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边的西塞罗

中国人在海外,最不适应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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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管闲事”的老外,与总“被歧视”的国人。

昨天,和一位旅居外国多年的华人朋友聊天,我问他,你觉得中国人初到国外时最不适应的是什么?

他想了想以后说:大约是很多老外,都太爱“管闲事”了。

我听了以后会心一笑,确实是这样的。

是的,一个中国人如果尝试在海外生活,最先感到不适应的,可能就是许多发达国家的老百姓“管闲事”的能耐,我自己在日本旅居的时候就曾遇到过,陪朋友到博物馆参观,讲解的时候不自觉声音稍微大了一点,旁边的工作人员还没说话,一个也是来参观的老先生就提醒我注意。刚到的时候,落脚住在朋友空置的房子里,没过几天当地的警察就找上了门,客客气气的询问情况,才知道是旁边邻居(大约是每天在社区扫地的那位老太太,见到我总很亲切的打招呼)报了警。

类似的事情在其他国家更多,比如住美国的朋友说,美国有一种名叫“草坪纠察队”的邻里组织,如果你家草坪没修剪,邻居可能会直接敲门提醒甚至报警。这在中国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的——“我家的草,关你什么事?”至于家里打孩子被邻居报警说是虐待的事情,相比之下,简直不算新闻了。

类似的情况欧洲当然也有,在欧洲火车或餐厅,如果孩子大声哭闹而父母不管,旁边的老太太可能会直接给出严肃的眼神,甚至口头警告。如果那对父母不听劝,闹出需要报警的纠纷的事情也屡见不鲜。

前几天我看到一个新闻,说亚航一架班机上,一位中国女性在起飞前打电话,被旁边的客人提醒,女性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双方发生争吵,最终闹到班机延误,女子在班机上大声控诉她遭遇了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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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件也是近期发生的事情,倒是没有外国人参与,是南方某公共场合禁止吸烟规定比较严格的一线城市,一名女子在公交站提醒一男子不要抽烟,男子不服,两人发生口角。此事最耐人寻味的点,是它成为公共事件后网友的反应,有大量网民似乎都认为女子不该管(或者至少不应该坚持管)那男子吸烟的事情,硬管属于“矫情”、“作”——虽然该城市确实明文禁止在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吸烟。

……

总而言之,正如那位朋友所说,老外(特指老外里的老百姓)好像特别喜欢管闲事,而中国人似乎特别反感被管闲事。

我有时候也经常自省,发现我自己每当这样被“管闲事”时,心中确实有那么一点小小的无名火,隐约觉得自己遭遇了歧视、甚至是被看不起了,这种念头甚至都不是理性的,而是来源于习惯成自然的本能,那么它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让我们来试着解一解这团无名火。

我想,这种“无名火”的根源,在于我们对“权力”有着一种极为敏锐、甚至近乎肌肉记忆般的本能感知。

在中国人的潜意识里,“管”这个动作从来不是平等的。由于几千年的纵向社会结构,“管”这个权力,往往被垄断在长辈、老师、领导或者是穿着制服的公权力手中。

这就造成了一个思维定式:只有上级或长者,才有资格“管”你。而一旦“管”与“被管”的秩序建立——也就是别人管你了,而你居然听从了,你似乎就成了低他一等的存在。

所以,当一个陌生老太太在博物馆提醒我小声说话,或者一个路人在公交站劝阻你灭掉香烟时,你我想到的是什么呢?

我们的大脑处理的并不是“公共秩序”这个理性命题,因为中国人是弱于或者说不信这种“公共秩序”的抽象概念的,我们会瞬间进行了一场“身份对撞”。

你的潜意识会立刻跳出来一连串质问:“你在教我做事?你算老几?你凭什么当我的家长?你有什么权力‘教我做事’?”

