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蕾”提点丨驾驶莫侥幸,守法方安行
电动自行车出行方便简单,但在驾驶过程中,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交通安全无小事,很多交通事故,都源于一时侥幸、一秒疏忽。遵守交通法规,切勿把生命当儿戏。
七类高频交通违法行为
青少年好奇心强,追逐竞速、并排驾驶、高速超车,极易失控、侧翻,一旦碰撞,后果不堪设想。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要“各行其道”,占用其他车道或在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会扰乱正常车流,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在车辆之间频繁变道、穿插,会让机动车司机预判失误,剐蹭事故频发。
红灯是生命防线,几秒的抢行,换来的可能是无法挽回的意外,不要抱有“车会让人”的侥幸心理。
大型车辆车头、车尾、后视镜下方都是盲区,电动自行车极易被遮挡,靠近车辆就是靠近危险,切记远离大车盲区。
车辆靠右通行是基本规则,逆向行驶打破车流秩序,两车正面相撞伤害极大,是高危交通违法行为。
头盔是保命盔,关键时刻能缓冲撞击、保护头部,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知法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驾驶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年满16周岁。
《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知法规、守底线、不侥幸、不冒险。牢记“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家校携手,文明出行,平安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