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之执念
THE NEW YORKER, JUNE 1, 2026
犬之执念:当我们毛茸茸的朋友望向我们时,它们看到了什么?
ADAM GOPNIK
狗的死亡与众不同。当然,并非比其他生命的逝去更悲惨,而是其独特之处在于,失去爱犬所引发的深切悲痛,与这份失去本身的分量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这让旁观者甚至亲历者都感到困惑不解。不久前,我们家的哈瓦那犬巴特斯科奇走完了它十三年无忧无虑、活泼可爱、黏人又贪吃的一生。那段时间,我几乎不敢穿过中央公园,只要看到其他狗狗像它曾经那样自由奔跑嬉戏,泪水就会夺眶而出,我只能闭上眼睛。失去爱犬的悲伤,不知为何超越了“适度”的范畴,变成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感。
为何会如此?是因为狗狗无条件地爱着我们吗?我们的父母同样如此,当他们寿终正寝时,我们会深切哀悼,但总体上还能承受。是因为如有些人所说,我们每天都能见到狗狗吗?我们每天也能见到亚马逊的快递员。或许部分原因在于这份失去的私密性。没有守灵仪式,没有犹太教的七日服丧期,这份情绪无处安放。围绕着骨灰举行的家庭仪式总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狗狗一生没有成就任何伟业,它只是存在着,而它的存在填满了整个家。
此外,还有一个事实:狗狗直到死亡降临的那一刻,才知道死亡是什么。我们将死亡视为生命的一部分,正是对生命有限性的认知塑造了我们的理解,让我们成为了人。但它们不懂。我至今仍被我们那只年迈病重的狗狗在临终前那双大而信任、水汪汪的眼睛所困扰:嘿,一切都会好的,对吗?我们只是像往常一样来到这个奇怪的医生这里,然后就会回家,对吗?正是这一幕让我心碎。巴特斯科奇绝对信任我们,而我们却即将亲手结束它的生命。当然,这是为了它好,因为它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因为它曾经丰富而充满活力的生活,已经沦为了日复一日痛苦的挣扎。但它前一秒还活着,下一秒就不在了,它不明白这一切,而这一切是我们造成的。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眼神,于是我怀着颤抖的感激之情,翻开了一本恰好探讨这个主题的新书——托马斯·W·拉克尔的佳作《犬之凝视:一部视觉史》(企鹅出版社)。近年来,“凝视”一词已被赋予了沉重的含义,常被“男性”或“白人”等前缀修饰,暗示着凝视即占有,甚至更可能是掠夺。但拉克尔对这个词的使用是温和的:数千年来,人类通过选育,让狗狗学会了用它们的眼睛与我们对视,投来充满感激的目光,而非欲望或恐惧。拉克尔从这个简单的命题出发,展示了这种凝视如何在艺术中被制度化,主要体现在顶级绘画作品中,同时也出现在海报、照片和边缘插图里。他的著作是一部极具人文关怀的学术作品。
事实上,这几乎定义了学术写作与学院派写作的区别。像拉克尔这样的学术写作,学识渊博,引用和知识范围广泛,但它的读者不仅包括非专业人士,更承载着更宏大的人文使命。拉克尔想告诉我们,狗狗为何如此重要,他在揭开这个主题神秘面纱的同时,也尊重其本身的魅力。相比之下,学院派写作除了面向圈内人之外,还常常利用其学识来标榜自己的优越感,告诉我们,我们认为狗狗重要,并非源于真实的情感,而是后天习得的矫情。如果是纯粹的学院派来写同一本书,书名大概会是《想象中的朋友:犬类形象的建构(1200-2000)》。