在这种心理机制下,对方的提醒被误读成了一种身份上的“僭越”或者“歧视”就理所应当了。

你感到受侮辱,是因为你觉得对方通过这种“管”的行为,单方面宣布了他对你的优越感,把你强行降格为了一个“被管理者”甚至是一个“犯错的孩子”。

于是,为了抵御这种被贬低的恐惧,我们往往会迅速调动起“防御性自尊”,用愤怒、回击或控诉“歧视”来夺回面子上的平衡。

这就是中式逻辑中对“管闲事”问题的本能逻辑链。

而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曾经更深层的解析过为什么我们不重视公共场合自己的行为。

他提出了著名的“差序格局”——在费老看来,中国人的社会关系就像扔进水里的石子,以“己”为中心,一圈圈推出去。在这个结构里,道德是不具普遍性的,它是根据关系的亲疏远近来伸缩的。

在“圈子内”,我们是讲礼仪、顾颜面的熟人社会;而一旦出了圈子,进入公共场域,那里就成了“波纹”之外的道德真空地带。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公共场所不属于任何人,因此它是“私领域的延伸”,是自家客厅的扩大版。

所以,当那个女性在即将起飞的飞机上打电话,当那个男子在站台抽烟时,我们并不觉得在破坏什么,因为那里是“没人的地方”(至少是没有熟人的地方),有人如果在这种地方强行管你,你就会觉得受到了人格的贬损——因为我们就觉得只有高我们一头的“官”才有资格“管”。

但在西方文化逻辑里,这种“管闲事”的本质,其实是某种完全不同的东西。

在西方逻辑中,这种“爱管闲事”的行为,其底层代码并非“权力”,而是一种“公民合伙人意识”。

要理解这种意识,就不得不提到托克维尔在那部社会学经典《论美国的民主》中的深刻观察。

18-19世纪的法国在民族文化其实是一个有点类似于中国,法国人当时流行一句俗语,叫“我们总不能比国王更爱国吧?”(On ne peut pas être plus royaliste que le roi)

这句话背后的潜台词是:国家是国王的,公共事务是政府的。如果国王(公权力)都不急,我一个平头百姓着什么急?管那闲事干什么?

但托克维尔作为一名法国贵族,在19世纪考察美国时,被一种奇特的现象震撼了:在美国,如果路上出现了一个大坑,或者社区里发生了一件影响公共卫生的小事,老百姓不是坐在家里等政府派人来修,而是会自发地聚集在一起,商量对策,动手解决。社会的团体在真实的、能动的、甚至是强力的发生着作用。

托克维尔没有感觉不舒服,而是将这种现象总结为一个著名的概念——“被正确理解的利益”(Self-interest properly understood)。

他发现,英美民众(尤其是受清教徒和结社传统影响的北美社会)并不是纯粹的利他主义者,他们管闲事,恰恰是因为他们极度“自私”。

但这种“自私”是高阶的:他们深知,如果我今天不制止你在公园里乱扔垃圾,那么明天我带孩子来玩时,我的孩子就会踩到污物;如果我今天不提醒你在图书馆保持安静,那么当我需要思考时,我也将失去宁静。

在他们的逻辑里,公共场域不是“没人的地方”,而是所有人的“共有资产”。因此,这种“管闲事”在本质上是一种“众包式”的社会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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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在飞机上提醒你关掉手机的乘客,或者在街道上纠正你遛狗不牵绳的老头,他们的心理动机其实非常单纯:他们把自己当成了这个社会的“小股东”。在股东眼里,任何破坏规则的行为,都是在稀释他手中那份“社会生活质量”的股权。

所以,他站出来说话,不是为了在人格上凌驾于你,也不是为了表现自己比你更文明,而是一种极其务实的维权行为——“嘿,你弄坏了我的公共环境了,请住手。”

这种逻辑的关键点在于:它是对事的,不是对人的。为它赋权的不是“管闲事”的人的身份,而是他身后的公共守则。

当你把这种维权行为误读为身份侮辱时,双方其实是在完全不同的维度上对话。你以为他在行使“管理权”,实际上他只是在行使“股东权利”——你违规了,他可以管你,他违规了,你也可以管他。

