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播电视台

黄晓明发文致歉:已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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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4月4日,黄晓明通过微博发布与儿子骑行合照。照片中,他本人骑着共享单车,9岁的儿子则骑着普通儿童自行车,在人行道前击掌、合影。网友则指出,“温馨是真的,但9岁娃不能骑车上路也是真的”。“快停下,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须年满12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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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黄晓明已删除该博文。

4月5日,黄晓明在微博发文致歉,承认未遵守“驾驶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的规定,表示已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罚,但因假期工作人员建议节后处理,后续将配合完成处罚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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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年龄大于或等于12周岁,可以骑自行车上路,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未成年人年龄小于12周岁,则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而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来源:极光新闻、新京报

编辑:夏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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