力量之强弱以及在此一时期有着特殊意义的寡头政治和民主政治之相对地位,关联在一起的;当然不能说约翰.昆西.亚当斯对此类共和语汇之伦理意涵一无所知,但他从来都是在政治意义上运用此类语汇的。要充分理解约翰.昆西.亚当斯的政治言辞,这一点是必须谨记的,而且这一点也是最为关键的;在这个问题上,杰斐逊在美国公共生活中,实际上扮演了苏格拉底的角色,令善恶、对错语汇之政治意涵完全归于荒废,并将之淬炼到绝对伦理的层面上。

亚当斯此举的真正目的并不在于眼前的这场党派斗争,而在于重建善恶/对错语汇之政治意涵,最终据此将共和派依托敌-友划分原则而向着政治领域伸张的唯意志主义政治精神消解掉,至少亚当斯是这么希望的。此种唯意志主义政治精神一旦有机会付诸政治实践,将会带来怎样的结果,从法国大革命的恐怖体制时期就不难窥知,实际上,恐怖体制恰恰印证了约翰.昆西.亚当斯的担心。国民议会的伟大演说家巴纳夫曾眼光独具地申述说:“商业国家的道德并不一定就是商人的道德。商人重节俭,但社会的一般道德风气完全有可能是骄奢淫逸。商人恪守个人的品德,公众的品性却完全有可能归于普遍放纵。”实际上,跟米拉波一样,巴纳夫在此乃发现了一桩政治道德世界的至深奥秘,此即:个体美德之汇聚,完全有可能导致一种跟美德毫无关系、且无论性质还是效能都跟美德毫无牵扯的公共状态。巴纳夫也许是无意识的,但罗伯斯庇尔却深谙此中道理,并将之做了相反的政治运用,他那标志性的共和美德,在从个体向着公众推进的过程中,乃于无形中幻化为共和主义特有的自由意志主义的政治道德建构,藉由此一建构,个体美德便一下子跃进到以共和主义美德为依托的“恐怖体制”。约翰.昆西.亚当斯之所以反对雅各宾主义,倒并不是反对雅各宾主义那吞噬一切的民主发育机制,民主之进展乃取决于具体的历史境遇,这一点恰恰就是亚当斯本人的信念,实质上,真正令亚当斯感到不安且焦虑的乃是杰斐逊的共和美德诉求,完全有可能导致美国政治脱离历史境遇和现实情境,进入一个自由意志主义的轨道。弗吉尼亚式共和主义背后隐藏了多少的恐怖和鲜血,恐怕亚当斯的体悟要比汉密尔顿更为深湛。根茨在本书开篇提起的总体性看法,因此也就解释了为何约翰.昆西.亚当斯急于在1800年选战中引入这篇论章并为之书写看起来竟然是如此犀利的序言:“时间和安宁终究是要令人们的判断回归克制和客观,最终也将令北美革命最强烈的反对者同这场革命取得和解,鉴于这样的情形,北美革命和大革命之间的类比便难以抗拒了,而且世人也都据此建立对针对大革命之成果的类似预期;这实际上是大革命期间的另一项日常之见,不过,同前面的那项日常之见相比,后者无疑要危险得多,毕竟,这样的观念只能在遥远未来的虚空中抓取材料作为支撑,并将大批的人群置于一种虚幻希望的魔咒之下,依据这样的希望,‘在美洲促成公共福祉的东西,终将在法国以及整个欧洲以类似的方式促成公共福祉。’”

事实上,在大革命之后的法国,作为意志表达形式的人民主权观念遭到搁置,取而代之的是以“空论派”以及基佐这样的自由派人物所倡导的“国民理性”观念。隐藏在国民理性观念背后的是自由派和秩序派对波旁王朝专政的恐惧,另一方面则是他们对大革命期间保证的恐惧。这使得后革命时代的法国主政者不可能在罗伯斯庇尔的意义上运用主权概念,更不敢像西耶士神甫那样对“人民”这一概念进行清晰地界定,因此他们便只能以理性来取代意志,在将理性等同于主权者的过程中,他们实际上是在寻求一种自由主义式的净化,将意志要素中势必要包涵的舆论、民情以及未依据宪法进行组织化的公共表达,等同于大革命时期国民议会无约束的立法意志,视之为不稳定的、狂暴的和蒙昧的,因此意志所表征者就是非理性的和反理性的生活要素。实质上可以说,所谓国民理性主权等于是取消了主权。1848年革命使得主权观念中的意志要素得以复兴。拉马丁首次依据人人平等原则将人民主权观念同选票进行了现实的连结,他在致选民的信中写道:“每一个成年的法国人都是公民;每一个公民都是选民;每一个选民都是独立的。法律是平等的,对所有的人都一样。没有一个公民可以对另外一个公民说:‘你比我更为独立。’思量一下你们的权力,准备体会你们对王国的占有吧。”由此可见,这样一个共和主义自由意志观念逐渐消解的过程,恰恰也正是法国议会民主体制和自由主义活力逐渐趋于稳定和成熟的过程。

