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与保守主义:社会是谁与谁的契约
从洛克、卢梭到伯克的争论。
各位好,昨天《哈利波特与英国保守主义》一文,感谢所有支持我写作的朋友,我写的这个《哈利波特》解读系列在读者中仍不算大众,喜欢的朋友可能很喜欢,对该作品无感的朋友可能就放弃阅读了,请后一部分朋友原谅我的任性,一场思考开始之后,我就想把它继续下去,直到我写累了为止。
所以今天我们继续。
昨天的文章我提到了一个观点,那就是《哈利波特》这本小说的文化底色,是浸润在英国根深蒂固的自由保守主义文化当中的。
罗琳这个人,和她笔下的哈利一样,表面上是自由派,但她和他与当今英美社会篡夺了“自由派”这个意思的白左们有非常本质的不同,这一点你从小说中作者对赫敏激进自由主义的态度就能窥见端倪。只不过在小说成书的时候,两种自由派尚且互相可以容忍,而如今到了要闹掰了再次决战的边缘。
这个保守主义底色,决定了那个我们小时候读哈利波特时一直没搞懂的问题:斯莱特林学院那么坏,为什么邓布利多当校长的时候没有取消它?葛莱芬多那么勇敢,为什么伏地魔权势熏天的第七部里居然没有被取缔?还有第七部里魔法大战明明已经开始,为什么罗琳让大部分学生还能在霍格沃茨里上学?伏地魔都闹得这么凶了,霍格沃茨明明应当停课闹革命了才对么。
其实这其中的答案都是——在她这样的英国人看来,对传统(比如霍格沃茨四大学院)等传统的尊重和延续,是理所当然的。邓布利多或者伏地魔这样强大的魔法师(掌权者),也没有办法撼动这种底层的传统,这种传统就成为了约束魔法的笼子,而在真实历史上,这样的传统一步步固化为成文法或者习惯法,成为了约束权力的笼子。
同样的道理,英国人也深知埃德蒙·伯克所谓的“偏见与习惯是有价值的”,所以承认并尊重不同人的偏见(成见),不轻易去触动各方的习惯,是他们社会维持的基调。英国文化的保守主义底色,让罗琳即便写一个魔法世界,也不能够编出那种大魔法师(权威)用自己的魔法去强力改正这些习惯规则行为——虽然在另一些文化看来,有能者不改变规则和习惯,才是不合乎情理的情节。所以你看《三体》里,动不动说的都是外星人靠改变光速、改变维度、改变1+1=2的规则武器去碾压人类。这就是文化思维的不同。
而我们今天再接续前篇,深入聊一个在小说中藏得更深的话题,那就是罗琳笔下的这个魔法社会,究竟是谁与谁签订的契约……
我小时候在看《哈利波特》,觉得有个情节特别有意思——而那些死去了几百年的幽灵,每天晚上能堂而皇之地坐在霍格沃茨的餐桌前,不仅能插手学生的日常管理,还能深度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
差点没头的尼克会为了格兰芬多的面子跟其他学院争论,血人巴罗能用一记冰冷的眼神吓退捣蛋的皮皮鬼,历届校长的画像甚至在邓布利多死后,依然在校长办公室的墙壁上履行着传递情报、出谋划策的世俗职责,更不用说那个在魔法史课上,肉体早已死去、却因为“忘了带走身体”而继续讲了几百年课的宾斯教授了。
所以,霍格沃茨严格说来其实是个“闹鬼的城堡”,但是这些灵魂却并不可怕,他们只是存在在那里,并被尊重,去不去死后的世界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我们如果对比一下东方文化中的鬼,你就会觉得很有趣——东方故事中的鬼往往是要通过作祟强力干预现实生活的,无论是中国的请道士做法还是日本的请和尚镇魂,反正最终要把鬼弄走,活人才能安生生活。
但这可太有趣了,为什么罗琳要刻意描写这样一个鬼与人“和平共处”的世界呢?