可惜的是,这种将公德问题转化为民族歧视,甚至升华为民族悲情的防御心理,一直如幽灵般萦绕在我们的心头。这种心态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甚至可以追溯到一个流传了百年的著名讹传——“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在很多人的历史记忆中,这块立在旧上海租界公园门前的告示牌,是中国人近代受辱的终极象征。虽然史学界早已考证,当年的公园规则其实是分列的(第一条规定“公园仅供外侨使用”,最后一条规定“禁止犬只入内”),并非真有一块写着这八个字的牌子。

当时的租界当局发现,如果完全开放公园,原本作为公共景观的草坪会被踩成秃地,精心修剪的花卉会被随意采摘拿回家插瓶,甚至连公园的长椅也会被搬走。在当时很多华人的观念里,公共空间的草木、石凳,由于是“公家的”,便等同于“无主的”,谁都可以拿一点、用一下。这本质上就是费孝通所说的“差序格局”:对波纹之外的公共财物,我们的逻辑是“不拿白不拿”。

于是,租界当局采取了一个简单粗暴的办法:分别建立两个公园,将外侨和华人隔离开来。这种隔离固然含有殖民主义的傲慢与歧视,但其导火索,却是双方对“公共财物”认知的根本断层。

但特别耐人寻味的是,今天的上海,可能反而是全中国“管闲事”浓度最高的地方,你在上海乱丢垃圾、公共场所吸烟、坐电梯没有遵循左行右立,遭遇“说教”的比例远远高于中国的其他城市。

所以只要条件具备,社会还是在进步的,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应不应该“管闲事”,应不应该在被“管闲事”时愤怒,这不是一个文化选择的问题,而是一个文明应不应该进化的问题。

如果一个社会中大多数民众不像托克维尔所描述的美国社会那样,依靠自组织和自我管理来维护秩序,那么就必然需要政府提供一套无孔不入的国家机器,来代替民众行使约束和“管理”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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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种由政府全盘接管的“管闲事”,其弊端是不言而喻的:

首先,它带来了极高的行政成本。当街头巷尾的每一个烟头、每一声喧哗都需要依赖警察或协管员来制止时,整个社会将支付巨额的税收来维持。

其次,也是更关键的一点:当民众丧失了“自我管理”的能力,也就变相上缴了“自治”的权利。 在一个没有人“管闲事”的社会里,公权力会迅速填补这些真空。如果你拒绝邻居的提醒,你最终等来的将是更加严厉的公权力管束。而当国家机器强大到可以精准矫正每一个微小的公德失范时,它也同样拥有了随时入侵你私人领域的能力。

这正是托克维尔所警示的:如果公民不自己“管闲事”,他们最终会变得像温顺的羊群,只能由牧羊人来指引方向。

而颇为讽刺的是,到头来,这种对“管闲事”的本能排斥,反而会将我们推向另一个极端:因为民众丧失了自发维护秩序的能力,导致公权力被过度赋权。而一旦公权力接管了一切细节,民众又会遭遇一种更加严厉且不应该的“互相管束”——这就是两千年前商鞅在“编户齐民”中要求的民众互相监视、互相举报。

这里要多说一句,我看到不少中文论者有意在混淆托克维尔式的“管闲事”与商鞅式的“告奸”,其实两者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前者的逻辑是“向内负责”: 我提醒你、制止你,是为了维护我们共同的空气、安静与体面。它是基于对等契约的善意,是为了让我们的生活环境不至于沦为公地悲剧。

后者的逻辑是“向上效忠”: 我管你、盯着你、检举你、揭发你,是为了向权力表忠、邀功,是为了在一种恐怖的连坐体系中自保。它摧毁信任,把社会变成一间密不透风的牢笼。

两者必居其一,那么你想选择哪一个呢?我觉得,任何理智的人,都不难对这个问题得到自己的答案。

文章的结尾,请允许我用我所尊敬的保守主义政治学家埃德蒙·伯克的名言来结束本篇吧:

“人类在行使自由权时,如果不给自己的欲念套上枷锁,那么等待他们的必然是外在力量戴上的镣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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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当我们拥有了彼此‘管闲事’的勇气时,我们才真正拥有了让权力止步于家门外的底气。

全文完

本文5000字,感谢读完,你可以看出,这篇文章,其实是昨天文字思考的延续与续篇:

看客的反义词,就是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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