由此便不难见证到一个意象性质的转换过程,日耳曼丛林的自由精神藉由这块在大英帝国母体发育成长的新英格兰殖民地的承续和提炼,转换为美国的民主精神,对于此一民主精神之要义,布鲁克斯.亚当斯同样提供了极为中正的评述:“正是这个环境在那个特定的时刻在一个典型的新英格兰家族中造就了亨利这样的心灵,而这个家族是经由父亲传承下来的,没有发生什么变化。……我们所关怀的乃是美国民主的崛起和进展,是美国民主运动的开端及其所采取的形式和标准,人们也只能凭借这个标准来衡量民主运动在智识力量领域所造就的进步或者退步,对于这个标准本身的度量则要依据乔治•华盛顿的人格来进行,毫无疑问,华盛顿乃矗立在民主文明的巅峰。由此,约翰•昆西•亚当斯的典范和标准乃是乔治•华盛顿,对他来说,事情从一开始就非常清晰了,假如民主化的社会体制有能力向着可以改善人类命运的水准自我提升,那么无论如何都必须造就一种平均水准,在没有能力达到华盛顿那种杰出能力的情况下,至少也要有能力理解并欣赏华盛顿的道德态度。”

1800年的选战乃奠定了“从此再也挥之不去的”共和主义者和联邦主义者大分裂的根基。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斗争中,约翰.昆西.亚当斯比任何人都更清楚,汉密尔顿不是杰斐逊说的那种人,假如说汉密尔顿真是罪人,那么他的罪过也不过是对共和派的理想主义过于冷漠,尽管在杰斐逊看来这跟瞎子看不到阳光没有两样。麦迪逊的政治规划乃依托“以野心对抗野心”这一现实主义原则,汉密尔顿的经济民族主义规划则更进一步地立定在“顺应并利用贪婪和野心”这一原则之上,这完全背离了杰斐逊的伦理标尺,但在约翰.昆西.亚当斯看来,既然不能根除人性当中的贪婪和野心,既然没有理由指望一切人在任何时刻都能够对自身的利益有正确的理解,那么深深明辨便是必要的,而且也是正道,而这正是汉密尔顿的根本原则所在,只不过他不愿意、也没工夫把话说清楚而已。不管怎么说,约翰.昆西.亚当斯跟汉密尔顿一样,从一开始就看清楚了,投机和再投资(即便方向并非总是尽如人意,比如常常会有人将资本投注于棉花种植园)乃是民族经济机器的基础燃料,没有燃料的经济机器是绝对不可能是推动民族财富的增长进程的。正如米勒概括的那样:“通过增加并稳定流通媒介,大规模拓展信贷体系并建立贴现机制,美洲银行差不多成了‘工商业的发动机和控制阀’。这个银行提供了极大的助力,令政府顺利地偿还国内外债务,进行国内和国外的资金拨付、税费征收、贷款以及代理财政金库,这方面的贡献可以说是无可估量的。……银行在汉密尔顿这里成为培育美国财富阶层的一个重要手段,其作用恐怕仅次于基金体系;确切地说,美洲银行乃给股票和证券持有者带来红利,给工商业者开辟新的空间,令美国资本主义获得了强有力的发展工具。”

然而,杰斐逊何以始终没有半点妥协地将汉密尔顿视为铁杆的“君主主义者”,这个问题的确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一个政治感受力和政治眼光都远在汉密尔顿之上的人,同时也是一个绝不受制于权力欲望的人,会终生秉持这样的看法,——顶多了也只是在暮年之时略显悔意,此一现象只能说明人类的行为和见解当中,确实存在一个极为深沉的层面,这个层面是任何的理智推定都无法触及的。奥古斯丁曾经谈起,罗马人对国家荣耀的爱达到了变态的程度,令其他的一切尘世欲望都备受压制;汉密尔顿何尝不是这样的人物。然而,他的成功是在他活着的时候取得的,他死后,这些成就便很快随之灰飞烟灭,稳定货币并强力拓展资本运作体系的计划真正得到恢复并实现,恐怕要等到距离汉密尔顿百年之后的美联储观念诞生的那天了。中间的这段失败和动荡期,约翰.昆西.亚当斯是有亲身经历和至深体悟的:“我的总统任期开启之际,内部改革运动的原则也正在推进公共繁荣的潮流,直到有一天奴隶制的南方拥护者们察觉到在北方普遍福利的这一无与伦比的进展中自身必然会面临的崩溃,于是他们开始诅咒关税以及内部改革运动,并举起了自由贸易、一票否决权以及州权的大旗。我和我的事业一起遭遇了挫败,我自感再无机会借助联邦能量让内部改革运动重新崛起,至少在我活着的时候是不会有机会了。我生命的伟大目标,一度诉诸我的合众国总统任期,最终还是遭到挫败了。美利坚联邦,在当今世界的民族之林中乃展现为一种道德人格,如今在贫困中度日如年,那天赐的丰裕本应当用于改进自身的状况,却被人们抛弃。”实际上,杰斐逊后来也承认,依托他的共和主义纲领,美国人根本没有机会成为一个“统一民族”。