我莫名的想到了了现代保守主义之父埃德蒙·伯克关于人类社会一个最核心的定义:
“社会确实是一份契约,但它绝不仅仅是眼前短暂利益的合伙关系。它是所有科学、艺术和美德的长远合伙关系。由于这种关系的成果无法经过许多代人达成,因此它不仅成了活着的人之间的契约,而且成了活着的人、死去的人以及尚未出生的人之间的钢铁契约。”
埃德蒙·伯克这话,写在他的那本《法国革命论》当中,很显然,他是本着踢馆卢梭去的:
法国大革命的第一个火种,是由思想家卢梭点燃的,卢梭在他的生前写了非常著名的《社会契约论》,我在自己的文章中也一再谈到。
但其实很多学者一直持一种观点,觉得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剽窃英国学者洛克的思想,并扭曲了他的原意。
的确,“社会契约论”这个理念的最早提出者,应当是洛克,洛克在他的《政府论》一书中曾经推演过社会的形成过程:
在洛克看来,在人类还没有组建政府的“自然状态”下,大家并不是像霍布斯说的那样天天互相砍杀,而是过着一种相对理性、和平的生活。
在这层状态下,每个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比如你耕种了一块地,打下了一头鹿),就天然拥有了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洛克把这些称为“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s),其中最核心、最具体的落脚点就是私有财产。洛克认为,这些权利是老天爷给的,在政府诞生之前就存在了,因此它们神圣不可剥夺。
既然自然状态这么好,大家为什么还要费劲签契约组建政府呢?
洛克说,因为自然状态有三个致命缺陷:缺乏确定统一的法律、缺乏公正的裁判者、缺乏执行判决的强力。说白了,就是当邻居抢了我的羊,我只能自己提刀去抢回来,这很容易造成混乱。
于是,大家一商量,决定签订一份社会契约。但请注意,洛克强调,公民在签约时只让渡了一项权利——那就是“私人执法权和裁判权”。
回到《哈利·波特》的小说中,我不知道你是否记得,在小说中,有三个只有反派食死徒才会用的“不可饶恕咒”——阿瓦达索命、钻心剜骨和摄神取念。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是这三个呢?
因为这三个咒语分别对应现实中的死刑、酷刑折磨与剥夺言论和思想自由。
为什么这三个咒语魔法师不能对他人使用呢?因为洛克原版的社会契约论的核心在于:为了防止丛林社会中无休止的私刑报复,公民必须把“私人执法权与裁判权”交出来,委托给政府这个“物业公司”集中管理——你不能处死他人,你不能私行折磨他人,你不能控制和洗脑他人,如果你这么干了,政府就有天然的职责,对你执行惩罚(关进阿兹卡班),以防止社会进入无休止的黑暗森林状态。
特别有意思的,在系列小说的补充设定中,第一和第二次巫师大战的极度危机时期,魔法部曾两次通过立法,宣布将傲罗(魔法警察)使用“不可饶恕咒”的行为合法化。
傲罗被允许直接用阿瓦达索命去击杀食死徒,允许用钻心剜骨去审讯战犯、用摄神取念去控制敌人。
这其实就精准地践行了洛克的政治逻辑:政府作为受托人,在面临共同体生死存亡的紧急状态时,有权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合法地行使公民让渡出来的、垄断性的公共暴力裁判权。罗琳通过“不可饶恕咒”的设定,把洛克关于“公共暴力合法性”的论述,比喻得无比清晰。
所以英国的社会契约论传统,一直是这个样子的——公民让渡自己的“剩余权利”给政府,以换取自己的私权获得保障。
相比之下,卢梭也谈“社会契约论”,而且谈的更加出名,但是这个“论”到了自由主义左派的卢梭那里,却变了味道。
洛克认为,人签约时只交出了“私人执法权”,生命、自由和私产一概保留。
但卢梭则认为,这种“留一手”的签约恰恰是社会混乱的根源,因为只要个人还保留着属于自己的特权和绝对私产,人就会自私自利,就会试图去压迫别人,社会就永远无法达成真正的平等。
那怎么办呢?卢梭提出了一个极其震撼的“签约”条件: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都必须无条件地、毫无保留地全部转让给整个集体。
我们常说的“把自己奉献给国家”,其实就是从卢梭这里来的。
洛克的政府只需要听取大多数业主票决出来的意见(即利益的妥协)即可。这就是英式协议民主制的本质。
但卢梭认为,那种为了各自的钱包、私利而互相妥协达成的结果,只能叫“众意”(Will of All),它不过是私人利益的杂乱相加,充满了市侩的恶臭。卢梭提出,社会契约凝聚成的政治共同体,必须拥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灵魂,他称之为“公意”(General Will)。