拉克尔以自己的故事开篇,令人耳目一新:他成长于一个德裔犹太家庭,在那里,狗狗被视为装饰品,而非值得珍爱的伙伴。理查德·阿维顿也曾讲过一个类似的故事,拉克尔在书中引用了它:阿维顿在纽约的犹太家庭会为了拍全家福借狗,但绝不会在家里养一只。拉克尔打破了这一传统,养了一只又一只狗狗,并深爱着它们。从这个事实出发,他转而谈到了另一个更奇怪的现象:作为犹太复国主义“扎根”运动的一部分,“迦南犬”被培育出来,并被追溯性地定为以色列的国犬——这真可谓是“牵着狗绳发明传统”。
随后,他带我们回到了一个与人类和狗狗漫长羁绊息息相关、令人心痛又熟悉的遗迹:法国肖维洞穴中,一只犬科动物和一个大约八到十岁孩子的平行脚印化石。(这些脚印可以在沃纳·赫尔佐格的优秀纪录片《被遗忘的梦的洞穴》中看到。)拉克尔在此基础上补充了一项最新的推断。这些距今约两万五千年的双重脚印,在洞穴墙壁上动物画作的可视范围内最为清晰,这表明那个孩子和那只狗是一起走进洞穴深处,去凝视那些更早的旧石器时代晚期的马匹画作的。
在确立了这种相伴关系的永恒性——其根源在于狗狗能够在各种意义上“看见我们”——之后,拉克尔渊博的学识并没有让他转向研究动物情感的查尔斯·达尔文,而是出人意料地转向了亚当·斯密的社会同情理论。可以说,狗狗是我们“同情交换”信念的搭便车者。它参与了一份社会契约,但签约双方对这份契约的解读截然不同。我们的狗狗完全不知道自己生活在怎样的社会里,也不知道这里是“纽约”。它们眼中的社会,只有街道上的气味、习惯性的转弯和熟悉的面孔。而它们这种有限的认知也提醒着我们,我们对自己在宇宙中位置的认知,无疑也是不完整的。对于一种比我们更高等的智慧来说,宇宙时空或许并非一个难以理解的概念,而是一种可感知的现实。
有一种观点认为,狗狗的凝视其实是它们对我们耍的一种骗局。归根结底,狗狗是依靠鼻子的生物,它们感知世界的主要方式是嗅觉,而非视觉。然而,在与人类共同进化的过程中,它们的眼睛逐渐进化得模仿人类的眼睛。狗狗拥有一种独特的特征,能够扬起眉毛模仿人类的表情,并向我们露出眼白。“共同看见与彼此对视,是我们共同进化的基础,”拉克尔写道。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错觉,一种视觉上的小把戏,就像我们觉得松鼠圆滚滚的脸颊很可爱,是因为它们让我们想起了人类的婴儿。但松鼠的脸颊只是碰巧长成那样。而狗狗的眼睛是在选择压力下进化的,目的就是让它们看起来像是在用我们看它们的方式看着我们。
拉克尔带着读者近乎百科全书式地梳理了这一事实及其带来的影响,从乔托笔下的狗狗——那些平静、超然的神圣故事见证者(“在西方艺术的奠基时刻,”他说,“总有狗狗在做着狗狗该做的事”),到老布鲁盖尔笔下冬日里成群结队、欢快的猎犬,我们仿佛能听到它们的吠声穿透凛冽的寒风,再到德加笔下昂首走过协和广场的灵缇犬,像都市花花公子一样疏离。拉克尔还拥有一种真正的学术研究所必需的罕见品质——品味。当他由衷地赞叹“好狗!”时,他总是对的。例如,他指出,在15世纪末及之后,威尼斯的画家们对他所探讨的主题最为敏感。对于一个没有人能打猎或追逐野生动物的海滨城市来说,这或许有些令人惊讶。但这也可能正是原因所在:当狗狗不再主要是仆人时,它们才更容易被视为独立的主体。
《犬之凝视》用了好几页篇幅来讲述艺术史上最令人难忘的一只小狗——卡尔帕乔在15世纪末创作的《圣奥古斯丁在书房》中那只马耳他犬。在这幅描绘威尼斯精美书房的画作里,当圣哲罗姆的半透明幻影出现在书房窗口时,那只马耳他犬正注视着它的主人,神情警觉而专注,却又无法完全理解眼前发生的一切。这让我们想到,狗狗是连接人类与天地万物的中介,它们每天提醒着我们自身的动物性,同时也见证着我们崇高的时刻。不过,拉克尔忽略了这个场景中一个微小但重要的事实:在这幅画所在的威尼斯小教堂里,那只马耳他犬正对着对面墙上圣乔治屠龙的画像。从恶龙到忠犬的转变,无疑是这座教堂图像学的隐含主题。美好的生活,就是一场从我们内心的恶龙,走向身边吠叫的忠犬的旅程。