杰克逊时代之后的美国,加尔文宗那严厉且刚正的预定论教义,在新教宗教纪律方面的约束迅速趋于松弛,宗教情感因此也就越来越向着福音派靠拢;杰斐逊和汉密尔顿那代人竭力将美国建设成为一个政教分离的世俗化国家,但至少到内战前夕,此一努力在政治王国取得的决定性成功,并没有换来道德领域的同等成就;相反,宗教,尤其是新教价值观仍然是美国人评判具体人类行动的伦理标尺。内战造成的大量死亡,将美国历史抛入一段失去意义设定的时段当中,面对此等巨大的历史意义真空,如何同死亡达成和解,此一问题较之南方重建或者政党体制更新这样的政治问题,不但更为深沉,也更为紧迫。显然,无论是科学主义提供的物理学原则,还是进化论提供的冷酷的选择机制,都无法令美国人同由大规模死亡造成的意义缺失形成和解。此种情形之下,正如德鲁.福斯特充分揭示的那样,死亡非但没有摧毁19世纪中叶宗教复兴潮流当中崛起的上帝仁慈和神意观念,反而强化了此一观念,以及此一观念支撑的伦理世界。“在这种文化震荡的环境中,内战带来了大量的死亡。对于一个愈发人道主义的年代,这种苦难当然对上帝的仁慈与能动性提出了令人不安的挑战。但对于数十万因战争而丧失亲人的美国人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问题。战争的伤亡需要一个既能满足心灵又能满足头脑的解释。宗教仍然是最容易获取的解释资源,即便它已经遭到文化与思想迅速变革的挑战。”保障个人权利和保障联邦权利,在内战当中乃是北方事业的两大支柱,林肯凭借自身的政治天才和极为精细的伦理感知力,将这两大支柱融为相生相助的一个整体。在死亡面前,无论生者还是死者,一方面是作为权利载体的个体,另一方面也藉由共同的纪念仪式和理解方式,令生者和死者集结成一个平等且极具积极意向的宗教和伦理共同体;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民主心灵不断得到培育和深化的过程。“上帝的意志胜过一切。在大规模的斗争中,每一方都自称遵照上帝的意志行事。双方都可能是错误的,但必然有一方是错的。上帝不能在同一个时候对同一事件既表示赞成又表示反对。在目前这场内战中,上帝的意图很可能和任何一方的意图都有所不同;但是,人类的手段实行起来,最适合于实现他的意图。我几乎准备说这大概是正确的,即上帝愿意有这场斗争,而且眼前还不愿它结束。上帝单凭着他对目前斗争双方心灵上的伟大力量,本来可以不借手人类的斗争就保存联邦或消灭联邦。可是斗争还是开始了。既然已经开始,他可以在任何一天给任何一方以最后胜利。但斗争还是继续进行下去。”在“第二次就职演说”中,林肯更加明确了应当以赎罪而非世俗报复或者惩罚的太低来看待并理解这场战争:“假如上帝希望战争继续,如三千年前的谚语所说,直到被鞭子抽打出的每一滴血都由刀剑杀出的每一滴血来偿还,那就仍然可以说,‘上帝的审判是绝对真实且正义的。’”