但这里必须要替卢梭说一句,卢梭概念中的公意,是公正的,永远以公共福祉为依归,并不能被权威反复修改、定义和代表的。
所以你看,虽然还用的是“社会契约”这个词汇,但是卢梭已经把洛克的目的给改了:
洛克签约的目的是消极的,政府的目的是也只是为了防止黑暗森林的诞生,它并不承担也无权 承担其他的职能,只是让人在社会里继续心安理得地当一个守着钱包的“自私理性人”。
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积极,这种契约论形成的政府不仅是社会秩序的“守夜人”,更是公民们的“大家长”,要把自私的个体改造成具有崇高公共美德的“公民”。
今天我们回头再评价这两个人主张,我相信很多人都会赞成洛克是对的,但在18世纪末,被革命激情鼓舞的法国人,显然更愿意卢梭的签约方法。
那有人不同意怎么办呢?简单,你不愿意当公民,不愿意遵从公意,那我肉体消灭你不就解了么?反正法兰西那么大,少你一个,我们也一样签约。
在法国大革命从卢梭的那个伟大理想触发,这样越闹越不像话的时候,埃德蒙·伯克来了。
这位英国人从另一个角度,指出了卢梭的契约论更要命的一个问题——你这份所谓的“社会契约”,根本就是一纸无根的狂人卖身契。
因为从一开始,卢梭就彻底剥夺了“死者”和“未生者”的签字权。
社会是什么?社会不仅仅是正在活着的所有人的总和,也是所有曾经活在这世上过的人、以及还为出生的人们的总和。
试想一下,假如你在这个世界上勤恳的生活、积累过财富,你希望自己有一天在死亡之后,人格尊严立刻消失,自己的劳动成果立刻被瓜分化为乌有吗?
可是如果仅让所有正在活着的人订立社会契约,他们所建立的政府一定是不尊重已死者的遗产权的,因为这个社会永远有大部分人是平民百姓,把死了的有钱人的钱拿来一分,绝大多数人都乐意。甚至你如果还活着,那可以让你死一死么。对有产阶层的财产掠夺乃至肉体消灭,其实就在这个逻辑延长线的不远端。
同样的,社会契约按照卢梭设想的那么订立也没有考虑未生者的权益。活人永远是自私且短视的。当一个社会只由此时此刻活着的人投票签订契约时,他们所建立的政府必然倾向于最大化当下的享乐,而将成本、债务和灾难性后果毫无心理负担地转嫁给那些还没出生的孩子。
激进者为了当下的“公意”,可以一夜之间把千年来摸索出的法律制衡、社会习惯砸个稀烂。他们以为自己建立了一个纯洁的乌托邦,但这种缺乏历史缓冲的激进制度极其短命。当这个空中楼阁崩塌时,真正要躺在体制废墟里承受血雨腥风的,恰恰是那些未出生的后代。最终让更多的人抱定决心“我是最后一代”。
所以伯克基于自己的理论,提出了一种截然不同“社会契约”缔约方式,他主张,社会应当在签约时考虑曾经来过这个世界上、和未来这个世界的人们的利益和意愿。
为此,伯克主张,社会不能依靠激进的、一刀切的革命去强行重组——即便所有在世的活人都同意这么干,也不能来的太快。相反,最具合法性的契约缔结方式,应当是传统(Tradition)、习惯(Habit)与建制(Institution)在漫长历史中的自然演化与累积,是在对三者的充分考量和尊重之上建立的。
所以你看,自由主义的社会契约学说从洛克那里开始,但在卢梭和伯克这里发生了分流。他们都承认社会契约,但对于契约怎么签的问题,成为了保守自由主义与进步自由主义的最大分野。
而让我们回到《哈利·波特》中,你会发现对于死者的意志的尊重与回响,几乎蔓延在这个小说的每一处:小说的开头,伏地魔被击败是因为已经死去的莉莉给哈利留下的名为爱的保护魔咒。而全小说的结尾,伏地魔又再次被击败在已经死去的邓布利多的遗策之下。而贯穿全小说的那些关键线索——葛莱芬多的宝剑、斯莱特林的密室、三兄弟的隐形衣、老魔杖、能够呈现死者意志的复活石。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是一个比现实中的英国更加保守的世界,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在这个世界里,死者的意志通过灵魂、遗物真正的“在场”,让伏地魔那样的魔王也不能肆意妄为。
“人生而自由,但无往而不在枷锁当中。”——这是卢梭的名言,所以卢梭主张激进的签订新约,砸碎一切枷锁,让人拥抱彻底的自由。但相比之下,他的批评者伯克却是冷峻的,因为他意识到,枷锁不仅仅钳制住了个人的自由,也约束住了暴力的强权。社会需要的是渐进的改良,而不是猛烈的、动辄主张推翻一切的革命。
……
今天又写累了,先到此为止吧。感谢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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