在卡尔帕乔之后的威尼斯画家中,提香也在《犬之凝视》中得到了应有的评价。而被肯尼斯·克拉克视为文艺复兴时期最爱狗的委罗内塞,则因为在《最后的晚餐》中将狗狗与侏儒、小丑放在一起,被宗教裁判所传唤并要求作出解释。尽管拉克尔坚称这并非“伽利略时刻”,但这件事依然充满了火药味:在神圣的场景中出现狗狗,会营造出一种粗俗的氛围。值得注意的是,委罗内塞并没有像当代艺术史学家可能会为他辩护的那样,声称狗狗是忠诚或信仰的象征。他承认它们只是在做狗狗该做的事,然后耸耸肩,将画作的名字从《最后的晚餐》改成了《利未家的盛宴》。这是《路加福音》中一个鲜为人知的事件,但足够世俗,可以被当作一幅普通的日常生活场景。(不过,委罗内塞或许知道,正是在这个事件中,耶稣为自己与税吏和罪人同席辩护,这或许能为画中混杂的人群提供正当性。)
文艺复兴艺术中的狗狗是忠诚的,但并非神圣的。它们的象征意义通常次于其真实的存在。拉克尔在提香的《剥皮玛尔叙阿斯》中指出了一个令人不安却又难以忘怀的例子:当阿波罗因为萨堤尔玛尔叙阿斯在音乐比赛中挑战自己并落败而活剥他的皮时,一只小狗正贪婪地舔食着流淌的鲜血。狗狗身上这种永恒的动物性(卢西安·弗洛伊德称之为“动物实用主义”,并解释了为何他希望自己画中的人物能像狗狗一样),正是这个物种永远无法完全被纳入虔诚范畴的原因之一。
事实上,狗狗生活中的某些方面,是很难在艺术中表现的。我们与狗狗相处的大量时间,都花在了处理它们的排便问题上。我们对它们在这方面的情绪和需求的适应程度,不亚于对我们自己的。在纽约,我们甚至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手里拿着小小的塑料袋,这完美地体现了亚当·斯密一定会喜欢的那种微妙的平衡:既是社会义务(有法律规定!),也是社会同情(除了践行这一规则的人之外,没有人会强制执行它)。这种在艺术中缺席的模式,似乎只有伦勃朗是个例外。他的蚀刻版画《好撒玛利亚人》中,就有一只正在排便的大狗。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目录称这只是一个粗俗的细节,但人们怀疑这其中也蕴含着诗意。这只务实的狗狗忠于自己的本性,不在乎在何时何地做自己该做的事。而版画中的那个男人,好撒玛利亚人,却能超越自己的本性,超越与生俱来的部落主义,向一个不属于自己族群的人伸出援手。(或者,也许撒玛利亚人是在遵循自己真实的内心本性——善良的召唤,就像狗狗在回应自己的自然召唤一样?)
在20世纪的艺术史中,拉克尔对马蒂斯笔下的狗狗尤为关注。我们很少将马蒂斯视为画狗的画家,但拉克尔说得没错,这位艺术家确实创作了一些最迷人的狗狗形象。这段讨论是在一个更复杂的论点中展开的:从丢勒开始,狗狗就被当作忧郁的象征。的确,马蒂斯笔下的狗狗和丢勒笔下的一样,常常独自蜷缩着睡觉。但拉克尔发现,马蒂斯式的忧郁是一种独特的快乐忧郁。例如,1933年的《室内与狗》中,那只睡在盛开的玉兰花枝下的狗狗,与其说像乔托笔下那些守望的狗狗,不如说更像它们所守望的沉睡的族长——约瑟和约阿希姆。它们满足于沉浸在自己的睡梦中,任凭周遭的荣耀流转。狗狗可以睡过一切,而这本身就让我们感到愉悦。(马蒂斯笔下的狗狗与《纽约客》作家詹姆斯·瑟伯笔下的狗狗也有一种奇特的相似之处,两者都刻意采用了孩童般的线条勾勒,不过瑟伯是天性如此,而马蒂斯是刻意为之。)
拉克尔的书并没有执着于某个特定的论点,但我们仍能从字里行间提炼出一套关于审美意义上“狗性”的统一理论。狗狗生活在一个清晰的象征分野中:一方面,它们代表着勇气,一种为了所爱之人甘冒风险的无畏精神;另一方面,它们代表着忠诚,一种不愿离开家人身边的执着。艺术中的狗狗,既会与猎人一同前行,也会留在采集者身边。
