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人类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不仅关乎生物学发展,也影响了我们对两性的看法。与很多人的想当然不同,欧洲女性地位的最低谷,不是出现在宗教时代,而是十九世纪达尔文进化论出现以后。因为基督教虽然宣称“夏娃是上帝用亚当的肋骨创造”的,似乎暗示女性是男性的附属品,但这个故事好歹承认了女性同样也是上帝他老人家意志的体现。诗人们一高兴了,还会依据该故事赞美,说女性是“上帝最后也最美的造物”。听上去还蛮高端的。但“进化论”一来,问题也跟着来了。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中,有一个问题始终没有讨论明白:按照繁殖效率而言,无性繁殖似乎比有性繁殖更高效。这个思想被英国后来的进化论学者梅纳德·史密斯(Maynard Smith)总结为性的双倍成本学说(two-fold of sex),也被称为“雄性成本悖论”。简单地说,在一个有性生殖的群体中,由于只有雌体才能给种群增长带来贡献,雄体则只负责吃饭睡觉打炮,它的繁殖效率将是执行无性生殖(或孤雌生殖)的同类群体一半。如果没有其它的平衡机制,按照“适者生存”的原则,有性生殖将会很快因为繁衍成本过高,被同种的无性生殖所淘汰。可如前所述,所有宏观生物几乎都采用了有性生殖。怎么解释这个悖论呢?怎么给雄性的存在以理由呢?于是,达尔文同志和他的小迷弟们就开始胡扯了——用歧视妇女以及所有雌性生物的方式。事实上,在《物种起源》和《人类由来和性选择》这两部光辉著作之间,达尔文还曾经写过一本名为《男性的后裔(Descendants of men)》的小册子,这本书现在因为政治过于不正确,大家基本都不怎么提了。因为在该书中,达尔文用进化的视角去审视两性,把女性歧视到了非常不堪的地步。他在书中直接声称:进化使男人比女人“优越”。对达尔文来说,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智力和艺术领域。他写道:“如果把诗歌、绘画、雕塑、音乐鉴赏的地位和表演、历史科学和哲学等领域最杰出的男性和女性列为两个榜单,这两个榜单就不能相提并论了。”基于这种观察,达尔文认为,生物之所以选择有性繁殖,就是为了让雄性摆脱生殖的负担,进化的更完美,以完成种间和种内斗争。等到优异的雄性在“适者生存”的筛选下脱颖而出之后,雌性完成繁育后代的任务,实现有利突变的扩大化。这样两性生殖的效率,就比无性生殖更高了。话说到这个份儿上,达尔文觉得自己解释通了这个问题。怎么样?你觉得达尔文这个想法对吗?如果你觉得很对,那恭喜你,你对进化论的理解,还停留在19世纪,你也很有“直男癌”的潜质。这套理论其实已经给歧视女性埋下了理论根基。因为在这种描述中,雌性生物被描述为了给斗争优胜的雄性繁衍后代的工具。如果该理论正确,那么“优秀”的、进化的更完美的雄性占有更多雌性资源,就是天经地义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创立者斯宾塞,就是达尔文这一思路继承者和阐发者。斯宾塞不仅附和了达尔文的观点,而且走得更远,他认为为了人类的繁荣昌盛,女性就必须“献身于生殖”:不需要受太多的教育,也不应该有自己的独立思想,女性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明智的选择”更优秀的男性,为他们生育更多的子嗣。也基于这套阐发,斯宾塞还认为女性基于爱情的盲目,她们基于爱情选择一个失败者当配偶是不道德的。相反,斯宾塞认为,一个成功男性,背叛自己的妻子,在外面包养情人,生育私生子,则是可以容忍的。反正基于达尔文的理论么,一切为了给更“优秀”的“适者”繁衍更多后代。我知道很多女性读者读到这里已经气的快跳脚了,是的,这个斯宾塞就是这么直男癌,这也是为什么直男癌几乎是所有社会达尔文主义者的基本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