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怎么被“制造”出来的?
本文图片来源于影片《妥瑞氏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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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老师好,记得您说过这样的话,大意是:爱情并非一种本能,犹如婚姻一样,属于一种社会文化“建构”、“塑造”的结果,而并非天然的存在。那么,为什么人类社会形成、创造出“爱情”这种现象?它的存在意义、目的又是什么?它又是怎么被“制造”出来的?(考虑到无数的艺术作品,诗歌、电影、小说都围绕这个主题演绎,想到无数人一生中最唯美、诗意的经历是它,而人们内心深处酝酿的那一股狂热的迷恋、激情源于文化层面的心理“塑造”,觉得很有趣。)
李银河:
这一观点是尼采最早提出来的,他说,对于古代人和未来的人,爱情是不存在的,只是因为基督教对人类性欲取一种压抑的态度,才把人的性欲变成了爱情,就像把一个相貌平平的女人变成了美女一样。社会学有种理论,认为现代人所说的浪漫爱情出现于13世纪,当时欧洲实行长子继承制,那些幼子没有头衔没有财产,就骑着马浪迹天涯,走到一个城堡,看到贵妇人在窗帘后若隐若现,可望而不可及,于是大唱情歌,倾诉衷肠,成就了一种叫做激情之爱的情愫。在古代中国,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们就很少见到这种激情之爱。现实生活中,这种浪漫的激情之爱还是能够见到的,它往往发生于社会地位及各种所谓条件相差悬殊的个体之间,因为在世俗眼中他们是不相匹配的,可望而不可及的状态最容易激发浪漫的激情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