这两种特质并非总是相辅相成。勇敢的人往往是孤独的,忠诚的人往往是胆小的恋家者。但狗狗两者兼具。既勇敢又黏人,正是它们独特的道德魅力。即使是最小的狗狗,也会对着疑似闯入者狂吠不止,它们不会计算胜算,只会遵循与生俱来的责任感。
而在这一现实之下,还隐藏着一个更奇怪的事实。狗狗是有道德的生物,却没有任何道德意志。它们本身就是一种象征。是我们世世代代用爱与忠诚、勇气与谨慎这些主题,写下的一首首小诗。我们通过选育,让它们拥有并展现出我们所钦佩的情感,甚至是那些相互矛盾的情感。它们之所以充满爱意,是因为那些不够有爱、对这份契约心存疑虑的狗狗,没有那些欣然接受的狗狗留下那么多后代;它们之所以勇敢,是因为那些被认为过于胆小的狗狗,没有那些冲向敌人的狗狗留下那么多后代。我们用自己的梦想,改写了狼的基因组。狗狗模仿美德,是因为我们培育它们这样做。将我们的直觉变成它们的本能,是我们彼此之间玩的一种魔法把戏。
有时,我们用凶猛和无畏这些主题写下的诗,会对那些不得不演绎它们的狗狗造成伤害。我们培育出比特犬和獒犬,来表达我们的攻击性和愤怒。然而,没有什么爱比比特犬主人对获救比特犬的爱更深沉,恰恰是因为狼的另一面——群体忠诚和对爱的渴望,能够如此轻易地显现出来。因为在我们为狗狗感到欣喜的同时,内心深处也明白,这种建构是多么脆弱。如果我们的狗狗变成了野狗——事实上,地球上大多数狗狗已经是野狗了——它们身上那种勇气与情谊的精妙平衡就会被打破。就像它们的表亲豺狼一样,在饥饿的驱使下,它们甚至会啃食人类的尸体。事实上,有一个可怕但确凿的事实:即使是心爱的家养宠物,如果独自与主人的尸体待在一起,也会吃掉主人的遗体。而我们的孩子,在类似的情况下,是不会这样做的。至少我们希望如此。
狗狗既体现了本能的凶猛,也体现了本能的脆弱。它们会按照基因组的指令行事,而它们的基因组可以被重塑,让它们去做一些原本从未想过的事情。狗狗教会了我们共情、快乐和无条件的爱,但这只是因为我们教会了它们来教会我们。正是狗狗这种双重生命——作为受本能支配的非理性生物,同时又是践行美德的道德典范——让我们如此深爱它们,也让它们在艺术中焕发生机。
拉克尔告诉我们,在他撰写《犬之凝视》的大部分时间里,他的狗狗一直陪伴在他身边,但在书完成之前就去世了。然而,他却没有提及狗狗在生命尽头投向我们的那个眼神——对许多人来说,那是最令人难以忘怀的眼神。毫无疑问,我们将许多高于它们自身能力的特质投射到了狗狗身上——社交能力、利他主义、同情心。但我们在它们的凝视中看到的信任(我在这里很安全,我会得到食物,你永远不会伤害我),因其真实而更具力量。而因为这种信任的另一面是恐惧——这是我们与所有动物共有的另一种普遍情感——即使是为了它们好,为了让它们不必在恐惧和痛苦中结束生命,违背这份信任,也依然像是一种深刻的背叛。
失去巴特斯科奇两年后,我们又养了一只沙色的哈瓦那犬,邻居们都笑着说,它和之前那只几乎一模一样。但罗西——性格内向,对陌生人充满警惕,不喜欢卖弄风情,却爱得深沉,睡前会像夜班护士一样检查每个人的情况,不擅长广泛社交,只信任少数几个人和其他几只狗狗——是一个全新的、完整的生命。当我们在咖啡馆的露台上分享一个水波蛋时,它不会像前任那样乞求更多,而是用一种几乎令人心碎的温柔抬头看着我:谢谢你。罗西是我妻子最亲密的伙伴,是她的动物化身,它娇弱、优雅又美丽。“它有一双人类的眼睛,”公园里不止一个路人这样惊叹道。确实如此。它的眼睛能看见一切,唯独看不见那件不可避免、至关重要的事。总有一天,它会看见的,我们都知道,却又仿佛无法想象。
图表注释
1. 乔治·斯塔布斯,《指示犬》,1760年。既勇敢又黏人,是狗狗独特的道德魅力。