那么,何谓“人性”?人性不过是17世纪宗教战争结束之后,欧洲精英阶层以“理性”之名对人类生活中的常态元素所作的抽离和汇总,这一抽离和汇总正式稳固并扎根在18世纪以来的经济学体系当中,以和平、统一性、秩序和可解释性为基础和诉求,并以回归柏拉图式的“理念”天国为荣。此种模式将理性态度、确定性、安全以及幸福相继归入人类生活的上层领域,将历史中断裂的、绝对的以及虚无的力量和元素归入下层领域,这一领域中生活着无产阶级、贱民和奴隶,情感当中的深层之物和一切因丧失统一性而无法解释之物都沦为非理性的过时和原始之物,作为人类文明史的“史前史”而被驱赶到历史解释范围之外的虚无之地和流放之地。跟林肯一样,约翰.昆西.亚当斯同样也希望穿透此一虚假的共和主义人性表层,为美国民主精神寻求一个更为深沉的根系,而且他也对此有过明确表述:“一直以来,我都虔诚地信奉这个世界存在一个至高的造物主,而我自身内部也存在不死的原则,我的尘世行为乃是要向这个造物主负责,我也相信受难救世主的神圣使命,那就是在尘世宣讲永生与和平、对人类的善意、全人类的自然平等,以及那项律法——‘像爱自己一样爱邻人’。这一切的信仰条款当中,第一条乃是根基所在,那就是要信奉一位全能之神的存在;不过,我对此怀有疑虑,尽管这并非自愿,也让我痛苦。这样的疑虑既无法平息,也无法祛除,为了与之对抗并寻求安慰,我需要寻求明确的和频繁的机会去接受宗教劝诫和训导。我自感是上帝面前的一名惯常的原罪者,我需要就这些罪过得到频繁的劝诫,并向着德性进发……这形成了我生活习惯当中的常规性组成部分,少了这个部分,我的感觉就会非常痛苦。”

约翰.昆西.亚当斯的政治世界中,并没有敌-友区分,华盛顿把汉密尔顿和杰斐逊一起拉进内阁,令他们共同展开建国行动,对此,亚当斯是深有感悟的。说白了,约翰.昆西.亚当斯毕生最为担心和恐惧的事情就是民主精神脱离了上述的那种华盛顿式的根系,最终四分五裂、随波逐流并“吞噬一切”。内战之后,亨利.亚当斯描述自己亲身经历的格兰特内阁的那场总统和参议院之间的危机之时,对于此种乱世格局是有类似的感悟和描述的:“至少有五分之四的美国人,亚当斯亦在其中,他们团结起来选举格兰特将军作为他们的总统,感觉到格兰特和华盛顿的平行或多或少影响了多数人的选择。没有什么比这更明显了,格兰特代表了秩序,他是一位伟大的军人,军人总是代表了秩序。他也许可以遂心带有党派的偏见,但是作为一位组织指挥了五十多万也许上百万人军队的将军,一定深晓如何管理。从教育和经验上来讲,华盛顿差不多是个原始人……没有人感觉到通过政治级别或政治家级别选拨出来的总统会提升政府的品格,亨利.亚当斯基于的期望要比多数人更小。假如不是凭借理智的话,根据直觉全世界都团结在格兰特将军周围。参议院知道外界期待着什么,他们也在默默等待一场与格兰特的斗争,这要比与安德鲁.约翰逊的斗争更为激烈。新闻记者渴望反对参议院,支持总统。新闻记者比大多数人更具有双重性格,他们用一种感觉写作,用另一种感觉思考,当这两种本能都能得到满足时,他们感觉最好。所有的记者,不管他们写什么,都会对参议院产生同样的感觉。亚当斯随波逐流。亚当斯渴望加入一场迟早都无法避免的战斗。他想支持行政部门攻击参议院,拿走三分之二的选票和批准权,他并不在乎如何行动,因为他认为进行一场1870年的革命要比进行一场1920年的革命要更为安全。”

不过,亨利.亚当斯也在“自我教育”中暗示,格兰特时代和自由斗争时代,也是表征了一个智识和经验迅速扩张的进程,此一进程的重大标志就是对当前实证事实的关照、记录和汇集,无论是内部的,还是外部的。1776精神已经在时光进程中风干为古老的史诗主题,这个主题仍然是未知的、但也已然是完结了的过去;实际上,1776年的新英格兰心灵就已经抛开了上帝和英雄,兀自站立在大地之上,当然,1776年的新英格兰心灵也受制于对上帝的严肃义务,不过,在日常生活中,他也一直都在同重重困境展开对抗,面对这样的困境,简单地依靠神意显然是于事无补的。亨利.亚当斯也会像约翰.昆西.亚当斯那样以最强烈的语气谴责自己的时代,但他们都不会像杰斐逊那样,将自己的时代视之为悲惨、堕落且有待救赎的时代;的确,设若一个人的内心充斥着杰斐逊的观念和思考方式,对荷马的英雄或者柏拉图的理念天国满怀欲念,那就必然不会瞧得起约翰.昆西.亚当斯这样的人。然而,历史的讽刺也正在于此,正如奥鲁夫总结的那样:“杰斐逊的民族主义正源于他对联邦的献身精神:假如美国人是真正团结的民族,他们就只能支持一个分权的体制、一个没有宗主国的帝国、一个由各共和国组成的一致同意的联邦。这位雄心勃勃的殖民地年轻人因为持久忠诚于帝国理想而成了早熟的民族主义者;他援用州的语言来反对集权者和合并主义者的建国计划,但是后者恰恰就是我们通常在建国叙事中所说的‘民族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